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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砌筑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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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220吨/小时煤矸石循环流化床锅炉扩能改造项目锅炉砌筑技术规范书编制:会签:校核:审核:审定:项目负责人: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1月11 目录1.0工程概况及总则2.0设备运行环境条件3.0施工范围4.0技术要求5.0工程承包方式6.0招标和投标方的职责7.0工期8.0质保期9.0质量检验和评定10.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施工现场管理11.0竣工验收12.0保温层厚度统计表13.0其他11 1.0工程概况及总则1.1本工程为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的扩能改造项目,厂址位于依兰县达连河镇以北1公里处,距哈尔滨市东北方向约250公里,距依兰县城23公里。本工程装机为1台220吨/小时煤矸石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时增加一套制备能力200m3/h除盐水装置。1.2招投标总则1.2.1本规范书用于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220吨/小时煤矸石循环流化床锅炉扩能改造项目的锅炉整体砌筑及相关保温工程,它提出本工程所涉范围内的材料、性能、施工、调试和培训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明确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经过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1.2.3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所有条文提出异议,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1.2.4签订合同后,因技术规范书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招标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1.2.5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高标准执行。所列标准如有更新版本,应以最新版本为准。2.0设备运行环境条件2.1、环境条件设备安装地点黑龙江省依兰县达连河镇厂房零米海拔高度(黄海高程)110m年平均气温3.1℃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1.9℃极端最高气温35℃极端最低气温-37.2℃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18.9℃空调用夏季干球温度29.3℃空调用夏季湿球温度23.6℃月平均最高相对湿度(8月)81%月平均最低相对湿度(1月)1%年平均相对湿度68%11 冬季空调计算用相对湿度69%主导风向和频率西南+西西南17%地面上10米高处最大风速24米/秒冬季平均风速4.6米/秒夏季平均风速3.0米/秒年平均风速4.1米/秒最大风压(参照佳木斯市)0.5KN/m2最高绝对气压1032.1毫巴最低绝对气压958.7毫巴年平均气压1002.1毫巴年平均降水量540.7毫米月平均最大降水量(7月)137.0毫米月平均最小降水量2.1毫米日最大降水量(1965.7.9)127.4毫米一小时最大降水量(1968.7.25)68.8毫米最大积雪厚度(1958)280毫米雪荷重0.7KN/m2冻土深度-2.3米年平均雷暴日数34.5日/年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2.2锅炉主要技术参数锅炉型号:TG-220/9.81-M型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制造厂家:太原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锅炉额定蒸发量:220t/h台数:1台3.0施工范围3.1、锅炉砌筑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3.2、负责锅炉本体范围内的锅炉砌筑3.3、锅炉本体至锅炉厂设计一次门(含)前的保温工作。3.4、招标方要求的变更工程。3.5、烘炉。11 3.6、招标方安排的其他工作。4.0技术要求4.1、锅炉砌筑总要求:1)、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规范供货、施工,施工质量应符合DL/T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和《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汇编汇编》的要求。2)、所供材料质量严格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电力建设施工筑炉技术规范要求和相应的行业标准。3)、本规范书有特殊要求的按本特殊要求进行施工,无特殊要求的按锅炉厂砌筑图纸进行各施工。4)、本规范书要求如低于砌筑图纸的有关要求,按较高要求执行。4.2、相关要求:1)、筑炉用钢筋全部采用0Cr25Ni20(310S)耐热钢筋,粗细按图纸要求。投标方提供给招标方材质证明材料。对于投标方在本次工程范围内使用的所有耐热钢筋,不得发生表面损坏、锈蚀或者其他质量问题,并且招标将进行随机抽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承担。2)、流化床大风帽和返料器小风帽的浇注料按图纸设计进行施工,其余部分浇注料全部采用160耐火浇注料(160#浇注料为基本要求,如图纸要求掺配其他增强型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掺配。另外:本台锅炉砌筑范围内,低于或者等于160#浇注料的部位按160#的要求进行施工,如果图纸设计要求高于160#浇注料的要求,按图纸施工)。3)、所有保温棉采用硅酸镁纤维毯,要求:密度≥150kg/m³,导热系数≤0.09W/m.k,捆扎用铁丝的粗细度必须≥16#,间距不大于30cm。4)、炉膛水冷壁外保温后必须进行抹面处理,所有抹面部位必须按要求敷设镀锌铁丝网。5)、保温用抓钉焊接由投标方负责,抓钉纵横向间距要求不大于15cm。保温层的厚度按招标的要求进行施工,《保温层厚度表》。6)、抹面料与水泥的掺配比例为:6:4。11 7)、投标方施工过程中,坚决杜绝以次充好和偷工减料的行为,一经发现,在建范围内的已经施工的工程必须全部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工期全部由投标方承担,并且扣除全部质保金。8)、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主辅材料的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必须及时提供给招标方。所有材料的使用,必须经招标方同意。如果未经招标方同意进行施工,无论材料质量是否合格,招标有权要求投标方重新返工。9)、烘炉工作由投标方负责,烘炉主要材料由招标方提供,烘炉的辅材和设备由投标方负责。烘炉工作开始之前10天,投标方必须将烘炉组织、实施方案和烘炉曲线图提供给招标。烘炉过程中,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此方案和烘炉曲线图进行。如果烘炉过程中偏离方案,招标将作出严厉处罚,为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承担。10)、所有膨胀缝应按迷宫式膨胀缝进行施工。11)、投标方的设备、物资、材料等必须存放在招标指定的地点,并且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投标方必须做好所有存放在招标现场的物资、材料的防雨、防潮、防水工作。如果筑炉材料发生潮湿、雨淋或者浸水等,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12)、如果施工质量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拆除的材料,不得再次使用。13)、投标方必须随时清理好施工现场、道路及物资存放处的卫生,如发现一次卫生不合格,将罚款处理。14)、在施工过程中,招标方有权要求在锅炉任何部位制作浇注料试块并进行相关检测,制作及检测试块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投标方承担。15)、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循环流化床锅炉用耐磨耐火泥浆》YB/T4133-2005和《耐磨耐火材料》GB/T23294-2009的有关规定。说明:如图纸要求低于该技术要求,按本技术要求执行;如图纸要求高于该技术要求,按图纸要求执行。5.0工程承包方式5.1、根据本工程特点,本次锅炉砌筑报价为一次性总包价。该台炉砌筑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辅材料均由投标方承担。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11 5.2、投标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充分考虑到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费用,如:政府收取的专项费用、为保证工期的赶工费用、开工报告费用、施工过程招标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施工方案所涉费用、材料价格因市场波动所增加的费用及税金等。合同一旦签订,不论发生任何影响因素,价格均不予调整。本工程不得转包。5.3、在施工过程中,招标方有权对本工程范围内的任何地方进行变更,投标方必须无条件执行招标方的变更方案。并且,不再追加任何费用。5.4、投标方在合同签订前需按中标价格的________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方在合同履行期违背合同或单方中止合同,保证金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履约保证金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方的保证金在履行合同完后无息退还。6.0招标和投标方的职责6.1、招标职责:(1)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前,提前5天联系投标方进厂。(2)负责提供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水源、电源接入点(施工点150米以内),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水、电费由投标方承担。(3)负责提供与安装有关的施工场地和临时物件的堆放场地。(4)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必要的安装施工图壹份。(5)组织投标方进行施工图、施工方案的交底会审。6.2、投标方职责:(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3)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工期及施工进度表等,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及用水、电计划应报送招标。(4)所有存放在安装现场的设备、材料等由投标方负责看管,如有丢失或损坏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可以协助看管,但不负此责任。7.0工期7.1、以招标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工期为______天(具备烘炉条件)。投标方11 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提前工期。工期超出_______天,每延误一天,扣罚人民币______元。7.2、签订合同时,投标方应先到工程现场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状况、道路、施工空间、交叉作业、装卸限制、工作量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合同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8.0质保期本工程的质保期为三年,时间从该锅炉正式投运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投标方必须无条件按招标要求施工,并且所有浇注料的修复必须使用160#浇注料和160#以上级别浇注料(或者可塑料,须根据具体损坏部位和招标要求施工)和310S耐火钢进行施工。投标方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终身负责。9.0质量检验和评定9.1、质量检查验收的依据和标准: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设计变更;制造厂家提供的设备图纸,技术说明书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方、监理方和投标方拟定的技术要求。9.2、质量检验和评定(1)本工程质量由招标方指定人员进行监理。(2)执行电力行业规定的投标方三级验收加一级招标验收制度。开工前,投标方应按本合同工程规定编制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和实施细则,同时编报四级检查验收项目划分表,经招标认可后执行。(3)应由招标验收的项目,投标方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招标,验收时必须有投标方质监部门、监理方确认达到的质量自检记录,否则,招标有权拒绝验收。(4)投标方应为招标方的项目负责人员和监理单位在施工中抽检和验收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免费提供检测手段。(5)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监理方和招标方一经发现,可要求投标方返工。投标方应按招标提出的时间内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投标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则由投标方11 承担违约责任。(6)分项工程竣工或重要项目施工完毕及隐蔽工程验收,要提前24小时通知招标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代表,并提供质检记录和工具,双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生效,工程未经招标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如果不经招标验收私自施工,无论施工质量如何,招标有权要求拆除返工。(7)投标方在工程中使用的主辅材料,必须具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合格证件,无质保资料或验收数据不全,必须经重新检验合格,报经招标及监理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准使用。(8)投标方自行加工或委托加工的成品、半成品的检验,按进厂原材料的检验规定执行。(9)投标方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测量试验仪器,工具吊装机械,计量控制装置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并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10)投标方在施工中要接受招标的项目负责人员及监理方的监督,并根据要求及进度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材料合格证、质保单、各类实验检测报告,事故处理报告。(11)投标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不论是否经过招标及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对所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均应负全部责任,不能以处理事故为由,提出增加费用或推迟工期的要求,更不能造成安全隐患。(12)施工中发现质量不合格,应立即返工,重新评定等级。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立即向招标方和监理方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于两天内完成事故分析报告。10.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施工现场管理10.1、安全生产(1)有关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照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2)投标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3)投标方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全监察机构。(4)招标方针对该工程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投标方11 必须安排人员参加。(5)投标方应维修所有的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6)投标方在整个工地实现“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10.2、施工现场管理(1)应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并履行报批手续。承包商进入另一个承包商的责任区内施工,必须服从责任区单位的管理,并办理进出入手续,经责任区单位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2)施工临建设施完整、环境清洁。生产临建整洁、布置整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规定到位。(3)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需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4)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要有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盖板或栏杆,设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5)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施工设备事故,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招标,并在招标规定的期限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意见报告监理工程师和招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10.3、施工计划和报告(1)投标方应向招标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各个关键日期必须按原定计划达到施工目标。投标方还应按合同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投标方应编制工程施工工作计划,提出工作安排及工作重点,报招标和监理方审核后实施。(3)重要部件安装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吊装方案),报招标及监理方审核同意后实施。11.0竣工验收(1)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招标方、投标方及总部共同负责,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2)调试过程中,投标方应积极处理设备出现的所有问题。11 (3)部分工程具备竣工条件,由投标方提请招标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招标方和监理方在三天内进行检查验收,并按部颁标准评定工程质等级。(4)锅炉整体试运行168小时,叁方(招标方、监理方、投标方)确认合格,验收后五天内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竣工之日从次日算起。(5)锅炉整体启动运行验收后15天内,投标方将竣工资料移交招标方。(6)投标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招标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应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7)投标方在工程竣工验收10日内,向招标方提交一式______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其中一份原件,_______份复印件)。(8)投标方如不按要求按时提供工程档案资料,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________元,扣留剩余工程款,不予进行工程竣工决算,直至提交合格的档案。12.0保温层厚度统计表12.1、投标方根据锅炉厂图纸和本规范书要求制作表格,保温层厚度等根据本规范书要求的保温材料进行相应的计算和调整12.2、本规范书范围内的所有保温材料,即使锅炉厂图纸中未详细说明和开列,均由投标方负责供货和施工。13.0其他13.1、若其它需变更的情况,双方以传真件形式确认执行。13.2、投标方的施工尺寸必须严格执行图纸、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技术协议的要求,确保该锅炉能够达到设计的带负荷能力。锅炉投运后,招投标双方将对锅炉的带负荷能力进行考核,如因投标方施工尺寸不合格,导致锅炉带负荷能力受限,投标方必须无条件进行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3.3、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方现场监理及监工人员的监督。对招标现方场技术人员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无条件执行。如不执行,招标方将进行罚款处理。13.4、投标方应具有独立的设计、制造、指导安装及调试的资质,并在同类项目具有两厂、两台机组、两年以上的施工和成功运行经验,并有证明文件。13.5投标方应说明设计,材料加工、施工、试验等专业人员和设备的情况。11 13.6、投标方应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的资格认证。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