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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询价采购函—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服务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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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询价采购函—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服务询价采购编号:JXC2012054本中心接受绩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2012年瀛洲镇土地治理项目3个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注意事项:   1、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就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及相关要求,在2012年9月25日9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超过预算(预算价:2.52万元)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可依据上述成交原则确定成交结果。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定时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3个工作日内无故不领取成交确认书或领取后3个工作日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财政部门视其情节做出处罚决定。4、在递交报价文件前一天,请关注本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因供应商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报价导致报价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6 5、付款方式:提交的服务成果经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清款项;付款人:绩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本中心不承担付款责任。6、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向中心缴纳成交服务费:300元。7、本询价函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履行询价采购合同,如出现违约,由财政部门视其情节做出处罚决定。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3、注册地为绩溪县外企业均须按绩溪县住建委建管【2011】173号《外地建筑业企业进绩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绩溪县建管局完成备案手续。三、采购需求:1、服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规范,符合《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程及审批意见》(农发项[2010]99号)、水利部水总[2012]116号文件、皖水建[2008]139号文颁发的《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概算补充定额》等文件要求。2、项目完工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本项目。6 四、要求: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出具: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取消其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近三年内如有被人民法院认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期间计算以自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之日止,但查询人到检察机关申请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的时间与报价截止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一个月。3、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向采购人提供本次采购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税金。五、保证金1、本次询价的保证金为人民币300元,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8时30分,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1)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17096009200043563。(2)保证金开户银行:绩溪农村合作银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20000260016110300000018。(3)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绩溪县招投标中心JXC2012054次政府采购询价保证金)。(4)已加入绩溪县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的供应商,本次询价的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以供应商缴纳至招投标中心的诚信保证金为准,不再另行缴纳。6 2、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缴纳,不接收现金,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逾期缴纳保证金或未按询价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但招投标中心在报价截止之日起2日内未收到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被视为无效,即使该供应商已被推荐为预成交供应商。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合格后凭验收单退还(验收单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下载)。六、编制报价函要求:报价供应商按以下次序整理资质证明材料,并请注意本询价函对原件、复印件的具体要求。报价函件目录中应有对应页码。报价文件为一正一副。提供的报价文件不符合下列要求的,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4、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6 7、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拟派遣项目组成员一览表(拟派项目组成员资格证书复印件附后);9、项目实施方案;10、询价函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绩溪县外企业的进绩备案材料等)。七、报价方式。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密封后递交本中心(派专人递交或快递、邮寄等方式均可,但应当在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达本中心)。八、联系方式采购单位:绩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系人:张文诞联系电话:0563-8155599集中采购机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传真):0563-8166637详细地址:绩溪县城木牌楼10号(适之街华阳派出所隔壁)附件1:报价函绩溪县招投标中心2012年9月19日附件1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6 采购编号:JXC2012054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中心发布的项目名称为(编号:)的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一、我方已详细审查询价函的全部条款,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在报价之前已经与贵方及采购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询价函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二、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三、我方承诺:于签定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本项目并经验收合格。四、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地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