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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第27页共27页
目录第一节定义第二节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第三节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第四节合同价款、支付、结算第五节双方的人员、设备第六节甲方责任第七节乙方责任第八节工程监理第九节工期第十节质量与检验第十一节现场管理第十二节材料设备第十三节工程指令、工程指示第十四节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第十五节工程保修第十六节转让与分包第十七节销售配合第十八节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第十九节不可抗力第二十节保险第二十一节文物和工程障碍第二十二节违约、争议及仲裁第二十三节合同解除第二十四节合同生效与终止第二十五节合同份数第二十六节合同附件第27页共27页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工程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河南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第一节定义下列定义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应具有以下所赋予的含义:一、工程: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二、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三、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四、图纸:指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或乙方提交并经甲方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五、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六、小时或天:本招标文件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数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七、三方施工合同:是指在该项工程开工前或该分项工程开工前,甲方认为有必要分包的项目,由甲方组织招投标,甲乙双方共同推荐施工单位参加投标(乙方推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甲方推荐单位数量),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由甲乙双方以及中标单位三方签订合同(甲方作为该施工合同的第三方),乙方负责总承包管理、提供总承包配合,并就该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向甲方负责,甲方负责直接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八、三方供货合同是指为了保证乙方承包范围内材料及设备供货的质量和按时供应,由甲方、乙方以及供货方三方共同签订的采购合同。甲方组织招投标,直接向供应商采购,乙方负责工程量统计、订货(并督促供货单位按时到货)、验收、保管及管理,并对其准确性负责。九、工程指令:工程指令是甲方安排乙方完成指定工作所下达的书面文件。工程指令的内容完成后,须办理《工程指令确认单》和《工程指令费用确认表》;工程指令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十、工程指示:工程指示是甲方指出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缺陷的书面文件。工程指示不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十一、甲方限价:甲方限价是指由甲方限定材料、设备、施工单价,由乙方进行施工。第27页共27页
一、甲供材:甲供材是指工程量清单内的暂估价部分和甲方认为有必要采购供应的其它材料或设备,由甲方运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验收、保管。二、合同暂定造价:合同暂定造价是指施工单位中标价款。三、不完全合同暂定造价:不完全合同暂定造价是指扣除甲供材和三方供货合同的材料设备价款之后的合同暂定造价。第二节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一、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本施工合同(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施工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关于以上解释的说明:1、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2、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3、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4、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施工合同。此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高于在先的。5、招标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二、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本工程应满足但不限于下列规范、标准: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3、《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4、《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5、《建筑园林景观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7、《园林绿化施工规范》(DB4403001/T8-99)8、《园林绿化管养规范》(DB4403001/T6-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0、《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27页共27页
1、《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3、双方各自购买自己所需的本条所发生的标准、规范。三、图纸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4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2套),并要求乙方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2、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14日内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3、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次投标及本合同履行,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第三节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工程地点:*****二、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号:YZ****)所涵盖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园建、绿化、电气、给排水、水景、养护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内容)。第四节合同价款、支付、结算一、承包方式:除甲供材料设备、三方供货材料设备、三方施工合同、甲方分包工程外的合同范围内的内容包工、包料。二、合同暂定造价为(含暂估价材料、设备):¥15504511元(小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万零肆仟伍佰壹拾壹元整(大写)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并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缴纳。三、本合同造价为固定单价合同。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不得调整,并且适用于此后的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四、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纸、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投标报价中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检验试压、验收、样品、管理、利润、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其它税金、费用等因素,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乙方第27页共27页
负责。五、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组织措施费含:机械进出场、临建搬迁、场地平整、材料二次搬运、施工临时道路的铺设及修复、场外租地及交通费、合同工期措施、成品保护、工地保安、停水停电措施、施工场地清理及垃圾外运(含倾倒、堆放、处理等)、基坑及场地排水、施工噪音环保措施、防洪防风措施、因施工场地狭窄而增加的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其他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工地施工措施等发生的费用。六、工程量清单报价以外工程项目计价依据:1、工程量计算依据1)《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其解释是进行预算和结算核对、确定结算工程项目,计算工程量的依据;2)如工程量清单中无特殊说明,以甲乙双方现场测定为准。2、单价计算依据1)工程量清单中已含项目按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结算;2)工程量清单中未含但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执行;3)工程量清单中未含且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按《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其解释执行,让利幅度按照计算的综合单价乘以3%。3、本合同中未说明部分按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要求执行。七、工程指令的结算1、工程指令(包含设计变更)完成后,乙方应在5日内填报《工程指令确认单》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确认。所有工程指令乙方需在《工程指令确认单》获确认后10日内编制结算上报甲方项目成本工程师。2、工程指令随进度款拨付,甲方项目成本工程师应于收到工程指令结算资料15日内予以审核确认。4、如因工程指令(含设计变更和签证)增加的新项目单价中有未确定的材料,新项目单价=相似或相近项目综合单价-原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原未确定的材料单价。七、材料价款的结算1、甲供材料设备、三方供货材料费用由甲方直接结算。2、材差调整:除招标文件规定的三方采购合同的材料设备外,其他材料设备价格已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材料和机械的价格波动风险,在工程结算时一律不再调整。八、工程结算1、工程结算=合同内项目结算价+工程指令结算价-减少项目+奖励-罚款。2、乙方需在办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30天内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送达甲方,结算资料在乙方报送后不得增加,甲方有权对新增的结算资料不予计费。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此后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补充资料后15天内开始核实,乙方应满足结算核对所需的预算人员、时间、资料等要求,积极配合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在收到乙方第27页共27页
结算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核对工作。因乙方原因影响进度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结算审核完毕后,双方签订结算协议书。3、乙方报送的工程结算造价,不得高出最终工程审定价的20%。否则,甲方按照以下方式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乙方报送造价-最终工程审定价)×5%,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4、水电费结算乙方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自备水电表。现场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与甲方进行结算,水、电费价格按照2011年11月、12月安阳市材料市场信息价计算,随工程进度款扣除。九、预结算的其他规定现场工程的计日工综合单价为65/工日。本计日工单价为包干单价,不再计取任何费用和税金。十、工程款支付1、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暂定价款的5%,合计人民币¥775225元,大写柒拾柒万伍仟贰佰贰拾伍元整。施工单位进场后10日内支付。支付之前,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同金额的履约保函。2、施工开始后,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每月5号之前报送截止上月25号(含25号)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及支付证书(监理已审核完成),经甲方审核之后,甲方不迟于当月15号支付审核确定的工程价款的65%。3、工程完工,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至不完全合同暂定价款的70%;4、工程结算完成,甲方支付工程结算造价的95%。5、本工程质保金为结算造价的5%,相关付款规定详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质保期水电费按物业公司实际用量取费。6、工程指令费用累计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时,在当期进度款中支付至审核价的70%,余额在工程结算完成后支付。7、工程款拨付累计达不完全合同造价与工程指令结算价总和的70%时,甲方暂停付款,直至工程结算完成。五、付款凭证:1、付款申请报告;2、有监理及甲方代表签署的质量、进度证明、验收合格证明;3、合法税务发票;4、承诺函5、竣工结算款需提供竣工造价确认书。6、尾款须提供物业管理质保证明。第五节双方的人员设备第27页共27页
一、甲方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甲方的所有文件经甲方工地总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甲方现场负责人。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二、乙方1、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李拥军,联系电话:13971660848,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投标文件。2、乙方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经理在岗时间不少于22天/月,项目经理以下管理人员:项目副经理王国富、项目技术负责人李运明、主施工员万剑、质检员张勇、专业施工员周红九、预算员万峰、安全员李威等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2000元,其中如项目经理与投标承诺不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项目经理在岗时间按月考勤,每少一天处罚2000元,不足15天/月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12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5、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1)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6)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第六节甲方责任一、施工前期1、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负责提供将施工水电接至乙方施工区域边缘,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移交后由乙方负责维护。第27页共27页
2、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3、负责通至施工区域门口与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进出的需要。乙方应在该通道上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道路的畅通,且费用自理。4、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自费进一步探明。5、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应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6、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生活区、办公区地点。7、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监理单位要作好会议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二、施工期间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办理设计变更、办理工程指令、支付工程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等。2、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3、如乙方不按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4、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减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缺陷和通病,在施工过程将组织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检查”。第七节乙方责任一、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合同中约定(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约定要求完成,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5%的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工期不予顺延,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二、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乙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三、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四、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政府原因(如当地居民干扰施工),或非甲方指令影响施工而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27页共27页
一、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乙方自身的施工措施,所增加人工、材料、机械等措施费用均由乙方自身承担。二、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在施工单位拿到施工图后应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协调解决此类矛盾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将承担80%的责任。三、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四、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代表乙方负责本工程的预决算工作及有关事宜,其签字具有法律效力。五、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承担甲方为其施工和生活用而铺设的临时供水管道、供电设施的施工费用,该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六、不允许乙方其他无相关人员在施工现场住宿及办公。七、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和监理报送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八、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甲方或本项目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十、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全额发放所属工人的应得收入。因乙方未按时全额支付所属人员劳动报酬等原因造成其所属人员有过激行为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按参与人员数量扣减乙方10000元/人次作为违约金;在社会舆论上造成对甲方不利影响的,按媒体的曝光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此数,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十一、按本补充合同附件《廉洁合作协议书》及《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的规定,履行相关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十二、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与评估1、乙方应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接受甲方的检查与评估;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规范条例。十三、乙方提出的节约工程成本、提高效率和质量等合理化建议,经甲方确定后采纳的,甲方给予乙方节约成本的10-20%作为奖励。第八节工程监理第27页共27页
一、甲方委托北京国信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驻工地总代表为阎国欣,具体行使职权的范围依据甲方和监理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内容为准,监理合同未作说明的,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如监理合同内容与合同不相符合,以本合同为准;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总监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二、若监理公司派驻的总监易人,甲方将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三、甲方的指令应通过监理向乙方发出并监督执行,但须经甲方总代表的签字,特殊情况下甲方可以直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项目经理或其指定收文人在收发台帐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乙方不得借故拒收甲方或监理的任何文件,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四、乙方应接受监理对本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安全管理、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工程例会的组织及其他监理工作,参加监理组织的协调会,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管理。如有违约行为,按本合同进行处罚。第九节工期一、开工、竣工开工时间:2012年2月20日(以甲方或监理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竣工时间:不晚于2012年8月12日(以各承建参与方签字的竣工报告日期为准)。工期:不超过164日历天。二、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进度计划,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三、开工及延期开工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四、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非质量、安全原因),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甲方进一步的指令。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施工期间累计停工时间不超过10天,甲方不承担乙方费用损失,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五、工期延误第27页共27页
1、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按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监理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关键线路)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甲方、监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更换的;3)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工程量一次增加超过工程总价的5%;4)不可抗力;5)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乙方在上述第一款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3、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及由此引起的所有补偿、赔偿或诉讼费用。第十节质量与检验一、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同时应达到甲方制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并符合相关的检查制度。其中乔木胸、地径设计要求有上下限的,下限至上下限平均值所含胸、地径乔木的比例不高于该种乔木总数的40%。二、检查和返工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2、甲方、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3、经监理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第27页共27页
4、对于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5、重新检验当甲方、监理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四、质量进度配合奖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进度以及施工配合情况良好,甲方视情况给予乙方不超过工程造价1%的奖励。第十一节现场管理一、安全施工与检查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二、安全防护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并提前14天书面通知监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三、事故处理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四、文明施工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邀请主管部门到场,按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通报有关部门。2、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第27页共27页
3、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服装,各工种之间安全帽应有区别,全部施工人员应佩带工作牌。4、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5、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十二节材料设备一、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1、乙方应提前30天提供材料进场计划及数量,甲方应在材料设备进场前48小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安排适当通道、卸货位置、卸货人员,并在1小时内组织验收入库。逾时未验收,视为乙方已认可甲方验收结果,如材料设备损坏、丢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供材料运至现场的卸车费+保管费=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或小型设备)价格×1.0%。2、实施三方合同的材料设备在支付三方合同的材料设备货款时,由供货单位向乙方提出付款申请以及相应资料,乙方确认并提交甲方后,甲方才能向供货单位支付该期货款。甲方依照乙方确认的付款申请全额支付供应商时,甲方不承担有关款项准确性的责任。二、实施限价的材料设备1、属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申请后20天内或保证工程进度不受影响的时间内确定限价,乙方申请不及时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甲方完成限价并通知乙方后,乙方超过20天未订货,此后该材料因市场原因涨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实时限价的材料及设备价格与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相应调整本合同价款,由乙方在确定价格的10天内申报补充预算,经甲方审定后作为进度款支付及结算依据。4、实时限价时,如甲方证实在市场上能够按甲方所限价格购买该材料设备,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乙方,而乙方仍拒绝购买,该种材料改为甲方供货,该材料设备费用按甲供合同价格从乙方工程价款中扣除,并向乙方收取该材料设备采购金额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第十三节工程指令、工程指示一、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事项执行工程指令、工程指示。1、甲方应向乙方介绍工程指令与工程指示的实用程序,确保乙方明确工程指令与工程指示的使用范围与注意事项;2、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的指令、指示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下发,乙方签收后及时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第27页共27页
认,乙方对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的口头指令应予执行。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书面确认要求提出后48小时内,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无特殊原因未确认的,视为同意。3、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12小时内向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在收到报告12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将修改指令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原指令不需要另发书面通知)。乙方及时指出指令不合理,使甲方避免或减少损失的,甲方奖励乙方每次500元。4、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要求立即执行的指令或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在乙方提出异议后仍决定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5、所有工程指令必须事先按甲方内部流程及权限审批后,方可发出执行;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发出的工程指令为无效指令,乙方可拒绝实施,甲方也将不办理该指令的结算和付款。工程指令审批权限为:费用变化在2万元以下的由甲方工地负责人审批,5万元以下由甲方财务总监审批,5万元及以上由甲方总经理批准。6、工程指示甲方通过监理公司发出,施工单位必须对工程指示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乙方并对每份工程指示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回复。乙方未按工程指示进行整改或未书面回复,甲方有权进行处罚。7、工程指令所含各项工程内容完成时间不同时,乙方分开填写《工程指令确认单》,按上述要求进行确认。工程内容完工时间以监理日志或施工日志为准,前者优先。8、对工程指令涉及到的拆除工程量,乙方应在接到指令后2天内填报《工程指令确认单》,由监理公司和甲方确认,超过时限甲方有权拒绝确认。监理公司和甲方应在2天内确认完成并返回《工程指令确认单》,否则视为认可乙方上报的工程量。对于工程指令中涉及隐蔽工程的确认,同上述确认要求。第十四节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一、竣工验收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15天向监理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甲方、监理、物业管理公司初步验收,不合格处必须整改并达到复验合格标准2、初验合格后,甲方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有设计单位、监理、政府有关部门、甲方、乙方参加的竣工验收。甲方应在竣工验收后5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意见整改。3、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4、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5、乙方在竣工验收后30第27页共27页
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二套及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另外,乙方应及时向城市档案馆办理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属于甲方应提供的资料由甲方负责及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汇总整理后移交档案馆,乙方未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资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二、工程移交1、根据工程需要,完成某阶段工作时,应向下一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工序移交手续。2、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10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甲方有权委托他人随时进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公司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向业主交楼时间延误,造成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五节工程保修见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第十六节转让与分包一、转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或任何部分、任何收益、利益转让给他人。二、乙方分包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如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甲方有权中止该分包合同,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该分包工程价款5%的违约金;第十七节销售配合一、因销售包装需要,乙方需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销售配合时间由甲方另行提前通知):1、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2、为配合销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第十八节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一、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费用;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应取得现场甲方总代表的认可,乙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二、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收集有关经验,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施工总结报告。第27页共27页
三、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由此引起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增减甲方将对合同价款和工期进行调整。四、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同意实施,由此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加有乙方承担,引起工程费用减少由甲乙双方各分50%,缩短或延长的工期由乙方负担。五、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九节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1、烈度为6级以上的地震;2、7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下雪为200mm以上;4、40度及以上持续24小时的高温;5、-15度及以下持续24小时的低温。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监理,在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监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监理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监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三、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乙方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2、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4、停工期间,乙方应监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二十节保险一、甲方负责办理施工现场甲方人员的生命财产的保险及建筑工程一切险,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承担的工程出险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索赔资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并无条件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二、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第27页共27页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一节文物和工程障碍一、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监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二、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施工中出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监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四、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第二十二节违约、争议及仲裁一、违约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2)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3)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甲方赔偿乙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按本合同约定,未约定的,双方协商。2、发生下列情况时:1)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工期或甲方、监理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或竣工;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方式按合同约定,未有约定的,双方协商。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4、如果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行为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并经书面要求改正后,15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款补偿。5、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时,乙方向甲方补偿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甲方保留进一步向乙方索赔的权利。第27页共27页
二、争议及仲裁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施工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法院申请起诉。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第二十三节合同解除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当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四、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五、双方依照第二、三、四条款约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以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六、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并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七、除根据第四条解除合同外,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八、根据第四条解除合同的,甲方支付乙方7天以内经甲方确认在现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的解约补偿费用,解约补偿费用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确定,并支付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直接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甲方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现场施工设施及仅本工程使用的专用工具设备由甲方折价收购。第二十四节合同生效与终止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二、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第27页共27页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二十五节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副本四份,甲方保留三份,乙方保留一份。第二十六节合同附件合同附件:附件1、承诺函附件2、廉洁合作协议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附件4、工程指令、工程指令确认单、工程指示附件5、甲供、甲限价、三方供货合同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6、报价清单(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亚龙湾置业有限公司乙方(公章):深圳磊鑫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829号邮编:455000地址:邮编:电话:0372-2118161传真:0372-2118163—816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号:日期:日期:第27页共27页
附件1《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承诺函亚龙湾置业有限公司对于贵公司与我公司就亚龙湾•东湖示范区景观绿化项目签订的《亚龙湾•东湖示范区景观绿化施工合同》,我公司承诺如下:一、根据国家和当地劳动法规,我公司已与在贵公司亚龙湾•东湖示范区景观绿化项目施工的所有劳动者(含农民工、下同)签定了劳动合同,将严格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合同义务。二、对贵公司支付的工程款,我公司将优先用于支付劳动者报酬。三、若在亚龙湾•东湖示范区景观绿化项目上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报酬行为的,或者因该项目劳动者报酬纠纷使得贵公司可能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不利影响时,贵公司有权从我公司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相关的劳动者,并有权解除施工合同,我公司赔偿因此而给贵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本承诺是不可撤销的,在施工合同终止前一直有效。乙方单位名称(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第27页共27页
附件2《廉洁合作约定》廉洁合作约定甲乙双方针对于亚龙湾•东湖示范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经甲乙双方协商将此协议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一、甲方责任1.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2.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3.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4.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5.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二、乙方责任1.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3.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4.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5.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5%,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6.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投诉,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举报部门:亚龙湾置业有限公司综合部举报电话:0372—2118161—811邮箱:yalongwan@163.com三、在本廉洁合作约定中,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公司、造价咨询公司等相关工作人员视为甲方人员,同样应遵守本预定条款。第27页共27页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约定》工程质量保修约定为保证合同范围内乙方承建的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维护建筑工程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制订本约定。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约定中相关条款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本工程保修期限为1、绿化工程管养期一年,若管养期内乔木死亡,则从重新栽植验收合格后起算。2、防渗工程保修期限二年。3、其它工程保修期限一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保修期的头六个月内,乙方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甲方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乙方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赔偿费用及甲方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4、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补充保修金。5、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甲方的验收签字,且必须确保一次性维修达到合格要求,即维修过的质量缺陷在同一部位不再出现同样的缺陷问题。否则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同时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赔偿费用及甲方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i、在保修期内,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需免费提供主动保养服务。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保修期终止且监理工程师、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于甲方规定付款日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支付乙方。五、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第27页共27页
附件4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约定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以下分别简称“变更”、“指令”)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约定:第一条: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执行及签证结算费用的支付乙方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应按照签证结算审定的金额,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支付乙方费用。第二条: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的约定(一)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应加盖合同规定的甲方印章,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完工后申报的签证单及结算书,应加盖合同规定的乙方印章,否则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二)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甲方项目经理部印章式样)(乙方或乙方项目部印章式样)(三)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通知单应统一格式,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四)一份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只能办理一份签证单及结算书,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形式编制的多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结算书。(五)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前乙方准备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①签证(一式四份);②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③现场测量记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④工程量计算书(一式四份);⑤结算书(一式两份);⑥约谈纪要、图片(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六)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后,在该变更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10工作日内(从监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确认完工情况的日期计算),向甲方报送签证单及相应的结算书;因乙方原因,资料报送较规定时间延误的违约金按最终审定价的5%支付给甲方。(七)甲方对变更通知单分类连续编号;甲、乙双方都应做好变更的交付记录,资料交付时接受方不得拒签。第三条关于签证结算的约定(一)签证结算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套用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或定额子目、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等。当没有合适的单价套用时,双方可以按当时当地市场的合理价格协商确定。(二)签证结算申报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虚报瞒报,若结算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20%,第27页共27页
乙方将支付最终审定价的5%作为违约金。(三)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指令,乙方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否则甲方对此费用不予计取。(四)因变更或指令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乙方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情况,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五)甲方成本管理部在一般每月5日前完成截止上月5日项目经理部已办理的签证审核并双方签字确认生效。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应在时间和人员安排等各方面积极配合审核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审核延误及后续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第27页共27页
附件5甲供、甲限价、三方供货合同材料、设备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估)备注景观工程1花岗岩板20mm㎡31732花岗岩板30mm4543花岗岩板50mm8054花岗岩侧石80mmm7875花岗岩侧石150mmm5026花岗岩侧石200mmm6737樟子松木宝顶个18成品钢制宝顶个19柱角个410假山石、景石吨甲供11卵石M³3144甲供12花岗岩整石柱根2113地沟盖板10mm㎡178.2电气部分1配电箱AP—HJ1台12配电箱SELV台13电力电缆各规格m10800甲供4成套灯具套1545庭院路灯单杆套68甲供6复合井盖套10甲供给排水1离心水泵WQ70-13-5.5台12离心水泵WQ70-7-3台13离心水泵WQ70-10-5.5台14铸铁箅子单篦套255铸铁箅子双篦套16复合井盖各种尺寸套18甲供78第27页共27页
附件6报价清单第27页共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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