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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用)2011年版济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50
使用说明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发布)的配套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招标。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以及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是《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以及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均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相同序号的章节。三、《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四、招标人按照《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五、《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50
六、《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招标人选择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启动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投标人成本评审程序的警戒线,以及评标价的折算因素和折算标准。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本章所附的各个附件属于示范性内容,提倡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作选择性引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或者以附件方式在“评标办法”中集中列示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七、《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和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和选择性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八、《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是示范性内容,结合本市行政区域有关规定加以修订,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外。招标人可以根据本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但必须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九、《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设计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50
十、《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也是示范性内容,但是,其第一节“一般要求”充分考虑了与第四章“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相互衔接,提倡招标人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并在其基础上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其中以空格标示的以及第二节和第三节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十一、《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2010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修订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50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50
目录第一卷8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9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1.总则192.招标文件213.投标文件224.投标235.开标246.评标247.合同授予2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9.纪律和监督2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7(房屋建筑工程)29技术标评分细则(满分100分)29商务标评分细则(满分100分)31(市政公用工程)34技术标评分细则(满分100分)34商务标评分细则(满分100分)36附件B:废标条件4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1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52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52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53附件一:合同协议书5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81、工程量清单说明(定额站核定)582、投标报价说明(定额站核定)583、其他说明63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相关表格待定)65第二卷89第六章图纸891.图纸目录902.图纸91第三卷9250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3第一节一般要求93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16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118第四卷12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21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2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6三、授权委托书127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要)128五、投标保证金129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30七、施工组织设计131八、项目管理机构140九、拟分包计划表144十、资格审查资料145十一、其他材料146第九章资格后审14750
第一卷50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结构型式、层数、檐口高度适用于房建工程)、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持进济备案证明、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4.投标报名5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报名。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持进济备案证明、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须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济南建设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6.联系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50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请你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5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1.1.4项目名称1.1.5项目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应体现以下内容:结构形式:建筑面积:檐高:层数:1.1.6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50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详见控制价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50
“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2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递交方式: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条骑缝处及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份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册,分别为:投标函,包括至的内容50
商务标,包括至的内容技术标,包括至的内容资格审查,包括至的内容标,包括至的内容每册采用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5.2开标程序(5)密封情况检查:(6)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济建市字【2009】7号文。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50
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以建设规模、结构型式和使用功能界定。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以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通告为准。……10.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元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0.3“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50
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50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50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50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根据项目招标具体情况确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0
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建议不允许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50
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商务报价(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50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执行第九章资格后审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50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读会场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招标(代理)人、唱标人、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单位或人员姓名;(4)在监督人监督下,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核验投标单位的证件,并宣布核验结果;(5)在监督人监督下,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予以签字确认;(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招标(代理)人、唱标人、见证人、监督人应对《开标记录》全部内容进行签字确认;(8)监督人致监督词;(9)在监督人监督下,由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密封入标书箱内;(10)开标会结束,投标人退场。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50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50
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附表一至八详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版)第一卷第二章“附表一至八”。50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注:如采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注:采用资格后审的详第九章资格后审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50
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拦标价,拦标价=标底价×(1+%)。□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详2.2.4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2.2.4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详评分细则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2.2.4评分细则50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标评分细则(满分100分)评审项目评分标准(100分)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80分(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6-8分、8-9分、9-10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5-6分、6-7分、7-8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6-8分、8-9分、9-10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5-6分、6-7分、7-8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4分、4-5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5-2分、2-2.5分、2.5-3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9)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0)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50
(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2)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3)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4)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5)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2、项目管理机构14分①项目部人员配备齐全、各专业技术力量雄厚(如土建、装饰、水暖、电气、工程造价等专业),评委根据配备情况分为合格、优良,分别酌情得2分、2-3分,不符合济建建字[2011]12号文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标准的不得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②项目管理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并附有相关证明,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0.5-1分、1-1.5分、1.5-2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③项目经理为国家级(专业)注册建造师得1分,其余不得分。④项目经理近年(年至今)所承建工程获得质量奖项的每项加分,最多加4分。⑤项目经理近年(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项加2分,最多加4分。(以上须出示相关证书、合同原件)中标后若项目部人员配备与进入现场人员不符,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注: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奖项以颁发时间为准。3、五大员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4、质量奖分国家级、省部级、市级三种档次,以市级为标准,每级递增50%。3、企业信誉及实力①企业近年(年至今)所承建工程获得质量奖项的每项加分,最多加3分。50
6分②企业近年(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3分。注: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奖项以颁发时间为准。3、质量奖分国家级、省部级、市级三种档次,以市级为标准,每级递增50%。商务标评分细则(满分100分)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总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范围废标。评审项目评分标准(100分)总报价、综合单价、措施费、总包服务费费率评标基准值的确定:合格报价投标人未超过7家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的合理有效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为基准值,超过7家(含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去掉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的%为基准值,投标报价超过10家(含10家时),去掉两个最高值和去掉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投标报价超过17家(含17家时),去掉三个最高值和去掉二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总报价评审25分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报价与该基准进行比较,相同得满分;每高1%(作商比较)扣1.5分,扣完为止;每低1%(作商比较)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人投标总价按工程类别Ⅰ、Ⅱ、Ⅲ类,低于控制价的88%、91%、94%的,该投标人商务标得0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比45分参加考评各清单细目合价权重的确定(为D):⑴参与考评清单细目合价的确定:投标人参加考评单项子目的合价基准值为C1。⑵参与考评总价的确定:投标人参加考评所有单项子目的合计基准值为C2。⑶清单细目合价权重的确定:D=C1/C2×100%。参加考评各清单细目满分=各清单细目合价权重D×45分。各投标企业得分:各投标企业参加考评单项子目的合价与基准值C1相比,等于基准值C1得满分,高于基准值C1时每高1%(作商比较)减该项得分满分的6%,低于基准值C1时每低1%(作商比较)减该项得分满分的2%,减完为止。措施项目费评比(总价)8分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报价与该基准进行比较,相同得满分;每高1%(作商比较)扣本项满分的6%,扣完为止;每低1%(作商比较)扣本项满分的2%,扣完为止。总包服务费率4分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得满分;报价在评标基准值范围外,每高1%(差值)扣2分,扣完为止,每低1%(差值)扣1分,扣完为止。50
清单以外项目费率竞报13分合格投标人未超过7家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的合理有效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超过7家(含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去掉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投标报价超过10家(含10家时),去掉两个最高值和去掉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投标报价超过17家(含17家时),去掉三个最高值和去掉二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措施费费率计分办法:(差值计算得分)土建报价费率与基准值相比,等于基准值的得该项满分;如土建报价费率高于基准值,则每高0.1%减0.05分(从满分减起);如土建报价费率低于基准值的,则每低0.1%减0.02分(从满分减起),累计减完为止。装饰报价费率与基准值相比,等于基准值的得该项满分;如装饰报价费率高于基准值,则每高1%减0.05分(从满分减起),如装饰报价费率低于基准值的,则每低1%减0.02分(从满分减起),累计减完为止。安装报价费率与基准值相比,等于基准值的得该项满分;如安装报价费率高于基准值,则每高1%减0.05分(从满分减起),如安装报价费率低于基准值的,则每低1%减0.02分(从满分减起),累计减完为止。1、企业管理费费率3分土建、装饰、安装,每项施工管理费费率满分为1分,共计3分。2、利润率3分土建、装饰、安装,每项利润率满分为1分,共计3分。3、措施费费率3分土建、装饰、安装,每项利润率满分为1分,共计3分。4、人工工资单价4分,各投标人按土建、安装、装饰、计日工人工费竞价,每项人工单价满分为1分,共计4分。人工单价报价与基准值相比,等于基准值的得该项满分;如人工单价报价高于基准值,则每高1元减0.06分(从满分减起),如人工单价报价低于基准值的,则每低1元减0.02分(从满分减起),累计减完为止。组价合理性5分1、评标光盘的填写符合规定,无删改、调动1.5分;随意删改、调动发现一处扣0.3分,扣完为止。2、综合单价的组成及分析符合计价规范得2分,不符合计价规范,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3、报价表格齐全规范得1.5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3分,扣完为止。注:一、评标办法1:综合评估法50
1、评标总得分Ⅰ类工程总得分=技术标得分×30%+商务标得分×70%;Ⅱ类工程总得分=技术标得分×20%+×商务标得分80%;Ⅲ类工程总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合格)。2、工程投标报价设置最低限价(Ⅰ类工程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8%,Ⅱ类工程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1%,Ⅲ类工程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4%),投标报价最低限价的,商务标得零分,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3、确定总价评标基准值(基准值)的计算公式:招标控制价×X+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00%-X)。X是招标人在评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的3%、6%、9%、12%四个数值之一。4、差率计算时,如不满1%按插入法计算。5、评委打分去一个最高分,去一个最低分。6、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的,评标光盘无法进行评审的,商务标得0分。二、评标办法2:两段评审法(适用竞争激烈,投标单位过多时)1、第一段评审:技术标评审;第二段评审:商务标评审。2、入围第二段商务标评审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有限数量制和合格制。1)有限数量制按技术标得分进行排序,每项目或标段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人入围第二阶段评审。2)合格制以技术标得分≥60分,入围第二阶段评审。3、投标人最终得分可选用两种方式确定。第一种以入围第二段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第二种以入围第二段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X+商务标得分×(100%-X)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X为技术标得分所占比重。4、工程投标报价设置最低限价(Ⅰ类工程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8%,Ⅱ类工程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1%,Ⅲ类工程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4%),投标报价最低限价的,商务标得零分,不参与评标基准值(基准值)的计算。5、确定总价评标基准值(基准值)的计算公式:招标控制价×X+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00%-X)。X是招标人在评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的3%、6%、9%、12%50
四个数值之一。6、差率计算时,如不满1%按插入法计算。7、评委打分去一个最高分,去一个最低分。8、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的,评标光盘无法进行评审的,商务标得0分。(市政公用工程)技术标评分细则(满分100分)评审项目评分标准(100分)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80分(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6-8分、8-9分、9-10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5-6分、6-7分、7-8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6-8分、8-9分、9-10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5-6分、6-7分、7-8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4分、4-5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5-2分、2-2.5分、2.5-3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9)50
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0)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2)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3)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4)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5)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2-3分、3-3.5分、3.5-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2、项目管理机构14分①项目部人员配备齐全、各专业技术力量雄厚(如道路、桥梁、管网、工程造价等专业),评委根据配备情况分为合格、优良,分别酌情得2分、2-3分,不符合济建建字[2011]12号文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标准的不得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②项目管理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并附有相关证明,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0.5-1分、1-1.5分、1.5-2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③项目经理为国家级(专业)注册建造师得1分,其余不得分。④项目经理近年(年至今)所承建工程获得质量奖项的每项加分,最多加4分。⑤项目经理近年(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项加2分,最多加4分。50
(以上须出示相关证书、合同原件)中标后若项目部人员配备与进入现场人员不符,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注: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奖项以颁发时间为准。3、五大员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4、质量奖分国家级、省部级、市级三种档次,以市级为标准,每级递增50%。3、企业信誉及实力6分①企业近年(年至今)所承建工程获得质量奖项的每项加分,最多加3分。②企业近年(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3分。注: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奖项以颁发时间为准。3、质量奖分国家级、省部级、市级三种档次,以市级为标准,每级递增50%。商务标评分细则(满分100分)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范围的废标。序号类别得分标准1总报价、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值的确定合格报价投标人未超过7家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的合理有效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为基准值,超过7家(含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去掉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的%为基准值,投标报价超过10家(含10家时),去掉两个最高值和去掉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投标报价超过17家(含17家时),去掉三个最高值和去掉二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基准值确定时算术平均值下浮率不低于3%。2总报价30分以总价评标基准值为基础,报价与该基准值进行比较,相同得满分;每高1%(作商比较)扣1.5分,扣完为止;每低1%(作商比较)扣0.5分,扣完为止。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50分参加考评各清单细目合价权重的确定(为D):⑴参与考评清单细目合价的确定:投标人参加考评单项子目的合价基准值为C1。50
⑵参与考评总价的确定:投标人参加考评所有单项子目的合计基准值C2。⑶清单细目合价权重的确定:D=C1/C2×100%。参加考评各清单细目满分值=各清单细目合价权重D×50分。各投标企业得分:各投标企业参加考评单项子目合价与C1相比,等于C1得该项的满分,再每高1%减该项得分满分的6%,再每低1%减该项得分满分的2%,减完为止。4措施项目费5分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报价与该基准进行比较,相同得满分;每高1%(作商比较)扣本项满分的6%,扣完为止;每低1%(作商比较)扣本项满分的2%,扣完为止。7清单外项目竞报10分(根据项目情况可适当调整)基准值的确定:合格投标人未超过7家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的合理有效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超过7家(含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去掉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投标报价超过10家(含10家时),去掉两个最高值和去掉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投标报价超过17家(含17家时),去掉三个最高值和去掉二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1、企业管理费费率满分3分,各投标人按道路、排水、电缆沟槽、其他工程分项竞报,每单项满分为0.75分。投标报价费率等于基准值得满分,报价费率每高出基准值费率1%(差值)减0.15分,每低于基准值费率1%(差值)减0.05分,减完为止。2、利润率满分3分,各投标人按电缆沟槽、其他工程分项竞报,每单项满分为0.75分。投标报价费率等于基准值得满分,报价费率每高出基准值费率1%(差值)减0.15分,每低于基准值费率1%(差值)减0.05分,减完为止。3、措施费费率满分3分,各投标单位按道路、排水、电缆沟槽、其他工程分项竞价,每单项满分为0.75分。投标报价费率等于基准值得满分,报价费率每高出基准值费率1%(差值)减0.15分,每低于基准值费率1%(差值)减0.05分,减完为止。4、人工工资单价满分1分,人工单价报价与基准值相比,等于基准值的得该项满分;如人工单价报价高于基准值,则每高1元减0.06分(从满分减起),如人工单价报价低于基准值的,则每低1元减0.02分(从满分减起),累计减完为止。8组价合理性5分1、评标光盘的填写符合规定,无删改、调动1.5分;随意删改、调动发现一处扣0.3分,最多扣1.5。2、综合单价的组成及分析符合计价规范得2分,不符合计价规范,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50
3、报价表格齐全规范得1.5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3分,扣完为止。合计100分2+3+4+5+6+7+8注:一、评标办法1:综合评估法1、评标总得分Ⅰ类工程总得分=技术标得分×30%+商务标得分×70%;Ⅱ类工程总得分=技术标得分×20%+×商务标得分80%;Ⅲ类工程总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合格)。2、差率计算时,如不满1%按插入法计算。3、评委打分去一个最高分,去一个最低分。4、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的,评标光盘无法进行评审的,商务标得0分。二、评标办法2:两段评审法(适用竞争激烈,投标单位过多时)1、第一段评审:技术标评审;第二段评审:商务标评审。2、入围第二段商务标评审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有限数量制和合格制。1)有限数量制按技术标得分进行排序,每项目或标段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人入围第二阶段评审。2)合格制以技术标得分≥60分,入围第二阶段评审。3、投标人最终得分可选用两种方式确定。第一种以入围第二段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第二种以入围第二段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X+商务标得分×(100%-X)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X为技术标得分所占比重。4、差率计算时,如不满1%按插入法计算。5、评委打分去一个最高分,去一个最低分。6、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的,评标光盘无法进行评审的,商务标得0分。50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详附件B:废标条件50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2.2.4评分细则评审的得分。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50
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A-1。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5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5.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50
A2.5.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使用附表A-2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使用附表A-3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A3.2.1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其中:(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其中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使用附表A-4记录评审结果。A3.3.250
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情形)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50
(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4)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5)汇总评分结果。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A4.2.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5记录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结果,施工组织设计的得分记录为A。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A4.3.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6记录对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分结果,项目管理机构的得分记录为B。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A4.4.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使用附表A-7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C。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按投标总报价中的分项报价分别进行评分)A4.4.1投标报价按分项投标报价分别进行评审和评分:A4.4.250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分别计算各个分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分别计算各个分项投标报价与对应的分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之间的偏差率。A4.4.4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分项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分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汇总各个分项投标报价的得分,使用附表A-7记录对各个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C。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其他因素(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8记录对其他因素的评分结果,其他因素的得分记录为D。A4.6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4.7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8汇总评分结果A4.8.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附表A-9的格式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8.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附表A-10的格式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50
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A5.2.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50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评标委员会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则评标委员会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提前到初步评审之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封存后再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完成后再公开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4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50
A7.补充条款……附件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详下:B1.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B1.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B1.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B1.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B1.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B1.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B1.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B1.2.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B1.2.9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B1.2.10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个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B1.2.11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50
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B1.6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B1.7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B1.8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B1.9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6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注:A-1至A-10评标表格详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版)第一卷第三章“A-1至A-10表格”。5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86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86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86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编号: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发包人为建设(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6
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合同形式。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预付款:元;进度款: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暂列金额:元(其中计日工金额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七、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86
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约地点:86
其他合同附件格式直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三节“附件二至附件八”。86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定额站核定)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以下简称“计价规范”)、200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情况等编制(不含现场施工方案部分,清单已含内容除外)。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说明(定额站核定)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3)200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4)86
企业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参考)(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清单中所列措施项目;(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济南市现行有关规定)。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综合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综合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的风险。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综合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综合单价或价格之中。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费用。(中标的综合单价在合同期内不得调整,法律法规政策除外)。2.6.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2.6.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2.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86
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2.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2.6.6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得增加或减少,不得变更项目名称和序列。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则报价可能扣分,严重者甚至导致计价清单作废。扣分仅限于商务标报价得分,而且扣分不受权重影响,应在最终得分中扣除。2.7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7.1参照“措施项目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计价方法)”,选用相应定额或计价办法。参照本办法规定的费用组成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费用信息自主计算确定相应单价、费率。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2.7.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7.3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不得细化或增减。2.7.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2.7.5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2.8.186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但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而是由招标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暂列金额由招标人估算(按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10%计),投标人不得调整并计入投标总价中。2.8.2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须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材料暂估单价为招标人对拟自行采购及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进行的估算,投标人不得调整材料暂估单价并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在材料暂估单价表备注栏中应明确哪些材料由招标人采购。材料暂估价执行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格。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招标人对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的专业工程的估算。投标人不得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并计入投标总价中。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的备注栏中应明确哪些由招标人分包,便于投标人计取总承包服务费。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8.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2.8.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招标控制价编制专业工程总包服务费费率按3-5%,材料按1%计取。2.9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规费取费标准规费名称房屋建筑工程费率(%)市政工程费率(%)工程排污费0.260.26住房公积金0.20.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0.150.1586
安全施工费2.01.0社会保障费2.6(房建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该项费用不计入总报价,仅计取税金)2.6合计2.614.212.10价格分析表:2.10.1价格分析表是招标人或评标人确定投标人报价是否合理的参考用表,投标人应按表中规定内容认真填写。2.10.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执行济建标[2009]9号文“附件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A、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相应内容填写。B、工程名称为清单项目所含工程内容的工程名称。C、工程量为清单项目一个计量单位工程量所含某项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D、各项费用为某工程内容一个计量单位的费用乘以相应工程量。E、分析后所得的合价,应与报价时的相应综合单价一致。F、每项清单综合单价后必须分析组成明细,即定额组成,具体表格使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10.3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11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2.12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2.13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2.14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2.15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16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2.16.186
人工单价必须符合济建标字【2010】7号文件规定;材料价格调整执行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济建标字[2008]6号文件规定;预拌砂浆质量管理执行关于印发《济南市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济建质安监字[2009]9号文件)规定;工程价款结算执行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文件)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费执行济标定字[2009]6号文件;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范》的规定。如果投标人不执行以上规定,随意竞报上述费用,经评标专家认定后该商务报价部分不得分。2.16.2清单外所报费率应与综合单价组成费率一致,如不一致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考虑。3、其他说明3.1词语和定义3.1.1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3.1.2总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3.1.3单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3.1.4子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3.1.5子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3.1.6规费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3.1.7税金86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3.1.8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3.1.9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3.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3.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3.4其他补充说明86
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相关表格待定)4.1工程量清单封面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招标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186
4.2招标控制价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造价招标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286
4.3投标总价表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1(小写):(大写):投标总价2=投标总价1—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中甲方分包部分(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386
4.4总说明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0186
4.5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表-0286
4.6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表-0386
4.7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1.11.21.31.41.52措施项目—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其他项目—3.1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3.2专业工程暂估价—3.3计日工—3.4总承包服务费—4规费—5税金—报标报价合计=1+2+3+4+5—表-0486
4.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本页小计合计注: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表-0586
4.9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组成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计费基础管理费和利润表-0686
4.10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子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2夜间施工费3二次搬运费4冬雨季施工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6施工排水、降水7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9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10合计注:1.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2.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计算基础”可为“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表-0786
4.11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本页小计合计注: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表-0886
4.12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组成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计费基础管理费和利润 表-0986
4.13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子目名称计算基础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项明细详见表4.10-12暂估价2.1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详见表4.10-2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4.10-3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4.10-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4.10-5合计—注: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086
4.13-1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子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列金额(元)备注合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不包括计日工。暂列金额项目部分如不能详列明细,也可只列暂列金额项目总金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0-186
4.13-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暂估单价(元)备注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拟用在哪些清单子目中,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重要设备、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约定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同时注明;2、投标人应注意,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中不包括投标人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组成相应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时,应避免重复计取;3、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表-10-286
4.1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2.备注栏中应当对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是否采用分包做出说明,采用分包方式的应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招标方式选择分包人。表-10-386
4.13-4计日工表计日工表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编号子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价一人工1234人工小计二材料1234材料小计上述材料表中未列出的材料设备,投标人计取的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在内的固定百分比:%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总计注:1.此表暂定项目、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2.投标时,子目和数量按招标人提供数据计算,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0-486
4.13-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合计表-10-586
4.14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规费1.1工程排污费1.2社会保障费1.3住房公积金1.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1.5安全施工费………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注:规费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计算基础”可为“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表-1186
4.15材料汇总表材料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市场价格定额价工程造价信息价市场询价1234567891011121314表-12材料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2386
4567891011121314表-134.16人机汇总表人机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编号材料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86
表-1486
4.17费率报价表费率报价表工程名称:序号费用名称取费基数报价费率(%)A12B34C56D78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装饰和装修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机电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注:本报价表中的费率应与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费率一致。4.18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151
工程名称:序号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单位单价数量品牌/厂家规格型号备注注:本表中所列材料设备应仅限于承包人自行采购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本表格可以按照同样的格式扩展。151
第二卷第六章图纸151
1.图纸目录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151
2.图纸151
第三卷151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注:该部分内容部分采用了规范、标准和规程,是否可与第三节合并,采用规范、标准和规程的目录号)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l.1.1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1.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1.2.1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本章附件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1.2.2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1.2.3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1.2.4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1.3地质及水文资料1.3.1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151
。1.4资料和信息的使用1.4.1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2.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2.1.2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2.1.2.1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专业工程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4.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2.1.2.2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4.11—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2.1.2.3上述暂估价项目与本节第2.1.1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2.1.3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2.1.3.1承包范围内以暂列金额(包括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项目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4.1l—l“暂列金额明细表”(不包括计日工)和表4.1l一4“计日工表”,其中计日工金额为承包人在其投标报价中按表4.11—4“计日工表”所列计日工子目、数量和相应规定填报的金额。2.1.3.2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每笔暂列金额所对应的子目,包括计日工,均只是可能发生的子目。承包人应当充分认识到,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列暂列金额可能不发生,也可能部分发生。即便发生,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发出的使用暂列金额的指示也不限于只能用于表中所列子目。2.1.3.3暂列金额是否实际发生、其再分和合并等均不应成为承包人要求任何追加费用和(或)延长工期的理由。151
2.1.3.4关于暂列金额的其他说明:。2.2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2.1由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属于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如下:。2.2.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合同附件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2.3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工作界面2.3.1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以及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商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2.4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2.4.1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及其详细要求如下:。3.工期要求3.1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3.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3.2.1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3.2.2如果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151
3.2.3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所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本节上述2.1.2项规定的暂估价项目和上述2.1.3项规定的实际可能发生的暂列金额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4.质量要求4.1质量标准4.1.1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4.2特殊质量要求4.2.1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5.适用规范和标准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5.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名录见本章第三节。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监理人予以澄清,除监理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5.1.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5.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5.2.1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本章第二节。5.2.2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节的组成内容。6.安全文明施工6.1安全防护6.1.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6.1.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51
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1)设立在现场入口显著位置的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的图板;(2)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3)洞口和临边位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等;(4)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5)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6)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7)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24小时36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8)足够数量的和合格的手提灭火器;(9)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10)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11)其他:。6.1.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6.1.4承包人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承包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1.5承包人应遵照有关法规要求,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进场施工人员,做好进场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只有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场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在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承包人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6.1.6151
承包人应为其进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承包人还应为施工场地(现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一切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及警告等,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6.1.7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危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一切必需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标准道路标志、报警标志、危险标志、控制标志、安全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等,并配备必要的照明、防护和看守。承包人应当按监理人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警示和标志。6.1.8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现场)内由其提供并安装的所有提升架、外用电梯和塔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进行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等;所有的机械设备应设置安全操作防护罩,并在醒目位置张挂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6.1.9承包人应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监理人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立即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现行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6.1.10所有机械和工器具应定期保养、校核和维护,以保证它们处于良好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保养、校核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并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配件,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间断地进行。6.1.11在永久工程和施工边坡、建筑物基坑、地下洞室等的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其施工安全的需要和(或)监理人指示,安装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仪器,及时进行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并定期将安全监测成果提交监理人,以防止引起任何沉降、变形或其他影响正常施工进度的损害。6.1.12承包人应对任何施工中的永久工程进行必要的支撑或临时加固。除非承包人已获得监理人书面许可并按要求进行了必要的加固或支撑,不允许承包人在任何已完成的永久性结构上堆放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的任何材料、物品或设备。在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均应对其任何上述超载行为引起的后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6.1.13承包人应成立应急救援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制定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报送监理人。应急救援预案应能随时组织应救专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6.1.14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爆破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危险性施工方法时,承包人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经监理人批准后,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有关主管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关许可。承包人应严格依照上述规定使用、储藏、管理爆破物品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并负责由于这类物品的使用可能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赔偿。任何情况下,承包人不得在已完永久性工程中和空心砌体中使用爆破方法。6.1.1515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等达到一定规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深基坑、地下暗挖和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6.1.16承包人应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5款的约定处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承包人必须立即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书面报告,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6.1.17承包人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6.1.18安全防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2临时消防6.2.1承包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6.2.2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并维持畅通的消防通道、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和紧随工作面的临时疏散楼梯或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立和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能够随时投入正常使用的状态,并设立明显标志。承包人的临时消防系统和配置应分别经过监理人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审批和验收;承包人还应自费获得消防管理部门的临时消防证书。所有的临时消防设施属于承包人所有,至工程实际竣工时且永久性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6.2.3承包人应当成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临时消防组或消防队,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培训,组织消防演练,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组织有效的自救,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6.2.4施工场地(现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和安全地存放,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施工场地(现场)储有或正在使用易燃、易爆或可燃材料时或有明火施工的工序,应当实行严格的“用火证”管理制度。6.2.5临时消防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151
。6.3临时供电6.3.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及其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当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3.2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包括为工程楼层或者各区域,提供、设立和维护必要的临时电力供应系统,并保证电力供应系统始终处于满足供电管理部门要求和正常施工生产所要求的状态,并在工程实际竣工和相应永久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6.3.3临时供电系统的电缆、电线、配电箱、控制柜、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等材料设备均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和两极漏电保护供电,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按规定设立零线和接地线。电缆和电线的铺设要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要求,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严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各种配电设备均设有防止漏电和防雨防水设施。6.3.4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地下工程照明系统的电压不得高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24V。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6.3.5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6.3.6临时用电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4劳动保护6.4.1承包人应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劳动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中关于工人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必须的休息时间,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6.4.2151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承包人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防寒、防雨、防尘、绝缘保护、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等。6.4.3承包人应为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和维护任何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宿舍、围栏、供水(饮用及其他目的用水)、供电、卫生设备、食堂及炊具、防火及灭火设备、供热、家具及其他正常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所需的必需品,并应考虑宗教和民族习惯。6.4.4承包人应为现场工人提供符合政府卫生规定的生活条件并获得必要的许可,保证工人的健康和防止任何传染病,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承包人应聘请专业的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它害虫,以防对施工人员、现场和永久工程造成任何危害。6.4.5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专门的临时医疗站,配备足够的设施、药物和称职的医务人员,承包人还应准备急救担架,用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对受伤人员的急救。6.4.6劳动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5脚手架6.5.1承包人应搭设并维护一切必要的临时脚手架、挑平台并配以脚手板、安全网、护身栏杆、门架、马道、坡道、爬梯等等。脚手架和挑平台的搭设应满足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新搭设的脚手架投入使用前,承包人必须组织安全检查和验收,并对使用脚手架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6.5.2所有脚手架,尤其是大型、复杂、高耸和非常规脚手架,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经过安全验算,脚手架安全验算结果必须报送监理人核查后方可实施。6.5.3搭设爬架、挂架、超高脚手架等特种或新型脚手架时,承包人应确保此类脚手架的安全性和保证此类脚手架已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允许使用的批准,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6.5.4承包人应当加强脚手架的日常安全巡查,及时对其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脚手架使用安全。雨、雪、雾、霜和大风等天气后,承包人必须对脚手架进行安全巡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6.5.5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监理人、专业分包人、独立承包人(如果有)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免费使用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任何已有脚手架,并就其安全使用做必要交底说明。承包人在拆除任何脚手架前,应书面请示监理人他将要拆除的脚手架是否为发包人、监理人、专业分包人、独立承包人(如果有)和政府有关机构所需,只有在获得监理人书面批准后,承包人才能拆除相关脚手架,否则承包人应自费重新搭设。6.5.6脚手架的其他要求如下:151
。6.6施工安全措施计划6.6.1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地方有关的法规等,按照合同条款第9.2.1项的约定,编制一份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6.6.2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其安全管理方针、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当反映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条款约定的以及本条上述约定的承包人安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3)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措施;(4)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及管理措施;(5)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7)危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8)安全设施、设备、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9)其他:。施工安全措施的项目和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及其附录H、I、J的规定,即应采取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施工安全措施,以及修建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安全技术开发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和技术资料,并对现场的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做好相应的安全宣传教育。6.6.3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第9.2.1项约定的期限内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6.7文明施工6.7.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6.7.2承包人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1)承包人的施工场地(现场)必须干净整治、做到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材料堆放整齐;151
(2)施工场地(现场)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定时洒水,做好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3)严格遵守“工完、料尽、场地净”的原则,不留垃圾、不留剩余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各种设备运转正常;(4)承包人修建的施工临时设施应符合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规划要求,并应满足本节规定的各项安全要求;(5)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置各级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牌等文明施工警示牌;(6)材料进入现场应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不得影响现场施工和堵塞施工、消防通道。材料堆放场地应有专职的管理人员;(7)施工和安装用的各种扣件、紧固件、绳索具、小型配件、镙钉等应在专设的仓库内装箱放置;(8)现场风、水管及照明电线的布置应安全、合理、规范、有序,做到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架设和造成隐患或影响施工。6.7.3承包人应为其雇佣的施工工人建立并维护相应的生活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和文化活动室等,其标准应满足政府有关机构的生活标准和卫生标准等的要求。6.7.4承包人应为任何已完成的、正在施工的和将要进行的任何永久和临时工程、材料、物品、设备、以及因永久工程施工而暴露的任何毗邻财产提供必要的覆盖和保护措施,以避免恶劣天气影响工程施工和造成损失。保护措施包括必要的冬季供暖、雨季用阻燃防水油布覆盖、额外的临时仓库等等。因承包人措施不得力或不到位而给工程带来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承包人自己负责。6.7.5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始终避免现场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当存放并处置施工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和设施。6.7.6承包人应为现场的工人和其他所有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厕所应贴有磁砖并带手动或自动冲刷设备和洗手盆;承包人负责支付与该厕所相关的所有费用,并在工程竣工时,从现场拆除。承包人应在工作区域设立必要的临时厕所,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看护和定时清理,以确保现场免于随地大小便的污染。6.7.7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固定的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必要的垃圾箱;所有垃圾必须在当天清除出现场,并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6.7.8承包人应对离场垃圾和所有车辆进行防遗洒和防污染公共道路的处理。承包人在运输任何材料的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遗洒和污染公共道路;一旦出现上述遗洒或污染现象,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扫,并承担所有费用。承包人在混凝土浇注、材料运输、材料装卸、现场清理等工作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影响公共交通。6.7.9151
承包人应当制订成品保护措施计划,并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包括对已完成的所有分包人和独立承包人(如果有)的工程或工作的保护,防止已完工作遭受任何损坏或破坏。成品保护措施应当合理安排工序,并包括工作面移交制度和责任赔偿制度。成品保护措施计划最迟应当在任何专业分包人或独立承包人进场施工前不少于28天报监理人审批。6.7.10文明施工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8环境保护6.8.1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4.1.6项和第9.4款的约定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6.8.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承包人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以及本合同约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6.8.3承包人制订施工方案和组织措施时应当同步考虑环境和资源保护,包括水土资源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等因素。6.8.4承包人应当做好施工场地(现场)范围内各项工程的开挖支护、截水、降水、灌浆、衬砌、挡护结构及排水等工程防护措施。施工场地(现场)内所有边坡应当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和保持措施。承包人采用的降水方案应当充分考虑对地下水的保护和合理使用,如果国家和(或)地方人民政府有特别规定的,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承包人还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保持施工场地(现场)始终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防止降雨径流对施工场地(现场)的冲刷。6.8.5承包人应当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材料都是绿色环保产品,列入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名录的,还应当是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承包人不得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承包人应在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6.8.6承包人应为防止进出场的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公共道路等行为制定并落实必要的措施,这类措施应至少包括在现场出入口设立冲刷池、对现场道路做硬化处理和采用密闭车厢或者对车厢进行必要的覆盖等等。6.8.7151
承包人应当保证施工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承包人还应建设、运行和维护施工生产和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包括排污口接入),建立符合排放标准的临时沉淀池和化粪池等,不得将未处理的污水直接或间接排放或造成地表水体、地下水体或生产和生活供水系统的污染。6.8.8承包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相应的过滤、分离、分解或沉淀等处理系统,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承包人施工工序、工作时间安排和施工设备的配置应当充分考虑降低噪声和照明等对施工场地(现场)周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并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6.8.9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9施工环保措施计划6.9.1通用合同条款第9.4.2项约定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环保方针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及方法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承包人生活区(如果有)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2)施工生产废水处理措施;(3)施工扬尘和废气的处理措施;(4)施工噪声和光污染控制措施;(5)节能减排措施;(6)不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措施;(7)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8)人群健康保护和卫生防疫措施;(9)防止误用有害材料的保证措施;(10)施工边坡工程的水土流失保护措施;(11)道路污染防治措施;(12)完工后场地清理及其植被(如果有)恢复的规划和措施;(13)其他:。6.9.2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第9.4款约定的期限内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7.治安保卫7.1151
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失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7.2承包人的保安人员应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保安人员,承包人可以雇佣专业保安公司负责现场保安和保卫;保安保卫制度除规范现场出入大门控制外,还应规定定时和不定时的施工场地(现场)周边和全现场的保安巡逻。7.3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施工场地(现场)出入制度并报监理人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进出现场应有出入证,出入证须以经过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印制。7.4承包人应确保任何未经监理人同意的参观人员进入现场;承包人应准备足够数量的专门用于参观人员的安全帽并带明显标志,承包人同时应准备一个参观人员登记簿用于记录所有参观现场人员的姓名、参观目的和参观时间等内容;承包人应确保每个参观现场的人员了解和遵守现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佩带安全帽,确保所有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7.5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和维护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容管理部门规定的临时围墙和其他安全维护,并在工程进度需要时,进行必要的改造。围墙和大门的表面维护应考虑定期的修补和重新刷漆,并应保证所有的乱涂乱画或招贴广告随时被清理。临时围墙和出入大门考虑必要的照明,照明系统要满足现场安全保卫和美观的要求。7.6承包人应当保证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项仅用于本合同目的,及时和足额地向所雇佣的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并制定严格的工人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确保所有分包人及时支付所雇佣工人的工资,有效防止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发生,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拖欠工人工资而可能遭受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7.7施工场地(现场)治安管理计划的要求:。7.8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7.9治安保卫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8.1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8.2151
承包人应当制订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并在本工程开工前至少提前7天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后的3天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保护方案,并保证在任何可能影响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或周边建筑物的施工作业开始前,相应的临时保护设施能够落实到位。8.3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8.4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的其他要求如下。9.样品和材料代换9.1样品9.1.1本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样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9.1.2对于本款第9.1.1项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5.1.2项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样品并附上任何必要的说明书、生产(制造)许可证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证书、出厂检测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同时注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以供检验和审批。样品送达的地点和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符合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报送任何样品时应按监理人同意的格式填写并递交样品报送单。监理人应及时签收样品。9.1.3合同条款第15.8.2项约定的依法不需要招标的、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所附资料除本款第9.1.2项约定的内容外,还应附上价格资料,每一类材料设备,至少应准备符合合同要求的三个产品,价格分高、中、低三档,以便监理人和发包人选择和批准。9.1.4151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7天内转呈发包人并附上监理人的书面审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通过监理人转交的样品以及监理人的审批意见后7天内就此样品给出书面批复。监理人应在收到样品后21天内通知承包人他相关样品所做出的决定或指示(同时抄送一份给发包人)。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书面批复和指示相应地进行下一步工作。如果监理人未能在承包人报送样品后21天内给出书面批复,承包人应就此通知监理人,要求尽快批复。如果发包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后7天内仍未对样品进行批复,则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批准。9.1.5得到批准后的样品由监理人负责存放。但承包人应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环境条件。9.1.6提供样品和提供存放样品场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2材料代换9.2.1如果任何后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等禁止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按本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工程或修补缺陷。监理人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承包人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减免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9.2.2如果使用替代品,承包人应至少在被替代品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用于永久工程前56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并随此通知提交下列文件:(1)拟被替代的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任何详细资料;(2)拟采用的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详细资料;(3)替代品使用的工程部位;(4)采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说明;(5)替代品与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后可能对工程产生的任何影响;(6)价格上的差异;(7)监理人为做出适当的决定而随时要求承包人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件。监理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及上述文件后,应在28天内向承包人给出书面指示。如果28天内监理人未给出书面指示,应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批准使用上述替代品,承包人可以据此使用替代品。9.2.3任何情况下,替代品都应遵守本合同中对相关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要求。9.2.4如果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使用了替代品,监理人应与承包人适当协商之后并在合理的期限内确定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之间的价值差值,并决定:(1)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高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高出部分的价值追加到合同价格中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2)(2)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低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节余部分的价值从合同价格中扣除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151
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10.1本工程需要进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10.2上述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进口、报关、清关、商检、境内运输(包括保险)、保管的责任以及费用承担方式划分如下:。11.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11.1进度报告11.1.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指定的代表呈递一份每日的日进度报表、每周的周进度报表和每月的月进度报表。除非监理人同意,日进度报表应在次日上午九点前递交,周进度报表应在次周的周一上午九时前递交,月进度报表应随合同条款第17.3.2项约定的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并递交。11.1.2日和周进度报表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每日在现场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数量、各工种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数量、后勤人员数量、参观现场的人员数量,包括分包人人员数量;还应包括所使用的各种主要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型号、数量和台班,工作的区段,以及工程进度情况、天气情况记录、停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等特别事项说明;此外,应附上每日进场材料、物品或设备的分类汇总表、用于次日或次周的工程进度计划等。11.1.3月进度报表应当反映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三个月劳动力的数量)、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进度计划调整及其说明、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纪录、质量状况评价、安全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如果有)、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情况。11.1.4月进度报告还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形象进度的定点摄影照片。照片应当在经监理人批准的不同位置定期拍摄,每张照片都应标上相应的拍摄日期和简要文字说明,且应用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标准或格式装裱后呈交。11.1.5各个进度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经过监理人的审批。进度报表应如实填写,由承包人授权代表签名,并报监理人的指定代表签名确认后再行分发。151
11.1.6如果监理人认为必要,进度报告和进度照片应同时以存储在磁盘或光盘中的数据文件的形式递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数据文件采用的应用软件及其版本应经过监理人的审批。11.1.7有关进度报告的其他要求:。11.2进度例会11.2.1监理人将主持召开有发包人、承包人、独立承包人和主要分包人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出席的每周一次的进度例会。必要时,监理人可随时召集所有上述各方或其中部分单位参加的会议。承包人应保证能代表其当场作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11.2.2进度例会的内容将涉及合同管理、进度协调和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由监理人准备的会议议题将随会议通知在会议召开前至少24小时发给各参会方。11.2.3监理人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议结束时由与会各方签字确认。监理人应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纪要,并在相应会议后24小时内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方。会议纪要应当如实反映会议记录的内容,包括任何决定、存在的问题、责任方、有关工作的时间目标等等。各方在收到会议纪要后24小时内给予签字确认,如有任何异议,应将有关异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与有异议一方或各方共同核对会议记录,有异议的一方或者各方对与会议记录内容一致的会议纪要必须给予签字确认,否则监理人可以用会议记录作为会议纪要。经参会各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纪要对各方有合同约束力。11.2.4有关进度例会的其他要求:。12.试验和检验12.1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和通用合同条款第14条的约定,对用于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工程设备等进行试验和检验。12.2本工程需要承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监理人可以根据工程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其他现场材料和工艺的试验和检验。12.3本工程需要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151
。12.4本条上述约定需要进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在经过检验并获得监理人批准以前,不得用于任何永久工程。12.5承包人应为任何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检查、检测和检验提供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设备和仪器以及必要的协助。监理人及其任何授权人员应能够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及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准备材料和(或)工程设备的车间和场所进行任何必要的检查。无论这些车间和场所是否属于承包人,承包人都应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其取得相应的权力和(或)许可。12.6如果检查、检测、检验或试验的结果表明,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监理人和发包人可拒收此类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同时说明理由。承包人应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约定。若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对此类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重新进行检验,则此类检验应按相同条款和条件重新进行。如果此类拒收和重新检验致使发包人产生了额外费用,则此类费用应由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或从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12.7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监督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12.8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检验的费用。13.计日工13.1通用合同条款第15.7款约定的计日工,一般适用于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设立相应子目或者即便有相应子目但因工作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适用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计日工在发包人认为必要时,由监理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7.1项约定通知承包人实施。13.2在工程实际开工后14天内,承包人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7.2项约定的计日工报表内容,准备一份计日工日报表的格式,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后7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13.3按计日工实施相关变更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按经监理人批准的计日工日报表格式,每天提交计日工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相关报表和凭证后24小时内给予批复。13.4151
计日工劳务按工日(8小时)计量,单次4小时以内按0.5个工日,单次4小时至8小时按1个工日,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实施计日工的劳务人员仅应包括直接从事计日工工作的工人和班组长(如果有),不应包括工长及其以上管理人员。13.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日工材料表中未列出的材料,实际发生于计日工时,其价格按照经监理人事先审批的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和有关材料采购的发票票面价格(运到现场价)中的较低者结算,另计一个在计日工材料表中填写的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利润在内的一个固定百分比,规费和税金另计。13.6施工机械按台班计量(8小时),单次4小时以内按0.5个台班,单次4小时至8小时按1个台班,操作人员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计日工如果需要使用场外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和进出场费用按市场平均价格,由承包人事后报监理人审批。13.7关于计日工的其他约定:。14.计量与支付14.1付款申请单14.1.1在工程实际开工后14天内,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17条的约定,准备一份已完工程量报表、进度付款申请单和计量文件的格式等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格式后7天内给予批复或者提出修改意见。14.1.2根据合同条款第17.1款和第17.3款,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对当期完成的各项工程量进行计量和计价,并按照第17.3.2项的约定,对当期应增加和扣减的各类款项进行梳理和汇总,按经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内容准备并向监理人递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将进度付款申请单连同已完工程量报表、有关计量资料以及能够证明其进度付款申请单中所索要款项符合合同约定的各个支持性文件同时报送监理人审批。14.1.3竣工付款申诅单的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7.5.1(1)目的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当附上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7.1.4(5)目确定的结算工程量和最近一欠进度付款和竣工付款之间完成的各子目的工程量计量文件。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就是相应的竣工结算工程量,但是,变更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和计价。14.1.4竣工结算总价(合同价格)应当按以下内容梳理:(1)签约合同价;(2)应当扣减的项目;1)所有暂列金额;2)所有暂估价;151
3)根据合同条款第15条应扣减的变更金额;4)根据合同条款第16条应扣减的价格调整(下调部分);5)根据合同条款第23.4款应扣减的发包人索赔金额;6)甩项工程的合同价值(如果有);7)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应扣减的其他金额。(3)应当增加的项目;1)实际发生的暂列金额(包括计日工);2)实际发生的暂估价;3)根据合同条款第15条应增加的变更金额;4)根据合同条款第16条应增加的价格调整(上调部分);5)根据合同条款第23.2款应增加的承包人索赔金额;6)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当得到的其他金额。(4)规费和税金差额部分。14.1.5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应付金额应当按下列内容梳理:(1)按合同约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2)应当扣除的金额:1)按通用合同条款17.4.3项约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2)按通用合同条款19.2.4项约定扣除的质量保证金;3)根据合同条款第23.4款应扣减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发包人索赔金额;4)根据合同约定应扣减的其他金额。(3)应当增加的金额:1)已完且符合合同约定的甩项工程的价值;2)按通用合同条款19.2.3项约定由承包人修复的发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的价值;3)根据合同条款第23.2款应增加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承包人索赔金额;4)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当得到的其他金额。最终结清应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14.1.6竣工付款申请单和最终结清申请单应当比照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准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2其他约定151
其他约定内容:。15.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15.1竣工验收前的清理15.1.1在向监理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前,承包人应当完成竣工验收前的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从永久工程内清除所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等;(2)清洗工程的所有地面、墙面、楼面、路面等表面;(3)清洗和擦洗所有玻璃、磁砖、石材和所有金属面;(4)修缮所有损坏、清除所有污迹、替换所有需更换的材料;(5)所有表面完成约定的装修和装饰;(6)检查和调试所有的门、窗、抽屉等以确保他们开启的顺畅;(7)检查和调试所有的五金件并上油;(8)检查、测试和确保所有服务系统、设施和设备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和效果;(9)所有钥匙(如果有)贴上标签并固定到钥匙排上随时可以交给监理人。15.1.2清理工作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5.2.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也称竣工验收报告,是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经其自行检查,证明已经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并符合合同约定,达到竣工验收标准,而向监理人或发包人提交的请求发包人组织进行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的一份书面申请函,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资料和其他文件一般作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是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部分。15.2.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般应当包括工程概况说明,承包范围,分包工程情况,主要材料、设备供应情况,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采用情况,自检质量情况等的说明。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格式和应当包括的内容应事先经过监理人的审批。15.2.3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8.2款附上下列内容:151
(1)承包人的自行检查和评定记录文件,即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2)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8.2(2)目约定的内容和份数整理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3)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的证明材料;(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6)通用合同条款第18.4.1项约定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成果和结论文件(如果有);(7)专用合同条款第19.7款约定的质量保修书(此前已经提交的不再提交);(8)其他:。15.3竣工清场15.3.1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在56天内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现场)进行清理:(1)从施工场地(现场)清除所有杂物和垃圾等等;(2)从施工场地现场拆除所有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并恢复地面原状,但经监理人批准的护坡桩、锚杆、塔吊基础和无法拆除的埋入式模板等无法拆除的临时设施除外;(3)撤离所有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使用的除外);(4)监理人指示的其他清场工作。16.其他要求。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如下:151
。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中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承包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承包人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2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允许的偏离如下:序号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允许偏离范围备注12……1.3本工程施工现场所用混凝土或砂浆的供应方式为。2.特殊技术要求2.1除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3.1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51
。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说明:本节内容只需列出规范、标准、规程等的名称、编号等内容。本节由招标人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151
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说明:该图由招标人准备,并作为招标文件本章的组成内容提供给投标人。图中应当标示本章第一节第1.2.1项规定的内容,并做必要的文字说明。151
第四卷151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51
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五、投标保证金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七、施工组织设计八、项目管理机构九、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十、资格审查资料十一、其他材料15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保证质量达到标准。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RMB¥:元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B¥:元专业工程暂估价RMB¥: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且采用分项报价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的,应当在投标函中增加分项报价的填报。151
(二)投标函附录-1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2工期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5分包见分包项目情况表6逾期竣工违约金元/天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8质量标准9预付款额度10预付款保函金额11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2质量保证金额度……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51
(三)投标函附录-2工程唱标单(格式)投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1:大写:元;(小写:)投标总价2=投标总价1—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中甲方分包部分大写:元;(小写:)其中措施项目费措施费总价:元;清单外项目竞报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费率(%)措施费费率(%)人工单价(元/工日)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建筑:装饰:安装:计日工人工费:市政:总包管理费:%工期要求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日历天数:项目经理级别编号承诺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如确有原因须更换,须事先征得业主同意。质量要求及保证措施:主要技术措施提示:本投标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投标人现场确认(签字):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唱标单应以单页形式放在投标文件袋内,各项内容务必填写详细,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附页。2、招标文件要求竞报费率的,不填按0计。3、在评标过程中,评定内容的具体数据以此表为准。15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151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151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要)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151
五、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项目名称)标段的施工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投标保证金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贵方签署合同。3.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向贵方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担保。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51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151
七、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9)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10)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11)项目组织管理机构(12)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13)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4)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15)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16)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1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2.若投标人须知规定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技术“暗标”方式评审,则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装订应按招标文件暗标的标准进行编制。3.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若采用技术暗标评审,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151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151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151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151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151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151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151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151
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一)施工组织设计中纳入“暗标”部分的内容:。(二)暗标的编制和装订要求1.打印纸张要求:。2.打印颜色要求:。3.正本封皮(包括封面、侧面及封底)设置及盖章要求:。4.副本封皮(包括封面、侧面及封底)设置要求:。5.排版要求:。6.图表大小、字体、装订位置要求:。7.所有“技术暗标”必须合并装订成一册,所有文件左侧装订,装订方式应牢固、美观,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均应采用方式装订;8.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MicrosoftWord;9.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10.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备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求。151
八、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151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51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专职施工员、质检员、预算、材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附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职业资格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151
附3:承诺书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51
九、拟分包计划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备注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12312312312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151
十、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九章资格后审的要求及格式151
十一、其他材料(格式自行设定)建议增加:备注:对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招标文件有固定格式的执行固定格式,没有格式的自行设计格式。151
第九章资格后审(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持进济备案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151
(二)近二年(年、年,不含本年度)财务状况(需要审计的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不需要审计的应附本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下一年度财务预测报告和投标人向开户银行开具的、由银行提供财务情况证明的授权书。(三)拟派项目经理、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工作履历。151
(四)近二年(年、年,含本年度)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发包人名称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1、2、3、4、5、6、……备注:1、类似项目指工程。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并标明序号。151
(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发包人名称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1、2、3、4、5、6、……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标明序号。151
(六)近二年(年、年,不含本年度)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七)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3、其他备注: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投标人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151
(八)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情况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若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本条不做要求)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对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废标处理。其中第①②③条为必备条件,若无则资格后审不合格,④⑤⑥⑦⑧条内容若无应注明情况,若资格后审中无④⑤⑥⑦⑧内容且未在资格后审文件中注明,则视为不合格,则不参与下一步评审。资格后审文件独立成册。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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