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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暂定2009年5月15日(以浇筑基础垫层砼之日计算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暂定2010年11月15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48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争创潍坊市优良工程)五、合同价款21
金额(大写):暂定价:万元(人民币)(以实际结算为准)暂定价:¥: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合同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9年5月日21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合同附件及其补充条款。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协议书。4、招标文件及投标答疑。5、中标通知书。6、投标书及其附件。7、本合同通用条款。8、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9、施工设计图纸。10、工程预算书。1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1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山东省、潍坊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相应工程标准和设计规范,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验收规范,安全技术规范(规程)。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七日内提供七套图纸。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图纸不得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照与发包人签定的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的约定对潍柴—水岸华庭居住小区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工程监理,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对承包人违反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其他违法行为给予制止。21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使用的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颁布发开工令、停工令及处罚等。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工程师职权:负责处理本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并承担管理责任。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已具备三通一平。(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接至施工现场规定的范围之内。(3)施工场地与公用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五日内,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供,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已完成。(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在开工前三日内进行技术交底,由发包方、监理方、承包人三方现场交验,并作交验记录。(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发包人提供图纸后七日内会审图纸,并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1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三日内提供总施工进度计划,按发包人要求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供本月进度报表及下月计划一式三份,发包人收到后7日内审核完毕并返还承包人一份。(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执行本通用条款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办理特别通行证、环保、环卫等手续,承包人自行自费办理。(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承包期间损坏,承包人自行修复,对于发包人提前使用和有特殊要求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21
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建筑施工场地的建筑垃圾统一堆放,做到工完场清并承担费用,垃圾外运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计算(含所有费用),发包人分包的施工单位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总包单位同发包人协商解决,竣工后列入结算。(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执行通用条款。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接到图纸15天内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7日内确认,逾期视为认可。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监理工程师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要求。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按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进度计划控制工期,如承包人原因在某施工阶段工期延误,承包人按每延误一天每天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累计计算,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延误期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双方办理工期延误手续后,工期顺延。如承包人工程竣工时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中的总工期,发包人返还承包人前期被扣除相应的违约金。19、工程试车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9条。21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五、安全施工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21、22条。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第(2)种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施工图预算加图纸会审加工程变更加材料差价加现场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竣工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采用。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按分阶段形象进度完成后三天内提交工作量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7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批复。21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26、1±0.00以下部分的工程款,在主体封顶后15日内付至±0.00以下部分已完工程量的75%;26、2±0.00以上部分每5层支付一次,支付额为已完工程量的70%;26、3装饰部分的工程款在每月25日前报给审计单位,审计完成在次月5日前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26、4竣工验收合格交房后,乙方提交决算书,经审核完成后3个月内,除扣除5%工程款作为保修金外,结清余款。(承包人每次领取工程款前必须开具同等金额发票)七、材料设备供应方式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钢材、水泥、安装主材和各种设备。承包方不计取采保费。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无。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工程实际结算价=(经审计的工程税前总造价-定额部分发包人供材)*(1-X%让利率)*(1+3.44%)*付款比例;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定额价计入工程税前总造价,扣除时按定额基价扣除。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1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商品砼,木材、装饰瓷砖、花岗岩板、轻质隔墙条板、抛光地面砖、大理石板、乳胶漆、防水、聚苯板、水电安装附材及定额允许调价的材料,由发包方指定生产厂家、材料品种、质量、材料单价,以上材料经监理、建设单位采购部签字认可后由承包方自行采购。发包人定价材料差价超过±8%时据实调整。八、工程变更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9、30、31条。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执行通用条款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1)施工过程中没有变更,竣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后,提交发包人;2)施工过程中只有少量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给发包人;3)施工队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以作为竣工图,由发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工程无预付款,故发包人无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延期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不视为发包人违约.逾期未付部分的工程款,外加该部分工程款的银行同期利息支付,承包人不得因此原因停工或延误工期。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1
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逾期十个工作日内不支付工程款不视为发包人违约,逾期十个工作日外未付的工程款,外加欠款部分的银行同期利息支付。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条及专用条款13.1条。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本工程因承包人原因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应尽快采取返工、修理等补救措施使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工期不顺延同时执行专用条款13.1条。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7、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分包施工单位为:无。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39.1执行。40、保险21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如因未及时购买保险产生的人员、财产损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银行信用担保。(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的合同副本份数:本合同正本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八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四份,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7、补充条款:47.1为了确保本工程顺利完成,依据招标文件,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对本工程合同总价、结算原则、工程量计算、总工期、工程质量目标、付款方式、工程款使用的规定,分包工程管理,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的工作等进一步达成共识,并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条款和合同附件,本补充条款和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补充条款和合同附件中与施工合同主要条款有矛盾或相抵触的条款,一切以本补充条款和合同附件为准,本补充条款和合同附件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47.2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执行9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潍坊0221
价目表,安装工程执行96年《山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及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定额》相互配合使用99年价目表。建筑安装人工费调整为24元/工日,装修人工费调整为26元/工日,人工费不随政策性调整而调整,地方材料差价系数不调整,工程类别按文件规定,取费级别为乙级取费,工程结算税前让利3.8%,室外配套工程按丙级Ⅴ类工程取费,超高费按定额规定的60%计取。临设费用只计取定额中的规定部分,临设增加部分费用按建筑面积7元/㎡包干计取.现浇板和部分钢筋砼墙均使用竹胶板模板,粉饰项目不再计取天棚抹灰子项,但必须能达到制?腻子的标准.竹胶板模板同其他模板的差价也不计取。本工程中发包人分包工程包括土石方开挖、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门窗、屋面保温、外墙保温、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制?安、地暖、消防工程,消防工程的预留预埋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内外墙涂料及墙地砖、楼梯栏杆、各种防水、以发包人与承包人核定综合单价进入结算,只计取规费和税金。土石方工程剩余工作由承包人负责,结算方式执行鲁标定函[2001]11号文件。由发包人代缴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在支付承包人单位进度款时按比例扣除。47.3零星用工以每工日45元计算按签证办理。47.4重要设备及专业分包的工程,承包人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为分包单位提供水电接口、垂直运输、临时设施场地、现有的脚手架、施工资料、竣工验收等服务。47.5工程项目经理由合同中所列人员承担,非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该项目经理每月在本工程现场不得少于22天,每少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47.6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的约定:主要材料承包人应提前30日、大宗材料应提前15日向发包人提供准确全面的材料计划,逾期未提供材料计划所延误的工期不顺延.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定额价进入工程造价,结算时按定额价扣除,超预算部分的材料按发包人采购价加20%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21
材料节约部分按预算价列入竣工结算。47.7水电费按表计量,按实际用量扣除,水电费由发包人代交,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扣除。超定额部分由承包方承担。47.8承包人须提供劳务人员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和花名册,工程施工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连续休假3天以上,承包人必须专款专用,如拖欠职工工资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导致职工停工超过七天,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处每幢楼五万元的罚款。47.9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一旦运至现场,即被视为专门供本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内转移外,如果没有发包人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施工现场,否则承包人按上述物品价款的双倍价格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不对上述承包人的材料和设备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47.10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变更签证程序执行,变更签证程序为:1:工程发生变更签证后7日内,承包人用书面形式将变更或签证报现场监理审核,逾期视为对该工程变更签证放弃;2;监理收到变更后1日内审核后报发包人项目工程部审核;3;项目工程部收到变更后1日内审核后(两人以上签字)报公司预算部审核;4;预算部1日内审核同意后1日内返回项目部,报设计院出相应的变更图或图纸会审。47.11在工程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经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必须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出具修复计划,完成修复任务并赔偿买受人相应的损失,如承包人在48小时后仍达不到现场,由发包人自行找有关队伍进行修复,修复费用和赔偿买受人相应损失的费用在承包人的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47.1221
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总工应参加由监理组织的每周一次工程例会,对施工质量、进度等要求协调事宜进行书面和口头汇报,并对下周进度、质量提出合理安排与布置,并回答监理、发包人提出的问题;若项目经理和技术总工确因紧要事情无法到会,应提前向监理、发包人提出请假要求,并委派其他管理人员参加工程例会。每缺席一次或迟到5分钟以上(以监理、发包人的书面通知或会议纪要为准)按每人2000元计取,承包人给予发包人经济补偿,并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47.13承包人与监理、发包人的联系应以书面文件来往,发包人发出的律师函、工程联系单承包人必须签收。47.14承包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对现场监理、发包人工作人员和与其有关的第三方人员进行请客、送礼、行贿和其他违法活动,若经发现,除没收全部款额外,承包人给予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款额10倍以上的经济补偿;同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47.15、承包人对分包方负责的工作47.15.1、承包人按发包人的指示负责分包工程之间的具体衔接,按施工图纸作好各予留予埋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47.15.2、承包人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工程合同签订方式:发包人按以下方式办理,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47.15.2.1、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方签订三方合同;或发包人直接与分包方签订合同。47.15.2.2、工程款由承包人签字确认后,发包人再拨付给分包方;或发包人可直接将工程款(材料款也视做工程款)拨付给分包方。47.15.3、承包人负责对所有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47.15.4、分包方进场前,承包人需要对分包方进行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交底。21
47.15.5、承包人负责制定详细合理的各工种、各分包方的工作计划,以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等;由于承包人的安排不当,造成返工、窝工、损坏、工期延误等由承包人承担责任。47.15.6、承包人负责对分包方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承担相关责任。47.15.7、承包人负责对分包方的进场材料质量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承担相关责任。47.15.8、承包人负责对分包方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及竣工验收,并签字确认,承担相关责任。47.15.9、承包人负责召开各分包方的现场生产调度协调会,由承包人统一管理合理安排。47.15.10、承包人负责无偿向分包方提供现场已有和可用的堆料场及材料库房。47.15.11、承包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防护和防火、防盗工作。47.15.12、承包人负责整个工程的最终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47.15.13、承包人负责各分包方施工衔接、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管理工作。47.15.14工程奖励:承包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前每提前半个月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提前半个月发包人另外奖励承包人二十万元,提前一个月发包人奖励承包人三十万,承包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每逾期半个月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承包人另外向发包人支付二十万元的违约金,在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每逾期一个月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承包人另外向发包人支付三十万元的违约金。47.1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附件12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层数跨度M设备安装内容工程造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61#3附件2:2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2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间、外墙面的防渗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21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两年;6、室外给排水管道和小区道路等及市政公用工程为两年;7、其他约定:其他项目为两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修理。如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在该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总价款的5%。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无。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保修金按合同约定在保修期满90天后无遗留质量问题时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六、其他21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09年5月日日期:2009年5月日附件4:承诺函有限公司:本承诺函郑重声明:我公司与贵公司于2009年5月日签署了工程施工合同附件和补充条款,本合同附件和补充条款表达了双方真实的意愿。一、如本合同附件和补充条款与本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有矛盾或相抵触的地方,一切以本合同附件和补充条款为准。二、我公司已对工程结构、工程内容充分理解,我方保证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和合同附件中约定的全部内容和施工图要求全面履约。三、我方自签定施工合同、进场施工至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业主入住前如有严重违约,贵方有权解除合同,另择施工单位,我方在接到贵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无条件退场,我方除给予甲方已完工程价款(含甲供材料款)30%的经济补偿外,并承担一切损失和违约责任。施工单位:(签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