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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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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范书中节能平罗20MW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电站项目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范书安徽省电力设计院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编号:工咨甲21420070005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编号:A134002612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证书编号:B1340026122014年11月合肥目录1.总则2.设备运行环境条件3.设备名称及用途4.产品性能参数及技术要求5.设计、制造及验收标准6.供货范围7.资料交接8.设备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9.技术服务和技术联络10.技术附录 设备需求一览表1总则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中节能平罗20MW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电站项目工程,对站内生活污水成套处理设施的供货范围、技术要求、质量保证等事项作出规定。1.2本技术规范包括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施本体及其操作机构、辅助设备等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安装和试验等技术性能和供货范围方面的要求。1.3招标方在本合同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4投标方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作为订货合同附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5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或修改要求,投标方执行这个要求且不增加费用,具体内容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共同商定。1.6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1.7若合同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 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1.8投标方提供的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施应是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并且在相应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两年以上运行经验,已证明是安全可靠的。1.9投标方对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施(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1.10合同签订1个月内,按本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1.11本技术规范书经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12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价中,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1.13投标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同容量机组合同设备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对于进口设备有原产地证明材料、国外制造厂质量检验证明文件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关损失。2.设备运行环境条件2.1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本工程坐落在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境内,平罗县位于宁夏银川平原北部、黄河中下游,地处东经105°57ˊ42″—106°58ˊ2″,北纬38°36′18″—39°51′13″之间,是石嘴山市所辖唯一建制县。东与内蒙古鄂托克前旗相邻,西以贺兰山分水岭为界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接壤,南与银川市贺兰县比邻,北与石嘴山市惠农区相连。平罗县四季分明,属于大陆性气候。春旱多风,升温快;夏季炎热,雨量集中;秋季短暂,降温快;冬季干冷,雨雪稀少。日照充足,温差大,蒸发强烈。年平均气温2.8℃—16.0℃,年极端气温28.2℃—38.9℃。历年平均降水量173.1.2毫米,全年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历年一日最大降水量为80.5毫米。平均日照时数为3008.6小时,日照时数最多的时段是5—6月。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755毫米,蒸发最多的月份是5月。由于本地气候干旱,受季节影响较大,年蒸发量是降水量的近10倍。空气相对湿度为55%,平均地面温度为11.9℃,平均霜冻期为194.6天,无霜期为171天。平均冻土深度为70.4厘米,平均风速2.0米/秒,风向为西北风或北风。高庄乡位于平罗县北部。西起第三排水沟与惠农区相望,东北接黄渠桥镇,南与城关镇接壤。3设备名称及用途设备名称: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用途:处理站内职工生活污水。4产品性能参数及技术要求4.1整套设备的技术要求 投标方除提供整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外,并负责整个处理系统工艺部分内的调节池、设备布置设计,包括平面及高程布置、电气及控制系统,其主要技术要求如下(整个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包括所有的装置和管道、动力设备、阀门、管件及热控仪表等):(1)要求工艺流程配置合理,占地小、运行安全、可靠、简单易行。(2)设备内部布置应考虑运行、维修人员的操作条件。(3)各单元设备的计算应合理、准确、可靠。(4)系统控制考虑自动及手动两种方式。(5)设备进水BOD,不大于200ppm,出水BOD,不大于20ppm。(6)设备进水COD不大于400ppm,出水COD不大于50ppm。(7)设备进水SS不大于250ppm,出水SS不大于10ppm。(8)设备进水氨氮不大于50ppm,出水氨氮不大于15ppm。(9)设备进水总磷不大于5ppm,出水总磷不大于1ppm。(10)设备进水PH值为6~9,出水PH值为6~9。(11)单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正常处理能力为0.5m3/h,共1套。(12)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抗冲击负荷的能力不小于正常处理能力的120%。(13)整套处理设备应在长期较低的进水水质负荷条件下:CODcr≤100ppmBOD5≤50ppmSS≤100ppm其出水水质完全满足上述出水水质的要求。(14)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所包括的水泵,风机电磁阀等电器设备的控制,事故报警,状态显示集中到一个控制柜来完成.控制柜各控制按钮的布置要合理,布局美观。控制柜放置于风机房内。(15) 设备内部的连接管道、阀门、管件等部件的材质选择应考虑污水对其有一定的浸蚀性。4.2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工艺:生活污水调节池→初沉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分三级)→二沉池→消毒池→清水池。4.3生活污水处理工艺系统还应包括:污泥浓缩池,风机房、原水提升泵、清水提升泵、调节池内不锈钢(1Cr18Ni9Ti)格栅等。生活污水调节池、清水池不在投标方的供货范围内。4.4系统中各设备的设计、制造、验收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4.5投标书中应明确污水处理成套设备中各处理单元的设计参数值。4.6地埋污水处理设备全部采用钢制结构,投标方应保证设备本体的刚度和强度满足使用要求,并且留有一定的余度。4.7投标方应做好污水处理设备内、外防腐处理,内、外防腐处理的要求应有所区别,对于设备内部的管道,管件,阀门等也要进行相应的防腐处理。4.8设备的噪声不超过国家有关规定。4.9成套设备所包括的其它电器设备,其性能必须适应设备埋地安装这一环境要求.4.10系统内各类电机防护等级IP54及以上,绝缘等级F级(温升按B级考核)。推荐三家电机厂家供招标方选择。电气控制柜内的主要电气元件采用进口产品(ABB)。4.11投标方需要外购的部分设备如: 水泵、风机、阀门、以及一些控制元器件等,必须选择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优质产品。水泵、风机的噪声、振动指标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否则应设相应的防噪减振措施。风机出口采用双层隔音,运行噪音在距风机中心1.5m范围≤80分贝。4.12成套设备的整体布置要结构紧凑,占地少,操作简便,维修方便。4.13投标方要明确对设备基础的特殊要求。4.14生物处理系统内的填料应选用易结膜、易脱膜、轻质、高强度、防腐蚀、空隙率高的弹性填料。4.15沉淀池采用竖流式接触沉淀池。4.16消毒池设自动消毒装置,消毒接触时间不小于30分钟。4.17本污水处理装置安装在地坪以下1m,设备安装固定应有抗浮设施。用于检修用的人孔、通风孔、电缆进线孔应高出地面20厘米以上。4.18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所有设备、管道制作应严格遵守相应标准。4.19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壳体采用Q235B钢板制作,对壳体的加工基本要求如下:4.19.1应进行各种工况的详细的荷载计算,以确保壳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工况至少应包括如下条件:(1)周围及顶部无覆土,系统内无水;(2)周围及顶部无覆土,系统满载,现场密封性试验;(3)周围回填土,顶部覆土1000mm,系统内无水;(4)周围回填土,顶部覆土1000mm,系统满载;4.19.2壳体应考虑1~2mm 的腐蚀厚度。钢板厚度应进行详细的计算确定,且钢板厚度不小于10mm;4.19.3钢板的焊接应严格执行《焊接标准》GB9850-80中的有关规定。4.20每套系统内的各个单元应设置足够的供安装、运行、检修用的人孔、爬梯、通道和通风排气装置。系统应在适当位置设取样装置。4.21污水处理设备可短时间停用,再次运行时可不经调试处理水质达标。4.22水泵、风机、控制阀门等外购设备应由投标方提出3个生产厂家交招标方在评标时确认。投标厂家只准报出一个价格,并计入投标总价,最终由招标方在多个推荐厂家中选定其中一家,其价格保持不变。4.23仪表和控制要求4.23.1总的要求(1)投标方应随主设备配供用以实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全自动运行所需的所有就地仪表、控制设备、就地控制柜以及就地柜至就地仪表设备的电缆、安装材料等,并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就地仪表、控制柜以及电缆的安装、接线应符合相关规程、规定要求。招标方仅负责提供整个系统的电源至就地控制柜。从就地控制柜和接线盒至就地仪表和电气设备的电缆应配高质量的电缆金属保护软管及至少为镀锌的电缆接头。(2) 整套系统可实现无人值班、全自动控制要求。可根据进水水量的变化自动控制系统的水泵、曝气、排泥、反洗、消毒等所有有关设备,使出水水质达到要求。正常情况,排泥采用定时自控;生物曝气滤池的反洗可定期进行,反洗水水源和系统由设备自供。曝气根据时间自动控制;设有必要的流量监测装置,该装置应满足就地、连锁控制和远方监测的要求,并有瞬时和累计流量显示的功能。泵根据水池水位自动控制。风机、水泵也可连续运行,定时自动互换。并应设有设备故障声光报警,液位超高、过低声光报警,低负荷自动睡眠运行,高负荷自动满负荷运行。(3)整套系统的控制可实现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手动方式由投标方提供的就地控制柜实现,所有自动控制由投标方提供的控制系统PLC+上位机负责实现,在CRT操作员站上可实现整套系统的监控运行。CRT画面上应有如下显示:△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态显示、故障显示;△各在线仪表的测量数据瞬时显示、累积显示;△各种运行报警;(4)由投标方提供的就地控制柜及必要的仪表设备应满足远方程控的要求,在就地控制柜上设有就地/远方程控切换开关。就地控制柜及系统内的所有设计均由投标方完成及负责。投标方应通过就地控制柜向招标方远程PLC系统提供系统内所有工艺测量参数,参数的数量和形式应满足招标方程控系统对整个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实现自动控制的要求,否则,投标方应无条件补充或修改。投标方控制系统与招标方远程PLC系统的联系信号至少应包括:1)招标方程控系统至就地控制柜的控制指令:——各泵的启动指令;——各泵的停止指令;——各电动门的开指令;——各电动门的关指令。 2)就地控制柜至招标方程控系统的反馈信号:——各泵的运行状态;——各泵的停状态;——各泵的故障状态;——各电动门的开状态;——各电动门的关状态;——压力、流量、分析仪表等测点的测量值(按照实际测量参数采用模拟量或开关量,所有远传信号在送给就地柜用的同时也必须同样送给招标方的远方PLC控制系统);——就地控制柜故障报警;——就地控制柜电源报警;——就地控制柜远控状态;——就地控制柜就地手操状态。(5)根据招标方要求,投标方应积极配合控制承包商的设计制造工作,包括参加控制系统设计联络会和提供必要的控制接口资料、控制方案、控制原理和工艺参数监视要求。(6)投标方应随投标文件提供仪表控制系统图(P&ID图)和配套供应仪表设备的详细清单、现场I/0信号清单及送远方程控的I/0信号清单供招标方审查,清单格式如下(每只仪表及控制设备分列):投标商报标现场及送远方程控系统I/0信号数量一览表(分别列出):(8)以上的所有就地指示及远传仪表等由投标方提供。(9) 就地程控系统输入/输出信号要求。a.模拟量信号·电流信号4~20mADC·流量信号b.开关量信号液位开关(LS)和位置开关(ZS)等,其接点应是快动干接点,接点的最小容量应为:220VAC5A,220VDC3A,每个开关都应配有两个独立的接点。4.23.2成套控制仪表及设备4.23.2.1所有控制仪表及设备应具有高的可用性、稳定性、可操作性和易维护性,应满足整套控制系统和工艺系统的要求。所有远传仪表应满足就地和远方监测的要求。4.23.2.2仪表选型时均应考虑被测介质的特性(如腐蚀性)。最终设计选型应在设计联络会时确定。4.23.2.3控制仪表及设备选型要求由招标方提供,具体型式规范选择由投标方负责,经招标方确认后生效。控制仪表及设备选型要求如下:(1)电磁阀:电磁阀采用进口产品,只能报进口价。投标方提出3个以上供货商交招标方在评标时确认。投标厂家只准报出一个价格,并计入投标总价,最终由招标方在多个推荐厂商中选定其中一家,其价格保持不变。(2)就地显示压力表:压缩空气的就地显示压力表选用Y-150型,其它介质的就地显示压力表选用耐腐的YTP-150型,投标方提出3个以上供货商交招标方在评标时确认。投标厂家只准报出一个价格,并计入投标总价,最终由招标方在多个推荐厂商中选定其中一家,其价格保持不变。不允许采用电接点压力表用于报警/联锁/控制。精度应为1.5级。 (3)变送器:变送器均采用进口产品,只能报进口价,要求精度达到0.075%,投标方提出3个以上供货商交招标方在评标时确认。投标厂家只准报出一个价格,并计入投标总价,最终由招标方在多个推荐厂商中选定其中一家,其价格保持不变。(4)液位计:二线制超声波连续液位计应采用进口产品,只能报进口价。投标方提出3个以上供货商交招标方在评标时确认。投标厂家只准报出一个价格,并计入投标总价,最终由招标方在多个推荐厂商中选定其中一家,其价格保持不变。(5)流量测量装置:投标方提出3个以上供货商交招标方在评标时确认。投标厂家只准报出一个价格,并计入投标总价,最终由招标方在多个推荐厂商中选定其中一家,其价格保持不变。(6)过程开关(压力/差压/温度):均采用进口产品,只能报进口价。投标方提出3个以上供货商交招标方在评标时确认。投标厂家只准报出一个价格,并计入投标总价,最终由招标方在多个推荐厂商中选定其中一家,其价格保持不变。(7)所有成套检测仪表的现场调试服务及安装指导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8)所有成套检测仪表均应配有刻有设计编号(招标方提供)的铭牌。(9)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显示仪表刻度单位应符合国际标准工程计量单位。例如:·压力和差压:·温度:·流量:Pa(帕)℃(摄氏度)t/h (吨/小时)、m3/h(立方米/小时)(10)仪表阀门及取样管等附件应采用不锈钢材质。(11)所供电动阀门应满足热工控制要求,满足其工作环境的温度、湿度等要求,电机内应设有空间加热器,阀门电动装置(电动头不带电子单元,电动门配供配电箱,控制回路和配电回路均要求独立配电)按扬州电力修造厂、上仪十一厂引进技术产品进行报价。设备选型和供货商最终由需方确定,而价格不变。4.23.3招标方仅负责提供380/220V总电源至投标方就地控制柜。控制柜及系统内的所有设计均由投标方完成。投标方提供就地控制柜的布置、电缆敷设通道或埋管规划图,由招标方确认完成。4.23.4投标方就地控制柜应尽量靠近设备并在室内布置,就地控制柜防护等级满足IP56要求,颜色应由招标方认可。4.23.5就地柜内电器元件:接触器采用ABB或施奈德产品,继电器采用OMRON产品,开关和回路元件采用施耐德产品,操作按钮、开关选用国产优质产品,报价三家,由招标方选择,接线端子采用凤凰端子。其余元件采用合资产品。4.23.6投标方应提供用以在招标方程控系统中实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自动控制所需的所有资料,至少包括:1)系统所需外部电源(电压等级、功率);2)控制逻辑图和相应的说明书;3)整个系统运行、维护说明书;4)仪表控制系统图(P&ID),仪表设备清单; 5)控制柜外形图、电源系统图、控制原理接线图、端子排出线图;6)控制柜与招标方程控系统的信号交换I/O清单。4.24电气要求电源电压:380/220V50Hz。电机防护等级:IP54绝缘等级:F级4.24.1投标方自带的电源箱的电压为380V50Hz(三相四线)4.24.2投标方自带的电源箱、控制箱的防护等级为IP42。4.24.3电源箱主母线结构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1S内所能承受的电流值为30kA(有效值)。4.24.4电源箱内的保护元件(如断路器)在额定工作电压和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的分断能力不应小于主母线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30kA(有效值)。4.24.5电源箱内的元件选型:塑壳断路器、接触器选用施耐德产品,刀熔开关HH15型。4.24.6投标方在设备本体设计时,应同时考虑招标方电缆敷设的路径,并提供相应的电缆托架或槽盒以及电缆护管。4.25本规范书未明确要求,但设备运行操作所必须的其它设备、材料、控制元气件等。4.26设备供货清单一览表(由投标方列详表)5设计、制造及验收标准5.1 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施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验收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和有关的中国国家标准(GB)的要求。如下列标准与企业执行标准有矛盾,按较高标准执行。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方开始投料制造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5.2投标方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5.3合同签订后1个月,按本规范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5.4设计规程: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符合下列标准(但不限于):5.5安装调试要求5.5.1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方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服从试运指挥部或驻工地总代表的统一调度。5.5.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有文字记录,由投标方处理,费用也由投标方负担。5.5.3设备安装后,投标方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6供货范围本技术规范书中所提及的设备、材料、配套装置,除特别声明的外,均由供方提供。供方在其供货范围内应确保其供货完整,以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6.1供方应提供除混凝土池和基础以外的1套完整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为0.5m3/h)。在其供货范围内应确保供货完整,以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6.1.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本体,相应的阀门、管件、仪表等。6.1.2原水提升泵(潜水泵)2台;清水提升泵(潜水泵)2台;污泥浓缩池污泥泵2台;所有水泵均配有自动耦合装置、液位开关等。其中原水提升泵和污泥泵的性能参数由供方确定,清水提升泵参数:Q=15m3/h;H=20m。6.1.3接线端子箱及至设备电缆。6.2安装和检修用的专用工具。6.3随机的备品备件。7资料交接7.1一般要求7.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在提供图纸的同时提供AUTOCAD(2004版本)电子文件。7.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7.1.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接到中标通知后5天内给出满足设计要求的初步资料,技术协议草签后5天内给出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全部技术资料。7.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7.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供货范围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及时免费提供。7.1.6投标方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7.1.7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0套,电子版本(1G的U盘)2套。7.1.8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有“中节能平罗20MW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电站项目工程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7.1.9提供给设计院的图纸为两套纸质及电子版。7.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7.2.1在技术协议签字后7天内投标方向设计院及招标方提供设计和确认所必须资料(含电子版)。所有资料上标明“中节能平罗20MW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电站项目工程”字样。技术资料和图纸的语种为中文,对于进口设备及附件采用中、英文。如未提供中文技术资料和图纸,则可视为未提供。投标方向买方、设计院提供以下技术文件:7.2.1.1投标时投标方应提供的文件(1)设备外形图(2)基础荷载图(3)设备规范表 (4)供货清单(各附件材质、规格、数量应分别列出)(5)ISO9000质量认证书7.2.1.2在技术协议签定后10天内,中标方应提供以下资料和图纸给设计院。(1)设备外形尺寸及布置安装图(2)溶药、投药装置安装图(3)处理系统原理简介、工艺流程图、高程图(4)水泵及主要配套设备的型号、容量等(5)电负荷资料,包括电气原理图、接线图、接口资料(6)处理设备荷载、埋件、维护等资料(7)设计、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8)其它设计所必须的资料7.2.2供货清单:包括设备本体、附件、热工测量控制、保护仪表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清单中应有型号、规范、数量、材质、制造厂家、使用地点。7.2.3产品合格证及全套设备制造质量证明文件。7.2.4买、投标双方一致通过的“变更”文件及证明。7.2.5图纸应标明随每项部件所给的附件,以及部件制造厂家、型号、参数和容量。7.2.6投标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包括本附件中所要求的。如买方在工程设计中所需要本附件以外的资料,投标方应及时提供。7.2.7投标方提交给买方的每一批资料都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最终图纸注明订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 7.2.8投标方在收到设计院反馈意见后两周内提供以上文件的最终设计文件。最终图纸注明订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8设备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8.1概述8.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要求。8.1.2卖方在合同生效后按买方的要求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和检验标准。这些标准符合本规范的规定。8.2工厂检验8.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8.2.2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和出厂试验。8.2.3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采取措施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8.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设备总价中。8.3设备监造8.3.1监造依据根据本合同和原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 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8.3.2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将复印件交买方监造代表1份。R点:卖方只需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W点: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H点:卖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买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卖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买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买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卖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买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买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8.3.3监造项目(不限于下表所列)及方式表(供方在投标书中填写)详细监造内容在双方协商后签订的《监造大纲》中明确。8.3.4卖方对监造的配合:8.3.4.1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8.3.4.2卖方给买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8.3.4.3 卖方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8.3.4.4买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买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卖方提供方便。8.3.4.5卖方在见证后将有关检查、试验记录和报告资料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8.4性能验收试验8.4.1要求8.4.1.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规范的要求。8.4.1.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买方现场。8.4.1.3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在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后6个月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8.4.1.4试验如在卖方工厂内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卖方提供,买方配合。卖方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8.4.1.5质量保证及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1)投标方对设备、材料进行有重要影响的加工、试验、试运转时应通知招标方参加,并向招标方提供试验或加工鉴定的报告。(2)在安装时,投标方指派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指导,投标方负责设备的调试运行。(3) 投标方提供各部件需更换的时间,并由投标方提出建议的备品备件清单。(4)投标方提供在安装、运行、维修、调试时的专用工具、提出名称及使用功能的清单。(5)提供的设备及所有附属部件应是成熟的、先进的,并具有制造该设备2台2年以上成功运行和实践经验,并经ISO9000质量认证厂家生产,不得使用试验性的设计和产品。(6)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设备应能长时间无故障运行。除易损件外,提供的设备整机使用寿命在30年以上。(7)对配套设备的要求a.本规范书涉及的设备,如由其他厂家配套的应由投标方统一协调,并对厂家提供的产品质量、进度负责。b.所有外购件,应由投标方负责选择,采用性能可靠的优质产品,并附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外购配套件的供货商,应具有与制造厂相同的资格,以确保外购件的质量。8.4.2设备标识应提供下列资料:厂名、设备名称、设备型号、主要设计参数、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和主要注意事项,以上标识应标记在设备铭牌上。设备铭牌应防腐,必须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并牢固的安装在合适、显著的位置上。9技术服务和技术联络9.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9.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现场服务计划表9.1.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9.1.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9.1.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9.1.2.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9.1.2.5投标方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9.1.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9.1.3.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9.1.3.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 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9.1.3.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9.1.3.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9.1.4招标方的义务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便。9.2培训9.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与工程进度相一致。9.2.2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9.2.4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9.3设计联络会若招标方有要求,投标方及时、义务地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10技术附录技术附录A关于减免税工作分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招标方享有减免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及国产设备退增值税的权利。依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协助招标方办理进口设备、部套件和材料的减免税及国产设备退税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工作分工如下:一、投标方负责: 1、向招标方提供国外进口设备及部件清单、价格并受招标方委托向国外供应商签订供货技术规范及向招标方提供供货合同条款。2、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或重要工业品进口许可证。3、办理报关、商检等的相关事宜。4、负责报关、商检的费用及进口设备、部套件和材料到达投标方或交货地点相关的运杂费。5、提供办理减免税需要的相关单据及证明资料。6、向招标方提供国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二、招标方负责:1、进口设备及部件由招标方按投标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同国外的供应商或其中方代理签订合同,合同价款及税费款由招标方支付,价格按当时合同CIF价为准,并从与投标方签订的总合同价款中扣除。2、办理海关报关注册事宜。3、办理并提供减免税证明,并配合投标方的报关工作。4、向投标方明确办理减免税的海关规定及要求。5、向投标方签署代理进口、报关、商检等授权协议。6、向投标方提供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复印件。备注:招标方申报后,不享受减免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的进口设备及部件,由招标方传真通知投标方直接购买。技术附录B罚款条件 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如达不到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方必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验收满足国标要求,如不满足,投标方负责自费调整直至满足要求。(2)易损件在保证期内损坏,投标方要双倍赔偿。技术附录C分包与外购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小于3家,并报各分包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分包情况表技术附录D大件部件情况投标方应把超级超限的情况详细予以说明技术附录E差异表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将技术部分的差异表列入本卷之中。技术附录F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