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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造价控制新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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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造价控制新概念     过去50年,在中国工程造价领域,普遍存在的“三超”现象,严重损害了各类建设项目投资主体的利益。“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业主、设计单位、造价中介机构、施工企业、审计部门、造价管理部门纠缠在无休止的预算、结算编审过程之中,没有哪个机构能权威地为业主确定一个投资控制额度。在国内某地级市,甚至出现了,中标价一千多万,结算金额高达九千万元的“典型案例”,类似案例多不胜数。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定额计价模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甲乙双方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矛盾。面对实施近50年的传统计价模式,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200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开始了彻底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改革。     “计价规范”的产生,源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传统定额计价方法,不能保证业主控制投资成本的需要。     其实,“计价规范”最主要的内容只有二点:其一、规范了计价过程中的“招标人(业主)行为”,即工程量清单编制;其二、规范了计价过程中的投标人(承包商)行为,即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分别由是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具体的操作。     1、关于工程量清单      1.1、“工程量清单编制”是招标人的行为:     “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1.2、每一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描述了业主购买一个分部分项建筑产品的具体要求:     例如,国标清单混凝土灌注桩,业主需要在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中,详细、准确地描述“混凝土灌注桩”清单项目的“1.桩长2.桩截面3.成孔方法4.混凝土强度等级”等信息。规范规定,项目名称应按规范附录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项目名称应表达详细、准确,充分考虑所有影响投标人的能够准确报价因素。     1.3、工程量清单是承发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招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是承发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工程量清单是产生中标企业后,甲乙双方签定承发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主要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等组成,是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签定工程合同、调整工程量和办理竣工结算的基础。      1.4、每一条清单项目,代表了一个具体的合同条款:     既然工程量清单是承发包合同的组成部分,每一条清单项目,代表了一个具体的合同条款。清单编制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行为,实质上是在编写具体的合同条款,清单项目的划分、描述、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合同的质量,最终影响到业主的直接利益。因此,无论招标人还是投标人都应该慎重对待。     1.5、工程量清单与《合同法》有密切的关系:      工程量清单是承发包合同组成部分,受《合同法》保护。     《合同法》体现合同双方意思自主原则,任何第三方不能干预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1.6、清单项目设置     清单规范通过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等三个项目,统一了清单划分原则。     清单编制人应该准确地描述清单项目。根据计价规范要求,项目名称应按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完整的清单项目描述可以由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特征组成,并且还需选择有可能发生的工程内容。      项目特征是指项目实体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品种、重量、连接方式等,它体现了价格因素,是设置具体清单项目的依据。项目特征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分别列项。凡项目特征中未描述到的其它独有特征,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以准确描述清单项目为准。     工程内容是指完成清单项目可能发生的具体工程,可供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确定清单项目时参考。凡工程内容中未列全的其他具体工程,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或图纸要求,以完成清单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编制。由于清单项目是按实体设置的,而且应包括完成该实体的全部内容。     例如,安装工程的实体往往是由多个工程综合而成的,因此对各清单可能发生的工程项目均作了提示并列在"工程内容"一栏内,供清单编制人对项目描述的参考。对清单项目的描述很重要,它是报价人计算综合单价的主要依据。以低压管道安装为例,低压有缝钢管安装,此项的"工程内容"有:   1.管道安装        5.系统清洗   2.套管制作安装      6.脱脂   3.压力试验        7.除锈刷油、防腐    4.系统吹扫        8.绝热及保护层安装、除锈刷油     如果是一般的采暖管道安装,按施工及验收规范只需完成工程内容中的1.安装 2.套管制作、安装 3.压力试验 7.除锈、刷油,所以清单项目,只描述工程内容中的1.2.3.7。而报价人也针对1.2.3.7内容报价,对工程内容中的4.5.6.8都不予考虑。     如果发生了附录中工程内容没有列到的,在清单项目描述中应予以补充,绝不可以附录中没有为理由不予描述,描述不清的,容易引发投标人报价(综合单价)内容不一致,给评标带来困难。     1.7、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差异     每一个清单项目都有一个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这个规则全国统一。     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有着原则上的区别。清单项目的计量原则是以实体安装就位的净尺寸计算,这与国际通用作法(FIDIC)是一致的。而预算定额工程量的计算在净值的基础上,加上人为规定的预留量,这个量随施工方法,措施不同,也在变化。     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原则上的区别的一个典型例子是:“膜结构屋面”项目适用于膜布屋面:      (1)工程量的计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见下图)。     (2)支撑和拉固膜布的钢柱、拉杆、金属网架、钢丝绳、锚固的锚头等应包括在报价内。     不同的施工方案,每平方米的“膜结构屋面”造价完全不同,但业主只关心需覆盖的水平投影面积每平方米造价。清单工程量不考虑施工方案因素。需覆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膜布水平投影面积 膜结构屋面工程量计算图     2、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      2.1、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投标人行为:     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是指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等等。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     2.2、投标人报价流程     2.2.1、投标人报价流程,除了熟悉招标文件资料以外,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前,应根据投标企业的装备条件、技术能力、管理水平,确定一个既省钱由合理的施工方案;中介机构编制标底,也是清单计价行为,作为标底计价,可以采用一般通常的施工方法。     2.2.2、施工工程量计算: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方案计算施工工程量。施工工程量按选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定额(施工定额或消耗量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其工程量必须考虑施工因素。      2.2.3、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综合的内容:     投标人所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综合了该清单项目的实际施工成本(由多个定额子目构成)、管理费、利润率、风险、投标策略等。上述所有费用反除清单工程量,得出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3、投标人应该如何对待工程量清单中的错误     2.3.1、不能修改工程量清单,修改了清单就等于擅自修改了合同: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只能充分理解工程量清单,对工程量清单存在的错误,可以向业主提出,由业主统一进行修改,并把修改情况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不能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     实行工程量清单模式招投标,投标人将工程量清单重新抄写一编,或使用电脑重新录入一遍,是非常容易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工程量清单作了修改。从而影响合同的严肃性,最终导致废标。     招标人为了防止投标人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往往可以采取一些技术措施:     方法一:发给投标人书面清单报价表,要求投标人只能填写清单单价和合计,不能另抄 一遍清单;     方法二:发给投标人电子标书,要求投标人必须使用电子标书进行报价,电子标书保证了投标人不能修改工程量清单,同时还可以提高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效率。    2.3.2、需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     虽然,投标人不能直接修改清单中的错误,但必须清楚知道清单存在的问题,以用于投标策略的制定。因此,投标人应该认真根据招标说明、图纸、地质资料等招标文件资料,计算主要清单工程量,复核工程量清单。     2.3.3、针对工程量清单中的错误,是否向业主提出修改意见取决于投标策略:     投标人复核工程量清单后,若发现错误,并不一定需要全部向业主提出,是否需要向业主提出有关错误,完全取决与投标人的投标策略。     例如,投标人决定采取不平衡报价策略,针对工程量清单明显偏小的工程量,可以报以较高综合单价,一旦中标,可以使承包商额外获得更多的利润。对清单工程量明显偏高的项目,可以报以较低单价,使总价较低,提高中标机会,同时不会影响明显将来结算时的利润。     投标人没有必要向招标人提出更多的“合理化建议”,充分利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过失,为中标人带来更多的索赔机会,产生更多的利润空间。      2.4、业主计算的清单工程量与投标人计算的施工工程量差异性举例:     例:某多层砖混住宅土方工程:     土壤类别为:三类土,基础为:砖大放脚带形基础,垫层宽度为:920mm,挖土深度为:1.8m,弃土运距:4km      业主根据“计价规范”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计算清单工程量:      基础挖土截面积为:0.92m×1.8m=1.656m2     基础总长度为:1590.6m     挖基础土方的清单工程量为2634m3     投标人报价进行报价时,首先熟悉招标文件资料。然后,投标人需要确定施工方案,投标人决定使用人工挖土、考虑放坡(放坡系数0.2)、考虑在基础底部增加工作面每边0.25米。采用自卸车运弃土、人力车运临时堆土。    投标人根据地质资料和施工方案计算施工工程量:      (1).基础挖土截面为:1.53m×1.8m=2.75m2(工作面宽度各边0.25m、放坡系数为0.2)基础总长度为:基础总长度为:1590.6m,计算施工挖方工程量为:4380.5m3     (2).采用人工挖土方量为4380.5m3,根据施工方案除沟边堆土外,现场堆土2170.5m3、运距60m、采用人工运输。装载机装自卸汽车运运距4km、土方量1210m3。     投标人将上述施工工程量,套用企业定额,计算出实际的施工成本。加上合理的管理费、利润、风险等因素,组价求和,得出工程量清单子目合价,在反除清单工程量2634m3     得出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子目合价/清单工程量     以上例子要注意两点:     (1)、业主在计算清单土方量时,严格按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没有考虑任何放坡、增加工作面等引起的增加土方量,清单工程量只有2634m3,而投标人计算的施工工程量,由于考虑放坡、工作面等因素,挖方量有4380.5m3,同时还要考虑运土工程量。     (2)、投标人使用不同的施工工艺,所套用的定额子目完全不同,例如,人工挖土与机械挖土的定额子目就完全不一样。因此,投标人使用更先进的施工工艺,套用的水平更高的消耗量定额,更能降低清单综合单价,增强有竞争力,提高中标机会。      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给造价控制带来新的概念     3.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充分运用合同,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利益。     工程量清单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控制造价,从一开始,就严格使用《合同法》来规范业主与承包商的责、权、利关系。     3.2、传统定额计价方法更多地体现政府干预市场行为,不能充分体现通过市场竞争和合同维护业主与承包商的利益。在传统定额计价模式,造价管理部门直接参与了承发包双方的定价行为,政府从消耗量定额水平、管理费、利润率、结算价格等各个方面,干预造价形成的过程,背离了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市场规律。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给工程造价管理带来了新的变革:     在2002年,广东市场钢材价格一般在二千多元一吨。由于扩大内需、放宽银根、汽车工业飞速发展等市场原因,在2003年上半年,钢材价格猛涨,平均每吨钢材上涨近1千元。     按照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承包商在结算阶段,可以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钢材结算信息价格进行价差调整,对承包商而言,钢材暴涨,没有任何风险。但对业主而言,造价飞涨,苦不堪称言。     如果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签定承发包合同,若合同规定单价包死(即签定“单价合 同”),若承包商在报价时没有考虑价格暴涨风险的因素,在合同中又没有注明价格上涨的调整办法,承包商是不能直接使用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钢材结算信息价格进行价差调整的,只能通过说服业主,签个补充协议书,按合同条款进行补偿。作为合同外第三方的造价管理部门,是不能直接干预合同的执行过程的。     又如,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混凝土模板费用是属于措施性费用,列入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若合同规定措施费用不能调整,一旦混凝土工程量有大量调整,所增加的模板措施性费用只能由承包商自己承担,因此,承包商在签署合同时,如果预计混凝土量会有大量增加,应该主动要求把因混凝土量增加所引起的模板增加费用,按混凝土量增加比例进行调整,通过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而非象过去传统定额计价模式下,要求造价管理部门出面“调解”。     3.3、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如何通过合理设置工程量清单,维护自己的利益?     清单编制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行为,实质上是在编写具体的合同条款,清单项目的划分、描述、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合同的质量,最终影响到业主的直接利益。因此,招标人应该慎重对待。     例如广州大学城招标工程,在设立“挖土方”清单项目时,招标人根据土方运距、土壤类别的不确定性,将清单名称设置为“挖土方 运距按现场条件确定、包含所有土壤类别”,由投标人充分竞争报价,在现场施工条件不明确的情况下,最大可能地保证了业主的利益。      3.4、清单计价模式下,承包商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关键是对合同理解。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地质资料、招标说明、合同范本等都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只有充分理解合同的全部内容,发现合同存在的问题,制定合理的投标策略,在合同执行阶段充分利用业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过失,创造索赔机会,维护自身利益,获得更多合理的利润。     总之,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充分运用了合同的手段,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通过合同,解决了过去定额计价模式下很多无法解决的问题,虽然,清单计价模式已经推行多年,但现在还有很多业主还以清单计价模式麻烦等各种理由,拒绝使用工程量清单,认为定额模式较简单,易操作。其实,拥有这一观点的人,是没有真正理解清单计价对控制工程造价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