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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牙示范小城镇新增地块项目报告书简本 - 天津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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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十一月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目录1.建设项目概况11.1建设地点11.2建设项目背景11.3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21.4规划符合性及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3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42.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4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5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53.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5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83.3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83.4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分析133.5经济损益分析153.6环境管理174公众参与174.1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174.2公众参与程序与形式184.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及统计、分析23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56联系方式25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县梁头镇南部,黑龙港河以西。距静海县城15km,距子牙镇8.5km,距现状子牙环保产业园6km。该地块距高常快速路0.8km,距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综合服务中心1km。本项目建设范围为:北至新城二号路(原次干路辛五)、南至新城一号路(原规划干路二十二),东至三呼庄道(原次干路辛八),西至吴庄子道(原次干路辛七)。1.2建设项目背景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军粮城等十一个镇开展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试点工作的批复》(津政函【2009】50号)文件批示,子牙小城镇正式列入我市第三批示范小城镇。静海县子牙示范小城镇安置区项目由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已于2010年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得到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津环保许可函【2010】006号)。目前该项目已经建成。静海县子牙示范小城镇安置区(以下简称“原安置区”)项目建成后对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所占子牙镇、梁头镇、王口镇所辖范围内的9个村采取以农村宅基地换房,解决园区所占9个村庄农民城镇化安置问题。在静海县子牙示范小城镇安置区(以下简称“原安置区”)宅基地换房还迁安置方案设计过程中,由于参与选房人数增加,户型面积有所调整,导致原项目选址内总用地面积不能满足需要,为此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增加投资,在原有项目的东南侧新增用地11.10公顷,进行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的开发。本项目位于静海县梁头镇南部,黑龙港河以西,原安置区的东南侧,建设内容为新建居民住宅及配套公建。目前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但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现为补办环保手续。天津市静海县环保局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2004]《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完成相关的报批工作。受建设单位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评价人员在阅读有关资料、现场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踏勘、类比调研、资料分析和计算,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并且通过了专家评审,现评价单位根据大纲评审会的专家意见,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照报告书评审会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后,现呈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3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1.3.1项目投资拟建项目总投资7.16亿元人民币。其中,投资3.50亿元建设农民还迁住宅16.62万平方米;投资0.09亿元建设配套公建0.45万平方米;投资0.82亿元建设水、电、气、暖等配套基础设施;投资1.40亿元用于土地整理等费用;投资1.35亿元,用于前期费用和建设期利息等其他费用。本项目土地整理费用主要包括农用地征收费用、土地专用费用、宅基地房屋重置费用、拆迁管理费等。本项目环保投资总计约236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百分比约为0.33%。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废水、扬尘与噪声防治措施;使用期噪声治理、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绿化及景观建设等。1.3.2建设周期拟建项目建设周期为2010.12—2012.11。与原安置区项目同期竣工,同期入住。1.3.3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10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0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83万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4.38万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0.4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4万平方米。本项目拟建还迁住宅楼及配套公建建筑,项目建成后可居住1444户,居住人口4043人。共建设住宅楼46栋,其中6层住宅楼35栋,11层住宅楼11栋;3层非经营性公建2栋,2层商业公建2栋。1.3.4用地平衡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1-1拟建项目用地平衡表项目面积(万m2)所占比例(%)人均面积(m2/人)一、规划可用地10.3710025.65其中住宅用地7.4471.7518.4公建用地0.737.041.81道路用地2.0419.675.05公共绿地0.161.540.4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表1-2拟建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单位数量1总用地面积m21110302预留公建用地m27273.163可用地面积m21037574总建筑面积m2170727.1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地上m2143809.02地下m222396.14公建建筑面积m245225容积率F2地块——1.586K地块——1.347建筑密度%24.988居住人数人40439居住户数户144410绿地率F2地块%36.4111K地块%45.6812日照间距多层H/L1:1.61高层W/L1:1.213地上停车泊位泊位555注:1.日照间距:H,多层住宅高度;W,高层住宅面宽;L,建筑间距。注:F2地块新增可用地界限上有三栋楼压线,本指标中含有压线三栋楼的建筑面积。表1-3拟建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表编号项目数量(处)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备注1经营性公建商业网点224152770均为独立的二层建筑,每个地块各一处,主要功能为小型商铺、超市等,无餐饮业。2非经营性公建居委会226681000均为独立的三层建筑,每个地块各一处,含文化站3土建变电站33×1803×180F2地块1座,K地块2座。4换热站1200200K地块5给水中水泵房1————K地块商业网点内6居民活动场地21690——东3、4区、西1—5区各一处7燃气调压柜21212每个地块各一处合计4522m2,其中:非经营性公建1752m2,经营性公建2770m2。1.4规划符合性及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1.4.1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县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内,根据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已批复的《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总体规划(2008-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区内部总体格局整体上可以分为三部分,其一是规划区西侧的产业用地组团,其二是以中部林下经济带为主的产业用地四周绿地系统,其三是规划区东部的科研及管理区和居住区部分。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总体规划规划总平面图见附图。本项目为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安置区新增项目,是静海县子牙示范小城镇安置区的组成部分,是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项目的一部分。本项目位于规划中的东部居住功能区内,符合《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总体规划(2008-2020)》。整个安置区通过实施宅基地换房的政策,来解决园区所占9个村庄的失地农民城镇化安置问题,依托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服务于产业区,将与产业区一起,规划建设成“循环经济”的示范小城镇,整个安置区建成后迁入9个村,包括大邀铺、常家村、三呼庄、大黄庄、王庄子村、周庄子村、吴庄子村、小刘庄。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建设符合该地区的总体规划。1.4.2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为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安置区新增项目,是静海县子牙示范小城镇安置区的组成部分,整个安置区规划用地所处地区具有如下特点:(1)人口集中,适合实行撤村并点;(2)自然条件具有明显优势,地面高程较高,有利于城市防洪安全;(3)地理位置优越,北临近高常快速路,西与津涞公路相通;(4)按总规要求,满足与工业园区至少2Km的防护距离。并且根据规划,产业区与居住区之间规划为林下经济带,林下经济带种植林木、花卉等不进入食物链的经济作物,性质为景观绿地,以游憩、休闲、娱乐、健身、观赏为主。林下经济带将生产区和生活区有机分隔开来,确保了生活区环境质量。另外整个安置区建有商业用房、幼儿园、中小学、公交站等完善的配套设施,为居民居住提供了便利条件,故本项目选址可行。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拟建项目所在地块原址为村庄生产设施用地、水域及其它用地。规划用地范围内原址大部分为旱田,无环境问题。目前项目已经建成。拟建项目规划用地北侧为规划居住用地,北侧700米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处为周庄子村,按照规划整个安置区建成后该村将迁入安置区内;项目东侧、南侧为空地、西侧隔吴庄子道(原次干路辛七)为原安置区地块;拟建项目距离西侧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规划的西部产业功能区2.3km,满足《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总体规划(2008-2020)》中与工业园区至少2km的防护距离要求。并且产业区与居住区之间规划为林下经济带,林下经济带种植经济林、花卉等不进入食物链的经济作物,同时具有防护、景观、生态经济等多方面的功能,将生产区和生活区有机分隔开来,确保产业区对生活区无环境影响。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2.2.1施工期评价范围建筑区界外200m范围内;2.2.2使用期评价范围废气: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废水:评至污水处理厂。噪声:评至项目场界外1米及对保护目标的影响。周边环境主要污染源对本项目影响:调查1500m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源、200m范围内的噪声污染源。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3.1.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拟建项目现已建成,所有建筑已经封顶,内部装修也已完成,因此本项目无施工期污染源。3.1.2使用期污染源分析本项目K地块预留公建用地7273.16平方米,其建设内容不在本项目范围内,因此本次环评不对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需另行履行环境保护报批手续。(1)环境空气污染源拟建项目是建设还迁住宅和配套公建,冬季采暖采用集中供热,因此使用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居民生活燃气废气。拟建项目建成后,可居住4043人,按照居民用气耗热指标0.27-0.29m3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人.天(取平均值0.28m3/人.天)估算,居民炊事燃气耗气量(取平均值)为1132m3/d。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培训登记教材—社会区域类》中“油、气燃料的污染物排放因子”每燃1km3天然气产生烟尘0.14kg,SO20.18kg,NOx1.76kg,故本项目居民燃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0.058t/a,SO20.074t/a,NO20.73t/a。(2)水污染源拟建项目排水主要为居民、公建等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cr、氨氮、动植物油和总磷。该地区采用雨、污分流系统,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拟建项目各部分生活用水量分别为:居民住宅485m3/d,经营性公建22m3/d,绿化用水为87.6m3/d,拟建项目用水合计为594.6m3/d,污水排放总量为430.8m3/d。根据有关资料,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约为CODCr<350mg/l、BOD5<200mg/l、SS<220mg/l、氨氮<35mg/l、总磷<3.0mg/l、动植物油<25mg/l,则拟建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150.8kg/d、55.0t/a,BOD586.2kg/d、31.5t/a,SS为94.8kg/d、34.6t/a,氨氮15.1kg/d、5.5t/a,总磷1.3kg/d、0.5t/a,动植物油10.8kg/d、3.9t/a。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65-2008三级排放标准,符合污水处理厂入水水质要求,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在建的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污水处理厂。(3)噪声污染源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换热站设备噪声;供水泵房使用变频加压供水泵和电梯间设备产生的噪声。供水泵房设备噪声80dB(A),电梯间设备噪声70~75dB(A),换热站设备噪声值约为85~90dB(A);公建楼空调室外机组噪声60~65dB(A);车辆行驶噪声65~75dB(A)。主要噪声污染源具体情况见下表。表3-1拟建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源强及所在位置噪声源名称噪声源强dB(A)所在位置加压供水泵80K地块商业网点内换热站设备85~90F1地块;K地块西北角电梯间设备70~75住宅楼内公建楼空调室外机组噪声60~65各公建楼外墙车辆行驶噪声65~75行驶的机动车(4)固体废物污染源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居民生活垃圾、公建用房产生的固体废物。l居民生活垃圾居民生活垃圾,其主要成分是食物残渣、废纸、塑料等。产生量按下式计算:V生=0.365fv.N式中:V生-生活垃圾产生量t/a;fv-人均垃圾产生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培训登记教材—社会区域类》,目前城市人均生活垃圾为0.8~1.5kg/d.p,本评价取0.9kg/d.p;N-人数4043;经过计算拟建项目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328t/a。l公建用房产生的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公建用房的建筑面积为4522m2,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01kg/建筑m2.d.粗略估算,约产生生活垃圾45kg/d。公建运营时间按360天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t/a。配套公建经营商业活动中会产生少量废包装物,大部分可以回收使用或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再生利用。(5)主要污染物汇总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汇总于表3-2。表3-2主要污染物汇总表类别污染源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及浓度排放量及浓度治理措施大气污染源居民炊事燃气1132m3/d烟尘SO2NO20.058t/a0.074t/a0.73t/a0.058t/a0.074t/a0.73t/a燃用天然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并采用油烟净化设施水污染源生活污水435.3m3/dCODcrBOD5SS氨氮总磷动植物油55.0t/a<350mg/l31.5t/a<200mg/l34.6t/a<220mg/l5.5t/a<35mg/l0.5t/a<3.0mg/l3.9t/a<50mg/l55.0t/a<350mg/l31.5t/a<200mg/l34.6t/a<220mg/l5.5t/a<35mg/l0.5t/a<3.0mg/l3.9t/a<50mg/l由污水管网排入在建污水处理厂噪声污染源供水泵、电梯设备、换热站等设备噪声70~90dB(A)<70dB(A)大部分噪声设备设在设备间,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固体居民生活垃圾1328t/a0分类袋装,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废物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清运。公建用房固体废物16t/a0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项目的进度,本项目与原安置区项目建设进度一致,同期竣工,同期投入使用。同时根据拟建项目的周边环境,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故施工期无环境保护目标。使用期环境保护目标为小区建成后居民住宅的生活环境。3.3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3.3.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拟建项目现已建成,所有建筑已经封顶,内部装修也已完成,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影响已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故本环评不再予以评价。3.3.2使用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K地块东北角预留公建用地7273.16平方米,其建设内容不在本项目范围内,因此本次环评不对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需另行履行环境保护报批手续。3.3.2.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拟建项目是建设还迁住宅和配套公建,冬季采暖采用集中供热,因此使用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居民生活燃气废气。根据本项目的设计,项目不设地下停车场,车辆均停放在地面上,由于车位较分散,启动时间较短,因此废气产生量小,露天空旷条件很容易扩散。在停车场附近增加绿化,不仅有抑尘作用,一些树种还可以有效吸收各种废气。因此应搞好小区的绿化工作,减少裸露土地面积,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拟建项目建成后,可居住4043人,按照居民用气耗热指标0.27-0.29m3/人.天(取平均值0.28m3/人.天)估算,居民炊事燃气耗气量(取平均值)为1132m3/d。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培训登记教材—社会区域类》中“油、气燃料的污染物排放因子”每燃1km3天然气产生烟尘0.14kg,SO20.18kg,NOx1.76kg,故本项目居民燃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0.058t/a,SO20.074t/a,NO20.73t/a。由于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废气中各种污染物量较小,不会对该地区空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3.3.2.2水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排水主要为居民、公建等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cr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氨氮、动植物油和总磷。该地区采用雨、污分流系统,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在建的污水处理厂。拟建项目各部分生活用水量分别为:居民住宅485m3/d,经营性公建22m3/d,绿化用水为87.6m3/d,拟建项目用水合计为594.6m3/d,污水排放总量为430.8m3/d。根据有关资料,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约为CODcr<350mg/l、BOD5<200mg/l、SS<220mg/l、氨氮<35mg/l、总磷<3.0mg/l、动植物油<25mg/l,则拟建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150.8kg/d、55.0t/a,BOD586.2kg/d、31.5t/a,SS为94.8kg/d、34.6t/a,氨氮15.1kg/d、5.5t/a,总磷1.3kg/d、0.5t/a,动植物油10.8kg/d、3.9t/a。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65-2008三级排放标准,符合污水处理厂入水水质要求,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在建的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排放的废水水量包括在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范围内。3.3.2.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换热站设备噪声;供水泵房使用变频加压供水泵和电梯间设备产生的噪声。供水泵房设备噪声80dB(A),电梯间设备噪声70~75dB(A),换热站设备噪声值约为85~90dB(A)。主要噪声污染源具体情况见下表。表3-3拟建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源强及所在位置噪声源名称噪声源强dB(A)所在位置加压供水泵80K地块商业网点内换热站设备85~90F1地块;K地块西北角电梯间设备70~75住宅楼内公建楼空调室外机组噪声60~65各公建楼外墙车辆行驶噪声65~75行驶的机动车(1)住宅及公建楼内部噪声源对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住宅楼产生噪声的设备为位于各小高层的电梯间,公建楼内产生噪声的设备为位于商业网点设备间的给水中水泵房。噪声源强见表3-3。本项目水泵设于独立的泵房内,泵房设置隔音门,规划配备减振座,避振喉,管道安装弹性支架和吊架。根据同类设备运行资料可知,各种室内设备若减振措施不到位,其产生的振动噪声可能会影响建筑内人员正常办公、生活。建设单位在结构设计中,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的有关规定。电梯间的电机应设隔声罩,减振座,不得将机房设置在居室空间之上,电梯竖井避免与居室紧贴布置。对于其他设备,建设单位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的减振措施,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减轻振动传播和避免造成共振,设备间采取安装吸声材料,做好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对设备间的设备加强减振降噪处理,辅以吸声、隔声处理。实践中对设备安装稳定高效的减振隔离系统,采取吸隔声效果好的降噪设施是控制低频噪声的一个可行方法,将有效降低此类噪声对住宅室内的影响。(2)住宅楼及公建楼外噪声源对环境的影响分析本项目住宅楼及公建楼外的噪声主要来自F1、K地块换热站噪声。其中K地块换热站为本项目建设内容,本评价对其进行达标论证和影响分析;F1地块换热站为原安置区建设内容,作为本项目的区外噪声污染源仅进行影响分析。采用距离衰减公式,计算各噪声源对各预测点的影响,计算公式如下:LP=Lp0-20lgr/r0–R–α(r–r0)式中:LP:受声点所接受的声压级,dB(A);Lp0:距声源1m处的声级,dB(A);r:声源至受声点的距离,m;r0:参考位置的距离,取1m;R:房屋、墙体等对噪声的隔声量;α:大气对声波的吸收系数,dB(A)/m,平均值为0.008dB(A)/m;本项目K地块换热站内设备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对换热站房间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以确保换热站室外噪声控制在50dB(A)以下,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该换热站距离最近居民楼的距离为32m,预测对其噪声影响值为19.9dB(A),可以满足该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F1地块换热站距离本项目居民楼的最近距离为25米,该换热站在噪声达标排放时换热站室外噪声为50dB(A)以下,预测其对居民楼的噪声影响值为22.0dB(A),可以满足该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住宅楼及公建楼外设备产生的噪声不会对本项目居住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3)车辆行驶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不设置地下车库,所有车辆均为地面停车,各地块出入口车辆进出较频繁,建设单位应于地块出入口处设置减速路拱,控制车辆行使速度,以降低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对拟建项目内居民居住环境的影响。另外场区四侧种植一定数目的行道树,对区内汽车交通噪声向外传播有一定的阻隔作用。同时,加强区内管理,对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以保证小区的声环境质量。根据《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3]第6号)中的相关规定,进入拟建项目区内的车辆应当装有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消声器和喇叭,并保持性能良好,项目区内车辆禁止鸣放喇叭,地面停车位避免设在居室窗前。综上所述,由于拟建项目区内车流量较少,车速较低,故车辆行驶时的噪声不会对拟建项目居住环境造成显著影响。(4)公建楼空调室外机组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的公建楼设置分体空调,室外机组设于室外外墙上。噪声源强约为60-65dB(A),噪声源强较低,并且公建楼距离最近居民楼的距离为18米,经距离衰减后对居民楼的噪声影响值为39.9dB(A),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经墙体隔声后对住宅的室内声环境也不会产生不利影响。(5)区内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内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内部的梁头道(原规划干路十三)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25米,两侧各20米绿化带。该道路预计未来车流量较大,本评价重点该道路对拟建居民住宅的影响。为分析梁头道交通噪声可能对拟建项目产生的最大影响,本评价选取天津市中心城区城市主干道的道路交通平均声级作为类比对象确定规划干路的交通噪声源强。本评价采用线声源衰减计算公式预测交通噪声对拟建项目居民住宅的影响。线声源衰减计算公式下,预测结果见下表:式中:L预测—预测点噪声值,dB(A);L边界—交通干线边界实测噪声值,dB(A);D—预测点与道路中心线距离;D0—道路红线与中心线距离;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地面覆盖系数,取决于地面状况,结合本项目实际,;—由于遮挡物引起的衰减量,dB(A),本项目中取0dB(A)。表3-4区内交通噪声影响预测表噪声源源强dB(A)预测点与道路中心线距离(m)对最近住宅的噪声影响值dB(A)声环境质量标准dB(A)梁头道昼间68.17060.670夜间53.77046.255经计算,梁头道交通噪声对最近住宅的影响值昼间为60.6dB(A)、夜间46.2dB(A),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为进一步减轻规划干路可能对住宅居民的影响,拟建项目规划干路设置有城市绿化带,建议种植高大乔木和灌木,既美观环境又有效阻挡交通噪声、汽车尾气和汽车行驶引起的扬尘污染;邻近道路一侧的居民住宅采用密封性能较好的双层玻璃,可有效降低交通噪声对居民住宅的影响。3.3.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及公建用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合计产生量为1344t/a。居民住宅生活垃圾产生量为袋装收集,指定地点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公建用房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可回收部分可进行再生利用,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存放,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减少异味对环境的影响,然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的成分主要为纸张、塑料、食品废物、果皮壳、食物残渣、织物及金属、玻璃等,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并由物业清洁人员定时收集后送至位于原安置区内的垃圾转运站。转运站仅用于生活垃圾的暂存,垃圾存放于密闭容器内,并由环卫部门每日定时清运。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主要取决于收集、运输、中转、处理等整个垃圾处理系统的协调配合,如能做到垃圾分类收集,做到垃圾处理源头化,其环境影响是比较轻微的。因此,拟建项目生活垃圾采用分类、袋装收集,各户产生的袋装生活垃圾由物业清洁部门每日进行分类收集,并送至位于原安置区内的垃圾转运站暂存。站内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按照《天津市城镇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2004年7月1日实施)以及《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08年5月1日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实施)的规定,应当使用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登记,并符合市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规格、厚度、颜色等要求的可降解专用垃圾袋盛装、收集生活垃圾。同时注意以下几点:(1)生活垃圾袋应当扎紧袋口。(2)不能使用破损袋盛装生活垃圾。(3)对有可能造成垃圾袋破损的物品应单独存放。(4)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生活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生活废弃物。综上,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有合理的处理、处置去向,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3.4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分析3.4.1使用期环境保护措施分析3.4.1.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是建设居民住宅和配套公建。冬季采暖采用集中供热,因此使用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居民生活燃气产生的废气,居民炊事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3.4.1.2水环境保护措施根据《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利用管理条例》和《天津市住宅建设中水供水系统建设规定》的要求,本项目建设有中水回用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的小区内中水入户管网,其建设应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中水供水系统技术规定》的要求。本项目按照再生水利用规划和建设规范、标准,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实行自来水、中水双管入户,引入中水可用于冲厕、绿化及地面冲洗等。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管网排入在建的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65-2008三级排放标准,符合污水处理厂入水水质要求,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在建的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污水处理厂。3.4.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居民及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供水泵房使用变频加压供水泵、换热站设备和电梯间设备噪声。为减少噪声环境对居民带来的不利影响,应积极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电梯间的电机应设隔声罩,减振座。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不得将机房设置在居住空间之上,电梯竖井避免与卧室、起居室(厅)紧贴布置。设在设备间内的供水泵等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间的门窗采用隔声门、窗,防止噪声向外传播。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管道上设置消声装置避振吊架。设备间顶部应安装吸声材料,确保设备间产生的噪声不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地面停车位利用周边环行道路,远离居民住宅的窗前。对于社会噪声源应按照环发[1999]210号文件《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加强监督和管理。3.4.1.4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生活垃圾。(1)生活垃圾采用分类、袋装收集,临时存放项目内的垃圾桶内,不得进行破袋处理,由环卫部门每日定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保证垃圾的存放时间不会超过一天。(2)细化垃圾分类,将纸张、金属罐、废包装物等可循环利用的废物集中收集,定期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3)拟建项目应按照《天津市城镇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2004年7月1日实施)以及《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08年5月1日实施)的规定,使用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登记、并符合市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规格、厚度、颜色等要求的可降解专用垃圾袋盛装、收集生活垃圾。3.4.2节能环保措施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进行设计。绿色建筑就是指在建筑生命周期中,以最节约能源、最有效利用资源的方式,建造最低环境负荷情况下最安全、健康、高效及舒适的空间,达到人及建筑与环境共生共荣、永续发展。绿色建筑在设计与建造过程中,充分考虑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利用光能、风能等自然界中的能源,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的消耗以及对环境的污染。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根据《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津政发[2007]32号)和《天津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节能工作。本评价主要提出以下节能环保措施:(1)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发展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的新技术,限制或者禁止使用建筑能耗高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2)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复合的外墙和屋面,特别是外保温外墙和倒置屋面发展以粘贴、钉挂、喷抹和浇入方法复合的多种外墙外保温技术,特别是工业化方法建造技术。在严寒和寒冷地区淘汰外墙内保温技术,推广建筑用模塑聚苯乙烯、挤塑聚苯乙烯、聚氨脂、硬质酚醛泡沫、岩棉、玻璃棉、膨胀珍珠岩等保温材料,推广应用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和节能窗框、玻璃材料。推广微孔泡沫聚氨酯隔热材料、陶瓷电热膜等。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3)节能窗技术,控制窗墙面积比,改善窗户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4)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建设热源、在设计和施工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中明确建筑节能技术要求和产品技术指标,并按供热工程验收规程组织验收。(5)建筑装修材料全部选用环保型绿色材料,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的标准要求,公共建筑要节能50%以上。通过对墙、屋顶、门窗等建筑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设计、计算、分析,最大限度降低建筑基础能耗水平。使建筑在制冷、供暖的能耗设计达到维护结构的标准,满足屋顶保温、遮阳、通风等隔热降温要求,门窗、屋面和墙体采用节能型门、窗和玻璃等产品;采用保温、隔热、防火性好的复合屋面和复合墙体技术。通过对墙、屋顶、门窗等建筑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设计、计算、分析,最大限度降低建筑基础能耗水平。使建筑在制冷、供暖的能耗设计达到维护结构的标准,满足屋顶保温、遮阳、通风等隔热降温要求,门窗、屋面和墙体采用节能型门、窗和玻璃等产品;采用保温、隔热、防火性好的复合屋面和复合墙体技术。(6)公共照明采用节能自控系统,并采用高光效、长寿命、显色性好的电光源,建筑内部采用紧凑型荧光灯,减少普通白炽灯的使用比例。(7)推广采用中空玻璃,提倡冲入惰性气体,严格窗框与窗扇、窗框与墙体间的密封,推广窗户遮阳。(8)限制玻璃幕墙的使用,提高玻璃幕墙节能要求,严格控制玻璃幕墙能耗、发展双层通风遮阳式幕墙。(9)生活用水采用节能变频供水系统,引入中水进行冲厕、绿化及日常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等。(10)用水端配备感应出水装置,实现自动化合理控制用水,避免不必要的水源浪费。3.5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建设的施工期及使用期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通过人为的合理规划和控制可以将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实现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本项目的环境经济损失主要体现在环保设施投资;项目投产后环境保护处理设施的运转费、折旧费和环保监测等管理费;土地利用等产生的资源损失;以及排污费、污染赔偿费、事故处理费和罚款等环境补偿性损失。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影响控制措施有:施工期废水、扬尘与噪声防治措施;使用期噪声治理、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绿化及景观建设等,实施以上措施估算环保投资约为236万元,环保投资明细见表3-5。表3-5拟建项目主要环保投资估算表项目名称所用环保设施环保投资额(万元)施工期施工期防尘降噪措施;施工废水治理、排放措施15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的收集1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型,隔声减振措施20绿化绿化及景观建设200合计236环保投资与总投资比例按下式计算:Hj=(ET/JT)×100%Hj——环保投资与工程建设投资的比例;ET——环保投资;JT——工程建设总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总计约236万元,工程总投资71600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百分比约为0.33%。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环保投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投资合理,项目建设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本项目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使污染物排放大大减少,环境效益较好。具体包括:①.项目污水经污水管网进入在建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当地的CODCr、BODB5B、氨氮、SS、动植物油等污染物的排放,降低了对纳污水体水质的影响。②.项目在运营期机动车尾气无组织排放,炊事烟气的废气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并保证项目内部绿化率达41%后,对环境空气质量不产生明显的影响。③.对机械设备如水泵等,均采取隔音和降音等措施有效地降低了噪声的影响。④.项目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可防止二次污染的产生,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本项目建成将有利于还迁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有利于推进当地城镇现代化进程,促进了当地的城镇化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由当地政府负责统一规划,因此,项目的建立及运营对不同利益群体的负面影响将微乎其微。项目的建设与运营会对附近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建议严格执行本报告环保措施,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3.6环境管理环境管理是组织整个管理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在产品生产全过程及服务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危害,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树立绿色形象。建设单位应设置专职环保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和监测体系。本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故施工期环境管理不再论述。依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建设地区环境特征,为保护本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不受使用期各项污染因素的影响,本评价针对使用期制定环境管理方案与环境监测计划,对项目的污染排放及地区环境质量实施有效监控,为地区的环境管理提供翔实、可靠资料。本项目建成后,物业管理部门应设立专人兼职负责小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小区内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维护管理好绿化植被,加强对垃圾存放点的管理,及时清理、消毒,保护好区内的环境。另外环境管理人员还应配合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检查本项目隔油设施、油烟净化设施等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全面、深入掌握各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使用期环保监测工作主要由静海县环境监测站承担,依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进行监控。监测的项目和频次均由环境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做出安排。4公众参与4.1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任何项目的建设都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邻近地区的公众利益。公众从各自利益出发,将对工程持不同的态度。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就是建设单位与项目所在地区各方群众交流的一种形式、手段,其目的是全面了解工程评价范围内群众及社会团体对项目的建设及与其有关的环境问题的认识程度,让公众对项目建设及运行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保障项目建设决策中的科学化、民主化。通过公众参与调查,促进建设项目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更加完善、合理,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建设项目建成后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公众参与。4.2公众参与程序与形式4.2.1项目环境信息第一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于2011-5-9至20日,在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的网站上发布有关本项目建设的有关信息。主要内容为:a.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b.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c.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d.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e.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f.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具体内容如下。表4-1拟建项目公示内容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名称: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建项目由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静海县梁头镇南部,黑龙港河以西,静海县子牙示范小城镇安置区的东南侧,用地面积11.1万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农民还迁住宅及配套公建,总投资7.16亿元,总建筑面积16.62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居住1444户,居住人口4043人。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广安道9号电话:68951908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电话:876741640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建设单位提交有关建设内容的相关资料,评价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调查、了解周边环境、资料收集、进行公众参与公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根据按专家意见修改过的大纲、评审意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评价单位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安排现状环境监测→进行公众参与公示与调查→调查、了解周边环境的详细资料,分析周边环境是否会对本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类比、计算本项目施工期、使用期主要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浓度、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并对应该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提出建议。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报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完善→报评估中心→评估中心给出评估意见→根据评估报告、环评报告书由项目所在区环境保护局出具预审意见→将评估报告、环评报告书、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建设单位的申报函送天津市行政审批大厅审批。五、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采用形式选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意见范围为该项目拟建址周围1km范围内的单位与居民。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意见可直接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和承担本项目评价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在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过程中向问卷发放人员提出或直接在问卷上填写。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图4-1本项目第一次信息公示截图4.2.2项目环境信息第二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编制过程中于2011年6月13日至6月24日在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的网站上(网址为www.taes.org)进行了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如下内容:a.建设项目情况简述;b.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c.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d.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e.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f.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g.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h.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截图如下。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图4-2本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截图4.2.3调查公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公众参与调查由建设单位承担。本项目通过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进行。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表30份,发放的主要对象为本项目环境敏感点居民代表和周边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分布见表4-2,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及内容见表4-3。表4-2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分布一览表位置王庄子村子牙镇各村村民其他合计人数4111530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及内容如下所示:表4-3公众参与调查表填表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男女年龄18岁<年龄<30岁30-50岁>50岁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中专(高中)大本(专)及以上职业学生工人干部其他住址工作地点联系方式问题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通过项目介绍,您对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是否了解?了解基本了解了解一些2.您认为目前区域内的环境现状存在哪些问题?灰尘较大噪声较大废水乱排垃圾较多现状较好3.您认为本项目在建设中主要可能存在哪些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废水乱排尘土飞扬噪声刺耳废物堆放没有问题4.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带动当地经济有怎样的影响?有利没有影响不利说不清5.项目建成后对您本人生活或工作环境有怎样的影响?有利没有影响不利说不清6您对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基本同意不关心反对(请说明具体原因)对拟建项目您的具体看法和建议:4.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及统计、分析被调查人员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见下表4-4,4-5所示:表4-4答卷人基本情况项目分类人数总人数所占比例%性别男143046.7女1653.3年龄分布>50723.330~501136.7>18,<301240.0文化程度大本(专)及以上1343.3中专(高中)1446.7初中及以下310.0职业分布学生413.3工人1240.0干部310.0其他1136.7表4-5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通过项目介绍,您对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是否了解?了解基本了解了解一些20.026.753.32.您认为目前区域内的环境现状存在哪些问题?灰尘较大噪声较大废水乱排垃圾较多现状较好13.33.36.76.770.03.您认为本项目在建设中主要可能存在哪些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废水乱排尘土飞扬噪声刺耳废物堆放没有问题10.020.003.366.74.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带动当地经济有怎样的影响?有利没有影响不利说不清66.70033.35.项目建成后对您本人生活或工作环境有怎样的影响?有利没有影响不利说不清66.713.3020.06您对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基本同意不关心反对(请说明具体原因)66.713.320.00收回调查表30份,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可得出以下结论:a.由表4-4中的各项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在拟建项目周围所选参与公众年龄分布在18至50岁间占86.7%,文化程度90.0%在高中以上,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能够真实的反映拟建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的态度和观点,可以认为本次公众参与是公允客观的。b.表4-5中各种统计结果真实的反映了拟建项目附近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参与调查的公众100%对拟建项目的情况很清楚或了解;参与调查的公众中有70.0%的人认为目前区域内环境现状较好,只有13.3%的人认为灰尘较大,另有3.3%的人认为噪声较大,6.7%的人认为废水有乱排现象,6.7%的人认为垃圾较多。对于本项目在建设中主要可能存在的环境保护方面问题,66.7%的公众认为没有问题,另有10.0%的人担心废水乱排,20.0%的人担心尘土飞扬,3.3%的人担心废物堆放,本项目建设单位承诺施工过程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本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和措施,依法文明施工,并出具了“防止建筑施工环境污染承诺书”,以确保施工期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c.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建农民还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对于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的影响,66.7%的公众认为本项目建成后会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33.3%的公众认为说不清楚;当涉及拟建项目对本人生活或工作环境的影响程度的问题时66.7%的公众认为有利于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13.3%的公众认为没有影响,20.0%的公众说不清楚。d.从公众对该拟建项目的态度来看,80.0%的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和基本支持的态度,20.0%的公众表示不关心,没有反对意见。公众普遍认为本项目在此地建设很好,并且拟建项目的建设使得该地区居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e.本项目公示反馈:本项目的公示内容列于天津环科院网站上,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总体反应良好。表明了公众对项目的支持态度。总体调查结果表明,公众在基本了解该项目的基础上,80.0%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基本支持的态度,没有反对意见。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拟建地区环境现状质量尚好,具备建设的环境条件,选址适宜。本项目在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均可控制在环境要求范围以内,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具有建设的可行性。6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广安道9号邮编:300000联系人:李雨华电话:68951908传真:68951908电子邮箱:tjzydj@126.comjavascript:void(0)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邮编:300191联系人:阚元卿电话:87671940传真:87671640电子邮箱:hkyei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