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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1工程量清单说明5.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13版),不足部分执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13版)。上述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5.1.3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5.2投标报价说明5.2.1报价原则5.2.1.1本工程的工程量是招标人在工程初步设计基础上提出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对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工程量不得作任何调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因素,按照本企业定额和自己所掌握的市场价格信息自主测算编制。5.2.1.2投标报价中的每一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的其他合价之中;对只填写单价,没有填写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的其他合价之中;对只填写合价,没有填写单价的项目,其单价按合价除以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确定。5.2.1.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应按照《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13版)的规定及配套文件,并结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工程施工范围、工作内容以及企业管理经验、水平等自主报价。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规程、规范变化引起的钢筋等主材调整。投标人编制的报价应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维护、竣工和保修而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其中包括进行正常施工所需办理一切手续所发生的费用,施工机械(含大型机械转移、拆装和轨道铺
设)、劳务、材料、设备单体调试或试运、参加分系统调试、参与联合试运转、配合调试单位进行一键启停(BPS)调试、热控系统的元部件校验及部分电气试验、管理、利润、税金、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施工措施费,以及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5.2.1.4各投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对工程量清单中每一项进行报价,对清单项目中有价格明显畸高(超过招标时段使用版本的电力概算定额或电力概算定额缺项的按电力预算定额、地方建筑安装定额相应价格的15%--含此值)的项目在评标时要扣分,并在合同签订和工程结算时对畸高项目的单价参考当前市场价格(或参照招标时段使用版本的电力概算定额、电力概算定额中缺项的按电力预算定额或地方建筑安装工程定额计算)土建下浮8%、安装下浮15%进行调整。5.2.1.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5.2.1.6若同时为两个或多个标段预中标人,愿意让利优惠者,在投标报价中应有明确表示。(本条适用于多标段招标)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有异议(包括工程项目及提供的工程量存在的遗漏或不足),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可提出质疑并提出详细的质疑说明于投标截止15日前提交给招标人。5.2.2投标报价采用方式和内容5.2.2.1本工程合同采用固定工程量清单单价的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国家税收政策调整除外)等因素而变动。5.2.2.2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得对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进行调整。5.2.2.3招标人给定材料暂估价的,投标人要根据给定的材料暂估价进行投标报价;施工时投标人采购材料必须经招标人对材料品牌、质量、价格进行认可;结算时,以给定的暂估价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以招标人最后确认的实际价格进行调差。5.2.2.8本工程投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原则上不再调整。合同价款可以调整的部分仅限于:
(1)工程量差(经会审的或施工图交底时的施工蓝图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对应项工程量之差,施工图会审纪要为施工图的组成部分)调整。结算时,根据工程量差变化进行调整。调整方式如下:有工程量差的项目合价=招标清单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标合同报价)+工程量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标合同报价)。(2)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并经招标人批准的设计变更,引起结算时实际工程量与经施工图会审后的施工蓝图工程量的差异),采用以下处理方式:每份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每项建安工程费(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价差和税金等全部费用,不包括设备费、甲供材料费)增减总和在5万元以上的予以调整,调整建安工程费(不包括设备费、甲供材料费)超出5万元之外的部分(例如:某设计变更单引起建安工程费增加或减少6万元,则最终合同价款因此一项可调增或调减1万元)。作价原则按以下顺序:(B)承包商在投标报价中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按其报价中的单价计算。(b)承包商在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按招标时段使用版本的《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缺项采用最新的且现行的当地地方定额)编制预算总价经审核后,土建下浮8%、安装下浮15%作为变更的价格。(c)建安工程费增加总和(不包括设备费、甲供材料费)在5万元以内的单项设计变更,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果出现拒绝执行,招标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执行,其价款按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值2倍的金额从合同中扣除。由招标人提出在原设计施工图基础上提高设计标准的变更设计按上述结算原则不受5万元限制按实结算。(3)清单漏项或设计漏项(施工图设计相对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增加的项目,且应为本工程施工的内容),采用以下方式处理:优先执行投标人报价中的相同综合单价或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没有相同综合单价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按招标时段使用版本的《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缺项采用最新的且现行的当地地方定额)编制预算总价经审核后,土建下浮8%、安装下浮15%作为变更的价格。(4)另委项目(招标文件范围以外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项目),采用以下方式
处理:执行投标人报价中的相同综合单价或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没有相同综合单价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按招标时段使用版本的《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缺项采用当地地方定额)编制预算总价经审核后,土建下浮8%、安装下浮15%作为变更的价格。(5)钢筋含量差:本工程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含量超出《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招标时段使用的版本)定额含量的部分,调整方法为:以清单中各系统为单位,最终版施工图设计钢筋用量(措施钢筋、钢筋连接用量、钢筋加工损耗用量的计算规则执行本标书所指定的电力概算定额的规定),减去本标书所指定的电力概算定额中相应子目的钢筋含量,调整差额部分。费用套用招标时段《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钢筋调整子目,只计取基价,不取费,价差执行本招标文件材料价差调整原则。(6)材料价差:从投标报价开始至合同执行完毕期间只调整以下主材价差,其他材料不因材料价格变化而做调整:(B)材料价差调整范围:建筑工程的钢筋、型钢、水泥;(b)调整原则:建筑工程的钢筋、型钢、水泥的价差只计取税金,不得计取其他费用。(c)调整办法:(3.1)空(3.2)投标人自行采购部分的材料仅调整建筑工程的钢筋、型钢、水泥(注:不含预埋铁件),调整方法:以供应当期当地信息指导价(造价信息)与投标时当地信息指导价(造价信息:蚌埠市建管局定额站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蚌埠市2014年第九期)及投标人在本期内(调整期限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经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材料单价价差±5%内不调整,仅调整单价价差±5%以外的部分。考虑到钢筋规格较多,结合各工程具体情况,选择3~5类用量较多的钢筋类型,以综合价格进行调整,综合价格计算如下:Pt=(Pt1×X1+Pt2×X2+Pt3×X3+……Ptn×Xn)/(X1+X2+……Xn)Pd=(Pd1×X1+Pd2×X2+Pd3×X3+……Pdn×Xn)/(X1+X2+……Xn)
1、2……n:各种不同规格的钢筋;Pt:投标时各种规格的钢筋综合价格;Pd:当期各种规格的钢筋综合价格;Pt1,Pt2…Ptn:投标时各种规格的钢筋的当地信息指导价(造价信息价);Pd1,Pd2…Pdn:当期各种规格的钢筋的当地信息指导价(造价信息价);X1,X2……Xn:各种规格的钢筋在半年或计算周期的实物购买量;(7)价款调整的时间:另委项目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款调整在相应工程结算审定后1个月内进行。(8)各标段施工区域内所有建安工作为各标段报价范围。5.2.2.9凡在本工程工作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承包人必须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不经监理公司和招标人书面同意而不进行施工,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决定:(1)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并按该施工项目另行委托后合同价的300%扣减本工程承包人的工程款(如为投标报价中某一部分,则按施工图预算价300%扣除);(2)中止本合同中招标人向承包人应支付的一切款项;(3)终止合同、没收担保;(4)承包人承担其他相关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5.2.2.10根据实际情况,项目法人有权调整投标方承担的标内部分项目,并按照投标方报价相应调整价款。5.2.2.11本标工程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建筑、安装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计取的各项费用(含风险)。本工程需要的施工办公、生产、生活临时工程费用。(2)以下费用实行包干,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B)其他工程及费用(安全措施补助费),设备保管增加费不得计价。(b)出库后的设备卸车、运输、保管等工作相关的费用综合考虑列入报价。(招标方负责将大件设备运输至厂区)(c)风险包干费由投标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报出包干
价格,请投标人充分调研蚌埠区域的砂石等地材价格的变化情况,投标时充分考虑价格波动风险。(d)大型施工机械拆装及轨道敷设费。(e)特殊施工措施费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地质情况等因素编制特殊施工措施(在技术部分进行详尽的描述),并根据方案进行特殊措施包干报价。(f)招标方将对现场的生活临时设施进行了统一规划,中标方应承诺承担设施建设费。(3)其它(B)参加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配合费(含配合调试单位进行BPS调试费)。参与调试和配合启动试运采取的临时措施安装、拆除以及原系统的恢复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也包括其中。(b)每份设计变更引起建安工程直接费(建安工程费,不包括设备费、甲供材料费)增减在5万元以内的费用;(c)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项目施工及其人员相应的保险;(d)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施工辅助材料、消耗性材料和建筑材料的价差及施工中一般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等发生的费用;(e)为确保工程正常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施工方案发生的费用;(f)设备一般缺陷的消除;(g)施工机具拆装费及轨道铺设费;(h)特殊措施费(做法及方案满足招标人总体策划要求):①基坑、基槽施工降水费(包括打井、抽水、排水等);②沟道、基坑、基槽雨季排水费;③空④季节性施工措施费(投标单位报价和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及临时采暖、防风等措施和相关费用);⑤清水混凝土及普通混凝土措施费(具体要求见附件13《国电蚌埠电厂二期扩建(2×660MW)机组工程建筑装饰标准参考及全厂混凝土施工工艺标准》,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模板加固等措施费,包死不做调整);⑥沟道、基坑、基槽的开挖、回填费用;
⑦含基础保护层开挖费用,主厂房基础回填土方运距暂按1公里考虑;⑧施工生产和生活临建费用包含办公生活及生产用房维修维护、围墙围栅、大门、道路、施工区围栏、宣传标语、旗杆、道路照明等方案和相关费用);⑨本项目业主提供建设砼集中搅拌场地,具体建设由A完成,搅拌站能力满足B、B标段施工需要,该搅拌站由B标段负责运营。混凝土费用包括因施工工期或施工措施的要求而需要额外增加的混凝土外加剂如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抗渗剂、防腐蚀剂、防冻剂以及冬施保温措施费;⑩其它措施所发生的费用。(i)在现场配合设备厂家发生的费用;(j)参与设备开箱验收、检验、保管,设备的卸车、现场设备材料的二次倒运;(k)本标段的施工区域清扫、文明施工、施工环保、水土保持,外墙脚手架密布网封闭及安全保卫要求发生的费用;(l)部分进口设备技术资料的翻译由本标段中标单位负责。(m)根据采购分工,由投标人采购供货物资所发生的费用;(n)锅炉清洗按除盐水清洗方案由投标人负责,酸洗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施工,并由项目法人认可。其费用计入总报价。(o)报价中还应考虑的费用:①设备的安装费还应包括设备以散件形式提供时的二次组装费。②施工电源从项目法人提供的施工用电源点引接(施工用变压器由投标方自备),施工水源从项目法人提供的主干管上引接所产生费用。水、电费按第5.2.2.13项价格由项目法人从进度款中扣除。③本工程范围内各项工程由于工期要求需增加的各项费用。④本工程范围内由于交叉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⑤建筑工程上下水费用中应包括一般消防工程费用;⑥所有按国家有关规范应做的常规检验项目费(需报详细清单及分项报价);⑦六大管道的配管和坡口加工按工厂化加工供货,坡口的现场修整由承包商负责;烟风道、原煤斗煤粉管道等的制作加工由承包商负责;⑧贯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精细化管理、建设绿色电厂所包含的费用;
⑨报价中要充分考虑施工工艺标准提高增加费,如精细化管理、洁净化管理、清水混凝土施工措施费、达标投产及创优质工程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6《工程精细化管理及亮点策划总体要求》。施工期间不再追加相关费用。⑩满足招标方NOSB(安全设施设置配置规范手册)的各项要求或国电集团有关要求,其中所需标牌由投标方统一制作安装;(投标方报价中包含此部分报价。)⑪,发电机定子重量为340t,起吊长度为11.5m,直径约为6m,起吊重量为390t,本期汽机房内设二台130/32t级行车,不加固,业主方不考虑用行车双抬方案。⑫其他不可预见费等。(p)安装各种盘柜基础等所需要的槽钢、角钢等材料费及制作费用。(q)建设施工及生活用水的费用(详见第六章7.3)。(r)土建、设备、压力容器等按规范进行质量监督、检测、检验的费用。(s)各建筑物本体或设备基础钢筋根据施工图要求而采用各种钢筋接头。(t)成品保护、材料(含甲供材料)的检验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复检费。(u)高压炉管及管道安装焊口射线探伤100%等费用。(v)按照国电集团精细化管理要求需增加的施工措施、质量检查检验及管理费用。(w)设备性能试验的配合费、措施费、零星场平、设备基础二次灌浆、道路的维护费等。(x)配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消防验收)、检测(电梯检验、起重设备检验、压力容器检验)、材料(含甲供材料)检验而发生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仪器仪表、材料(含甲供材料)送检等所发生的费用。(y)预制构件、金属构件等运距超一公里的运输费用;(z)基建期间本标段沉降观测和全厂施工一级控制方格网点检测和日常维护费用;全厂垃圾外运费;公用水、电、通讯维护费;厂区道路及排水沟清扫维护;5.2.2.12投标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项目报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清单等,本工程报价均应为包含税金的价格,结算时不另外计取税金。本工程中的综合单价不仅包括
定额中规定的内容,还应包括为完成该项工作需发生的所有内容,对于清单中未列出的子目,但实际需发生的项目费用应包含在投标单价中,结算时不作为漏项调整。投标人可在各项综合单价及相应的合价之外,单独报一个风险包干费,风险包干费本身不做调整,风险包干费无论在报价表中有无填写,均认为包含在总报价中,其对应的投标人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按初步设计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设备型号可能有细微出入,投标人应同意按台套所进行的设备安装报价,设备规格型号发生变化报价不做调整。5.2.2.13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价格如下:施工用水为:暂按2.8元/吨(损耗按各自用水量比例分摊);施工用电为:暂按1.1元/kwh(损耗按各自用电量比例分摊)。5.2.2.14设计漏项和不造成返工的工程变更,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果出现拒绝执行,招标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执行,其价款按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值从合同中扣除并扣除3倍违约金。5.2.2.15以下项目需单独报价并提供报价组成明细:(1)对列入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措施补助费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计列与提取,应遵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2.0%为计提依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按照国家发改委2007年颁布的《火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规定,燃煤发电工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按照直接工程费的0.3%提取,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按照人工费的4.6%提取),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2)接地网检测费用。(3)特殊施工措施费是指定额中不包括,但现场施工可能发生的需特别采取措施的费用,如工程防冻措施费、施工降水措施费等。投标人应谨慎分析,在投标总报价表中列出所有需要的特殊措施项目及费用。在现场发生投标人未报出的其他特殊措施费时,视为已全部包含在总报价中,招标人不再额外补贴。(4)本工程锅炉清洗等分部试验及试运、整套启动试运所需材料,包括燃油、燃煤、除盐水、蒸汽、氢气、氮气、二氧化碳、灰、主机润滑油、小机润滑油及整套启动试运厂用电由招标人提供,该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施工单位参加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配合工作而发生的费用
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13版)计算取费,并计入总报价,不单独报价。(5)承包商修建办公临建按项目法人要求统一规划实施,该部分集中办公临建单独报价,并计入总报价。(6)(空)(7)现场施工垃圾由各标段运至厂区内指定位置,A标段负责修建垃圾堆放池并负责运至厂外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8)整个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按照国电集团及建设单位有关《图册》、项目法人《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和管理规定》实施。如果制作效果达不到项目公司要求,项目公司有权委托其它单位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各标段的二次策划的实施由各标段负责。(9)各标段范围内区域平面布置、水、电、路、通讯等日常维护、清扫、管理由各标段自行负责,费用自理。(10)整个施工现场(围墙以内)安保由A标段负责,本标段施工区域的安保自行负责,安保费用单独报价,进入总价。5.2.2.16水压试验、酸洗、冲管、油循环等临时措施使用的设备、材料(含酸洗用的柠檬酸等药品)由投标人组织供应,计入总报价。分部试运转、制水、吹管、蒸汽严密性试验所需燃油、除盐水、酸碱、药品、整套启动试运厂用电、蒸汽及煤等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多次启动导致的增加量,由投标人承担。5.2.2.17招标人在竣工结算时按投标人的实际材料领用量核算甲供材料费用。如果投标人领用的甲供材料量超出施工图用量,其超出部分的材料用量将按照招标人实际采购的相应材料价格(包括运杂费、采保费、管理费等)计算材料费,并扣减投标人结算款。5.2.2.18报价风险(1)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包干不调的其他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及建设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该风险为投标人报价风险。(2)投标人报价将被视为按招标工程量并根据企业经验和市场情况涵盖了本工程范围内容,同时被相应视为达到了本工程竣工条件所需的所有费用,并考虑到本章所规定的报价风险。(3)风险包干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B)设计变更引起单位工程中的分项工程(执行《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汇编》)工程费增加在5万元以内的费用;(b)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以及自然灾害所造成投标人所属财产及人员的损失费用。(c)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赶工费,乙供设备、施工辅助材料、消耗性材料和建筑安装材料的涨价及施工中一般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水泥亏吨等发生的费用;(d)为确保工程正常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施工方案发生的费用;(e)政策性调价及其他不可预见费。(f)各类降水、排水等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分析、测算,综合)(g)各种施工垃圾、余土清运、处理、场地费;(i)各种非招标方书面要求的材料代用增减的费用;(j)临建场地内的挖、填平整费用;(k)图纸、设备迟供等造成可能出现的窝工、停工、待工。(l)在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工程计划调整而增加的各种费用。(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三大主机交货时间推迟而导致里程碑计划调整,造成的工期顺延的风险。5.2.3本工程设备、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规定5.2.3.1设备、材料的采购分工详见附件2:《物资的采购分工原则》。5.2.3.2设备、材料计划及结算规定(1)由招标人采购的物资,由中标方收到施工图后1周内向招标人提出采购计划。(2)由本标段中标人提供的材料按《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建筑工程》(13版)规定的材料预算价、蚌埠市2014年9月工程造价信息价格及市场价格自行报价,并进入总报价,除招标文件规定外今后不论何种情况都不得调整。(3)由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在上月由承包方提出使用计划并经监理和招标人审核后领用,但总用量不得超过施工图预算工料分析的材料用量。(4)由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由招标人负责签订采购合同、订货和运输,中标人负责现场的验收、卸货及接收和保管。
(5)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时应扣除超出部分的材料、设备款,如领用的材料总量超过施工图的预算工料分析量,超出部分的材料款从承包方的结算工程款中扣除,其单价的计算为材料采购价加上采购价的15%的采保费、管理费和运杂费。(6)为便于施工管理和保证混凝土质量,本工程所需砂、石的采购需经监理及业主同意认可方可采购。5.2.3.3由招标方采购的材料费、设备不计入报价,若投标人考虑甲供材料取费,则按《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工程》(13版)采用的材料预算价及现行的“发电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作为材料预算价计取相关费用。5.2.3.4凡由本工程的投标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其所有材料的选厂必须经监理及招标人同意后方能订货。监理及招标人对材料的质量有权进行监督和抽查,凡是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投标人应对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5.2.4本工程设备、材料的运输和保管5.2.4.1由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的运输和大件设备的运输由招标人负责,不计入投标报价。投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运输和保管均由投标人负责(详见附件)。5.2.4.2由投标人负责由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出库后的装车、卸车(包括大件设备的卸车及相关物资的二次倒运等),参加开箱验收。招标方供应的直接到现场就近组合与安装的或单件重量在30t及以上的设备、材料由各中标单位负责卸车及二次倒运等,由代保管单位负责验收;招标方供应设备、材料到代保管单位仓库的卸车、验收和保管由代保管单位负责。所有设备、材料各中标单位使用时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5.2.4.3投标人需编制使用KKS编码和MIS系统管理的规划和措施,编入投标文件,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提交。5.2.5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比较,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本工程不保证有效标中的最低价中标。
5.2.6本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最高限价编制依据5.2.6.1定额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13版);(1)建筑部分: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建筑工程(13版)(2)安装部分: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热力设备安装工程(13版)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3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四册:调试工程(13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五册:通信工程(13版)(3)电力概算定额不足部分执行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13版)、工程所在地现行地方最新定额。5.2.6.2材料价格(1)建筑材料价格:按《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建筑工程》(13版)规定的材料预算价及蚌埠市2014年9月工程造价信息价格,信息价格与之比较的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各项费用。(2)装材综合价格参考《电力工程建设装置性材料定额》(最新的且现行的)安徽地区。(3)招标人给定材料暂估价的,投标人要根据给定的材料暂估价进行投标报价。5.2.6.3项目划分及费用标准依据最新的且现行的发布的《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进行项目划分并计取各项费用。5.2.6.4最高限价的确定业主根据本标工程内容及上述最高限价编制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综合确定。(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5.4.3款的有关要求。
5.3其他说明5.3.1投标价格、合同价格、结算价格:5.3.1.1投标价格经招标方所接受即成为合同价格。5.3.1.2除合同允许调整的情况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5.3.1.3实际工程量计量遵循以下原则:5.3.1.4.1图纸和材料清册有差异的以图纸为准。5.3.1.4.2电缆和桥架敷设以实际敷设长度(重量)为准。5.3.2招标方提供了“招标工程量清单”,除非得到招标单位的书面通知或许可,各投标单位不得任意改变清单中的工程量。5.3.3投标单位应考虑到质量标准和目标提高而增加的费用,综合考虑到综合单价中。5.3.4空5.3.5投标单位除对自有设备及人员投保外,还应对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投保,即投具“受益人”为项目法人的“建设工程险一切险”,保额为承包范围内的建安总价。投标人必须承诺承担与其它标段施工的配合,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5.4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详见: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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