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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2016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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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XXXX-2016ICS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NB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XXXXX—XXXX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16-10-21)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I NBXXXX-2016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总则35工艺设计56施工、调试及验收要求117安全规定1313 NBXXXX-2016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改善环境质量,管控垃圾发电厂渗滤液所带来的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嘉园环保有限公司、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兴斋、覃广海、高用贵、古创、吴晓、彭子锐、毛勇位、胡泊、桂宏桥、孙宝林、杨彭明、陈新芳、韩粒、金祥福、王武忠、方朝军、蒋云飞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13 NBXXXX-2016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其余技术及设施可参照相应技术规范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垃圾为主要燃料的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可以作为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系统调试、环保验收、运行管理及维护的技术指导。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997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12998水质采集技术指导GB1299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7建筑地面设计规范13 NBXXXX-2016GB50050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69给排水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41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1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34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8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T51063大中型沼气工程GB/T20103膜分离技术术语CJ34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J4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HJ564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35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NY/T1220.1沼气工程技术规范SH3043石油化工设备管道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1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1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Leachateofmunicipalsolidwasteincinerationpowerplant垃圾堆放在垃圾发电厂垃圾仓内经过一定时间因堆实、发酵等物理、生物及化学作用产生的液体。13 NBXXXX-20161.1 预处理Pretreatment渗滤液进入生物等处理之前,根据后续处理工艺对水质要求而设置的处理设施。1.2 纯氧曝气OxygenAeration利用纯氧(富氧)代替空气进行活性污泥法生物处理的曝气方式。1.3 深度处理Advancedtreatment经预处理及生化处理后,为了达到一定的排放要求或回用要求使污水作为水资源回用的进一步水处理过程。1.4 化学软化Chemicalsoftening利用化学方法使渗滤液中的钙镁等离子沉淀析出以降低渗滤液中总硬度的方法。1.5 蒸发Evaporation通过加热使溶液中一部分溶剂汽化,以提高溶液中非挥发性组分的浓度(浓缩)或使溶质从溶液中析出结晶的过程。2 总则2.1 一般规定2.1.1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设计和建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标准的规定。2.1.2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应与垃圾发电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1.3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设计处理规模应根据垃圾发电厂的焚烧规模、焚烧方式和项目所在地气候条件确定。2.1.4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技术方案的选择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2.1.5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超过200m3/d的主要处理单元并联运行的系列数不宜小于2列,关键设备应有备用。2.1.6 渗滤液处理站排放口应按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设置,安装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及计量设备。2.1.7 除完成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主体设计外,还应完成对臭气、噪声、泡沫等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污染源进行控制。13 NBXXXX-20161.1.1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建筑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037等的相关规定。1.1.2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结构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007等的相关规定。1.1.3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给排水与消防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013等的相关规定。1.1.4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采暖通风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019、GB50189等的相关规定。1.1.5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防雷与接地应符合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相关规定。1.1.6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用电一般为低压(AC380/220V),关键设备如除臭系统、应急火炬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电气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034等的相关规定。1.1.7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宜采用自动化控制与现场就地控制相结合的控制方法。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HG20508等的相关规定。1.1.8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站区内及道路照明应符合CJJ45中相关规定。1.2 项目构成1.2.1 主体工程预处理系统、生物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浓缩液处理系统、除臭系统、沼气处理系统、回用水系统及电气自控系统等。1.2.2 配套设施道路、给排水、消防、暖通、绿化及安全卫生等工程。1.2.3 运行管理与服务设施办公用房、控制室、化验室、储药间、库房、机修间和酸(碱)储存间等。1.3 选址和总平面布置1.3.1 选址要求1.3.1.1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选址的要求应参照GB50187的有关规定。1.3.1.2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在满足国家现行的防火、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基础上宜设置在垃圾发电厂内,同时应综合考虑与垃圾发电厂主厂房的衔接。1.3.1.3 综合考虑项目当地的主导风向,有毒有害气体污染源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应满足安全生产和卫生防护要求。1.3.2 总平面布置13 NBXXXX-20161.1.1.1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垃圾发电厂整体平面布置,根据站内各建构筑物的功能和工艺要求,结合地形、地质、气候等因素进行综合设计,并应便于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1.1.1.2 厌氧反应器、储气柜、火炬、输配气管道和其他危险品仓库等的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016和GB/T51063中的相关规定。1.1.1.3 高程布置应尽量采用重力自流方式,减少动力提升以降低能耗。1.1.1.4 易对环境产生危害的二次污染源应集中布置,便于处置。1.2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2.1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劳动卫生应符合GBZ1的规定。1.2.2 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宜采用源头密闭控制加集中处置,并应满足GB18485的规定要求。若采用单独处理,则处理后气体的排放应满足GB14554、GB16297的规定要求。1.2.3 渗滤液处理过程中各个环节产生的噪声,应根据声源特征分别采取消声降噪等控制措施,站区噪声应满足GB12348的规定要求。1.2.4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主要处理单元易泄露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仪与报警装置,并悬挂警示标识,其中:调节池及厌氧系统应安装甲烷、硫化氢等检测仪表及报警装置,污泥脱水间应安装硫化氢的检测仪表及报警装置。1.2.5 各种设备维修时应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标牌后,方可操作;严禁开机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1.2.6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撤除或者停止使用。1.2.7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厌氧处理系统附近用电设备应满足GB50058的规定要求。2 工艺设计2.1 工艺选择原则2.1.1 技术采用原则:先进可靠、运行稳定、经济合理及维护方便等。2.1.2 全过程控制原则:对垃圾发电厂渗滤液产生、处理、排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2.1.3 达标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原则:全面考虑垃圾发电厂渗滤液达标排放的基本要求,同时加强风险控制意识,从工艺技术、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2.1.4 安全原则:有效去除渗滤液处理系统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减少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污泥、浓缩液等污染物,保护生态安全。13 NBXXXX-20161.1.1 稳定可靠原则:为提高整个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及可靠性,所有过流介质为垃圾渗滤液的设备、阀门、仪表、管道、管件必须具备防腐蚀性能;所有设备、阀门、仪表、管材必须具备足够的耐压等级、防渗漏等级;设备电机具有足够的防护等级、绝缘等级和防爆等级。1.1.2 综合考虑原则:结合垃圾发电厂对出水及综合利用的要求,考虑深度处理及浓缩液处理工艺。1.2 水量与水质1.2.1 水量设计规模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状况、环境气候、垃圾收运系统及生活习惯等因素。按以下公式计算渗滤液产生量:Q=[C/(1-b)]×b+qQ:渗滤液日产生量,单位:m3/d;C:设计入炉垃圾量,单位:t/d;b:入厂垃圾渗滤液产生率,宜取10%-40%,其中气候湿热和夏季雨量大地区宜取高值,气候干燥和夏季少雨地区宜取低值;q:卸料平台冲洗水、炉渣冷却水等水量,单位:m3/d。其中卸料平台冲洗水量应根据垃圾转运车数量、平台面积和冲洗强度计算,炉渣冷却水水量按垃圾焚烧规模、出渣率和用水强度计算;入厂垃圾渗滤液产生率的选取还应考虑垃圾焚烧炉的形式及垃圾储存发酵时间。1.2.2 水质1.2.2.1 垃圾发电厂的渗滤液有机污染物浓度高,B/C较高具有比较好的可生化性。1.2.2.2 应考虑垃圾发酵时间对渗滤液水质的影响。1.2.2.3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水质的确定,宜以夏季丰水期的实际测定最大数据为准,在无法获得实际数据时,可参照表1及同类地区垃圾发电厂实测数据合理选取。表1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典型水质项目CODCr(mg/L)BOD5(mg/L)NH3-N(mg/L)TP(mg/L)TN(mg/L)SS(mg/L)pH(无量纲)水质30000-7500015000-400001500-350070-1001800-4000500-25005-71.3 工艺处理通用模式1.3.1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系统一般由预处理单元、生物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以及附属单元等组成。13 NBXXXX-20161.1.1.1 预处理单元可采用物理法或化学法,进行处理为后续处理提供条件。1.1.1.2 生物处理单元可采用厌氧生物法、好氧生物法,对渗滤液中的可生物降解的污染物进行去除。1.1.1.3 深度处理单元可采用物理法或化学法,对渗滤液中的有机物、悬浮物及盐分等污染进行去除或分离。1.1.1.4 附属单元为配合渗滤液处理主体工艺设置,主要包括沼气处置单元、污泥处置单元、臭气处置单元及浓缩液处置单元等。a)沼气处置单元:应结合垃圾发电厂实际情况宜采取入炉辅助燃烧、发电或者沼气提纯等方式综合利用,并应设置应急燃烧装置。b)污泥处置单元:脱水后污泥含水率不应高于80%,脱水后污泥宜在密闭方式送入焚烧炉焚烧处理。为避免污泥输送过程中臭气外溢及节约人工及能耗,污泥输送宜采用管道输送。c)臭气处置单元:臭气宜经过收集后送至主厂房一次风入口或垃圾仓,最终入炉焚烧处理。或单独设计除臭系统。d)浓缩液处置单元:可通过低品质工业用水回用、入炉回喷、高级氧化、蒸发等方法进行处置。1.2 推荐处理模式1.2.1 推荐处理模式1:预处理+调节池+厌氧处理+MBR膜生化处理+膜深度处理图1 渗滤液处理推荐模式11.2.2 推荐处理模式2:预处理+调节+厌氧+深度处理图2 渗滤液处理推荐模式213 NBXXXX-20161.1.1 各处理工艺中处理技术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垃圾发电厂日处理能力、渗滤液产生量、进水水质、排放标准、技术可靠性及经济合理性等因素后确定。1.2 工艺单元设计1.2.1 预处理单元1.2.1.1 沉淀预处理工艺设计主要包括过滤装置、沉淀装置、气浮、氨吹脱、芬顿等设施。1.2.1.2 调节池调节池应靠近主厂房渗滤液储坑,调节池设计水力停留时间宜为7至10天,采用分格设计,分格数不应少于2格,池内应设置搅拌和臭气收集装置。1.2.2 厌氧生物处理工艺厌氧生物处理工艺可采用升流式污泥床厌氧反应器(UASB)、升流式厌氧生物滤池反应器(UBF)以及内循环厌氧反应器(IC)等,反应器数量应不少于2套。a)宜为中温厌氧硝化,厌氧系统应考虑加温及保温措施,温度范围宜为30℃-38℃;b)容积负荷、停留时间及污泥浓度应根据进水水质特点和工艺要求选择,容积负荷宜为5-10kgCOD/(m³.d);c)厌氧反应装置应达到水密性与气密性要求,池体内壁及管路进行防腐处理,应设置防正负压过载保护装置;d)厌氧反应器布水应选用合理的布水方式,以保证渗滤液均匀布水,避免短流、沟流、结垢;e)沼气处置系统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应考虑沼气处理或处置措施。如用于沼气发电、沼气提纯或引入焚烧炉助燃,沼气综合利用时应设置沼气应急处理装置;f)厌氧反应器及设置沼气储罐的防火和防护设计应符合GB50016及GB/T51063的相关规定。1.2.3 MBR膜生物反应工艺好氧生物处理工艺可采用序批式生物反应器(SBR)或缺氧/好氧(A/O)工艺与超滤系统组成MBR膜生物反应系统或改良工艺,工艺宜为两条线并行。其中超滤系统可选用浸没式和外置管式超滤膜。1.2.3.1 采用序批式生物反应器(SBR)+超滤膜工艺时:a)温度范围宜为25℃-35℃;b)污泥浓度宜为6-10g/L;c)污泥负荷宜为0.08-0.12kgCOD/kgMLVSS·d;13 NBXXXX-2016a)超滤膜系统可采用浸没式或者外置式超滤膜,其中浸没式超滤膜通量宜选取6-10L/(m2·h)之间,外置管式超滤膜的膜通量宜选取60-70L/(m2·h)之间。1.1.1.1 采用A/O+超滤工艺时:a)采用空气曝气时:1)温度范围宜为25℃-35℃;2)污泥负荷宜为0.08~0.12kgCOD/kgMLVSS·d;3)反硝化速率宜为0.05-0.12kgNO3-N/kgMLSS·d4)超滤膜系统可采用浸没式或者外置式超滤膜,其中浸没式超滤膜通量宜选取6-12L/(h·m2)之间,外置管式超滤膜的膜通量宜选取60-70L/(h·m2)之间。b)采用纯氧曝气法时:1)温度范围宜为25℃-35℃;2)氧气浓度不宜低于90%,溶解氧宜为6-10mg/L;3)容积负荷、停留时间及污泥浓度应根据进水水质特点和工艺要求选择;4)超滤膜系统可采用浸没式或者外置式超滤膜,其中浸没式超滤膜通量宜选取6-12L/(h·m2)之间,外置管式超滤膜的膜通量宜选取60-70L/(h·m2)之间。1.1.2 深度处理工艺应结合排放要求选择合适的工艺路线,一般采用NF、NF+RO、化学软化+微滤+RO、DTRO及STRO等工艺。1.1.2.1 卷式纳滤工艺参数a)温度宜为10℃-30℃;b)进水SDI宜不大于5;c)pH值宜为4.0-7.0;d)膜通量不宜高于14L/(h·m2);e)产水率不宜高于85%。1.1.2.2 卷式反渗透工艺参数a)温度宜为10℃-30℃;b)进水SDI宜不大于3;c)pH值宜为3.0-7.0;d)进水电导率(20℃)不宜大于40000μs/cm;e)膜通量不宜高于12L/(h·m2);f)产水率不宜高于80%。13 NBXXXX-20161.1.1.1 STRO反渗透工艺参数a)温度宜为25℃-35℃;b)pH值宜为3.0-7.0;c)进水电导率(20℃)宜为10000-50000μs/cm;d)膜通量不宜高于15L/(h·m2);1.1.1.2 DTRO反渗透工艺参数a)温度宜为25℃-35℃;b)pH值宜为4.0-7.0;c)进水电导率(20℃)宜为10000-50000μs/cm;d)膜通量不宜高于14L/(h·m2);1.1.1.3 化学软化a)温度宜为10℃-40℃;b)pH值宜为7.0-11.0;c)进水碱度宜为1500-2000mg/L(以CaCO3计);d)进水总硬度宜为1000-1500mg/L(以CaCO3计);e)出水硬度不宜大于50mg/L(以CaCO3计)。1.1.1.4 吸附过滤应根据前段处理出水水质、排放要求、经济性及稳定性等多方面综合选择吸附剂种类,宜优先选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1.1.2 浓缩液处置浓缩液的处理应结合浓水产量、水质等特点,以及终端处置的要求进行工艺路线选择,可采用化学软化+微滤+RO、DTRO/STRO及蒸发等工艺。浓缩液可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回用到石灰制浆、飞灰固化或炉膛回喷等用水点。1.1.3 污泥处置渗滤液处理中产生的污泥宜采用密闭性好的脱水设备,如离心脱水机、旋转挤压脱水机等。脱水后污泥含水率不应超过80%,如脱水污泥进行入炉焚烧处理则可设计污泥缓存储罐,宜采用密闭的输送方式入炉焚烧。1.1.4 事故池渗滤液处理站事故池应满足GB50483中相关规定。13 NBXXXX-20161.1.1 二次污染控制1.1.1.1 泡沫:渗滤液处理好氧系统容易产生泡沫,宜采用化学药剂、物理喷淋或溢流导出等方式处理,化学药剂的选用应不抑制微生物的活性及对后续膜系统无影响的药剂。1.1.1.2 废液:对渗滤液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冲洗或清洗等产生的废液应集中收集并进行处理。1.1.1.3 臭气:渗滤液处理系统中的所有臭气源均应密闭收集并采用负压方式输送至主厂房垃圾坑、一次风机入口或渗滤液处理站单独设置臭气处理装置并达标排放。1.1.1.4 噪声:对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噪声的工艺单元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中的相关要求,车间内噪声应符合GBZ1的要求。1.2 工艺管道设计1.2.1 管材:渗滤液处理系统管材应根据不同的介质需要按照相应规范选择合适的管材。渗滤液管、污泥管、沼气管、空气管(液面下)宜采用不锈钢304材质或HDPE材质;臭气管宜采用玻璃钢材质;给水管、加药管宜采用UPVC材质;工业水管、蒸汽管及空气管(液面上)宜采用碳钢材质;膜系统(含超滤、纳滤和反渗透膜系统)低压管压力宜采用UPVC材质,高压管路宜采用316L或双相不锈钢材质。1.2.2 管道的防腐和刷涂:钢管、钢制管件及钢制件的防腐施工应符合GB50235中相关要求。1.2.3 管道涂色: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各种管道颜色标识应符合SH3043中相关要求。1.3 电气自控(仪控)设计1.3.1 渗滤液处理站易燃易爆区域如调节池、厌氧罐、污泥池等区域的用电设备及仪器仪表应采用防爆电气及甲烷、硫化氢等安全报警装置。1.3.2 渗滤液处理站应采用独立PLC控制,PLC控制系统可与垃圾发电厂DCS通讯,主厂房可对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状况进行监视或监控。2 施工、调试及验收要求2.1 工程施工要求2.1.1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要求。2.1.2 开工之前,设计单位需进行设计交底,交底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人,应向业主、设计方、施工方进行交底后再进行施工。2.1.3 建筑、安装工程应按照设计文件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变更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变更文件后方可进行施工。13 NBXXXX-20161.1.1 安装的设备、材料、零部件等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2 工程竣工验收要求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及GB50334的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204的有关规定。构筑物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J141的有关规定。渗滤液处理主要构筑物如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等,应完成满水试验,满水试验要求按GB/T51063及GB50141的相关规定执行。管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268的有关规定。厌氧池应进行气密性试验,气密性试验需要按GB/T51063执行。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验收材料外,施工单位应提供污染治理工程的系统性能试验报告。其他系统的验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验收标准。1.3 调试及环保验收要求1.3.1 调试要求调试运行目的为检验工艺设计参数、土建工程、设备和安装工程质量,并确定渗滤液处理系统的运行参数、运行制度及运行操作规范。1.3.1.1 调试工作宜由建设单位主导,设计单位为技术负责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监理等共同参与。1.3.1.2 调试准备过程应包括以下内容——确定调试方案;——准备调试物资(包含药剂、菌种、辅助材料等);——渗滤液处理站内配置化验室,能对于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主要水质指标进行检测。化验室具备化验条件(包含建立水质、水量监测制度、人员和设备的准备等)。1.3.1.3 调试过程应包括以下内容——满水实验、气密性实验;——通水通电单体调试;——清水联动实验;——引进菌种进行低负荷渗滤液调试;——定期对不同处理单元的水质指标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根据处理效果逐步提升处理量,最终达到设计处理要求。13 NBXXXX-20161.1.1 环保验收要求1.1.1.1 按照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完成建设,出水水质连续稳定达标,达到环评批复要求,即可进入试运行(需批准),试运行(3-6个月)情况良好,可提出验收申请。1.1.1.2 验收应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环评批复的规定,并提供验收材料,申请单位还要提供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记录报告。1.1.2 监测计划要求1.1.2.1 水样的采集方法按照GB12997-91《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和GB12998-91《水质采集技术指导》的要求进行采集。1.1.2.2 水样储存严格按照GB12999-91《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储存。1.1.2.3 应根据工艺特点及出水排放标准,确定项目的监测项目,监测项目的测定分析方法应采用国标法进行分析测试。1.1.2.4 若测试水质与近期测量水质差异明显则应考虑是否取样或测试方法有误,应重新取样进行分析化验,如数值正确,则应增加测量频率,密切观测水质的变化情况。2 安全规定2.1 应建立建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及应急机制,预警和应急机制应包括工艺稳定运行、生产安全等预警及应急机制。预防和处理污染事故,提高渗滤液处理站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渗滤液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环境。2.2 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火警、易燃及有害气体泄漏、爆炸、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的紧急应变程序和方法,应在明显位置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严禁非本岗位人员启闭本岗位的设备。 2.3 生产区域内严禁明火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如需动火,应由施工(检修)负责人填写动火工作票,后交业主方安全负责人审核,然后生产运行部进行审核并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无误后由相应负责人审核批准许可施工,方可开始工作。2.4 应配备有毒有害气体(甲烷、硫化氢)和危险化学品的控制与防护措施、如配备监测仪表及防毒面具等防护措施。2.5 应加强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管理机制和应急能力的建设,并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学习。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