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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交发[2011]72号关于下发《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师交通局:为进一步加强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规范项目管理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11〕182号),制定《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件: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抄送:本局领导及相关处室新疆兵团交通局办公室2011年6月27日印发共印汉文25份14
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规范项目管理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车辆购置税投资补助的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的项目管理,其中,改造目标及补助范围、标准适用于“十二五”期间的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第三条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包括危桥改造、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以下简称“安保工程”)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以下简称“灾害防治工程”)三项内容。第四条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应坚持规范程序、分级负责、科学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第二章目标与前期工作第五条危桥改造目标为:“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兵团省道上现有危桥改造任务,基本完成通团、通营公路上的中桥及以上现有危桥改造任务,适时启动通连公路中桥及以上危桥改造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危桥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安保工程目标为:“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干线公路的实施任务,完成大部分通营连公路的改造任务。14
安保工程的实施范围为:省道、县道、通营连和旅游公路中需要增设或改善安全设施,并符合《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判定标准的路段。灾害防治目标为:完成兵团省道中抗灾能力明显不足路段的改造任务。灾害防治工程的实施范围为:兵团省道中抗灾能力较差,需要增设或完善公路防灾设施的,灾害防治工程原则上结合公路改建或路面大中修工程一并进行。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应优先安排干线公路、通客运班线、学生班车和旅游公路上的相关项目,并统筹考虑师内整条路线的规模效益。危桥改造工程应按照危险程度,优先安排五类桥梁。第六条各师交通局及公路养护管理所应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公路的正常养护工作和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规划,在技术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本师的“十二五”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规模,并将有关项目汇总,报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以便构建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库,报交通运输部备案,作为安排年度投资补助计划的前提和依据。第七条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的技术评估按以下方式进行。14
桥梁技术评估工作按照《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安保工程项目技术评估按照《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的相关规定进行。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技术评估按照《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技术指南》等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往年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情况进行。第八条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库建成后,除危桥改造项目外,原则上不进行更新。对于新增危桥改造项目,由各师交通局及公路养护管理所按年度上报,由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进行更新。第九条各师交通局及公路养护管理所应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要求,制订分年度项目安排和实施目标。按照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相应组织开展方案设计、投资估算、方案审查、设计、概预算编制和设计审查等各项前期工作,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汇总有关信息,形成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数据库。第十条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在汇总师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数据库的基础上,构建全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基础数据,应以公路数据库和养护统计数据为基础,填报要求和内容另行制定。14
纳入全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库的项目视同立项。第十一条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技术评估后,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一般采用一阶段设计。第十二条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设计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充分体现“因地制宜,安全经济,环保和谐”的勘察设计原则和理念,注重安保、防灾等设施同步到位。危桥改造的设计荷载不得低于原设计荷载等级。原设计荷载等级低于公路-Ⅱ级的,原则上以公路-Ⅱ级或以上荷载等级为标准进行设计。拆除重建桥梁的设计荷载应符合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第十三条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应按照《公路养护工程概预算编制导则》等有关标准、规范编制工程概算。方案审查和设计审查程序由师交通局确定。第十四条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计划管理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各师交通局及公路养护管理所按照年度项目安排,组织开展项目方案设计和审查工作,并由师公路养护管理所于8月份上报已完成方案审查的项目情况。14
(二)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根据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库和完成方案审查的项目情况,以及上年度计划执行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因素,确定对各师的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的初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于每年12月底前通知各师交通局及公路养护管理所。(三)各师交通局及公路养护管理所以完成方案审查项目和初步补助资金为基础,组织开展设计、编制工程概(预)算和设计审查等工作,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集中填报,同时向交通运输部上报建议计划正式文件。(四)兵团交通局接到交通运输部下达的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专项资金规模后,及时将审批后的年度计划草案下达各师交通局。(五)计划执行过程中,师公路养护管理所应分别于6月中旬、10月中旬、12月中旬上报计划下达、资金到位、资金使用、项目开工和交(竣)工等相关信息。其中:9月中旬,应一并报送本年度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计划调整情况;11月中旬,应一并报送本年度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全面总结计划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等。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将以全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为基础,及时通报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进展情况。第十五条14
除在建议计划编制期间新增的危桥改造项目外,未按规定完成技术评估、相关前期工作和未纳入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库的,不得列入年度计划。第十六条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工作按《车辆购置税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交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兵团交通局年度计划草案下达后,师交通局及公路养护管理所应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名称和计划金额执行。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确实需要对计划进行调整,应报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并在每年10月底,汇总报交通运输部备案。第三章补助范围与标准第十七条车辆购置税投资补助的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为非收费公路,具体范围如下:危桥改造为按照现行规范,技术状况评定为四、五类的中桥及以上桥梁。中桥以下(不含中桥)由各师自行安排。安保工程为需要增设或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消除行车安全隐患的路段。灾害防治工程为抗灾能力弱,易因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对交通产生重大影响,需要增设或完善公路防灾设施的路段。第十八条“十二五”期间兵团使用中央车辆购置税投资采用投资比例的办法进行补助,具体为:14
不超过项目概算的75%,且危桥改造加固改建类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1300元,拆除重建类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2600元;国省干线安保工程平均每公里不超过6万元,农村公路不超过5万元;灾害防治工程平均每公里不超过25万元。第十九条总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项目可按照项目投资比例进行补助,由师交通局及公路养护管理所单独提出申请,经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列入年度补助计划中。申请所需资料包括:项目具体情况说明,公路(桥梁)现状图片,以及设计文件批复意见。上述项目需由师交通局及公路养护管理所进行设计审查。第四章工程管理第二十条各师交通局及公路养护管理所应按照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第二十一条各师交通局及公路养护管理所应根据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加强施工管理。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作业单位,应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第二十二条14
各师公路养护管理所在组织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作业时,应全面分析作业路段周边交通状况,制定绕行路线、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和应急疏导预案,严格控制施工工期。尽量避免同一公路主线上多个路段同时施工和长距离连续作业,最大程度减少对交通的影响。具有跨区域的改造工程,相关师交通局及公路养护管理所应主动与相邻单位进行沟通,合理确定施工方案,做好组织协调。第二十三条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JH30-2004)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养护作业组织管理的通知》(交函公路[2010]207号)的规定,制定详细规范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做好作业现场的管理工作,保证施工车辆、人员和过往车辆的安全。第二十四条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完工后,应组织交(竣)工验收。对于一般性工程(工程量小且结构简单)可由师公路养护管理所组织验收,并将竣工验收资料报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备案;对于涉及复杂结构工程的项目应采用先交工验收后竣工验收的形式,由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各师公路养护管理所应及时上报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更新公路数据库相关信息。第二十五条14
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建立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效果评价机制,对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做出评价,并在年度总结中反映。第二十六条师公路养护管理所应加强对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实施后的养护和管理,确保改造工程效果的可持续。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将一年进行两次检查(检查内容参照《兵团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各师交通局及公路养护管理所应一月进行一次检查,形成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确保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顺利实施。第二十八条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根据各地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对各地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配套资金落实、技术方案合理性、项目管理规范化、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切实加强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的管理。第二十九条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根据督查情况和各地上报信息,对由于设计深度不足造成重大变更的单位,和因工程管理不到位或偷工减料等原因,引发不良社会影响或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相关从业单位,进行通报,并列入不良信用单位名单。第三十条对有不良信用的从业单位,兵团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养护管理所要严格限制或禁止进入养护工程市场。14
第三十一条有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兵团交通局将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核减或停止下一年度该单位的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补助资金。(一)擅自改变车购税补助资金使用用途的;(二)超标准、超范围安排项目的;(三)年度计划总投资调整超过10%的;(四)不能按照工程需要足额、及时配套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资金的;(五)无正当理由,年度实施计划完成70%以下的;(六)因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施工组织不当引起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长时间交通拥堵,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七)未按规定建立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填报、更新相关信息的;(八)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被交通、公路养护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九)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相关规定的。第三十二条兵团交通局将结合各师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实际,根据各师组织实施、配套资金落实,以及改造效果等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全兵团范围的通报,改造效果的好坏将直接与年终评优、评先及下年度的项目审批、补助资金规模相挂钩。14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除遵守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第三十四条各师交通局及公路养护管理所应按照本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辖区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备案。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14
关于报送《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备案的报告兵团:《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兵团交通局2011年月日第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6月27日以兵团交通局(兵交发〔2011〕号)文件形式发布,自2011年6月27日起施行,并于2011年月日通过兵团交通网站公布。现报送原件一式五份备案,请查收。附件:《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182号兵团交通局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兵团交通局《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制定说明今年4月,交通运输部14
印发了《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182号,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含危桥改造工程,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的改造目标,补助范围和标准,规范了前期工作程序,对加强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十二五”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作,要求各省交通部门制定符合实际的管理办法,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结合兵团具体实际制定了《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过程如下:1、2011年4月接到《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182号,开始着手制定《兵团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于4月底完成初稿。2、2011年5月在兵团交通局内部进行了有关处室及专家的学习、讨论和征求意见,并进行了修改。3、2011年6月接到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十二五”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作的通知》厅公路便【2011】13号。4、2011年6月,组织全兵团部分师交通局负责公路养护管理的人员及专家进行了学习、讨论和征求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形成二稿。5、2011年6月接到交通运输部《关于召开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及管理培训会的通知》交公便字【2011】136号。14
6、2011年6月在征求各方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送审稿,报局。7、2011年6月通过兵团交通局第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月日以兵团交通局(兵交发〔2011〕号)文件形式发布,自2011年6月27日起施行。8、2011年月日通过兵团交通网站公布。本文档系网络所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本人定尽快处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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