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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建筑工程施工图[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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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意见书编号:10161-(2014)122项目名称:工业研发中心审查机构: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颁书日期:2014年03月24日江苏省建设厅制18 达丽生物科技(扬州)有限公司: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机构对你单位报送的工业研发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审查机构公章)(附13页审查意见)18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工业研发中心建设单位达丽生物科技(扬州)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广陵区建筑面积58445.98M2建筑总高度54.95M建筑层数地上三层局部八层~十一层耐火等级一级场地类别Ⅲ类抗震等级三级人防等级——基础形式桩基结构体系框架剪力墙 送审日期2014-3-4勘察单位扬州市东方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乙级设计单位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质等级甲级审查意见审查范围本次审查不包含:无。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18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建筑专业:(一)违反“强条”之处:1、节能专篇中交代东西向窗墙比分别为0.339、0.303,规范规定遮阳系数限值0.32,设计使用中透光LOW-e中空玻璃,交代的遮阳系数设计值0.50;设计变更中交代屋顶透明部分遮阳系数设计值0.38,规范限值0.35。设计不符合DGJ32/J96-2010第3.4.1-4表格规定。(二)违反“强标”之处:1、设计本工程交代为甲类工程,应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应符合DGJ32/J96-2010第7.0.1条规定。(三)设计深度及其它:1、节能专篇、计算书中屋顶透明部分应计算面积比。2、计算书变更屋面透明部分遮阳系数0.38有误,应为0.35。3、屋面保温材料厚度节能专篇与做法表应一致。4、变形缝等细部保温构造应在节能专篇中交代具体做法或补充详图。5、设计屋面防火隔离带使用HX隔离式防火保温板,应符合GB8624-2012的标准。6、室内装修表中不同屋面的构造中,保温材料的厚度应与节能专篇和构造中一致。7、设计的中庭宜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降温,可设置机械通风措施。给排水专业:(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违反“强标”之处:1、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未设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不符合DGJ32/J96-2010,6.3.2要求。2、给水系统未根据不同的用水性质(冷、热水)进行分别计量,空调补水未设水表计量,热媒用量未进行计量,设计不符合DGJ32/TJ111-2010,4.3.7要求。(三)其它:1、水施02/51,“-6.500地下一层给排水平面图”J/D5、J/D6宜设计量分表。电气专业:(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无违反“强标”之处。(三)设计深度及其它:违反强制性条文数1违反强制性标准数6审查人何伯海、张蔚东节能专项审查号10161-J15、10161-J17审查人徐静、王海林节能专项审查号日期审查人丁渝靖、李加恩节能专项审查号10161-J18、10161-J192014.3.24审查人孔静、刘悦节能专项审查号10161-J07、10161-J1418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1、缺太阳能光伏发电相关电气设计内容。2、应设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暖通专业:(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违反“强标”之处:1、该工程为甲类建筑,设计说明第三条空调设计“本工程可再生能源利用,采用光伏发电”,经查阅电气专业未采用光伏发电;设计不符合DGJ32/J96-2010第7.0.1条文要求。2、制冷机房未设置冷量、热量计量装置,不符合DGJ32/J96-2010第8.2.4及8.2.5条。3、设备表中冷水机组缺蒸发器、冷凝器水阻,不符合DGJ32/J96-2010第4.4.7条规定。(三)设计深度及其它:1、未提供规定性指标节能计算书,请补充。2、缺:空调风、水系统水力计算。违反强制性条文数1违反强制性标准数6审查人何伯海、张蔚东节能专项审查号10161-J15、10161-J17审查人徐静、王海林节能专项审查号日期审查人丁渝靖、李加恩节能专项审查号10161-J18、10161-J192014.3.24审查人孔静、刘悦节能专项审查号10161-J07、10161-J1418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一)违反“强条”之处:1、节能设计说明中屋面玻璃采用6+12A+6,不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第8.2.2条。2、地下平面1#、2#楼梯应为防烟楼梯间,设计未设置前室,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第6.2.1条。3、楼梯2#地下部分通一层处与消防电梯共用前室,前室內不应开设其它门,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第6.2.5.1条。4、设计建筑变形缝基层应使用不燃烧材料,应符合GB50045-95第5.5.3条规定。5、一层平面图中的疏散通道,不应完全看做室外,与其他部位不是同一防火分区的,所设置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不是同一防火分区的洞口间的水平距离应大于2.0米(防火分区一与西侧的疏散通道和东侧的疏散通道存在此情况;防火分区四、六存在此情况)。设计不符合GB50045-95第5.2.2、5.2.3条规定。6、四层、五层研发车间面积较大,设置的疏散门应开向疏散方向,应符合GB50045-95第6.1.16条规定。7、1#楼梯地下室与地上部分在外墙处,因外窗穿过楼梯平台,设计未能与地下室分隔开来,设计不符合GB50045-95第6.2.8条规定(建施31第A-A剖面图,2号楼梯同样存在此问题)。(二)违反“强标”之处:1、楼梯1#、2#地下部分通一层处与消防电梯共用前室,该合用前室不应采用防火卷帘,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6.3.3.4条文说明。2、南楼公共厕所应设置前室,不符合《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第4.3.6.4条。3、北楼四层以上1-J轴、1-3和1-12轴内转角处:上下层之间外窗转角距离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5.2.1条。4、南楼10、11层等部分房间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面积大于60平米,仅设1个门,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6.1.8条。5、屋面水箱、设备基础等应考虑防水加强,设计应符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第4.11.25条。6、总平面图地下汽车库坡道与区内道路垂直、平行,应有7.5米的距离,应符合GB50352-2005第5.2.4条规定。7、-6.0标高处,设置卫生间无直接对外的开窗,应考虑机械通风措施,应符合GB50352-2005第6.5.1条规定。8、本工程具有办公功能的属性,应设置强电间、弱电间,应符合JGJ67-2006第4.5.9、设计人汪晓羽专业负责人陈晖审核人陈晖注册师陈晖执业印章号3202322-001违反强制性条文数7违反强制性标准数11审查人何伯海认定证书号10161-1007日期18 审查人张蔚东认定证书号10161-10092014.3.24(建筑)专业审查意见4.5.10条规定。9、设计上人屋面女儿墙加上部防护栏板800+700,设计构造180厚,找坡2%长度大于8.4米(高度168),设计应考虑可踏面;标高45.1、49.2处屋面女儿墙高度800(1200)或外侧装饰线条,(建施73中墙身大样五),同样包括构造层和找坡高度。设计不符合GB50352-2005第6.6.3.2条规定。10、设计汽车坡道2转弯处的曲线坡度,应符合JGJ100-98第4.1.7条规定(设计的做法不正确)。11、地下室设置的排烟口距离室外地坪高度2000,不符合JGJ100-98第3.2.11条规定。(三)设计深度及其它:1、建筑设计说明中地上耐火等级二级,消防设计说明为一级,应统一。2、消防设计说明应补充地下车库停车数量、防火分类等内容。3、消防设计说明中地下车库防火分区面积有误。4、消防设计说明中消防车道为三面布置,总平面为环形,应统一。5、总平面应注明所采用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6、应计算建筑采光设计标准,应按照GB50033-2013标准执行。7、地下室、一层平面等部位使用的防火卷帘长度大于6.0米;一层平面等部位防火卷帘连续长度大于30米。设计应符合苏公消【2012】7号文件的规定。8、设计钢结构屋顶,交代防火等级,应优先使用不燃烧材料包覆。9、设计大型公共建筑,应设置灭火救援窗,应符合苏公消【2012】7号文件的规定。设计人汪晓羽专业负责人陈晖审核人陈晖注册师陈晖执业印章号3202322-001违反强制性条文数7违反强制性标准数11审查人何伯海认定证书号10161-1007日期18 审查人张蔚东认定证书号10161-10092014.3.24(结构)专业审查意见(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违反“强标”之处:1、A区、C区的五层以上收进超过四层水平尺寸的25%,不符合JGJ3-2010第3.5.5条。属竖向体型收进结构,应按JGJ3-2010第10.6节设计。2、乙级桩基不属于地质条件简单的情况,应有试桩图,并取得试桩结果方可施工。尤其是抗拔桩采用两节预应力管桩,更应通过试桩确认。3、D-YBZ2箍筋肢不应大于300,不符合JGJ3-2010第7.2.15条第3款。。4、应按照GB50010-2010中3.5.8条,要求在结构使用年限内建立定期检测、维修制度等。(三)设计深度:1、计算书a)地下室外墙裂缝验算αcr=2.1,有误。b)地下室底板补裂缝计算书。c)单桩水平承载力计算书。d)1-6~1-9交1-F~1-G轴间抗浮计算。e)E区内圈计算书为方柱,设计图为圆柱,不符。2、计算的桩图与设计桩图不符(1-6~1-9交1-F~1-G)。3、设计说明中03G101-1、04G101-3等作废图集不应引用。4、室内正负零为黄海高程7.25m,抗浮设计水位不应为黄海高程7.75m。5、计算书不完整:如地下室外墙的整体计算,汽车坡道计算及其抗浮验算;桩基承台的计算;框一剪中柱倾复力矩的输出,未见框一剪结构中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复力矩与总地震倾复力矩的比例;底板中防水板的计算、地下消防水池的计算等。6、设计人员对电算成果应作分析,判断;校、审应有书面意见书;并应对计算书的完整、正确、合理及有效性加以评估。按江苏省要求:混凝土构件实配钢筋值不得小于计算书构件配筋值,请设计人员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作为强条,并予以公示。(计算书各层配筋平面简图上应标注对应图纸的楼面标高)7、工程设计说明中应强调所使用的混凝土应为预拌混凝土、砂浆应强调为预拌砂浆(其符号为WMMxx、DMMxx),所使用的规范(规程)中应列入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GJ32/J13-2005)--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41号公告第二十六条所要求。8、楼屋面主梁受次梁集中力作用处,一律附加3@50箍筋是不够的,对于次梁集中力设计人孙飞专业负责人李辉政审核人李辉政注册师李辉政执业印章号3202322-S004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4审查人马俊芳认定证书号10161-S1011日期18 审查人认定证书号2014.3.24(结构)专业审查意见大处,应按GB50010-2010中9.2.11条进行核算。9、施工图结构层高表中宜标示出房屋上部结构嵌固部位处的标高(11G101-1图集的要求),未列出底部加强区及约束边缘构件的范围。10、无电梯井道剖面图、门套详图及电梯机房平面详图。11、幕墙及装饰钢构件未同步出图,E区的采光顶钢结构未同步出图。(四)其它:1、未强调结构设计人员必须参加桩基础验收及基槽(坑)检验--GB50007-2011中10.2.12、地下室大基坑的开挖与支护应提出要求。地基上部土层软弱、有高压缩性土,土方开挖应按GB50202-2002中7.1.3条提出要求。3、地下室外墙迎水面,纵向受力钢筋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应符合GB50108-2008中4.1.6-3条的要求,在该钢筋保护层内配置防裂、防剥落的钢筋网片(宜采用焊接钢筋网片),并符合GB50010-2010中8.2.3条的要求。(网片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小于25)4、地下室外墙迎水面水平钢筋的间距偏大(@200),不符合GB50119-2003中8.4.2条。5、两桩承台应按深受弯构件计算——JGJ94-2008中4.2.3条及5.9.7条,其适用公式为砼规范GB50010-2010附录G‘深受弯构件’中的要求(地基基础规范中无相关计算),所用基础软件中无上述计算,应补充计算。6、部分承台尺寸较大,应考虑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从原材料、配合比、制备、运输及施工等方面,防止大体积混凝土产生有害裂缝---GB50496-2009‘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7、承台大体积砼与防水板刚度差异大,易产生砼收缩裂缝,对于可能发生的砼不均匀收缩应采取抗裂措施。8、地下室底板,上下层钢筋之间宜设“凳筋”。9、本工程地下室底板系大体积混凝土及超长结构混凝土,应按JGJ3-2010中13.9节提出施工要求。10、地下室后浇带不能代替伸缩缝,应按GB50010-2010中8.1.3条的要求,采取避免温度裂缝的综合措施并予以详细说明;沉降后浇带的沉降稳定速率应按JGJ8—2007中5.5.5-4条的要求注明。11、地下室顶板及上层楼板中存在非正交的四梁节点,梁主筋的锚固应加以说明。12、未强调地下室外侧的基坑清理及基坑回填,不符合JGJ3-2010中12.2.6条(回填土应采用级配砂石、砂土或灰土,并应分层夯实)。设计人孙飞专业负责人李辉政审核人李辉政注册师李辉政执业印章号3202322-S004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418 审查人马俊芳认定证书号10161-S1011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2014.3.24(结构)专业审查意见13、结构设计总说明对结构混凝土材料耐久性的基本要求中,无须列入(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以防止产生歧义。14、防震缝两侧不宜相向布置剪力墙,其施工质量难以保证。设计人孙飞专业负责人李辉政审核人李辉政注册师李辉政执业印章号3202322-S004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418 审查人马俊芳认定证书号10161-S1011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2014.3.24(抗震)专业审查意见(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违反“强标”之处:1、A、B、C、D区拟为少墙框剪结构(计算书中未提供框一剪结构中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复力矩与总地震倾复力矩的比例),剪力墙的抗震等级按框剪结构执行,框架的抗震等级按框架结构执行,位移控制指标按框架结构执行--GB50011-2010中6.1.3-1条。2、A、B、C、D区少墙框剪结构中的框架结构,其框架部分的地震剪力值,宜计算两次(框架模型和框剪模型),取大值--GB50011-2010中6.2.13-4条。3、A-KZ25、C-KZ25四层以上箍筋应全高加密。不符合GB50011-2010第6.3.9条第1款。(三)设计深度:1、计算书:缺框架、短肢墙和一般剪力墙的倾覆力距比。缺剪力墙轴压比。补打印结构尺寸平面布置图。2、E区大开洞,应按弹性膜补充计算。3、A-KZ25、C-KZ25柱截面主轴方向计算书与设计图不符。4、计算层侧向刚度比时,由于地上结构分缝,地下一层相应部位不应外扩,以免重复计算。(四)其它:1、本工程A区及C区存在斜向抗侧力构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JGJ3-2010中4.3.2-1条。2、楼面中有受力较大的非框架梁(次梁),其支座宽度较小,非框架梁(次梁)上部纵向钢筋在支座处水平段锚固长度不足,不符合11G101-1中P86要求。--与GB50010-2010中8.3.3条中包括钢筋弯钩的概念不同。3、楼面有受力较大的非框架梁(次梁),其支座宽度较小,非框架梁(次梁)下部纵向钢筋在支座处锚固长度不足,不符合11G101-1中P86要求。4、本工程中存在较多跨高比小的高连梁,宜按GB50011-2010中6.4.7条设计。5、框架柱断面尺寸较大,大柱小梁节点应计入偏心的影响(计算与加强措施均应满足)——GB50011-2010中6.1.5条。6、对于框架结构的房屋,楼梯段在地震时起着斜撑的作用,应考虑楼梯构件对地震作用及效应的影响,应进行楼梯构件的抗震承载力验算;宜采取构造措施,减少楼梯构件对主体结构刚度的影响--GB50011-2010中6.1.15-2条。建议楼梯优先采用‘斜梯板滑动支座’设计人孙飞专业负责人李辉政审核人李辉政注册师李辉政执业印章号3202322-S004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318 审查人马俊芳认定证书号10161-S1011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2014.3.24(抗震)专业审查意见的做法(11G101-2图集中的ATa或ATb型),此时楼梯可不参与结构整体抗震计算。如不满足‘斜梯板滑动支座’的条件,则板式楼梯构件应按11G101-2图集中的ATc型采用(图集中P44、54、55)。7、A区-0.20地下室顶板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但顶板楼面中洞口成串排列,属于平面不规则(楼板局部不连续),影响嵌固效果,宜予以避免,或应按GB50011-2010中3.4.3条及3.4.4条设计。8、A区及C区有高位缩进的三层裙房,不符合JGJ3-2010中3.5.5条,属于竖向体型收进结构,应按JGJ3-2010中10.6节设计。突变部位的楼板及其上下两层的楼板应按JGJ3-2010中10.6.2条采取强化抗震构造措施;体型收进相关部位的竖向构件应按JGJ3-2010中10.6.5条采取强化抗震构造措施。设计人孙飞专业负责人李辉政审核人李辉政注册师李辉政执业印章号3202322-S004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318 审查人马俊芳认定证书号10161-S1011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2014.3.24(给排水)专业审查意见(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违反“强标”之处:1、环形通气管与通气立管的连接位置有误,设计不符合GB50015-2003(2009版),4.6.9第2条要求。2、屋面冷却塔设置场所未设室内消火栓,设计不符合DGJ32/J92-2009,7.3.4要求。(三)其它:1、生活给水管道在交付使用前未消毒,并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参GB50242-2002,4.2.3要求。2、一层生活给排水平面图HYL-1和HYL-4分别设于新风井和排烟井内,有误,需移除。3、地下室污水坑排水不可排入雨水检查井。4、地下室污水坑应设密封池盖和通气管。参GB50015-2003(2009版),4.7.8第4条。5、多侧位公共卫生间不宜采用漩流降噪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参CECS287:2011,3.1.4.6、生活水箱消毒设施需设计到位。7、热水系统不完善,热水换热系统应同步设计到位,。缺热水箱补水管管口标高。需说明热水箱供水温度。8、复核热水泵扬程,需满足热水循环压力要求,并考虑用水点冷热水压力平衡。9、2-C~2-E轴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设于门后,不便操作,需调整。10、地下一层局部灭火器保护距离不够。11、自动喷淋系统地下一层防火分区三末端试水阀,一层湿式报警阀组SB10后末端试水装置未设在最不利点附近。设置SB10的湿式报警阀室漏设排水设施。12、一层防火分区二末端配水支管所接喷头超过8个,有误。13、一、二层1-5~1-10轴和1-D~1-H轴部分区域漏设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4、需说明大空间灭火系统引入管压力。大空间灭火系统设置位置有误,不在净空超过12m的上方。15、水施03/51,“地下一层生活给排水平面图”消防电梯底部至消防电梯集水坑预埋的排水管道宜采用两根,当其中一根出现故障时,另一根仍能正常工作。16、水施16/51,“二层室内消火栓给水平面图”中庭消防炮灭火设备应设置“末端模拟试水装置”,不是“末端试水装置”。17、水施17/51,“三层室内消火栓给水平面图”,1-E轴、2-12轴处XL-25顶部DN150折转管道宜采用不锈钢波纹管作为连接管道。设计人张礼华专业负责人马刚审核人马刚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218 审查人徐静认定证书号10161-W1004日期审查人王海林认定证书号10161-W10062014.3.24(给排水)专业审查意见18、水施24/51,“地下一层自动喷淋给水平面图”1-F轴、1-11轴处DN150喷淋干管穿越沉降缝处宜采用可曲扰接头或波纹管连接。19、水施26/51,“二层自动喷淋给水平面图”2-11轴、外墙处末端试水阀(装置)漏画。设计人张礼华专业负责人马刚审核人马刚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218 审查人徐静认定证书号10161-W1004日期审查人王海林认定证书号10161-W10062014.3.24(电气)专业审查意见(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违反“强标”之处:1、部分线缆截面选型不符合GB50054-2011第6.3.3条。各多根电缆(导线)同一桥架(线槽)内敷设,应根据敷设条件复核线缆截面选型。2、部分应急照明火灾时无法自动点亮,不符合GB50116-98第6.3.1.8条。3、消防控制室对电动排烟口,部分防排烟风机无控制和显示功能,不符合GB50116-98第6.3.9,6.3.1.1及6.3.1.2条。4、部分电梯在确认火灾后无法由消防控制室控制迫降至首层并接受反馈信号,不符合GB50116-98第5.6.3.1.9条。5、部分PC级ATSE装置选型不符合JGJ16-2008第7.5.4.3条。6、部分火灾探测器设置,不满足GB50116-98第8.1.3条。7、部分防排烟机房未设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不符合GB50116-98第5.6.3.1条。(三)设计深度及其它:1、双速风机主回路设计有误。2、三层防火卷帘布置与建筑专业不一致,相关内容重新设计。3、地下部分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电源未引自本防火分区消防用电配电箱。4、火灾显示盘应设在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手动控制按钮及警报装置。5、复核三层屋面是否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内,不在,则应采取防雷措施。6、空调机房等设事故通风的场所应分别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电器开关。7、设计说明中接地形式有误。8、部分动力、空调线路缺N线。9、自动寻的喷水灭火装置不应出现厂家名称.设计人刘明专业负责人樊海东审核人樊海东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718 审查人丁渝靖认定证书号10161-E1005日期审查人李加恩认定证书号10161-E10032014.3.24(暖通)专业审查意见(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违反“强标”之处:1、空调系统立管底部缺泄水阀,不符合GB50736-2012第5.9.4-3条。2、人员密集区缺机械排风系统,参见GB50736-2012第7.3.22条。3、智能换热机组未交代配置气候补偿器,不符合GB50736-2012第8.11.14条文解释。4、暖施-13,空调风管穿越2-4与2-9防火分隔处漏设防火阀,不符合GB50045-95第8.5.3条。(三)设计深度及其它:1、暖施-13,在1-G与1-13轴处的排烟管道穿越前室,图纸虽有此段加厚钢板制作,但应指出其耐火极限;参见DGJ32/J67-2008第10.2.3-5条。2、部分空调机房内新风虽设有风阀(如:1-L与1-12轴处空调机房),宜采用电动风阀与空调机组连锁,参见GB50736-2012第7.3.21条条文解释。3、PY-4/5/8/9/10/11走道排烟系统,应按最大防烟分区X120CMH校核排烟风机。4、风管平面图中走道多叶排烟口(顶贴吊顶下)不妥,宜交代底标高不低于多少,便于安全疏散。5、暖施-12,2-3/10轴处防火阀安装不符合要求(<200mm)。6、暖施-33,膨胀水箱未见补水管;冷却水回水管为重力流,标高不对。7、暖施-02,设备表序号标注混乱,无法与暖施-04图示设备一一对应。8、有若干防烟分区未说明排烟形式及措施?9、风机盘管水系统不宜与新风机组连接在一起。设计人孙小花专业负责人虞懿君审核人虞懿君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418 审查人孔静认定证书号10161-H1002日期审查人刘悦认定证书号10161-H10032014.3.24审查综合意见18 一、送审资料基本齐全,设计深度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二、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共计8条,不符合应执行标准的问题共计37条。三、设计应按各专业审查意见整改,待我中心复查合格后予以通过。审查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注:此意见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二份,审查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