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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技术规程》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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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备案号: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xx-xxx-2007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技术规程(修订)The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eco-residentialareaconstruction(报批稿)重庆市建设委员会2007重庆 目次1总则22术语33基本要求44规划与设计54.1一般规定54.2技术指标65生态绿化环境85.1一般规定85.2技术指标96能源系统106.1一般规定106.2技术指标107空气环境127.1一般规定127.2技术指标128声环境138.1一般规定138.2技术指标139水环境149.1一般规定149.2技术指标1510光环境1710.1一般规定1710.2技术指标1711建筑材料应用1811.1一般规定1811.2技术指标1912生活垃圾及废弃物管理与处置2012.1一般规定2012.2技术指标20 13智能化与数字化服务及管理2113.1一般规定2113.2技术指标2214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认定的申报与评定23本规程用词说明2526 1总则1.0.1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住宅品质和小区建设质量,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资源节约、安全舒适、健康卫生、科学文明的居住环境,实现我市住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技术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的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物业管理等。1.0.3执行本规程时,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26 2术语2.0.1绿色生态住宅小区eco-residentialbuilding???住宅小区在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各环节,充分体现节约资源与能源,减少环境负荷,创造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与周围生态环境相协调的住宅小区。2.0.2生态绿化landscapegreening???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的生态绿化,是指由软质的植物、水体、地形和硬质的道路、园林小品休憩设施等内容组成的集中绿地和宅旁分散绿地等绿色开放空间。2.0.3能源系统residentialpowersystems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的能源系统,是指用于保障小区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能源的总称。它由常规能源(如电、天然气、煤气等)系统和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浅层地热能、废热资源、生物质能等)系统组成。2.0.4热环境thermalenvironment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的热环境,是指采用符合节能、环保、卫生、安全原则的住宅供暖,空调技术,使室内达到一定的温、湿度,并能根据气候条件和居住功能的变化进行调节,以满足人体健康,舒适要求的室内热环境条件。2.0.5空气环境airenvironment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的空气环境,是指小区内居民所处的空气环境。它由住宅室外大气环境和室内空气环境组成。反映小区空气环境系统的主要指标是小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居民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控制标准。2.0.6声环境soundenvironment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的声环境,是指小区所处的声环境。由小区所处外环境的声环境和小区建筑物室内声环境组成。2.0.7水环境waterenvironment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的水环境,是指满足小区内居民用水量,水质要求的前提下,将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一体的水环境系统。它由小区给水、管道直饮水、中水、雨水收集、污水处理、排水等子系统组成。2.0.8光环境lightenvironment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内室内、外天然采光与人工照明系统。2.0.9绿色建筑材料greenbuildingmaterial绿色建筑材料,是指材料在原料开采、产品制造、应用过程和使用以后的再利用等环节中对地球环境负荷最小和对人体健康无害的材料。2.0.10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系统wastedispositionsystems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的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系统,是指对小区内居民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垃圾进行收集、管理、储存,并进行处理、处置的措施与设施。26 3基本要求3.0.1绿色生态住宅小区(以下简称生态住宅小区)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方针、政策,并符合地方城乡规划与建设要求。3.0.2生态住宅小区建设应充分遵循节地原则。应合理规划住宅、配套公建、道路、绿地等项目的用地,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宜采用先进的建筑体系,以提高住宅的有效使用面积和耐久年限。3.0.3生态住宅小区建设应充分遵循节能原则。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气候条件,采取有效的建筑节能措施,使小区的建筑节能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并充分考虑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率应达到一定的水平。使用常规能源时,应进行能源系统优化。3.0.4生态住宅小区建设应充分遵循节水原则,尤其要注重节水技术、雨水利用与中水利用等循环水利用技术。3.0.5生态住宅小区建设应充分遵循节材原则,应尽量使用可重复利用材料、可循环利用材料和可再生利用材料。充分节约各种不可再生资源和国家短缺资源。3.0.6生态住宅小区建设应充分遵循环保原则,必须以提高小区环境质量,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住宅品质,以建设安全舒适、健康卫生、科学文明的最佳居住环境为目的,实现住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3.0.7生态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在建设和管理时,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现行标准。26 4规划与设计4.1一般规定4.1.1生态住宅小区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居住区规划和住宅建设相关技术法规、标准的规定。4.1.2生态住宅小区的规划和建设应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自然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居住环境,体现土地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节约性。4.1.3生态住宅小区的选址、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地理、气候环境,保护自然水系、湿地、山脊、沟壑和优良植被,有效地防止地质和气象灾害的影响。4.1.4生态住宅小区的规划和建设应尊重和发掘本地区的建筑文化内涵,小区建设具有本地区的地域文化特色。26 4.2技术指标4.2.1小区规划和建设(8分)序号技术要求预审终审得分1选址合理,无不良的环境影响,与周边关系协调,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规定√★2将有害辐射性物质对小区环境的污染控制在标准范围内,并不低于国标要求√☆3选址、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充分考虑我市地理气候环境,有效地防止滑坡、山洪及江河洪水、雷击等地质和气象灾害的影响,并充分考虑到上述灾害的应对措施√√14选址应充分考虑小区空气环境,空气质量宜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规定的二级空气质量标准√15尊重自然地貌,充分利用地形条件和自然资源,不宜深挖高填,不应对小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16应做到功能分区明确,空间布局合理,设施配套齐全√27建筑密度高层建筑应≤20%,多层建筑应≤25%√18有效地使用地上与地下空间,节约土地资源√19建筑形态、体量、尺度与外部空间和周围城市肌理相协调√110尊重和发掘本地区历史文化内涵,小区建设具有本地区的地域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0.511重视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空间环境和文物、建筑与古树、名木的保护,合理整合古树、大树与建筑物之间的关系;建设期间不得破坏非施工区域的植被√√+0.54.2.2交通组织(4分)序号技术要求预审终审得分1道路交通顺畅便倢,分级明确,与城市道路衔接合理,与外界联系方便,无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的道路√√☆2小区内道路及公共室内、外空间通道设计,符合无障碍设计的规定√√13小区道路便捷、顺畅,无交通干扰,能满足消防、救护、抗灾及避灾等要求√√0.54机动小汽车停车位:别墅每户不少于1辆,普通住宅不少于0.6辆/100m2,公共建筑不少于0.7辆/100m2,地面停车位不多于其总量的10%√√15交通视角良好,符合规范,标志牌位置恰当、统一、清晰且为汉英双语√16露天停车场布局合理与住宅保持一定的距离√√0.57停车设施技术先进,可在有限的面积内停放更多的车辆√√+0.58小区和城市公共交通站点衔接关系良好,小区内提供公共交通服务√+19完善小区内的步行系统,至公共服务部分的步行距离以500米以内为宜√+0.526 4.2.3建筑设计(9分)序号技术要求预审终审得分1住宅的综合间距应符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规定√√☆2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四明(当1套住宅设有2个及2个以上卫生间时,最多只能有1个卫生间未设外窗),并保证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厨房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m2√√23生态小区内60%以上的建筑主要建筑物的主要开窗面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宜使居室朝向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范围,不宜超出南偏东45°至南偏西30°范围√√14套型设计应以居住生活规律行为为准则,设计结构科学合理,高效利用室内空间,满足居住者生活、生理、心理等需求,实现舒适、健康的居住条件√√15充分利用本地区夏季的主导风向及特殊地形环境气流,组织和创造良好的小区和建筑单体自然通风环境√√16低层和多层住宅屋顶,提倡采用坡屋顶设计,注重平屋顶的空间利用和女儿墙、檐口的造型设计√17建筑平面和立面设计应考虑空调采暖设备和冷凝水排管的位置,既不影响建筑立面景观,又便于清扫和维护室外换热器,应能保证良好的通风,其排放的凝结水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生活√18建筑的外立面上无光污染的高反射面;无光污染的广告牌及其他干扰居民视野和私密性的设施√19地下车库应具有良好的通风装置√√126 5生态绿化环境5.1一般规定5.1.1生态住宅小区环境绿化、生态景观设计与建设应尽量保留有利地形地貌,注重自然资源的组织、自然降水的收集利用、自然水系的生态性修复,以调节小区气候,净化空气、水质、降低噪声、减少环境污染。5.1.2生态住宅小区园林绿化必须以植物造景为主、突出乡土植物,注重生物多样性的重组、生态系统的重构与景观多样性的营建。5.1.3生态住宅小区景观应注重地域历史文脉的有机传承,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26 5.2技术指标5.2.1环境绿化(13分)序号技术要求预审终审得分1生态住宅小区绿地率应不小于35%。绿地配置合理,位置适当,布局有序,绿地内植物种植面积(含水面)不小于绿地面积的80%√√★2公共绿地布局应采用集中与分散、大小相结合的布局方式,充分体现小区居民使用公共绿地的均好性;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2m2;人均绿地面积不小于10m2√√23应提供有利于邻里交往、居民休息娱乐的室外活动场地的绿色环境,同时体现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14植物配置合理,乔、灌木树种按4:6比例搭配,常绿树与落叶树树种按1:1比例搭配;乔木量不小于3株/100m2绿地,复合层次种植群落占绿地面积不小于20%;草坪面积占绿地面积应不大于20%√25根据植物的生态特征及环境效益科学地选择树种,重点栽培适合重庆地区气候与土壤的乡土植物及有益于人们身心健康的植物,植物品种不少于70~100种。禁止移植其它地区或森林中的大树、古树,破坏其它地区或森林的生态环境√16应对建设用地中已有的古树、名木及已具有良好生态效益的植被采取原地保护措施;无法原地保留的采用异地移栽保护√17种植设计具有艺术感染力、富于季相变化√√18配置设施完善的儿童、老人等不同年龄段居民休闲、文娱、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安全,位置适当√√19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它硬质铺地宜采用透水地面,并应采用大树遮荫;室外透水地面面积不小于45%√110坡地、堡坎、护坡应实施垂直绿化,以形成植物屏障和植被景观√111西、南向墙面(含挡土墙)、屋顶等部位进行垂直绿化,计入绿地率的架空平台绿化覆土应不小于1.5m√√112植物种植土符合重庆市园林土壤标准,植物无明显病虫害,注重枯枝落叶的重复利用√113小区绿地内生物多样性较高,野生动物有一定出现频率√+126 6能源系统6.1一般规定6.1.1生态住宅小区所用能源和采暖空调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特征,结合当地能源结构及其价格政策、环保规定等,通过比较及分析确定,因地制宜的选择能源形式,提倡使用可再生能源,。6.1.2生态住宅小区建筑必须达到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其它相关标准的规定。6.1.3生态小区所涉及的燃烧设备的燃烧效率和能耗指标应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且不得超过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大气污染排放物标准的规定。6.2技术指标6.2.1建筑节能(5分)序号技术要求预审终审得分1居住建筑的体型系数、不同朝向窗墙面积比及窗的传热系数、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以及重庆市现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的规定,并应有建筑热工计算书;如不能满足,则应进行建筑能耗动态计算,并应有建筑节能计算报告书,其计算结果必须符合重庆市现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的规定√★2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3级水平;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的4级水平√√★3东、西、南向外窗设有遮阳设施,其外窗的遮阳系数SCw,夏季不大于0.20,冬季不小于0.65√√14分户墙(包括与楼梯间的隔墙)保温隔热,其传热系数K不大于2.0w/m2·K;户门的传热系数K不大于3.0w/m2·K;分户楼板保温隔热,其传热系数K不大于2.0w/m2·K√√15底层地坪采取良好的保温防潮措施√√0.56屋面、外墙的表面采用浅色处理,减少外表面对太阳辐射热的吸收√√0.57小区平屋顶采用种植屋面节能措施√0.58居住建筑体形系数符合如下规定:不大于3层,不大于0.45;4~6层,不大于0.40;7~9层,不大于0.35;不小于10层,不大于0.30√19当室外干球温度不大于28℃时,设有采用通风降温的措施和方法√0.510东偏南45°至东偏北45°,西偏南45°至西偏北45°范围设置有可以遮住窗户正面的活动外遮阳,活动外遮阳装置便于操作和维护√√+211采暖和空调的年动态计算能耗不高于国家标准以及重庆市现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规定值的90%√√+226 6.2.2能源的利用与优化(9分)序号技术要求预审终审得分1采用集中式空调(采暖)系统的住宅,应设置分室(户)温度控制及分户冷(热)量计量设施√√☆2不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采暖和空调系统的热源√☆3居住建筑采用户式中央空调或集中式空调时,其建筑冷热负荷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选用的空调制冷设备的额定制冷量与设计图纸所选用的空调制冷设备的额定制冷量之比,不应大于110%√☆4居住建筑采用房间空调器(热泵)、转速可控型空调器或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其能效比(EER或SEER)、性能系数(COP)或综合性能系数(IPLV)不应低于现行国家相关产品能效(或综合性能系数)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规定的3级√25居住建筑采暖空调系统采用冷水(热泵)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时,其能效比或性能系数符合重庆市现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的规定;采用燃气进行采暖时,其燃气取暖器(机组)的热效率符合上述标准的规定√26生态小区有集中式空调(采暖)系统√√17分体式房间空调器或空调机组的室外机位置和风口等设施布置合理,不妨碍室外换热器的进、排风,不对邻户住宅形成二次热风(冷风)污染;冷凝水单独有组织排放√√18燃气炉具热效率不小于60%,电炊事器具等标准效率不小于80%、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等级不低于3级√√19居住建筑采用的通风用风机,水泵的效率,符合《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1和《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的规定√√110车库通风系统,根据使用情况设置有风机定时启停(台数)控制或使用双速风机√√111充分利用建筑场地的自然资源条件,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水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以及通过热泵等先进技术取自地表水、污水、浅层地下水、土壤等的能量,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20%√√+212住宅采用带热回收装置的新风换气机或房间的排风、新风设备是带冷、热量回收装置的通风系统√√+113住宅小区设有对住户冬夏开窗通风提示系统√√+126 7空气环境7.1一般规定7.1.1生态住宅小区内的大气环境空气质量宜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二级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7.1.2生态住宅小区内不应使用对臭氧(O3)层有严重破坏作用的氯氟烃类(CFCS)物质。7.1.3室内空气环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7.1.4室内应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设有机械通风换气装置。7.1.5生态住宅小区内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规定;饮食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的规定。7.2技术指标7.2.1室内、外空气环境(6分)序号技术要求预审终审得分1生态住宅小区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的规定;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规定√★2居住空间能自然通风,厨房及卫生间能自然通风或设置有通风换气装置,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每套住宅的通风口面积不小于地面面积的5%√√☆3生态住宅小区无集中污染排放物,分散污染物(如汽车尾气、抽油烟机的排烟等)的排放量不超标,不明显影响小区的大气质量,小区的大气环境质量应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4居住小区内夏季室外干球温度应比周边地段低1℃以上√15厨房烟气集中排放系统采用竖向系统或水平系统,应保证排气效果;采用竖向系统应设置脱排油烟机、止回阀、排气烟道等设计;采用水平系统应设置脱排油烟机、水平排气风道、外墙风帽等设施,景观效果好√16居住房间开窗具有良好的视野,相邻居住单元应避免对视。当1套住宅设有2个及2个以上卫生间时,最多只能有1个卫生间未设外窗√0.57在自然通风条件下,房间的屋顶和东、西外墙内表面的最高温度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0.58采暖空调期间,在外窗密闭情况下,设有可调节的新风换气装置,满足室内有1.0次/h换气次数的新风量√19用燃气的房间应设置燃气报警装置,其信号与单体建筑或小区的可燃气体报警安全系统联络,并有声光报警信号√110卧室、起居室(厅)使用蓄能调温或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功能材料√+111制冷空调设备采用对大气臭氧(O3)层无破坏作用的制冷剂(如R134A、R410A、R407C等)或采用吸收式制冷√+18声环境26 8.1一般规定8.1.1生态住宅小区在规划设计时,应对周边噪声源进行测试分析,使小区声环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8.1.2生态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时应考虑建筑空间位置安排,避免小区内噪声产生区紧邻居民生活区。8.1.3生态住宅小区中采用的公用设备应采取减震和隔音措施。8.1.4生态住宅小区内住宅室内声环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8.2技术指标8.2.1室外声环境(4分)序号技术要求预审终审得分1生态小区内等效噪声级:白天不大于50dB√1生态小区内等效噪声级:夜间不大于40dB√1生态小区内等效噪声级:偶然噪声级不大于55dB√0.52对小区外界噪声采取了适宜的隔离措施,临街或道路居室的噪声污染不超过国家标准√√13生态小区内的道路系统应尽量避免各种交通工具给居民带来噪声干扰√√0.58.2.2室内声环境(4分)序号技术要求预审终审得分1墙体隔声:含窗外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0dB√☆墙体隔声:分户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50dB√☆墙体隔声:套内分室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0dB√0.52楼板隔声: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大于65dB√0.5楼板隔声:楼板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50dB√0.53户门隔声:户门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0dB√0.54外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25dB,沿街建筑不小于30dB√15管道噪声:排水管道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管道位置设置合理√√0.56电梯、水泵、风机空调设备等当安放位置对住户有影响时,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措施√√0.57对不可避免的噪声源,采用有效隔声防噪措施√√+19水环境26 9.1一般规定9.1.1生态住宅小区应结合水资源状况,制定住区水量平衡方案及水资源(系统)优化方案,合理利用水环境,有效利用水资源。9.1.2生态住宅小区水环境的规划设计应安全、卫生,有效供水和污水收集处理与回收利用、节约用水、提高水循环利用率的措施。9.1.3生态住宅小区应采用分质给水系统设计,有条件的小区宜采用管道直饮水系统。水质、水压、水量及水系统管道设备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9.1.4生态住宅小区的排水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应采用中水或雨水收集与利用系统,雨水和污水处理后的回用和排放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9.1.5生态住宅小区绿化、景观、洗车、道路喷洒、公共卫生等用水宜合理使用中水或收集处理后的雨水。9.1.6生态住宅小区供水应优考虑节能供水,在需加压处理和设置屋顶水箱处,宜采用无负压节能设备或二次节能加压系统,用水器具和设备必须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的规定。9.2技术指标26 9.2.1给水排水(5分)序号技术要求预审终审得分1生活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的规定√★2排水采用雨水、污水分流系统√√☆3给水系统的水质、水压和水量,均具备有效的保障措施,符合《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57的有关规定√√14水箱应设在建筑物房间内,容积、材质及密封方式设计合理,给水管材对水质无污染,防止给水系统的二次污染√√0.55采用节能无负压设备或节能型二次供水设备√0.56杂用水水质符合《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的规定,再生水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水水质》GB/T1892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规定;当再生水需同时满足多种用途时,其水质按最高水质标准确定;再生水工程设计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的规定√√17根据环评报告的要求,当住宅小区内污水不能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时,应设置小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应符合节能、节地、安全的原则。污水处理出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规定,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应具有配套的有效处理措施,宜结合小区绿化进行适当处理和综合利用√√18对雨水的收集、处理净化回收利用有完善的措施,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相关水质标准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938的规定√√19有地下温泉条件的小区宜采用温泉热水,但必需保护性开发利用,节约地下热水资源√+0.510有分质供水措施,分别供给生活用水和饮用水,符合《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3的规定√√+0.511有直饮水系统,直饮水水质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规定√√+0.512有独立的中水(回用)系统,中水处理后的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指标√√+0.59.2.2景观、绿化及其他用水(4分)26 序号技术要求预审终审得分1根据消防规定设置消防栓和消防水池,水压水量符合消防要求√√★2人造景观水体及绿化用水的水质符合《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中C类水质及《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V类水质的规定√√13有效组织雨水、达到绿化、景观用水的梯级使用√14生态小区内游泳池使用技术先进的游泳池循环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出水水质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及《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14的规定√√15注入地下的水无有害物质,不会对地下水形成污染√16景观用水为流动循环水,应设置循环水净化装置,如有人工湿地,必须经常监测化验,清除腐败植物,防止水质恶化√+19.2.3节水(5分)序号技术要求预审终审得分1节水器具的使用率必须达到100%,使用的用水器具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的规定,禁止使用重庆市明令淘汰的便器水箱、管材和有关的附属器具√☆2合理规划回用水(景观用水、绿化用水、洗车用水、消防用水、地下水补给等)√13污水、生活中水和雨水的回用率宜达到小区用水量的20%√√14有收集处理和利用屋顶雨水与地表径流雨水的系统,雨水处理后的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相关水质标准的规定√√15采用管理简便、运行可靠、节约能源、成本低廉的给排水系统和处理工艺,投资少,效益高√√16公用设施中的卫生洁具采用感应自闭式水咀或阀门等节水器具,必须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的规定√110光环境26 10.1一般规定10.1.1生态住宅小区节能灯具使用率必须达到100%。10.1.2生态住宅小区建筑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房间的采光系数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规定;正常情况下每个房间都应有对外采光的窗口,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10.1.3生态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应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低损耗镇流器等附件,并采取其它节能控制措施,在有自然采光区域设红外控制或声光控制设施。10.1.4生态住宅小区居住建筑的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LPD)不高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10.2技术指标10.2.1光环境(3分)序号技术要求预审终审得分1节能灯具的使用率必须达到100%√★2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卫生间设置外窗,房间的采光系数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规定,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小于1/7√☆3走廊、楼梯、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低损耗镇流器等附件;住宅楼梯间的公共照明应采用红外控制或声光控制等措施√14居住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及照明标准值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15室外照明设有能手/自动控制夜间和白天照明的控制装置√111建筑材料应用26 11.1一般规定11.1.1生态住宅小区建设采用的建筑结构体系、建筑材料与制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具有耗用资源和能源少、性能优良、耐久性好、可循环利用等特点。11.1.2生态住宅小区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遵循“3R”原则(“reduce、reuse、recycle”,即减少、重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尽可能地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实现与环境的和谐共处。11.1.3生态住宅小区建设采用的建筑材料应尽可能就地取材(指距施工现场500km范围内),采用集约化生产的建筑材料、构件和部品,减少现场加工。11.1.4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应符合《重庆市绿色建材认定技术要点》相关要求。11.1.5生态住宅小区建设中不得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建筑材料或产品。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GB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11.2技术指标26 11.2.1建筑材料(10分)序号技术要求预审终审得分1生态住宅小区建筑严禁采用《关于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中所列的淘汰产品√√★2生态住宅小区工程验收时,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GB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3建筑材料满足现行标准对其节能性能的规定√★4采用通过国家有关质量检验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认证的,并达到国家标准的环保型、节能型绿色建材;绿色建材和可再生建筑材料使用率不小于60%√1.55就地采用的建筑材料使用率不小于小区所用材料的70%√16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材料的可再循环使用性能。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0.57在保证安全和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材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总重量的30%以上√18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并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和再利用,其资源化利用率不小于30%√19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等耐久性材料√√110选用遵循模数协调原则的建筑材料,减少施工废料√0.511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0.512室内装饰装修中使用的木地板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焦油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室内装饰装修所采用的稀释剂和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113室内装饰涂料安全性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a急性吸入毒性实际无毒;b急性皮肤刺激无刺激;c急性眼结膜刺激无刺激;d至突变性(Ames试验)阴性√114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砂、石、水泥、砖、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r)不大于1.0√115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116使用可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功能性材料√+0.517使用改善小区环境(热环境、光环境)性能的材料√+0.512生活垃圾及废弃物管理与处置26 12.1一般规定12.1.1生态住宅小区应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对垃圾物流进行有效控制,对垃级、废品进行分类收集,防止垃圾无序倾倒和二次污染。12.1.2生态住宅小区主要道路及公共活动场地均匀配置垃圾分类收集箱,其间距不大于80m,且垃级箱防雨、密闭、整洁、美观,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并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T27的规定。12.1.3生态住宅小区住宅楼高层按层,多层按栋设置垃圾容器(或垃圾桶),生活垃圾及废弃物必须采用袋装收集,垃圾容器应密闭,并有严格的清洗措施。12.1.4生态住宅小区内垃圾必须采用密闭容器运输,严禁垃圾暴露、散落,运输时不应造成环境污染。12.1.5住区应设置垃圾清运站或压缩式垃圾收集箱。12.1.6垃圾站设冲洗和排水设施,存放垃圾应及时清运,不污染环境,不散发臭味。12.2技术指标12.2.1垃圾及废弃物管理与处置(5分)序号技术要求预审终审得分1应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全部采用袋装收集,并及时清运或处理,对环境无污染√√★2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对垃圾物流进行有效控制√13主要道路及公共场所均匀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箱,其间距不大于80m,摆放位置适宜,且垃圾箱防雨、密闭、整洁、美观、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T27的规定√14住宅楼设置垃圾袋存放处,垃圾容器应密闭,并有严格清洗措施√15小区内垃圾必须采用密闭容器运输,严禁垃圾暴露、散落,运输时不应造成环境污染√16垃圾站设冲洗和排水设施√17设置有机物垃圾处理、就地消化、废物利用等生活垃圾减量化设施,减量化率达到20%以上√+113智能化、数字化服务与管理26 13.1一般规定13.1.1生态住宅小区应具备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服务与管理的系统,系统应能支撑安全、舒适、高效、便利、节能的居住环境,高质量的物业服务,小区内外信息的集成、交换与共享,小区内外数字化服务等目标的实现。13.1.2生态住宅小区的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服务与管理系统应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其采用的技术和软、硬件产品应符合国内外住宅网络化、智能化和数字化发展的方向。13.1.3生态住宅小区的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服务与管理系统的设计、施工必须与建筑设计、施工及管理协调统一。13.1.4生态住宅小区的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服务与管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和《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1部分:系统通用要求》GB/T20299.1、《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3部分:物业管理》GB/T20299.3、《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4部分:控制网络通信协议应用要求》GB/T20299.4的规定;系统的验收,应符合《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程》CECS182和《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2部分:检测验收》GB/T20299.2的规定。13.1.5生态住宅小区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服务与管理系统选用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应的产品标准;与公网互联的设备应具有信息产业部或国家相关部门的入网许可证;凡列入第一批实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如音视频设备类、PC机、服务器、以及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微波与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等),应具有CCC认证标志。13.2技术指标26 13.2.1智能化与数字化服务及管理(6分)序号技术要求预审终审得分1必须设有并运行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及安防中心,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至少集成周界防护系统、电子巡查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停车库(场)管理系统√√★2必须设有并运行家居安防系统,包括访客对讲,门或窗入侵检测及户内报警,燃气泄漏报警和紧急呼叫按钮等,与小区安防中心联网√√☆3应设有并运行小区综合布线系统及网络系统:小区网络主干应采用单模或多模光缆,光缆到楼,楼宇主干应采用多模或单模光缆,入户应采用5e/6类UTP;小区网络主干应为1000Mb/s以太网,100Mb/s到楼,10/100Mb/s入户,因特网的小区以太网接入带宽应不小于1Gb/s√√14应设有并运行小区物业服务系统,物业服务软件为C/S或B/S版本√√15应设有并运行小区Web网站,发布物业服务、社区、电子商务等信息√√16应设有并运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MS):暖通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给排水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急联动系统、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可再生能源系统等9个子系统应至少集成5个子系统√√17应设有并运行相关节能控制设备系统或节能控制程序,至少2处√√18应设有并运行一卡通系统:IC卡用于业主身份识别、会员制管理、停车库出入、物业服务费缴费、小区消费等√√19宜设有并运行小区统一信息平台:集成与共享小区内外各种信息(包括物业服务、设备系统运行状态、电子商务、业主委员会、社区工作、相关政府部门、公共事业服务单位的服务与管理信息),实现各种数字化服务的小区内共享,支持与数字社区、数字城市的互联√√+210光缆到户(FTTH)√√+226 14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认定的申报与评定14.0.1申请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认定应按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进行。14.0.2评审工作应由评审机构推荐的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工作采取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不得参与由本人或本人所在单位设计建造的住宅小区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成后,评审机构应将评审结果提交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14.0.3评审工作包括预评审(即规划设计阶段的评审)、中期检查、终评审(即验收阶段的评审)三个环节。其中预评审工作在初步设计完成并获得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批复文件后进行;中期检查在外墙保温工程施工阶段进行;终评审工作在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且小区环境景观形成后进行。14.0.4本规程适用于实施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的新建工程,目的在于引导小区建设过程中积极采用适用、先进和集成技术,使能源、资源得到高效、合理的利用,并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达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治污的目的。14.0.5绿色生态住宅小区预评审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1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签发的审查批准文件;2规划设计说明;3建筑总平面图;4住宅小区功能分析图(总平面布置、竖向分析、交通组织、绿化景观等分析图);5综合管网规划图;6住宅建筑方案设计图;7节能分析报告。14.0.6中期检查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1预评审意见执行情况报告;2施工组织与现场文明施工情况;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其执行情况;4建筑材料和部品的合格资料或检验报告;5相关的施工技术资料。14.0.7终评审时,申请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备案:1提供项目的立项批件和各阶段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审查单位的批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的文件。2住宅小区建设主要参与各方的资质证书;3工程用材料、产品、设备的合格证书、检验报告;4室内(可抽样)室外空气质量、声环境、地面水(有景观水时)及回用中水、建筑材料放射性等监测报告;26 5对应本规程中相应内容的隐藏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14.0.8本规程技术指标中带“★”者为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必备条件,任何一条不合格,表明该小区不是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带“☆”者为强制性指标,该条不合格即认定该条所在章节不合格,该章节得零分。14.0.9当某章节个别条文要求不适应该住宅小区的条件时,该条文可不作为参评项,该章节得分按比例得分。14.0.10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估标准:表14.0.10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估标准评估标准得分合格≥90分不合格<90分26 本规程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26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技术规程条文说明2007重庆 目次1总则282术语293基本要求304建筑规划与设计314.1一般规定314.2技术指标315生态环境绿化345.1一般规定345.2技术指标356能源系统376.1一般规定376.2技术指标387空气环境437.2技术指标438声环境468.1一般规定468.2技术指标469水环境479.1一般规定479.2技术指标4710光环境4810.1一般规定4811建筑材料应用4911.1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11.2技术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12废弃物管理与处置5112.1一般规定5112.2技术指标5113智能化与数字化服务及管理5313.1一般规定5313.2技术指标5328 1总则1.0.1编制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引导和规范生态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及市场行为,建设生态文明,节约能源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住宅品质和工程质量,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资源节约型、安全舒适、健康卫生、科学文明的居住环境,实现我市住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1.0.2本规程明确规定仅适用于重庆市绿色生态小区的建设。1.0.3本规程的编写主要依据重庆市《绿色生态小区建设技术要点》,同时也依据和遵循符合国家现有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因此,规程中对绿色生态居住建筑的有关建筑规划与设计、生态绿化环境、能源系统、空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光环境、建筑材料应用、生活垃圾及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生态小区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服务与管理的技术指标作出了规定。但是,规程不可能涵盖绿色生态居住建筑设计领域的全部必须遵守的内容。因此,除符合本规程外,在进行生态住宅小区设计时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小区建设所涉及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的规定。28 2术语本章对本标准中出现的一些主要术语进行了定义。28 3基本要求3.0.1本条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思想,对生态小区建设应遵循的国家和我市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方针、政策进行明确规定。3.0.2~3.0.5规定了生态小区建设必须充分考虑节约土地、节约能源与绿色能源的利用、节约资源与可重复利用材料、可循环利用材料和再生材料(3R材料)的利用、节水技术与水资源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住宅品质,创建健康卫生、科学文明的居住环境基本原则和要求。3.0.6规定确保工程质量作为生态住宅小区建设必须达到的基本条件。28 4建筑规划与设计4.1一般规定4.1.1明确规定生态小区的规划和建设、土地开发等,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以及《重庆市规划管理规定》和《重庆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规定。其目的是保证生态小区的功能,为居民提供方便、安全、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环境。4.1.21994年,《中国21世纪议程—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提出:“人类居住区发展的目标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建成规划合理、环境清洁、优美、安静、居住条件舒适的人居住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解决人类居住的必由之路,居住小区的发展与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相适应,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特别是各类固体废弃物的零增长,使小区各项生态环境指标达到国家所规定的水平,实现人与自然协调的现代化生态型居住创造条件。4.1.3由于重庆市地质地貌属于多山丘陵地区,气候受太平洋热带副高压和北方冷空气影响,夏季多暴雨。因此,生态小区的选址、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充分考虑我市地理气候环境,有效地防止地质和气象灾害的影响。4.1.4鉴于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都是历史上长期形成与发展起来的,凝结着重庆源远流长的地域文化,它们都以其鲜明的形象和强大的感染力吸引人。这些珍贵资源一经破坏将是一个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本标准特别提出要重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空间环境、建筑、文物以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并以加、减分方式进行评价。对小区规划范围内的历史文化遗产有严重破坏者,应不列入生态小区的评定范围。此阶段评审查看相关图说与批文。4.2技术指标4.2.1生态小区的规划设计目的是为创造生态环境的居住条件,采用可持续发展的开发形式,因此,必须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合理、有效地使用地上和地下空间。同时处理好住宅、公建、道路及绿化用地之间的布局关系,以适应居民的物质与文化、生理与心理、静与动的行为的要求,并体现出具有地域性的自然人文环境特色。1小区规划强调小区的空间与环境规划,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规定的五项基本原则,以及《重庆市规划管理规定》和《重庆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基本原则作为必备的条件,但作为生态小区相应的技术指标应高于国家和我市规定的指标。28 2针对重庆市自然地理气候环境,应有效地防止山体滑坡、山洪及江河洪水、雷击等地质和气象灾害的影响。10鉴于对用地范围内的文物和旧有建筑及古树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短视倾向,技术指标中特别提出要重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文物与古树的保护,并以加、减分方式予以鼓励或批评。4.2.2生态住宅小区的交通组织,是为居民提供方便、安全、舒适和优美居住环境的必要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居民的出行方便和安全,技术指标针对机动车辆日益增多的现象,提出小区的交通组织设计必须具有科学性、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交通组织包含8款评定指标,共5分,强调生态小区的交通组织必须“以人为本”,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规定的道路规划设计原则,以及《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中关于无障碍设计的规定。1~3影响小区交通组织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应根据本地区的地形、气候、用地规模和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和未来的发展趋向,选择经济、适用、便捷、安全,且对环境无污染的道路系统、断面形式及停车场设施。4关于停车位,基于居民拥有机动车的数量近年有明显增长的趋势,当采用地面立体停车库时,其停车位可多于其总量的10%。7小区中的硬质路面、露天停车场及其他活动场地,是形成小区热岛效应的重要因素。为减少热岛效应,改善小区环境的微小气候,指标提出应结合绿化设计,设置隔离带以减少停车场对居民的噪声干扰,并采用环保型、透水型地面作为露天停车场的铺地材料。8停车设施技术先进,是指采用清洁、美观的立体停车技术,如架空平台停车等,充分利用停车场面积,在有效的面积内停放更多的车辆。4.2.3生态住宅小区内的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即公建)两部分,是小区内的主要用地,占小区用地的70%以上。小区内的建筑(主要是住宅建筑)布局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小区环境及住宅的室内环境质量。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及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中,都对住宅建筑的朝向与间距、室内通风与采光、户型与建筑标准、建筑密度与建筑面积净密度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重庆地区的具体情况,对生态小区的建筑设计列出9款评定指标,共9分。1~5控制住宅建筑间的间距是为了保证住宅底层的居室在大寒日至少应有2小时的日照时间。按计算,重庆地区建筑的最佳日照间距是1.2倍邻近南向建筑的高度,但这会影响用地的经济性,况且重庆是一个山地城市,要做到日照间距为1.2倍是不现实的。因此,技术指标是根据重庆地区的实际情况并以《重庆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为依据而提出的。住宅的朝向是指住宅的纵向轴线(即长边)所指的方位。重庆地区建筑的最佳朝向是南偏东30度至南偏西30度。28 7为提高居室的安全舒适、健康卫生,人们要求房间空气流通。在重庆地区,冬季平均风速为1.2米/秒,夏季平均风速为1.4米/秒,按风进入市区后在不同建筑地段风速要减小的规律,计算表明,在进入市区多层住宅小区内的风速小于1.0米/秒。考虑到市区比郊区年平均风速要小的实际情况,进入小区的平均风速约为0.8米/秒。基于这一平均风速,从建筑布局着手,充分利用重庆地区北东的主导风向并将其引入小区,保证居住环境有良好的穿堂风是可能的。所以,应合理地进行建筑布局,充分利用地区主导风向,组织和创造良好的小区自然通风环境。8坡屋顶能很好地解决屋顶的排水问题,也能丰富建筑的空间艺术效果,创造良好的城市建筑景观。对于低层和多层居住建筑,最好能采用坡、平屋顶结合,并以坡屋顶为主的屋顶设计。坡屋顶应带有阁楼空间,不要成为闷顶。平屋顶设计应注重屋顶空间的利用和檐墙、檐口的造型处理,不能做成造型简单的女儿墙或挑檐口形式。平屋顶应结合屋顶花园的设计增加绿化面积。屋面是面向天空、接受太阳热辐射最直接的一个面。若屋面的面层全是硬质材料,且颜色偏深,则在太阳辐照下会使外表面温度显著升高,热量会分别向室内和大气中传递和散发,使小区的热岛效应提高。特别是坡屋盖,其面积比平屋顶大1.3倍以上,通过屋顶面层向外发散的热量更多。所以,屋顶绿化不仅是改善小区微小气候和空气质量的有效措施,也是美化环境,为人们提供户外休闲、纳凉、活动的最好空间,应当合理、有效地利用这个空间。从改善小区的生态环境、热环境及空间利用考虑,提出平屋顶应作绿化设计是必要的。9空调机普遍进入住宅,已成为住户冬夏采暖降温的主要设备。特别是新建住宅小区,每户都至少有一台空调机,大多还是每个居室安装一台。空调室外机及冷凝水排管的位置及处理方法,不仅对建筑的立面造型影响很大,也会因冷凝水排放不当而引起不少住户间的纠纷。建筑设计应把空调室外机与冷凝水排管的安放位置、构件外形与建筑外立面的形象设计统一考虑,作为建筑外立面设计中的一个组成部分。10建筑的外窗采用高反射的玻璃及外墙面采用高反射的饰面材料,在太阳光照射下都会对邻近的建筑物形成较高的反射光和反射热,特别是当东西向墙面上有高反射的装饰装修材料时,更会形成光污染。为此,不宜采用日辐射吸收率小于0.20的玻璃作外窗,也不宜采用日辐射吸收率小于0.20的外饰面材料作外墙的饰面。为避免在小区范围内或邻近小区的街道上设置带有光污染的广告牌以及其他干扰居民视野和私密性的设施,有关部门应通过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在征得居民同意后方可确定是否实施。此阶段评审查看相关图说与批文。5生态环境绿化28 5.1一般规定5.1.1绿化能调小区节气候,植物群落对太阳辐射有“过滤”作用,以改变光的成分与环境温度;绿地对小区气流产生影响,从而加速小区空气的更新;绿色植物不仅能调节CO2与O2的平衡,而且还能吸收有害气体,过滤和吸附微尘;植物的分泌物都能明显的杀灭细菌;绿地能有效地减轻噪声对人的干扰;绿地具有水、土壤污染的净化功能,绿色植物的根系,能吸收大量有害物质,而净化水体和土壤,这在小区生态湿地建设中效果尤为突出;绿地能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植物群落对降水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截留降水和涵养水源;小区绿地也是临时避灾场所。绿地是自然的象征、生命的象征,是生态小区的重要组成,绿树和鲜花给人以憧憬和希望,寄予人们美好的情感和心愿,它给人们以和睦相处的意境和安定祥和的气氛。5.1.2小区绿地生物多样性,是指小区绿地内所有生物,包括各种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以及它们所拥有的遗传基因和它们所构成的生态系统的丰富度、多样性、变异性和复杂性,是小区绿地内所有生命形式的总称。世界生命已经延续了几十亿年,今天我们所估计的现存500~5000万个生物种,还不到地球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物种总数的1%。假如我们将所有生命编织成一张网,我们每个人都是生命网上的一个小点,都与生命的起源、进化、生存、繁衍息息相关,紧密相联。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只有当我们真正看到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以及生物的完美进化时,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根本措施是保护野生生物的栖息地,保护生境多样性和保护景观多样性。生态文明建设是小区绿地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生态文明建设内涵的扩展将导致小区绿地景观的规划、设计、建设,从以视觉景观艺术为主到以生态功能为主的转变。生态保护的实质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因为“物种”是生态系统的基石,而生态系统则为人类提供了生命支持系统。小区建设中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核心,是尽量保留有利地形地貌,注重原有自然植物资源的组织利用;尽量应用乡土植物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重视自然山体、水系的生态修复,保护生境多样性;运用生态设计方法进行植物选择配置,构建生态群落,使小区绿地内生物多样性丰度较高,能为地域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和庇护。5.1.3绿色生态小区建设,不仅环境要能满足居住者的生理需求,同时还应满足居住者的心理需求、文化需求和社会需求。人于天地之间,处于社会之中,同时具有依赖自然的“自然属性”和置于社会群体之中的“社会、文化属性”。因此,和谐社区的构建亦是生态住宅28 小区建设的重要任务。本规程强调小区景观应注重地域历史文脉的有机传承,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充满自然活力、富有人性情感和乡土文化的环境特质、能给居住者以归宿感和认同感。规程所强调的小区公共绿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局方式,能够贴近生活方便休闲,方便邻里交往。小区居民与社会的共生,这是小区环境景观建设需要解决的社会生态学问题。健康的居住环境,要求户外环境具有亲和性,同时具有人与自然的亲和性和人与人的亲和性,才能满足居住者身心健康的需要。5.2技术指标5.2.1本规程要求绿地内植物种植面积(含水面)不小于绿地面积的80%,充分体现了《城市绿化条例》“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原则。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涵之一,就是最大限度的节约环境资源。居家过日子是讲求实用、经济、美观。绿色生态小区的环境建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和“实用、经济、美观”原则,而不是一味追求新奇,把钱花在不实用的人造景点上。改善住区小气候,重庆最大的气候特点是夏季的“炎热”,也成为室外环境设计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从小区入口到小区道路、小区中心绿地、室外休息交往空间都应当提供遮荫环境,地面停车场应当考虑以大冠幅乔木作遮荫,用植草砖做停车场铺地,进一步降低热辐射和降水的渗透。对于住宅建筑,应该考虑屋顶绿化,住宅墙面,特别是西面和南面墙做立体绿化,这对于室内小气候的创造有较大作用。1~3在本规程中出现了“绿地率、人均绿地率与人均公共绿地”等概念。“绿地率”是衡量住区环境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根据我国居住区规划的实践,当绿地率为30%时可达到较好的空间环境效果。该指标是经综合分析居住区建筑层数、密度、房屋间距等相关指标及可行性研究后确定的。各类绿地面积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建筑的屋顶绿化,不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人均公共绿地指标”是住区内构建适应不同居住对象游憩活动空间的前提条件,也是适应居民日常不同层次的游憩活动需要、优化住区空间环境、提升环境质量的基本条件。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相关规定,考虑到住区规模一般以居住小区居多的情况,提出“人均公共绿地指标不低于1m2”的要求。公共绿地应采用集中与分散、大小相结合的布局方式,以适应不同居住对象的要求。集中绿地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m2,以利于绿地内基本设施的设置和游憩要求。公共绿地应满足日照环境要求:应有不少于1/3的绿地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以利于人们的户外活动。28 4~6强调了绿化配置的合理性、确保绿量和树种选择的科学性、功能性、多样性、季相性、艺术性及其生态特征。应确保每幢住宅都能均享到一定面积的绿化环境,所以对公共绿地及其它类型的绿地的均好性、乔灌木搭配比、草坪占绿地面积的比例和木本植物种类作了明确的规定,从而充分发挥绿色植被的生态、环境效益及艺术感染力,提高绿化质量,改善小区的小气候和生态环境。4~7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J137中“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并宜发展垂直绿化”的要求和其中的中心公共绿地设置的规定,使绿化与整个小区环境中的露天活动场地、室外停车场、铺地材料、小区绿地中的铺地面积与路径面积的比例都作为技术指标的内容,同时也要注重照明设施、建筑小品、人文景观等的结合与协调,共同形成一个具有“以人为本”的、绿色的、人文特征浓郁的绿化生态环境。6能源系统28 6.1一般规定6.1.1居住建筑能耗主要是空调采暖、电气照明、电气设备能耗。当前各种空调采暖、电气、照明设备品种繁多,各具特色。但采用这些设备时都受到能源结构形式、环境条件、工程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制约,为此必须客观全面地对能源进行分析比较后合理确定。在有条件的地区,应优先适用绿色能源、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发电照明和供暖;采用浅层地热能(地下水、土壤)、污水、地表水的水源热泵采暖空调系统和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目前,重庆市居住建筑广泛采用空调设备是房间空调器,在居住建筑设计中,应考虑好空调器室外机、室内机的安放位置。房间空调器的选用往往是住户的个体行为,但应要求选择符合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空调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条件的改善,已有相当数量(上海为3%~5%,重庆大约为1%~2%)采用家用中央空调。目前家用中央空调的型式有采用电能的小型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风冷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变频、数码涡旋式VRV多联机组、一拖多家用中央空调机组等,采有燃气作能源的家用燃气吸收式冷(热)水机组,燃气发动带动压缩机的GHP燃气热泵机组等。目前已有带生活热水供应的复合式和带蓄冷(热)式的热泵机组产品问世。在选择时,应根据住户的特点及需求、当地的能源结构形式、能源的价格政策以及机组的能源效率等综合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应提倡采用复合式热泵机组方案。目前,重庆市居住建筑已有少量采用集中式空调(采暖)系统,这方面的内容参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6.1.2为了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规和政策,改善居住建筑的建筑热环境,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提高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能源利用效率,在绿色居住建筑的建设中,将“建筑节能”作为一个必备的重要内容。建筑节能是建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它包含利用自然资源,创造“高舒适、低能耗”建筑的各个方面,是绿色居住建筑的核心和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不仅涉及建筑与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和采暖空调设备的选择,也与建筑或单体建筑的总体规划、建筑布局、建筑设计及环境绿化等有密切的联系。国家现阶段提出的建筑节能,就是通过建筑与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节能设计、采暖空调的节能设计及设备的优选,使居住建筑处于较为舒适的热环境条件下,比没有进行建筑节能的相同住宅建筑,在同样热环境条件下节省能耗。随着人民生活水平质量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更需要舒适的热环境,室内采暖制冷的能耗将越来越大,建筑节能就更为重要,建筑节能标准也会相应的提高。重庆市2008年将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28 ,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的建设应按节能源65%的设计标准执行。限于该标准尚未发布实施,本规程是参照送审稿编写的,在本规程实施中,应按发布实施的标准执行。6.1.3当具有天然气、人工煤气等能源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采用的燃烧设备的燃烧效率和能耗指标应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有利于运行费用的降低,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城市的能源结构若是几种共存,空调也可适应城市的多元化能源结构,充分利用能源的峰谷、季节差价进行设备选型,提高能源的一次能效,可使用户得到实惠。但采用天然气、人工煤气等能源时,其排放物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大气环境污染排放标准的规定。6.2技术指标6.2.1建筑节能1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对建筑能耗有重要影响。此处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主要是指外外墙、屋顶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外窗(含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朝向、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窗墙面积比和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的传热系数等。上述指标在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中均作为强制性条文做了规定。上述节能设计标准的节能率为65%,即居住建筑通过采用增强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提高采暖、空调设备能效比的节能措施,在保证相同室内热环境指标的前提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采暖、空调能耗应节约65%。作为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节能65%是必须达标的项目。随着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提高,绿色建筑的节能率也必须相应提高。为了鼓励建筑师的创造性,本款不是采用对单个部件(如外墙、屋顶传热系数,外窗传热系数,窗墙比及体形系数等)进行强制性规定,而主要是考虑其整体热工性能。设计中如果有的单项指标不能满足,可采用对其它方面增强措施的方法,最后进行综合评价。如设计中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均能满足节能标准要求,则该建筑就达到了节能65%的目标;如不能完全满足节能标准要求,应进行综合评价。按节能标准规定,综合评价采用节能综合指标法,即采用动态的计算方法,根据节能标准给定的计算条件,可计算出设计建筑的采暖年耗电量和空调年耗电量,其采暖、空调年耗电量及其之和如小于或等于节能标准中给定的该地区的采暖、空调年耗电量及其之和,即达到了节能标准要求。如新标准的评价方法及各项规定值有变化时,应按新标准执行。如竣工后的建筑维护结构作法与原设计有所改变,其节能计算应按竣工资料进行。本款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有关设计文档、建筑热工计算书或节能计算报告书等并现场核实。2见《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和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中的第4.0.8条,该条为强制性条文。28 本款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文档和外窗的气密性检测报告。3~4见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第4.0.5条和4.0.9条,该两条均为强制性条文。由于重庆市居住建筑夏季空调和冬季采暖期间,基本上都是间歇式使用,因此采暖空调房间与上下左右邻室有着密切关系,按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规定的围护结构热工参数,重庆地区室外空调设计参数,采暖空调房间夏季26℃,冬季18℃,邻室夏季取31℃,冬季取10℃,根据不同的户型,粗略计算结果是楼板(上下)的传热量占采暖空调房间总冷热负荷的40~60%,分户墙(包括与楼梯间隔墙)占10~20%,由此看出,分户楼板及分户墙的保温隔热,对建筑节能,节约采暖空调能耗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在执行节能标准中,是否满足节能标准要求,往往都是用动态负荷计算软件计算设计建筑的采暖年耗电量和空调年耗电量,用两者计算值与标准规定值对比判断,现在节能计算软件中,未涉及到楼板、分户墙的保温问题。为了降低采暖空调能耗,满足本规程8.2.2对楼板和分户墙的隔声、减噪要求,因此,需要单独作为强制性条文。3~4款评价方法均为审核设计及施工文档,审核遮阳装置的检测报告,并现场核实。5~6见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第4.0.2条和4.0.12条。本款评价方法均为审核设计、施工文档,并现场核实。7~10见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第4.0.12条、6.3.1条和4.0.6条。本款评价方法均为审核设计、施工文档,并现场核实,必要时可在现场进行测试。11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并非是最终节能标准,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建筑节能水平的提高,节能率会相应提高。作为优选项把65%的节能率再提高一些应是可行的,条文中提出的不高于设计标准规定值的90%,经核算其节能率大约在72.2%左右。采用本条第1款中提到的节能综合指标法的内容,即采用动态计算方法,根据节能标准给定的计算条件可计算出该建筑的采暖年耗电量和空调年耗电量,两者之和低于相应居住建筑节能标准规定限值的90%,则表明该住宅建筑节能性优越,满足本优选项的要求。如果能够通过检测直接得到实际住宅的采暖、空调能耗,也可以用实测的能耗与标准规定的限值比较,根据比较结果判定是否满足本优选项的要求。本款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文档、建筑节能计算书或实测。6.2.2能源的利用与优化28 1采用集中式空调(采暖)系统向住宅供冷(热),这会涉及到用户支付空调(采暖)费用问题,作为收费服务项目,用户能自动调节室温是必须的,因此应该设置室温可由用户自动调节的装置。另外,收费与用户使用的冷(热)量的相关测量装置和指定费用分摊的计算方法是必不可少的。本款的评价方法为现场检查,并核对图纸及说明书中有关分室(户)温度调节措施及按户冷(热)量分摊的技术措施内容。2见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的6.1.4条。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高品位的电能直接用于转换为低品位的热能进行采暖或空调,热效率低,运行费用高。对于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应严格限制。本款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有关设计文档,并现场核实。未采用电采暖的即得满分。3空调负荷的计算直接关系到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冷却水系统、冷(热)水系统及末端设备的选择和管径的确定,所以空调负荷计算准确是空调系统节能的基础。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中都作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作为绿色建筑应严格遵守。为防止用户采购设备时随意加大空调制冷设备的容量,造成大马拉小车的不节能现象,本款提出了选择的空调制冷设备(包括冷热源主机及末端设备)的额定制冷量与设计图说所选用的空调制冷设备的额定制冷量之比不应大于110%。本款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文档并现场对有关设备性能参数进行核实。4见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中的6.5.4、6.5.5和6.5.6条。目前居住建筑使用的采暖空调设备,房间空调器、转速可控型(如变频)空调器和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房间空调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根据能源效率划分为5个等级,其中1等级是企业努力的目标,2等级代表节能型产品的门槛;3、4等级代表我国的平均水平;5等级是未来淘汰的产品。标准中还规定,从2009年开始,要求能效等级必须达到2等级以上。《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空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及《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的国标均已发布,据了解2008年会发布实施。两种型式空调器和房间空调器一样,根据能源效率划分为5个等级,不同点是转速成可控型空调器按季节能效比(SEER),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按综合性能数IPLV划分等级,三种型式空调器选择时均不应使用能效等级低于3级的产品。本款评价方法为审核有关设计文档,并现场核实能源效率等级。5见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中的6.5.2、6.5.3和6.5.7条。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28 规定的冷水(热泵)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能效比均比《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值高一个等级,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性能系数由1.1提高到1.2。根据样本统计,离心式冷水机组在11个厂家中有6个厂家产品的能效比达到3级以上;12个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生产厂家中有8个厂家的产品达到3级以上,大多数溴化锂吸收式机组的性能系数均在1.2以上。由上看出,标准规定值是符合目前我国产品情况的。本款评价方法为检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核对现场安装设备的能效比。6对于百户以上的住宅楼和小区,采用集中空调(采暖)系统与分散式的房间空调器方式相比,具有能源利用效率高,环境污染小等优点,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第5.1.1条说明,其节能率在30%左右,而且比房间空调器对环境的噪声及热污染都小。评价时,可按小区有30%以上的住户采用集中式(包括户用中央)空调(采暖)系统时,得满分。本款评价方法为检查设计图纸并现场核实。7见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中的第6.4.1条的有关内容。不对邻户住宅形成二次热(冷)风污染的问题,《房间空调器安装规范》GB1790中第5.5.4条规定: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地远离邻户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相对户门窗距离不得小于下述值:(1)空调器额定制冷量不大于4.5kw的为3m;(2)空调器额定制冷量大于4.5kw的为4m。可用上述规定值作为判定依据。本款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图纸并现场核实。8目的是为了在建筑节能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的法律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维护管理方便。根据建设部《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方案》的介绍,我国居住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耗,大体为:采暖空调65%,热水供应15%,家用电气设备14%,炊事6%,为了进一步降低居住建筑能耗,应鼓励住户采用高效率的燃气热水器,高效燃气炉具及高效的家用电器设备。本款评价方法为审核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申报材料,抽检1~2%的住户,检查使用的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电炊事器具及电冰箱的产品说明书并现场核实。9~10见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有关条文;9~10款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文档,并现场核实。11根据建设部“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方案”的介绍,居住建筑终端能耗统计,其所占比例情况为:采暖空调65%,生活热水15%,电气设备及家电14%。炊事6%。根据此比例,款文中提出的228 0%可用如下指标来判断:(1)如是小区中大多数住户采用太阳能热水器提供用户大部分生活热水,或大多数住户采用地热水直接供生活热水,判定满足款文要求;(2)小区中有30%的住户采用地源热泵(包括地表水、浅层地下水、土壤、污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判定满足该款要求;(3)小区中有50%的住户采用地热水直接采暖,判定满足该款要求;(4)用户采用水源热泵热水机组或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集中供应生活热水,判定满足该款要求。本款的评价方法为根据设计文档计算和现场核实。12住宅中采用新风、排风热回收装置,具有明显的节能效果,以一个100m2的室内面积的住宅为例(层高2.6m),按节能标准规定,每小时应有260m3的新风,按热回收装置的效率60%计算,在设计工况下,每小时可节约260m3/h×60%=1872w/h,故绿色生态小区的住宅,提倡和鼓励采用热回收装置。本款评价方法为检查设计和施工文档,并现场核实。13为了减少住户开空调时间,节约能源,小区设有根据当地气象站报导的室外空气干球温度值,提示小区住户在夏季室外空气温度28℃以下和冬季室外空气温度16℃以上时,宜开窗通风,不开空调器。7空气环境7.2技术指标28 7.2.1室内外空气环境1《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列出了危害人体健康的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五类空气污染物,并对它们的活度、浓度提出了控制要求和措施。对于绿色建筑本款的规定是必须满足的。本款的评价方法为查阅检测报告。2自然通风可以提高居住者的舒适感,有助于健康。在室外气象条件良好的条件下,加强自然通风还有助于缩短空调设备的运行时间,降低空调能耗,绿色建筑应特别强调自然通风。住宅能否获取足够的自然通风与通风开口面积的大小密切相关,本款规定了住宅居住空间通风开口面积与地板最小面积比。一般情况下,当通风开口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不小于5%时,房间可以获得比较好的自然通风。由于气候和生活习惯的不同,南方更注重房间的自然通风,故本规程把通风开口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定为不小于8%。自然通风的效果不仅与开口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有关,事实上还与通风开口之间的相对位置密切相关。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通风开口的位置,尽量使之能有利于形成“穿堂风”。本款的评价方法为审核通风模拟计算报告、设计图纸和现场核实。3本条是指小区内无垃圾、固体废弃物等集中排放物,分散污染物的排放量不能超标,不能明显影响小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本款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规划设计和小区大气环境质量检测报告,一般空气质量应达到2级及以上。4见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中的第4.0.1条。检测方法是在夏季典型日,测试小区和周边地带某一代表点10:00~16:00之间的空气干球温度值,两者平均之差作为评定依据。本款评价方法为审核小区及周边地带空气干球温度测试报告。5厨房烟气的有效排放,对住房和小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有重要影响。本款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图纸和现场核实。6住宅的窗户除了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功能外,还具有从视觉上起到沟通内外的作用,良好的视野有助于居住者心情舒畅。现代城市中的住宅大都是成排成片建造,住宅之间的距离一般不会很大,因此应精心设计,尽量避免前后左右不同住户之间的居住空间的视线干扰。卫生间是住宅内部的一个空气污染源,卫生间开设外窗有利于污浊空气的排放,但是套内空间的平面布置常常又很难保证卫生间一定能靠外墙。因此,本款规定在一套住宅有多个卫生间的情况下,最多只能有1个卫生间未开设外窗。本款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图纸和现场核实。7《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28 50176对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提出了很多基本的要求,其中规定在自然通风条件下屋顶和东、西外墙内表面的温度不能过高。屋顶和外墙内表面温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室内人员的舒适,控制屋顶和外墙内表面温度不至于过高,可使住户少开空调多通风,有利于提高室内的热舒适水平,同时降低空调能耗。本款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图纸和计算书,如有参评建筑内表面温度的检测报告,也可以根据检测报告来判定,无需再提供计算书。8见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中的6.3.1条。众所周知,室外新风对人的身体健康、防范空调病、空调综合症具有重要作用。按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夏季空调、冬季采暖期间室内应有1.0次/h换气次数的新风量,这是保证居室内人居舒适环境的基本要求。目前居住建筑的设计,大多数采用的是靠门窗缝隙的渗透解决新风问题。随着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外门窗的气密性越来越高。按重庆市的气候条件和设计温度,采用《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中的附录D、E计算方法,对居室面积100m2左右的住宅,采用塑钢中空玻璃窗,气密性等级为3级,计算结果,渗透风量只有35~50m3/h,远远不能满足标准要求的1次换气次数的新风量(约为250m3/h)。为了解决新风的不足,目前大多数住户是开窗通风(有关文献报导,北京有70%的新建住宅的住户是采用开窗通风),而目前的大多数外窗都无法控制开窗通风量,开启一扇或半扇外窗导致的通风换气量,远远大于维持室内空气质量所要求的换气次数。开窗采暖,开窗空调大大增加了采暖空调动有耗。对居室1.0次/h的新风量,按重庆市夏季和冬季内空调计算参数粗略计算,夏季新风冷负荷约占住宅总冷负荷的20%~25%;冬季新见热负荷约占房间总热负荷的40%~50%。因此,通过专门设施有组织的进行通风换气,对建筑节能,对改善居室内空气质量都具有重作用。本款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文档并现场核实或实测。9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住宅(住区)》(HJ/T351)第5.4.2条。室内温度测试方法为采用温度计,均匀测试5个点温度(距地面1.5米),并取平均值(抽测1%~2%住户)。本款评价方法为查阅温度测试报告或现场测试。10本款引自原技术规程7.2.1(7)条应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燃气报警装置信号宜与单体建筑或小区的可燃气体报警安全系统联络,并应有声、光报警信号。本款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文档并现场核。1128 卧室、起居室(厅)使用蓄能、调湿或改善空气质量的功能材料有利于降低采暖空调能耗,改善室内环境。虽然目前建筑市场上还少有可以大规模使用的这类功能材料,但作为绿色建筑应该鼓励开发和使用这类功能材料。目前较为成熟的这类功能材料包括空气净化功能纳米复相涂覆材料、产生负离子功能材料、稀土激活保健抗菌材料、湿度调节材料等等。本款评价方法为查阅有关设计文件、产品检测报告和现场核实。12氟利昂制冷剂大致分为三类:即氯氟烃类,简称CFCs,如R11、R12、R502等;氢氯氟烃类,简称HCFCs,如R22、R123等;氢氟烃类,简称HFCs,如R134a,R125,R125a,R407c,R410A等。CFCs制冷剂对大气臭氧(O3)层破坏严重;HCFCs制冷剂对O3破坏较小,属过渡性物质;HFCs制冷剂对O3层无破坏作用。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哥本哈根修正案》和2007年9月《蒙特利尔议是书》缔约方大会的最新决议,对发展中国家CFCs产品2010年1月1日完全淘汰(我国从2007年7月1日起已全面停止了CFCs的生产和消费);对HCFCs产品2013年开始冻结生产量,2030年全面淘汰,HFCs制冷剂由于对大气O3层无破坏作用,未规定其使用年限。国内制冷空调设备使用R22、R123制冷剂较多,目前使用的替代物主要有HFCs制冷剂(R134a、R407c、R410A等)和碳氢化合物制冷剂(如丙烷、丁烷、二氧化碳等)。本款目的是为了鼓励采用对大气O3层无破坏作用的,一些比较成熟的制冷剂。吸收式制冷机组使用的制冷剂一般是水或氨,吸收剂是溴化锂(LiBr)或水,均对大气O3层无破坏作用。本款评价方法是审核设计文档并现场核实。8声环境8.1一般规定28 8.1.1住区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环境噪声是绿色建筑的评价重点之一。应对场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行检测,并对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噪声进行预测,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噪声状况,使之符合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中对于不同类别住宅区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如在交通干线两侧的住宅建筑,需要在临街外窗和围护结构等方面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环境噪声影响评估报告以及建成后的现场测试报告。8.1.2良好的声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安全、安宁、无环境噪声干扰,是生态小区声环境设计的必要条件,声环境包括室内、室外以及小区环境噪声的控制和处理。本条的评价方法:查阅设计图纸及完成后现场查看。8.1.3当小区公用设备如电梯、水泵、风机、空调设备等安放位置对住户有影响时,应采取相应的减振和隔音措施。本条评价方法:查阅设备定购合同及完成后的现场查看。8.1.4住宅应该给居住者提供一个安静的环境,但是在现代城市中绝大部分住宅处于比较嘈杂的外部环境中,尤其是临主要街道的住宅,交通噪声的影响比较严重,因此需要设计者在住宅的建筑围护构造上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例如尽可能使卧室和起居室远离噪声源,沿街的窗户使用隔声性能好的窗户等。本条文提出的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相当于现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中较高的水平。楼板、分户墙、外窗和户门的声学性能要求均是为满足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要求所必要的水平。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图纸和检测报告。8.2技术指标8.2.1~8.2.2生态小区的声环境设计主要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118、《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J121和《建筑隔声测量标准》GBJ75,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没有小区环境隔噪声的具体指标,参考《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3096,本章条文提出了生态小区内的环境隔声指标。9水环境9.1一般规定9.1.1~9.1.528 生态小区的水环境设计包括给排水、景观绿化、其他用水和节水四个部分,提高水环境的质量,是有效利用水资源的技术保证。本章条文主要强调生态小区水环境的安全、卫生、有效的供水,污水处理与回收利用,已成为开发新水源的重要途经之一,目的是节约用水,提高水循环利用率。要求给水系统的设计必须首先在小区内的管网布置上,符合《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及《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中有关室内给水系统的设计规定,保证给水系统的水质、水压、水量均具有有效的保障措施,并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GB5749的规定。9.2技术指标9.2.1提出采用分质供水装置,分别给居民供给生活用水和饮用水,为鼓励性指标,是在给水系统不能满足直接饮用水标准的前提下提出的指标。直接饮用水应采用独立封闭的循环管网,并应经过深度加工处理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GB17323的规定。生态小区的排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规定的“新建地区排水系统宜采用雨、污分流制”的要求。雨水应排入城市雨水管网或就近排水管道或天然水体。污水则应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当小区远离城市污水管网系统时,必须单独设立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必须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CJ18918的规定,目的是保护生态小区周围的水资源和环境,实现污水处理的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小区环境。中水(回用)系统及雨水的收集利用,都是有效利用水资源,实现小区建设中可循环率大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小区规划建设的发展方向。9.2.2分别对绿化、景观、消防、游泳池的用水及水生植物系统应无害化,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保证这些用水的水质及其对环境、生态和建筑物与居民的安全,起到良性的保护作用。9.2.3要求人们对节水的重要性和社会对节水的关注,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鼓励采用节水器具、节水技术与设备。10光环境10.1一般规定10.1.1本条评价方法为现场核实。28 10.1.2充足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有利于居住者的和一时和心理健康,同时也有利于降低人工照明能耗。用采光系数评价建筑是否获取足够的天然采光比较科学。《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明确规定了居住建筑各类房间的采光系数最低值。对于生态小区本条文的规定必须满足。本条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图纸和日照模拟计算报告。审核设计图张,正常情况下可以根据窗地面积比做出判断,复杂情况下需检查建筑上软件模拟计算结果。10.1.3在住宅建筑的能耗中,照明能耗占相当大的比例,因此,要注意照明节能。住宅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主要受设计和物业管理的控制,作为绿色生态小区的建筑必须强调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节能,因此本条文提出采用高效光源和灯具并采取节能控制措施的要求。住宅建筑的公共场所和部位有许多是有自然采光的,例如大多数的楼梯间都有外窗。在自然采光的区域为照明系统配置红光线控制或声光控制设施,可以合理控制照明系统的开关,在保证使用的前提下同时达到节能的目的。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检查有关设计文件及现场核实。10.1.4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检查设计文件。11建筑材料应用11.1一般规定11.1.128 生态住宅小区建设采用的建筑结构体系、建筑材料与制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具有耗用资源和能源少、性能优良、耐久性好、可循环利用等特点。不同类型与功能特点的建筑,采用不同的结构体系和材料,对资源、能源耗用量及其对环境的冲击存在显著差异。目前我国住宅建筑结构体系主要有砖——混凝土预制板混合结构、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和混凝土框架结构。近年来,轻钢结构等新型结构体系和材料有一定发展,但就全国范围而言,砖—混凝土预制板混合结构仍占主要地位,约占整个建筑结构体系的70%左右。目前我国的钢结构建筑所占的比重还不到5%。绿色建筑应从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出发,在保证安全、耐久的前提下,尽量选用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主要包括钢结构体系、砌体结构体系及木结构体系。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所用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黏土、石灰石等不可再生资源,对资源的消耗极大,同时会排放大量二氧化碳等污染物。钢铁、铝材的循环利用性好,而且回收处理后仍可再利用。含工业废弃物制作的建筑砌块本身自重轻,不可再生资源消耗小,同时可形成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循环利用体系。木材是一种可持续的建材,但是需要以森林的良性循环为支撑,在技术经济允许的条件下,利用从森林资源已形成良性循环的国家进口的木材是可以鼓励的。因此,因地制宜地采用轻钢结构体系、砌体结构体系和木结构体系等建筑结构体系,根据建筑结构体系和功能需要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能耗和使用能耗低、热工性能优良、耐久性好和可循环利用的相关标准建筑材料与制品,则此项条款满足要求。11.1.2生态住宅小区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遵循“3R”原则(“reduce、reuse、recycle”,即减少、重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尽可能地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实现与环境的和谐共处。材料的选择和使用遵循“3R”原则,(“reduce、reuse、recycle”,即减少、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利用),是遵循尽可能地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实现与环境的和谐共处。建筑材料理想的情况是,有很长的寿命,可以在不同的建筑中不断重复使用。“3R”原则要求建筑、施工废物和物资资源都需要达到能够重复利用,并且达到一定的回收指标,而在施工废物管理、资源再利用及可循环利用的物资中,要求可再利用的建筑材料达到一定回收指标。11.1.3生态住宅小区建设采用的建筑材料应尽可能就地取材(指距施工现场500km范围内),采用集约化生产的建筑材料、构件和部品,减少现场加工。本条款鼓励使用当地生产的建筑材料,提高就地取材制成的建筑产品所占的比例。建材本地化是减少运输过程的资源和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提高本地材料使用率还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研究显示,对环境影响进行的生命周期评估,其关键是建筑和设计中所使用材料的生产、运输、使用之间的关系。在一个普通建筑的使用期限内,在使用过程中消耗的能量和施工过程中消耗的能量,这两者之间的比例是15:1。如果对结构和设备加以优化,这一比例还可以降低到10:128 ,这主要取决于材料的选择。因此,从二氧化碳排放的角度而言,建筑在使用过程的效果,要比建筑元素在生产时的环境成本显著得多。但是为了降低建筑的能源成本(即在材料中消耗的能量),也应当对材料的质量和运输的距离加以考虑。也就是说,材料越重,运输的距离就应当越短。采用集约化生产的建筑材料、构件和部品,减少现场加工是为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提高资源、能源的使用效率而采取的集约化生产控制。11.1.4生态住宅小区建设中不得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建筑材料或产品。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GB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室内有害物质的释放规律非常复杂。本条可定量评价装饰装修过程中建筑材料对室内环境的污染程度。选用有害物质含量达标、环保效果好的建筑材料,可以防止由于选材不当造成室内空气污染。装饰装修材料主要包括石材、人造板及其制品、建筑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木制家具、壁纸、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等。装饰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是指甲醛、挥发性有机物(VOC)、苯、甲苯和二甲苯以及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及放射性核素等。装饰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以及石材和用工业废渣生产的建筑装饰材料中的放射性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绿色建筑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和建筑材料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必须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18588《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12废弃物管理与处置12.1一般规定12.1.1首先要审查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等整体规划,要求做到对28 垃圾流进行有效控制。其次是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交垃圾管理制度,并说明实施效果。垃圾管理制度包括垃圾管理运行操作手册、管理经费、人员配备及机构分工、监督机制、定期的岗位业务培训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处理系统。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垃圾管理制度与垃圾收集、运输等的整体规划和现场核实。12.1.2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中规定废物箱“一般道路设置间隔80~100m”,并要求“废物箱一般设置在道路的两旁和路口,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阻然”。本标准按《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中有关要求执行。本条的评价方法工程完工后现场查看。12.1.3垃圾容器一般设在居住单元出入口附近隐藏位置,其数量、外观色彩及标志应符合垃圾分类收集的要求。垃圾容器可分为固定和移动两种,其规格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垃圾容器应选择美观与功能兼备,并且与周围景观相协调的产品,要求坚固耐用不易倾倒。一般可采用不锈钢、木材、石材、混凝土、陶瓷制作,在管理上应有严格的保洁清洗措施,居民的生活垃圾应采用袋装化存放。本条评价方法为现场核实。12.1.4本条规定了生态小区垃圾运输方式及收集、运输作业环境保护要求。12.1.5垃圾分类与存放,应设垃圾集中清运站(间)也可为集中压缩式垃圾收集箱,保证垃圾全密闭不外露、不污染环境。本条的评价方法工程完工后现场核实。12.1.6应重视垃圾站(间)的景观美化及环境卫生问题,以提升生活环境品质。垃圾站(间)设冲洗和排水设施,存放垃圾能及时清运、不污染环境、不散发臭味。本条评价方法为现场考察和用户抽样调查。12.2技术指标12.2.1对生态小区垃圾及废弃物的收集、运输、管理与处置作业环境及方式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指标和要求,这些指标评定标准基本上可以用来验收和考核生态小区垃圾及废弃物的收集、运输、管理与处置作业环境和卫生状况。目的是保持小区环境的清洁、卫生,优化的空气质量。小区内的废弃物主要是日常的垃圾和施工后留下的建筑垃圾。包含6款技术指标,共5分。其中第1款为必备的基本指标,2~5款为验收和考核指标,6款是鼓励性条文,鼓励对生活垃圾及废弃物采取就地消化和利用。污水及生活中的有机物垃圾不出区,不仅有利于保护城市大环境的生态环境质量,而且也是使小区内部环境的规划与治理更加科学与文明,对居民素质的提高有促进作用。28 13智能化与数字化服务及管理13.1一般规定13.1.1智能化与数字化的服务及管理28 ,是实现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资源节约、安全舒适、健康卫生、科学文明居住环境的必备条件,体现了经济、科技的进步和人们对居住环境的更高要求,是信息化社会发展的必然。13.1.2该条明确了对生态小区网络化、智能化和数字化服务与管理系统的总体要求。13.1.3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服务与管理系统是在小区和小区建筑“平台”的基础上建立的,因此必须考虑与建筑设计、施工及管理的配合与协调。13.1.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对住宅建筑的智能化系统设计提出了规定;《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1部分:系统通用要求》GB/T20299.1,适用于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平台的设计与实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3部分:物业管理》GB/T20299.3,适用于建筑及居住区物业管理数字化技术应用,以及作为选择智能化系统功能与技术时的参考依据;《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4部分:控制网络通信协议应用要求》GB/T20299.4,给出了建筑及居住区控制网络的技术与设备要求。相对于《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程》CECS182中的检测要求和方法更具体,而《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2部分:检测验收》GB/T20299.2,则从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的角度给出了检测和验收的要求。13.1.5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服务与管理系统的设计方案是通过系统选用的软硬件设备产品及其集成来实现的。因此,系统选用的软硬件设备产品的质量关系到系统能否正常运行,系统的设计功能能否正常实现,人财物的安全能否得到切实保障。13.2技术指标13.2.1小区居住的安全与否是小区业主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小区的安全防范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小区公共区域的安防,二是家居的安防。该条款把生态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置与运行作为★号条款,把家居安防系统的设置与运行作为☆号条款。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包括安防管理系统、周界防护系统、电子巡查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等。安防管理系统必须使用中文图形界面,至少集成周界防护系统、电子巡查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系统集成方式为集成式或组合式。其中,电子巡查系统为在线式;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在小区出入口、重要部位或区域、主要通道、电梯轿箱等处设置摄像头;停车库(场)管理系统中临时停车使用磁卡或条码,长期停车使用感应式IC卡,并实现进出库(场)车辆的图像比对。小区安防中心必须设置为禁区,并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留有向上一级接处警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2访客对讲系统可以是对讲式或可视对讲式。紧急报警按钮每户应至少设28 固定按钮1个和遥控按钮1个。必须将燃气泄漏探测器安装在住户厨房中的适当位置。一层窗户应设置内置式防护窗或高强度防护玻璃窗。3为了能更好地实现生态小区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服务与管理,应建立小区局域网。综合布线系统的小区主干应为单模或多模光缆,光缆到楼,楼宇主干应采用多模或单模光缆,超5类或6类非屏蔽双绞线入户;网络主干带宽应为千兆以太网,百兆到楼,10/100Mb/s入户;因特网的小区以太网接入带宽至少应达到1Gb/s。若住户以其他接入方式(如xDSL,HFC等)访问因特网,每户的接入带宽应不小于512kb/s。4生态小区的物业服务系统软件应该是网络版,基于C/S或B/S。5此处的小区Web网站可以是静态网站,能单向发布物业服务、社区、电子商务等信息即可。6在暖通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给排水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急联动系统、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可再生能源共9个子系统中至少集成5个子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急联动系统、照明系统、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7节能是绿色生态小区的特色之一。因此,该条款要求生态小区至少有2处设有并运行相关节能控制设备或节能控制系统或节能控制程序。8一卡通系统应在业主身份识别、会员制管理、停车库出入、物业服务费缴费、小区消费等应用中至少应用2项。9小区统一信息平台,即小区的信息门户网站,其上应集成小区内外各种信息(物业服务、各设备系统运行状态、电子商务、业主委员会、社区工作等信息);在住宅小区内部各类用户(业主、物管人员、商业服务人员、业主委员会、社区等)之间,及与住宅小区外部相关政府部门、水电气及电话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单位之间,应实现信息的交换、共享以及各种数字化信息服务,并宜支持住宅小区与数字社区和数字城市的互联(具有相应的接口)。28本规程引用文件、标准1聂梅生等,《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9,北京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3《住宅设计规范》50096 4《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5《重庆市规划管理规定》6《重庆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7《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8《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9《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DBJ/T5010《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11《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912《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5713《建筑设施防火规范》GBJ161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15《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16《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CJ189181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5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1《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2《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223《关于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2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GB18580~1858825《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7《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8《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29《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30《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30963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32《智能化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3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634《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GB/T20299.1~4-20063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36《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2021.337《建筑外窗空气渗透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