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5 KB
- 38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ICS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NB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TXXXXX—XXXX垃圾发电厂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37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国能科技[2015]12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电联标准[2015]14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写。垃圾发电厂近年来发展迅速,在监控系统方面一直参考火力发电厂标准进行建设,但是垃圾发电厂和火力发电厂在工艺上存在较大区别,急需一套标准对垃圾发电厂的监控系统建设提出要求和指导。因此,本规范的制定势在必行。本规范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归口并解释。本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五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南京信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铁力山(北京)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xxx、xxx本规范主要审查人:xxx、xxx37
目次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44总则65生产监控系统66管理监控系统197生产运行环境238网络及系统安全299硬件及系统软件3110文档资料3511验收3537
垃圾发电厂监控系统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的垃圾发电厂监控系统的构成、功能、软硬件配置、网络设置和系统安全,以及文档资料和验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已建垃圾发电厂的监控系统的建设和改造。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GB50115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7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339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6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8117电站汽轮机热力性能验收试验规程GB/T8566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8567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T9385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T9386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GB/T10184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GB/T12504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5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T14394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15853软件支持环境GB/T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等级划分准则37
GB/T30372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验收导则GB50049-2011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DL/T904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DL/T950电厂标识系鱿设计导则DL/T996火力发电厂汽轮机电液控制系统技术条件DL/T1091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规程IEC60073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指示器和操作器的编码规则IEC61158工业通信网络-现场总线规范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安全〔2006〕34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1术语和定义3.1监控系统supervisionandcontrolsystems利用计算机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监视和控制的系统。3.2分散控制系统distributedcontrolsystem(DCS)以计算机、通信和屏幕显示技术为基础,实现对生产过程的数据采集、控制和保护功能,并实现数据共享的多计算机监控系统。3.3厂级监控信息系统supervisoryinformationsystemforPlantlevel主要为垃圾发电厂建立全厂生产过程实时历史数据库平台、为全厂实时生产过程综合优化服务的实时生产过程监控和管理的信息系统。3.4过程控制站distributedprocessunit(DPU),processcontrolunit(PCU)能够实现生产过程中相对独立子系统的数据采集、控制和保护功能的装置,包含控制处理器CP、输入输出模件、通信模件、现场信号接口等硬件。它是DCS主控通信网络上的节点。3.537
人一机接口human-machineinterface(HMI)具备可视画面、可复制和转移的数据记录以及输入、操作工具,对控制系统进行组态、编程、监视、操作的计算机系统。3.6输入输出inputandoutput(I/0)具有如下功能的部件或组件:能够将生产过程参数转换为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能够接收的数字信号输入系统,或将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输出的数字信号转换为相应过程控制部件、设备能够接收的物理量或电能量。3.7主控通信网络maincommunicationnetwork(MCN)连接分散控制系统中各过程控制站、人一机接口站(操作员站、工程师站)或人一机接口数据服务器的实时数据通信网络。3.8数据采集系统dataacquisitionsystem(DAS)在分散控制系统中,DAS完成对工艺系统和设备的运行参数、状态、诊断信息的数据采集、处理,利用数据库管理功能对数据进行存储、检索,组态多种形式画面,实现对机组实时运行的监控,以及历史数据分析、运行参数分析、运行操作指导等功能。3.9模拟量控制系统modulatingcontrolsystem(MCS)实现对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及辅助系统的过程参数进行连续自动调节的控制系统的总称。机炉协调、燃烧控制、给水控制等闭环控制系统包含在MCS中。3.10开关量控制系统on-offcontrolsystem(OCS)实现机、电、炉及其辅助设备启、停或开、关的操作及对某一工艺系统或主要辅机按一定规律进行控制的控制系统,包括顺序控制系统。3.11现场总线fieldbus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工EC61158定义:安装在制造和过程区域的现场装置与控制室内的自动装置之间的数字式、串行、多点通信的数据总线称“现场总线”。37
1总则1.2.3.4.5.6.7.8.4.1垃圾发电厂监控系统应由生产监控系统、管理监控系统、和生产运行环境等软硬件设备构成,管理监控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可分期建设。4.2垃圾焚烧发电厂中其它监控系统如:汽机的DEH系统、DCS控制系统、电气升压站、发电、厂用电系统的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ECS、化水DCS、焚烧炉ACC等控制系统,宜将各控制系统统一接入到生产监控系统中,逐渐实现生产监控系统对各监控系统的统一监控。4.3生产监控系统是实现生产过程的数据采集、监视、控制和设备运行保护等功能,并进行数据共享的生产监控系统,主要用户为生产控制人员。4.4管理监控系统是实现全厂实时生产过程的优化服务和监督管理,完成生产设备状态管理和安全管控的生产管理系统,主要用户为生产管理人员。4.5生产运行环境是指为了保障生产监控的工作的进行和能力提高所需的环境和硬件设施,主要为中控室、电子信息机房和信息网络设施。4.6生产监控系统完成生产运行数据的采集,通过安全方式提供给管理监控系统,结合管理监系统采集的生产设备状态信息和运行管理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在中控室结合视频监控信息进行多形式的展示,促进生产监控工作效率的提高。4.7垃圾发电厂监控系统宜在电厂设计阶段进行统一规划,应充分考虑实际需要、技术发展情况和投资预算。4.8垃圾发电厂监控系统的开发建设应高度整合企业软硬件资源,其系统组态设计、软硬件设备选型应坚持经济实用、安全可靠、先进成熟、通用性强及可扩充的原则。4.9垃圾发电厂监控系统的扩建和改造应在保证安全生产和资源节约的原则进行设计实施。2生产监控系统2.1分散控制系统2.1.1总体描述5.1.1.1分散控制系统主要功用是1)通过对现场各被监控设备的参数和状态进行快速采集和处理;2)通过人-机接口画面对各被监控设备进行实时监视和控制;3)并提供数据资源给相关系统。37
5.1.1.1分散控制系统应由数据采集、调节控制、保护控制、人-机操作等功能构成。1.1.1数据采集5.1.2.1数据采集数量、精度和频度应满足生产监视和控制的需要。5.1.2.2对污染物排放信息的采集应达到GB18485对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5.1.2.3应按照电厂工艺系统设计的要求,对所有己设计的测点进行连续采集和处理,并存储在实时和历史数据库中实现信息共享。5.1.2.4采集内容包括模拟量和状态量两种。5.1.2.5采集方式包括其他系统接入或采集设备生成。5.1.2.6用于保护和控制的信号采集应配置在完成相关功能的控制处理器的I/0中;涉及到机、炉、电保护的重要信号还应在其他DPU设计信号通道;只用于监视和记录的信号可配置专用的DPU,也可分散到相关工艺控制系统的DPU中。5.1.2.7数据的采集内容和采集编码应规范统一;应实现数据信息处理规范、标准、统一,保证测点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可维护性;应提供数据质量检查的功能,便于数据的检查和维护。5.1.2.8数据采集存入实时/历史数据中通过安全机制可提供给其他系统使用。1.1.2调节控制1.1.2.1模拟量控制5.1.3.1.1模拟量控制系统(MCS)宜划分为若干子系统,各子系统设计应遵守“独立完整”的原则,以保持主控通信网络上信息交换量最少。5.1.3.1.2MCS系统应满足控制机组安全启、停的要求,应具备在机组从启动,稳燃负荷到满负荷运行的范围内,进行手动调整和投入自动控制的能力。5.1.3.1.3在自动控制范围内,MCS系统应能处于自动方式而不需要人工干预。5.1.3.1.4MCS系统应能自动补偿及修正机组自身的瞬态响应以及其他必需的调整和修正。5.1.3.1.5MCS系统应有连锁保护功能,以防止错误及危险的动作。连锁保护在其涉及的工艺系统处于安全工况时,应为维护、试验和校正提供最大的灵活性。5.1.3.1.6如MCS系统某一部分必须具备的条件不满足时,连锁逻辑应阻止该部分投“自37
动”方式,同时,在条件不具备或系统故障时,系统受影响部分应不再继续自动运行,或将控制方式转换为另一种允许的自动方式。5.1.3.1.1MCS系统任何部分运行方式的切换,不论是人为的还是由连锁系统自动的,均应平滑运行,不应引起过程变量的扰动,并且不需运行人员的修正。5.1.3.1.2当MCS系统处于强制闭锁、限制、辅机故障减负荷或其他超驰作用时,系统受其影响的部分应随之跟踪。在超驰作用消失后,系统所有部分应平衡到当前的过程状态,并立即恢复到安全的控制作用,这一过程不应有任何延滞,并且不应向被控装置发出任何不正确的或不合逻辑的动作指令。应提供报警信息,指出引起各类超驰作用的原因。5.1.3.1.3对某些重要的关键参数,应采用三重冗余变送器测量。对三重冗余的测量值,MCS系统应自动选择中值作为被控变量,而其余变送器测得的数值,若与中值信号的偏差超过预先整定的范围时,应进行报警。如其余两个信号与中值信号的偏差均超限报警时,则控制系统受影响部分应转到安全控制方式,也可切换至手动。运行人员可在操作站上将三选中的逻辑切换至手动,而任选三个变送器中的某一个信号供自动控制回路用。5.1.3.1.4对某些仅次于关键参数的重要参数,应采用双重冗余变送器测量。若这两个信号的偏差超出一定的范围,则应有报警,并将受影响的控制系统转到安全控制方式,也可切换至手动。运行人员可手动任选两个变送器中的一个信号用于自动控制回路。5.1.3.1.5在使用不冗余变送器的测量信号时,如信号丧失或信号超出工艺过程实际可能范围,均应有报警,同时将受影响部分转到安全控制方式,也可切换至手动。5.1.3.1.6冗余组态的控制系统,在控制系统局部故障时,不应引起机组的危急状态,并应将这一影响限制到最小。5.1.3.1.7调节控制的基本方法宜采用闭环反馈控制,同时以能够快速反映对被控变量扰动的信号作为前馈,保证控制回路的快速和稳定。宜采用先进的控制策略和算法,提高控制系统的调节品质。5.1.3.1.8MCS系统所需的所有校正作用,不能因为使驱动装置达到其工作范围的控制信号需进行调整而有所迟延。5.1.3.1.9MCS系统的输出信号应与被控执行机构要求的驱动信号相适应,可为脉冲量或电量连续信号,并应有上下限值,以保证控制系统故障时机组设备的安全。5.1.3.1.10MCS系统应监视设定值与被控变量之间的偏差和输出信号与控制阀门位置之间的偏差,当偏差超过预定范围时应报警,同时应转到安全控制方式或切换至手动。5.1.3.1.11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驱动装置控制一个变量时,可由一个驱动装置维持自37
动运行。运行人员可将其余的驱动装置投入自动,而不需手动平衡。当追加的驱动装置投入自动后,控制系统应自动适应追加的驱动装置的作用,即不论驱动装置在手动或自动方式的数量如何组合变化,控制作用应满足工艺系统调节品质的要求。5.1.3.1.1应对多控制驱动装置的运行提供偏置调整,偏置应能在保证系统安全的范围内调整,新建立的关系不应产生过程扰动。5.1.3.1.2在自动状态,设置一个控制驱动装置为自动或遥控,不需进行手动平衡或对其偏置进行调整。并且,不论此时偏置设置的位置或过程偏差的幅度如何,不应引进任何控制驱动装置的阶跃波动。5.1.3.1.3MCS应与开关量控制系统等相协调,达到机组稳定运行并快速响应负荷变化的要求。1.1.1.1开关量及顺序控制5.1.3.2.1开关量控制系统(OCS)用于启动、停止功能子组。功能子组是指电厂的某一个设备组。5.1.3.2.2运行人员应能够在显示器或键盘上操作每一个被控对象。手动操作应有许可条件,以防止操作人员误操作。逻辑中应设计相关的连锁保护,以防设备在非安全或潜在危险工况下运行。5.1.3.2.3设备控制可设计三种模式:手动(由操作员控制)、自动控制、后备。所有设备均应设计手动模式。自动和后备模式应根据设备运行要求按需设计。三种模式的要求如下:1)在手动模式下,操作员将根据电厂运行需要进行设备的启/停、开/关操作。非频繁操作设备(如辅助电气系统的进线开关)或无人监视工况下不可启动的设备只提供手动控制。2)维持过程控制而需要频繁启停的设备应提供自动控制模式。原则上,自动逻辑引起的动作不应报警,保护连锁触发时如自动功能失效应产生报警,如抽汽阀自动关失效等。3)冗余或具有指定备用的设备应提供后备控制模式。当过程参数表明在役设备己故障,处于后备模式的备用设备应自动启动,连续运行直至操作人员或保护连锁发出停运指令。系统应提供报警以提醒操作员备用设备己启动。5.1.3.2.4设备的连锁、保护指令应具有最高优先级;手动指令则比自动指令优先。被控37
设备的“启动”、“停止”或“开”、“关”指令应互相闭锁,且应使被控设备向安全方向动作。5.1.3.2.1保护和连锁功能应保持始终有效,运行人员不能人工切除。当由于运行工况需要进行切除时,应采用明显的特殊标志予以标识,以便运行人员了解实际保护和闭锁功能的投入状态。5.1.3.2.2应通过连锁、联跳和保护跳闸功能来保证被控对象的安全。机组的连锁及保护跳闸功能,包括紧急跳闸应采用硬接线连接。5.1.3.2.3为了在机组启、停时减少操作人员的常规操作和机组的启停时间,应设计子组级顺序控制功能。在可能的情况下,各子组的启、停应能独立进行。5.1.3.2.4对于每一个子组及其相关设备,它们的状态、启停许可条件、首出、操作顺序和运行方式,均应在显示器画面上显示。5.1.3.2.5在手动顺序控制方式下,应为操作员提供操作指导,这些操作指导宜以图形方式显示,可按照顺序显示应被执行的程序步骤,并根据设备状态变化的反馈信号,在画面上改变相应设备的颜色。5.1.3.2.6运行人员通过手动指令,可对执行的顺序跳步,但这种运行方式必须满足安全要求。控制顺序中的每一步均应通过从设备来的反馈信号得以确认,每一步都应监视预定的执行时间。如果顺序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则报警,且禁止顺序进行下去。如果事故消除,在运行人员再次启动后,可使程序继续进行下去。5.1.3.2.7在自动顺序控制期间,出现任何故障或运行人员中断信号,应使正在进行的程序中断并回到安全状态。使程序中断的故障或运行人员指令应在显示器上显示,并可打印出来。当故障排除后,顺序控制在运行人员确认无误后,可再进行启动。1.1.1保护控制5.1.4.1保护控制系统应针对机组特点进行设计,选用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设备和元器件。应主要采用经审定的标准设计、典型设计和参考设计。5.1.4.2保护控制系统应与相关控制系统、联锁装置、运行操作和工艺设备等方面综合协调。5.1.4.3停止锅炉或汽轮机运行的重要保护回路应在中控室控制台设置专用手操跳闸按钮。跳闸按钮应独立并直接接至停炉、停机的驱动回路。5.1.4.4应执行“保护优先”的原则,保护控制系统输出的操作指令应优先于其他任何指令,由被控对象驱动装置的控制回路执行。37
5.1.4.1保护系统的逻辑控制器必须冗余配置,输出继电器必须可靠。5.1.4.2保护动作的响应时间应满足被控对象的要求。5.1.4.3停机、停炉保护逻辑系统应当有独立的逻辑、独立的冗余控制器、独立的输入了输出系统和独立的电源,应在功能上和物理上独立于其他系统。5.1.4.4单台焚烧炉或单台汽机应采用各自保护逻辑系统,不应多台焚烧炉或多台汽机共用一套保护逻辑系统。5.1.4.5冗余的I/O信号应通过不同的I/O模件和通道引入/引出。5.1.4.6触发停机、停炉保护信号的开关量仪表和模拟量变送器/传感器应单独设置。5.1.4.7停机、停炉动作命令不应通过通讯总线传送。触发停机、停炉的信号应为硬接线。1.1.1人-机操作功能1.1.1.1基本要求5.1.5.1.1操作员站应设计足够的人-机界面功能,使运行人员能够实时监控机组、工艺系统和设备的运行,及时监视和处理异常工况和故障;工程师站提供的信息应满足维护工程师进行应用软件的调试、修改、备份以及数据库维护。5.1.5.1.2应设计以下基本的数据展示和人-机操作功能,以满足运行操作人员监控的需求:1)显示:工艺流程图、趋势、成组参数、报警显示。2)控制:通过手动或切入自动方式进行启停控制和参数调节。3)报警:报警提示和处理。4)查阅:历史数据存储和检索。5)记录:SOE、事故追忆、操作、事件等记录。6)制表:班报表、月报表、用户定义的报表。5.1.5.1.3宜根据全厂监控系统规划或工艺条件的需要,设计分散控制系统实用且易于实现的性能计算功能。1.1.1.2生产监控画面5.1.5.2.1监视和操作显示画面宜根据工艺过程和运行要求,按层次结构或树型结构组织,37
使运行人员方便和快捷地查阅到需要监控的画面。5.1.5.2.1应根据工艺过程和运行要求设计足够数量的工艺流程显示画面,满足运行人员对系统所有设备和工艺环节的监视和操作要求。画面显示的实时数据刷新周期应不大于1s。5.1.5.2.2调用任何一幅画面不应超过三次击键。应设计一定数量的快捷键,重要系统或功能可一次按键调出其监控画面。5.1.5.2.3工艺流程图上设备、管道、工质的颜色可参照IEC60073标准或用户的习惯设定,受控设备的颜色和显示方式应根据其实时状态变化。5.1.5.2.4应能够对系统中任何一个实时模拟量数据(原始输入信号或中间计算值)组态实时趋势显示。实时趋势曲线上点的时间分辨率应达到1s,存储和显示时间应不小于30min。应能够选择显示实时趋势曲线上任何一个点的数值和时间标签。5.1.5.2.5应能够对历史数据库中的任何模拟量数据组态历史趋势显示。5.1.5.2.6历史趋势曲线的时间分辨率宜达到1s,并可按照需要以不同档次的时间分辨率显示。应能够选择显示历史趋势曲线上任何一个点的数值和时间标签。5.1.5.2.7棒图应能够组态在工艺流程图或其他画面中;DCS中的任何实时模拟量数据均应能够组态棒图;棒图应能够根据该信号组态的报警限值改变颜色。5.1.5.2.8应能够对实时数据库和历史数据库中的任何数据组态成组参数显示;每组可包含的参数应不少于5个;可根据运行监视的要求,选取数据记录的有关字段的数据显示在画面上;显示参数达到或超过预定的报警值时,应改变颜色及显示方式。5.1.5.2.9对于重要操作,系统应提供二次确认功能。5.1.5.2.10阀门/电机类设备的操作窗口可显示中文名称、已开/启、已关/停、正在开/关、开/启允许、关/停允许、操作失败、远方/就地状态、检修状态、故障、跳闸等信息,操作应包含打开、关闭、中停、复位、挂/摘牌等。5.1.5.2.11调节门类设备的操作窗口可显示中文名称、过程值、设定值、输出值、反馈值、偏置、手/自动状态、单位等信息,并应根据上下限显示过程值、设定值的棒图。操作应包含手/自动、模拟量输入区域、模拟量快增/慢增/快减/慢减等。5.1.5.2.12宜组态指导运行人员操作的在线帮助画面,可包括设备、工艺系统的启停允许条件、首出、顺控步序、步进条件等。37
1.1.1.1报警信息显示5.1.5.3.1应设计专门的报警显示画面,可按照一定的规律(如按工艺系统、设备等)组织报警画面;报警显示应按时间顺序排列;应用不同的颜色区分报警的级别、报警确认状态、当前报警状态;组态的报警信息应完整,应能够提供该报警点在数据库存储的信息,供运行和维护人员分析故障。5.1.5.3.2应能够在包含某一报警点的任何一个画面对该报警进行确认,其他包含该报警点的画面也同时被确认;若某一己经确认的报警再一次发出报警时,应具备报警重闪功能,同时以适当的显示方式标明其重复报警的次数。5.1.5.3.3所有报警信息均应存储,应能够调出至少30天的报警信息进行显示。5.1.5.3.4应组态DCS主控通信网络上各节点的状态显示,DPU诊断画面应显示各I/0模件状态,宜能够显示各I/0通道的状态;采用现场总线仪表和设备的系统,宜组态现场总线仪表和设备提供的状态和诊断信息的显示画面。1.1.1.2历史数据检索5.1.5.4.1应能够存储系统的全部输入信号(模拟量和开关量)以及重要的中间计算数据;以1s的采样周期存储,应至少存储三个月的数据。报警信息应至少存储三个月的数据。历史数据宜存储在管理监控系统中,对于模拟量可选择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等方式存储。5.1.5.4.2应满足用户对历史数据的多种检索方式,如历史趋势曲线、班报表、日报表、月报表、事件查询等,并应能够支持任何一台操作员站实现检索功能。5.1.5.4.3当历史数据存储空间占用90%以上时,可在工程师站显示信息提醒系统管理人员将数据转存至外部存储介质,或可自动转存到外部存储介质上。1.1.1.3制表和打印5.1.5.5.1应提供工具使用户能够根据生产需要编制各种报表,如班报、日报、月报、运行统计报表等,应能够便捷地从数据库中检索数据。5.1.5.5.2应具备预定时间定时打印、事件触发自动打印和运行人员随机召唤打印记录、报表的能力。37
1.1.1.1记录5.1.5.6.1高速顺序事件记录(SOE)的时间分辨率应不大于1ms,当任何一点状态变化至特定状态时,应立即自动启动高速SOE数据收集,并形成专门的高速SOE记录,存储在数据库中,该记录应至少记录第1个SOE信号触发后10s内所有SOE信号的动作。重要设备的启、停、跳闸、手动/自动切换等顺序事件的时间分辨率可根据DCS的性能确定,SOE信号数量、分辨力及其精度应按满足机组故障分析需求的原则设计。5.1.5.6.2应组态重要设备的跳闸记录,跳闸记录应包括能够分析其跳闸原因的信号变量。当该设备跳闸即触发生成记录。跳闸记录应按跳闸前10min和跳闸后5min以1s时间间隔采样和存储。5.1.5.6.3应记录运行人员在操作员站进行的所有操作项目及每次操作的精确时间。通过对运行人员操作行为的准确记录,可便于分析运行人员的操作意图,分析机组事故的原因。系统应自动保存至少48h的操作记录,并应能够转存至历史数据库或外部存储介质中。5.1.5.6.4应根据用户的要求选取必要的工艺参数和状态变量,组态值报、日报和月报记录,在预定的时刻自动形成记录文件并存储,存储的数量应满足用户要求。1.2工业电视系统1.2.1总体描述5.2.1.1工业电视系统宜由前端摄像、传输、图像显示和控制等四部分组成。各部分配套设备的性能和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5.2.1.2工业电视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按工艺流程、生产操作和管理等要求进行系统配置。2)在正常情况下应保证系统连续工作。3)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应清晰传送监视目标的图像信息。4)采用不同的传输方式均应保证系统图像质量。5)与企业其他视频监控系统应资源共享。6)利用互联网、局域网等网络传输时,应符合网络通信协议的要求。5.2.1.3工业电视系统类型应包括基本对应型、视频切换型、画面分割型、视频分配型、矩阵切换型和网络交换型等。系统设计时,宜按一种类型设计或多种类型组合设计。5.2.1.4电视系统应在下列场所设置:37
1)生产操作中需要边监视边操作的生产部位。如垃圾卸料厅、垃圾储坑、焚烧炉料斗、锅炉水位、焚烧炉炉膛火焰、渣通道、落渣斗等。2)生产过程中需要经常监视的设备运行状况。如焚烧炉排渣机出渣口、飞灰固化混炼机的出口、汽机间、升压站、低压配电室、循环水泵房等。3)生产和管理需要监视的目标。如烟囱排烟情况、地磅房等。1.1.1设备选择与布置5.2.2.1工业电视系统工程建设,在满足生产和管理要求情况下,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5.2.2.2应根据使用要求不同选择适宜的摄像机、镜头与云台,并根据使用环境做好设备防护,延长设备使用周期,具体要求执行GB50115的规定。5.2.2.3监视目标的环境照度不能满足摄像机正常工作照度要求时,应配置辅助照明设施。辅助照明应优先采用节能和安全灯具,具体要求执行GB50115的规定。5.2.2.4显示和控制设备应满足监控工作需求,根据企业情况和使用环境进行选型,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图像存储、声音收纳或图像处理、分析设备。5.2.2.5工业电视系统的信息传输、线路敷设及供电、接地防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执行GB50115的规定。1.1.2显示与控制系统1.1.2.1视频监控平台5.2.3.1.1视频监控平台宜具备下列服务功能:1)实现用户对前端设备的管理和控制,包括资源信息的获取、历史告警信息的查询、录像检索、实时视频浏览、语音通信、云镜控制、回放、事件的订阅及通知等功能。2)实现平台内统一的录像存储功能,支持定时录像、手动录像以及告警录像等模式,同时平台应支持流式回放功能。3)支持多种终端方式的接入,包括B/S客户端、C/S客户端等。4)具备客户端/用户之间的音视频通信功能。5)实现视频的实时转发、分发功能,满足大量用户同时访问同一视频监控点的需求。6)用户只有在通过平台的身份认证及授权后,方可使用平台内所提供的各项业务功能。37
5.2.3.1.1视频监控平台宜具备下列管理功能:1)提供统一的用户管理机制,按照分级分组管理的方式配置、管理组内全部用户及用户的权限。2)对平台设备、前端设备等的管理,包括设备的添加和删除、设备属性项的配置等。3)网络结构和参数管理,包括网络拓扑状态监视和拓扑视图管理,平台通过功能模块对网络拓扑结构和参数进行监视、查询。拓扑状态监视包括平台中的拓扑结构和网络设备状态更新、网络设备告警监视、拓扑中节点与链路流量监视和管理等。4)平台支持对平台设备的性能监视、分析和优化;平台从前端设备采集处理各种性能数据,形成性能报告,为运维和管理部门提供信息。采集周期和业务采集量(连接数、流量、用户数等)可定制,采集的原始数据和分析数据可保存至数据库或外部文件,性能数据可以通过图表或者图形化界面显示。5)平台提供操作日志和运行日志,并提供多种方式方便管理员浏览和检索日志信息。6)对告警事件和日志进行存储,时间不少于三个月。5.2.3.1.2视频监控平台宜具备的处理能力包括:1)根据实际业务量的需求,适应各种配置的灵活变更。2)单台分发单元处理能力支持千兆网络吞吐量达到上限时50%的码流路数的分发。3)并发请求处理能力满足实际业务量的需求。4)在保证网络带宽的情况下,平台信令的响应时间小于0.5s,视频的响应时间小于2s。5.2.3.1.3视频监控平台的主备切换应满足:1)平台的主要功能模块宜采用冗余配置方式,具有主备自动切换功能。2)主备切换时间小于10s。3)平台的配置和数据库应具有自动备份和恢复能力。5.2.3.1.4视频监控平台的分布式部署要求包括:1)平台的流媒体模块和存储模块可采用分布式部署。2)分布式部署应在硬件和软件上同步实现,硬件平台若采用分布式结构,相应的软件也应采用分布式结构。1.1.1.1前端系统5.2.3.2.1应支持视频监控平台通过前端系统获取实时音视频数据。37
5.2.3.2.1应提供高清和标清的实时视频信息。5.2.3.2.2应支持视频监控平台实时音视频参数调节。5.2.3.2.3告警功能应包括告警参数设置、告警事件控制、告警联动控制等功能。5.2.3.2.4应支持设备可提供的各种云镜的设置和控制功能。5.2.3.2.5录像控制应包括:1)支持多种录像方式(手动录像、定时录像、告警联动录像及动态检测录像),可选支持触发帧录像。2)预录功能:告警联动录像提供告警触发前至少5s的数据。3)支持录像联动策略的本地存储。4)设置录像文件覆盖式选择功能。5)通过远程检索前端存储设备录像数据,并可通过流方式点播或下载指定时间的录像。6)存储的图像文件可通过网络备份到有远端客户软件的服务器上,支持手工备份和自动定时备份。7)磁盘满和故障告警。5.2.3.2.6宜支持语音对讲、广播和监听。5.2.3.2.7可提供红外热成像功能。5.2.3.2.8应具有鉴权和权限管理功能。1.1.1.1客户端5.2.3.3.1应支持配置用户接入的平台地址、用户录像及图片文件存放路径。5.2.3.3.2应支持输入用户名、密码及用户域信息,进行用户认证。5.2.3.3.3应支持用户认证后平台返回设备表,客户端可对其进行显示。5.2.3.3.4应支持通过网络在远程计算机上进行实时监控,也应支持通过网络将视频投放到远程监视器或电视墙上,并可实现对电视墙视频浏览的灵活控制。5.2.3.3.5多画面显示应支持1/4/9/16/全屏显示,并支持多画面轮询监控。5.2.3.3.6云镜控制应包括:1)云台控制:云台的上、下、左、右转动,巡航的设置及调用,预置位设置及调用,云台转动的步进值和速度的设置,并应支持雨刮、辅助灯光开关功能。2)37
镜头控制:应支持镜头的变倍、调焦(具有手动和自动调焦功能)、光圈(具有手动和自动光圈调节功能)控制。5.2.3.3.1应支持手动录制、定时录制和告警录制模式;1)手动录制:按照用户的指令录像。2)定时录制:根据系统中用户预置的时间表录像。3)告警录制:由系统中事件(告警、图像运动检测)触发录像。5.2.3.3.2应提供方便的录像查询手段,可根据时间、地点、设备和告警类型等信息查询。根据查询结果进行回放时,可实现播放、快放、慢放、单帧放、拖曳、暂停等功能。可选择实现多路图像同步回放功能。5.2.3.3.3用户应能在收到告警及信号信息时自动调出相关画面,可放大显示,并同时发出信息,直到用户确认操作,也应能进行状态量信号输出,触发联动录像或者图片抓拍等动作。当同时产生多组告警时依告警优先级和发生的事件顺序,自动换页至告警发生画面供用户确认。5.2.3.3.4可能实现现场声音实时监听、点对点远程对讲、用户对前端系统多点语音广播功能。5.2.3.3.5应支持手动抓图、定时抓图和告警抓图:1)手动抓图:按照用户的指令抓图。2)定时抓图:根据用户预置的时间表抓图。3)告警抓图:由事件(告警、图像运动检测)触发抓图。5.2.3.3.6可支持通过移动终端进行音视频浏览。1.1.1.1接口和系统测试5.2.3.4.1视频监控系统的接口设计应遵照DL/T283.1执行。5.2.3.4.2视频监控系统及接口的测试应遵照DL/T283.2执行。2管理监控系统2.1厂级监控系统2.1.1总体描述6.1.1.1厂级监控系统是垃圾发电厂生产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垃圾发电厂生产37
管理系统还包括企业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及办公系统等。6.1.1.1厂级监控系统主要功用为:1)通过DCS系统实时/历史库获取实时信息展示给生产管理人员。2)通过各渠道获取生产运行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对生产运行提供优化指导。3)通过对设备状态等信息的采集对设备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4)为信息展示和外部对生产数据的需求提供发布平台。6.1.1.2本着集约化原则,厂级监控系统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宜进行一体化建设,形成SMIS系统,有利于增强企业生产信息和管理信息的融合,便于企业对全景信息的分析和展示,可以降低硬件设备投入。1.1.1数据融合6.1.2.1数据采集周期应满足厂级监控系统实时计算的要求,数据传输宜采用带有检查和校验机制的协议,以确保数据传输的准确。6.1.2.2数据采集具备传输故障恢复功能,在网络、安全隔离设备或服务器故障不能完成数据实时传输时,系统恢复后应支持重新传输和处理,补充完整数据。6.1.2.3对参与计算的参数应进行有效性检查,检测出数据中的异常值,应给出合适的替代值,以保证实时监测的连续运行与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出现异常数据时,需要同时记录原始数据和替代数据,并给出提示信息。6.1.2.4根据所检验数据的不同特点,可有针对性地采用相应数据检验模型及方法,如过程机理模型、统计分析模型以及人工智能模型,所采用方法的计算模型应满足在线计算周期的要求,具有好的容错性,并能有效地控制异常数据对经济性指标造成的影响。6.1.2.5为可靠获得指标计算所需要的数据集,应对所采集数据进行预处理,如将单位制统一转换为国际工程单位制;对多次采集的数据进行算术平均、加权平均、累加等处理;对于动态数据波动较大的数据,可采用一定时间窗内滑动平均等滤波措施进行处理;对于数据采集周期明显小于参数更新周期的数据,可采用调整厂级监控等系统的参数更新周期进行处理,必要时也可采用适当的插值方法,以满足经济指标计算的需要。6.1.2.6应提供可靠的数据存储与备份手段,数据存储时间宜不小于机组的一个大修周期。37
1.1.1计算分析6.1.3.1发电厂经济性实时在线监测依托DCS、PLC等控制系统与信息系统的技术条件,对发电生产过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与计算,以获取发电厂经济性的相关指标,并通过对参数和经济性指标的分析、诊断和优化指导,提高发电厂经济运行水平。6.1.3.2参数表征的是在所监测设备实际运行的技术数据,信息系统中读取,并作为技术经济指标计算的原始依据,一般可直接从DCS,PLC系统取得,如机组出力、上网电量、主蒸汽压力等。6.1.3.3技术经济指标表征的是发电厂能量转化过程的完善程度,以过程数据等为基础,通过相关热力计算获得,如汽轮机热耗率、锅炉热效率、厂用电率等。6.1.3.4性能指标计算宜选用准确反映过程状态的实时测量数据,参数宜选用具有代表性的测量数据,对于个别缺少在线测量手段的参数,宜采用离线分析、间接测量、设计值、机组近期热力试验值或同类型机组试验平均值等方法获得。6.1.3.5性能计算的所有数据均应有质量检查,若计算所用的任何一点输入数据出现坏质量,应告知运行人员。如采用某一替代数据进行计算,输出的计算结果上应有注明。6.1.3.6性能计算无论采用模块化的计算软件或开发的计算程序,都应是针对具体的应用机组,并应在机组运行过程中对性能计算进行调试。6.1.3.7依据厂级和机组级性能计算和分析结果,以运行效率最高、单吨垃圾发电量提高为目标,提出机组优化运行方式、优化运行参数等,使机组运行在最佳工况。6.1.3.8性能计算应遵循GB/T8117,GB/T10184,DL/T904的规定。1.1.2人-机操作功能1.1.2.1生产实时监视6.1.4.1.1生产过程画面应以概貌图、趋势图、棒图、相关参数组等多种形式进行画面显示,应正确显示生产过程数据、设备状态、报警状态、经济指标、运行指导等信息,参数显示应能显示实时值、在定义时段内的最大值、最小值以及平均值等。6.1.4.1.2数据库实时数据刷新周期应不超过1s;画面动态刷新数据的总量应能满足监视要求,调用任一画面的时间应不超过2s。6.1.4.1.337
对于数字显示,测量值显示分辨率的选择应在达到充分准确性的同时,保证稳态工况下每次更新时变更的数字较少。6.1.4.1.1应加强总体信息展示和数据关联的考虑,实现对多炉多机进行综合评价和对比分析。6.1.4.1.2对污染排放和涉及生产安全的信息应有相应画面,并醒目显示。6.1.4.1.3信息的显示应尽可能简单、明确并易于理解。当有必要使用复杂或非常详尽的显示时,要求具备良好的组织和结构;在需要时,应能获得具有必要冗余度的必要信息显示。6.1.4.1.4当需要显示原始的、未经处理的或安全质量数据时,应通过显示的组织和标识来区分这类信息。6.1.4.1.5在一套显示画面内,代表同样信息的所有信息项的命名宜相同。1.1.1.1运行调度指导6.1.4.2.1根据全厂主、辅机投入和运行状况,提出机组运行方式和停运建议。6.1.4.2.2根据负荷预测以及辅机安全经济运行状况,提出辅机出力大小或者运行方式的建议。6.1.4.2.3参数优化以单项参数最优为原则,根据经济性诊断结果,为偏离目标值的参数提供优化调整指导意见,使其不断接近目标值。6.1.4.2.4技术经济指标优化是以单项技术经济指标最优为原则,根据经济性诊断结果,为偏离目标值的指标提供优化调整指导意见,使其不断接近目标值。6.1.4.2.5运行方式优化是以运行系统的综合性能最优为原则,在机组现有条件下,通过运行调整获得经济的运行方式。6.1.4.2.6根据经济性诊断结果,为设备维修、技术改造提供指导意见和数据支持。对于参数及技术经济指标优化、运行方式优化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设备维修、技术改造使参数或技术经济指标最大程度的接近目标值。1.1.1.2设备状态监测6.1.4.3.1采集和监视全厂主机及主要辅机设备运行状态及参数,并将其存入数据库,作为实现电厂状态检修功能和设备故障诊断的基础数据。6.1.4.3.2在设备运行期间,应按规定的巡检内容和巡检周期对各类设备进行巡检。巡检情况应有书面或电子文档记录,并将主要数据记录在厂级监控系统。37
6.1.4.3.1宜对主要设备和部件的金属材料老化状态进行检测与监督,预测部件的老化程度和老化速度、评估机组关键部件的寿命损耗及剩余寿命、失效时间及失效后所产生的风险大小,提出综合的分析和建议。6.1.4.3.2设备状态的评价应基于巡检及例行试验、诊断性试验、在线监测、带电检测、家族缺陷、不良工况等状态信息,包括其现象强度、量值大小以及发展趋势,结合与同类设备的比较,做出综合判断。1.1.1.1故障诊断分析6.1.4.4.1机组故障诊断可包含参数级诊断(参数劣化分析)、设备级诊断、系统级诊断三个层次,并提供具体对策和处理措施,指导运行调整和相关处理。6.1.4.4.2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厂级监控可与发电厂远程技术服务网络系统进行整合,为其提供可靠的实时历史数据,促进电厂远程技术服务的开展。1.1.1.2其他功能6.1.4.5.1可与机组仿真系统进行整合,通过厂级监控系统提供数据供仿真机组运行,分析机组性能的变化等。6.1.4.5.2应提供软件工具使用户能够根据生产需要编制各种报表,如班报、日报、月报、运行统计报表等,应能够便捷地从数据库中检索数据。6.1.4.5.3系统应支持画面在中控室大屏幕的投放,分辨率应满足大屏幕显示要求。1.2其他系统1.2.1应急管理6.2.1.1应急管理是电厂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对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确保电厂安全、有效运行。6.2.1.2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是针对电厂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及受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非内部生产因素影响而发生的事故所进行的管理、预防和有效处置的管理系统。6.2.1.3电厂应急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有事故警报、应急信息管理、应急预案、37
应急演练、应急救灾指挥、应急力量调度、事故现场三维虚拟现实仿真等功能,系统的核心可按照应急准备、应急启动、应急救援决策支持、应急恢复、应急结束等流程设计。1.1.1对外公示6.2.2.1应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实现信息推送或接口开发。6.2.2.2宜在厂区周边及互联网中公示企业的生产和污染排放信息。6.2.2.3可建设对外公示系统,满足信息展示和推送的需求。2生产运行环境2.1控制室2.1.1总体描述7.1.1.1中控室建设场地应采用就近原则,并满足相关安全要求,工作环境必须保证操作员有效、舒适地执行工作任务。7.1.1.2为了提供各功能的最佳分配,保证人与机器能最大限度发挥其能力,并使电厂的安全与可用性最好,设计必须特别注意人因原则和人的特性,例如:人体尺寸、人的感觉、思维、生理和运动机能的反应能力与限度。7.1.1.3为使电厂最安全与最有效地运行,中控室应合理设计工作岗位,配置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和配套设备。7.1.1.4中控室应能在正常和事故工况下安全有效地运行,为工作人员提供生产监控所必需的人机接口、相关信息和设备。7.1.1.5中控室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操作员提供关于电厂设备和系统功能状态的信息。2.1.2控制室功能分析7.1.2.1垃圾发电站控制室应具备全面监测、生产分析、协调控制、全景展示、参观接待、消防监控等主要功能。7.1.2.2全面监测应对垃圾发电站的DCS系统、SMIS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指标、图像进行实时动态的监测,通过设定指标阈值与业务标准比对等方法,对发电厂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异动和问题的动态监测及自动预警。场所应具备固定的办公区域,应具有大屏幕显示系统、硬件设备基础支撑系统等。37
7.1.2.1生产分析功能应实时汇总并分析各类信息数据,对发电厂日常运营管理活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研究,形成相应分析报告,为提升企业总体管理水平提供决策支持。场所应具备多部门共同讨论会商区域,应具有大屏幕显示系统、硬件设备基础支撑系统。7.1.2.2协调控制功能应在全面监测、生产分析的基础上,具备日常工作中的协调控制、应急事件处置等功能。场所应具备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的控制台及座椅,控制台应配备灵活、方便控制的按键、手柄等。7.1.2.3全景展示功能应利用可视化类技术和各类展示载体,完成对发电厂经营业绩、管理成效、发展成果和责任实践的展示。场所应具有大屏幕、可视化系统和拾音扩声系统,具有交互式多媒体系统的体验区域。7.1.2.4发电厂在环保方面应具备科普和宣传的功能,控制室建设应具备参观接待功能,应具有独立的参观通道,展示内容应形象深动、满足不同的参观对象。7.1.2.5垃圾发电站作为火灾重点防控区域,应在控制室设置消防监控席位,具备消防监控功能,应符合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1.1.1控制室场地区域划分1.1.1.1中央控制室7.1.3.1.1中央控制室是垃圾发电站监控系统监测和展示的重要区域。7.1.3.1.2场地及环境要求:1)监测展示区宜选择较为规则的矩形房间,长边与短边的比宜不大于2;地面到吊顶的净高度不宜低于2.7米;2)应避免强噪声、电磁、振动及静电干扰;3)出口应不少于两个,并宜设于大厅的两端且有明显的指示标志,便于事故情况下人员疏散;采用防火防盗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4)为保证环境要求,应尽可能减少灰尘和干扰光线;5)为确保监测展示区内的信息安全,对于采用透明玻璃与公共区域隔断的监测大厅,需要对玻璃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防止信息泄露;6)监测展示区应配置门禁、视频监控等安防系统。7.1.3.1.3系统及设备要求:1)大屏幕:需要根据垃圾发电站生产监控系统、管理监控系统37
需要显示的视频图像数量,并结合场地建设空间合理配置。1)值长席位:具备操作和控制监测控制室所有设备能力。2)其他监测席位:1台焚烧炉至少配置1台监控工作站(含监视器)、1台汽轮机组至少对应1台监控工作站(含监视器)的配置原则,厂级监控系统至少需要1台监测工作站(含监视器)。3)设备冗余配置:工作站应采用光纤网卡并做热备份、组网应采用光纤交换机也应做热备份。1.1.1.1电子设备间7.1.3.2.1电子设备间是安装项目所需配电柜、视频切换、调音台、集中控制、动力环境监控、工作站和PC机等设备的区域。7.1.3.2.2场地及环境要求:1)机房应选择与监测展示区相邻区域,确保音视频传输的质量及布线的经济性和可靠性,考虑设备部署及扩展,本区域的使用面积宜选择35㎡及以上。2)设备部署区制冷系统应保证设备全年7×24小时安全、稳定运行,并避免电磁、振动及静电干扰。3)监测大厅大屏后如具备良好的散热和隔音条件,也可作为设备部署区。4)设备控制区应选择与监测展示区和决策会商区相邻的区域,面积宜选择15㎡及以上。1.1.1.2工程师站7.1.3.3.1针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信息,结合各电站的实际情况,可采集在工程师站进行监测。7.1.3.3.2工程师站不设置在参观展示路线上,并采用安全认证及加装防泄露膜等安全措施。7.1.3.3.3场地及环境要求:工程师站应避免强噪声、电磁、振动及静电干扰。7.1.3.3.4系统及设备要求:工程师站需要配置显示屏幕、电话和网络系统。37
1.1.1.1参观接待区7.1.3.4.1根据项目场地的实际情况,建设参观接待区及设置独立的参观通道,满足发电查厂日常的参观接待功能。1.1.1.2备班工作区7.1.3.5.1备班工作区是控制室监测人员7×24小时值班需求,提供人员休息和待班的区域。7.1.3.5.2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休息间或安排宿舍。1.1.1.3 消防监控区域7.1.3.6.1应在控制室设置消防监控区域,具备消防监控功能,应符合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1.1.2控制室系统构成1.1.2.1大屏幕显示系统7.1.4.1.1控制室大屏幕显示用于直观显示生产监控系统、管理监控系统的画面。大屏幕显示系统设计应遵循GB50464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7.1.4.1.2大屏幕的建设规模宜结合场地空间、显示信息的完整性要求、并预留未来扩展要求来建设。7.1.4.1.3大屏幕显示系统设备应包含显示屏、拼接处理器,显示屏宜根据场地、实际技术发展和成本,确定显示屏幕的建设方式,可选DLP背投拼接屏、LCD液晶拼接屏、LED小间距屏、大尺寸LED屏。1.1.2.2视频处理系统7.1.4.2.1视频处理系统为控制室信号的调度中枢,宜具备接口的丰富性、满足当下、并具备未来可扩展的要求进行建设。7.1.4.2.2视频显示处理设备应由以下主要设备组成:1)37
视频采集设备:是指产生视频信号的设备,应包含计算机、服务器、工作站、硬盘录像机、摄像机、视频播放机等设备。1)视频传输设备:是指将采集的视频信号传输到视频切换设备和显示终端上的设备,应包含传输线缆、编解码器、长线驱动器、端口转换器等设备。2)视频切换设备:是指可以对输入的视频信号可以进行任意切换、接口格式转换的设备,主要包括视频矩阵。3)视频显示设备:作为视频处理系统的显示单元,主要包括拼接显示屏、液晶显示屏、显示器和投影机等。1.1.1.1拾音扩声系统7.1.4.3.1拾音及扩声系统要求满足控制室在日常监测、应急事件处置、参观接待中对声音的拾取、处理和重放的功能,满足控制室对音频相关功能的需求。7.1.4.3.2为保证语音清晰度,避免噪声、回声、啸叫现象发生,应采取声学回声抑制或抵消措施,合理安排音箱与话筒之间的距离,确保对话时没有回声现象。7.1.4.3.3拾音及扩声系统由拾音、处理、重放音三部分组成:7.1.4.3.4拾音部分:应包含会议话筒、无线话筒、无线耳麦等设备,供展示发言及讲解需要。无线话筒和无线耳麦接收器直接连接至调音台,话筒声音通过调音台送到本地和录音设备上。7.1.4.3.5处理部分:应包括调音台、数字音频处理器、反馈、均衡等设备。调音台用于音频信号的输入、输出与切换。数字音频处理器用于对音源进行处理,并对视频会议的回声做出抑制。反馈抑制器用于对现场回授啸叫现象的抑制,同时保持足够音量和良好音质。均衡器用于对音响系统自身的频响缺陷进行补偿,对音响系统所处的声场环境引起的缺陷进行补偿,对音色进行调整,对某些引起话筒正反馈啸叫的频段进行衰减。7.1.4.3.6重放音部分:应包括功放、音箱、数字录音机等设备。功放作用就是把来自音源或前级放大器的弱信号放大,推动音箱放声。音箱的作用是用来把现场采集的声音经过放大后放声。数字录音机用于现场声音的录制。1.1.1.2集中控制系统7.1.4.4.1集中控制系统是对控制室各类系统和设备进行集中操作控制的系统。7.1.4.4.2集中控制系统主要由中控主机构成,通过RS232、TCP/IP37
、红外、继电器等接口,完成对控制室各种设备的运行状态的控制和操作,应具有应用场景的可视化控制功能。1.1.1.1中控室布线系统7.1.4.5.1中控室布线系统应实现各子系统间良好的集成与运行,应满足日常办公和设备使用的要求。7.1.4.5.2中控室电子设备间及工作区的布线应符合《GB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1.1.1.2动力环境监控系统7.1.4.6.1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完成对控制室各功能场所进行实时监测,对相关设备的数据进行记录和处理,及时侦测相关故障和报警。7.1.4.6.2动力环境监控系统设备组成应包含配电监测模块、温湿度监测模块、漏水检测模块、UPS监测模块、空调监测模块、消防监测模块和门禁子系统等。1.1.1.3操作台7.1.4.7.1操作台的设计要结合中控室的实际情况,布局合理、美观、可用性高,符合安全标准。7.1.4.7.2操作台的设计应满足人体工程学和美学的要求,应符合目视距离、角度、键盘高度和膝。位空间等相关人体工程学和人性因素设计的要求。7.1.4.7.3操作台要求方便拆卸与将来的扩展,要求具备内部布线的便利性。7.1.4.7.4操作台台面及及主体应具备防火阻燃性能,应采用环保材料,符合环保标准。7.1.4.7.5操作台要满足显示器安装的便利性,安装后显示器上下、前后、左右的角度要可灵活、方便的调节。7.1.4.7.6操作台配套工作椅要求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原则,座椅高度、深度可灵活调节。1.1.1.4报警及硬手操7.1.4.8.1除大屏幕和操作员站的报警画面外,可根据控制系统及生产管理的具体情况,设置少量的报警光字牌或其他屏幕显示的报警装置。7.1.4.8.2为保证在DCS发生重大故障,或在紧急工况下快速、安全停机,应设置手动操作装置。紧急手动操作的设置范围应按照DL5000中规定执行。37
7.1.4.8.1紧急手动装置应直接作用于设备或装置,不应通过DCS通道。应布置在操作员台便于操作的位置上,同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误动。7.1.4.8.2紧急手动装置应采用优质产品,保证动作的可靠性。选用的电压、电流容量以及动作特性应满足被驱动设备、装置的要求。1.1电子信息机房7.2.1垃圾发电厂电子信息机房的建设应满足厂内监控系统和其他信息系统的设备安装和运行的需要。7.2.2电子信息机房设计应遵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的相关要求。7.2.3电子信息机房的施工和验收应遵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的相关要求。2网络及系统安全2.1通信网络设置8.1.1网络规划与发电厂规划容量相适应,网络架构宜采用局域网标准IEEE802x和网络/网际通信协议标准TCP/IP。8.1.2各监控系统应采用开放、通用,符合IEC或ISO国际标准的通讯协议。8.1.3网络主干的信息传输介质以及核心交换机宜采用冗余配置,冗余配置的设备应具有故障在线自动切换功能。8.1.4冗余的主控通信网络系统宜采用同时工作的方式。当发生单一数据通信网络故障或错误时,不应引起数据通信网络系统的故障或错误。8.1.5通信速率应满足控制系统的实时性要求和通信负荷率的要求。8.1.6网络主干的通信速率应不小于1000Mb/s,功能站的通信速率应不小于100Mb/s,接口设备与各监控系统的通信速率应不小于100Mb/s。8.1.7网络主干通信负荷率应不大于30%,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功能站的CPU平均负荷率应不大于40%。8.1.8数据通信网络应保证操作站实时数据画面刷新周期不大于1s。运行人员发出的任何指令均能在不大于1s的时间里被执行。调用任意画面显示的时间不应超过2s。8.1.937
单元机组主控通信网络应相对独立。母管制机组、电厂辅助车间、脱硫控制系统等可根据工艺运行的要求,设置各自的主控通信网络,各主控通信网络宜相对独立。8.1.1多机组公用的设备和系统可设计公用控制系统主控通信网络,该网络应有相对独立性,与相关机组主控通信网络应配置在不同网段,应有可靠的访问限制机制。8.1.2设备级通信网络应采用符合IEC61158现场总线国际标准的网络结构和协议,连接现场总线智能仪表和设备。互为冗余的仪表和设备应配置在不同网段(或分支)。1.1网络及系统安全设计8.2.1应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和GB/T17859确定安全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完备的安全策略,以保证垃圾电厂生产监控系统的运行安全。8.2.2DCS系统和其他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网络,信息流应按单向设计,只允许DCS系统向其他系统发送数据。与其他网络之间安装硬件的网络单向传输装置(单向物理隔离装置)。该装置使DCS网络发送到其他网络的数据在确保数据传输的正确性和要求的速率的前提下正常通过,而阻断从其他网络发送到DCS网络的任何数据。8.2.3应该有效设置由操作系统提供的安全机制的各种参数,有效利用由TCP/IP通信协议、路由器、交换机、硬件防火墙提供的过滤和屏蔽功能,限制对系统的访问;对数据采集接口机的网络访问应进行定制,防止可能的攻击;数据发布、展现及查询应具有管理员和用户的授权权限设置。8.2.4网络应设置独立的防病毒服务器或者防病毒服务功能,并安装经过国家计算机安全部门认证的防病毒软件和防非法入侵软件。8.2.5连接到数据通信网络上的任一系统或设备发生故障,不应导致数据通信系统瘫痪或影响其他联网系统和设备的工作。8.2.6主控通信网络应保证DCS系统的各过程控制站(DPU)各人-机接口站(HMI)之间数据通信的可靠性。I/0通信网络应保证各I/0模件、外设仪表和设备与控制处理器(CP),HMI数据通信的可靠性。现场总线通信网络应保证各类站间数据通信的可靠性。8.2.7通信网络的故障不应引起机组跳闸或影响DPU的独立正常运行。8.2.8机组主控通信网络应冗余配置通信接口(或通信卡件)和通信线缆;远程I/0的通信接口和线缆应冗余配置。8.2.9系统安全涉及的范围应包括:恶意代码、非法攻击以及误操作。应从技术上和管理上综合考虑。37
8.2.1系统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升级防病毒软件及病毒库,定期对系统中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全面的病毒扫描和杀毒,系统所用的磁盘应该使用最新防病毒软件进行扫描杀毒。8.2.2应定期进行系统漏洞测试与修补,系统漏洞测试与修补宜聘请专业网络安全机构协助完成。8.2.3各应用软件应在保证机组安全的前提下设计、组态、开发系统功能,并经过严格的测试。8.2.4各应用软件应对人工输入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非正常输入情况下的死机和程序失控现象。8.2.5应根据功能站和客户机不同职能设置不同的操作、访问系统的权限。客户机只应具有面向生产过程的基本监视、查询功能,不应具有系统的管理功能。8.2.6服务器、功能站及客户机应设置授权登录机制,并能自动记录登录信息及操作过程8.2.7可使用网络管理及网络安全分析软件主动监视网络、自动收集网络安全管理信息,使用户能准确、快速查看网络运行中所发生的事件,从而能使用户迅速解决存在的问题。1硬件及系统软件1.1硬件设备要求9.1.1设备生产厂和供货商,均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资质认证。9.1.2设备生产厂和供货商在保质期内应随提供质量保证服务,在保质期外对存在有严重设计失误或严重质量问题的设备,应免费给予维修或升级。9.1.3设备供货商宜为生产厂家或授权销售商,供货商应保证备品备件及时和长期的供应,有优良的售前和售后服务体系。9.1.4各硬件设备的选型应考虑到使用环境的特殊要求和精度质量的要求。9.1.5服务器、工作站及网络设备应采用专用设备、主流配置。设备应先进、成熟、可靠并具有较好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充性。9.1.6控制室设备选型和安装应注重人因原则。9.1.7DCS系统的模件应能带电在线插拔、故障或损坏,应影响其他模件以及系统的正常工作。任何单个模件损坏,不应影响其他模件以及系统的正常工作。模件故障应产生报警信息。37
9.1.1DCS控制器、I/0模件应满足电磁兼容性(EMC)测试、基本环境影响测试、供电电源影响测试、电干扰测试、长期工作漂移试验的要求。9.1.2模件单通道电源故障的影响范围不应超过其所在的模件;模件的电源故障不应引起系统电源故障;HMI单个计算机或终端电源故障不应影响其他计算机或终端,也不应引起系统电源故障。9.1.3冗余配置的模件或部件在主控侧故障时,备用侧应及时接替控制,不应对系统产生扰动;单一通道、部件硬件故障不应引起其所在子系统的故障;主控通信网络或I/0通信网络上任何节点故障,不应引起其他节点故障,并不应引起该故障节点所在网络的故障。9.1.4DCS上位级硬件或系统故障时,下位级硬件或系统应具有保护系统安全的能力:主控通信网络故障,DPU应能够在安全模式下运行,保证所控制的工艺系统安全;控制处理器或I/0通信网络故障,I/0模件应能够按照预先设定的安全模式,控制外部设备,保证工艺系统的安全运行。1.1软件开发要求9.2.1系统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整个过程,应采用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进行全面质量管理。9.2.2监控系统应遵循多种开放协议,采用C/S或B/S开放性体系架构,使用标准的数据访问和接口规范,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9.2.3应用软件开发应符合GB/T8566,GB/T9385,GB/T12505,GB/T9386的要求。明确开发各阶段的任务、实施步骤,测试验收标准,完成标志及其文档交付,使整个软件开发过程成为可以控制和管理的过程。9.2.4应用软件的质量应符合GB/T12504,G/T14394的要求。应用软件应具有良好的质量特性,其可靠性、时间经济性、资源经济性、可维护性和可移植性能满足用户要求。9.2.5应用软件的开发应做到模块化、标准化,在系统软件升级时,应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应用软件应有严格的版本管理机制,安装应做到规范化。9.2.6软件开发支持环境和软件生存期支持环境应符合GB/T15853的要求,其环境资源应能够支持项目合同中有关软件开发和系统生存期内软件的需求。9.2.7应使用正版授权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中间件软件,应尽量选用国产自主知识产权软件。37
9.2.1锅炉炉膛安全监控和保护应用软件应按DL/T1091的要求设计。9.2.2汽轮机电液控制和保护应用软件应按DL/T996的要求设计。9.2.3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常用物理量和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数据标识设计应遵循DL/T950的要求。1.1数据管理软件1.1.1实时/历史数据库系统9.3.1.1实时/历史数据库应以企业生产过程数据为集成对象,采集生产过程控制系统的实时数据、在线状态监测及点巡检数据,并实现数据库资源共享。9.3.1.2实时/历史数据库应支持浮点型、整型、布尔型与字符串型四种基本数据类型。9.3.1.3实时/历史数据库标签总量应能根据企业规模配置,系统可组态的标签量应不小于输入标签量的1.5倍-2倍,并可根据企业的发展进行扩展。9.3.1.4实时/历史数据库应具有高效的采集事务的能力,采集事务应具有周期方式和事件触发方式,周期方式的周期应具有不大于1s的能力,每秒实时历史数据查询的事务吞吐量应满足监控系统的要求。9.3.1.5宜采用实时/历史数据的一体化平台,尽量避免历史数据采用关系型数据存储,从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历史数据分析处理能力。9.3.1.6应支持图数模一体化管理,即对监控模型、监控画面和监控数据进行一体化管理。9.3.1.7实时/历史数据库平台应提供经济存储或者优化存储的手段,提供数据压缩方法,在保证数据精度的基础上具有高效的数据压缩能力。9.3.1.8宜同时支持有损压缩和无损压缩,并可以在有损压缩和无损压缩之间平滑过渡。9.3.1.9采用有损压缩,其压缩数据的标准偏差宜不大于0.3。从安全或经济角度出发,需精确计量的参数或保证二次计算结果精确度的参数,无论是实时数据还是历史数据均不宜进行数据压缩或者减少压缩标准偏差,以保证计算结果对生产过程实施指导的有效性。9.3.1.10数据标签应能定义发电厂所有的数据类型,反映过程数据的全部属性,能单独或者批量进行标签组态;系统应能提供数据标签在线维护功能,包括创建、更新、删除、查询数据标签点,标签点的定义应支持中文描述。9.3.1.11实时/历史数据库应支持跨平台运行。应可在Windows、UNIX、Linux操作系统或两种及以上组成的混合系统平台上运行。37
9.3.1.1实时/历史数据库应采用开放式体系结构和分布式系统设计,整个系统的处理性能和容量可以利用扩展服务器数量的方式平滑升级。9.3.1.2应确保实时/历史数据库中数据值的时间戳与现场物理值的时间戳相差不超过预定义的最大时间间隔;其计算点的时间戳在允许的范围之内;确保分布数据源的数据时间戳的一致性。9.3.1.3实时/历史数据库平台应可对不能自动采集的数据提供手动输入,但不可对自动采集的数据进行修改。9.3.1.4历史数据存储应满足机组大修期及长期状态评测的要求,最少不应低于10年。9.3.1.5实时/历史数据库平台应支持数据文件的备份、恢复功能,归档文件的创建、复制、删除、备份等管理功能以支持数据的二次计算及其结果数据的存储功能。9.3.1.6实时/历史数据库平台应具有阻止计算机病毒入侵的严格措施,以及防止由于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破坏数据库系统的容错能力。9.3.1.7实时/历史数据库应能遵从规范的OPC/ODBC等开放式数据库互连接口,基于组件对象模型技术、基于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和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的方式提供函数调用接口、可内嵌面向应用的可视化JavaScript等脚本编程语言,提供C++/JAVA/JavaScript类型接口,以支持应用功能软件的开发。9.3.1.8实时/历史数据库平台应具备一系列具有组件技术的、易学易用的基本客户端软件,主要包括绘图功能软件、数据库生成软件、动态显示和数据更新软件、棒图和趋势图生成和显示软件、报表开发软件以及多数据库数据浏览软件等。9.3.1.9实时/历史数据库应配置高性能、高可用性、升级便捷和维护方便的企业级数据库服务器。应配置可热插拔的冗余硬盘驱动器、可热插拔的冗余电源及可热插拔的冗余风扇。利用冗余配置的服务器应采用群集或热备用工作方式在故障时能自动切换。1.1.1数据采集接口软件9.3.2.1数据采集接口软件应可以在服务器上运行,也可以在接口设备上运行。9.3.2.2数据采集接口的数据采集周期应不大于1s。9.3.2.3数据采集接口应具有对象链接和嵌入的过程控制协议(OPC)、ODBC等构成的多种标准接口以及发电厂各类DCS、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等生产过程控制系统的接口驱动程序。37
9.3.2.1对不具有接口驱动程序的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可以按照接口设计标准自行开发接口驱动程序。自行开发的接口驱动程序应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考核后方允许在系统中使用。9.3.2.2数据采集接口软件应具有智能故障恢复机制。1.1.1数据备份软件9.3.3.1备份软件应具备直观、操作简单的用户界面,与操作系统100%的兼容,支持数据库和集群应用方式。9.3.3.2在选用磁带驱动设备作为备份的系统中,备份方案应能提供定时自动备份功能和日志记录功能。9.3.3.3在自动备份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能自动报警。2文档资料10.1建设单位或供货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和图纸完全满足监控系统安装、部署、运行和维护的需要。10.2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在不同阶段提交被确认的文档资料。10.3应提供书面文件和必要的电子文档,数量应满足工作需要。10.4软件系统文档应按照GB/T8567的规定编制,保证文档资料的完备、正确、简明和规范。10.5硬件及环境建设方面应提交涉及所有部件的安装、运行、注意事项和维护方法的详细说明,此外还应包括完整设备表和使用手册,以及必要的图纸资料。3验收3.1基本要求11.1.1系统验收应以设备订货合同、技术协议以及相关的技术文件为依据。验收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出厂验收;第二阶段为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第三阶段为竣工验收。11.1.2验收工作应以用户为主,有关各方面参加,组成验收小组共同完成验收工作。11.1.3在现场安装调试阶段,用户应保证系统的安装条件和调试时间。如果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应限期完善,否则不能转入试运行阶段。37
11.1.1各阶段的验收应由相关的验收小组提出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交用户存档。验收报告应指出测试验收中存在的缺陷或问题,以便有关责任方面进行处理和完善。11.1.2如果在测试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应查明原因,提出分析报告,重新进行测试。如果在重新测试中这类问题再次出现,则不能通过验收,应改进后再组织测试和验收。11.1.3系统硬/软件验收应做好测试记录,并给出相应的评价。11.1.4系统验收时,不进行属于破坏性的各种试验。11.1.5对DCS系统的验收应采用GB/T30372的标准验收。11.1.6对中控室等环境建设的部分应采用GB50462和GB50339的标准验收。1.1出厂验收11.2.1出厂验收范围应包括网络架构、硬件设备、系统软件、数据库平台、系统安全、应用软件功能等。11.2.2检查系统的所有设备和软件的配置和组态,应符合合同和技术规范的要求。11.2.3对验收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和技术问题,应由系统供应商予以解决,并形成文件,作为下一阶段验收的依据。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签署出厂验收报告后,设备及系统方可出厂。1.2现场安装调试验收11.3.1应分别进行网络通信、核心交换机、数据库服务器和磁盘阵列的故障模拟试验,冗余系统应能无扰自动切换,数据库的数据应能保证其完整性。11.3.2在模拟通信故障的情况下,进行数据采集接口机缓存功能及其智能故障恢复机制的检查,应能保证数据库服务器数据的完整性。11.3.3数据采集周期和事件响应的指标应能满足生产监控的要求,实时/历史数据库的数据时间戳的要求应能满足生产实时监控的要求。11.3.4检查标签量和历史数据保存时间应能符合系统设计的要求。系统的用户数量应能满足生产运行与管理的要求。11.3.5在完成系统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对网络访问、网络管理、防病毒、网络安全进行必要的补充检查和测试,评估系统安全性能。11.3.6按照合同文件和技术协议,在实际运行环境下,逐项检查、测试、验证应用软件功37
能。所有功能的测试验证结果都应合理、正确、可靠和完整。同时应测评应用软件的可用性、可维护性、可移植性及运行效率。11.3.1应进行抽样检查,用于二次计算的原始数据可信度评估。对于坏质量的原始数据,应能够依据实时工况及相关性算法,动态地得出可信的替代数据参与计算;不应因个别坏质量数据而导致应用软件相关功能的失实或失效。11.3.2应进行备份数据恢复性试验,检查并验证数据备份的可恢复性和完整性。11.3.3检查软件开发环境和生存期环境,应能够支持目前应用软件的运行和后续功能的开发。1.1工程竣工验收11.4.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系统己完成出厂验收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验收测试结果满足规定的要求,验收测试报告齐全、数据准确,有相应各方权威的签署。2)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系统的基本功能在达到要求的情况下,随信息化对象连续稳定运行60天及以上。11.4.2竣工验收要求1)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首先检查出厂验收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的测试报告,并进行确认,必要时可根据情况进行抽查测试。对于上述阶段不完善的项目,竣工验收时,应进行严格地测试和检查。2)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包括:进行主要功能和性能的验收测试,以及整个系统的综合验收评估。11.4.3检查数据库各项功能和指标;抽样测试实时数据和解压缩数据的精度,计算标准偏差:评估数据库总体性能。11.4.4对应用软件功能进行测试,对各应用功能给出正确、全面的评价,对应用软件功能提出综合测评报告。11.4.5应进行系统安全性的检查验收,包括对操作系统、通信协议、交换机、防火墙设置、用户授权和角色定义等各个安全环节的检查,评估系统的安全性能。11.4.6系统可用率不应低于99.9%,并进行可靠性评估。37'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 《大中型水电站地质灾害预警及应急管理技术规范》(2016征求意见稿)
- gbt 28659-2012 保护地沙窝萝卜栽培技术规范
- gbt 28602-2012 磷酸(热法)生产技术规范
- 《移动式电力能效检测系统技术规范》(2016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含编制说明)
- 《新型城镇化电网建设改造效果评价技术规范》(2016征求意见稿)
- gbt 28672-2012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技术规范 交流发电机
- 《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2016征求意见稿)
-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2016征求意见稿)
- gbt 28588-2012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网技术规范
- 《并联无功补偿节约电力电量测量和验证技术规范》2016编制说明
- gbt 28603-2012 无水氟化氢生产技术规范
- gbt 28624-2012 组织机构代码数字档案管理与技术规范
- GB_T 28430-2012 数字电视系统数据广播技术规范
- GB_T 28588-2012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网技术规范
- gbt 28640-2012 畜禽肉冷链运输管理技术规范
- GB_T 28431-2012 地面数字电视传送流复用和接口技术规范
- gbt 28292-2012 钢铁工业含铁尘泥回收及利用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