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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盖章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成都师范学院校内实训基地绿化工程(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招标人:成都师范学院(盖章)日期:2013年11月26日 18
总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文本 第三章 工程规范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8
第一章 投标须知18
目录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八、补充条款 九、附件 投标须知附件一、评标办法 投标须知附件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18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招标人名称:成都师范学院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6922852321.1工程名称成都师范学院校内实训基地绿化工程(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31.1工程建设地点成都师范学院实验楼旁41.1工程规模3344平方米5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6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73.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8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95.1招标范围绿化种植等施工图纸全部内容106.1质量标准合格117.1工期要求招标人要求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12-22日至2014-2-10128.1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时间为2013.11.26上午9点1312.1提出质疑时间:2013年12月12日4:30之前方式:同时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提出1417.1投标报价方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作为计量计价依据。1519.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620.1投标保函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函1721.1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1823.1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截至时间:2013年12月06日8:20地点:成都师范学院B-10618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926.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2028.4评标方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定量评标法2133.1签订合同的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233.1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2334.1履约保函本工程不要求履约保函招标代理人名称:成都师范学院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联系人:胡先生电话、传真:6924926718
一、总则1. 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4项。2. 资金来源2.1 本招标工程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3. 合格的投标人3.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3.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3.3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 (1)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用于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以及与本工程相适应的资历与经验; (2)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与经验; (3)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4. 招标方式4.1 本工程的招标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5. 招标范围5.1 本次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6. 工程质量标准6.1 质量标准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7. 工期要求7.1 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8. 踏勘现场8.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 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必需的一18
切资料。8.2 踏勘现场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人任何疑问的口头回答,对招标人不具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本须知第12.1款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所有疑问按规定方式送达给招标人,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发给全体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3 在踏勘现场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员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 成,招标人均不负责。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8.4踏勘集合地点:温江环境景观有限公司工程部9. 投标费用9.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9.2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资料,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还。二、招标文件11. 招标文件的内容11.1 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投标须知(包括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附件) 第二章 合同文本 第三章 标准规范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1.2 除第11.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1.3 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是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合同条款中涉及到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应当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相一致。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一经发出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11.4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1.5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份(页)数,如有残缺 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 自己承担。11.6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招标文18
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并应充分了解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须 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 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1.7 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和保护招标人及其代理人的知识产权,并应承担因泄密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11.8 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须经温江区绿化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加盖“招标文件备案”(经办人签字)印章后才能生效和发出。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截标之日不应短于20天。12. 招标文件的澄清12.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在踏勘现场中发现任何疑问,应按本须知前附 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成都师范学院B106,联系人:胡先生,电话:6924926712.2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还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 对招标文件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当天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2.3 投标人超出规定的时间提出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对其提出的问题进 行解答。13. 招标文件的修改1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天,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1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当天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 约束作用。13.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 容进行研究,必要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 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1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4.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汉语简体字)。14.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15 投标文件的组成15.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2)投标书; (3)施工组织设计; (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5)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应随身携带,不应随其它投标文件密封,于开标前交予招标人。15.2 本工程采用技术标、经济标合并投标。 (1)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的主要内容详见《评标办法》中的《技术标评分标准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包括的内容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包括的主要内容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5.3 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16.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 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招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招标人 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7. 投标报价17.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方式。17.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7.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5条和合同条款上所18
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17.4 投标报价一旦为招标人接受,其投标价格即成为合同价格。除合同中另有约定, 不予调整。17.5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 扰民和民扰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 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7.6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 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计量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7.7 招标人必须以客观的态度表示不能保证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清单列项的完整性和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准确性。投标人在对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校核过程中,发现计算的工程量与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存在±5%(含±5%)的差异时,其差异在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用中考虑。17.8 综合单价的确定:(1)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物价浮动等风险因素在内的全部费用。(2)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对应于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的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需的各种辅助工作。17.9 措施项目清单中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必须填报项目外,其他项目投标 人可根据本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投标人自身情况进行列项报价。凡属于措施费 用项目,而投标人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投标人已经在投标报价的其他列项 中作了相应的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17.10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低于成建施[2013]802号文件附表二中规定的费 率计取的费用,并在其投标报价中单独列项填报。17.11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应根据成建法[2008]0243号文件的规定计取。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报价中单独列项填报。18. 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货币一律采用人民币为计价货币,以元为货币单位。18
19. 投标有效期19.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 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也 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 改其投标文件20. 投标保函 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函2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1.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21.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 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 正本为准。21.3 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1.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已发出的补充招 标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经招标人同意的由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施工组织设计中作为“暗标”的副本除外)。22. 投标文件的制作、装订和密封22.1 所有投标文件各分册均须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 方式装订。22.2 密封袋的大小由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体量自行选择。在密封袋的正面必须清楚 地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 签各一枚。22.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密封使用投标人自制的密封条在密封袋背面上方开口处密封。22.4 技术标的特殊要求: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22.4.1 技术标的封面及正文要求: 除正本的封面外,所有副本的封面(包括封底、侧封)及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 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18
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名称或编号等);副本的封面、封底、侧封必须是完全空白,不需标明“副本”字样,且使用无字白色复印纸进行封装。22.4.2 技术标正文的字体、排版要求: ●纸张:A4白色复印纸; ●字体:宋体; ●字号:标题用三号字,其他用四号字; ●行距:固定值22磅; ●页边距:上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 ●不允许设置页眉,且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对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不得分章或节单独编码; ●各章之间须分页编排,且不用加隔页纸。图表和文字均不允许使用彩色打印; ●不得分册装订,页数过多时,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予以缩减; ●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以用A3纸打印,但须将A3纸折叠成A4纸大小并统一装 订在全册的最后;●不得活页装订,一律采用左侧胶装。22.5 技术标必须单独密封在密封袋中。22.6 凡未按以上规定执行的投标人均视为实质上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3.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3.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据本须知第13.3条规定所延长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23.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3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 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3.3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 招标。18
23.4 投标人不得在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之前的日期递交投标文件。24.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3.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25.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1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5.2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26. 开标26.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或根据本须知第13.3条规定所延长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按时提交并已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26.2 参加开标会的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参加开标会的是法定代表人,则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投标人最多可派三名代表参加。26.3 参加开标会的各方代表应准时到场,并在《开标会签到表》或《投标文件报送签 收表》上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6.4 招标人在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一同公开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就密封情况征得各投标人的确认。26.5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6.6 开标时将温江区园林绿化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对开标会全过程进行记录,并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确认的,由温江区园林绿化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核实,经核实后仍拒绝签字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27.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7.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得进入评标:18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7.2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评标28.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8.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委会承担。专家聘请遵从市建委有关规定。28.3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8.4 本工程的评标方法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附件一《评标办法》。29 评标过程的保密29.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均严格保密。29.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 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9.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七、合同的授予30. 中标通知书30.1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30.2 招标人应当将评标结果在北京园林绿化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投诉争 议,并经北京市园林绿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在其通知书上加盖“招标结果备案”(经办人签字)印章后才能生效发出。30.3 中标人在收到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30.4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 责任。31. 合同授予条件18
31.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 综合定量评分第一的投标人。31.2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人不得因重新授标而提出异议。32. 招标人的权力32.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或拒绝所有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并无须为此向任何投标人作出任何解释。32.2 招标人保留对评标结果要求复议的权利。33. 合同的签订33.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提供的合同格式,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合同形式,以及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33.2 本工程保修合同已在示范文本中约定。33.3 缺陷责任期从竣工验收证书上注明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约定 为两年。33.4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推行廉政责任书的 通知》及京建市[2002]244号文件的规定,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将同时签订《廉 政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34. 履约保函 本工程不要求履约保函35. 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35.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任何与招标、评标 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 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35.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 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35.3 投标人不得用非法手段查询标底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书,凡泄露投标书、哄抬标 价、损害招标人利益的,取消其参加投标、承接工程的资格,并追究其责任。35.4 投标人的证明材料不得有虚假材料,招标人保留评标后进行核查的权利,一旦发18
现虚假情况,将取消其参加投标、承接工程的资格。35.5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八、附件36. 附件投标须知附件一、评标办法投标须知附件二、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九、补充条款37. 结算时允许调整价款的范围和方法37.1 改变或修改合同图纸中标示的或规范或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作。其中工程量的 变更部分只有±5%(不含)以外的变更时,其超过部分方予以调整。37.2 图纸所示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错、漏项。37.3 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已有标价的项目的变更、洽商价款,按中标人所报该综合单价 进行计算。37.4 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未包含的项目的变更、洽商价款,由中标人上报给监理工程师, 经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批准后才可纳入到变更、洽商价款的结算中,其组 价时不应再计取风险费用。38. 为贯彻落实建办[2008]89号及成建施[2013]802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应依据现行 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程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 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内容参见投标须知附件二《建设工程安全 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39. 施工中的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一致,且全程锁定本工程。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中途进行更换,否则发包人保留对承包人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利。18
投标须知附件一 评标办法 一、总则1. 适用范围 本评标办法仅适用于成都师范学院元校内实训基地绿化工程(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施工评标。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等制定本办法。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委会由北京市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委 会总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方面专家3人,经济方面专家2人。4. 评标原则 本项目评委会遵循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不正当竞争; (4)贯彻招标人对本工程招标的各项要求。5. 保密和纪律要求5.1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凡属于对投 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 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5.2 评委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签署评标专家声明书,保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5.3 评委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评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8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者经济利益的(包括本人所在单位与投标人有隶属关 系;从投标人单位调离、辞职或者离职职不足三年;从投标人单位退休不足 五年;投标人单位的股东等); (4)曾在招标、评标或与招、投标有关的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者 刑事处罚的。6.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技术标和经济标合并投标,评标采用综合定量评标法。7. 中标人确定原则7.1 招标人依据评委会的评标报告,确定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 人。若发生并列第一名的情况时,招标人确定其中经济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 标人。7.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 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存在欺诈、贿赂及其 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 类推,当得分排名为第三位的中标候选人也放弃中标时,招标人将对本工程重新 组织招标。8. 监督管理 北京兴创投资有限公司接受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对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评标程序9. 评标步骤: 第一步:推举评委会负责人; 第二步:熟悉相关文件、资料;第三步:评技术标(技术标分值评出后,再评经济标); 第四步:评经济标; 第五步:汇总评分结果,填写评标报告。三、评标办法10. 初步评审18
10.1 确定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参与评标。10.2 投标文件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 为保证评标的准确和公正,保证评标活动的效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判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招标范围,工期安排、质量标准或工程实施等方面有重大改变的;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消弱或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果投标文件属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委会将予以拒绝。只有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与详细评审。10.3 经评委员会初步评审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无正当理由,拒不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认的; ●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授 权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凡属在招标文件中 界定为不得、应、应当、必须等强制性措辞的内容均属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特别在对本工程的招标范 围,工期安排、质量标准或工程实施等方面有重大改变的; ●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未写明“合格”的; ●投标人擅自改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项目名称、数量、金额及顺序的; ●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 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那一个有效的; ●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18
●实行“暗标”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副本)中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 投标人的字符和徽标或其封面及封装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凡在投标文件中不制定“控制扬尘污染”具体措施或不填报其费用的; ●未在施工方案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或措施不科学、不合理、 不可行的; ●施工组织设计经评审后认定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不合格的;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标底价+3%(不含)的;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明显底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 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或 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低于北京市建委京建施【2005】802号文件规定计 取的;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 投标的; ●投标文件中附带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条件。 按废标处理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的评审。10.4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 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在接到评标委员会书面质疑文件后,按要求时间内将修正与澄清以书面形式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并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报标办备案。此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5 投标文件算术错误的修正 评委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算术错 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标出的单价同数量的乘积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并 修改合价;除非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 (3)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积得出的总额与标出的总额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18
积为准,并修改标出的总额。10.6 修正不平衡报价10.6.1 评委会将对存在不平衡报价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分析,并要求有关投标人进行澄 清和补正,并根据澄清和补正的结果,结合市场价格水平,对存在不平衡报价项 目的综和单价进行调整。不平衡报价:指投标人在组成投标报价时背离市场价格 普遍水平,故意压低某个或某些工作目的综合单价,同时故意抬高另一个或另一 些工作项目的综合单价。这些项目往往是一些能要取消的或存在变更的工作,投 标人以此获得额外的但显失公平的利益。10.7 特别强调:这种修正的结果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和影响最终的 中标价格。10.8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按照错误修正原则,以投标人的投标金额 为准,将投标文件中因算术性错误导致的误差,按同一比例调整到清单中的所有 单价中(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暂估价除外),经上述修正和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 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拒绝这种修正和调整,则他有可能因此失去中标机会。11. 详细评审11.1 评审内容包括技术标和经济标。其中技术标总分40分,经济标总分60分。11.2 技术标评定的主要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技术标评分标准表》。11.3 经济标的主要评分方法及有关说明本工程设有标底,在现场开标时当场宣读标底。 经济标的评分采用“基准价”的办法来确定其标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的差额比例来确定其得分,等于“基准价”的有效投标价格得分最高(100分),具体分值为:每高于基准价1%减3分,每低于基准价1%减2分,以确定各投标人的经济标得分。 (1)“基准价”的确定: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 值。 (2)为计算基准价而去掉的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不属于无效的投标报价。 (3)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4家时,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招标人符合性评审,非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按规定 予以拒绝的或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11.4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2. 终审18
12.1 汇总评分结果 评委会成员按照《技术标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的形式进行汇总并排序。12.2 填写评标报告 评委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说明》、《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人参照评标报告,按照按本办法第7条所述原则确定最终中标人。12.3 因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12.4 投标人少于3个或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四、评标表格 ①评标专家声明 ②技术标评分表 ③技术标评分汇总表 ④经济标评分表 ⑤评分汇总表 ⑥评标说明 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18
附表一 《经济评分表》经济评分表权重60%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备注超过“拦标价”的废标有效投标报价+5%以上的70在基准价+5%(含)~+4%范围内的85在基准价+4%(含)~+3%范围内的88在基准价+3%(含)~+2%范围内的91在基准价+2%(含)~+1%范围内的94在基准价+1%(含)~0%范围内的97在基准价0%~-1%(含)范围内的100在基准价-1%~-2%(含)范围内的98在基准价-2%~-3%(含)范围内的96在基准价-3%~-4%(含)范围内的94在基准价-4%~-5%(含)范围内的92在基准价-5%~-10%(含)范围内的90在基准价-10%~-20%(含)范围内的80在基准价-20%以外范围内的7018
附表二 《技术评分表》技术评分表权重40%序号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分值1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方法25总体部署合理,对难点重点有针对性措施21-25基本切合实际,方案可行11-20欠合理1-102本工程特点、重点分析及对策15针对性强,难点重点把握准确6-15针对性一般1-53工程投入主要物资及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5物资齐全,计划合理5物资基本齐全,计划基本合理3物资不齐全,计划不合理14劳动力安排计划15劳动力安排合理5-15劳动力安排欠合理1-10(含)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5保证体系完整,措施有力8-15保证体系完整,措施一般4-7保证体系及措施欠完整1-36确保工期总体计划的技术组织措施10切合实际、措施合理5-10措施欠合理1-5(含)7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防止扬尘污染措施5切合实际,措施有力3-5切合实际,措施一般4-5措施欠合理1-38苗木养护、保护措施5切合实际、措施合理1-5措施欠合理1-5(含)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设计5布置合理、可行3-5布置一般1-2技术得分A2100注:打分时只计取整数位。18
评标专家声明书本人接受招标人邀请,担任 成都师范学院校内实训基地绿化工程(□施工□监理□设备)的评标专家。 本人声明:本人在评标前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不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无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工程。本人郑重保证: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本人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者不能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评标专家签名:、、、、、日期:18
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表序号投标人名称评审项目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结果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质量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书承诺承包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申报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申报一致暗标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234567注:1、符合要求项目打√,不符合项目打×,若有一项不符合则该投标人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不通过。2、如评审委员会成员在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中发生歧义,则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并在评审意见中注明(另附)。全体评审委员签字:年月日
技术标评分表工程名称: 招标人:(盖章)序号项目满分投标人得分暗标编码1暗标编码2暗标编码3暗标编码4暗标编码5暗标编码6暗标编码7暗标编码81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方法302本工程特点、重点分析及对策103工程投入主要物资及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54劳动力安排计划10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06确保工期总体计划的技术组织措施107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防止扬尘污染措施108苗木养护、保护措施10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设计5合计100评委签字:日期:
技术标评分汇总表工程名称: 招标人:(盖章)序号暗标编码各评委打分平均得分1234567全体评委签字:日期:
经济标评分表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基准价(元)投标报价与基准价比较得分1 2345 6 7工程名称: 招标人:(盖章)全体评委签字:日期:
评分汇总表工程名称: 招标人:(盖章)序号投标人名称经济标得分技术标平均得分总分排序其他说明1234567全体评委签字:日期:
评标说明工程名称:成都师范学院校内实训基地绿化工程1,能保证按时完成的可以加1-5分。2,保证按时完成工程的情况下投标价低的可以酌情加1-5分。3,保证苗木的存活率高的加1-5分。4,能够保证长期养护的加5分5,施工器材齐全的加5分。6,施工开始时索要预付款少的加分。7,在以往的施工过程中事故发生的少的加5分47
全体评委签字:日期:投标须知附件二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类别项目名称具体要求47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五板一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场容场貌(1)道路畅通;(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4)绿化。材料堆放(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现场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垃圾清运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配电箱开关箱(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接地保护装置施工现场保护零钱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安全施工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通道口防护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防护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电梯井口防护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楼梯边防护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高空作业防护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47
第二章 合同文本47
目录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47
BF—2004—0204成都师范学院校内实训基地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成都师范学院校内实训基地绿化工程 发包方: 成都师范学院 承包方: 合同编号: 47
成都工商行政管理局成都市园林局二O一三年十二月47
成都师范学院校内实训基地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人(全称):成都师范学院承包人(全称):温江环境景观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资质等级:三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成都师范学院校内实训基地绿化工程(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1.2工程地点:成都师范学院实验楼旁1.3工程内容:施工图纸标注绿化范围的苗木采购、种植、施工及养护管理等全部绿化工作。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成都师范学院校内实训基地绿化工程(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2工程总面积:3344平方米二、合同文件及图纸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及其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47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温江区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4.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 。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第5条图纸5.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开工前7天提供一套(含电子版)图纸。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第6条监理6.1监理单位名称:/ 6.2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 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7.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代表发包人在一线行使工程组织管理的职责,全面负责工程部署、质量、进度、验收工作。7.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第8条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47
由承包人自行办理。(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已具备。(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现场交验。(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前3日内。(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双方协商解决。(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3日提供总进度计划。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双方协商解决。(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10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3-12-30竣工日期:2014-2-19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0日第11条进度计划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3日内提供。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接收后3日内,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11.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47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第14条工期延误14.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8)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14.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第15条工期提前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五、质量与检验第16条工程质量16.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达到设计要求的品种、数量、乔木、花灌木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100%,草坪平整,没有斑秃,覆盖率达到100%,按北京市园林一级养护标准进行为期两年的养护,进行合同验收时要求保存率达到交工时株数且成活率达到100%。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47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17.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六、安全施工第18条安全施工1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第19条事故处理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9.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七、合同价款与支付第20条合同价款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20.2金额(大写):五十万元(人民币)(小写):500000元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21.1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7条执行。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2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工程完工后。22.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接收后7日内,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47
22.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第23条工程款支付23.1合同生效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不包括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控制扬尘措施费及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10%的工程预付款,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50%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合同签定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100%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累计拨付工程款(含预付款)达到合同价款的30%后,开始等比例(扣回预付款占总工程款比例与已完成工作量占工作量总价的比例相等)抵扣预付款,并在合同款(含预付款)累计支付到按第21.2款调整后(如没有)的合同价款(不包括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的90%时全部扣回。23.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总造价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至结算价的90%23.3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15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23.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15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90%,结算总价的5%待养护期满一年后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剩余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23.5本工程保修期满(两年),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八、材料设备供应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24.1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24.2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成活率为百分之九十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补齐苗木,起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4.4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总价的百分之九十结算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25.1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47
承包人所购苗木到场后,需经监理、发包人验收后方可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更换,损失由承包人自负。25.2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25.3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由承包人提供。九、工程变更第26条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第27条其他变更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28.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28.2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十、竣工验收与结算第29条竣工验收2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29.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第30条竣工结算30.1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30.2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30.3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十一、质量保修第31条质量保修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47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所有绿化种植内容。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2)绿化种植工程:两年。(3)喷泉、喷灌工程:/(4)其他附属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32.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3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2.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32.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第33条保修费用3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33.2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第34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十二、违约与争议第35条违约责任3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35.2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逾期一天按合同价的5‰交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成活率、保存率每降低1%,扣除合同价款的1%。35.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逾期一天按合同价的5‰交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35.5其他:/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47
十三、其他第37条工程分包37.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37.2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第38条不可抗力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经主流媒体发布且经国家机关权威机构认定为“重大或严重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38.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39条担保39.1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第40条合同解除4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47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40.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4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第42条合同份数4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四份,由双方分别收持。第43条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47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苗木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合计总价: 47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 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 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 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47
(五) 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 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 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嬚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成都师范学院(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东路99号 地址: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47
第三章 标准规范47
标准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CJJ/T82-99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13城市园林绿化用职务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8关于成都市城市绿地植物种植的若干意见……………………成都市园林局2001年7月19日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地使用再生水灌溉指导书………………成都市园林局、成都市水务局2008年8月4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47
目录 一、投标书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封面 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三、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 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 项目经理资历表 项目总工程师资历表47
投标一览表工程名称工程面积总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质量标准质量目标投标总价(大写):(小写):其中分部分项工程人民币元措施项目费用人民币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元费率%施工意外伤害保险费人民币元暂估项人民币万元规费人民币元税金人民币元总计人民币元对招标文件的确认和意见报价中未包含内容及要求招标单位的配合条件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问题备注注:本表由投标单位填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47
投标函致:1、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第号第号),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规范及技术说明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工及其缺陷修复工作。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作为投标担保。8、我方承诺:未经招标人同意我方拟派到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更换,且不在其它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其它职务。若我方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在资格预审后或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能到位,或未经招标人批准我方更换项目经理,我方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同意招标人可据此情况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47
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约定内容备注1施工总工期()日历天2质量等级()注:本表由投标单位填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47
成都师范学院校内实训基地绿化工程(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造价工程师 及注册证号: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47
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XXXXX绿化工程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程项目名称金额(元)1成都师范学院校内实训基地绿化工程2345合计 47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第 页 共 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绿化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合计47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规费税金合计4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合计47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合计 47
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工程名称:姓名年龄职称在本工程担任职务工作经历简介47
项目经理资历表 工程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注:须与资格预审时一致。47
项目总工程师资历表(技术负责人) 工程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所学专业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4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7
目录 一、封面 二、填表须知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四、措施项目清单47
成都师范学院校内实训基地绿化工程(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工程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中介机构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造价工程师 及注册证号: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47
填 表 须 知1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 盖章。2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3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计,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 单价和合计,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计中。4 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4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47
措施项目清单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临时设施……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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