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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394-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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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394—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TechnicalGuidelinesforEnvironmentalProtectioninEcologicalConstructionProjectsforCheck&AcceptCompletedProject(发布稿)2007-12-05发布2008-02-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目次前言..........................................................................................................................................................II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15验收调查准备阶段技术要求...................................................................................................................56验收调查技术要求...................................................................................................................................6附录A(规范性附录)实施方案和调查报告的编制要求...................................................................17附录B(规范性附录)验收调查表(格式).......................................................................................23I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8年12月5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II HJ/T394-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总体要求、实施方案和调查报告的编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交通运输(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水利水电、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山采选、电力生产(风力发电)、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旅游等行业和海洋、海岸带开发、高压输变电线路等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区域、流域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其他项目涉及生态影响的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J/T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EcologicalConstructionProjects以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生态影响为特征的开发建设活动,以及海洋、海岸带开发等主要对生态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3.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EnvironmentalProtectionCheck&AcceptforCompletion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而进行的技术调查工作。3.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Statements指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3.4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ApprovalDocument指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审核和预审意见。3.5验收调查文件Check&AcceptanceStatements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3.6环境保护措施EnvironmentalProtectionMeasures为预防、降低、减缓建设项目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而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和管理制度。3.7环境敏感目标Environment-sensitiveTargets指验收调查需要关注的建设项目影响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对象。4总则4.1验收调查工作程序1 HJ/T394-20074.1.1验收调查工作可分为准备、初步调查、编制实施方案、详细调查、编制调查报告五个阶段。具体工作程序见图1。接受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委托准备研读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设计资料及审批文件、阶段工程竣工资料、其他基础资料了解工程概况和区域生态特点,明确有关环境保护要求,制定初步调查工作方案进行初步调查初步调查阶段环境概况生态污染源和环境敏感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含调查影响调查目标调查“以新带老”)落实情况调编制实确定验收调查范围、重点,执行标准及采用的技术方法确定验收调查内容施方案阶段编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实施方案详细调生态保护措施及效环境保护措施(含以新带老)环境质量和查阶段和设施运行及效果检查污染源监测公众意见调查果检查编制生态影响污染影响公众意见补救措施与调查调查与分析调查与分析分析建议报告阶段编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图1验收调查工作程序图4.1.2准备阶段:收集、分析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了解工程概况和项目建设区域的基本生态特征,明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有关要求,制定初步调查工作方案。2 HJ/T394-20074.1.3初步调查阶段:核查工程设计、建设变更情况及环境敏感目标变化情况,初步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与主体工程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完成及运行情况和生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获取相应的影像资料。4.1.4编制实施方案阶段:确定验收调查标准、范围、重点及采用的技术方法,编制验收调查实施方案文本。4.1.5详细调查阶段:调查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详细核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初步设计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运行情况、有效性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4.1.6编制调查报告阶段:对项目建设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论证分析,针对尚未达到环境保护验收要求的各类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整改与补救措施,明确验收调查结论,编制验收调查报告文本。4.2验收调查分类管理要求4.2.1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其编制要求和格式要求参见附录A。4.2.2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其编制要求和格式要求参见附录B。4.2.3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填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4.3验收调查时段和范围4.3.1根据工程建设过程,验收调查时段一般分为工程前期、施工期、试运行期三个时段。4.3.2验收调查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当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发生变更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能全面反映出项目建设的实际生态影响和其他环境影响时,根据工程实际变更和实际环境影响情况,结合现场踏勘对调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4.4验收调查标准及指标4.4.1原则上采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经环境保护部门确认的环境保护标准与环境保护设施工艺指标进行验收,对已修订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标准应提出验收后按新标准进行达标考核的建议。4.4.2确定标准及指标的原则4.4.2.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作为验收标准。4.4.2.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参考国家、地方或发达国家环境保护标准。4.4.2.3现阶段暂时还没有环境保护标准的可按实际调查情况给出结果。4.4.3标准及指标的来源4.4.3.1国家和地方已颁布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总量控制指标)及法规性文件。4.4.3.2生态背景或本底值以项目所在地及区域生态背景值或本底值作为参照指标,如重要生态敏感目标分布、重要生物物种和资源的分布、植被覆盖率与生物量、土壤背景值、水土流失本底值等。4.4.4生态验收调查指标3 HJ/T394-20074.4.4.1建设项目涉及的指标:工程基本特征、占地(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数量、土石方量、防护工程量、绿化工程量等。4.4.4.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指标:对于不同行业的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之间的差异,指标可针对项目的具体影响对象筛选,也可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及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指标开展调查工作。a)具体的生态指标:野生动植物生境现状、种类、分布、数量、优势物种、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物种和地方特有物种的种类与分布等;土壤类型、理化性质、性状与质量、受外环境影响(淋溶、侵蚀)状况、污染水平及水土流失状况等;水资源量与水资源的分配(包括生态用水量)、水生生态因子;生态保护、恢复、补偿、重建措施等。b)生态敏感目标:指调查范围内的生态敏感目标,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规定的保护目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要求的保护目标,及建设项目实际工程情况发生变更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能全面反映出的建设项目实际影响或新增的生态敏感对象。具体参见表1。表1生态敏感目标一览表生态敏感目标主要内容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的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需特殊保护地区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以及有特殊价值的生物物种资源分布区域。沙尘暴源区、石漠化区、荒漠中的绿洲、严重缺水地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系统、天然林、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社会关注区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4.5验收调查运行工况要求4.5.1对于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线性工程以及港口项目,验收调查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近期预测生产能力(或交通量)75%以上的情况下进行;如果短期内生产能力(或交通量)确实无法达到设计能力75%或以上的,验收调查应在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条件下进行,注明实际调查工况,并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近期的设计能力(或交通量)对主要环境要素进行影响分析。4.5.2生产能力达不到设计能力75%时,可以通过调整工况达到设计能力75%以上再进行验收调查。4.5.3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对建设项目运行工况另有规定的按相应标准规定执行。4.5.4对于水利水电项目、输变电工程、油气开发工程(含集输管线)、矿山采选可按其行业特征执行,在工程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即可开展验收调查工作。4.5.5对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应分阶段开展验收调查工作,如水利、水电项目分期蓄水、发电等。4.6验收调查的原则和方法4.6.1验收调查一般原则4.6.1.1调查、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4.6.1.2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并与现场勘察、现场调研、现状监测相结合。4 HJ/T394-20074.6.1.3进行工程前期、施工期、运行期全过程调查,根据项目特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4.6.2验收调查方法宜采用资料调研、现场调查与现状监测相结合的办法,并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方法,如3S。4.7验收调查重点4.7.1核查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情况。4.7.2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4.7.3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4.7.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4.7.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4.7.6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因子达标情况。4.7.7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落实情况、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4.7.8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实际存在的及公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4.7.9验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污染因子达标情况的预测结果。4.7.10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情况。5验收调查准备阶段技术要求5.1资料收集5.1.1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规定,有针对性地收集所有有关的资料。5.1.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5.1.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1.2.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1.2.3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级总公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预审意见。5.1.2.4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意见。5.1.3工程资料及审批文件5.1.3.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其环境保护篇章。5.1.3.2建设项目施工设计。5.1.3.3建设项目竣工统计资料。5.1.3.4施工总结报告(涉及环境保护部分)。5.1.3.5工程交工报告、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含环境监理)。5.1.3.6项目有关合同协议,如农田补偿协议、生态恢复工程合同、委托处理废水、废气、噪声的相关文件和合同等。5.1.3.7有关部门管理要求,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有关规划等。5.1.3.8建设项目的工程情况,如工程建设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工艺流程,实际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工艺、流程图等。5.1.3.9其他基础资料和各类审批文件:立项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准许开工文件、水保方案批复文件等;项目区域的地方志,环境功能区划,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内容、保护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及相应管理部门允许穿越的许可文件;各类相应图件;5 HJ/T394-2007建设项目运行期环境保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情况及其相应的报批手续和批复文件;建设项目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的工艺或规模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请示及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等。5.1.4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5.2现场勘察5.2.1勘察目的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生态保护措施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逐项进行实地核查,并结合验收调查重点有针对性的制定验收调查方案。5.2.2勘察内容5.2.2.1在收集、研阅资料的基础上,针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情况进行现场调查。5.2.2.2核实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的准确性,包括主体工程的完成及变更情况。5.2.2.3逐一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5.2.2.4调查工程影响区域内环境敏感目标情况,包括规模、与工程的位置关系、受影响情况等。5.2.2.5核查工程实际环境影响情况及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完成、运行情况。5.2.2.6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状况调查。5.2.2.7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监测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档案建立情况。6验收调查技术要求6.1环境敏感目标调查根据表1所界定的环境敏感目标,调查其地理位置、规模、与工程的相对位置关系、所处环境功能区及保护内容等,附图、列表予以说明,并注明实际环境敏感目标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6.2工程调查6.2.1工程建设过程:应说明建设项目立项时间和审批部门,初步设计完成及批复时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完成及审批时间,工程开工建设时间,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投入试运行时间等。6.2.2工程概况:应明确建设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项目组成、工程规模、工程量、主要经济或技术指标(可列表)、主要生产工艺及流程、工程总投资与环境保护投资(环境保护投资应列表分类详细列出)、工程运行状况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变更时,应重点说明其具体变更内容及有关情况。6.2.3提供适当比例的工程地理位置图和工程平面图(线性工程给出线路走向示意图),明确比例尺,工程平面布置图(或线路走向示意图)中应标注主要工程设施和环境敏感目标。6.3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6.3.1概括描述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阶段针对生态影响、污染影响和社会影响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所提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一一予以核实、说明。6.3.2给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实际采取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对照、变化情况,并对变化情况予以必要的说明;对无法全面落实的措施,应说明实际情况并提出后续实施、改进的建议。6 HJ/T394-20076.3.3生态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是针对生态敏感目标(水生、陆生)的保护措施,包括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如野生动物通道)、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态用水泄水建筑物及运行方案、低温水缓解工程措施、鱼类保护设施与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土壤质量保护和占地恢复措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生态敏感目标的保护措施、生态监测措施等。6.3.4污染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是指针对水、气、声、固体废物、电磁、振动等各类污染源所采取的保护措施。6.3.5社会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移民安置、文物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保护措施。6.4生态影响调查6.4.1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设置调查内容,一般包括:a)工程沿线生态状况,珍稀动植物和水生生物的种类、保护级别和分布状况、鱼类三场分布等。b)工程占地情况调查,包括临时占地、永久占地,列表说明占地位置、用途、类型、面积、取弃土量(取弃土场)及生态恢复情况等。c)工程影响区域内水土流失现状、成因、类型,所采取的水土保持、绿化及措施的实施效果等。d)工程影响区域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等生态敏感目标和人文景观的分布状况,明确其与工程影响范围的相对位置关系、保护区级别、保护物种及保护范围等。提供适当比例的保护区位置图,注明工程相对位置、保护区位置和边界。e)工程影响区域内植被类型、数量、覆盖率的变化情况。f)工程影响区域内不良地质地段分布状况及工程采取的防护措施。g)工程影响区域内水利设施、农业灌溉系统分布状况及工程采取的保护措施。h)建设项目建设及运行改变周围水系情况时,应做水文情势调查,必要时须进行水生生态调查。i)如需进行植物样方、水生生态、土壤调查,应明确调查范围、位置、因子、频次,并提供调查点位图。j)上述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减。6.4.2生态影响调查方法6.4.2.1文件资料调查查阅工程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了解工程施工期产生的生态影响,调查工程建设占用土地(耕地、林地、自然保护区等)或水利设施等产生的生态影响及采取的相应生态补偿措施。6.4.2.2现场勘察a)通过现场勘察核实文件资料的准确性,了解项目建设区域的生态背景,评估生态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核查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的落实情况。b)现场勘察范围:全面覆盖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区域,勘察区域与勘察对象应基本能覆盖建设项目所涉及区域的80%以上。对于建设项目涉及的范围较大、无法全部覆盖的,可根据随机性和典型性的原则,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域与对象进行重点现场勘察。c)勘察区域与勘察对象的选择应遵循4.7进行。d)为了定量了解项目建设前后对周围生态所产生的影响,必要时需进行植物样方调查或水生生态影响调查。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进行此部分调查而工程的影响又较为突出、需定量时,需设置7 HJ/T394-2007此部分调查内容;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调查内容、位置、因子相一致;若工程变更影响位置发生变化时,除在影响范围内选点进行调查外,还应在未影响区选择对照点进行调查。6.4.2.3公众意见调查a)可以定性了解建设项目在不同时期存在的环境影响,发现工程前期和施工期曾经存在的及目前可能遗留的环境问题,有助于明确和分析运行期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改进已有环境保护措施和提出补救措施提供依据。b)具体的实施方法见6.15。6.4.2.4遥感调查a)适用于涉及范围区域较大、人力勘察较为困难或难以到达的建设项目。b)遥感调查一般需以下内容:卫星遥感资料、地形图等基础资料,通过卫星遥感技术或GPS定位等技术获取专题数据;数据处理与分析;成果生成。6.4.3调查结果分析6.4.3.1自然生态影响调查结果a)根据工程建设前后影响区域内重要野生生物(包括陆生和水生)生存环境及生物量的变化情况,结合工程采取的保护措施,分析工程建设对动植物生存的影响;调查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预测值的符合程度及减免、补偿措施的落实情况。b)分析建设项目建设及运营造成的地貌影响及保护措施。c)分析工程建设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文景观等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并提供工程与环境敏感目标的相对位置关系图,必要时提供图片辅助说明调查结果。6.4.3.2农业生态影响调查结果a)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比,列表说明工程实际占地和变化情况,包括基本农田和耕地,明确占地性质、占地位置、占地面积、用途、采取的恢复措施和恢复效果,必要时采用图片进行说明。b)说明工程影响区域内对水利设施、农业灌溉系统采取的保护措施。c)分析采取工程、植物、节约用地、保护和管理措施后,对区域内农业生态的影响。6.4.3.3水土流失影响调查结果a)列表说明工程土石方量调运情况,占地位置、原土地类型、采取的生态恢复措施和恢复效果,采取的护坡、排水、防洪、绿化工程等。b)调查工程对影响区域内河流、水利设施的影响,包括与工程的相对位置关系、工程施工方式、采取的保护措施。c)调查采取工程、植物和管理措施后,保护水土资源的情况。d)根据建设项目建设前水土流失原始状况,对工程施工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弃渣、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造成水土流失的类型、分布、流失总量及危害的情况进行分析。e)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已结束,可适当参考其验收结果。f)必要时辅以图表进行说明。6.4.3.4监测结果a)统计监测数据,与原有生态数据或相关标准对比,明确环境变化情况,并分析发生变化的原因。b)分析工程建设前后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8 HJ/T394-20076.4.3.5措施有效性分析及补救措施与建议a)从自然生态影响、生态敏感目标影响、农业生态影响、水土流失影响等方面分析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分析指标包括生物量、特殊生境条件、特有物种的增减量、景观效果、水土流失率等;评述生态保护措施对生态结构与功能的保护(保护性质与程度)、生态功能补偿的可达性、预期的可恢复程度等。b)根据上述分析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从保护、恢复、补偿、建设等方面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补救措施和建议。c)对短期内难以显现的预期生态影响,应提出跟踪监测要求及回顾性评价建议,并制定监测计划。6.5水环境影响调查6.5.1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设置调查内容,一般包括:a)与本工程相关的国家与地方水污染控制的环境保护政策、规定和要求。b)水环境敏感目标及分布。c)列表说明建设项目各设施的用水情况、污水排放及处理情况。d)调查影响范围内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分布、功能、使用情况及与本工程的关系,列表说明。e)调查项目试运行期水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机制及设施落实情况。f)附以必要图表。6.5.2监测内容一般可仅进行排放口达标监测,但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山采选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必要时需进行废水处理设施的效率监测和地下水影响监测,水利水电、港口(航道)项目则应考虑水环境质量、底泥(质)监测,必要时水利水电项目还需考虑水温、水文情势、过饱气体等的监测。6.5.3调查结果分析6.5.3.1水环境概况概括描述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系、河流、水库、水源地、水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基本情况,详细说明与建设项目相关水体的环境功能区划,水利水电项目必要时需说明工程影响区域内的水文情势。重点说明调查范围内河流、水库、水源地与建设项目相对关系,并给出下列图表:a)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河流、水库、水源地、水系分布图;b)调查范围内水体,包括建设项目废水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区划;c)建设项目与水库、水源地等敏感水域相对关系图表。6.5.3.2水污染源调查结果a)包括污水产生工艺(或环节)分析和水污染源排放情况调查;b)列表说明污染物来源、排放量、排放去向、主要污染物及采取的处理方式;c)提供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必要时需绘制水平衡图。6.5.3.3监测结果分析a)确定具体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采样要求;b)绘制监测点位图(包括污染源、水环境质量、底泥等监测),注明监测点位与污染源或建设项目的相对位置关系,监测点的标识采用有关规范用法;c)统计分析监测结果,与相关标准对比,明确超达标情况,分析未达标原因;给出污水处理设9 HJ/T394-2007施去除效率;评估工程建设和污水排放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分析对受纳水体的影响程度、范围及环境功能区管理目标的可达性。6.5.3.4措施有效性分析与建议a)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分析现有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工艺的有效性、先进性、存在的问题及原因。b)核查环境保护措施满足当地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有效性与可靠性。c)分析污水处理设施发生事故排放的可能性,评估事故排放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可靠性。d)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补救措施。6.6大气环境影响调查6.6.1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设置调查内容,一般包括:a)与本工程相关的国家与地方大气污染控制的环境保护政策、规定和要求;b)工程影响范围内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及分布,列表说明目标名称、位置、规模;c)工程试运行以来的废气排放情况,列表说明废气产生源、排放量、排放特征等;d)适当收集工程所在区域功能区划、气象资料等;e)附以必要的图表。6.6.2监测内容一般可仅考虑进行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监测,但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山采选、港口、航运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必要时需进行废气处理设施效果监测;另外,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或工程影响范围内有需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目标、或有工程试运行期引起纠纷的环境敏感目标的情况下,需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6.6.3调查结果分析6.6.3.1大气环境概况概括描述与建设项目相关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重点说明调查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与建设项目的相对位置关系,必要时提供图表。6.6.3.2大气污染源调查结果a)包括废气污染流程或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产生工艺(或环节)分析和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调查。b)列表说明大气污染源来源、排放量、排放方式(包括有组织与无组织排放,间歇与连续排放)、排放去向、主要污染物及采取的处理方式。c)必要时给出废气或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产生工艺(或环节)示意图、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6.6.3.3监测结果分析a)确定具体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采样要求;b)绘制监测点位置图,标注监测点位置,明确与工程的相对位置关系,监测点的标识采用有关规范用法。c)统计分析监测结果。对比相关标准,必要时应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进行等效计算(有效高度与等效排放速率),说明超达标情况,并分析未达标原因;如进行了废气处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需给出去除效率;评估废气排放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分析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的程度、范围与环境功能区管理目标的可达性。6.6.3.4措施有效性分析与建议10 HJ/T394-2007a)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分析现有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及废气处理设施工艺的有效性和先进性、存在的问题及原因。b)核查环境保护措施满足当地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有效性与可靠性。c)分析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发生事故排放的可能性,评估事故排放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可靠性。d)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补救措施。6.7声环境影响调查6.7.1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设置调查内容,一般包括:a)国家和地方与本工程相关的噪声污染防治的环境保护政策、规定和要求;b)工程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时和现状声环境功能区划资料;c)工程影响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分布、与工程相对位置关系(包括方位、距离、高差)、规模、建设年代、受影响范围,列表予以说明;d)工程试运行以来的噪声情况(源强种类、声场特征、声级范围等);e)附以必要的图表。6.7.2监测内容a)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等工程应综合考虑不同路段车流量差别、敏感目标与工程的相对位置关系(高差、距离、垂直分布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监测点的预测结果,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点位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包括敏感目标监测、衰减断面监测、昼夜连续监测),并对已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敏感目标进行降噪效果监测。b)具有明显边界(厂界)的建设项目,应按有关标准要求设置边界(厂界)噪声监测点位。6.7.3调查结果分析6.7.3.1声环境概况概述建设项目调查范围内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和噪声污染源特征,列表说明声环境敏感目标与工程的相对位置关系。6.7.3.2声环境质量调查a)调查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功能、规模、与工程的相对关系、受影响的范围和规模,附以必要的图表、照片;b)调查工程降噪措施的实际效果和直接受保护人群数量;c)调查工程运行状况,如铁路应有运行列车对数、公路应有车流量、管线工程应有输送量等;d)监测工程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时,应说明降噪措施的完好程度与运行状况。6.7.3.3监测结果分析a)明确具体的监测因子、监测频次、采样要求;b)列表说明监测点位名称、与工程相对位置关系、监测点布设位置,并附监测点位示意图,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项目需包括平、剖面示意图和图片,监测点位的标识采用有关规范用法;c)统计分析监测结果。明确各敏感目标执行的标准和厂界(边界)执行的标准;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项目需根据断面监测或24小时连续监测结果,结合车流分布分析衰减规律和噪声影响规律,并附相应图表;根据定点监测结果、断面衰减规律、交通流量,分析所有声环境敏感目标和具有明显边界(厂界)的建设项目的边界达标情况;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预测超标的点位11 HJ/T394-2007应根据监测调查结果重点分析。d)当调查工况不能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分析建设项目达到初期设计能力时对环境的影响。6.7.3.4措施有效性分析与建议a)根据监测结果,明确给出声环境保护措施的降噪效果;b)分析、评估措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声环境敏感目标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c)综合分析措施的有效性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整改、补救措施与建议。6.8环境振动影响调查6.8.1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设置调查内容,一般包括:a)调查国家和地方与本工程相关的振动污染防治的环境保护政策、规定和要求;b)振动敏感目标分布、与工程相对位置关系、规模、建设年代、受影响范围,列表予以说明;c)调查工程试运行以来的振动情况(源强种类、特征及影响范围等);d)附以必要图表。6.8.2监测内容a)铁路和轨道交通项目需在学校、医院、居民区、各类特殊保护区选择有代表性的点位进行环境振动监测。b)具有边界振动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按有关标准要求设置监测点位。6.8.3调查结果分析6.8.3.1环境振动概况概述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振动质量总体水平和振动污染源特征,列表说明振动敏感目标,明确敏感目标所处区域的振动标准限值要求。6.8.3.2环境振动质量调查a)调查振动敏感目标的功能、规模、与工程的相对关系、受影响范围和规模,附以必要的图表和照片;b)调查工程减振措施的实际效果和直接受保护人群数量;c)记录工程运行状况;d)监测工程采取的振动防护措施时,应说明减振措施的完好程度与运行状况。6.8.3.3监测结果分析a)明确监测因子、监测频次、采样要求;b)列表说明监测点位名称、与工程相对位置关系、监测点位布设位置,并附监测点位图,铁路、轨道交通等工程需包括平、剖面示意图和图片;c)统计监测结果。根据定点监测结果、项目的运行工况,分析所有振动敏感目标和具有边界振动标准的建设项目边界达标情况。d)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预测超标的点位应根据监测调查结果对其超达标情况重点分析和论述。6.8.3.4措施有效性分析与建议a)根据监测分析结果,明确给出环境振动保护措施的减振效果;b)分析、评估环境振动保护措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敏感目标是否满足标准要求;c)综合分析防振、减振措施的有效性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整改、补救措施与建议。12 HJ/T394-20076.9电磁环境影响调查6.9.1一般输变电项目、电气化铁道和轨道交通项目涉及此项工作内容,涉及的监测因子有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场强、敏感目标电视收视信号场强等。6.9.2以图表的方式说明电磁污染源或电磁敏感目标名称、位置。6.9.3调查结果分析6.9.3.1电磁环境概况概述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电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和电磁污染源特征,列表说明电磁敏感目标。6.9.3.2电磁环境影响调查a)调查敏感目标的功能、规模、与工程的相对位置关系及受影响的人数,并以图表、照片形式表示;b)调查工程电磁防护措施的实际效果和直接受保护人群的数量;c)监测时应记录工程运行状况,如铁路应有列车牵引种类;d)监测工程采取的电磁防护措施时,应说明工程电磁防护措施运转状况。6.9.3.3监测结果分析a)明确监测点位置、监测因子、监测频次、采样要求,附监测点位图;b)统计监测结果,结合敏感目标实际情况,分析达标情况;c)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预测超标的点位应根据调查和监测结果对其超达标情况进行重点分析和论述。6.9.3.4措施有效性分析与建议a)统计分析监测结果,明确给出电磁防护措施的效果;b)分析、评估电磁防护措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敏感目标是否达到标准要求;c)综合分析电磁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整改、补救措施与建议。6.10固体废物影响调查6.10.1调查内容6.10.1.1工程污染类固体废物处置相关的政策、规定和要求。6.10.1.2核查工程建设期和试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种类、属性、主要来源及排放量,并将危险固体废物、清库、清淤废物列为调查重点。6.10.1.3调查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危险固体废物填埋区防渗措施应作为重点。6.10.2监测内容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如果采用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固体废物和Ⅱ类一般固体废物,必要时须进行地下水监测。6.10.3调查结果分析6.10.3.1污染源调查核查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种类、属性、主要来源、排放量、处理(处置)方式,对危险固体废物、Ⅱ类一般固体废物的来源、排放量应重点说明。6.10.3.2监测结果分析a)明确监测点位置、监测因子、监测频次、采样要求;b)绘制实际的监测点位图,并注明监测点位与污染源的相对位置关系,监测点的标识采用有关13 HJ/T394-2007规范用法。6.10.3.3措施有效性分析与建议a)分析工程固体废物处置与相关的政策、规定和要求的一致性;b)根据监测结果,分析现有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c)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整改、补救措施和建议。6.11社会环境影响调查6.11.1移民(拆迁)影响调查6.11.1.1根据建设项目特点设置调查内容,主要包括:a)移民(拆迁)区的分布及环境概况;b)移民(拆迁)安置、迁建企业的实际规模、安置方式;c)专项设施的影响及复建情况;d)移民(拆迁)安置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及其效果。6.11.1.2调查结果分析a)调查与分析移民(拆迁)安置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b)分析移民(拆迁)安置存在或潜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6.11.2文物保护措施调查6.11.2.1调查建设项目施工区、永久占地及调查范围内的具有保护价值的文物,明确保护级别、保护对象、与工程的位置关系等。6.11.2.2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6.12清洁生产调查6.12.1管道输送、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山采选等行业的建设项目需进行清洁生产调查。6.12.2调查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与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环境管理要求等清洁生产指标的实际情况。6.12.3核查实际清洁生产指标与环境影响评价和设计指标之间的符合度,分析工程的清洁生产水平。6.13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6.13.1根据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事故的特点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内容和要求确定调查内容,一般包括:a)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存在的环境风险因素调查。b)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情况、原因及造成的环境影响调查。c)工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设置情况,国家、地方及有关行业关于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方面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必要的应急设施配备情况和应急队伍培训情况。d)调查工程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6.13.2根据以上调查结果,评述工程现有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措施与建议。6.14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控计划落实情况调查6.14.1调查内容6.14.1.1按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阶段分别进行调查。14 HJ/T394-20076.14.1.2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制定、执行情况、环境保护人员专兼职设置情况。6.14.1.3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相关档案资料的齐备情况。6.14.1.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初步设计文件中要求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监测计划落实情况。6.14.1.5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计划落实与实施情况。6.14.2调查结果分析6.14.2.1分析建设单位“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6.14.2.2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管理建议和环境监测计划改进建议。6.15公众意见调查6.15.1为了了解公众对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工程建设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需开展公众意见调查。6.15.2在公众知情的情况下开展,可采用问询、问卷调查、座谈会、媒体公示等方法,较为敏感或知名度较高的项目也可采取听证会的方式。6.15.3调查对象应选择工程影响范围内的人群,从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受教育程度等方面考虑覆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民族地区必须有少数民族的代表。6.15.4调查样本数量应根据实际受影响人群数量和人群分布特征,在满足代表性的前提下确定。6.15.5调查内容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设置,一般包括:a)工程施工期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或扰民事件;b)公众对建设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方式的看法与认识,可按生态、水、气、声、固体废物、振动、电磁等环境要素设计问题;c)公众对建设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的满意度及其他意见;d)对涉及环境敏感目标或公众环境利益的建设项目,应针对环境敏感目标或公众环境利益设计调查问题,了解其是否受到影响;e)公众最关注的环境问题及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f)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评价。6.15.6调查结果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a)给出公众意见调查逐项分类统计结果及各类意向或意见数量和比例。b)定量说明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同度,调查、分析公众反对建设项目的主要意见和原因。c)重点分析建设项目各时期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公众对项目建设的主要意见和合理性及有关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d)结合调查结果,提出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6.16调查结论与建议6.16.1调查结论是全部调查工作的结论,编写时需概括和总结全部工作。6.16.2总结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6.16.3重点概括说明工程建设成后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现有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对环境保护措施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6.16.4根据调查和分析的结果,客观、明确地从技术角度论证工程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主要包括:15 HJ/T394-2007a)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b)限期整改后,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6.17附件与建设项目相关的一些资料与文件,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委托书、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的标准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等。16 HJ/T394-2007附录A(规范性附录)实施方案和调查报告的编制要求A1格式要求A1.1一般规定A1.1.1验收调查实施方案和验收调查报告由下列三部分构成:A1.1.1.1前置部分:封面、封二、目录A1.1.1.2主体部分:正文A1.1.1.3附件:委托书、初步设计批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等相关文件A1.1.2调查报告内容应按实施方案设置的内容进行编制,二者采用的调查标准必须相同。A.1.2前置部分A1.2.1封面A1.2.1.1封面格式见附录A2。A1.2.1.2封面的建设项目名称应与立项文件使用的建设项目名称相同。A1.2.1.3封面的调查单位名称应加盖单位公章。A1.2.2封二应给出建设项目名称、委托单位、调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审查人、编制人员、协作单位、协作单位参加人员等信息。A1.2.3目录A1.2.3.1目录通常只需列出两个层次的正文标题和附件。A1.2.3.2目录的内容包括:层次序号、标题名称、圆点省略号、页码。A1.3主题部分A1.3.1实施方案主题部分的编制内容见附录A3.1。A1.3.2调查报告主题部分的编制内容见附录A3.2。A1.4附件部分A1.4.1提供有助于帮助理解主题部分的补充信息。A1.4.2验收调查实施方案附件按A3.1.5.9确定。A1.4.3验收调查报告附件按A3.2.5.12确定。17 HJ/T394-2007A2封面格式A2.1实施方案封面格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实施方案项目名称:委托单位:编制单位:××××(调查单位名称)××年×月18 HJ/T394-2007A2.2调查报告封面格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项目名称:委托单位:编制单位:××××(调查单位名称)××年×月19 HJ/T394-2007A3编写内容A3.1实施方案编写内容A3.1.1实施方案的编制应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为基础,根据准备阶段的收集、分析资料和初步调查的工作成果,确定调查工作内容、调查重点和调查深度,明确验收调查工作的具体方法和手段。A3.1.2实施方案编制时,如果建设项目运行工况未达到设计能力的75%,应按实际工况制定调查方案,列出实际工况下的调查内容,并应设置达到设计能力时的环境影响预测内容。A3.1.3若有未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应明确是否有条件进行试运行,当有条件时应给出试运行方案,并确定具体的调查内容。A3.1.4调查的环境要素应根据工程类型和环境特征选择,对环境不产生直接影响或影响较小的要素可适当简化。A3.1.5实施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A3.1.5.1前言简要阐述项目概要和项目各建设阶段至试运行期的全过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过程及项目验收条件或工况。A3.1.5.2综述a)明确编制依据、调查目的及原则、调查方法、调查范围、验收标准、环境敏感目标和调查重点等内容。b)编制依据应包括建设项目须执行的国家、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划;建设项目设计及批复文件、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设施变更报批及批复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委托调查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等。c)调查范围参照4.3.2确定。d)验收标准参照4.4确定。e)调查重点参照4.7的要求明确具体内容。A3.1.5.3工程调查说明工程的建设过程和工程实际建设内容,重点明确工程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的变化情况。A3.1.5.4环境影响报告书回顾a)明确说明主要环境影响要素、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评价结论。b)说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完成及审批时间,简述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所提出的要求。A3.1.5.5竣工验收调查内容a.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影响范围,可按环境影响要素分别确定详细的调查内容,明确采用的调查方法,给出采用的调查方法、开展的监测内容(包括监测点位、因子、频次、采样要求等),提供必要的图表、照片。b.初步核查工程在设计、施工、试运行阶段针对生态影响、污染影响和社会影响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予以说明。A3.1.5.6组织分工与实施进度20 HJ/T394-2007A3.1.5.7提交成果A3.1.5.8经费概算A3.1.5.9附件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委托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执行标准的批复及其他相关文件等。A3.2调查报告编写内容A3.2.1调查报告的编制内容应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和方法进行编制。A3.2.2应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及设计文件、相关工程资料为依据,以现场调查数据、资料为基础,客观、公正地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及工程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明确提出环境保护的整改、补救措施,并给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论。A3.2.3应以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及其效果和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含直接与间接)为重点。A3.2.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各项预测结果在验收调查报告中应有验证性结论,对于生产能力(或交通量)<75%的项目,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近期的设计能力(或交通量)对主要环境要素进行影响分析,并提出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A3.2.5应按建设项目工程和周围环境特点,选择下列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编制。A3.2.5.1前言在实施方案“前言”的基础上,增加验收调查工作过程的说明。A3.2.5.2综述在实施方案“综述”的基础上,结合调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充实和补充编制依据、调查方法、调查范围和验收标准、环境敏感目标及调查重点等内容,对于发生变化的应予以必要的说明。A3.2.5.3工程调查核查实施方案中工程调查的内容是否全面反映了工程实际建设和运行情况。给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实际工程对照、变化情况,并对工程变化情况予以必要的说明。A3.2.5.4环境影响报告书回顾A3.2.5.5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描述工程在设计、施工、试运行阶段针对生态影响、污染影响和社会影响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列表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所提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一一予以核实、说明。A3.2.5.6环境影响调查a)生态影响调查应从生态敏感目标、自然生态影响、农业生态影响、水土流失影响等方面给出调查结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补救措施与建议。b)污染影响调查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周围环境特征、污染源分布情况,结合监测结果,分析环境敏感目标、环境质量的超达标情况及已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补救措施与建议。21 HJ/T394-2007c)社会环境影响调查给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A3.2.5.7清洁生产调查A3.2.5.8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A3.2.5.9环境管理状况调查及监测计划落实情况调查A3.2.5.10公众意见调查A3.2.5.11调查结论与建议A3.2.5.12附件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委托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书执行标准的批复及其他相关文件等。22 HJ/T394-2007附录B(规范性附录)验收调查表(格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项目名称:委托单位:编制单位:××××(调查单位名称)编制日期年月23 HJ/T394-2007编制单位:××法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编制人员:监测单位:参加人员:编制单位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地址:邮编:24 HJ/T394-2007表B.1项目总体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联系人通信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建设地点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名称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初步设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文号时间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文号时间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监测单位投资总概算其中:环境保护实际环境保(万元)投资(万元)护投资占总实际总投资其中:环境保护投资比例(万元)投资(万元)设计生产能力(交通量)建设项目开工日期实际生产能力(交通量)投入试运行日期调查经费项目建设过程简述(项目立项~试运行)25 HJ/T394-2007表B.2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调查范围调查因子环境敏感目标调查重点表B.3验收执行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26 HJ/T394-2007表B.4工程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地理位置(附地理位置图)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实际工程量及工程建设变化情况,说明工程变化原因27 HJ/T394-2007生产工艺流程(附流程图)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附图)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明细28 HJ/T394-2007与项目有关的生态破坏和污染物排放、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措施29 HJ/T394-2007表B.5环境影响评价回顾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生态、声、大气、水、振动、电磁、固体废物等)30 HJ/T394-2007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国家、省、行业)31 HJ/T394-2007表B.6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环境保护措施的措施的执行效果及阶段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未采取措施的原因生态影响设计污染影响阶段社会影响生态影响施工污染影响期社会影响生态影响运行污染影响期社会影响32 HJ/T394-2007表B.7环境影响调查生态影响施工污染影响期社会影响生态影响运行污染影响期社会影响33 HJ/T394-2007表B.8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附监测图)监测时间项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分析监测频次生态水气声电磁、振动其他34 HJ/T394-2007表B.9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分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情况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监测计划及其落实情况环境管理状况分析与建议35 HJ/T394-2007表B.10调查结论与建议调查结论及建议36 HJ/T394-2007注释一、调查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附件2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3其他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如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环境敏感目标准许穿越的文件等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工程位置、主要污染源位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等)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反映工程情况或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的必要的图表、照片等二、如果本调查表不能说明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措施实施情况,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结合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情况进行专项评价,专项评价可按照本规范中相应影响因素调查的要求进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