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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海城际铁路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实施细则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杭海城际铁路工地建设管理,改善杭海城际铁路参建人员生产、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工厂化、集约化施工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和行业文明施工形象,本着“直观可视、简洁实用”的原则,以“严谨、规范、创新、精品”项目建设理念为指导思想,努力把杭海城际铁路工程施工现场建设成“规范有序、整齐清洁、安全可控、环境和谐”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结合杭海城际铁路工地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1.2编制依据本细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Q/CR9202-2015)、《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总建设〔2013〕193号)等国家、铁路总公司、上海铁路局等部门发布的与铁路工程工地建设有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指南和铁路行业内采取的成熟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以及部分参照《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等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厅等部门发布的与工地建设有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指南和高速公路行业内采取的成熟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综合编制。1.3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杭海城际铁路工程所有参建单位的工地标准化管理。1.4工地建设应满足安全、环保、实用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节约资源。1.5工地建设应坚持按照选址、规划、制定方案、审批及核备、建设等程序组织实施。工地建设临时用地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进行复垦,并经验收合格。1.6工地建设除应符合本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规定;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行业和上级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1.7工地标准化主要包括驻地建设标准化、工地试验室建设标准化、混泥土拌和站建设标准化、施工场地建设标准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等方面内容。2建设标准2.1驻地建设2.1.1一般规定2.1.1.1驻地建设一般包括监理单位驻地、施工单位驻地和工地试验室、混泥土拌和站的建设。2.1.1.2驻地建设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着力改善杭海城际铁路各参建单位的生产、生活环境。2.1.1.3驻地建设应因地制宜,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应集中收集处理。2.1.2选址要求
2.1.2.1应满足安全、环保、实用的要求,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具备便利的交通条件和通水、通电、通讯条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2.1.2.2用地合法,新建生产及生活设施场坪标高应满足当地防洪水位要求,周围无塌方、滑坡、落石、泥石流、洪涝等地质灾害隐患,无高频、高压电源及其他可能污染源;周边排水系统应连通,具备排水泄洪和逃生救援条件。2.1.2.3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不得占用规划取、弃土场。2.1.2.4施工单位应按投标文件有关承诺,合理确定安全的项目经理部选址,规范用房和场地建设;生产、办公及生活区域分区合理布置、整洁美观。2.1.3驻地建设2.1.3.1可自建或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应坚固、安全、实用、美观,并满足工作、生活需求。自建房屋最低标准为活动板房,建设应采用阻燃、防水材料,搭建不超过两层,每组最多不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小于8m,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4m,房间净高不小于2.6m。2.1.3.2宜为独立庭院,四周设有围墙,有固定出入口,出入口设置保卫人员,形成封闭管理。在门墩悬挂本单位(场地)的铭牌。2.1.3.3办公、生活、生产场(站、室)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布局应科学合理,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作硬化处理,排水系统完善,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应集中收集处
理。2.1.3.4办公、生活、生产场(站、室)用房建筑面积和场地面积应满足办公、生活需要。站前工程项目经理部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一般不应少于1000m2,场地占地面积一般不应少于800m2。其他工程项目经理部用房和场地面积应满足办公、生活需要。2.1.3.5公共场所应设置分区功能平面示意图及指路导向牌。2.1.3.6邻近居住地、公路旁、办公区、厂区、学校等人员活动较多的工点,采取围墙或隔离板的措施实行封闭管理。隔离板不低于1.8m,在板面上绘制杭海城际铁路××工地和施工单位名称及标志,并在明显处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1.3.7办公区设置2.1.3.7.1采用拼装式活动房屋的,搭建不宜超过两层,屋顶排水通畅;砖混结构墙体下部设0.5m高的墙裙,地面设散水,排水坡不小于3%。2.1.3.7.2站前施工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按不小于60人设置,配备投影及音响系统;在会议室醒目位置悬挂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目标、质量目标、环保目标及保证措施、工程平面图及形象进度图,其他由各单位确定;会议室整体布设要协调统一、美观大方。2.1.3.7.3在进入大门的道路两旁设置宣传栏(牌),在办公区的醒目位置悬挂标语条幅。2.1.3.8生活区布置2.1.3.8.1员工宿舍床铺、储物柜等物品应摆放整齐,照明良好,
室内整洁,无私拉乱接现象,保温、消暑、防蚊蝇等设施完备。2.1.3.8.2生活区食堂建设要满足员工就餐的需要,电气、消毒、炊具、灶具、清洗、防鼠、防蝇、防尘、仓储等设备设施齐全完备;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间分开,仓储间的食品要分类按区存放,并挂食品标识牌;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按照规定定期体检并持健康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标准,保持通风良好,卫生整洁。2.1.3.8.3设置独立的男、女淋浴室,淋浴室地面贴防滑地砖,墙面贴墙砖,顶面刷白,并保持卫生清洁。2.1.3.8.4生活区设有锅炉房的,锅炉房门口侧面墙上,悬挂“锅炉重地、非工莫入”的公示牌,房内醒目位置张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和安全警示牌。锅炉房的各类管线布置规范整齐,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戴好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2.1.3.8.5生活区内张挂包括公共生活区、住宿生活区、饮食生活区等区域在内的“卫生责任区公示牌”和卫生管理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保持卫生清洁。2.1.3.9综合治理2.1.3.9.1医疗防疫在施工人员进场前,应开展地域性疾病调查,做好卫生防疫宣传教育,采取必要的预防性工作。项目部应设置医务室,配备保健急救器材、医疗箱及一般常用药品,同时制定急救措施,与地方消防、医疗机构建立应急响应制度,便于及时抢救,减少不必要损失。定期开展水上从业人员血吸虫病监测工作,生活设施符合卫生防疫要求,采取防暑、
降温、保暖、消毒、防毒等措施,加强饮食管理,确保职工饮食安全,杜绝群体中毒等事件的发生。2.1.3.9.2治安维护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应贯彻综合治理的原则,一是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保卫责任;二是建立职工、劳务工、临时工的花名册,做到“三证”(身份证、劳务许可证或技术等级证、暂住证)齐全,并建立完善用工档案;三是对重点区域(主要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及重要部位设置可靠的物理隔断措施,并配备安保人员,杜绝与项目无关人员进入。2.1.3.9.3文体娱乐在生活区设置员工文体活动场所或场地,结合施工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编发反映杭海城际铁路建设情况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等内容的宣传报刊。2.2工地建设2.2.1场地布置2.2.1.1总体要求。布局合理,整洁美观,功能配套。办公、生产、生活区域,应明示场地布置示意图,并按照功能标明房屋、道路、材料、停车等位置。2.2.1.2大跨连续梁等重难点工程醒目位置设置反映工程概况和建设形象的主要图牌。2.2.2便道设置2.2.2.1主干道采用双车道,路面宽度一般为5.5m;引入线可采
用单车道,路面宽度一般为3.5m,每200~300m设30m长会车道。2.2.2.2弯道最小转弯半径不小于20m,最大坡度不大于8%~10%。2.2.2.3与国道、省道连接处采用C25、15cm厚混凝土硬化过渡,长度不小于50m,其他地段可采用石灰改良土、山皮土、矿渣碾压路面;在软土或水田地带,基地抛填片石或用三七灰土换填处理,保证基础稳固;道路路面应高出自然地面0.2~0.3m,道路两侧坡脚处要整理直顺。2.2.2.4直线段应做成2%人字坡,曲线段根据曲线半径设计外侧超高,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沟深和底宽不小0.5m。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设过水管和设置过水路面,做到排水通畅。2.2.2.5应设置必要的标识标志。进入施工现场的路边,设置“非施工车辆严禁进入”、“进入施工现场,请减速慢行”等提示牌(0.8m×0.6m);在道路危险段设置“危险地段,注意安全”(0.8m×0.6m)警示标志,在办公区、生活区等拐弯处,设置拐弯指向标志、防撞墩或防撞柱等防护措施2.2.2.6便道便桥设专人养护,定时清扫,洒水抑尘。2.2.3管线敷设2.2.3.1总体要求:管线敷设应根据现场条件和工程需求,统一规划、合理布设、整齐美观,做到平、顺、直、牢。2.2.3.2电缆线路: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绝缘架空,杜绝随意敷设;电缆线路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电缆严禁敷设在有酸、碱等化学腐蚀的地段,确因地形条件限
制不能避开时,必须按规定做好严密的防护措施。2.2.3.3照明线路:严禁敷设在钢铁构件和易燃易爆、化学腐蚀的物件上。2.2.3.4供水管路布置合理,接头严密不漏水,满足施工要求。2.2.4设备安置2.2.4.1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汽车吊、自卸汽车等运输车辆,每天(次)作业完毕,将其清洁后停放在固定的停车位内。2.2.4.2空压机、发电机、混凝土输送泵、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起重机械、钻机、提梁机、架桥机等大型施工机械,应性能良好,保持整洁,按章操作,工后有序停放在地质坚固、安全可靠场地。2.2.4.3电焊机、对焊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圆盘锯、刨木机、手砂轮、风炮、钻床、车床等小型机电设备,应随时保持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接地接零可靠,操作规范,摆放整齐,电力线路布置规范,多余电缆圈挂,工后场地整洁。2.2.4.4大型和小型施工机电设备均应设置标识牌(大型设备:60cm×45cm,小型设备:28cm×21cm)。大型机械设备应有管理制度、保养及运转记录。所有机电设备应有管理台帐。2.2.4.5特种设备应经当地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手续完整;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确保设备安全运行。2.2.4.6起重设备封钩应完备良好,在吊装物品时,应严格执行
“十不吊”制度;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起吊作业,遇有四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拆除作业。2.2.5材料堆放2.2.5.1各类物资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不得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成堆,场地整洁,无杂草杂物。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底部应按规定加设垫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2.2.5.1.1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2.2.5.1.2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5m。2.2.5.1.3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m,每层应用垫木隔开。2.2.5.1.4钢筋堆放场地应硬化,钢筋架空高度不低于20cm,并设钢筋棚或蓬布遮盖;钢筋现场施工临时摆放时,设置不低于20cm高的支垫架空。2.2.5.1.5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拟建工程地方放置。2.2.5.2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应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牌。材料分区标识牌尺寸为60×80cm,上缘距地面不低于1.0m;材料标识牌应标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产地)、进场日期、检验状态等内容,尺寸为30×40cm,上缘距地面0.8m。
2.2.5.3危险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存放。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间距不小于10m),采用非易燃建筑材料搭棚存放,并悬挂安全标志;润滑油料应专门设库房存放,燃油存放库房(罐)周围应采用围墙或围栏进行隔离,所有油料均应设专人进行管理,其库房醒目位置均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2.2.5.4物资搬运、装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2.2.5.4.1搬运、装卸作业场地应平坦宽敞,跳板应坚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大于1:3。2.2.5.4.2在装卸、搬运管材、钢筋、型钢等细长构件时,动作协调一致,并有专人指挥。2.2.5.4.3搬运装卸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在搬运装卸有毒有害和腐蚀性物品时,不得用身体直接接触。2.2.5.4.4在运输物资时应绑扎牢固,安全可靠,不得超高、超宽、超载、超速;在运输超长物资时应采取专门措施进行支托和捆绑。2.2.5.4.5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加棚加锁或使用集装箱运输,不准他人乘坐,不准装载其它物品。2.2.5.4.6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在吊装时,应用钢筋笼或其他有效措施固定后吊装,防止脱落发生事故,吊装时氧气瓶应平放,乙炔瓶应立放。2.2.5.4.7车辆运输严禁客货混装。2.2.6人员佩戴
2.2.6.1人员着装监理、施工单位的所有参建人员实行统一着装上岗。2.2.6.2用品佩戴2.2.6.2.1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佩戴的安全帽,分为不同的颜色。杭海公司为红色;监理单位为红色;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为白色,特种作业人员为蓝色,一般作业人为黄色。安全帽的正前面采用黑体字,上行写“杭海城际铁路工程”,字号为30号;下行写“单位名称缩写”字号为50号。2.2.6.2.2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试验人员,上岗工作和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胸牌。胸牌内容包括:部门名称、姓名、职务(岗位)、编号,胸牌贴有照片。胸牌颜色为:建设、设计、监理人员采用红色,施工单位管理人员采用蓝色。2.2.6.2.3施工作业人员应佩戴与岗位工种相对应的安全防护用品。2.2.7标识标牌2.2.7.1宣传标牌2.2.7.1.1宣传栏(牌)。在生产、办公、生活区的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宣传牌、黑板报、图片展等,应美观大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统一标准。宣传内容要动态反映杭海城际铁路建设的基本概况、建设理念、建设要求、建设目标、领导视察图片等。
2.2.7.1.2宣传标语。施工现场生产、办公、生活区等醒目处所,应有反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科学管理和展示参建单位形象的宣传标语,内容由各参建单位根据承建段的工程特点和本单位的企业文化特色确定。2.2.7.1.3搭建彩门。在项目部(工区)驻地、邻近交通要道的工地出入口搭建彩门。2.2.7.2.主要牌图各标段施工单位在现场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反映工程概况和建设形象的牌图,现场至少应设置:工程概况牌、项目公示牌、安全质量牌、文明施工牌、环保水保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2.2.7.3工点施工标识牌在工点的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标识牌,标识牌应注明工点名称、里程、主要设计参数、开(完)工时间和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等内容。2.2.7.4安全标志2.2.7.4.1在施工现场,对可能引发不安全状态的部位,按照不安全因素的特点,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警示标志、提示标志、安全警戒线等。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规定(《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原则》GB2894-2008)。2.2.7.4.2安全标志要设专人维护,经常保持清洁、完整,严禁随意拆除、挪动或损坏。2.2.7.4.3根据工程特点和不同的施工阶段,现场安全标志要及时准确的增补、删减和变动,实施动态管理。2.2.8安全防护2.2.8.1高处作业
2.2.8.1.1高空作业临边防护。临边作业、提运架梁机械等有可能造成坠落的处所,均应设置防护栏。防护栏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高度为1.0~1.2m,下杆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立柱;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立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钢管横杆及栏杆立柱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以其它钢材(角钢、槽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栏杆立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的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l000N外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立网封闭,栏杆根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档脚板要固定牢固。2.2.8.1.2悬空和攀登作业人员防护。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悬空和攀登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可靠处并高挂低用。2.2.8.1.3操作平台安全防护。操作平台采用直径48~51mm×壁厚3.5mm的钢管以扣件连接,或采用角钢、槽钢等坚固材料制作,台面满铺5cm厚的木板并帮扎牢固,不得出现翘头板。2.2.8.1.4重叠、交叉作业防护。上下立体重叠、交叉作业和通道上方以及可能坠物的处所,应设置足以能够防止伤害的隔离棚挡,棚挡要坚固可靠、覆盖有效。2.2.8.2桥梁施工
2.2.8.2.1基础施工前,必须调查探明作业区内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及地面以上通讯、电力线路等,有碍施工时,应先进行加固防护或改移。2.2.8.2.2基坑、泥浆池、浇筑后的钻孔桩四周必须设置护栏等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应悬挂示警红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泥浆池顶面及基坑口应高出地面50cm,钻孔桩停止施工时,孔口应加盖防护。防护标准参照第四节内容。2.2.8.2.3泥浆池的大小、开挖深度应根据桩长、桩径、地质及水文条件、成孔设备等因素综合考虑,统一标准。2.2.8.2.4桥梁墩身混凝土浇筑施工要依据模板受力检算,结合混凝土初凝试验数据和环境温度等因素,严格控制浇筑速度,防止爆模。浇筑过程中加强模板稳定观测管理,实施好模板稳固措施,做好模板爆模、倾覆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准备。2.2.8.2.5支架搭设施工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程操作。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并做好雨期防排水措施,避免基础软化。2.2.8.2.6架梁吊机的上侧平面通道及墩台顶,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踏梯、人行通道等安全设施。2.2.8.2.7在提运架设备的醒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按章操作。2.2.8.2.8水上架梁作业时,应配备救生设备,并在作业前与当地海事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对通航河道设置防护并设置相关警示标志。
2.2.8.2.9在现浇梁箱体内应及时安装通风降温设施,改善施工人员的工作环境。2.2.8.2.10拆除硫磺砂浆临时支座时,施工人员应佩戴口罩,防止受到硫磺、砂浆散发有害气体的侵害。2.2.8.3防火防雷2.2.8.3.1拌和站、施工脚手架、吊装塔架、钢梁梁体、油库、料库、配电房(所)等可能引发雷击的设备、设施、建筑物,按照规定必需装设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接地电阻,防止雷击事故。安装避雷装置时,要检测接地电阻,当接地电阻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调整电阻剂或更换避雷设备。2.2.8.3.2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料场、库房、焊接等处所,必须按照消防规定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2.2.8.3.3消火栓的设置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设置消防栓的处所,设置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保持环境通畅。2.2.8.3.4氧气瓶与乙炔瓶(罐)的存放应有完备的防止暴晒措施,严禁敲击和碰撞。两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同时明火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0米。各种气瓶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乙炔瓶装有防回火装置。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5层,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2.2.8.3.5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工后应在专用钢筋笼内放置;钢筋笼上面应加盖遮阳板以防暴晒。2.2.8.3.6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班组长(负责人)检查监护措施,动用明火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2.2.8.3.7变、配电房的建筑,不准使用易燃材料,门向外开。2.2.8.4季节施工2.2.8.4.1雨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2.2.8.4.1.1雨季施工期间,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沟通渠道,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施工期间的防洪、防涝安全防护措施。2.2.8.4.1.2雨季前,应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生活驻地、运输便道及水电设备的防洪、防雨、排涝等设施进行检查,排涝沟渠必须畅通;人行道路、跳板和作业场所等,应采取防滑措施。2.2.8.4.1.3暴雨前后,应对脚手架、缆风绳、地锚、基坑、临时房屋、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或有可能发生坍塌的施工地段、处所和施工机具,应及时修复和加固。2.2.8.4.1.4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段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采取防洪措施。2.2.8.4.1.5应建立健全防洪应急预案。2.2.8.4.2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法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2.2.8.4.3冬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2.2.8.4.3.1进入冬季前,施工现场应提前做好防寒保暖工作,人行道路、跳板和作业场所等应采取防滑措施;采用暖棚施工时,应有防火、防煤气中毒的措施,配水设备及土建工程均应按照有关冬季施工的规定办理。2.2.8.4.3.2冬季操作机械时,应采取防冻措施;有积雪时车辆应装设防滑链,驾驶车辆不得在有积雪和冰层的道路上快速行驶,上下坡和急转弯时,应避免紧急制动。2.2.9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2.2.9.1水污染防治2.2.9.1.1施工营地设置应远离水体边缘;含有害物质的施工物料不得堆放在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更不得向水体排放。2.2.9.1.2桥梁施工产生的石油类等污染物要进行回收利用或者定点处置,严禁排入水体。2.2.9.1.3桥梁桩基础施工产生的泥浆、弃渣,按规定的方式运到指定场所弃置。2.2.9.1.4施工、生活污水要设置污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用于施工降尘或绿化。2.2.9.1.5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监测,发现新的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水质恶化。2.2.9.2固体废弃物处理2.2.9.2.1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机具、配件、包装物及各类固态浸油废物等,应集中收集、封装,运至垃圾场进行处理或回收利用。
2.2.9.2.2生活垃圾应统一分类(可降解和不可降解)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2.2.9.3大气污染防治2.2.9.3.1施工场地、道路应定时洒水,防止施工扬尘对大气、地表植被、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2.2.9.3.2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或土石方时,运输车辆应装料适中,并采用蓬布覆盖严密。2.2.9.3.3施工场地、营地四周应采用围护措施;城市地带的施工场地裸露地表或集中堆放的土方表面,应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防止扬尘。2.2.9.3.4禁止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2.2.9.4噪声污染防治2.2.9.4.1临近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地带的施工,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机械作业噪音;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应尽量安排在白天,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按当地建设、环保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进行。2.2.9.4.2采取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工艺、加强机电设备保养、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转等措施,尽量降低噪声产生的强度。2.2.9.4.3混凝土拌和站、预制场等高噪音作业场地应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设置。施工车辆通过城区、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和减少鸣笛。2.2.9.5水土保持2.2.9.5.1征地范围内林木的砍伐要遵循审批制度,严禁乱砍乱伐。
2.2.9.5.2临时工程设置应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周边应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机械作业范围及行进线路。临时工程的修建要做好地表径流的疏导工作。2.2.9.5.3桥梁、路基弃碴、弃土应及时清运至弃土地点,严禁向河流和农田里直接排放,严禁违规堆弃河滩或侵占河道。2.2.9.5.4弃土场应按照设计做好挡护和排水工程,做到顶面平整,坡面平、顺、直,弃土场顶面和坡面要及时进行土地复垦或绿化,弃土作业必须先挡后弃,避免弃碴外溢。2.2.9.5.5需要复垦的临时用地,施工前要做好复垦计划,提前收集地表熟土,集中整齐堆放,作为复垦用土。2.3试验室建设与验收标准为规范试验室建设,创造良好的试验检验工作条件,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程及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标准。2.3.1建设标准2.3.1.1试验室布置与环境2.3.1.1.1试验室有工作区、生活区、办公区,且相互独立。2.3.1.1.2试验室区域内交通道路均应硬化,水电满足使用要求。
2.3.1.1.3操作间(功能室)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主要有力学室、土工室、集料室、水泥室(胶材室)、混凝土室、耐久室、化学分析室、标准养护室、样品室、留样室等。施工单位试验室每个操作间的面积不小于12m²;标准养护室不小于30m²;监理单位试验室每个操作间的面积不小于12m²;标准养护室不小于20m²。2.3.1.1.4试验室的采光、隔热、室温、湿度、供水、供电等应满足试验工作条件要求。2.3.1.2人员配置与管理制度2.3.1.2.1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有母体检测机构授权委托书,试验人员数量、资格符合要求,持证上岗,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明确。2.3.1.2.2检测项目不超出授权范围。2.3.1.2.3外委试验检测机构具有相关资质。2.3.1.2.4试验室职责详细、完善,常用标准、规范和规程齐全,版本有效,建立了完整的管理制度,制定了质量管理手册、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管理文件。2.3.1.2.5各种材料的取样、试件制作和试验方法、检测频次符合现行标准,操作过程规范标准,试验结果及时准确。2.3.1.2.6试验记录及报告用表规范,齐全完整,试验室设有存放试验资料档案架,目录编写清楚,试验台账完整齐全,具有可追溯性。各类试验报告、施工配料单等资料及时签认、归档。2.3.1.2.7专人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能够熟练操作应用信息管理系统。2.3.1.3仪器设备配备2.3.1.3.1试验室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应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仪器设备布局合理,操作安全方便。
2.3.1.3.2强制性检定仪器设备,必须经国家或地方技术监督局强制性计量检定合格,试验室运行期间按规定期限复检。有标定要求的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标定。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标识明确。大型仪器设备应有运转记录。2.3.1.3.3仪器设备应挂设标识牌,标明名称、规格、型号、状态;应有专人维护保养,做好使用、维护、保养记录,有据可查。2.3.1.3.4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配置信息化采集终端存储管理设备,网络通道工作状态良好。2.3.1.4安全文明环保要求2.3.1.4.1试验室墙上醒目位置应悬挂试验人员职责;在主要和大型试验仪器上方或旁边的醒目位置悬挂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悬挂的图框、文字要规格相同,形式相同。2.3.1.4.2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室内环境经常保持整洁卫生,满足试验要求。2.3.1.4.3试验人员佩戴胸卡作业,持证上岗,规范操作。2.3.1.4.4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与保护零线连接,配电室、配电箱、开关箱有专人负责,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2.3.1.4.5试验废弃原材料回收或存放应符合环保要求。2.3.1.4.6在试验中使用或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时,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防止人员受到伤害;试验用的有毒有害液体,应执行双人保管制度。2.3.2试验室验收2.3.2.1验收组织
由杭海公司安质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人员成立验收组。2.3.2.2验收程序各标段施工、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及工区试验室建成后,需经母体试验室检查合格,其中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还需经监理单位检查初步验收合格,向公司提交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公司安质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内容进行初步审核,满足基本要求后,按附表内容进行正式验收,验收结果由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签字确认,并形成验收结论。2.3.2.3验收内容2.3.2.3.1试验室基本情况;2.3.2.3.2试验室设置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及环境条件;2.3.2.3.3母体试验室概况、资质及参数;2.3.2.3.4机构成立文件,母体试验室资质章、计量章、印章,母体试验室对现场中心试验室的授权书及拟授权中心试验室印章;2.3.2.3.5母体试验室及监理验收评定情况;2.3.2.3.6试验室人员情况,包括人员台帐、职称证书、上岗证、身份证、毕业证,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工作简历及证明文件;2.3.2.3.7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包括设备台帐、设备档案、检定证书、校准证书;2.3.2.3.8中心试验室检测能力和申请项目汇总表;2.3.2.3.9拟委外试验项目汇总表和委外试验机构的资质证明;2.3.2.3.10试验室规章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程序文件、质量手册等。
2.3.3.4评判标准验收项目中(附件1),主控项目合格率100%,一般项目合格率不低于85%为验收合格,对验收中存在的一般问题应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不合格的试验室,施工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组织重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4拌和站建设与验收标准为规范拌和站建设,确保混凝土制品质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程及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标准。2.4.1建设标准2.4.1.1拌和站命名拌和站名称按“施工单位简称+顺序号+拌和站”格式命名,如:中铁十局2号拌和站。2.4.1.2拌和站生产能力和规模总装机能力以满足最大批混凝土数量需要为原则,应与施工组织相适应,均衡生产能力满足施工进度指标要求。拌和站应配备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的备用发电机。2.4.1.3拌和站应达到自动计量标准,拌和站计量偏差、搅拌时间等参数采用信息化监控管理,满足《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要求。2.4.1.4拌和站建设应综合考虑施工生产情况,合理划分拌和作业区、骨料存放区、试验检测区、保障系统、生活区和办公区等。
2.4.1.5拌和站应根据标段内工程情况集中设置,实施封闭式作业;骨料仓应设置棚架,结构应牢固可靠,具备一定的防雨、雪、风能力;拌和站应设置除尘设备或洒水车。2.4.1.6拌和站建筑物与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防雷接地措施,建筑物与设备的防雷接地应采用等电位连接;防雷设计和安装应将主体钢构的防雷装置、内部电气防雷装置、拌和站外部环境与场区的系统防雷装置统一考虑。2.4.1.7拌和站内应具备及时进行骨料筛分、含水量、含泥量试验,掺合料细度试验,水泥净浆流动度,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的能力。2.4.1.8所用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变质。生产区的储料存放应满足已检和待检的需要。2.4.1.9拌和站应配备必要的保暖、加热、降温设施,确保冬期、夏期施工混凝土温度满足要求。水池应设置防晒或保温设施。2.4.1.10拌和站的所有场地应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硬化承载力满足场内作业要求。场坪内应合理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水泥砂浆进行抹面,保持场地排水通畅不积水。应将集水池、沉淀池和污水过滤池纳入场区规划,与拌和站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禁将站内生产废水直接排放。2.4.1.11拌和站标识牌应符合下列要求:2.4.1.11.1应有材料标识牌、机械设备标识牌、值班人员标识牌、配合比标识牌,在危险地点设置各类禁止和警告标志。
2.4.1.11.2混凝土配合比标识牌应悬挂于操作间前醒目位置,填写正确,及时更新。2.4.1.12砂石料存放场应符合下列规定:2.4.1.12.1砂、碎石应采用牢固的棚架进行遮挡防护,达到遮阳、防雪、防雨、防尘等目的,并设置或预留夏季降温和冬季保温措施。2.4.1.12.2砂、碎石必须分区存放,按“待检区”和“合格区”分别设置,并且每个区内应按不同品种和规格分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分料仓应砌筑墙体隔开,并采用水泥砂浆抹面,仓内地面设坡度,不得积水。2.4.1.12.3拌和站内应设置骨料清洗区,清洗区应设置单向排水坡;上料通道应结合拌和站配料机设备参数进行平面和坡度设置。2.4.1.12.4砂石料应按规定进行材料的质量检验状态标识,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试验报告编号、检验批次等。2.4.1.13拌和站操作间、给料装置、骨料仓、水泥仓等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均应设置扶梯、栏杆等安全措施。2.4.1.14拌和站应设置消防水栓或配挂绝缘灭火器。2.4.1.15拌和站车辆运输做到不洒、不漏。临近市区作业,出入车辆应清洗车轮。运输车辆在拌和站内统一指挥,定点停放。2.4.1.16按投标承诺和批准施组配置机械设备。拌和站生产系统应同步安装生产数据动态信息化监控管理系统。
2.4.2拌和站验收2.4.2.1验收组织由公司安质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人员组成验收组。2.4.2.2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将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初验,初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填写混凝土拌和站验收申请(附件2、3)并上报建站资料,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内容进行初步审核,满足基本要求后,按附件4内容进行正式验收,验收结果由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签字确认,并形成验收结论。2.4.2.3验收内容现场验收内容详见附件4,应查验的内业项目如下:2.4.2.3.1组织机构及人员。组织机构设置图,管理人员台账,特殊人员上岗证;检测试验人员,混凝土拌和站搅拌机操作手、安全员、试验员、电工、罐车司机、装载车司机等人员上岗证,人员学习培训合格证明材料。2.4.2.3.2设备检定证书。符合项目要求,全部通过检定;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和检测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执行。必须达到通过计算机进行自动生产管理,分区进料,自动计量的要求,应配备打印机,能随时打印拌和记录。2.4.2.3.3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报告,监理旁站并签字认可。2.4.2.3.4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文件清单。
2.4.2.3.5至少应建立以下规章制度,并做到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方法流程正确、责任明确、操作性强,并由负责人审批。2.4.2.3.5.1组织与管理机构图。2.4.2.3.5.2工作程序、生产工艺流程与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半成品质量检验体系,确保出产半成品为合格品,并具有可追溯性。2.4.2.3.5.3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2.4.2.3.5.4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2.4.2.3.5.5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2.4.2.3.5.6拌和站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制度。2.4.2.3.5.7文档资料管理制度。2.4.2.3.5.8混凝土配合比控制和管理制度。2.4.2.3.5.9混凝土生产、运输和调度管理制度。2.4.2.3.5.10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2.4.2.4评判标准验收项目中,主控项目合格率100%,一般项目合格率不低于85%为验收合格,对验收中存在的一般问题应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不合格的拌和站,施工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组织重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2.5预制梁场(混凝土预制构配件)建设标准2.5.1根据大临设计和施组规划布置制梁场,合理布设满足工程需要和工期要求的各项设施,其中预制构件场可利用先期梁场场地建设。2.5.2拌和站
设置、布料管线布置及混凝土浇筑、移梁、吊装等大型设备应满足预制梁施工工期要求。2.5.3根据功能将场区合理划分为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生产区分为制梁(构件)区、存梁(构件)区、提梁(构件)区、生产辅助区;制梁(构件)区主要布置有钢筋制作区、钢筋存放区、钢筋绑扎区、制梁(构件)台座、模板清理存放区、蒸养棚罩存放区(必要时设置);各区域均设有明显的标识。2.5.4根据地形和环境情况,实行封闭管理;场地四周采用围墙或围栏封闭,出入口设置牢固美观、开启方便的大门,大门处设置门卫值班室,并在大门一侧设置单位(场地)铭牌。2.5.5场地必须硬化,并适当绿化,硬化承载力满足场内作业要求;合理设置集水池、废水沉淀池、污水过滤池和车轮清洗区,并布设排水系统。2.5.6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及必要牌图;牌图设置应美观大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统一标准。2.5.7锅炉房宜靠近制梁台座设置,门口侧面墙上悬挂“锅炉重地,闲人免进”的标识牌。2.5.8各种加工设备均应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电动设备挂设“当心触电”警示牌;生产场地的进口处挂设“施工重地,闲人免进”警示牌。2.5.9在龙门吊机下方相应位置,挂设“当心吊物”、“禁止停留”、“注意安全”等警示牌,在醒目位置挂设司机岗位职责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岗位职责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按要求执行。
2.5.10张拉台座两端设置防护装置,并悬挂“张拉危险,请勿靠近”安全警示标志。2.5.11锅炉房内醒目位置张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和安全警示牌,其设置应符合相关要求。2.5.12梁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应安全良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2.5.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电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夜间施工时,现场应设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2.6钢筋加工场建设标准2.6.1独立的钢筋加工场实行封闭管理,采取围墙或围栏封闭,或设置车间型加工场地,场地出入口设置牢固美观、开启方便的大门,并在大门一侧设置单位(场地)铭牌。2.6.2在场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栏应美观大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统一标准,内容由各参建单位自定。2.6.3场地应硬化,场内材料按储存区、加工区、(半成品)成品区等布设,配置起重设备,各区面积主要是根据钢筋尺寸的大小和设备摆放位置及存放需求来确定,应有足够空间,各区域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区域标识;各类钢材、半成品、成品分类堆放整齐,满足防雨防潮条件,并用标识牌标识清楚。
2.6.4场内加工棚采用轻钢结构搭设,可根据需要设围墙或围栏防护,各种机械加工设备均挂设“机械设备标识牌”和安全操作规程牌,电动设备挂设“当心触电”警示牌;加工车间的进口处挂设”施工重地,闲人免进”警示牌。2.6.5所有棚外电器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应加锁,并有防雨措施,挂设“当心触电”警示牌。2.6.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电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夜间施工时,现场应设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2.6.7各种气瓶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分别存放,不得暴晒,并用标识牌标识清楚,旁边设置“危险作业,请勿靠近”警示牌;各气瓶采取隔离措施,气瓶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牌。2.6.8加工棚设置4kg干粉灭火器2具,灭火砂2m3,铁锹2把,铁桶2只,并挂设“当心火灾”铁警牌。2.6.9电焊机、对焊机、切断机、弯曲机、螺旋筋机和手持电动工具等钢筋加工机械,必须经施工单位机电、安全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且作好验收合格记录,以备检查。2.6.10作业人员应戴好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3安全文明标识标准3.1编制目的
加强杭海城际铁路工程建设现场标准化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标志的制作、安装和设置。3.2适用范围适用于杭海城际铁路工程建设施工现场。3.3引用标准3.3.1《图形符号术语》(GB/T15565-2008)3.3.2《安全色》(GB2893-2008)3.3.3《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原则》(GB2894-2008)3.3.4《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0001.1-2006)3.3.5《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13495.1—2015)3.3.6《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3.3.7《工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GBZ158-2003)3.3.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3.4类型3.4.1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3.4.2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3.4.3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3.4.4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3.4.5明示标志上述四种标志中不能包括但现场需明示相关信息的图形标志。
3.5材料标志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铝合金板、薄钢板、合成树脂类板材等材料。有触电危险的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材料表面应无毛刺、孔洞等影响使用的疵病。边缘和尖角应适当倒棱,呈圆滑状,带有毛边处应打磨光滑。3.6形状与尺寸标志牌形状分为矩形和圆形。矩形标志牌尺寸(长×宽)一般为300mm×400mm、400mm×300mm、600mm×800mm、800mm×600mm、1500mm×1000mm、1500mm×2000mm、2000mm×1500mm、2500mm×2000mm;圆形标志牌直径一般为300mm和500mm。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标志牌尺寸,但不得影响明示效果。3.7颜色与字体3.7.1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颜色参照《安全色》(GB2893-2008)的基本规定执行,明示标志颜色参照《安全色》(GB2893-2008)并结合铁路工程施工特点确定。3.7.2标志中的文字字体均采用黑体。3.8构造与安装3.8.1标志一般由底板、支撑件、基础等组成,各组成部分应连接可靠。3.8.2支撑件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并考虑美观要求,可选用槽钢、角钢、工字钢、管钢等材料。3.8.3标志应安装稳固,满足抗风、抗拔、抗撞击等要求。
3.8.4不需要使用支撑件的标志,可直接悬挂、粘贴于附着物上。3.9设置位置3.9.1标志的设置位置应合理、醒目,应能使观察者引起注意、迅速判读、有必要的反应时间或操作距离。设置的安全文明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标志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标志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3.9.2当采用悬挂方式安装时,在防护栏上的悬挂高度宜为800mm;当采用粘贴方式时,应粘贴在表面平整的硬质底板或墙面上,粘贴高度宜为1600mm;当采用竖立方式安装时,支撑件要牢固可靠,标志距离地面高度宜为800mm。高度均指标志牌下缘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视现场情况确定。3.10检查与维修应经常检查标志的状态,保持清洁醒目、完整无损。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3.11标识图样3.11.1禁止标志编号图形制作要求安装要求设置范围和部位铁禁1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1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具有明火设备或高温作业的场所,如动火区、各种焊接、切割等动火场所。
铁禁2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1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用电设备或线路检修时,相应开关处。铁禁3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1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不允许攀爬的危险地点,如: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旁铁禁4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1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抛物易伤人的地点、如高出作业现场、深沟(坑)等铁禁5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1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易造成事故或对人员有伤害的场所,如:高压设备室、各种污染源等入口处
铁禁6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1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对人员有直接危险的场所,如危险路口、吊装作业区、输送带下方、预制梁架设区等处铁禁7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1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有甲、乙类,丙类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氧气及乙炔存放区、油罐存放处及其他易燃易爆处铁禁8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1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应急通道、安全通道及施工操作平台等处
铁禁9尺寸为400×300白底红字详见附录B4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处所铁禁10尺寸为400×300白底红字详见附录B4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跨越通航河道、铁路、公路等施焊场所铁禁11尺寸为400×300白底红字详见附录B4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安全防护区域铁禁12尺寸为400×300白底红字详见附录B4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水上施工作业场所
铁禁13尺寸为400×300白底红字详见附录B4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水上施工作业场所铁禁14尺寸为400×300白底红字详见附录B4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水上施工作业场所铁禁15执行道路交通标志GB5768-1999(以限速5公里为例)执行道路交通标志GB5768-1999场内道路设置5公里限速牌铁禁16尺寸为800×600白底红字详见附录B5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拌和站、加工场、制梁场(预制场)现浇梁等施工现场的出入口、重点部位
铁禁17尺寸为800×600白底红字详见附录B5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拌和站、制梁场(预制场)的控制室和发电机房、抽水机房等处铁禁18尺寸为800×600白底红字详见附录B5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锅炉房入口处3.11.2警告标志编号图形制作要求安装要求设置范围和部位铁警1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2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有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如配电箱(柜)、开关箱、变压器、用电设备处铁警2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2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有吊装作业的场所
铁警3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2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由于弧光可能造成眼部伤害的各种焊接作业场所铁警4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2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易发生火灾的危险场所,如可燃性物质的储运、使用等场所铁警5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2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易发生机械卷入、轧压、碾压、剪切等机械伤害的作业场所铁警6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2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具有坑洞易造成伤害的作业地点,如预留孔洞及各种深坑的上方等处
铁警7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2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易发生落物危险的地点,如高空作业、立体交叉作业等的下方铁警8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2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易发生坍塌危险的地点,如边坡、深坑、深槽等地方铁警9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2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易造成脚部伤害的地点铁警10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2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易发生坠落事故的作业地点
铁警11尺寸为300×400详见附录A2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易造成人员伤害的场所及设备等处铁警12尺寸为400×300黄底黑字详见附录B4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施工现场狭小、低矮通道处铁警13尺寸为400×300黄底黑字详见附录B4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施工场所变压器、高压电力设备等处铁警14尺寸为800×600黄底黑字详见附录B5竖立详见说明跨越(邻近)道路施工处铁警15尺寸为800×600黄底黑字详见附录B5竖立详见说明场站出入口及工点路口处3.11.3指令标志编号图形制作要求安装要求设置范围和部位
铁指10尺寸为400×300蓝底白字详见附录B4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拌和站、制梁场(预制场)沉淀池铁指11尺寸为400×300蓝底白字详见附录B4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制梁场(预制场)、现浇梁预应力张拉处铁指12尺寸为400×300蓝底白字详见附录B4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桥梁基坑靠便道侧防护栏铁指13尺寸为400×300蓝底白字详见附录B4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高处作业、临边作业、悬空作业等场所3.11.4提示标志编号图形制作要求安装要求设置范围和部位铁示1尺寸为400×300详见附录A4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需指示灭火器的处所铁示2尺寸为400×300详见附录A4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需指示灭火设备的处所
3.11.5明示标志编号图形制作要求安装要求设置范围和部位铁识1尺寸为80×120详见附录B3铁识2尺寸为400×140红布白字详见附录B2铁识3详见附录B1铁识4直径为500白底红字红圈(以A89墩为例)详见附录B10粘贴(喷涂)详见说明桥梁墩位处
铁识5直径为300白底红字红圈(以06号台座为例)详见附录B10悬挂、粘贴(喷涂)详见说明梁场制梁台座或箱梁外模处铁识6尺寸为800×600白底红字(以清洗区为例)详见附录B5竖立、悬挂详见说明清洗区、备料区、待检区、合格区、加工区、制梁区、存梁区等醒目位置铁识7尺寸为800×600白底红字详见附录B5竖立详见说明复垦土存放处铁识8尺寸为400×300白底红字详见附录B4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氧气存放处铁识9尺寸为400×300白底红字详见附录B4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乙炔存放处
铁识10尺寸为800×600白底红字详见附录B5竖立、悬挂详见说明废旧物品存放区铁识11尺寸为400×300详见附录B14悬挂、粘贴详见说明施工机械设备处铁识12尺寸为400×300详见附录B12竖立、悬挂详见说明各种材料的半成品、成品存放区铁识13尺寸为400×300详见附录B13竖立详见说明储料区铁识14尺寸为800×600详见附录B11竖立、悬挂详见说明拌和机及拌和楼操作室
铁识15尺寸为600×800详见附录B6竖立、悬挂详见说明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场所铁识16尺寸为1500×2000详见附录B7竖立详见说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场所铁识17尺寸一般为2500×2000详见附录B9竖立详见说明桥梁、拌和站、梁场等重点工程的醒目位置铁识18尺寸一般为2500×2000详见附录B9竖立详见说明桥梁、拌和站、梁场等重点工程的醒目位置铁识19尺寸一般为2500×2000详见附录B9竖立详见说明桥梁、拌和站、梁场等重点工程的醒目位置
铁识20尺寸一般为2500×2000详见附录B9竖立详见说明桥梁、拌和站、梁场等重点工程的醒目位置铁识21尺寸一般为700×500详见B15竖立或悬挂详见说明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处附录A1: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标志牌附录A2:
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标志牌附录A3: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标志牌附录A4:
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标志牌附录B1:安全帽帽色及样式
安全帽字体(1)符合《安全帽》(GB2811-2007)规定。(2)颜色规定。监理人员为白色,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安全员为红色,特种作业人员为蓝色,一般作业人员为黄色。外来人员使用白色安全帽。(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帽侧面用50号红色字体注明工种;安全员安全帽侧面用50号红色字体标注“安全员”字样。(4)按上图示例印制标识。(5)正确佩戴安全帽,不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附录B2:附录B3
胸卡胸卡使用说明:建设、设计、咨询、监理单位人员佩戴红色胸卡;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佩戴蓝色胸卡,胸卡双面印刷。附录B4:400×300标志牌的标准形式附录B5:
800×600标志牌的标准形式附录B6:600×800标志牌的标准形式附录B7:
1500×2000标志牌的标准形式附录B8:2000×1500标志牌的标准形式附录B9:
2500×2000标志牌的标准形式附录B10:附录B11:
配合比标识牌的基本形式附录B12:(半)成品材料标识牌附录B13:
材料标识牌附录B14:机械设备标识牌附录B14:
施工标识牌3.12现场标识检索表序号场所/专项工程设置部位标志名称标志性质标志编号1钢筋加工场吊装作业区禁止停留禁止铁禁62钢筋加工场电焊作业区禁止放易燃物禁止铁禁13钢筋加工场氧气、乙炔瓶存放区禁止烟火禁止铁禁74钢筋加工场氧气、乙炔瓶存放区禁止暴晒禁止铁禁95钢筋加工场配电室(柜)高压危险警告铁警136钢筋加工场开关箱当心触电警告铁警17钢筋加工场吊装作业区当心吊物警告铁警28钢筋加工场电焊作业区当心触电警告铁警19钢筋加工场电焊作业区当心弧光警告铁警310钢筋加工场电气焊作业区当心火灾警告铁警411钢筋加工场机械设备处当心机械伤人警告铁警512钢筋加工场原材料存放区材料标识牌明示铁识1313钢筋加工场存放区(半)成品标识区明示铁识1214钢筋加工场氧气、乙炔瓶存放区氧气存放处明示铁识815钢筋加工场氧气、乙炔瓶存放区乙炔存放处明示铁识916钢筋加工场醒目位置灭火设备提示铁示217钢筋加工场电焊作业区必须戴防护手套指令铁指518钢筋加工场电焊作业区必须戴防护面罩指令铁指419钢筋加工场气割作业区必须戴防护眼镜指令铁指620钢筋加工场气割作业区必须戴防护手套指令铁指521混凝土拌和站存储罐下方禁止攀登禁止铁禁3
22混凝土拌和站油罐、氧气、乙炔存放处禁止烟火禁止铁禁723混凝土拌和站控制室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禁止铁禁1724混凝土拌和站输送带下方禁止停留禁止铁禁625混凝土拌和站主要道路旁注意安全警告铁警1126混凝土拌和站存储罐下方当心坠落警告铁警1027混凝土拌和站沉淀池防护栏杆上注意安全警告铁警1128混凝土拌和站配电室(柜)高压危险警告铁警1329混凝土拌和站开关箱当心触电警告铁警130混凝土拌和站油罐、氧气、乙炔存放处注意安全警告铁警1131混凝土拌和站搅拌机配合比标识牌明示铁识1432混凝土拌和站配料斗材料标识牌明示铁识1333混凝土拌和站存储罐下方材料标识牌明示铁识1334混凝土拌和站材料存放区分区标识牌明示铁识635混凝土拌和站材料存放区材料标识牌明示铁识1336混凝土拌和站醒目位置灭火设备提示铁示237混凝土拌和站沉淀池防护栏杆上沉淀池危险,请勿靠近指令铁指1038桥梁墩身施工每节操作平台及走道禁止抛物禁止铁禁439桥梁墩身施工每节操作平台及走道禁止阻塞禁止铁禁840桥梁墩身下方落物区域禁止入内禁止铁禁541桥梁预制梁架设下方禁止停留禁止铁禁642桥梁配电房禁止入内禁止铁禁543桥梁配电箱(维修时)禁止合闸禁止铁禁244桥梁电焊作业区禁止放易燃物禁止铁禁145桥梁氧气、乙炔瓶存放处禁止烟火禁止铁禁746桥梁氧气、乙炔瓶存放处禁止暴晒禁止铁禁947桥梁桥面临边处禁止抛物禁止铁禁448桥梁跨河/路施焊处禁止掉落焊花禁止铁禁1049桥梁醒目位置注意安全警告铁警1150桥梁钻孔桩孔口当心坑洞警告铁警651桥梁基坑防护栏杆上注意安全警告铁警1152桥梁钻孔作业区当心机械伤人警告铁警553桥梁墩身施工每节操作平台及走道当心坠落警告铁警1054桥梁狭小低矮通道当心碰头警告铁警1255桥梁墩身下方落物区域当心落物警告铁警756桥梁预制梁架设下方当心落物警告铁警757桥梁配电箱(柜)当心触电警告铁警158桥梁电焊作业区当心触电警告铁警1
59桥梁电焊作业区当心弧光警告铁警360桥梁电气焊作业区当心火灾警告铁警461桥梁机械设备处当心机械伤人警告铁警562桥梁交叉作业区当心落物警告铁警763桥梁桥位醒目位置当日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明示铁识1564桥梁墩身墩身标识牌明示铁识465桥梁醒目位置必须戴安全帽指令铁指366桥梁乘船、临水作业必须穿救生衣指令铁指267桥梁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指令铁指768桥梁频繁移动且无法系安全带作业点必须系安全绳指令铁指1369桥梁泥浆池防护栏杆泥浆池危险,请勿靠近指令铁指970桥梁基坑防护栏杆上基坑危险,请勿靠近指令铁指1271桥梁电焊作业区必须戴防护手套指令铁指572桥梁电焊作业区必须戴防护面罩指令铁指473桥梁气割作业区必须戴防护眼镜指令铁指674桥梁气割作业区必须戴防护手套指令铁指575施工现场工地出入口的醒目位置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禁止铁禁1676施工现场水上作业平台严禁向水中倾倒垃圾禁止铁禁1277施工现场水上作业平台严禁向水中排放油污禁止铁禁1378施工现场水上钻孔平台严禁向水中排放泥浆禁止铁禁1479施工现场工地出入口的醒目位置进入施工现场请减速慢行警告铁警1580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安全帽明示铁识381施工现场人员佩戴胸卡明示铁识182施工现场安全员袖标明示铁识283施工现场复垦土存放场的醒目位置复垦土存放区明示铁识784施工现场工地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工程概况牌明示铁识1785施工现场工地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工程公示牌明示铁识1886施工现场工地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安全质量环保目标公示牌明示铁识2087施工现场工地出入口的醒目位置施工平面布置图明示铁识1988施工现场废旧物品存放处废旧物品存放处明示铁识108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处机械设备标识牌明示铁识1190施工现场工地出入口的醒目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指令铁指891施工现场单位、分项工程施工处工程施工标识牌明示铁识2192制梁场(预制场)吊装作业区禁止停留禁止铁禁693制梁场(预制场)锅炉房锅炉重地、闲人免进禁止铁禁1894制梁场(预制场)电焊作业区禁止放易燃物禁止铁禁1
95制梁场(预制场)氧气、乙炔瓶存放处禁止烟火禁止铁禁796制梁场(预制场)氧气、乙炔瓶存放处禁止暴晒禁止铁禁997制梁场(预制场)吊装作业区当心吊物警告铁警298制梁场(预制场)沉淀池防护栏杆上注意安全警告铁警1199制梁场(预制场)材料罐下当心坠落警告铁警10100制梁场(预制场)电焊作业区当心触电警告铁警1101制梁场(预制场)电焊作业区当心弧光警告铁警3102制梁场(预制场)电气焊作业区当心火灾警告铁警4103制梁场(预制场)机械设备处当心机械伤人警告铁警5104制梁场(预制场)加工、制梁、存梁区等醒目位置分区标识牌明示铁识6105制梁场(预制场)台座处桥梁台座标识牌明示铁识5106制梁场(预制场)材料存放区分区标识牌明示铁识6107制梁场(预制场)材料存放区材料标识牌明示铁识13108制梁场(预制场)半成品存放处(半)成品标识牌明示铁识12109制梁场(预制场)成品存放处(半)成品标识牌明示铁识12111制梁场(预制场)氧气、乙炔瓶存放区乙炔存放处明示铁识9112制梁场(预制场)张拉作业区张拉危险,请勿靠近指令铁指11113制梁场(预制场)沉淀池防护栏杆上沉淀池危险,请勿靠近指令铁指10114制梁场(预制场)电焊作业区必须戴防护手套指令铁指5115制梁场(预制场)电焊作业区必须戴防护面罩指令铁指4116制梁场(预制场)气割作业区必须戴防护眼镜指令铁指6117制梁场(预制场)气割作业区必须戴防护手套指令铁指53.13现场图例图例1拌和站
悬挂设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司机岗位职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醒目位置挂设“施工重地、注意安全”警示牌图例2库料区砂石料按照规定存放并设料区牌及材料标识牌。图例3沉淀池沉淀池设置双横杆钢管防护栏,栏杆柱打入地面深度不小于500mm。防护栏埋设距沉淀池边缘不能小于500mm,立柱间距不大于
3000mm,防护栏杆挂设安全警示标志。图例4钢筋加工场在场内材料储存区、加工区、成品区醒目位置设置区域标识,各类钢材、成品、半成品分类堆放整齐,满足防雨、防潮要求,并设标识牌;各种加工设备均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用电设备挂设“安全操作、小心触电”警示牌;进口处挂设“加工重地、非工莫入”警示牌;在规定的处所设置消防器材并挂设“消防责任牌”、“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和“注意防火”警示牌。图例5基坑
基坑设置双横杆钢管防护栏,栏杆柱打入地面深度不小于500mm,防护栏埋设距基坑边缘不能小于500mm,立柱间距不大于3000mm,防护栏杆挂设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牢固、通畅的上下通道,宽度不小于800mm;防护栏设置密目安全网。图例6泥浆池泥浆池设置双横杆钢管防护栏,栏杆柱打入地面深度不小于500mm,防护栏埋设距基坑边缘不能小于500mm,立柱间距不大于
3000mm,防护栏设置密目安全网,防护栏杆挂设安全警示标志。图例7水中墩作业水上作业施工平台的临边、临水设置防护栏杆并挂密目安全网,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配备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船只碰撞;在现场进口处设置当日危险源警示牌。图例8作业平台操作平台采用ф48~51mm×3.5mm的钢管以及扣件连接,或采用角钢、槽钢等坚固材料制作,台面铺满不低于40mm厚的木板并绑扎
牢固;操作平台装设牢固安全防护栏杆,根据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图例9宣传彩门项目部(工区)驻地、邻近交通要道的工地出入口搭建彩门,彩门的搭建要做到色调和谐、美观大方。
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试验室与混凝土拌和站验收程序1.总则1.1为确保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试验室与混凝土拌和站的规范建设,统一现场试验室与混凝土拌和站投入正式运营前的验收程序和检查标准,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Q/CR9204-2015)、《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铁路工地试验室和混凝土拌合站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工管办函〔2013〕300号)、《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实施细则》编制本指南。1.2本指南适用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程现场自建试验室(包括中心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以及施工单位在工程现场自建混凝土拌和站的正式启用前对标检查和评价。1.3本指南所称“验收”均是指对试验室、拌和站的资源配置、资质条件和工作环境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符合投标承诺、是否满足工作需要、是否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等方面的综合对标复查。2.现场试验室验收2.1申请试验室验收提交材料份数2.1.1施工单位现场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一式三份,待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留一份。
2.1.2监理单位现场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一式两份,待审查合格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留一份。2.2提交材料项目试验室经母体试验室检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构成立文件。②母体试验室资质及参数表③人员台帐、职称证书、铁路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培训合格证、身份证、毕业证等。④设备台帐、检定证书、校准证书等。⑤环境条件、平面布置图。⑥管理制度及办法,包括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清单。⑦检测能力。⑧外委试验机构的资质能力。⑨申请表考核验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上述证书提交申请材料时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在现场复查时应提交原件。2.2.1申请验收程序考核验收单位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应先对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审核,满足要求后,再进行工作条件确定;考核验收单位应在收到申请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条件确定工作。各级试验室在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2.2.2下列2.3款中相关附件材料。2.3验收项目和方法2.3.1组织机构及人员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试验人员均持有岗位证、人员数量符合招标和投标文件要求,并满足现场工程需要;试验检测报告签发人应经母体试验室批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铁路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培训合格。人员应保持稳定,主要人员变更应经母体试验室确认,并报建设单位审批。查标书、证件、身份证和培训合格证书。2.3.2仪器设备现场试验室仪器设备根据现场试验检测项目要求配置,必须全部通过检定,试验室仪器设备应合理安置,相互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查标书和证件并实地核对。2.3.3试验室工作规章制度。至少应建立以下规章制度,并做到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方法流程正确、责任明确、操作性强,并通过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审批。2.3.3.1组织与管理机构图。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2.3.3.2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2.3.3.3岗位责任制。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2.3.3.4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
墙图文。2.3.3.5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2.3.3.6试验室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2.3.3.7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2.3.3.8试验室、养护室温度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实地查看。2.3.3.9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齐全。查目录和标准样本。2.3.4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内容完善实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操作性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2.3.5工作环境2.3.5.1现场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其检测项目的要求。实地查看。2.3.5.2试验室平面布设和房间分配合理、结构牢固安全,并根据需要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试验室面积的大小与申请的检测项目数量相匹配,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试验操作方便,试验室内干净整洁。实地查看。2.3.5.3办公座椅、电脑等满足工作和信息化管理需要。实地查看。
2.3.5.4室内通风、采光好,沥青及沥青混凝土室应配置通风设备。实地查看。2.3.5.5试验室要综合考虑供电、排水、消防等措施,做到设施完善、功能良好。实地查看。2.3.5.6试验室遗弃的废液等有害物质的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实地查看。2.3.5.7各种试验记录、报告表格齐全规范。查看样本。2.3.5.8岗前培训和学习。参加针对本项目的岗位培训或专项学习。查看培训学习记录或证件。3.混凝土拌和站验收3.1申请混凝土拌和站验收提交材料份数一式三份,待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留一份。3.2提交材料项目3.2.1申请表(见附件二)。3.2.2搅拌站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现场对照人员查看证件和身份证。3.2.3设备检定证书。现场查看证件和实地标签。3.2.4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报告。现场查看试验报告和记录。3.2.5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文件清单。现场查看清单和实物。上述证书提交申请材料时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在现场复查时
应提交原件。3.3验收程序3.3.1拌和站建设前,承包单位应先将拌和站建设方案上报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安质部核备后实施。3.3.2拌和站建设后,达到相关规范和文件标准要求时,经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上报监理项目部初验。3.3.3拌和站初验合格后,初验结果报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安质部,公司将适时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监理单位不得批准开工报告。正式验收流程:由拌和站负责人简短汇报拌和站建设情况,验收组对拌和站所有人员进行资质认证考核,对设备及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由参加验收的人员签字确认,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确定结论评价。对可以使用的,监理负责对限期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合格后报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核准使用;对结论为不可以使用的,问题整改后由承包单位自验,再走初验程序。3.4验收标准3.4.1自检验收和初步验收。施工单位按照场地设施建设、人员设备配置、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及环境保护五个方面进行自评验收,具体详见混凝土拌和站验收评分表。验收内容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必须全部满足验收标准要求,一般项目采用百分制,经验收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方可评定合格。
3.4.2正式验收。正式验收项目分主控项目(主控)和一般项目(一般),每个拌和站验收的全部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评价该拌和站为合格,同意投入使用(见混凝土拌和站验收检查表)。合格标准为:3.4.2.1主控项目:每一项指标全部符合要求。3.4.2.2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按满足要求的程度进行评价。80%及以上验收项目合格,不合格项目应注明存在问题,出现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按照要求组织复检。3.5验收项目3.5.1自控体系3.5.1.1拌和站必须制定质保、安全、环保、设备管理等规章制度及组织机构。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3.5.1.2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必须落实到人,对相关责任人要有明确的惩罚条例。3.5.1.3制定应急处理预案,保证混凝土的供应不因突发事件而中断。3.5.1.4建立原材料进场台帐,检验台帐。3.5.1.5拌和站必须设立明显标识标牌及材料标识,标识牌内容要详细、填写规范。3.5.1.6建立不合格产品及材料控制程序,处理记录齐全。3.5.1.7根据冬、夏季热工计算,制定相应的温控措施,保证混凝土出机、入模温度在规范标准范围之内。
3.5.1.8要有生产搅拌记录,包括浇筑单位工程具体部位的编号、混凝土标号、生产时间、生产是否正常,在出现问题后可以追溯。3.5.1.9混凝土出站要有运输单,单内注明车号、出站时间、混凝土标号、使用部位、坍落度等。3.5.1.10封闭式料场及待检区必须完善。3.5.1.11拌和站必须经过具有资质的计量单位鉴定。3.5.2组织机构及人员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配置检测试验机构和专业人员;混凝土搅拌操作人员、特殊工种和试验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其它人员应参加过相关培训学习。现场对照人员查看证件和身份证,以及有关培训或学习记录。3.5.2.1明确行政、设备管理、试验人员等主要责任人的岗位职责,人员分工,实行站长负责制。3.5.2.2拌和站必须配备设备管理人员不少于一名,要求精通设备的维修保养,具备相应的机械知识。3.5.2.3搅拌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设备,确保计量误差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搅拌工艺参数要有详细的技术交底。3.5.2.4拌和站必须配备电工一名,要求持证上岗,精通电务知识,保证施工用电线路布设符合有关规定,对施工中突发的电力问题能够及时处理,保证电力供应。3.5.2.5运输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3.5.3仪器设备符合项目要求,全部通过检定、校准。现场查看证件和实物标签。3.5.3.1混凝土搅拌站设备的配置以满足生产需要,保证混凝土连续供应;搅拌机组生产能力、搅拌车运输能力应满足生产高峰需求(混凝土搅拌站实际生产能力应以其理论生产能力的60%的计算,如HZS120搅拌站,理论生产能力每小时120m3,实际生产能力为每小时72m3为参考),搅拌站必须设立自动计量的拌和系统,使用散装水泥和粉状掺合料,机组规格应选择HZS90型及以上规格;每个配料系统必须满足三种以上粗细骨料配料要求。3.5.3.2为保证混凝土出机、入模温度,满足冬、夏季施工要求,应配备相应的取暖和制冷设备。3.5.3.3拌和站应配备与生产能力匹配的备用发电机,确保电力供应。3.5.3.4为防止车辆将泥带入拌和站,影响文明生产,入口处宜设置车辆清洗池,规格应满足运输车辆清洗,排水通畅。3.5.3.5配备砂石清洗设备及沉淀池,以便在砂石含泥、石粉超标时进行清洗,避免影响正常施工。3.5.3.6为防止粉煤灰与水泥打错仓,料仓应设标识牌并加锁。3.5.3.7为防止混凝土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的热量损失,造成入模温度达不到标准要求,搅拌楼和混凝土车在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3.5.4搅拌站工作规章制度至少应建立以下规章制度,并做到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方法流
程正确、责任明确、操作性强,并由负责人审批。3.5.4.1组织与管理机构图。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3.5.4.2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3.5.4.3岗位责任制。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3.5.4.4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3.5.4.5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3.5.4.6搅拌站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3.5.4.7文档资料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3.5.4.8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齐全。现场查目录清单和实物。3.5.4.9混凝土配合比控制和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3.5.4.10混凝土生产、运输和调度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3.5.4.11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3.5.5.12现场管理及文明生产3.5.5.1拌和站的场地应根据拌和站的产量确定规模,确保原材料的储备量能够满足施工需要。3.5.5.2料场场地和行车道路必须进行地基处理和表面硬化,并满足重载车辆通行要求;场地应排水设施完善、排水畅通,无明显积
水或坑凹现象。现场实地查看。整洁、无扬尘,配备消防、安全用电设施,安全警示标牌齐全。3.5.5.3料仓分区合理,规范,料仓储备应满足连续两个生产高峰的需要。砂子、碎石必须实行分区存放,按“待检区”和“合格区”分别设置,并每个区内应按不同品种和规格用隔离墙分离,同时设置或预留必要的冲洗或筛分设施。现场实地查看。3.5.5.4为保证夏季混凝土入模温度,“合格区”的砂子、碎石应采用牢固的棚架进行遮挡防护,达到遮阳、防雨、防尘等目的,并设置或预留夏季降温和冬季保温措施,保证混凝土温度符合要求。现场实地查看。3.5.5.5为保证冬季施工质量,骨料仓和外加剂存储地必须设置保温设施。保证粗细骨料棚内温度大于5℃,外加剂棚内温度大于10℃。3.5.5.6所用水泥、粉煤灰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变质。实地查看。3.5.5.7各种原材料应按ISO9000标准要求进行产品标识,做到标识内容齐全、醒目和规范。现场实地查看。3.5.5.8为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拌和站应合理布局,将生活区与生产区分开设置。3.5.5.9应设立污水池、垃圾池并满足环保要求。3.5.5.10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试验参照《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2012进行,结果满足工程要求。查看试
验报告和记录。3.5.6试运行情况3.5.6.1混凝土试拌。在报审前必须进行混凝土试拌,报监理工程师旁站并形成记录和签认。现场查看试验报告和记录。3.5.6.2生产能力。设备配置和生产能力满足供应管段工程需要。与管段工程量、工期等进行对比分析。3.5.6.3正式验收应提交试运行(混凝土试配)记录,验证生产能力的满足性和过程可控制性。4.附则4.1路基填料改良拌和站、沥青混凝土拌和站的验收细则由各监理项目部比照本指南编制,并由监理单位组织对标检查验收,验收结果报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备案。4.2采用地方商品混凝土拌和站或委托当地检测试验机构进行临时或阶段性工作时,由各监理项目部比照本指南组织对标检查验收,并要求其执行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制定的有关表格格式、书写、签字和印章等有关规定,验收结果报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备案。4.3本指南中没有明确要求的,均按国家和铁路总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4.4本指南由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如有建议及时反馈。附件一:现场试验室验收申请表(表1:现场试验室基本情况表;
表2:试验室验收项目和结论)附件二:混凝土拌合站验收申请表(表1:混凝土拌和站基本情况表;表2:混凝土拌和站验收评分表;表3:拌和站验收检查表;表4:拌和站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表5:拌和站验收登记表。)
附件一:试验室验收申请表格式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验收申请表申请单位:试验室名称:年月日
填表说明一、“申请单位”为标段合同单位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分支机构或专业联合机构的试验室须以牵头单位现场项目机构名义提出,不得单行提出。二、验收项目和标准1.验收项目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每个试验室验收的全部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评价该试验室为合格,同意投入使用。(1)主控项目:全部符合要求。(2)一般项目:80%及以上验收项目合格,且不合格项目中不得出现0.5分以下的项目。2.合格条件(1)主控项目:每一项指标和要求全部符合要求。(2)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按满足要求的程度进行评价打分,满分为1分,合格分为0.7分,得分范围为0~1分,并注明扣分原因。3.对存在的问题应由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三、有关附件材料另行单独组装。四、此表和附件材料均采用A4纸(如有大型图表,应折迭成A4纸大小),由申请单位按此格式自行编制、打印和装订。
表1:试验室基本情况表试验室所在标段名称所属项目管理机构名称所承担工程项目检测区段母体试验室名称母体试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编号有效期试验室名称和地址试验室主任职称电话试验室技术负责人职称电话试验室质量负责人职称电话申请试验自检项目:委外试验检测机构有关信息机构名称地点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编号有效期委外试验试验项目:
表2:试验室验收项目和结论序号评价项目及标准工作条件确定情况主控项目1是否有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组建的批文2母体试验室资质(有效期、参数等)是否符合要求3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签字人资格是否满足要求4人员数量、资格、证书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或工作需要5仪器设备是否满足检测参数要求,是否在标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6环境条件是否满足标准的要求7委外检测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能力8主要试验和管理人员现场考核是否合格9是否按要求接入信息化管理系统一般项目1试验室布局是否合理和满足工作需要2本试验室职责是否详细、明确和规范3试验室人员分工及其岗位职责是否详细、明确和规范4试验室管理制度是否详细、明确和规范,是否具有操作性5使用的标准、规范和规程目录清单是否全面、是否有效6试验室仪器设备是否符合现场检测工作需要7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是否齐全8试验室工作环境、试验设备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9供电、排水、消防、环保设施是否齐全和有效10办公座椅、电脑等设施是否满足工作和信息化管理需要11各种记录用表是否准备齐全和符合要求12各种岗位人员是否进行专业培训并掌握基本知识13试验设备标识是否正确、一致,管理是否规范审定意见工作条件确定结论:成员签字:单位(章)
附件二:混凝土拌合站验收申请表格式杭海城际铁路混凝土搅拌站验收申请表申请单位:(项目部名称及公章)搅拌站名称: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填表说明一、“申请单位”为标段合同单位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项目分部或作业队的拌和站须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名义提出,不得单行提出。二、验收项目和标准1.验收项目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每个拌和站验收的全部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评价该拌和站为合格,并同意投入使用。2.合格条件(1)主控项目:每一项指标和要求全部符合要求。(2)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按满足要求的程度进行评价,80%及以上验收项目合格。不合格的项目,应注明存在的问题。3.对存在的问题应由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三、有关附件材料另行单独装定成册。四、此表和附件材料均采用A4纸(如有大型图表,应折迭成A4纸大小),由申请单位按此格式自行编制、打印和装订。
表1:混凝土搅拌站基本情况工程标段名称所属项目管理机构名称所承担工程项目区段及内容混凝土拌和站名称和地点占地面积搅拌设备规格型号生产能力搅拌站负责人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职称电话本搅拌站所承担工程混凝土数量、混凝土类型和等级,以及其它情况:
表2:混凝土拌和站验收评分表(一)序号项目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小计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一场地设施建设1.拌和站应采取围墙封闭式管理。2.拌和站内拌合区、原材存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办公生活区应实行分区设置。3.拌和站内所有生产场地、道路、拌合区、原材存放区应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4.原材料存放应按待检区与使用区分开设置。5.拌和站内排水系统设置齐全,拌和站场地无大面积积水。6.拌和站内变配电站等固定电力设施(备)应设置网栅围栏等安全防护屏障;动力和照明线应分开架设;用电应做到“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所设照明设施应能满足夜间施工安全要求。7.拌和站内应设置工地试验站或试验分室。8.拌和站内应设置场地平面布置图、拌和站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公示牌、生产工艺流程牌、拌和站管理制度牌、安全生产牌和消防保卫卫生牌。1.拌和站内拌合区、原材存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办公生活区已分区设置,但分区无明显的区位标志牌,每区扣1分。2.拌和站内场地硬化处理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破损、起灰较重,每处扣1分;场地偏小,道路过窄,上料坡过陡,不能满足安全行车要求,扣2分。3.拌和站场地不平整,造成站内局部积水,每处扣1分。4.拌和站内用电未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每处扣1分;触电保护器无效,每个扣0.5分;其他用电违章情况,每项扣0.5~1分。5.散装水泥、掺和料储存罐未按规定要求安装避雷设施或安装的避雷设施失效,扣2分。6.拌和站内未设置宣传栏(牌)扣1分;设置位置不醒目,扣1分。7.拌和站所设置安全文明标志的制作与安装与《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不符的,每处扣0.5分。8.拌和站的设施、标志损坏、污染未更换、修复或清洗,每处扣0.5分。结论
混凝土拌和站验收评分表(二)序号项目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小计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二人员设备配置1.拌和站站长、技术负责人、试验员、专(兼)职安全员应是本企业职工。2.站长应具有二年以上拌和站管理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助理试验工程师资质,且具有二年及以上试验工作经验。3.拌和站内应设置骨料清洗设备。拌和站应配有自动计量装置,强制式搅拌机,以及满足生产需要的备用发电机。4.搅拌机总装机能力应满足施工需要。5.拌和站内所有的计量器具应经过标定并在有效期内。1.拌和站操作人员(含配有自动计量装置的强制式搅拌机操作人员)未经设备供应商培训上岗,扣2分;试验员、专(兼)职安全员、电工、电焊工、装载机司机、搅拌车司机(或混凝土运输司机)无国家规定上岗证上岗或证件过期失效,每人次扣1分。2.未对拌和站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每人次扣0.5分;未在操作人员上岗前进行技术交底,每人次扣1分。3.管理、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未上墙,每次扣分1分。4.配料系统未满足二级以上碎石级配的要求,扣2分。5.搅拌设备安装不平稳、不牢固,扣2分;无接地接零保护,每处扣1分;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损坏未恢复,每处扣1分;料斗无保险装置或装置无效,每处扣1分;拌合楼控制室、搅拌机房以及机动车辆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每处扣0.5分;搅拌设备或工作区其他安全防护缺失或损坏未恢复,每处扣0.5分。6.涉及混凝土配合比的计量器具缺失或损坏失效,每件扣5分。7.拌合楼控制室、搅拌机房设备操作规程上墙,装载机、搅拌车(含其他混凝土运输车)操作规程上机或定点停放处上墙,其他操作规程张贴或悬挂于作业场所合适位置,未设置的每件扣1分,其他要求不符的每件扣0.5分;设备标识张贴或悬挂于设备或设备旁合适位置,未设置的每件扣1分,其他要求不符的每件扣0.5分。8.未建立人员管理名册、设备管理台帐和检查记录,每项扣1分;记录不全,每项扣0.5分。结论
混凝土拌和站验收评分表(三)序号项目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小计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三料仓1.主体工程用水泥、掺合料应使用储存罐储存。2.液体外加剂应储存罐或入库储存,固体外加剂应采用库房存储。3.砂石料应使用带棚有墙料仓存放,待检仓与已检仓应分开。1.散装水泥、掺和料未按不同厂家、品种、标号、批次分罐保存,每一混装罐,仅属不同批次的混装扣1分,其他情况扣5分。2.储存袋装水泥库房防湿防潮差,每房扣1分;房内地面未作硬化处理,或垛高超过10袋,或垛堆距墙少于0.5m,每垛扣1分;水泥未架空存放,每垛扣1分;未按生产厂、品种、强度等级、批号分别堆码,每一混放处,仅属不同批次的混放扣1分,其他情况扣5分。3.袋装掺合料未架空存放,或垛高超过10袋,每垛扣1分;未按生产厂、品种、等级、批号分别堆码,每一混放处,仅属不同批号的混放扣1分,其他情况扣5分。4.粉状外加剂库房防湿防潮差,或未架空存放,扣1分;未按生产厂、品种、出厂日期等分堆分罐存放,每一混放处,仅属不同出厂日期的混放扣0.5分,其他情况扣5分。5.外加剂库房与水泥库房未分开设置,外加剂与水泥置于同一库房,扣5分。6.砂石料未分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或分料仓未用隔墙隔开,每一混放处扣5分;仓底未用混凝土硬化,扣2分。7.进场原材在未检验判定合格前与合格原材混放,每一混放处扣5分。8.站内材料无标识,或未按《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规定设置标识,每批材料扣1分;标识内容不全,或不正确,扣0.5分。9.库房、易燃物品存放区未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每处扣1分。10.未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每类扣1分;记录不全,每类扣0.5分。结论
混凝土拌和站验收评分表(四)序号项目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小计一般项目四生产过程控制1.混凝土生产前,未进行计量装置自校标定记录,扣2分;未进行拌和站和搅拌机检查并记录,扣2分;上料斗地坑积水未清除,扣2分。2.生产过程中拌和站操作人员无试验室提供的混凝土配合比,扣20分;实际拌合记录显示的混凝土配合比与拌和站操作人员出示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指标上有较大不一致,扣10~25分;指标略有超标扣1分。3.混凝土配合比标识牌未悬挂于操作间前醒目位置,或标识牌不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或标识牌内容不全,或有错误,或未及时更新,扣1分。4.搅拌时间不符合要求,扣2分。5.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未戴安全帽,扣1分;作业中的料斗下有人员工作和行走,扣2分;作业现场(包括拌合楼控制室)有无关人员和车辆,扣1分;现场无专(兼)职安全员巡视,或专(兼)职安全员巡视未佩戴袖标(牌),扣1分;其他违章行为,扣1分。6.未建立混凝土生产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7.混凝土出站没有运输单,扣1分。结论五1.拌合楼应实行全封闭设置。2.拌和站内应设置砂石、车辆、场地等清洗设备。3.拌和站应设置废水废油、生活污水净化设施。4.临近居民区拌和站施工产生的噪声不能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12523)的规定。1.拌合楼灰尘污染空气,扣1分;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周围粉尘较大时,不采取措施继续进料,扣1分。2.拌和站内设置砂石、车辆、场地等清洗设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扣1分;混凝土搅拌车出站即入市区道路的,未在出站前清洗车轮,扣1分。3.设置的废水废油、生活污水净化设施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扣1分。4.每次混凝土拌合作业完成后,未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场地不整洁,扣1分。5.每次混凝土运输完,运输车辆不清洗,或不入定点位置,扣1分。6.未设专人进行拌和站的定期清理、打扫,定时洒水抑尘,保持拌和站内卫生,扣1分。结论验收小组意见:验收代表签字:
表3:拌和站验收检查表(一)单位名称:负责人:日期:项目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标准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自控体系质保、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是否齐全,是否上墙主控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必须有奖罚制度)主控不合格产品及材料控制程序是否建立,处理记录是否齐全主控是否制定温控措施(有无冬夏季热工计算)主控应急处理预案是否制定合理,是否有演习记录一般搅拌工艺参数是否有技术交底一般标识牌是否齐全(包括材料、设备、安全、环保、拌和站简介)一般各种原材料进场、试验台帐是否建立一般是否有生产搅拌记录和混凝土运输记录一般是否有生产过程中误差调整记录一般人员要求人员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岗位制度是否建立主控人员配备、资格要求是否满足主控生产、设备、安全、维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一般搅拌机操作手是否掌握误差调整方法,(现场考核)一般是否建立人员培训制度(查记录)一般
拌和站验收检查表(二)单位名称:负责人:日期:项目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标准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拌和站现场要求及文明生产拌和站占地能否满足生产要求主控砂石料仓及水池是否设置遮阳棚,其他建设标准是否符合要求。主控骨料仓、外加剂存储地是否有采暖设施主控砂、石料仓分区是否合理,标识是否清楚主控料仓储备是否满足生产需要主控场地是否硬化、整洁、无扬尘主控生产区与生活区是否分开设置主控排水系统是否顺畅一般污水、污物存放处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一般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安全用电是否规范一般场区道路标识牌是否清晰、准确一般设备要求计量设备是否标定,是否在标定期内主控搅拌机组是否配双线HZS900型或HZS120型及其以上型号搅拌机组主控是否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锅炉(冬季)主控是否配置匹配的发电机主控骨料是否设置冲洗设备(循环用水必须过滤沉淀)主控自动计量设备精度是否满足要求主控试验站试验仪器配备是否符合要求。一般水泥和粉煤灰料仓是否加锁,一般入口是否设置车辆冲洗设备一般是否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拖泵或汽车泵。一般运输车辆是否满足生产需要(生产时至少配5辆,)一般是否有专人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维护保养(查记录)一般
拌和站验收检查表(三)单位名称:负责人:日期:项目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标准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冬季保温措施骨料存放(暖棚内>5℃)主控水加温设施(温度<80℃)主控外加剂存放(室内,宜在10℃以上)一般混凝土拌和(搅拌机房>10℃)一般运输设备保温是否满足冬季施工要求(车辆包裹)一般拌和站试运行情况原材料计量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主控试验和生产接口是否顺畅(看生产记录)一般物资和试验接口是否顺畅(看物资和试验台帐)一般各种生产记录、运输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是否记录齐全一般施工配料通知单是否与生产记录相对应一般
拌和站验收检查表(四)单位名称:验收日期:参加验收人员:验收小组意见及建议:验收结论:验收方人员:被验收方代表:
表4:拌和站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单位名称:日期:序号被考核人核查资质证件等考核情况结论备注考核人(签字):
表5:拌和站验收登记表单位名称:日期:参加验收人员:验收小组意见及建议:验收结论:验收方人员:被验收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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