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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西基层法制建设状况调查项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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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文杯”大学生百项实证创新基金项目项目名称鄂西基层法制建设状况调查项目报告——以鄂西民族自治地方为例及我国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参考项目类别一一般主持人张俊参考人李湘清余鹏向永波陈家庆谭桂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处制二0-0年九月中南财经政法人学博文杯 实证创新棊金项鄂西基层法制建设状况调查项目报告以鄂西民族自治地方为例及我国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参考张俊李湘清余鹏向永波陈家庆谭桂燕摘要:在我看來,在时代FI益进步,人民更加开化的今口。我们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过程中,耍因地制宜。尤其是在探索民族口治地方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道路上,我们不妨来一点返璞归真。洗尽一切铅华,淡褪些许雕梁画栋的浮夸。畅想在半个世纪Z前,梁老先生为我们构旳好的乡村自治之道。正如人多数西方学者所提倡的那样,民主不只是一个闪亮、刺眼的字眼,它讯该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充盈于人们生活屮的点滴。民主更不应该是少数造反者愚民、驭民的幌子,民主是大众的、世界的,民族的!让民主成为人们的一•种白觉和木能,让我们共同构造更加民主的新社会。关键字:民族自治基层民主法治民主意识法律意识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传统法律文化文化自觉判例法习惯法一、导言(一)土家法律文化综述土家族分布在今天的湘西、鄂西、渝东、贵州东北部地区,建国以后,在这些地区先后成立了湘西、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黔江、酉阳、秀水、彭水、石柱、沿河、印江、宜昌长阳、五峰等9个白治县以及一些土家族民族乡。土家族的祖先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中,创造了具有自己民族特色的传统法律文化并成为白己民族的文化特色。而在众多土家族集屮分布的地区,尤以哪西土家族H治州的传统法律文化保存得最为完整,特点也最为鲜明。(二)、土家族传统法律文化的闪光点1、乡规民约具有法的权威和功能,土家族习惯法涉及的乡规民约,其内容十分丰富,如:封山育林公约、保护秋收公约、收拣桐茶公约、水井公约、维护地方公约等,其成文法少,不成文法居多,表现为口头传录和行为继承。土家族地处五陵山区,由于中央王朝统治权力影响较弱,这种习惯法发挥作用很大,持续时间很长,富有生命力。 2、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土家族是一个具有爱国主义精神的民族,他们虽然处在比较偏远的山区,但十分关心国家和民族的命运,每当有外敌入侵的时候,他们便拿起武器,保家卫国。如明朝的抗倭斗争、近现代的鸦片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口战争、解放战争等,土家族人民踊跃参加,爱国主义精神成为土家族人的传统精神,由于土家族人民生活的环境比较差,在长期的社会牛活实践小,他们勤劳勇敢,同人H然作斗争,而这种民族性格在小华民族反抗外来侵略,反抗剥削压迫,翻身求解放的斗争屮得到了充分体现。3、土司制定了严酷的刑法和愚民政策。土家人世代居住在比较偏远的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和住产力往往非常落后,而且在解放前,土家人也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受到当地统治者的欺压和剥削。从兀朝时设置土司,土司实行集权专制制度,对土民有生杀予夺Z权,土司制定了严酷的刑法,其刑法重则斩首,轻则施以宫刑、断指、割耳、杖责等,比当吋封建王朝的刑法还要残酷,且山土司一人随意判刑,土民生存权也难以得到保证。土司实行“土民皆不受学”的愚民政策,到清朝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之前,土家族子弟没有读书的机会,完全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但是土司子弟却从小刻苦读书,土家族人民虽然不能读书,却保留了巴人能歌善舞等民俗文化遗存。解放以前又受到汉族和土家族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土家族贫民过着非常芯惨的生活,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新中国建立以后,党和政府实行了尊重维护少数民族利益的方针政策,各民族一律平等,互相帮助,共同发展,土家族人安屈乐业,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改革开放以后,广大土家族人民分到了土地,生活条件大大改善,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土家族人民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南下外岀打工,生活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条件大大改善,逐渐跟上了时代的步伐。4、诚实守信,热情好客。土家人的借贷不写借据,亲属间的和互借贷和短期借贷也不收利息,这种借贷无字无据无定期,全凭信用,条件一好转就自觉偿还;当本人不能偿还时,冇了孙偿还,真正做到父债了还。土家族还是一个助人为乐、团结进步的民族,农活对土家人来说,单家独户难以进行,他们就互相帮助,如谁家在修房造屋、农忙的时候,土家人就主动帮助,并R不计较报酬,哪家冇红白喜事的时候,同村居住的妇女就帮助生火做饭,男子就挑水劈材。土家人十分好客,客人临门,必盛情款待。吃饭的吋候,一般这家的女主人会给客人夹菜,而口己却不上桌子吃饭,等客人吃饱喝足Z后,口己才吃饭,以示对客人的尊重,在客人吃饭的吋候从不让客人的碗空着,不等客人吃完,善良的女主人就给客人加饭, 男主人也绝对不会和客人抢着吃,好的菜总是请客人先吃,自己才吃,即使是孩了也是这样的。在改革开放的今天,诚实而善良的土家人还保留着这一美好的传统。5、婚姻家庭是土家族法律文化的垂要内容。普通土家族百姓的婚姻形式都是一夫一妻制,当然改土归流之前的土司例外,可以一夫多妻。土家族聚居区还有其他民族居住,他们各个民族互通婚姻,当然对通婚范围有规定,禁止同一父系血统的人结婚,舅表、姨表、姑表关系Z间禁止结婚,这和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还有禁止同姓的人结婚,尽管彼此没有血缘关系,承认转房制,包括弟与嫂,姐夫与小姨之间的婚姻。结婚的年龄女子通常在15至16岁,有的还是童养媳,男子一般在20岁左右,不过现在多数土家人结婚的年龄都是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即男子不得低于22岁,女子不得低于20岁,但是也有少数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结婚,比如有的土家族女子在小于20岁就结婚了,这一•现象在偏远的农村表现得比较突出。婚姻方式主要是包办婚姻,在建国以询尤其突出,当子女长到一定年龄,家长就开始为其张罗婚事,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都是处于被动地位,只要是父母选定,都得同意,而且在结婚之前彼此不得见而,不知道对方是否健康,是否美丑。改革开放以后的土家族人还存在着少量的包办婚姻,而月•至今不能完全杜绝,其中冇很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居住地比较偏远,文化比较低;二是少数父母还保留冇封建家长制作风等等。不过大多数土家人还是自由婚姻。在土家族的习惯法中,规定土家族人如果男女双方订婚之后,就认为具有法律效力,対人们的婚姻具有一定的约朿作用,男女双方一经定婚,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婚约,否则便受到舆论的谴责,甚至受到处罚。如果其中一方不愿继续发展关系的话,即“悔婚”,如果是男方悔婚的话,便不得索回送给女方的彩礼,有的还要给女方一些补偿;如果女方悔婚,则要全部退回所有彩礼,这一风俗延续至今。有的地方甚至还存在着“抢亲”这一陋俗,就是说双方订立婚约的男女,经过双方家长默许,在女方当事人不同意的悄况下男方采取强制性的婚姻行为。在土家人中,已经出嫁的女儿是不能厚冇自己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因为土家族人在嫁一女时候已经给女儿置办了丰厚的嫁妆。在无了家庭中,女儿招“上门”女婿,所生的子女必须随母姓,而且“上门”女婿的地位低下,所以在土家人中i般是不会让自己的儿子去做“上门”女婿的。在土家族山寨中,最注重长幼有别,母老爱幼,家庭和家庭中的内外事务均由长辈来操作和决定,晚辈不得插手。对在婚姻家庭中不履行抚养或赡养义务的行为 进行严格处罚。十•家人的习惯法屮涉及的内容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三)、土家族的法律文化的改革与继受,试论土家法律文化研究意义毋庸讳言,在土家族的法律文化中既冇优良、先进、值得肯定的东西,也冇落后、封闭,迷信的东西。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新世纪,优良的法律文化将会继续发挥它对精神文明的促进作用,不良的法律文化会逐渐被社会所淘汰。由于这种文化对土家族冇着很深的影响,至今在土家族人民屮还起着一定的作川,必须加以管理和调节,并对土家族法律文化屮愚昧落后的地方进行改革,对于不良的可以任其H生日灭,对于好的有积极作用的民族文化应给予保护和提倡,真正做到与时俱进。1、改革土家族的法律文化必须与社会主义建设相协调。耍历史地辨证地看待土家族的法律文化,今天的土家族山寨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必须建立社会主义的法律体制和一切适应土家族社会发展的新制度。把那些冇利于民族的进步、社会发展的成分吸收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來,才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的行为规范与伦理道德。对于土家族的习惯法,我们应该用正确的法学观点对英进行解剖、审视、废除那些封建落后的、愚味的东西,剔除那些带有宗教、神权色彩的成分,结合当地的实际,根据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对其进行科学的鉴别和扬弃,把那些在今天的社会主义条件下有利于民族的进步、社会发展的成分吸收到社会主义建设上來,具法律效力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社会主义的行为规范、伦理道徳也才能逐步建立和完善起來。所以,我们在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屮,必须注意到民族地区的社会特点和民族特点。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土家族地区和全国一样,在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指引下,改革开放,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帀场经济体制,但是,土家族地区山于比较偏远,传统文化中的那些已经过时的,阻碍社会发展的陋习、观念、传统意识还没有彻底消失,甚至有的还有所复活。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中,改革习惯法,必须与社会主义的整体建设结合起來。2、必须与我国的西部大开发结合起来。因为西部土家族民族地区的现代法律意识仍然比较淡薄,习惯法在当今土家族地区仍然具冇影响,并发挥着重要的作川。西部最大的实际就是其西部地区的法律文化,包括土家族的法律文化。为此,应把国家法为习惯法结合起来,促进西部开发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在西部大开发中,如民族风情旅游,对少数民族的乡风民俗是发扬还是破坏?民族地区的安定关系着整个民族地区的发展,在党中央实施西部 人开发的今天,民族地区的安定和发展更是关系着整个西部的发展,因此,民族地区的立法显得更加重要,这就要联系民族地区的现状,对民族地区民族生活习俗、习惯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在充分了解并理解、尊重民族习俗的垄础上进行立法。3、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的文化教育事业,这是建立社会主义民族法制的重要条件。如前所述,土家人的教育比较落后,尤其是解放以前,人部分土家弟没有上学的机会,其至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家庭贫怵I、经济落后等原因,很多家庭无法送子女上学读书,仍然有一些土家族子弟没有受到教育,再加上男尊女卑的封建残余思想在作祟,一些贫困家庭的土家族的女孩更是没有上学的机会,受教育的普及率相当低,基本上处于文肓半文盲的状态。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家庭环境、家庭经济收入、人们的思想等发生了变化,大部分土家族子女能够入学接受教育,但是教育水平还是比较低下,没有从根本上扫除文盲半文盲状态。总到二十世纪90年代末期,才开始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土家族人民响应党的号召纷纷送自己的子女上学读书,文盲半文盲大大减少,普及程度人大捉高,1999年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还通过了湖北省政府的普九验收,许多土家族了女纷纷考上大学,外岀求学,文化水平真正上了一个新台阶。国家真止在西部地区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是在2006年春,国家拨款300多个亿帮助广大西部地区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勤劳而善良的土家族父母包插成年了女纷纷外出务工,在给自己创造财富的同时,也用自己的双手为国家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而且在打工期间学习各种技术,学习文化知识,成为新世纪国家需要的各种人才,并用所学的知识改变了家乡过去贫穷落后的而貌。4、必须在土家族地区加强法学教育,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门人才。对土家族的民族习惯法进行深入的实地的调查,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归纳、筛选,对一•些好的且行之有效的习惯法,国家必须采収顺应,融合的过渡政策,并11有条件地吸收,认可这部习惯法,并H•过渡到冇关的法律法规Z中;而对一些落后的法律文化,如男尊女卑、神判、早婚,抢婚等等,通过长期、冇效的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提高他们的认识,逐渐放弃落后的习惯法,找到民族习惯法和国家法律的结合点。这就需要培养专门的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土家人自己的法律工作者进行宣传和教育,以制定民族口治法,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如利川出资50万元对大水井建筑内的住户进行了整体搬迁,述出台了大水井、鱼木寨两处文物的暂行办法,让文物保护有法可依。同吋在民族地区,有时候法律并不是效力最高的控制工具,说 服性的控制工具,往往比法律更具有功效。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整合、复兴和弘扬是一个民族——国家法治发达的正确途径。二、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新时代背景下的土家法律文化发展趋势十七大中,指出了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近年来,恩施土家族苗族口治州在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屮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和实践。(一)、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夯实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1、规范了民主选举程序。村(居)换届中,全州一些村委会推行“先审计后换届,先整顿后换届,先考评后换届”的工作方式,建立和完善了观察员制、信访接待制、信息反馈制、联络人报告制等配套制度,并率先在一些村级组织机构建设中采取“无候选人一票制”方式推选出了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2、增强了民主决策意识。做到党内民主与村(居)民自治相结合,全面实行村(居)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两委班子向村(居)民代表和党员进行年度述职,村(居)事务推行“一会两票”决策,决定重大事项做到公开、透明,确保了广大村(居)民充分亨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3、提高了民主管理能力。茅箭区按照“口我管理、口我教育、口我服务和口我发展”的耍求,不断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制定和完善村(居)民口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居)民代表人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议事制度、公开办事制度和“双向承诺”制度,广泛开展“民评官”、“民评政”活动,激发了村(居)民的参与热情,提高了民主管理的能力。4、畅通了民主监督渠道。由于决策机制的强化、管理机制的完善,民主监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实事求是等民主监督方式成为常态,村(居)民反映意愿和耍求的渠道进一步畅通。 推进基层民主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了基层社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梢神文明建设。据州政府统计数据显示恩施市附近的一些郊区2008年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40余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近5000元,村民们真正享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二)、对照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耍求,村(居)民口治还存在不少问题1、管理机制不够顺畅。村(居)承担了政府重心下移后的人部分行政管理职能,村(居)行政化倾向严垂。有些部门把村(居)作为安排工作的“最后一个关口”,只安排工作而不讲究方式方法,村(居)始终处于被动接受任务的地位。冃前进入村(居)的各项事务达33类122项,而这些事务又没有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落实相关经费,使得村(居)疲于应付,不堪重负。2、保障措施不够得力。自2005年以来,社区干部工资待遇和社区建设经费的投入比例为市、区3:7,市级配套资金虽已全部到位,但总量很小,区级配套比例高,财政压力大。目前,全区社区干部每月平均工资仅为867元,很多个社区中23个存在欠债现象。同时,有关社区规划建设的政策没有得到落实,全州三年來开发建设各类小区120余个,绝大部分小区没有实现无偿配套,严重制约了社区的进一步发展。3、社区服务网络不够健全。当前的社区服务内容主耍还是以政府推行的政策性公共服务为主,社区口助服务、为驻区单位服务还有缺失,便民利民服务及社会化个性服务项1=1少,服务层次不够。区、街、居三级服务并没有形成网络,缺乏信息化平台、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还处于初始阶段,服务手段单一。4、“城中村”集体资产产权不够明晰。“城中村”发展面临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尤其是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失地农民的牛•产生活出路等问题,阻碍着“城中村”的发展。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老成员与新成员之间、成员与非成员之间经常发牛利益冲突,群众上访不断,社会管理难度增人。(三)、政府官员介绍的对策在调研中,我们对一些政府主要负责官员做过访问,对于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寻求推进民族自治地方基层民主,他们给出一些资料,列举了如下对策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一些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要壮大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立党员服务站、信息站,使社区党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继续实行市直、区直部门与村(居)结对,帮助村(居)解决实际困难。使村民们能够更好地获得为政府沟通的渠道。2、明确村(居)建设II标。坚持以不断满足村(居)民的社会需求为H标,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界定村(居)的职责和权利。充分发挥社区内共建理事会的作用,调动全社会主动参与村(居)建设的积极性。3、创新社区服务方式。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根据市场需求细化服务项H,拓展服务层次,完善服务内容,分层次、冇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服务。4、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第一,要加人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保障村(居)干部基木工资待辿和村(居)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第二,对村(居)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清理,与此同时,实行“双向承诺”,BU:村(居)承诺工作质量,部门承诺工作经费。第三,要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设施、提髙功能四个方面着手,合理调配和组建新社区。5、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要聚集更多的资金、项冃、技术等资源投向边远山区,抢抓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机遇,以生态旅游推进新农村建设。在条件适合的“城中村”,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管理科学”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以此筹集更多的资金,加人法制宣传力度,提升村民的文化素养和参政议政能力。三、推进鄂西民族自治地方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思考和实证分析(一)、现阶段农村民主法制意识现状十一届三屮全会以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走上正轨,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加快。通过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恿识不断提高,很多农民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口身的合法权益,为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广大农村社会、政治稳定起到了重耍的作用。但农村仍然存在着法律意识淡薄和有悖法律的事实和现象。1、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素质较低。意识淡薄法律素质较低主要表现在:一是 狭义的理解法律;认为只要自已没冇杀人放火、抢劫****就不会触犯法律,没冇必要去学法,更谈不上用法,殊不知法律渗透到生产、生活及社会、经济等方方面面。二是不知道白己的行为是否违法;如在B已的责任地里建房不履行申请、审批手续,违背子女意愿,包办婚姻;遗产归儿子继承,认为这是天经地义,忽视女儿及父母的继承权。以上种种表现,说明广人村民仍然存在着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认识不足。2、农民缺乏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农村实行民主白治,村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增强,村貌民风大为改善。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参政议政意识不强;表现在対村委会换届和县、乡人民代表选举上漠不关心,甚至岀现乱选、不选的现象,致使少数地方选举流于形式。二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在村务管理方血缺乏参与意识,对干部中饱私囊、侵害集体利益、坑害农民群众的行为视而不见。广大村民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快。通过普法教育,广大于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很多农民学会了运川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广大农村社会、政治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丿1]。但农村仍然存在着法律意识淡薄和冇悖法律的事实和现彖。3、少数地方存在冇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压法的现象。在基层农村,为数不少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収私利、假公济私,无视群众利益,非法敛财,对群众打击报复,以上种种现象成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拦路虎。4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不少的农村、农业问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调-整,以致于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很难真正落到实处。(二)、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诸多才盾和问题的有力保证,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衣”重要思想,坚持样众路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针对现阶段农村民主法制意识现状及成因,我们需要作出巨大的、艰辛的、长期的努力,在实践中探索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路子,促进农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在村委会组织原则和一些章程,工作要求中,都谈到了如下几个方面:1、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中共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我国各项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加强党的领导,是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冇序进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冇机统一的冇力保证。在农村,党支部在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主要是政治导航作用、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2、要做好农村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培育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是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必不可少的一个方而,要认真总结推广近几年来普法教育的成功经验,突出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利用骨干培训、新闻媒体、法律工作者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和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的能力。3、从群众也度讲,扩人农村基层民主应克服三种倾向。(注:调研数据统计显示)一是漠视民主;不相信冇真正的民主,认为一切都是骗人的把戏,不看重自已的民主权利。有的干部滥川职权、欺骗百姓。二是非理性民主;少数人宗族意识、集团意识、利已主义观念极强,把国家和人民赋了的权力作为谋取集团和个人私利的工具。三是“无政府”民主;主张无政府主义,不要党委、政府领导,各家顾各家,一盘散沙。4、实行村民白治,规范建章立制。我认为,有必要按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让群众自我教育,干部自我约束。以村务大事民主决策制度为突破口,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从而提高农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而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民主权利,制定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比如村民自治章程规范;民主选举行为规范;依法公平、公正、公开选举产生村民自治组织;民主决策行为规范;重大事情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民主管理行为规范;包括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村风民俗等方方面面;民主监督行为规范;依照法律和章程成立村务、财务监督小组,制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以及口治组织成员职责规范;明确村调解、治保姿员会成员,综治联络员,普法宣传员,治安等人员的职责。实行村民口治,真正把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和对党员、干部的评议权交给农民,这样才能有力地遏制干部腐败的源头,实现农村社会长治久安,各项事业迅速发展。5、加强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经济稳定。 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齐抓共管,共创共建,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搞好农村文明新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民品德教育,计划生育和农村独生女孩权益维护以及农村基层党组建设,确保农村社会、经济的进一步稳定。总Z,扩人农村基层民主,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是一项浩大的社会工程,决不会—•蹴而就,我们要通过长期不懈努力,结合农村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开拓进取,勇于探索实践,坚定有力地推动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朝着纵深方向全而发展。四、调研案例例析(以桥河村为例)(一)、现状及特点巴东县清太平镇桥河村位于湖北省巴东县边缘,地处巴东县与建始县的交汇处,共169户,总人口1794人,居住着汉、土家等民族,农民收入主要依靠饲养牛、猪、家禽和种植水稻,制作传统手工艺晶等,2004年度人均纯收入为748元。该村地处边僻,交通闭塞、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众淡薄,生活还比较闲难。2004年至今一直被列为重点扶贫村。该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具有以下特点:1基层政权组织机构健全。该村有村党总支和村委会,两委组织都经民主选举产生,村两委班子分别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各5人组成,班子工作分工明确,团结协作。2建立了《村民白治章程》、《村规民约》各岗位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设有简易的村务公开栏,通过该窗口栏目基木能做到不定期在向村民公布村务、财务收支及计划生冇T作等情况。3村干部和群众在强烈渴望上级给了项目扶贫的同吋,更希望能知法懂法用法和依法治理,渴求社会治安状况好转,社会稳定、安居乐业。在调查和朋谈的过程屮,从干部和群众的语言中流露出了因不懂法而在日常生活和生产经常过程小经常吃亏其至在不知不觉小造成违法犯罪,遇到纠纷不知如何打官司等不懂依法维权的苦处。因此,村民在渴求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更迫切希望法律知识在农村得到普及。(二)、存在的主耍问题1、民主制度尚未健全,村民自治氛囤没有形成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该村的村民大会只在每届村委会换届时召开一次,村民代表 会议也很少召开,村民参政议政、民主决策和议事程序不规范。干群Z间缺乏经常性沟通交流,群众缺乏知情权,同时,民主监怦机制不够完善,村委会虽然建立了村民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村民议事制度等规章制度,但还不够系统和规范,并且,现有的规章制度也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另外,该村无依法治村规划,《村规民约》中一些规定也流于形式,如《村规民约》规定:村民对白家饲养的牲畜看守不力损害其他农户庄稼,每损毁一株,赔偿人民币2元,但在实际操作上却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不健全、及时,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相差其远。2村民法律意识低,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依维权村委会没有成立普法领导组织,普法工作尚未纳入班子的议事F1程,无农民普法学校,未建立学法倡导和激励的制度,村民只是单纯地通过H常身边发纶的一些案例和电视里播放的节目一知半解地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因此,经常出现因不懂法而发牛-•些不应发牛的事,如该村岩畔村小组一姓王农八家耕牛被盗,其私自调查认为是邻村的杨某所为,就邀约其亲戚朋友将杨某强制押到其家里,非法逼供,控制杨某人身自由并与对方写下保证书互相承诺,结果造成了违法犯罪事实。乂如,安马小组一农户在经济来往中别人赊欠物款时未立依据,金使资金多年无法回收,欲用法律手段解决又因无效冇依据,缺乏法律依据,眼看自己的血汗钱难以收回,该农户心急如焚,欲哭无泪。四、更加美好的社会一-学者理想化的求索梁漱溟不愧为中国近代著名的一位乡村建设思想家,在其一牛:中,他的思想经历了从好人政治到教育救国进而是乡村教育——最终,梁漱溟走上了乡村自治的道路,他认为这是中国的惟一出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用“血雨腥风”形容并不为过:大小军阀连年征战,兵连祸结,生灵涂炭。面对这片惨不忍睹的刀光剑影,刚入中年、一向具冇儒家淑世情怀的梁漱溟一面向学一1侨问政,力图为中国别寻新路。梁漱溟对民主,表现出一种非常复杂的情怀。一方面他完全反对国粹派对西化的态度,认为中国应该补上民主这一课;另一方而,他经过乡村建设的经验,又认为胡适等口由主义者坚持的那种纯粹的西方式的民主,无法直接移殖到中国农村,因为在他看来,中国,就是屮国农村,他在一篇文章屮说过:〃屮国社会一村落社会也。求所谓屮国者,不于是三十万 村落其焉求之。〃简而言之,梁漱溟理解的〃民主〃,是以西方民主制度为参照系一而非〃标准〃,而最主要的是寻求中国农村组织化而实现乡村自治。由此,造成了梁漱溟与当时西化派的基本分歧。在自由主义者看來,引入〃民主"一词,本质上是探索西方式的民主如何切入中国实际,解决中国危机的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哲学家,梁漱溟眼小的乡村应该这样衣述:如何借鉴西方文化屮的〃团体纽织〃,以施行于屮国乡村,实现乡村自治。也就是说,梁漱溟既不像国粹派那样,以国粹反对民主,也不像西化派那样,生硕地将西方经验植入中国,他是企图以儒学"反思〃民主,以民主反思中国文化。而其休现,就在他的乡村建设理论上。在《这个世界会好吗》小,艾恺问梁漱溟:〃您认为您住活中最重要的人事是什么?〃梁漱溟M答道:"大事一个就是为社会奔走,做社会运动。乡村建设是一种社会运动,这种社会运动起了和当的影响。〃可以说,梁漱溟一牛:立功立徳的体现,就在于他倡导并长期参与了乡村建设运动。在梁漱溟看来,屮国文化的根,其有形之根,是〃乡村〃,其无形之根,是〃屮国人讲的老道理〃。在这里,梁漱溟非常敏锐地看到,传统文化是与乡村生活的那种生活方式结合在一起的,学习西方的城市化,便意味看对传统文化的毁灭。从这一角度看,梁漱溟有一种反都市,反现代文明的思想,也可以说,梁漱溟在小西文化交接Z处,提供了一个反思西方现代文明的思想维度。而梁漱溟的乡村建设思想,最耍紧的有两点,一-是农民自觉,一是乡村组织。农民口觉是思想上、教育上的事情,主要强调农民必须口己代表口己,有口我管理的意识。阳乡村组织,则是形式上、制度上的建设。梁漱溟在《乡村建设大意》中强调,〃现在的中国,名义上已是屮华民国了;既云民国,便是要人家来当家,不允许一两个少数人再出来当家了。而正因为如此,就把中国苦了。名义上是要人家都来当家,而实际上又谁都不会当家,谁都不能当家,谁也捞不着当家,所以就产生出许多假造民意伪托民意的事实来。〃所以,必须有乡村组织,〃必须每个份子对团体牛活,都为有力地参加,中国才能太平。〃梁漱溟认为,建立了乡村纽•织,才能够实现〃权利为木,法律解决〃,对纟R织内部的事务,以多数表决来处理。今天的中国社会,经过了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农村的精英流失、两极分化屮的农民生活,使农村再次陷入似曾相识的危机Z中。面对中国的〃三农〃问题,梁漱溟曾经给出了他的答案,他的尝试在日军的炮火中烟消云散了,乡村建设运动失败了,历史走上了另一•条道路。在《乡村建设人意》屮,他提出的乡村自治方案,在整整七十年示的今天读来,仍然让人怦 然心动,让人忍不住有i种重新假设历史的冲动。其思想是跨时代的,在今天,仍对屮国乡村建设具冇指导和借鉴意义,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棊层民主建设特别是农村建设更是毋庸讳言了。在我看來,在时代H益进步,人民更加开化的今H。我们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过程屮,要因地制宜。尤其是在探索民族口治地方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道路上,我们不妨来一点返璞归真。洗尽一切铅华,淡褪些许雕梁画栋的浮夸。畅想在半个世纪Z前,梁老先生为我们构画好的乡村口治Z道。正如大多数西方学者所提侶的那样,民主不只是一个闪亮、刺眼的字眼,它应该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充盈丁•人们生活屮的点滴。民主更不应该是少数造反者愚民、驭民的幌子,民主是大众的、世界的,民族的!让民主成为人们的一种口觉和本能,让我们共同构造更加民主的新社会。在民族白治地方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之屮,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我们要考虑到民众的文化层次和理解能力,并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丿&力去培养他们的这些能力,为哪西民族白治地区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打下良好的根基。五、结题语(建议及项目反思)作为土家族的一员,我认为要对木民族的文化变革与发展冇强烈的责任感,决不能因循守山,固步自封,要积极学习,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大胆吸收现代文化,努力从自身做起并影响他人,摒弄陋习,继承和发扬民族优良的传统文化。毛泽东曾经说过:“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保证。”土家族人也是我们祖国人家族的一员,并且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了自己民族特色的风俗习惯,每个土家人对白己民族的风俗习惯有深厚的感情,在他们看来,对白己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也就是对自己民族的尊重;札I反,对自己民族的歧视、侮辱。忽视,也就是对自己民族的歧视、侮辱、忽视。在法制建设中,法律工作者们要以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为出发点,用法的形式来保障少数民族包括土家族的风俗习惯,还要制定一•整套保护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治机关有权自主地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民族文化事业,自主地收集、整理、翻译、和出版民族书籍、保护民族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文化遗产等等。冃前我国民族法制建设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族区域口治法和散居少数民族权利保障法为主干,包括其他调整民族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在内的、具有屮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法律体系。此次调研屮,我们不仅增长了很多关于鄂西民族白治地方土家族法律文化建屮状况和法制发展历程的许多知识和轶闻趣事,也欣赏到了丰富的人文传统和秀美的山川。我相信,在国家的关怀和我们民族的 共同努力下,我们家乡的法制建设会越来越好。参考资料:《乡土中国》费孝通,北京大学出版社法理学(第三版)张文显,高等教育出版社屮国宪政网《乡土建设大意》梁漱溟,台湾・新知三联岀版社《垃圾场中的民主》林來梵博文《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朱苏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寻找法律的印迹-一从古埃及到美利坚》余定宇著,法律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