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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甲方供材的材料价差的处理(共5篇) “甲方供材”节税风险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分为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承包方式就是通常所说的“甲方供材”,即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施工企业在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中约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全部材料或主要材料,这主要是基于保证工程质量、节约工程成本等的考虑。由于采取包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这两种工程承包方式在取得发票上存在些许差异,一些企业借此展开了节税活动。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方式一: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价款不包括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部分,合同中注明主要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甲方根据采购的主要材料发票和乙方开具的不含“甲方供材”金额的建筑业发票结转房地产开发成本。会计处理上,甲方购入材料时,借记“库存材料”,贷记“银行存款”。当乙方领用材料时,甲方借记“开发成本”,贷记“库存材料”;乙方不进行购料核算,以用料汇总表记录甲方供料。工程结算时,依照乙方开具的不包含材料价款的发票金额结算工程款,甲方借记“开发成本”,贷记“预付账款”。方式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价款中包括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部分,但合同中注明主要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材料价格在合同中预先确定。与方式一的不同之处在于:甲方按材料预算价拨付乙方抵顶工程款,乙方以用料汇总表记录甲方供料,决算时乙方按工程总造价为甲方开具发票。会计处理上,甲方购入材料时,借记“库存材料”,贷记“银行存款”;当乙方领用材料时,甲方借记“开发成本”,贷记“库存材料”;工程结算时,根据乙方以工程总造价开具的发票金额结算工程款,甲方借记“开发成本”,贷记“预付账款”。 方式一中,乙方按不含甲方供材部分的金额开具建筑业发票,少交了营业税。方式二中,甲方在乙方领料时已将甲方供材部分金额计入开发成本,后又在工程结算时按乙方开具的含甲方供材部分金额的发票计入开发成本,实际上是将甲方供材部分重复计入开发成本,少交了企业所得税。 对于甲方供材的征税范围,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从税法规定来看,应当按含甲方供材的工程总价征收营业税,但有下述两种情形例外:其一,甲方供应设备不征收营业税,即工程总造价中,包含甲方供应设备的价款不在计算征收营业税的范围内,具体的设备名单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认定;其二,装饰工程中甲方供材不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对于甲方供材的征税方式,税法的规定也有些变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建设方与施工方不在同一地区的,建设方是建筑工程施工方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而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筑工程的施工方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建设方甲方不再是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在上述两种甲方供材节税方式中,材料是甲方先行购买后提供给乙方的,材料采购的发票抬头也是开具给甲方的,甲方则作为开发成本入账。在方式一中,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乙方在收到材料以及将材料用于工程时不做会计处理,工程结算时可以少交甲方供材部分的营业税。但这样做面临很大风险,一旦税务机关发现,乙方需补交甲方供材部分的营业税,并将面临罚款和加收滞纳金。在方式二中,甲方直接将供材部分计入开发成本,乙方虽然按工程总造价开票计税并申报缴纳了营业税,但甲方却将供材部分重复列入成本,偷逃了企业所得税。对甲方而言,虚列开发成本,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属于偷税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出,也将面临补税、罚款和加收滞纳金,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刑法处罚。然而情况还不止于此,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对于甲方供材的经济行为,甲方已构成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依法应当缴纳增值税。有人认为,甲方供材不产生增值税涉税业务,理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筑施工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没有包含材料款,既然承包合同没有包括材料,结算价款中不含材料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材料就不构成购销关系,因此不应该缴纳增值税。但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应缴纳增值税不能完全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做出判断,而应注重双方业务交易的实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采购材料的目的是提供给施工方使用,即开发商是为特定目的代施工方采购材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代购货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①受托方不垫付资金;②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蚕托方;③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而在甲方供材的过程中,并没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故其应缴纳增值税。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综上所述,甲方的行为除面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外,还有可能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补缴增值税的风险。那么,该如何规避上述风险呢?一方面,房地产企业要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另一方面,则要正确区别合法节税与非法逃税,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对于甲方供材的经济业务,可以采取单独设立一商贸公司的方式。商贸公司负责主要材料的采购,然后向乙方供货。商贸公司成立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按进销价差缴纳增值税。这样甲方在采购材料过程中既可按平价向乙方供货,也可按加价方式给乙方供货,无论采取哪种销售方式均不会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同时也满足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工程材料质量、降低材料成本等的需要。对乙方而言,从商贸公司进料可以取得合规的发票,满足了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需要,也可规避相关的纳税风险。 建筑工程甲方供材核算方法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工程建设规模日益大型化、复杂化。在这种背景下,业主通常并不单纯考虑降低成本,还考虑其工程风险、耗费时间和精力等方面的因素。因而业主从有利于协调指挥、及时决策的角度考虑,希望工程建设项目能有一方总负责,减少内耗,不愿与太多其他公司打交道。由此产生了新的总承包商和施工管理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一条龙的服务。目前国际上这种总承包方式主要有EPC、CM、PM、和BOT四种。而我国主要采用施工型承包方式。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由于施工行业自身的特点,工程成本中材料费用占的比重很大,尤其是在目前的形势下,工程中标的优惠幅度很大,控制材料成本成了降低成本的关键。材料成本是由材料的消耗量与材料的采购成本两个因素决定的,因此控制材料成本主要有两个方面:即控制材料采购成本和控制材料消耗量。从便于管理和降低成本的角度出发,施工企业“甲供料”材料管理核算方式运用而生,“甲供料”可存在于业主与总承包商和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本文将以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为例,从会计和税法的角度对施工企业材料核算中“甲供料”核算方法进行剖析。 所谓“甲供料”,它是指在建筑施工中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材料供应和管理核算的一种方法。它的实际操作流程是:由总承包商与各分包商签订一份材料供应及价款结算合同,合同中规定分包单位在分包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总承包商统一购入,材料价款的结算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价格结算,数量按照总承包商调拨给分包商数量结算。即“甲供料”方法中,材料的价格风险由总承包商,材料的数量风险由各分包商承担。总承包商根据各个分包商工程进度预算出所需要的材料量来采购材料,购入材料时作为总承包商自己的材料成本入账,分包方使用材料时由总承包商材料部门填制调拨单,材料部门把这些调拨单给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在与分包方结算时将这部分材料款从结算总额中剔除。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细致,一项大型的工程现在所涉及的分包商不仅包括施工分包商还包括材料分包商和轻工分包商。从整个工程管理的角度出发,“甲供料”管理核算方法的确有其自有的优势。首先,整个工程项目的材料均由总承包商统一购入,在内部质量管理比较科学的施工企业,这对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有了最 基础的把握。其次,对于一个大型的工程项目,因为工程进度和工程施工中对专业水平的具体要求,一个项目由总承包商承包后可能分包给十几家甚至几十家分包商。根据存货的采购决策制定出最佳经济批量可以明显地降低采购成本。而且批量采购也较分散的零星采购有更多价格折扣上的优惠。对各分包商而言,因自身的规模限制,采购人员的素质和进货渠道信息不足,“甲供料”合同的签订,可以使他们减少采购成本和进货成本。只要合同中签订的价格合理,对他们而言是有利的。对总承包商而言,他们只承担价格风险,而不承担数量风险,材料的短缺和毁损的风险均不由他们承担。“甲供料”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在管理比较科学完善的企业,“甲供料”的运用和可以实现月末“零库存”的理想库存状态。虽然,从管理和成本的角度来看,“甲供料”有许多优点,但是从会计和税法的角度来看,“甲供料”方法的运用却存在不合理之处。 一、从会计的角度来分析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1、“甲供料”可能存在实物流转与账面流转不一致的情况。“甲供料”由总承包商统一购入,由材料部门填制材料调度单将材料调拨至各个分包商。因施工企业在整个工程项目中材料出入库频繁,需要由材料管理部门处理材料的出入库情况,一般内部控制较好的公司会有材料消耗台帐,月末根据材料部门的材料消耗报表来计入成本。如果企业没有要求编报月报而是季报,那就是在季末编制消耗报表,把当期的材料消耗记录到成本,因为材料消耗不仅仅在当期末,而是在整个施工阶段,根据施工进度消耗,预算部门一般会编制一个暂估成本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以编制报表暂估入成本。也就是说总承包商对于材料按估计计入工程成本,但发出的材料由各分包商使用,因此,总承包商无法掌握材料的使用情况。总承包商在没有与分包商结算前因无法掌握材料的消耗程度,存货的实物流转与账面流转时是不一致的 2、“甲供料”可能影响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根据《具体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规定,准则要求一般情况下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考虑到一些企业资金短缺,拖欠较为严重,合同收入的收回具有较大程度的不确定性的现实,允许采用回收成本法,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要确定完工进度,完工进度的确定可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在确定合同成本时,新准则要求扣除已投入使用但尚未使用的材料成本和对分包单位工程的预付款。因材料调拨给分包商后,总承包商无法掌握材料的使用情况,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预算部门对于当期计入成本的材料款是采取估计的方式,这对确定完工进度一个障碍,在一个工程项目跨度好几年的情况下,这会影响到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其次,材料的调拨通过往来帐款来结算,而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工程结算也是通过往来账款科目来核算。如果所使用的往来帐户同时核算由总承包商购入与分包商按合同价款结算的款项和工程计价的款项。应收应付对冲后,分包商实际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可能是两者的差额,这就少计了收入。同时,材料直接进总承包商的成本,而不作为分包商的工程成本,减少了分包商的成本。 二、从税法的角度分析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施工企业对外提供施工劳务并购入材料与分包商按合同价款结算可以视为一种兼营行为。如果自用的材料与统一购入后又按合同供给分包商的材料分别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将购入的货物销售给他人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没有分别核算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机关确定。当采用“甲供料”材料管理核算方式时,它不同于以材料抵工程预付款的情况。“甲供料”实际上是一种销售行为,因此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当一项工程中有“甲供料”时,就会涉及到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的问题。可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甲供料”的帐务处理只通过往来帐户转账抵消应付应收款项,所以“甲供料”的核算存在一个税务上的盲点。 2、施工企业所提供的劳务属于应税劳务,按照税法的规定应缴纳营业税。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虽然税法这样规定,可是在实际操作中是以开出工程结算发票时同时计算税金的,因为,“甲供料”在实际操作中为操纵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留有空间,通过对冲往来帐户来抵消材料款和工程款两笔不同的交易的做法来减少分包商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成本已达到减少计提税收的目的。这种做法并不是所谓的狭义或者广义的税收筹划, 它实际上是一种导致税款流失的行为。这是税法所不允许的。相应的,根据营业税来计提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也会因营业税的少计而减少。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的核算材料的成本即掌握工程的进度,正确的计算税款。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甲供料”的材料管理核算办法。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1、考虑到批量购货的价格折扣的优惠和大型的总承包商的购货渠道信息的畅通,可以由总承包商统一购货,或由专门的材料分包商来统一购货,这样既可以保证材料的采购成本也可以从基本上保证工程的质量。当然这其中需要有独立的第三方来监管。但是采购材料的收货方可以是分包商。材料不应直接进入总承包商的工程成本,而应通过对分包商的工程计价转入工程的成本。材料的消耗进程由分包商而不是总承包商来记录。这样可以使材料的账面流转和实物流转相一致,合理地估计完工进度,正确确认收入和成本。此外,总承包商可以通过与分包商签订代为购货合同,根据提供的代购劳务来收取劳务费。这样就不会涉及到根据合同的材料款而须缴纳营业税或者是增值税的问题,而且计税依据是提供的劳务所收取的而不是材料款这样可以合法的避税。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2、营业税的缴纳由总承包商在与业主结算时统一缴纳。为了加快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事业,我国在税收方面对基础设施的建设给予了不同程度的优惠。施工企业的建设项目可以区分为免税或是应税的项目。如果总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是应税项目,由总承包方在与业主结算时按照总承包的整个工程造价统一缴纳税金。总承包方开具免税证明单给分包单位,分包商根据免税证明来办理退税。如果业主与总包方签的项目是免税的,对分包方来说应该也是免税的,但由于免税额是有规定的,就是总承包商与业主的合同量,只能开一次,而分包方在确认工程收入开具发票时需要缴纳税金,但是可以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把这部分税金签在合同里面,弥补税款。 总之,在施工企业中由于材料所占的比重很大,为了正确核算材料成本和估计完工百分比,材料的管理应该更加科学、客观。材料的成本的控制和管理的方法有待进一步的改善。 建筑材料种类繁多,一个工程项目多个专业所用的材料种类要以四至五位数统计,这么多种材料本来让建筑人倍感头痛,可许多施工项目,偏偏又人为加设了许多不应该有的材料,如暂估价材料、甲供材料、甲指乙供材料、认质认价材料、专业分包材料、未计价材料等等,造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纷杂材料管理体系,给造价管理增设了不必要的困难。下面分三个层次来介绍这些特殊材料: 第一层:介绍每种材料的单一性质和操作过程;第二层:介绍各种材料的组合运用的操作过程;第三层:介绍各种材料的变换操作过程。下面从第一层说起,介绍之前先设立一个前言,这就是造价管理体系: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这个体系分5个阶段,分别是方案确立阶段;招投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项目管理阶段;竣工结算阶段。造价体系是从事造价工作非常的一段前言,这个体系从前至后不能颠倒,每个阶段都会发生许多许多的故事,重点说后四个阶段。许多人感觉到造价乱、预算难是因为对造价的顺序没有理清,不知道每个故事应该发生在哪个阶段,更不知道哪个阶段一定要发生哪个故事,材料做为造价管理的组成部分,发生的故事也有其固定性。 二、甲指乙供材料 甲指乙供材料官方没有定义,在此做个定性:甲指乙供材料是甲方指定材料品牌、型号规格等技术参数、乙方采购的行为。 甲指乙供材料比甲方供材定性要容易得多,从字面上就可以直接翻译出性质,为什么会在建筑行业出现这个名词,还要从此种方法的操作优缺点来分析: 甲指乙供中,乙方始终处于被动地位,没有什么优点可以总结,唯一的优点就是不用担心其他竞争对手在投标时过度压低材料价格,主要优点在甲方,表现在: 1、可以确保设计效果,避免低档材料影响设计初衷:特别在精装修工程中,如石材选用,同样的石材名称分为A、B、C等10多个档次,不确定材料样板就无法预料施工方在工程施工中购买哪个等级的材料,从而也保证不了后期的装修效果; 2、可以达到设计使用功能,避免功能性打折影响业主方使用,这种例子在安装工程中常见,如购买一台彩电,只标明屏幕尺寸大小采购时谁都会找最低价的材料、设备购买,可能就忽视了如环绕立体声等功能,不规定品牌、型号很难保证使用方的功能性需要;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3、可以达到个人的某些需要,这里提示一个名词“材料报备”,指供应商为了保护经销商的利益,对经销商指定的材料型号进行价格封锁,只有材料报备的经销商可以获得材料的最低单价,其他经销商取得不了最低的材料价格,从而失去了材料供应的竞争优势,实际上就是材料报备经销商垄断了此型号材料的经销权; 此种材料管理方式有优点就会有弊端,最大的弊端就是材料提前公开确定容易给供应商留出封锁材料、设备单价的时间,从而提高材料价格,增加投资成本。 甲指乙供材料操作同样要分四个阶段分析: 1、招投标阶段:甲指乙供材料必须在招标文件里明确,否则基性质就会变成认质认价材料,操作方法也不近相同。甲指乙供材料分为“多选一”和“一对一”两种方式:甲指乙供多选一: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多个材料的品牌、型号供投标方任选其一,但选用材料不能出此范围,这种操作方式多用于政府标工程; 甲指乙供一对一: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方提供材料实物样板,投标方根据实物的品质、品牌、型号填报材料单价,中标方按材料封存样品采购材料,施工中不能单方更改材料的品质、品牌、型号,这种方法房地产商最为常用,目的是防止承包方在材料采购上有更多的操作空间。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投标时,投标方对此种材料操作应该与其他材料一样,如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材料应该怎么取费就怎么取费,需要提醒的是,象房地产商规定使用的材料,他们一定会最先得到材料价格,所以这种材料在投标时,单价涨浮上没有太大空间,一般计取5%8%的采保费比较合理,如果此类材料占工程造价比例过大,总价让利要考虑好比例,因为此类材料不象甲供材、暂估价材料单价固定,如果投标方最终总(来自:写论文网:)价让利,此类材料单价会同比例下浮。 2、竣工结算阶段: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材料单价可调的相关条款,结算时,此类材料的单价竣工结算时是不能随意调整的,这与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操作有所不同。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甲指乙供材料操作的误区:甲指乙供材料最容易与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操作相混淆,原因甲指乙供材料在施工阶段甲方是要参与材料的认质程序,但没有认价这一环节,而甲方认质认价材料不但在施工期间要认质,而且还要认价,这是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前者材料涨价风险全部由承包方承担,而后者,风险全部由发包方承担,由这两种材料的不同操作方式,从以上两种材料的操作方式不同可以得出造价的一个经典结论:“凡是在合同签订阶段之前确定的人、材、机单价,价格风险由承包方承担,凡是在合同签订阶段之后确定的人、材、机单价,价格风险由发包方承担,前提是人、材、机单价竣工结算时不可调整。”由这条结论引伸出一个思考问题:“把风险故意引向自身的一方到底要达到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三、甲方认质认价材料 发包方对材料认质本来是项目管理的一个操作流程,但加上了“认价”二字性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本来应该由承包方承担的材料价格风险,瞬间转移到了发包方身上,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操作流程变化。 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程序本来应该在招投标阶段至合同签订之前完成,房地产商在操作这一流程时,要求是非常苛刻的,投标方材料所送样品达不到设计方要求,即便招标人下发了中标通知书,中标方也拿不到承发包施工合同。但在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中,这一流程往往会在项目管理阶段实施,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时间差,使承发包方之间产生了无限的变化空间。说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要直接从项目管理阶段说起: 1、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名词的出处:因为设计材料在招投标阶段不能确定,工期又不能顺延的情况下,只能先签订合同,承包方进场后边施工,边确认材料的一种做法,这么一解释大家心里可能豁然开朗,这不是“三边”工程吗?一点没错,这就是“三边”工程,因为有了“三边”工程,才发明出了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这一管理流程。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2、材料的爱益人:首先承包方爱益是化解了材料价格的风险,保证了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至少不赔钱;发包方从哪受益不是造价人员的研究课题,交检察院去研究吧。 3、为什么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能合法化?此种材料的管理流程有这么明显的弊端,为什么还能在政府工程里频繁出现,它的合法外衣是利用清单规范中不健全条款来借道,下面是GB50500-XX清单部分条款: 械台班单价或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日期相应单价或价格比较出现涨落,且符合本规范第 、条规定的,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数量和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人工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或按照人工费调整系数计算调整的人工费。 的范围或幅度,如没有约定,则按照本规范第条规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变化超过10%,则超过部分的价格应予调整。该情况下,应按照价格系数调整法或价格差额调整法计算调整的材料设备费和施工机械费。 定合同履行期用于调整的价格或单价: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 续工程的价格或单价,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或单价,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设备数量和新单价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确认用于合同工程后,对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数量和新单价予以确定;发包人对此未确定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书面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确定即自行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再向发包人提出调整合同价款的,如发包人不同意,则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用,由发包人按照实际变化调整,列入合同工程的工程造价内。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本来清单规范条款看似是很人性化的法规条款,充分考虑了市场风险,以减轻承包方因低价中标所造成的价格损失,但这条清单规范的出台,是严重违背清单计价规范原则的,实际是为腐败开辟了一块温床。是前因,是后果,即便是温床,如果是严格按照清单规范条款执行,也滋生不出太大的腐败,但病毒不是非常可怕,可怕的是变异的病毒,在执行这一条款时,出现了操作上的变异。如条明确规定:“应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人工数量和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人工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或按照人工费调整系数计算调整的人工费,”拿实际操作举例:承包方原合同地砖报价30元/m2,施工期间送来一块30元/m2和一块300元/m2地砖让发包方认质认价,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发包方选择后者也在情理之中,之后,承包方动用了条款:“承包人在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前,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能阐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数量和新单价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确认用于合同工程后,对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数量和新单价予以确定。”加之前讲说过的材料报备等二次经营手段,这款地砖的价格确认价格可能远远超过300元/m2,原本应该对30元/m2的地砖做材料调价处理的流程,不知不觉演义成了材料变更,最可悲的是审计方,为500元/m2材料差价与承包方唇枪舌战地激战数小时,最终达成了480元/m2的差价审计结果,拥有审计确认的竣工结算文件,材料变更行为变得更加合法化,与此同时,承发包双方之间也在分享着180元/m2的材料利润收益。 说到此,可以为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定个性质了:“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实际是为材料变更披的一件华丽外衣。” 给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定性后,要简单地介绍一下此种材料管理的操作流程,这个流程与暂估价材料操作顺序一样,之后在暂估价材料操作中还要继续重点研究,这里借用网上的几条经验并翻译成白话供大家参考: 1.为了甲方有时间进行材料设备价格对比,乙方须在材料和设备使用前N天,填写材料认价单。 2.乙方对于材料和设备,必须填写两种以上品牌和价格,以供甲方进行对比; 3.甲方根据材料设备的性能和价格调查,确定一种品牌和价格,然后甲方把询价告知乙方;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4.双方协商一个合理价格作为结算价格 最后为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总结一条:“三边”工程是土壤;清单规范是养份;二次经营是工具;审计、咨询是农药;共享利益是果实。 报价单位: 联系电话: 在报价中甲方供料的处理(甲供材料的处理) 从事预算专业的同胞们必读~(如何处理甲供材料,及内部结算方法) 在报价中甲方供料的处理(甲供材料的处理) 在报价中甲方供料的处理(甲供材料的处理)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所谓“甲供料”,它是指在建筑施工中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材料供应和管理核算的一种方法。它的实际操作流程是:由总承包商与各分包商签订一份材料供应及价款结算合同,合同中规定分包单位在分包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总承包商统一购入,材料价款的结算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价格结算,数量按照总承包商调拨给分包商数量结算。即“甲供料”方法中,材料的价格风险由总承包商,材料的数量风险由各分包商承担。总承包商根据各个分包商工程进度预算出所需要的材料量来采购材料,购入材料时作为总承包商自己的材料成本入账,分包方使用材料时由总承包商材料部门填制调拨单,材料部门把这些调拨单给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在与分包方结算时将这部分材料款从结算总额中剔除。 我结合网友的意见总结 1.甲供材料与施工单位购买的材料一样,都必须列入直接费并参与计取各种费用和税金;施工单位应在含税造价中将已扣除采保运杂费的甲供材料总值退还给建设单位,即应退款为:甲供材料总值*(1-采保运杂费率). 2.甲供材料应该是计价的,即在计价程序中,甲供材料应在基价的直接费中列为未计价材料。并计取各种间接费用后形成工程造价。在结算时,以含税工程造价减去[甲供材料总值*(1-保管费率)]。在实际工程中大多建设单位为了逃避税金而不让将甲供材料计入工程造价 3.甲供材料按相应预算价格计入直接费,计取各种费用后,在税后退还甲方。其单价按市场价或甲乙双方协商价计补差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数量按实际提供量退。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1、考虑到批量购货的价格折扣的优惠和大型的总承包商的购货渠道信息的畅通,可以由总承包商统一购货,或由专门的材料分包商来统一购货,这样既可以保证材料的采购成本也可以从基本上保证工程的质量。当然这其中需要有独立的第三方来监管。但是采购材料的收货方可以是分包商。材料不应直接进入总承包商的工程成本,而应通过对分包商的工程计价转入工程的成本。材料的消耗进程由分包商而不是总承包商来记录。这样可以使材料的账面流转和实物流转相一致,合理地估计完工进度,正确确认收入和成本。此外,总承包商可以通过与分包商签订代为购货合同,根据提供的代购劳务来收取劳务费。这样就不会涉及到根据合同的材料款而须缴纳营业税或者是增值税的问题,而且计税依据是提供的劳务所收取的而不是材料款这样可以合法的避税。 2、营业税的缴纳由总承包商在与业主结算时统一缴纳。为了加快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事业,我国在税收方面对基础设施的建设给予了不同程度的优惠。施工企业的建设项目可以区分为免税或是应税的项目。如果总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是应税项目,由总承包方在与业主结算时按照总承包的整个工程造价统一缴纳税金。总承包方开具免税证明单给分包单位,分包商根据免税证明来办理退税。如果业主与总包方签的项目是免税的,对分包方来说应该也是免税的,但由于免税额是有规定的,就是总 承包商与业主的合同量,只能开一次,而分包方在确认工程收入开具发票时需要缴纳税金,但是可以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把这部分税金签在合同里面,弥补税款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1、考虑到批量购货的价格折扣的优惠和大型的总承包商的购货渠道信息的畅通,可以由总承包商统一购货,或由专门的材料分包商来统一购货,这样既可以保证材料的采购成本也可以从基本上保证工程的质量。当然这其中需要有独立的第三方来监管。但是采购材料的收货方可以是分包商。材料不应直接进入总承包商的工程成本,而应通过对分包商的工程计价转入工程的成本。材料的消耗进程由分包商而不是总承包商来记录。这样可以使材料的账面流转和实物流转相一致,合理地估计完工进度,正确确认收入和成本。此外,总承包商可以通过与分包商签订代为购货合同,根据提供的代购劳务来收取劳务费。这样就不会涉及到根据合同的材料款而须缴纳营业税或者是增值税的问题,而且计税依据是提供的劳务所收取的而不是材料款这样可以合法的避税。 2、营业税的缴纳由总承包商在与业主结算时统一缴纳。为了加快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事业,我国在税收方面对基础设施的建设给予了 不同程度的优惠。施工企业的建设项目可以区分为免税或是应税的项目。如果总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是应税项目, 总承包方在与业主结算时按照总承包的整个工程造价统一缴纳税金。总承包方开具免税证明单给分包单位,分包商根据免税证明来办理退税。 如果业主与总包方签的项目是免税的,对分包方来说应该也是免税的,但由于免税额是有规定的,就是总承包商与业主的合同量,只能开一次,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而分包方在确认工程收入开具发票时需要缴纳税金,但是可以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把这部分税金签在合同里面,弥补税款 缺点:: 一、从会计的角度来分析 1、“甲供料”可能存在实物流转与账面流转不一致的情况。“甲供料”由总承包商统一购入,由材料部门填制材料调度单将材料调拨至各个分包商。因施工企业在整个工程项目中材料出入库频繁,需要由材料管理部门处理材料的出入库情况,一般内部控制较好的公司会有材料消耗台帐,月末根据材料部门的材料消耗报表来计入成本。如果企业没有要求编报月报而是季报,那就是在季末编制消耗报表,把当期的材料消耗记录到成本,因为材料消耗不仅仅在当期末,而是在整个施工阶段,根据施工进度消耗,预算部门一般会编制一个暂估成本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以编制报表暂估入成本。也就是说总承包商对于材料按估计计入工程成本,但发出的材料由各分包商使用,因此,总承包商无法掌握材料的使用情况。总承包商在没有与分包商结算前因无法掌握材料的消耗程度,存货的实物流转与账面流转时是不一致的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2、“甲供料”可能影响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根据《具体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规定,准则要求一般情况下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考虑到一些企业资金短缺,拖欠较为严重,合同收入的收回具有较大程度的不确定性的现实,允许采用回收成本法,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要确定完工进度,完工进度的确定可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在确定合同成本时,新准则要求扣除已投入使用但尚未使用的材料成本和对分包单位工程的预付款。因材料调拨给分包商后,总承包商无法掌握材料的使用情况,预算部门对于当期计入成本的材料款是采取估计的方式,这对确定完工进度一个障碍,在一个工程项目跨度好几年的情况下,这会影响到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其次,材 料的调拨通过往来帐款来结算,而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工程结算也是通过往来账款科目来核算。如果所使用的往来帐户同时核算由总承包商购入与分包商按合同价款结算的款项和工程计价的款项。应收应付对冲后,分包商实际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可能是两者的差额,这就少计了收入。同时,材料直接进总承包商的成本,而不作为分包商的工程成本,减少了分包商的成本。 二、从税法的角度分析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施工企业对外提供施工劳务并购入材料与分包商按合同价款结算可以视为一种兼营行为。如果自用的材料与统一购入后又按合同供给分包商的材料分别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将购入的货物销售给他人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没有分别核算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机关确定。当采用“甲供料”材料管理核算方式时,它不同于以材料抵工程预付款的情况。“甲供料”实际上是一种销售行为,因此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当一项工程中有“甲供料”时,就会涉及到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的问题。可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甲供料”的帐务处理只通过往来帐户转账抵消应付应收款项,所以“甲供料”的核算存在一个税务上的盲点。 2、施工企业所提供的劳务属于应税劳务,按照税法的规定应缴纳营业税。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虽然税法这样规定,可是在实际操作中是以开出工程结算发票时同时计算税金的,因为,“甲供料”在实际操作中为操纵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留有空间,通过对冲往来帐户来抵消材料款和工程款两笔不同的交易的做法来减少分包商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成本已达到减少计提税收的目的。这种做法并不是所谓的狭义或者广义的税收筹划,它实际上是一种导致税款流失的行为。这是税法所不允许的。相应的,根据营业税来计提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也会因营业税的少计而减少。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所谓“甲供材料”就是建设方和施工方之间材料供应、管理和核算的一种方法,即: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施工招投标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开发方为甲方,合同中规定该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甲方(开发方)统一购入,材料价款的结算按照实际的价格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开发方)调拨给乙方(施工单位)数量结算。在“甲供材料”方法中,材料的价格风险由开发单位承担,材料的数量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开发单位根据施工图计算施工所需的材料量,列出材料供应清单,各个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预算所需要的材料量提前上报计划,开发单位统一购入管理,在工程款结算时将这部分材料款从结算总额中剔除。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从房地产成本控制和工程管理的角度出发,“甲供材料”管理核算方法的确有其优势,主要表现在节约材料采购成本和减少支付给施工方材料备料款,同时保证了工程质量。一方面,整个工程项目的材料均由开发单位统一购入,一个大型的工程项目,因为工程进度和工程施工中对专业水平的具体要求,可能由几家施工单位联合施工。根据存货的采购决策制定出最佳经济批量可以明显地降低采购成本,而且批量采购也较零星采购有更多价格折扣上的优惠。另一方面,施工单位因自身的规模限制,采购人员的素质差异和进货渠道信息不足,“甲供材料”合同的签订,可以减少采购成本和进货成本。只要合同中签订的价格合理,对施工单位而言是有利的。如某公司开发一项目,采用甲供材料方式进行管理,开发方对“甲供材料”进行了招投标,对材料价格和质量进行最佳选择;在对水泥的采购过程中,由于采购量大,签订的合同价格为230元/吨,第二年春天水泥短缺,价格上涨到260~270元/吨。因预先签定了合同,就水泥一项按合同价支付材料款,就为公司节约了近三百万元;且因不用预付给施工单位材料备料款,节约了资金成本。 虽然从管理和成本的角度来看,“甲供材料”方法有许多优点,但是从会计核算和税法的角度来看, “甲供材料”方法的运用却存在不合理之处。 “甲供材料”可能存在实物流转与账面流转不一致的情况。“甲供材料”由开发单位统一购入,购入时不计入工程成本,由材料部门填制材料调度单将材料调拨至各个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的材料实际消耗量,开发单位无法及时掌握,只有等施工单位进行结算时,才能计入工程成本。 “甲供材料”核算管理工作量较大,容易出现差错。施工单位在整个工程项目中材料出入库频繁,需要由材料管理部门填制材料调拨单。财务部根据调拨单的出入库情况登记账册,并每月需编制材料消耗台账,以便在结算时将材料款及时扣回,该工作消耗了大量人力和物力。由于材料品种繁多,中间环节多,很容易出现差错。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甲供材料”管理核算方式不同于以材料抵工程预付款的情况,“甲供材料”实质上是一种销售行为,因此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当一项工程中有“甲供材料”时,就会涉及到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的问题。可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甲供材料”的账务处理只通过往来账户转账抵消应付应收款项,所以“甲供材料”的核算存在一个税务上的盲点。 施工企业所提供的劳务属于应税劳务,按照税法的规定应缴纳营业税;可是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都是以开出工程结算发票时同时计算税金的。因为,“甲供材料”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为操纵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留有空间,采用对冲往来账户来抵消材料款和工程款两笔不同交易的方法,来减少施工单位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以达到减少计提税收的目的。 为了更好地控制工程开发成本,正确地计算税款,针对以上这些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甲供材料”的材料管理核算办法。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考虑到批量采购的价格有折扣的优惠,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实行“甲供材料”核算管理,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材料部门将施工单位每月的实际耗用量编制报表上报财务部;施工单位每月按工程进度进行工程量结算时,财务部门按各施工单位材料的实际耗用成本与工程量合并计算,并要求开具工程款发票,避免施工单位在计算营业税时有偷逃材料部分营业税的现象。也可以尝试“甲定非甲供”材料的方式,即材料的收货方可以是施工单位,材料不直接进入开发单位的工程成本,而通过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计价转入工程的成本。材料的消耗进程由施工单位而不是开发单位来记录。这样可以使材料的账面流转和实物流转相一致,准确确认成本和计算税金。 由于“甲供材料”是按照施工图要求的清单发给材料,一旦产生变更问题(如图纸变更、实际施工中的退料、补料等),将影响到以后的决算;同时,材料管理上的工作量很大,差错很难避免。在房地产开发工程中材料所占工程成本的比重很大,如何正确控制材料成本,使材料的管理更加科学、客观,可在实践中进一步摸索、总结。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