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3.50 KB
  • 19页

桩基础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定稿).pdf

  • 19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桩基础单项工程劳务承包施工协议书合同编号:GDSD-NDGS/QH-甲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内邓高速NO.2标项目部乙方:为了明确双方在内邓高速NO.2标桩基工程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内邓高速NO.2标桩基工程1.2工程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1.3工程范围:具体参见相关施工图纸和项目部通知,以项目部通知为准。1.4乙方应进行但不限于下列工作:施工桥位处的桥梁钻孔灌注桩的施工图明示或暗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平整场地、维护;造浆(承担泥浆池开挖、恢复及造浆费用、环保措施费)、机械设备进退场、移机、钻机就位;护筒加工、埋设(护筒自备);各类地质中钻(冲)孔、清孔等与此有关的所有工序;钢筋笼的加工、码放保管、运输、安装及钢筋笼孔口焊接下放(含吊装费、电焊条、扎丝等费在内);自备吊机进行施工;安、拆导管及漏斗;混凝土灌注;清理多余混凝土;声测管安装;做好工程桩自检工作等;提供完整的桩基原始技术资料,电源、水源自行解决,费用含在单价中。南水北调大桥桩基从一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缆及配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只供应:钢筋(材)、混凝土、声测管;其余材料均由乙方提供。第二条协议文件组成协议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2.1本协议;1 2.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或补充协议;2.3现行技术规范;2.4图纸;2.5甲方制订的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制度。第三条工程工期3.1乙方按协议文件完成全部工程的工期为60日历天。3.2开竣工日期及各阶段控制工期如下:具体以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3.3若在施工过程当中业主、监理及甲方根据工程总体进度情况要求调整工程工期,则以最终调整后的期限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其中形象进度必须满足业主和甲方的要求。因工期、进度计划变化而可能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已在协议价款中充分考虑,乙方不得另外提出。3.4工期的顺延需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报告,经甲方代表书面签认后方才有效。但下列情况不能作为工期延长的理由:a)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b)协议内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c)冬季或雨季等气候条件的影响(已包含在协议工期内)。3.4乙方不按协议、图纸、规范或甲方的指令施工,甲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乙方检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3.5拖期损失赔偿金:3000元/天,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协议价格的10%。第四条协议价格4.1本协议为综合单价协议(含税)。2 一软土地基处理单位数量单价21.5(不含湿法,(含水泥32.51水泥搅拌桩(0.5米)m项目部通知检测费)价),1米不少于50KG二钻孔灌注桩、桩径„m项目部通知1桩径1.2mm项目部通知1902桩径1.5mm项目部通知2303桩径1.8mm项目部通知3204桩径2mm项目部通知4005桩径2.2mm项目部通知450钢筋笼加工、制作、运输、安装:420元/吨,上述价格不含钢筋、混凝土、声测管主要材料价格;若无特别特殊的地质(双方共同认定)变化,上述单价固定不变。4.2协议价格已包括了乙方严格履行协议,完成本协议工程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乙方的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等全部费用,除因设计变更或协议文件所容许的调整外,一概不予调整。4.3除非协议文件另有规定,协议价格还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工程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责任的所有费用,不论此工作是否已在图纸或技术规范内具体说明。4.4协议价格还包括必须的赶工措施和加班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约定工期内完成,一切赶工或因加班而提出的补偿要求将不会被考虑。4.5协议价格不会因人工费、物价、费率或乙方的管理费用和预计利润的变动而有所调整。4.6协议价格包含了各种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或乙方设备停滞、人员窝工而增加的费用。4.7施工用水由乙方现场打井取水,费用乙方自理。施工用电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在单价内,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进行电源接入。4.8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本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乙方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由甲方代交,则费用相应地从工程款中扣除。第五条结算和支付5.1预付款:无3 5.2工程量的结算均应以净值为准,其计算方法为:按设计规定的有效桩长计算;除南水北调大桥外,不计算空桩费;南水北调大桥φ1.8米桩空桩费按180元/M计算,其余桩不考虑空桩费。5.3乙方应在每月25日按甲方规定的格式提交月结算报表,包括依据协议结算规则的工程量计算单及结算所需的一切证明资料。该报表应包括下列项目:(1)本月(指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止)完成的协议工程数量;(2)本月完成的协议外工程;(3)按协议规定本月应结算的其他款项。5.3甲方在收到乙方月结算报表后的14天内予以审核签认,并在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按报表确认的金额,扣除下列费用后支付给乙方:(1)质量保留金10%;(2)安全保证金5%、民工工资保证金5%;(3)乙方应交纳的税费、水电费等;(4)按协议规定本月应扣除的其他款项或甲方垫付的其他款项。5.5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不能满足协议要求或甲方对乙方的现场管理及任何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满,甲方有权延缓付款或在付款申请书中删减部分金额以防止因乙方履行协议不利可能造成的损失。5.6保留金的支付:保留金为月支付额的20%。(1)乙方在工程完工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和甲方验收合格后28天内按甲方规定的格式提交一式3份的结算报表及结算所需的所有证明资料原件,在乙方完工退场后经甲方项目部结算后的28日内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2)在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结算完成6个月内,未出现有民工工资欠款及材料设备款项的欠付,可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3)在业主与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4 金的5%,12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不进行积极维修的,扣除质量保留金。5.7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双方约定通过银行汇款到协议中指定账户,当乙方因各种原因需更换收款账户时应向甲方提出有效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第六条材料和设备6.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除第6.2款中规定的材料外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6.2甲方供应的材料:钢筋(2%损耗)、砼、声测管。(钢筋2%损耗量所产生的废料由甲方回收,乙方不得自行处理,否则甲方按乙方处理数量进行原材扣款处理)6.3甲方按图纸净工程量加规定损耗量进行统一供应(桩基混凝土充盈系数加损耗系数为1.08%)。超用的部分,甲方将按供应的材料价格从乙方的月结算款或结算付款中扣除。(桩基混凝土单价按300元/方)6.4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每月结算款中代付乙方发生的用于本工程的材料款、机械购置(租赁)费等,乙方应无条件接受。6.5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进场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以证明材料、设备质量符合协议、规范和图纸的要求。6.6由甲方采购用于本工程而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物料,乙方应负责安全卸运、保管和防盗。6.7乙方应自费补充因其操作失误、保管、储存不当或因工艺低劣等因素造成浪费、遗失或损坏的任何物料。6.8乙方应自费对一切物料按规范的要求进行试验和支付由他人进行试验的费用。检验结果确定乙方采购的材料或设备不符合协议要求的,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从现场运走,并用合格适用的材料或设备5 替代。第七条甲方责任7.1组建与本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的各项管理工作。7.2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测量控制桩位等技术资料。7.3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审批乙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7.4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和施工中的检查,组织交工验收。7.5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联系。7.6负责乙方所施工工程的试验控制工作。第八条乙方责任8.1乙方应按照协议的各项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提供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督、劳务、辅助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他物品。8.2乙方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8.3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兼职质检员,认真执行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完善检验手段,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配合各项验收工作。8.4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条例和安全操作规则,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在必要的地方提供照明、警卫、围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安全措施不得利而造成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诉讼等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8.5乙方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环境,防止渣土洒落,控制粉尘飞扬,6 妥善处理废弃物,降低施工噪音,严禁泥浆、污水排向农田或河流。乙方应对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完全责任。8.6乙方应根据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对工程进行必要复核,并提供一切必要的仪器、装置和劳务。监理或甲方对任何放线工作的核查,均不应在任何方面解除乙方对上述各项工作准确性所负的责任。8.7乙方应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如在施工期间有特殊情况出现或者在甲方看来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同意的进度计划时,乙方还应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8.8乙方应按协议文件规定或甲方代表的要求及时提交各类报表、施工记录、试验、质量检验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8.9乙方应在本工程实施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自费为其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为运抵现场的乙方装备办理财产保险。甲方对乙方雇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损失不予赔偿,也不对与此有关的索赔、赔偿及诉讼等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8.10乙方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避免损坏邻近的建筑物、道路、光缆、水电管线及其他公共设施。如果引致任何损坏,乙方需承担修复的所有费用及可能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8.11负责自用临时设施的建设、配套、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8.12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合理地安排现场平面布置,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的设备和材料,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以保持现场的清洁有序。8.13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并提供足够的排水设备保持工地在施工期间的任何时间内不得有积水。8.14工程完工后的5天内,乙方应清理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所有乙方7 设备、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保持现场整洁。8.15乙方应全面负责照管与维护所有已完成的协议工程,并须对因其不小心或疏忽而导致的损毁负责。8.16按工程需要标化工地和文明施工现场,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8.17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如果本工程发生事故或失误,监理工程师认为急需进行补救以确保工程安全,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紧急补救,如乙方无能力或不能及时进行补救,则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员实施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8.18乙方应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统一调度,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遵守甲方制订的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制度。8.19未经甲方代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8.20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或擅自离开工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乙方代表。第九条变更和调整9.1如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作出变更,甲方有权指示乙方进行下列工作:(1)增加或减少协议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2)删减任何工作;(3)改变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5)增加工程所需的任何附加工作;(6)改变工程的实施顺序或时间安排。9.2乙方应及时按规定的格式向甲方提交一式两份的合同外工程签证单,说明该项工作所使用的各项资源的详细资料,包括:8 (1)乙方雇员的职业/工种、数量和使用时间;(2)乙方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和使用时间;(3)所用的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该签证单经甲方现场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将由甲方代表签署并退回乙方一份以备结算。乙方在某项计日工作完成后的7天内仍未按规定提交签证单将被视为已经放弃该项权利并不允许再次申报。第十条质量及验收10.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Ⅰ类桩(以检测单位结论为准)。因乙方自身出现缺陷桩,乙方除补偿甲方遭受的所有损失费用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质量违约金为分包协议总价的10%。10.2乙方应按图纸、规范以及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于不符合协议要求的部分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10.3没有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批准,任何工程不得覆盖或隐蔽。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或继续施工。如乙方未经检验自行隐蔽,当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须除去覆盖物或剥开工程的任一部分或开孔进行检验,并负责恢复完好,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0.4本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分部分项工程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应按甲方指示的时间对不合格工程返工或进行补救处理,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缺陷责任及保修11.1缺陷责任期:1年,在业主与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之日算起。11.2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7天内迅速派人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修复工程存在的缺陷或完成尚未完成的扫尾工作。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上述指示,则甲方有权雇佣他人进行此项工作,费用从乙9 方的保留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第十二条协议终止12.1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1)乙方的施工进度或质量不满足协议或规范的要求;(2)违反协议规定,乙方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4)乙方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和指挥;(5)经常不履行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6)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第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资金惩罚,第二次完不成时则甲方有权对其工程量进行分割,第三次完不成甲方下达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协议纠纷的解决13.1如果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13.2甲方和乙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双方不能自行调解时,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十四条特别约定14.1双方签订本协议前3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及财务费用)。如发生乙方未能履行协议或中途因违反协议规定被甲方勒令退场或乙方自身原因退场,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一切退场费用及退场纠纷。14.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款支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确保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专用于本工程。甲方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工程款使用10 明细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支付给材料设备商款项时,有权从当期工程款中给予扣除,直接拨付,同时收取支付款项15%的管理费,乙方不得有异议,协助甲方办理。乙方不得挪用或转移支付其他工程,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延缓或终止本协议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如发现乙方故意拖欠当地群众房租等费用时,在拖欠金额已经确认的前提下甲方可直接支付,乙方应予认可。14.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本工程款项优先支付其雇佣的民工工资。并在乙方进场后15天内向甲方提供民工花名册、用工协议、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原件需审查)。乙方在每月申请工程款的支付时,应将民工工资表提供给甲方。如民工工资得不到支付保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拖欠的民工工资单并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留此部分费用直接支付给民工,乙方不得有异议,并应协助办理。如发生乙方的民工上访、集会、追讨工资等严重影响甲方信誉的事件,每发现一次,将予以10000元罚款,如事件比较恶劣,甲方将没收乙方协议总价5%的民工工资保证金。14.4因业主/监理工程师的原因和责任,造成乙方的结算争议或支付延误,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14.5因业主/监理工程师的原因和责任,造成乙方的结算争议或支付延误,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14.6断桩处理:如因甲方砼供应不及时或砼质量不合格,由甲方承担责任;其他情况出现的断桩事故责任均在乙方。。第十五条其他15.1乙方跟任何第三方所签订的经济或者其他合同,其权利义务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5.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工或围攻甲方施工,办公区域,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15.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11 15.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后失效。甲方(章)乙方(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2 劳务用工承诺书为规范我单位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我单位就工程的向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内邓高速№.2项目部做下列郑重承诺:一、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及总承包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施工作业和用工管理,不使用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殊工种、操作工人(如挖土机、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灰土拌和机、吊车或起重设备等机械操作工人及电工、电焊工等)持证率达到100%。二、我单位使用劳务工人,依法与劳动者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劳务作业的内容、计价方法、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章)认可;我单位承诺在本工程中使用的劳务工人签约率100%。三、我单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工人发放劳动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每月将工人劳动工资发放记录表于下月申请计量支付时提交总承包单位所在工程项目部财务科;如我单位未能按时提交,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进行中间计量支付或将中间计量支付扣留协议价5%作为总包单位进行转移支付我单位在本项目的劳务用工工资(该5%不包含质量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就本条款我单位对此放弃抗辩权并协助办理。四、我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执行总承包单位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在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做好劳务工工资支付工作。并按照总承包单位的要求,每月按时报送劳动报酬支付情况统计表至总承包单位所在工程的项目部财务科。五、如我单位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优先先行支付劳务工工资。六、如我单位拖欠劳务工资,且处置不当导致引起工人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相关责任人作严肃处理外,愿根据与总承包单位就本项目签定的工程施工劳务协议约定,对我单位处以壹万元/次的罚款,如事件比较恶劣,总承包单位将没收我单位协议总价5%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我单位出现三次同类事件,总承包单位亦可单方面终止施工劳务协议。七、我单位成立劳务工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是处置工资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单位,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上访事件,我单位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主动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13 八、我单位在工地张贴建筑劳务工人工作纠纷处置告示,公布劳务工工作管理制度,发生纠纷的处理程序,我单位在工地公布负责处理纠纷的人员姓名、电话和地点。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好每起工资纠纷。九、我单位严格遵守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做好劳务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接受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十、本承诺书为工程劳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承诺书一式四份,总承包单位三份,承诺单位一份。承诺单位(盖章):承诺人:联系电话:承诺日期:14 工人劳动工资发放记录表年月日编号:项目名称:劳务企业(班组)名称:出勤天数/姓名性别工种身份证号码应发工资扣除借款实发工资签字备注完成工作量15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内邓高速N0.2标项目部 施工(劳务、专业)分包用工人数及劳动报酬支付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人数(人)劳动报酬(千元)用工单位名称本月末本月平均本月应发自年初至本期本月实发自年初至本期本季拖欠自年初至本备注人数人数金额累计金额金额累计金额金额期累计拖欠12345678910总计指标解释:1.本月平均人数为本月平均人数的总和÷12;月平均人数简易算法为: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2.劳务作业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分类统计。16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内邓高速N0.2标项目部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甲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内邓高速№.2标项目部乙方:工程名称: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内邓高速№.2标桩基工程工程地点:淅川县按照《公路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权责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甲方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2、甲方的责任(1)甲方在本工程中配备专职安全员。(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4)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交底工作,并负责组织甲方相关管理人员向乙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同时督促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对于重要分项或重点工程部位的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并注明交底时间。(5)甲方及时向乙方书面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对乙方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违章、违纪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安全奖罚办法。(6)监督乙方按照国家规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7)监督乙方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该安全措施费已含在乙方所承包工程的综合单价中)。(8)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拆除、更换。3、乙方的责任(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一般事故、轻伤率不超过0.3‟。17 (2)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3)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队伍中最先进场和最后退场的人员。(4)按要求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高处作业人员配好安全带,给每个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5)把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均必须签字确认。(6)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防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7)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项目规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教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按时进行季节变换的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变换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细致进行节假日安全教育。(8)足额使用本单位掌握的安全措施费用,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搞好安全防护。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9)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10)乙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11)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安全奖罚办法。二、事故处理1、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的规定》的规定进行办理。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由甲方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甲乙双方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18 整改直至隐患消防,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2、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三、需要说明的事宜该协议书与双方签订工程劳务协议一致,甲方扣留工程进度计量款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在乙方完工退场后经甲方项目部初审结算后的28日内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该协议书与双方签订《工程劳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其他1、本协议适用范围:(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2)区域:本工程施工区域;(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生效至工程结束失效。2、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甲方上级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争议。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