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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金属铸造及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青岛山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评价单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04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33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金属铸造及加工项目建设单位青岛山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陆得山联系人陆云通通讯地址胶州市铺集镇朱诸路以北、海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西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胶州市铺集镇朱诸路以北、海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西立项审批部门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2017--31-03-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黑色金属铸造C3130占地面积(平方米)14301.7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6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1评价经费(万元)0.8投产日期2017年05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青岛山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650万元建设金属铸造及加工项目。项目租赁青岛多乐可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铺集镇朱诸路以北、海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西的现有厂房,占地面积为14301.7m2,建筑面积为6000m2。本项目以生铁、废钢、合金、硅铁、锰、稀土镁合金等为原料,年生产阀门、管件10000吨。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不设食宿。本项目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符合当地的规划,且已取得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为2017--31-03-000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保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33
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青岛山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单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其金属铸造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环保政策符合性通过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对比,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的规定,具备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必备条件,项目符合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不在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范围内,不涉及南水北调流域。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不属于鲁环函〔2012〕263号文中的重点行业。因此,本项目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中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三、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1998.11.29);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2015.06.01);5、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7、国有土地使用证(胶国用(2010)第17-37号);8、租赁合同;9、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017--31-03-);10、营业执照。四、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金属铸造及加工项目。2、建设性质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预计于2017年5月投产。3、建设地点33
项目位于胶州市铺集镇朱诸路以北、海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西,项目东邻青岛海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南邻S217省道,隔路为青岛永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西邻鹤翔辰装饰公司,北邻养猪场。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图见附图2,厂界四周环境现状详见图1。南厂界东厂界北厂界西厂界图1:厂界四周环境现状图4、建设内容及平面布置图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000m2。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分类如表1所示,厂区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3。表1:项目工程一览表序号工程类别工程名称数量备注1主体工程铸造车间1座(1F)3000m2,已建机加工车间(含仓库)1座(1F)2000m2,已建2辅助工程办公室1座(1F)200m2,已建其他厂房1座(1F)800m2,已建3环保工程化粪池等——已建隔声门窗、减震垫等——拟建垃圾桶、垃圾箱、危废暂存库等——拟建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集气罩、排气筒等——拟建33
5、主要生产设备表2: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单位数量1中频感应电炉1t/炉台22石英砂造型机Z148台43树脂砂生产线10t套14石英砂处理线10t套15石英砂混砂机S114套26壳芯机Z956台47抛丸机3210台38抛丸机376台29机加工生产线——套310脉冲除尘器——台56、原辅材料消耗及生产规模表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生产规模一览表原辅材料用量(t/a)产品产量(t/a)生铁8510阀门、管件、机械零部件10000废钢2006合金、硅铁、锰450石英砂600膨润土120呋喃树脂320固化剂160覆膜砂300呋喃树脂:是指以具有呋喃环的糠醇和糠醛作原料生产的树脂类的总称,其在强酸作用下固化为不溶和不熔的固形物,种类有糠醇树脂、糠醛树脂、糠酮树脂、糠酮—甲醛树脂等。糠醇树脂一个重要用途是在机械工业的铸造工艺中作砂芯粘结剂,特别适用于大规模的、大批量的机械制造,如汽车军工、内燃机、柴油机、缝纫机等的生产。呋喃树脂一般高于300℃时开始分解。固化剂:铸造树脂固化剂系芳香族磺酸衍生物产品,为棕黄色或褐色透明液体,无眼见不溶物。又名硬化剂、熟化剂或变定剂,是一类增进或控制固化反应的物质或混合物。覆膜砂:砂粒表面在造型前即覆有一层固体树脂膜的型砂或芯砂。五、公用工程1、给排水①给水33
本项目营运期用水为石英砂造型补充水、职工生活用水和电炉循环冷却水,项目石英砂造型为湿型造型,石英砂经过浇铸后含水量降低,不利于再次造型,企业对石英砂表面喷洒补水,年补水量约为0.5t;项目电炉循环冷却水一年更换2次,年补充水量为5t/a;项目职工人数30人,无人住宿,综合考虑《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3)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用水标准按非住宿人员5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450t/a,项目总用水量为455.5t/a,全部由胶州市自来水公司统一供给。②排水本项目营运期石英砂再生时补水全部损耗,营运期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电炉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5%计,产生量约为382.5t/a,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电炉循环冷却废水一年更换2次,年排水量为4t/a,随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用水平衡图如下:382.5生活用水损耗67.5化粪池382.5市政污水管网新鲜水455.5粘土砂再生补水损耗0.54500.5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382.5图2: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4电炉循环冷却水损耗1化粪池4市政污水管网54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2、供电本项目用电由胶州市供电公司提供。3、供暖本项目冬季采用空调供暖。六、环保工程33
该项目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水、噪声、固废、废气治理等。项目总投资6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1%。表4: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环保设备名称投资(万元)1废水处理设施化粪池等22噪声治理设施隔声门窗、减震垫等2.53固废处理设施垃圾桶、垃圾箱、危废暂存库等1.54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集气罩、排气筒等14合计20七、劳动组织及工作制度1、生产制度企业年生产天数为300天,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时间8小时。2、劳动定员本项目职工人数为30人,不设食宿。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项目位于胶州市铺集镇朱诸路以北、海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西,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问题。33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胶州市铺集镇朱诸路以北、海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西。胶州市位于山东半岛西南隅,胶州湾西北岸,地处东经119°37"~126°12"、北纬36°00~36°30",东临即墨市,青岛市城阳区,北接平度市,西靠高密市,西南临诸城市,南与胶南市接壤,总面积1210km2,海岸线全长25.49km。2、地形、地质、地貌项目所在地区域地质构造为胶莱拗陷,区内地层连续性好,界限较清楚。尚未发现古断裂和现代活动断裂及其它不良地质作用存在,属相对稳定地区。根据野外钻探资料,拟建场地勘察深度范围内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堆积物和白垩系红土崖组泥岩。根据其物理力学性质差别。自下而上分为2层:第一层:素填土(Q4m1),黄褐:成份不均匀;松散;包含少量姜石,铁锰结核和圆砾,以粘性土回填为主;底部为灰黑色,回填时间较短,层厚0.60~2.90m,平均层厚1.65m;第二层:泥岩残积土(kWh)紫红色;极软岩;岩体成散体状结构;极破碎;岩体基本质量等级V;包含主要矿物成分以粘性土颗粒为主,具可塑性,少量原岩碎块观察;揭示层厚0.40~4.80m,尚未揭穿。胶州市坐落在胶潍河盆地的南缘,胶州湾的西岸,海岸线25.49公里。其整个地势是由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海拔高度由229.2米降至3米,西南东北之相对高差为226.2米,依次分布着丘陵、平原、洼地及沿海滩涂四大地貌类型。低山丘陵占全市面积的37.1%、平原占29.2%、洼地占30.8%、沿海滩涂占11.47%。项目所在地地形较为平缓,总体上西高东低,地貌类型主要属于平原地貌。3、气候、气象胶州市地理位置优越,气候宜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雨热同季,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少雨,夏季高温多雨,秋季晴爽偏早,冬季干燥严寒。冬夏持续时间长,春秋季节短。根据当地气象部门观测结果统计,本地区各气象要素如下:气温:年平均气温为12.6℃,最热月在7、8月,平均气温在25℃以上;最冷月在1月,平均气温在-3℃左右;极端最高气温39.7℃,极端最低气温33
-19.2℃。风向: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南偏南风,次主导风向为西北偏北风,风向随季节变化,年平均风速3.0m/s,最大风速20.7m/s。降雨量:年平均降水量705.8mm,其中汛期(6-8月)占全年降水量的51%,年降水量最大值1518.6mm(1964年),最小值为322.1mm(1981年),全市降水量由南向北逐渐递减。小时最大降雨量60mm,日最大降雨量300mm,年平均暴雨日2-4天。气压:夏季气压998.3hPa,冬季气压1013hPa,年平均气压1005.6hPa。湿度:日均最大相对湿度98.0%,日平均最小相对湿度53.0%,平均相对湿度71%。日照:历年平均日照数为257.3小时,5月份最长,2月份最短。胶州市无霜期200天,其中最短182天,最长245天,最早在10月4日,最晚在11月22日,终霜期一般在3月30日,最大冻土深度0.5m。4、水文条件全市河流分为大沽河、洋河两大水系,其中大沽河、南胶莱河、胶河三条常年性河流和黑水河、洋河、云溪河和店子河四条季节性河流对本市影响显著。全市地下水静储量16.2×108m3,可利用地下水资源0.9×108m3,地下水埋深0.8~4.3m,地下水补给主要靠降水、灌溉回渗和径流补给。该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主要为地表滞水和承压水两种类型,地下水主要为第四水系孔隙潜水,水位较浅,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地下水量较贫乏。5、植被、土壤境内农作物以小麦、地瓜、玉米、大豆为主要粮食作物,兼种高粱、谷子等多种粮食作物和瓜类、大椒等经济作物。胶州大白菜、胶州大椒干、“里岔黑”瘦肉型猪驰名中外。除粮食作物外,还有槐棉、果树等人工植被,无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类。胶州市土壤分为棕壤、潮土、砂姜黑土、盐土和水稻土五个土类,八个亚类,十三个土属。项目所在地土壤主要是棕壤土。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点文物保护目标。33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根据青岛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发布胶州市环境监测子站2016.06.06~2016.06.12监测数据,主要大气污染物24小时平均浓度值SO2在8μg/m3~18μg/m3之间,NO2在20μg/m3~26μg/m3之间,PM10在39μg/m3~52μg/m3之间,PM2.5在20μg/m3~45μg/m3之间,SO2、NO2、PM10、PM2.524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声环境:声环境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地表水、地下水:由于项目周围无大的水质污染源,地表水洛溪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项目周围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2、主要环境问题无。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该工程的主要保护目标是附近居民及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及地下水环境质量,使工程建设和运行后不破坏环境现状。表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级别一览表保护类别保护目标方位距离(m)保护级别大气环境声环境朱戈刘村东北77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巩家庄村西南220地表水洛溪河东5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项目周围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33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根据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表6: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污染因子环境质量标准平均时间浓度限值单位SO2年平均60μg/m3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2年平均40μg/m3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PM10年平均70μg/m324小时平均150PM2.5年平均35μg/m324小时平均752、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表7:声环境质量标准类别适用区域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2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60503、根据《关于调整青岛市水功能区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8号),项目所在区域未划定地表水功能区划,项目周边地表水洛溪河水质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表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除pH外)污染因子pH溶解氧≥COD≤BOD5≤氨氮≤总磷≤Ⅲ类6~952041.00.24、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表9:地下水质量标准单位:mg/L(除pH外)污染因子pH高锰酸钾指数氨氮总硬度(以CaCO3)Ⅲ类6.5~8.5≤3.0≤0.2≤45033
污染物排放标准1、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0: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2、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表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时段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3、营运期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4、营运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要求。表12: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排气筒高度(m)烟尘、粉尘103.5155、营运期甲醛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表1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甲醛25150.260.2非甲烷总烃120151046、营运期生活垃圾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一般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的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和NH3-N,项目污水经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系环境的COD量为0.019t/a,NH3-N量为0.0019t/a。3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生产工艺流程简要说明或简图:一、施工期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预计2017年05月投入运营,目前项目仅需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对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为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消失。二、运营期生铁废钢合金硅铁锰(一)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2:生产工艺流程图除灰造型石英砂树脂固化剂下芯制芯覆膜砂浇铸造型冷却落砂表面清理(抛丸)机加工成品再生熔炼烟尘、噪声、固废粉尘、有机废气、噪声有机废气噪声有机废气噪声粉尘噪声粉尘噪声粉尘噪声粉尘噪声粉尘噪声膨润土水石英砂图3:生产工艺流程图粉尘有机废气噪声33
工艺简介:本项目树脂砂和石英砂循环使用。(1)树脂砂造型及再生:先用脉冲除尘器对石英砂中的灰分进行清除,以除尘后的石英砂为原料。石英砂、呋喃树脂和固化剂按100:1.4:0.7的比例混合后进入树脂砂生产线。常温时在固化剂作用下,树脂和石英砂硬化成型得到树脂砂型。铸件落砂后的树脂砂在树脂砂生产线内进行再生处理后继续使用,与树脂和固化剂混合后重新做成树脂砂砂型。(2)石英砂造型及再生:先用脉冲除尘器对石英砂中的灰分进行清除,以除尘后的石英砂为原料,以粘土和适量的水为主要粘结剂,石英砂和粘土比例为40:1,经混砂机混合后进入造型机造型后得到石英砂型(含水量为6%);铸件落砂后的石英砂经补水后直接进入处理线处理后,进入混砂机重新使用。(3)制芯:覆膜砂进入壳芯机内,加热至180℃左右制得砂芯。根据生产需要,将砂芯插入树脂砂型或石英砂型内下芯。(4)铸造机械配件生产:将生铁、废钢、合金、硅铁、锰等原料放入中频感应电炉内,于1350℃下熔炼后,将铁水倒入树脂砂型或石英砂型内浇铸造成型即得到铸件毛坯,经自然冷却后,树脂砂铸件进入树脂砂生产线落砂,石英砂铸件进入石英砂处理线落砂,落砂后的铸件进入抛丸机内进行表面处理,处理后的毛坯件进入机加工生产线加工后得到机械配件成品。(二)主要污染工序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电炉循环冷废水。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为砂型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砂型处理线产生的粉尘,制芯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甲醛,电炉熔炼过程产生的烟尘,抛丸机产生的粉尘,树脂砂浇铸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甲醛。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是中频感应电炉、树脂砂生产线、抛丸机、机加工生产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80~95dB(A)之间。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各个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33
电炉炉渣、不合格品和下脚料、树脂和固化剂废包装桶、废活性炭。33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预计2017年05月投入运营,目前项目仅需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对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为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消失。33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一、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用水为砂型再生时补充水、职工生活用水和电炉循环冷却水,砂型再生时,年补水量约为0.5t;电炉循环冷却水一年更换2次,补充水量为5t/a;项目职工人数30人,无人住宿,用水标准按非住宿人员5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450t/a,项目总用水量为455.5t/a,全部由胶州市自来水公司统一供给。本项目营运期石英砂再生时补水全部损耗,营运期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5%计,产生量约为382.5t/a(COD:450mg/L;NH3-N:30mg/L),经化粪池处理后(COD:380mg/L,氨氮:28mg/L)出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电炉循环冷却废水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影响较小。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于2010年运营,采用A2/O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000m3/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洛溪河。表14: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表项目进水水质指标GB18918-2002一级A标准COD≤600≤50BOD5≤220≤10SS≤250≤10NH3-N≤35≤5项目污水排放指标符合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对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且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本项目废水。从废水排放量和排放水质分析,项目污水排入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对地表水影响较小。二、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化粪池在建设过程中进行了防渗处理,避免发生污水泄漏,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三、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为制造砂型时产生的粉尘,砂型处理线产生的粉尘,33
制芯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甲醛,电炉熔炼过程产生的烟尘,抛丸机产生的粉尘,浇铸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甲醛。企业拟将制造砂型时产生的粉尘,砂型处理线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15米排气筒G1排放。电炉产生的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G2排放,5台抛丸机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后,共用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G3排放,制芯工序和树脂砂浇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甲醛,经活性炭吸附后,共用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G4排放。(1)制造砂型时产生的粉尘和砂型处理线产生的粉尘。石英砂在制造砂型前先要用脉冲除尘器,去除其中的灰分,以便满足后期砂型制作的需要。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G1排放。类比同类型的企业,石英砂粉尘的产生量按0.01%计算,则粉尘的产生量为0.06t/a。经布袋除尘器后(设计除尘效率为90%),粉尘的排放量为0.006t/a。在砂型回收过程中,先对旧砂型进行破碎、筛分,再进行研磨,类比同类行业,回收工序的产尘率约为0.05%,则回收工序粉尘产生量为0.3t/a,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设计收集效率为90%,设计除尘率为90%),外排环境的量为0.057t/a。项目G1排气筒设计风量为30000m3/h,年运行7200h,则粉尘的排放浓度为0.15mg/m3。排放速率为0.005kg/h。排气筒周围200m范围内均无高于排气筒的建筑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3.5kg/h),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中频感应电炉熔炼过程产生的烟尘本项目熔炼工序采用原料主要为生铁、废钢等,烟尘产生系数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第9分册中“3591钢铁铸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的排污系数,取中频炉熔化烟尘产尘系数为0.6kg/t产品(≤15000t/a),本项目产品产量为10000t/a,则熔化过程烟尘的产生量为6t/a,企业在中频感应电炉上方加集气罩,将烟尘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0%)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99.5%)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G233
排放。经计算,项目废气排放量为3.6×107m3/a(风机风量为5000m3/h,年运行时间为7200h),通过排气筒排放的烟尘量为0.027t/a,排放浓度为0.75mg/m3,排放速率为0.0045kg/h。排气筒周围200m范围内均无高于排气筒的建筑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3.5kg/h),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烟尘量为0.63t/a,根据eia环评计算软件中的SCREEN3中的面源预测模式,预测无组织排放的烟尘厂界浓度。选取铸造车间为面源,面源有效高度约为10m,面源长度约为60m,面源宽度约为50m,无组织排放的烟尘源强约为0.0875kg/h,预测结果:最大落地浓度点距源强85m处,最大落地浓度约为0.03971mg/m3,因此厂界处的烟尘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3)抛丸机产生的粉尘项目使用5台抛丸机对铸件进行落砂和表面清理,粉尘产生系数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第9分册中“3591钢铁铸件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的排污系数,取粉尘产尘系数为3.2kg/t产品(≤15000t/a),本项目产品产量为10000t/a,则抛丸过程中粉尘的产生量为32t/a,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设计除尘效率为95%)(设计风量为30000m3/h,年运行时间为7200h)后,粉尘的排放速率为0.22kg/h,排放浓度为7.4mg/m3。排气筒周围200m范围内均无高于排气筒的建筑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3.5kg/h),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G1、G2、G3排气筒之间的距离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且排放污染物均为颗粒物,等效为一根排气筒,则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2295kg/h。排气筒周围200m范围内均无高于排气筒的建筑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33
中的二级标准(3.5kg/h),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4)制芯过程和浇铸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甲醛。本项目制芯过程使用覆膜砂,覆膜砂表面覆有一层酚醛树脂,制芯时加热温度约为180℃,在300℃以下,树脂本身基本上不发生分解,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少量树脂硬化时束缚于树脂中未能释放的甲醛和非甲烷总烃。壳芯机为密闭设备,但是在倒砂和取芯时会有废气挥发。企业拟在壳芯机取芯处设置侧吸风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0%),将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设计收集效率为90%)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G4排放。项目覆膜砂年用量为300t,类比同类项目,覆膜砂树脂含量约为4%,甲醛产生率按照树脂含量的0.1%计,非甲烷总烃产生率按照树脂含量的0.2%计,则项目甲醛的产生量为0.012t/a,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0.024t/a。浇铸时甲醛产生率按照树脂含量的0.01%计,非甲烷总烃产生率按照树脂含量的0.02%计,则浇铸时甲醛的产生量为0.0012t/a,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0.0024t/a。企业拟在浇铸区域上方设立集气罩(设计收集效率90%)。制芯废气和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设计吸附效率为90%),公用一根排气筒G4排放,项目废气排放量为1.44×107m3/a(风机风量为2000m3/h,年运行时间为7200h),通过排气筒排放的甲醛量为0.0132t/a,排放浓度约为0.91mg/m3,排放速率为0.002kg/h。非甲烷总烃的量为0.0264t/a,排放浓度约为1.83mg/m3,排放速率为0.004kg/h。项目甲醛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甲醛排放浓度:25mg/m3,排放速率:0.26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甲醛总量为0.00132t/a,非甲烷总烃废气总量为0.0264t/a。根据eia环评计算软件中的SCREEN3中的面源预测模式,预测无组织排放的甲醛和非甲烷总烃的厂界浓度。选取铸造车间为面源,面源有效高度约为10m,面源长度约为60m,面源宽度约为50m,无组织排放的甲醛源强约为0.0005g/s,非甲烷总烃的源强约为0.001g/s,预测结果:甲醛最大落地浓度点距源强85m处,最大落地浓度约为0.0008mg/m3,非甲烷总烃33
最大落地浓度点距源强85m处,最大落地浓度约为0.0016mg/m3,因此厂界处的甲醛和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甲醛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0.2mg/m3)。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进入呼吸带大气层时其浓度如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因此,本项目对周边敏感目标及周围的养殖厂影响不大。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四、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夜间不生产,营运期噪声是中频感应电炉、树脂砂生产线、抛丸机、机加工生产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80~95dB(A)之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加防振垫,尽量远离厂界,并加强设备维护。经车间围墙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外1m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五、固废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树脂砂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石英砂处理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抛丸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中频电炉炉渣、电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和下脚料、树脂废包装桶、固化剂废包装桶、废活性炭。(1)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收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2)各个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为34.44t/a,收集后综合利用。(3)本项目中频电炉炉渣产生量约为5t/a,收集后外售。(4)本项目不合格品和下脚料产生量约为961t/a,收集后外售。(5)本项目树脂废包装桶、固化剂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33
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树脂废包装桶产生量约为2t/a,固化剂废包装桶产生量约为0.1t/a,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2.62t/a,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储存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将危险废物转入容器内,并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做好相应的记录。对相应的暂存场应建设基础的防渗设施、防雨、防风、防晒设施等,并在厂内单独隔离,及时清运,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综上,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六、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环境风险评价应把事故引起的厂(场)界外人群的伤害、环境质量影响的预测和防护作为评价工作重点。(一)风险识别1、物质危险性识别对照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项目原料不涉及表列的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化学物质和有毒物质,无重大危险源。2、生产过程潜在的危险性识别根据项目的生产特征,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和储运等,无重大危险源。项目在营运期使用的机械设备都是利用电能,且中频感应电炉属于大功率设备,如果管理不善发生电线短路等现象,可发生火灾,引起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为:火灾。(二)风险防范措施33
本项目在营运期使用的机械设备都是利用电能,如果管理不善发生电线短路等现象,可引致火灾。因此在项目应加强对用电设备管理,电线线路及设备线路定期进行检查,并配备消防器材及备用应急电源。(三)风险小结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火灾风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监控和管理,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措施及安全对策后,工程的事故对周围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七、“三同时”验收“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如下。表15:本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污染环节环保措施处理效果及环保效果大气污染物制造砂型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G1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砂型处理线产生的粉尘中频熔炼电炉熔炼过程产生的烟尘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G2排放抛丸机清理过程产生的粉尘由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G3排放制芯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甲醛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G4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树脂砂浇铸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甲醛废水废水生活污水和电炉循环冷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化粪池作防渗处理废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噪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加防振垫,尽量远离厂界,并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外1m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固体废物33
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各个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电炉炉渣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和下脚料收集后外售树脂废包装桶、固化剂废包装桶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33
污染物排放分析废水新鲜水总用量455.5t/a排放去向直接化粪池生产废水排放量4最终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放量382.5产生污染的工艺装置或设备名称主要的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吨/年)排放量(吨/年)生活污水CODNH3-N0.1720.0110.0190.0019电炉循环冷却废水无机盐类//废气工艺过程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造型和砂型回收:21600电炉:3600抛丸机:21600制芯和浇铸:1440排气筒高度(米)15151515产生污染的工艺装置或设备名称主要的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吨/年)排放量(吨/年)砂型制造和回收熔炼抛丸机制芯和浇铸粉尘烟尘粉尘甲醛非甲烷总烃0.366320.01310.02620.0630.871.60.00250.00533
废渣主要的污染物排放去向名称产生量(吨/年)排放量(吨/年)生活垃圾布袋收集的粉尘电炉炉渣不合格品和下脚料树脂废包装桶、固化剂废包装桶废活性炭4.534.4459612.12.62000000送生活垃圾填埋场收集后综合利用收集后综合利用收集后外售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噪声产生噪声的设备名称等效声级dB(A)中频感应电炉、树脂砂生产线、抛丸机、机加工生产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80~95dB(A)其他无。33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砂型制造和回收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G1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熔炼烟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G2排放抛丸机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G3排放制芯和浇铸甲醛、非甲烷总烃集气风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G4排放水污染物职工生活CODNH3-N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电炉循环冷却废水无机盐类固体废物职工生活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产过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综合利用电炉炉渣、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和下脚料收集后外售树脂废包装桶、固化剂废包装桶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是中频感应电炉、树脂砂生产线、抛丸机、机加工专用精加工生产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80~95dB(A)之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加防振垫,尽量远离厂界,并加强设备维护。经车间围墙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外1m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33
生态影响分析主要生态影响(不够可另附页)由于项目周围植被较少,没有稀有物种,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大的影响。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无。33
污染物增减情况表污染物名称原有排放量(1)新建部分产生量(2)新建部分削减量(3)以新带老削减量(4)排放增减量(5)排放总量(6)废水0.038650.0386500COD0.1720.153+0.0190.019NH3-N0.0110.0091+0.00190.0019废气512400+5124051240烟尘65.13+0.870.87工业粉尘32.3630.697+1.6631.663甲醛0.01310.0106+0.00250.0025非甲烷总烃0.02620.0257+0.0050.005固体废物0.0.00注:1、单位:废气量万标米3/年;废水、固体废物万吨/年;一类污染物千克/年;其他吨/年。2、“污染物名称”一栏的空格处填写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3、逻辑关系:(5)=(2)-(3)-(4);(6)=(2)-(3)+(1)-(4)。4、(5)≥0时,取正值;(5)≤0时,取负值。33
结论与建议评价结论一、项目概况青岛山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650万元建设金属铸造及加工项目。项目租赁青岛多乐可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铺集镇朱诸路以北、海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西的现有厂房,占地面积为14301.7m2,建筑面积为6000m2。本项目以生铁、废钢、合金、硅铁、锰、稀土镁合金等为原料,年生产阀门、管件10000吨。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不设食宿。二、环保政策符合性本项目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中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三、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评价区内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四、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预计2017年05月投入运营,目前项目仅需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对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为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消失。五、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电炉循环冷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污水排放指标符合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对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且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本项目废水。从废水排放量和排放水质分析,项目污水排入张应第一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对地表水影响较小。2、地下水环境项目化粪池在建设过程中进行了防渗处理,避免发生污水泄漏,对周围地33
下水环境影响较小。1、废气(1)制造砂型时产生的粉尘和砂型处理线产生的粉尘。项目造型时产生的粉尘和砂型处理时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排气筒G1排放。项目G1排气筒设计风量为30000m3/h,年运行7200h,粉尘的排放浓度为0.15mg/m3。排放速率为0.005kg/h。排气筒周围200m范围内均无高于排气筒的建筑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3.5kg/h),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中频感应电炉熔炼过程产生的烟尘本项目熔化过程烟尘的产生量为6t/a,企业在中频感应电炉上方加集气罩,将烟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G2排放。经计算,项目废气排放量为3.6×107m3/a,通过排气筒排放的烟尘量为0.027t/a,排放浓度为0.75mg/m3,排放速率为0.0045kg/h。排气筒周围200m范围内均无高于排气筒的建筑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3.5kg/h),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烟尘量为0.63t/a,根据eia环评计算软件中的SCREEN3中的面源预测模式,预测无组织排放的烟尘厂界浓度。厂界处的烟尘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3)抛丸机产生的粉尘项目使用5台抛丸机对铸件进行落砂和表面清理,抛丸过程中粉尘的产生量为32t/a,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G3排放,粉尘的排放速率为0.22kg/h,排放浓度为7.4mg/m3。排气筒周围200m范围内均无高于排气筒的建筑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33
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3.5kg/h),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G1、G2、G3排气筒之间的距离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且排放污染物均为颗粒物,等效为一根排气筒,则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2295kg/h。排气筒周围200m范围内均无高于排气筒的建筑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3.5kg/h),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4)制芯过程和浇铸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甲醛。企业拟在壳芯机取芯处设置侧吸风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0%),将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设计收集效率为90%)。企业拟在浇铸区域上方设立集气罩(设计收集效率90%)。将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设计收集效率为90%)。制芯废气和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设计吸附效率为90%),公用一根排气筒G4排放,项目废气排放量为1.44×107m3/a,通过排气筒排放的甲醛量为0.0132t/a,排放浓度约为0.91mg/m3,排放速率为0.002kg/h。非甲烷总烃的量为0.0264t/a,排放浓度约为1.83mg/m3,排放速率为0.004kg/h。项目甲醛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甲醛排放浓度:25mg/m3,排放速率:0.26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根据eia环评计算软件中的SCREEN3中的面源预测模式,预测无组织排放的甲醛和非甲烷总烃的厂界浓度。根据预测结果,厂界处的甲醛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0.2mg/m3)。综上,本项目营运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4、声环境本项目夜间不生产,营运期噪声是中频感应电炉、树脂砂生产线、抛丸机、33
机加工生产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80~95dB(A)之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加防振垫,尽量远离厂界,并加强设备维护。经车间围墙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外1m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5、固体废物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各个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综合利用;中频电炉炉渣,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和下脚料收集后外售;树脂废包装桶、固化剂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树脂废包装桶、固化剂废包装桶由供货厂家回收后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综上,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6、环境风险分析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火灾风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监控和管理,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措施及安全对策后,工程的事故对周围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确保以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设落实的情况下,从环境、经济、社会三方面综合效益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建议1、组织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多学习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知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3、在项目建设营运期间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的各项规定。4、随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33
项目所在位置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220m朱戈刘村项目所在位置770m510m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图
大门铸造车间1F机加工车间1F仓库1F其他厂房1F办公室1F青岛永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S217省道鹤翔辰装饰公司养猪场10m危废暂存库G2G1G4青岛海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区域:危废暂存库:排气筒G3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
委托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委托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金属铸造及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此委托委托单位(盖章):青岛山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人(签名):2017年3月29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金属铸造及加工项目建设地点胶州市铺集镇朱诸路以北、海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西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面积14301.7m2,总建筑面积6000m2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行业类别黑色金属铸造C3130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编制报告书√编制报告表□填报登记表总投资(万元)650环保投资(万元)20所占比例(%)3.1建设单位单位名称青岛山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评价单位单位名称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2-通讯地址胶州市铺集镇朱诸路以北、海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西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山东青岛即墨市西环二路588号邮政编码法人代表陆得山联系人陆云通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80号评价经费0.8万元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现状环境质量等级环境空气:GB3095-2012二级地表水:GB3838-2002Ⅲ类地下水:GB/T14848-93Ⅲ类声环境:GB3096-20082类海水:土壤:其它:环境敏感特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地封禁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基本草原□文物保护单位□珍稀动植物栖息地□世界自然文化遗产□重点流域□重点湖泊□两控区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现有工程(已建+在建)本工程(拟建或调整变更)总体工程(已建+在建+拟建或调整变更)实际排放浓度(1)允许排放浓度(2)实际排放总量(3)核定排放总量(4)预测排放浓度(5)允许排放浓度(6)产生量(7)自身削减量(8)预测排放总量(9)核定排放总量(10)“以新带老”削减量(11)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12)预测排放总量(13)核定排放总量(14)排放增减量(15)废水0.0386500.038650.03865+0.03865COD50500.1720.1530.0190.019+0.019NH3-N550.0110.00910.00190.0019+0.0019石油类废气5124005124051240+51240二氧化硫烟尘0.751065.130.870.87+0.87工业粉尘7.41032.3630.6971.6631.663+1.663氮氧化物固体废物0.0.000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甲醛0.91250.01310.787320.00250.0025+0.0025非甲烷总烃1.831200.02620.02570.0050.005+0.005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指该项目所在区域通过“区域平衡”专为本工程替代削减的量3、(9)=(7)-(8),(15)=(9)-(11)-(12),(13)=(3)-(11)+(9)4、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主要生态破坏控制指标影响及主要措施生态保护目标名称级别或种类数量影响程度(严重、一般、小)影响方式(占用、切隔阻断或二者均有)避让、减免影响的数量或采取保护措施的种类数量工程避让投资(万元)另建及功能区划调整投资(万元)迁地增殖保护投资(万元)工程防护治理投资(万元)其它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人文遗产地----------------珍稀特有动物--------珍稀特有植物--------类别及形式占用土地(hm2)基本农田林地草地其它移民及拆迁人口数量工程占地拆迁人口环境影响迁移人口易地安置后靠安置其它临时占用永久占用临时占用永久占用临时占用永久占用永久占用面积环评后减缓和恢复的面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工程治理(Km2)生物治理(Km2)减少水土流失量(吨)水土流失治理率(%)噪声治理工程避让(万元)隔声屏障(万元)隔声窗(万元)绿化降噪(万元)低噪设备及工艺(万元)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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