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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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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TowerCraneandBuilder’sHoisttobeScrapped主编单位: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批准部门:福建省建设厅11 前言2007年福建省建设厅和福建省质安协会建筑机械分会通过调研,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福建省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技术政策公告》(闽建科[2003]28号)的相关要求和地方的实际状况,编制了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89-200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以下简称为《报废规程》)。《报废规程》发布实施6年来,福建省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型号和数量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63t.m及以下规格塔式起重机的数量在大幅减少,160t.m以上的塔式起重机在逐年增加。原《报废规程》与我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发展的现状已不相适应,主要体现为:1)10t以上的塔机规定的使用年限单一;2)不同塔型未分类规定使用年限;3)对采用新技术未加引导。为了适应建筑施工标准化、信息化、工业化和机械化的发展要求,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的专业化发展的需求,促进施工企业采用具有先进、安全和节能环保的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为此,有必要对原《报废规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院所、国内起重机械制造厂商、国内大型起重设备租赁企业和本省施工、租赁企业的意见,并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规程、规定,最后形成2013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2013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共5章,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处置。本规程主要修订起草人:王建国、刘光华、邓里、兰荣标、林炎钟、林霍明、黄治郁何友泉、林进椿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11 目录1总则………………………………………………………………………………2术语………………………………………………………………………………3塔式起重机………………………………………………………………………3.1塔式起重机报废条件………………………………………………………3.2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报废与修复和更换条件………………………4施工升降机………………………………………………………………………4.1施工升降机报废条件………………………………………………………4.2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报废与修复和更换条件………………………5报废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处置……………………条文说明……………………………………11 1总则1.0.1为确保福建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使用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在福建省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管理。1.0.3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2术语2.0.1塔式起重机towercrane臂架安置在垂直的塔身顶部的可回转臂架型起重机。2.0.2施工升降机builder,shoist临时安装的、带有导向的平台、吊笼或其他运载装置并可在建设施工工地各层站停靠服务的升降机械。2.0.3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使用年限worklifetimeforconstructiontowercraneorbuilder,shoist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自合格出厂之日起到规定使用周期止的年份数。2.0.4安全评估safetyassessment对建筑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情况进行了解,对使用保养情况记录进行检查,对钢结构的磨损、锈蚀、裂纹、变形等损伤情况进行检查与测量,并按规定对整机安全性能进行载荷试验,由此分析判别其安全度,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的活动。2.0.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mainmetalcomponentsforconstructiontowercraneorbuilder′shoist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钢结构的主要受力构件,因其失效可导致整机不安全的结构件。2.0.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失稳instabilityofmainmetalcomponentsforconstructiontowercraneorbuilder,shoist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在载荷引起的轴心压力和弯矩作用下失去稳定平衡状态,发生弯矩作用平面内弯曲屈曲、弯矩作用平面外弯曲屈曲及弯扭屈曲导致该结构件丧失承载能力。2.0.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金属构件报废scrappingofmetalcomponentsforconstructiontowercraneorbuilder,shoist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金属构件损坏或局部失稳导致该构件丧失承载能力且不能修复,失去使用价值。2.0.8计算应力theoreticalstress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被校核截面在计算载荷作用下,经理论计算得到的最大应力值。2.0.9公称起重力矩maximumloadmoment11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起重臂为基本臂长时最大幅度与相应额定起重量重力的乘积值。2.0.10最大起重量nominalloadmoment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正常工作条件下允许起升的最大额定起重量3塔式起重机3.1塔式起重机报废条件3.1.1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塔式起重机应及时报废,并向原设备备案登记部门办理注销。1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产品;2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未经安全评估或经安全评估不合格的产品;3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产品。3.1.2建筑施工的塔头式、平头式塔式起重机整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以下年限:1公称起重力矩为63t·m(不含63t·m)且最大起重量为6t(不含6t)以下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0年;2公称起重力矩为63~125t·m(不含125t·m)且最大起重量为6t~8t(不含8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年;3公称起重力矩为125~160t·m(含160t·m)且最大起重量为8t~10t(含10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5年;4公称起重力矩为160~250t·m(含250t·m)且最大起重量为10t~12t(含12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8年;5公称起重力矩为250~315t·m(含315t·m)且最大起重量为12t~16t(含16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0年;6公称起重力矩为315t·m以上且最大起重量为16t以上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5年;3.1.3建筑施工动臂式塔式起重机整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以下年限:1最大起重量为6~10t(含10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年;2最大起重量为10~16t(含16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5年;3最大起重量为16~20t(含20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0年;4最大起重量为20t以上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5年;3.1.4塔式起重机宜选用工作机构采用变频技术的;安装先进有效的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安全性好、可靠性高、节能环保的产品。3.1.5凡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整机使用年限不大于本规程3.1.2、3.1.3条规定的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整机及时报废。3.1.6凡使用说明书未规定整机使用年限或规定整机使用年限大于本规程3.1.2、3.1.3条规定的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应按本规程3.1.2、3.1.3条规定的使用年限整机报废。3.1.7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若需继续使用,应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JGJ/T18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11 3.2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报废与修复和更换条件3.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塔式起重机的主要金属构件应报废:1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的主要受力杆件因锈蚀或磨损导致工作应力增大,若这些杆件的应力能计算时,当其工作应力大于或等于115%原设计计算应力时应及时报废。若无计算条件时,当这些杆件有一处表面锈蚀或磨损量超过原厚度的10%时应及时报废。2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的腹杆,当这些杆件有一处表面锈蚀或磨损量超过原厚度的15%时应及时报废。3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发生结构整体失稳,应及时报废。4塔式起重机主要连接件的销孔磨损量超过原直径尺寸的1.5~2%且无法消除时应报废。3.2.2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的修复和更换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否则该构件应及时报废:1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的主要受力杆件发生损坏或局部变形,通过补强焊接或局部更换而不影响整体金属结构承载能力、几何尺寸的,经修复后可继续使用。2塔式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的关键焊缝出现裂纹,必须查明原因,消除缺陷后采取加强或补焊等措施使之达到原焊缝的承载能力。3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同一部位修复次数不得超过两次。3.2.3塔式起重机上述金属构件的修复、更换完成后,产权单位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备查。4施工升降机4.1施工升降机报废条件4.1.1施工升降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及时报废并向原特种设备备案登记部门办理注销。1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产品;2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未经安全评估或经安全评估不合格的产品;3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产品。4.1.2建筑施工升降机整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以下年限:1SS型施工升降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2SC型施工升降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8年;3、变频式施工升降机,SS型使用年限不得超过6年,SC型使用年限不得超过9年。4.1.3凡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整机使用年限小于本规程4.1.2条规定的施工升降机使用年限,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整机及时报废。4.1.4凡使用说明书未规定整机使用年限或规定整机使用年限大于本规程4.1.2条规定的施工升降机,应按本规程4.1.2条规定的使用年限整机报废。4.1.5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施工升降机,若需继续使用,应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JGJ/T18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4.2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报废与修复和更换条件4.2.1有下列情况之一,施工升降机的主要金属构件应及时报废:11 1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的主要受力杆件由于磨损或锈蚀导致工作应力增大,其应力大于或等于115%时;2对于施工升降机导轨架标准节立管由于腐蚀和磨损时其壁厚的最大减少量为出厂厚度的25%;3导轨架标准节立管变形造成立管圆度公偏差值超过立管原半直径的10%;4齿条齿厚磨损超过原厚度的4%。5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发生结构整体失稳,应及时报废。6施工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发现壳体有裂纹或自出厂之日起满5年,该防坠安全器应及时报废。4.2.2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修复和更换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否则该构件应及时报废。1施工升降机除导轨架标准节外主要金属构件的主要受力杆件发生损坏或局部变形,通过补强焊接或局部更换而不影响整体金属结构承载能力、几何尺寸的,经修复后可以继续使用。2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关键焊缝出现裂纹,必须查明原因,消除缺陷后采取加强或补焊等措施使之达到原焊缝的承载能力。3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同一部位修复次数不得超过二次。4.2.3施工升降机上述金属构件的修复、更换完成后,产权单位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备查。5报废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处置5.0.1报废的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产权单位应及时到原特种设备备案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5.0.2报废的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其部件、金属构件不允许重新使用或拼装使用,产权单位对报废的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钢结构件应按废钢铁处理。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11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TowerCraneandBuilder’sHoisttobeScrapped条文说明1总则1.0.1制定本规程的目的。11 1.0.2~1.0.3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以及本规程与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关系。2术语本章节所列术语是理解和执行本规程所应掌握的几个最基本术语。本规程塔头式、平头式、动臂式可回转臂架起重机统称为塔式起重机。3塔式起重机3.1塔式起重机报废条件3.1.2~3.1.41目前各生产厂家对规格型号的确定比较混乱,调研中建议同时采用额定起重力矩和最大额定起重量作为设备使用年限的判定指标,在本《报废规程》予以采纳。2塔式起重机设计时,其规格型号的三个基本分段点是:63t.m;125t.m;315t.m。本规程既考虑了基本分段点,又充分考虑了本省的实际情况以及和原《报废规程》的衔接,对基本分段点进行了细化。3确定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时,动臂式塔式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塔头式、平头式塔式起重机公称起重力矩和最大起重量应同时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当有一项达不到本规程要求的,使用年限下靠一档。塔式起重机最大起重量按制造厂商说明书规定,公称起重力矩应按下表判定。塔式起重机公称起重力矩、最大起重量判定表主参数,t·m16202531.540506380100125160200250315400500630基本臂最大幅度,m16.020.025.030.035.040.045.050.055.0基本臂最大幅度处的额定起重量,t1.001.261.341.671.802.292.503.133.564.405.606.308.0010.0011.46最大起重量t水平起重臂1.52.02.53.04.05.06.08.010.012.016.020.025.0动臂6.08.010.012.016.020.025.032.04金属构件的锈蚀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寿命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小吨位的塔式起重机金属构件在相同时间和条件下锈蚀比率比大塔大,直接影响到使用寿命,且在使用中使用频次高。所以,对小吨位的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做严格的限定,是必要的。11 5租赁企业和制造厂商对国家规定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最长为20年,没有异议。但是,考虑到特大型塔式起重机在今后的建筑业工业化的发展进程中会逐步大量被使用,可能面对一次性投入大、利用率低、使用成本高的现实,在本规程中推荐使用年限最长为25年。若因利用率低等原因,可通过评估来延长使用年限。3.1.5~3.1.6条文对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与本规程规定的使用年限之间的关系作了规定。3.1.7有些塔式起重机利用率低,但使用年限达到报废标准的规定,若设备金属构件的承载能力仍满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安装有全寿命周期工作时间记录的仪器和有不间断工作时间记录的,在进行安全评估时,可做为延长使用年限的重要依据之一,继续使用的年限按JGJ/T18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执行。3.2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报废与修复和更换条件3.2.1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是指:塔身标准节、塔顶、上(下)回转支座、回转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主要受力杆件是指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的主弦杆以及起重臂拉杆、平衡臂拉杆等。金属杆件使用过程中受到自然环境和多次安装拆卸的影响,导致塔式起重机金属杆件锈蚀或磨损,如果这些杆件锈蚀或磨损达到一定的程度就容易造成塔式起重机结构的破坏。本条文根据塔式起重机不同的杆件对塔式起重机结构的影响程度不同,对杆件的报废条件作了规定。3.2.2~3.2.3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在运输、装卸、安拆和使用中可能发生损坏或局部变形以及焊缝的开裂,这些缺陷如果不及时消除,在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结构的破坏。本条对塔式起重机不同构件修复、更换的条件和要求作了规定,同时也对金属构件修复和更换后的资料归档保存作了规定。4施工升降机4.1施工升降机报废条件4.1.2变频式施工升降机由于采用了变频技术,使用过程中起步和平层平稳,可以减少升降过程中对整机的冲击,减少机构运动部件的磨损,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本规程规定变频式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年限较未采用变频技术的施工升降机增加一年。4.1.3~4.1.4条文对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与本规程规定的报废年限之间的关系作了规定。4.1.5有些施工升降机利用率低,但使用年限达到报废标准。若设备金属构件的承载能力仍满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需继续使用的年限按JGJ/T18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执行。4.2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报废与修复和更换条件11 4.2.1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是指:基础底架、导轨架标准节、吊笼和驱动板等。主要受力构件是指:基础底架梁、轨架标准节立管、吊笼立柱和底板支承梁、驱动板等。施工升降机金属构件使用过程中受到自然环境和多次安装拆卸的影响,导致施工升降机金属构件锈蚀或磨损,如果这些构件锈蚀或磨损达到一定的程度就容易造成施工升降机结构的破坏。本条文根据施工升降机不同的构件对施工升降机结构的影响程度不同,对构件的报废条件作了规定。4.2.2~4.2.3施工升降机金属构件如导轨架标准节腹杆与立管、底架、吊笼立柱及底板支承梁与其它杆件之间、驱动装置固定底座等,在运输、装卸、安拆和使用中可能发生损坏或局部变形以及焊缝的开裂,这些缺陷如果不及时消除,在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结构的破坏。本条文对施工升降机不同构件修复、更换的条件和要求作了规定,同时也对修复、更换后的资料归档保存作了规定。5报废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处置5.0.1本条文强调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后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5.0.2为了防止报废的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部件、金属构件重新使用或拼装使用,本条文强调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后的部件、金属构件应作为废品、废钢铁处理,不允许作为其他用途。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