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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编号:年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苏州皮尔卡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真皮皮革涂饰应用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苏州皮尔卡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编制日期:2016年2月2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责任声明苏州皮尔卡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真皮皮革涂饰应用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红棉大道48号15-1号厂房,环评基本资料均由建设单位苏州皮尔卡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提供。建设单位承诺提供的建设地址、内容及规模等数据真实,认可评价内容及评价结论,环评内容数据是真实、客观、科学的,结论是可行的。建设单位表示将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建设单位详细阅读和准确理解环评内容后,认可环评内容及评价结论,并承诺将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建设单位:苏州皮尔卡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日期:2016年2月24日
环评单位责任声明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郑重声明:“由我司编制的《苏州皮尔卡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真皮皮革涂饰应用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和数据是真实、客观、科学的,我单位对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盖章)2016年2月24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止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6三、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03.1自然环境简况103.2社会环境简况13四、环境质量状况17五、评价适用标准21六、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七、主要污染工序22八、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8九、环境影响分析29十、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40十一、结论与建议41附图附图1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本项目四至图附图3本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本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图附图5本项目所在地表水功能区划图附图6花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部分)附图7本项目所在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8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9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10本项目所在地块控规图附图11无组织排放监控部布点图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苏州皮尔卡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真皮皮革涂饰应用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苏州皮尔卡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法人代表许棚铭联系人王旭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红棉大道48号15-1号厂房联系电话13922351920传真—邮政编码510800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红棉大道48号15-1号厂房(东经:113°10′10″,北纬:23°24′44″)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N轻工--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1803总投资(万元)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6%评价经费(万元)1.0预期投产日期已投产(2014年8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概况及任务来源苏州皮尔卡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租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红棉大道48号15-1号厂房(东经:113°10′10″,北纬:23°24′44″)从事真皮表层涂饰实验,即通过对样品皮料进行表面涂饰实验以获得不同涂饰效果和风格的涂饰工业配方(包括水性涂料的配方和涂饰的作业流程)。该公司由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红棉大道48号美国工业村12号厂房的皮埃尔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搬迁而来,公司名称更改为苏州皮尔卡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本项目厂房建筑面积1803m2,为一栋一层建筑(部分两层),项目一层主要包括展示区、涂饰实验区、检验室、物料区及办公室,项目二层为办公室。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年实验涂饰真皮2368m2/a。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四至图见附图2,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该项目已于2014年8月建成投产,运营至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亦未受到环保投诉。建设单位于2016年4月6日接到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已按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处罚罚款1万元。5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制度。为此,建设单位委托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通过现场踏勘调查、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审批。2、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如下表1所示:表1本项目原辅材料名称及用量序号名称用量主要成分最大储存量1牛皮2322m2/a//2羊皮46m2/a//3水性聚氨酯乳液150kg/a水60-65%,聚氨酯聚合物35-40%2t4水性丙烯酸乳液120kg/a水60-70%,丙烯酸酯聚合物25-35%,甲醛0.3-0.6%,氧化锌0-1%2t5水性综合树脂100kg/a水75-80%,聚丙烯酸树脂10-15%,聚丙烯酸树脂(分解产物中含碳,氮,氢,氧元素)1-5%,脱水山梨糖醇三油酸酯1-5%1t6水性颜料膏60kg/a颜料20-25%,水55-60%,碳酸钙10-15%,二甘醇2-5%,酪蛋白2-5%1.5t7表面活性剂30kg/a1-甲氧基-2-丙醇70-80%,2-甲氧基-1-丙醇0-0.5%,异丙醇20-30%20kg8交联剂5kg/a三羟甲基丙烷-三[3-(2-甲基吖丙啶基)丙酸酯]99.68%5kg备注:①聚氨酯中文名称聚氨酯英文名称PolyurethaneCASNO.51852-81-4分子式(C10H8N2O2.C6H14O3)x外观状态体型结构中由于交联密度不同,可呈现硬质、软质或介乎两者之间的性能,具有高强度、高耐磨和耐溶剂等特点。性能特点由于在大分子间存在着氨氢键,所以其聚合物具有很好的强度,耐磨、耐溶剂等性能,使得聚氨酯在、橡胶、涂料、粘合剂、合成纤维等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尤其是作为涂饰剂应用在高档皮革上。②丙烯酸树脂中文名称丙烯酸树脂57
英文名称AcrylicacidPolymersCASNO.9003-01-4分子式(C3H4O2)n外观、性能丙烯酸树脂色浅、水白透明。用作皮革涂饰剂,涂膜性能优异,耐光、耐候性佳,耐热,耐过度烘烤、耐化学品性及耐腐蚀等性能都极好。危险性S24:避免皮肤接触S25:避免眼睛接触③颜料膏是一种高浓度、低树脂成分的超细颜料颗粒的分散液,它所含的树脂是一种耐光、成膜的丙烯酸盐的聚合物。颜料膏不仅不含酪素和乳化剂。而且不含水溶性或溶剂型光亮型染料和其它各种能迁移的添加剂。该系列颜料膏通过严格的原料筛选来确保了它优异的各项性能,特别是耐光性、耐热性、耐压性、耐迁移性、耐汗性及耐酸碱性。④二甘醇中文名称二甘醇英文名称DiethyleneglycolCASNO.111-46-6分子式C4H10O3外观状态无色或淡黄色油状液体理化性状熔点:-10ºC沸点:245ºC水溶性:可溶折射率:1.445-1.448闪点:143ºC密度:1.11能与乙醇、乙醚、丙酮和乙二醇混溶,不溶于苯和四氯化碳,溶于水。味辛辣并微甜,有吸湿性。危险性概述R22:吞咽有害。⑤1-甲氧基-2-丙醇中文名称1-甲氧基-2-丙醇英文名称1-Methoxy-2-propanolCASNO.26550-55-0分子式C4H10O2外观状态无色透明液体理化性状2.密度(g/mL,20/4℃):0.9223.相对蒸汽密度(g/mL,空气=1):3.1257
4.熔点(ºC,流动点):-975.沸点(ºC,常压):118与水混溶。能溶解油脂、橡胶、天然树脂、乙基纤维素、硝酸纤维素、聚乙酸乙烯酯、聚乙烯醇缩丁醛、醇酸树脂、酚醛树脂、脲醛树脂等。危险性概述爆炸危险易燃液体毒性属微毒类,大鼠经口LD50为6.6g/kg。对皮肤刺激不明显,但中毒剂量可通过皮肤吸收。动物中毒后主要表现为抑制和不完全麻醉。大鼠暴露于40.18g/m3的蒸气浓度中5~6小时,有半数死亡。⑥异丙醇中文名称异丙醇英文名称IsopropanolCASNO.67-63-0分子式C3H8O外观状态无色透明液体理化性状熔点:-89.5ºC沸点:81-83ºC水溶性:MISCIBLE折射率:1.376-1.378闪点:12ºC密度:0.785能与水、乙醇、乙醚及氯仿混溶。危险性概述R11:非常易燃。 R36:刺激眼睛。 R67:蒸汽可能导致嗜睡和昏厥。 ⑦三羟甲基丙烷-三[3-(2-甲基吖丙啶基)丙酸酯]中文名称三羟甲基丙烷-三[3-(2-甲基吖丙啶基)丙酸酯]英文名称2-Methyl-1-aziridinepropanoicacid2-ethyl-2-[[3-(2-methyl-1-aziridinyl)-1-oxopropoxy]methyl]-1,3-propanediylesterCASNO.64265-57-2分子式C24H41N3O6理化性状折射率:1.477闪点:110ºC密度:1.10危险性概述R22:吞咽有害。 3、主要设备清单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所示。表2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57
1摔软转鼓GZGS300×21012通过式抛光机GPGT1-12013磨革机SM150014通过式烫光机GYPG18015压花机YP11026喷涂机HL-8180017辊涂机GEMATA240018振软机GLRZ1-160019绷板机110喷台(带水帘柜)411鞋面抛光机112裁断机113空压机24、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应,本项目已投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年用水量约346t/a,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水帘柜用水、量杯清洗用水等。其中工业用水量约32.1t/a,员工生活用水量约313.9t/a。(2)排水本项目水帘柜更换水、量杯清洗废水收集于项目自建的污水池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本项目属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本项目外排污水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污水排放量约282.5t/a,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厌氧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天马河。(3)供电系统本项目用电由当地市政电网接入,年用电量约为10万kW·h,不设备用发电机。(4)供热系统本项目不设立锅炉等供热设备,项目烘干工序所需热能由电提供。(5)空调通风系统本项目不设中央空调系统。57
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聘请员工19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一、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红棉大道48号15-1号厂房(东经:113°10′10″,北纬:23°24′44″),项目东面紧邻空地,东南面8m为工厂职工宿舍楼(6层),南面紧邻眼镜厂,隔眼镜厂为广州法雷奥发动机冷却有限公司,西面10m为绿地及消防水池,北面8m为上海延鑫汽车座椅配件有限公司。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四至图见附图2所示,平面位置图见附图3。项目四置情况现状照片如下:项目东面:绿地项目东南面:职工宿舍楼项目南面:广州法雷奥发动机冷却有限公司项目西面:空地及消防水池57
项目北面:上海延鑫汽车座椅配件有限公司本项目本项目位于新华工业区的美国工业村内,项目周围以工厂为主,主要环境问题为周边工厂的生产噪声、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及工业固废。二、项目现阶段污染物排放情况1、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帘柜更换水、量杯清洗废水等工业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82.5m3/a,工业废水产生量约17.6m3/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厌氧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天马河;工业废水暂存于项目自建污水池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2、废气本项目外排废气为喷涂(喷台喷涂、喷涂机喷涂)、滚涂、烘干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以及磨革、摔软工序产生的粉尘。(1)喷台喷涂工艺废气、烘干废气项目喷台喷涂工艺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与烘干废气汇合由排气筒引至车间楼顶排放。本项目委托广州市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喷涂平台废气进行监测,由实测数据可知,VOCs排放浓度为2.87mg/m3,因此,本项目喷涂平台VOCs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排放标准。(2)喷涂机喷涂工艺废气项目设置喷涂机一台,喷涂机喷涂工艺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车间楼顶排放。(3)滚涂废气57
项目设置辊涂机一台,目前滚涂工艺产生的废气未经收集于车间无组织排放。(1)磨革、摔软粉尘项目对皮革进行磨革、摔软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已设置布袋除尘器对其进行处理。磨革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车间楼顶排放,摔软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排放。为了解本项目VOCs无组织排放情况,本次评价委托广东万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至7月1日对本项目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如下表3,监测布点见附图11。表3VOCs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单位:mg/m3检测日期测点代码测点位置测定时间检测项目测定结果06月30日1#厂界下风向09:20-17:20VOCs0.21307月01日1#厂界下风向09:38-17:38VOCs0.265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目前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为10.0mg/m3)。1、噪声本项目委托广东万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昼间和夜间对建设项目选址四周边界进行噪声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见表3:表4噪声现状监测结果编号监测地点昼间夜间执行标准对应标准昼夜1#东边界53.044.13类65552#南边界54.243.83#西边界52.442.14#北边界57.945.2从以上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边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2、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物及危险废物。(1)生活垃圾57
本项目聘请员工19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5kg/d,2.85t/a。(1)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弃的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清灰粉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产生量分别为0.3t/a、0.3t/a、0.05t/a。(2)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涂料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12危险废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涂料产生量约0.05t/a,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三、本项目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改进措施1、项目滚涂工艺产生的废气未经收集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在滚涂工位上设置集气罩将该工艺废气收集后与喷台喷涂废气、烘干废气汇合处理后引至车间楼顶排放。2、建设单位拟加装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台喷涂、滚涂、烘干及喷涂机喷涂产生的有机废气。57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理位置花都区位于广州市北部,珠江三角洲北缘,地处北纬23°14′57″至23°37′18″,东经112°57′07″至113°28′10″,北回归线横贯境内。东部和东北部与从化市交接,西部与佛山市三水区相连,西南部和佛山市南海区接壤,南部紧靠广州市白云区,北部与清远市毗邻。全区总面积969.12km2。既是珠江三角洲交通交汇之地,也是沟通珠三角与内地的桥梁和枢纽,拥有发达的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是105、106、107三条国道和机场高速、广清高速、京珠高速、广州北二环、北三环高速五条高速公路交汇之处。京广铁路线穿境而过,广州火车北站就位于花都。本项目位于新华街管辖范围,调整后的新华街管辖新华、横潭、大陵、三华、五华、新街、田美、莲塘等村以及华南、丰盛、新街、马鞍山、湖畔、新民、茶园南、丽雅、骏威、杏林、梅园、商南、培英、金菊、秀全、京华、光华、金联、红珠、天贵、聚贤、福宁、银菊、宝华、海关西、松园、金华、云山、新都西、富华、凤华等社区,总面积29.81平方公里,驻地不变。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红棉大道48号15-1号厂房,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3°10′10″,北纬23°24′44″,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二、地形地貌花都区地形呈东北向西南倾斜的长方形。地势北高南低,东高西低,呈阶梯式倾降;北部丘陵绵亘,海拔在300-500米之间,属南岭九连山余脉;中部是浅丘台地;南部位于广花平原,最低处海拔5米左右;境内最高峰牙英山,海拔581米。依形态划分,花都地貌有平原、岗地、低丘陵和高丘陵4类;按形态成因划分,可分为12个类型,没有高峻崎岖的山地,也没有低洼的湿地,所有地貌类型均可利用。全境大致为“三山一水六平原”。三、气候气象花都区地处北回归线两侧(北占2/3,南占1/3),北区中部偏南处(花都区回归线之南占1/3)。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光热充沛,雨量充足,温暖湿润。花都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根据花都气象站22年的资料统计,花都区年平均气温21.7℃,历年极端最低气温0.4℃,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8.1℃57
。年降水量为1699.8mm,最大日降雨量185.3mm,最大年降雨量2416.7mm。最小年降雨量1074.8mm,最大月降雨量640.4mm,最长连续降雨日数为37天,降雨量为773mm。降水集中在每年的4—10月,降水量年均1400~2000mm。根据花都气象站多年的观测统计资料,花都风向季节性明显,主导风向秋冬为偏北风,春夏偏南风,春暖夏热,秋凉冬冷。常年主导风向为偏北风,频率为20%,夏季SSE风次频率24.3%,冬季北风频率36-37%,静风频率为16%,年平均风速为2.6m/s。日照时数为1936.5小时,无霜期为342天。四、水文花都区境内有中小河流8条,分属珠江支流白坭河、新街河、流溪河三大水系,并有中、小型以上水库十七座。区内主要是新街河及其支流天马河、田美河、铁山河。白坭河位于花都出白坭圩与国泰水汇合;在赤坭段汇入大官坑水,在新华段又汇入新街水,最后流经广州白云区鸦岗汇流珠江。白坭河干流长53km,流域面积788km2,平均坡降0.1%,其中花都干流长32.55km,集流面积628.58km2。五和断面河宽150m,中水位河槽水深2~2.3m,历年平均流量60.40m3/s,90%保证率流量为4.33m3/s,平均流速为0.20m/s。白坭河已成为赤坭、新华地区的重要交通航道,在赤坭以下可通航300t级船只。流溪河流经市域东南,是本区农田水利灌溉主要水源。此外,流溪河、白坭河每年还有过境客水22.5亿m3。全区有大型水库11座,总库容量为1.06亿m3。新街河旧称横潭水,是白坭水下游水量最大的一条支流,是花都区与广州市白云区的界河,发源于梯面羊石顶,主要支流有天马河、铁山河、铜鼓坑、田美河等。其干流由铜鼓坑、铁山河汇合后算起,由东向西流经莲塘、新华镇、于珠江水泥厂附近汇入白坭水,干流全长33.4km,集雨面积428.68km2,历年平均流量16.8m3/s,平均坡降1.43%。天马河是新街河主要支流之一,位于花都区新华镇,是由大径河与大布河汇合而成,属白坭水系。大径河发源于狮岭分水,经军田、狮岭、乐同与大布河汇合,上游建有红崩岗水库;大布河发源于花都区北部与清远交界的马牿跳墙,经旗岭、乐同与大迳河汇合,上游建有芙蓉嶂、六花岗水库,中游建有洪秀全水库。两水在乐同汇流,蜿蜒流经三华、毕村、大陵、岐山、罗溪等地汇入新街河,干流全长22.1km,积雨面积180.43km2,历年平均流量6.94m3/s,水深0.5~2m,流速约0.40m/s,平均坡降1.46‰。本项目区域地表水水系图见附图4所示。57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见表5:表5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序号功能区类别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1水功能区项目位置不在水源保护区内,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天马河为Ⅱ类水体,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2环境空气功能区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环境噪声功能区属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4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水源保护区否6风景名胜保护区否7水库库区否8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新华污水处理厂9管道煤气干管区否10是否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否11是否《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范围否57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花都位于广州北大门,是南北交通要道,素称“省城之屏障,南北粤之咽喉”。花都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十分丰富,是太平天国革命领袖洪秀全的故乡。在改革春风吹拂下,花都焕发蓬勃生机,从一个欠发达地区一跃成为风景秀丽、投资环境优良、经济繁荣、初具现代规模的城市,被外界誉为“花之都”。花都区的社会各项事业随着经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获得了“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区”、“第三次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模范区”和“广东省文明城市”、“广东省卫生城市”、“全省双拥模范区”等荣誉称号。花都全区下辖新华、新雅、秀全、花城街道办事处和花东、花山、梯面、狮岭、赤坭、炭步6个镇,共188个村(居)委员会。全区户籍人口64.6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0.43万人,农业人口43.99万人。1、社会经济工业经济快速运行。2014年上半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28.78亿元,同比增长10.6%,比年度计划增速(10%)高0.6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高4.5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42.9%,落后时间进度7.1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程度比去年同期低1.4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961.34亿元,同比增长12.7%,比年度计划增速(12.5%)高0.2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高8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47.65%,落后时间进度2.35个百分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54亿元,同比增长14.3%,比年度计划增速(10%)高4.3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高4.1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48.59%,落后时间进度1.41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程度比去年同期低1.86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1.73亿元,同比增长14.6%,比年度计划增速(14%)高0.6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低1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49.79%,落后时间进度0.21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程度比去年同期高1.2个百分点。——57
固定资产投资100.67亿元,同比增长5.6%,比年度计划增速(15%)低9.4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低7.5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37.85%,落后时间进度12.15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程度比去年同期低7.17个百分点。——外贸出口总额20.58亿美元,同比增长34.96%,比年度计划增速(4%)高30.96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高26.36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56.9%,比时间进度提前6.9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程度比去年同期高1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蓬勃发展。上半年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45.63亿元,同比增长12.5%。总投资达300亿元花都文化旅游城项目正式签约。景区创A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花都湖、芙蓉度假区创建4A级旅游景区,中国皮具产业文化创意园(阳光6号)创建3A级旅游景区等相关工作正在扎实推进。洪秀全故居纪念馆正式开馆迎客,为我区打造“天王故里”文化名片添上浓重一笔。区博物馆项目计划11月份动工建设。炭步镇朗头村成为我区第一条“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上半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旅游者417.85万人次,同比增长11.01%;旅游总收入18.04亿元,同比增长12.55%。电子商务发展取得新突破,区电子商务商会挂牌成立,引入了中国智能骨干网(菜鸟网)电子商务项目。农业经济总体平稳。上半年全区农业总产值完成24.13亿元,同比增长2%。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区年产值超1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公司超过200家,辐射带动3.6万户农民。农业生产加大投入力度,总投入1亿元占地25平方公里花卉苗木农业园建设顺利。2014年,我区在建农业项目24个,市、区级扶持项目投资资金2459.78万元,有力推动了农业经济发展。2、教育花都区全区共有幼儿园91所,在园幼儿2.06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6%;小学99所,在校学生8.25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普通中学47所,在校学生5.41万人,其中初中3.85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5.6%,高中1.56万人。区属3所职业中学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达98.5%。3、卫生57
花都区现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36个,其中政府办医院(卫生院)13所,卫生机构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所,外驻单位职工医院2所,民营医院1所,民营诊所、门诊部83个,厂矿等单位医务室(卫生所)28个,农村卫生站190个。全区有卫生技术人员4578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400名,注册护士2060名,药剂人员215名,检验人员148名,农村卫生站医务人员352名,其他卫生技术人员403名。全区医院、卫生院编制床位2112张。4、文物保护花都区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丰富,是广东省和广州市重点旅游景区之一。境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洪秀全故居纪念馆(新华官禄布村),有省级旅游景点芙蓉度假村。其它名胜古迹、游览地有:冯云山故居、花县城遗址、中国同盟会广东番花分会旧址、花县农会旧址等。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目标。5、新华污水处理厂(1)建设进度新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07年1月开工建设,2007年11月30日污水厂正式通水,2007年12月28日试运行,2008年3月正式投入运行使用。新华污水处理厂二期主体工程已于2009年6月开工建设,并于2010年6月建设完成,2010年12月试运行,2011年2月正式投入使用。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于2014年12月31日动工,计划2015年12月建成投入运行。(2)处理规模新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总投资为40790万元,处理规模为10万m3/d,二期工程新增处理能力9.9万m3/d。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位于新华街天马河西侧,紧邻新华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占地130多亩。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7808万元,设计处理规模为污水10万m3/天和初雨10万m3/天。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后,新华(一、二、三期)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30万m3/天。(3)处理工艺新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均采用改良A/A/O工艺为主体的二级生化处理工艺,三期工程采用的处理工艺为AAO+周进周出二沉池+V型滤池+紫外消毒工艺。(4)管网配套情况新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主要收集新华街新街河以北区域的污水、新华街白坭河以北区域污水,总纳污面积为126km257
。二期工程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新华街、新雅街、新华街白坭河以北区域污水及花山镇铁山河西侧、花山镇平石东路以南区域,总服务面积为197.4km2。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后,新华(一、二、三期)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30万m3/天,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新华街、新雅街、花山镇中心区和汽车城北部范围,总服务面积为233km2。(5)进出水设计标准新华污水处理厂出水的纳污水体为天马河,天马河水体规划为Ⅱ类水体。参照《关于花都区新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及配套污水管网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穗环管影[2006]245号)对现有工程的执行标准,同时考虑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水环境质量现状,鉴于水环境的敏感性,二期工程及三期扩建后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值。57
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产生的污水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天马河。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天马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为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组委托广东万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30~11月01日对天马河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6:表6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mg/L(除pH:无量纲)项目断面日期pHDOCODcrBOD5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石油类57
天马河10月30日6.685.7421.17.17.700.741.5×1040.0510月31日6.625.2222.47.57.190.771.3×1040.0511月01日6.715.5520.97.07.520.721.6×1040.07(GB3838-2002)Ⅱ类标准6~9≥6≤15≤3≤0.5≤0.1≤2000≤0.05由以上数据可知,天马河监测断面水质因子中,除pH达标外,溶解氧(DO)、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总磷(TP)、氨氮、粪大肠杆菌、石油类均不同程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说明天马河水质已受到一定的污染,水环境质量较差,已不能满足该水域功能的水质目标要求,超标原因可能为新华污水处理厂范围以外居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企业未经处理直接排放。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号文),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为评价本项目及其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评价组委托广东万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05日连续7天的实测数据及位于新华镇云山大道65号的花都新华大气自动监测子站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05日连续7天的实测数据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评价,监测结果统计见表7、表8:表7监测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一)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时段测量值单位:mg/m3标准mg/m310.3010.3111.0111.0211.0311.0411.05项目用地内SO202:00~03:000.0090.0110.0150.0320.0190.0340.0310.508:00~09:000.0220.0090.0070.0120.0240.0180.02114:00~15:000.0140.0120.0090.0180.0330.0240.02620:00~21:000.0100.0150.0120.0280.0140.0420.044日均0.0180.0110.0100.0180.0230.0250.0260.15NO202:00-03:000.0520.0170.0180.0300.0390.0220.0310.208:00-09:000.0290.0360.0240.0360.0160.0360.04214:00-15:000.0210.0190.0170.0250.0410.0170.05120:00-21:000.0410.0100.0220.0120.0220.0420.04057
日均0.0420.0210.0190.0260.0290.0310.0400.08PM10日均0.0840.0280.0180.0450.0660.0760.1020.15表8监测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三)单位:mg/m3花都新华大气自动监测子站监测项目PM2.5(24小时平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测值0.018~0.0780.017~0.108标准限值0.0750.160评价指数0.24~1.040.11~0.675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中评价因子除PM2.524小时平均浓度存在部分超标外,SO2、NO2、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以及O3的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总体而言,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一般。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中花都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相关规定,项目所在位置属于3类区,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评价组委托广东万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昼间和夜间对建设项目选址四周边界进行噪声现状监测,监测点布设情况见附图10,监测结果见表9:表9噪声现状监测结果编号监测地点昼间夜间执行标准对应标准昼夜1#东边界53.044.13类65552#南边界54.243.83#西边界52.442.14#北边界57.945.2从以上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四周边界声环境质量现状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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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主要保护目标为项目周围范围内水、气、声环境质量在项目营运后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要求。1、水环境保护目标水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天马河的水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营运而明显恶化;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是使周围地区的环境在本项目建成后不受明显影响,保护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控制废气达标排放。3、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该区声环境质量,使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如下表10及附图4所示:表10本项目环境保护敏感点一览表序号环境保护敏感点规模性质方位、距离环境要素1乐同村赤米合作社民居约2000人居住东面,130m环境空气;声环境2花都区哈博实验学校约600人学校东北面,350m环境空气3乐同村石陂合作社民居约2000人民居东北面,840m环境空气4官禄布村民居约4000人民居北面,770m环境空气5天马河/河流东面,700m水环境57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本项目排气筒高度约12m,低于15m,且不能满足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3m以上,应按排放浓度限值严格50%执行):即VOCs≤100mg/m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0m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为0.5mg/m3。2、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本项目排气筒低于15m,排放速率限值按外推计算结果的50%执行;本项目排气筒不能满足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应按排放速率限值严格50%执行;)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颗粒物120120.4643、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LAS≤20mg/L,动植物油≤100mg/L。4、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总量控制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纳入新华污水厂处理,而新华污水厂的污染物排放已纳入总量控制,因此,本项目不再申请污水总量控制指标。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VOCs:0.008615t/a粉尘:0.0036t/a57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本项目主要从事真皮表层涂饰实验,即通过对样品皮料进行表面涂饰实验以获得不同涂饰效果和风格的涂饰工业配方(包括水性涂料的配方和涂饰的作业流程)。本项目实验流程图示意如下:工艺说明:皮革均为外购,经过打磨、抛光后,手工切除多余的边料,接着在皮革表面进行喷涂、滚涂等皮革表面精整工序,经喷涂后的皮革经电加热烘干后即完成实验。根据客户的需求,部分皮革需要经过以下特殊加工处理工序:摔软、振软:皮革经摔软机和振软机通过上下左右的震荡力使皮身柔软,皮身平整。烫光:利用烫光机在40-50℃的温度下使皮革表面光亮平整。压花:使用压花机在皮表面压制纹路。主要污染工序:(一)建设期项目生产场所为租用厂房,也不需要对厂房进行特别装修,现状已投入生产,故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业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1)工业废水工业废水包括喷台水帘柜更换水、配制涂料所用量杯的清洗废水。57
水帘柜用水:项目设有4个带水帘柜的喷台(其中两个年使用约1个月),规格为3m×1.2m×0.25m,需不定期补充自然损耗的部分,水帘柜用水循环一定时间后,需彻底更换。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常用喷台水帘柜水更换周期约两个月,不常用喷台水帘柜水更换周期约1年,一个水帘柜每次更换产生的废水量约0.9m3,则全部水帘柜更换废水约12.6m3/a,不定期补充水量约4m3/a,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SS和色度。量杯清洗用水:项目需使用量杯进行配制涂料,配制完成后需清洗量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量杯清洗废水量在旺季约1吨/月、淡季约0.3吨/月(淡季为2-6月、8-12月;旺季为1、7月),则量杯清洗水全年约5吨/年。喷涂机水池用水:项目喷涂机设有一个循环水池用于喷淋喷涂废气,需不定期补充自然损耗的部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该喷涂机年使用约两次,循环水池补充水量约0.5t/a,由于该喷涂机使用频率低,循环水池废水更换频率极低,更换产生的废水可不计。喷淋塔用水:项目喷台喷涂、滚涂、烘干废气拟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措施,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部分,补充水量约为10m3/a。综上,本项目工业用水量为32.1m3/a,工业废水量17.6m3/a。(2)生活污水本项目聘请员工19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本项目已投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年用水量约346t/a,其中工业用水量约为32.1t/a,则员工生活用水量313.9t/a。污水排放系数按90%计,则生活污水的年排放量约为282.5t/a。参照同类污水水质监测数据,统计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情况,如表11所示。表11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源强核算表废水类型污染物CODcrBOD5SSNH3-N生活污水282.5t/a产生浓度(mg/l)30020025030产生量(t/a)0.084750.05650.070630.008475排放浓度(mg/l)25015020020排放量(t/a)0.070630.04240.05650.00565本项目用水平衡如下图所示:57
2、废气项目设有通过式抛光机、鞋面抛光机各一台,本项目外购的皮革均为成品,抛光过程产生的粉尘颗粒量微。因此,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打磨、摔软工序产生的粉尘,喷涂、滚涂、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1)粉尘皮革磨革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根据该厂搬迁前的生产情况及原环评文件,对皮革磨革每平方米产生约16g粉尘,项目年试验皮革2368平方米,则本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量约为0.04t/a。项目使用摔软机使皮革有一定的软度,该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根据厂方提供的资料,约50%的产品需进行摔软处理,根据该厂搬迁前的生产情况及原环评文件,对皮革进行摔软每平方米产生约8g粉尘,项目年试验皮革2368平方米,则本项目摔软工序产生的粉尘量约为0.01t/a。项目已设置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磨革、摔软工序产生的粉尘,风机风量分别为7000m3/h、5000m3/h。收集率按90%计,去除率可达90%以上。项目粉尘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表12本项目粉尘产生及排放情况工序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有组织排放4.290.030.0360.4290.0030.003657
磨革、抛光粉尘未被收集----0.004----0.004摔软粉尘(无组织排放)1.50.00750.01----0.0019注:布袋除尘器年运营时间按1200h计。项目磨革、摔软工序位于特定房间内。磨革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12m(1#排气筒);摔软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2)有机废气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的水性丙烯酸乳液、水性综合树脂、颜料膏、表面活性剂等原材料含有有机成份,因此在喷涂、滚涂、烘干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使用原材料中VOCs含量约为95.72kg/a。表13原料中VOCs含量序号名称VOCs占比(%)年用量(kg/a)VOCs含量1水性聚氨酯乳液--150--2水性丙烯酸乳液35.612042.723水性综合树脂20100204水性颜料膏56035表面活性剂10030306交联剂--5--合计--46595.72项目各工序中VOCs的挥发率按100%计,则本项目各工序产生的VOCs总量为95.72kg/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喷涂机年使用约两次,原料用量约2kg/a,则原料VOCs含量约0.4kg/a。现阶段建设单位已在喷台喷涂、烘干、喷涂机喷涂工序设置集气罩,但滚涂机工位未设有集气罩收集滚涂废气,建设单位拟在滚涂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滚涂废气,并加装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喷台喷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与烘干、滚涂废气汇合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车间楼顶排放,排放高度为12m(2#排气筒);喷涂机喷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车间楼顶排放,排放高度为12m(3#排气筒)。集气罩收集率以90%计,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的处理效率可达90%,则本项目VOCs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表14本项目VOCs产生及排放情况57
污染因子喷台喷涂、烘干、滚涂工艺喷涂机喷涂工艺总产生量(t/a)0.095320.0004风量(m3/h)300007000有组织排放产生情况产生量(t/a)0.0857880.00036产生浓度(mg/m3)2.386.43产生速率(kg/h)0.0710.045排放情况排放量(t/a)0.00857880.000036排放浓度(mg/m3)0.2380.643排放速率(kg/h)0.00710.0045未被收集(无组织排放)排放量(t/a)0.0095320.00004注:喷台喷涂、烘干、滚涂工艺风机按年运行1200h计,喷涂机喷涂工艺风机按年运营8h计。3、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辊涂机、喷涂机、压花机、磨革机、摔软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5~85dB(A)。4、固体废物项目使用完的盛装水性颜料膏、水性综合树脂等的原料罐均交还给供货商重新使用于盛装原料,根据《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26号),该类原料罐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1)生活垃圾本项目聘请员工19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5kg/d,2.85t/a。(2)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弃的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清灰粉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产生量分别为0.3t/a、0.3t/a、0.05t/a。(3)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涂料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中HW12危险废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涂料产生量约0.05t/a。57
项目在去除有机废气过程中会用到活性炭、过滤棉,活性炭吸收一定的时间需要定期进行更换,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年出版),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等各成分的吸附量约为0.25g废气/g活性炭,根据工程分析,有机废气的去除量约为0.0775t/a,产生的废活性炭约为0.3t/a。产生的废过滤棉约0.05t/a,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HW49危险废物。表15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情况分类污染物种类产生量(t/a)生活垃圾2.85一般固废粉尘0.05废皮革边角料0.3废弃包装材料0.3危险废物废涂料0.05废活性炭及过滤棉0.3557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类型内容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水污染物生活污水282.5t/aCODcr300mg/L0.08475t/a250mg/L0.07063t/aBOD5200mg/L0.0565t/a150mg/L0.04238t/aSS250mg/L0.07063t/a200mg/L0.0565t/aNH3-N30mg/L0.008475t/a20mg/L0.00565t/a工业废水17.6t/aCODcr、SS和色度17.6t/a0t/a大气污染物磨革机8.4×106m3/a粉尘4.29mg/m30.036t/a0.429mg/m30.0036t/a摔软机6×106m3/a粉尘1.5mg/m30.01t/a<1mg/m30.0019t/a喷台喷涂、滚涂、烘干工艺3.6×107m3/aVOCs2.38mg/m30.085788t/a0.238mg/m30.0085788t/a喷涂机喷涂工艺5.6×104m3/aVOCs6.43mg/m30.00036t/a0.643mg/m30.000036t/a固体废物生产过程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粉尘0.65t/a0t/a废涂料0.05t/a0t/a废活性炭及过滤棉0.35t/a0t/a生活垃圾生活垃圾2.85t/a0t/a噪声辊涂机、喷涂机、压花机、磨革机、摔软机、空压机等噪声75~85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噪声经降噪、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后达标排放,各类固废去向合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57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产场所为租用厂房,也不需要对厂房进行特别装修,现状已投入生产,故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业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为水帘柜更换水、量杯清洗废水,废水量约为17.6m3/a。项目内建有一个污水池,其规格为2m×2m×2m,位于项目西南面绿化带内。工业废水储存于污水池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根据《花都区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意见》(花水排设咨字[2016]第069号),本项目属于新华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污水可接入毕村北路合流管网。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82.5m3/a。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三级厌氧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天马河。本项目拟采取的水处理措施如下: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磨革、摔软工序产生的粉尘,喷涂、滚涂、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1)粉尘①磨革工序粉尘本项目磨革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项目已设置布袋除尘装置对其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排气筒(1#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经处理后的粉尘浓度约为0.429mg/m357
,排放速率为0.003kg/h,项目排放的粉尘颗粒物可以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排放的粉尘浓度低,而且项目周围100m内无居民住宅、学校等敏感点,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面130m的乐同村赤米合作社民居,距离较远,项目排放的粉尘对该敏感点的影响不大。②摔软工序粉尘项目摔软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产生浓度约为1.5mg/m3。项目已设置布袋除尘装置对其进行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约为90%,除尘效率达90%以上,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经处理后的粉尘废气浓度可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限值为8mg/m3(其他粉尘),因此摔软工序产生的粉尘不会对车间员工造成明显影响。建设单位应该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以进一步降低粉尘对车间员工的影响。综上,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粉尘废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要求及《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且项目磨革及摔软工序在特定车间内,对车间员工及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小。(2)有机废气项目喷涂、滚涂、烘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建设单位拟在滚涂工位上加装集气罩,并加装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喷台喷涂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与滚涂、烘干废气汇合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车间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12m(2#排气筒);喷涂机喷涂废气经水喷淋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车间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12m(3#排气筒)。本项目拟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如下:引至车间楼顶排放57
引至车间楼顶排放集气罩的收集率约90%,活性炭吸附效率可达90%。项目VOCs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238mg/m3、0.643mg/m3,达《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①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喷涂、滚涂、烘干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车间楼顶排放,集气罩收集率约为90%。剩余的10%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工程分析,车间内VOCs无组织排放量为0.009572t/a。因此本项目以无组织排放的VOCs来对卫生防护距离进行计算。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如下: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C+0.25r2)0.5LD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N-3;Qc-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 ,kg·h-1;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r=(S/π)0.5;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下表查取。表16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计算系数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L≤100010002000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1)ⅠⅡⅢⅠⅡⅢⅠⅡⅢA<24004004004004004008080802-4700470350700470350380250190>4530350260530350260290190140B<20.010.0150.01557
>20.0210.0360.036C<21.851.791.79>21.851.771.7D<20.780.780.57>20.840.840.76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分为三类:Ⅰ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者。Ⅱ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或虽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指标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Ⅲ类:无排放同种有害物质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且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表17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污染物SABCD排放速率(Qc)评价标准(Cm)卫生防护距离计算VOCs17203500.0211.850.840.008kg/h0.6mg/m30.335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的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或等于1000m时,级差为100m;超过1000m以上,级差为200m。因此,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本项目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生产厂房)周围50米范围内无学校、医院、机关、居民住宅楼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东面距约130m的民居,且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浓度低,在良好的大气扩散条件下,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自然稀释后,对周边敏感点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②有机废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环评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根据项目的工程分析可知,VOCs作为特征污染物,其源强和标准如下表所示:表18污染物的源强及执行标准排气筒污染物名称排放形式污染物源强kg/h风量m3/h排气筒高度m执行标准2#排气筒VOCs0.0071300001257
有组织排放《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8883-2002):0.6mg/m33#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0.0045700012注:2#排气筒为喷台喷涂、滚涂、烘干废气排气筒;3#排气筒为喷涂机喷涂废气排气筒。根据推荐模式-SCREEN3计算出的结果见下表:表192#排气筒污染物的估算结果序号距离(m)地面质量浓度Ci浓度占标率Pi1105.36E-11021000.00025070.0431000.00025070.0442000.00021860.0453000.00029660.0563060.00029680.0574000.0002730.0585000.00023090.0496000.00019290.03107000.00016230.03118000.00013830.02129000.00011930.021310000.00010430.021411000.000092150.021512000.000082220.011613000.000073990.011714000.000067090.011815000.000061240.011916000.000056240.012017000.000051920.012118000.000048160.012219000.000044860.012320000.000041940.012421000.000039360.012522000.000037050.012623000.000034970.012724000.00003310.012825000.000031410.01Cmax(Pmax)0.00029680.05表203#排气筒污染物的估算结果序号距离(m)地面质量浓度Ci浓度占标率Pi1102.398E-1002750.00040520.0731000.0004040.0741000.0004040.0757
52000.00031780.0563000.00029980.0574000.00023440.0485000.00018190.0396000.00014440.02107000.00011750.02118000.000097790.02129000.000083010.011310000.000071630.011411000.000062670.011512000.000055480.011613000.000049620.011714000.000044750.011815000.000040670.011916000.000037210.012017000.000034240.012118000.000031670.012219000.000029430Cmax(Pmax)0.00040520.07由上述估算结果可知,2#排气筒外排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距离排气筒306米处,出现在最大落地浓度处的敏感点为东面的乐同村,其余方向为工厂、空地和道路,VOCs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2968mg/m3、占标率为0.05%;3#排气筒外排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距离排气筒75米处,出现在最大落地浓度处为工厂、空地和道路,VOCs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4052mg/m3、占标率为0.07%,因此项目外排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综上,本项目外排废气浓度低,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噪声影响分析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辊涂机、喷涂机、压花机、磨革机、摔软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5~85dB(A)。为了降低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保证噪声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采取了如下降噪措施:①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②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③空压机置于专用机房,并采取防震、隔声、消声措施等。④通风风机安装减震垫片,定期检修保持润滑。57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项目边界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小。4、固废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2)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边角废料、废弃的包装材料、粉尘。边角废料、粉尘压成块状交有关厂家回收利用,废弃包装材料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3)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废涂料、废活性炭及过滤棉属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不外排。综上所示,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A表1和表2,本项目存在的风险物质为水性综合树脂、水性丙烯酸乳液、表面活性剂,该项目使用的水性综合树脂,水性丙烯酸乳液、表面活性剂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但必须切实严格加强管理,采取一系列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原料泄露及火灾发生,并加强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安全生产。u风险防范措施:(1)火源的管理严禁火源进入仓库,对明火严格控制,明火发生源为火柴、打火机等,维修用火控制,对设备维修检查,需进行维修焊接,应经安全部门确认、准许,并有记录在案。(2)装卸时防泄漏措施在装卸物料时,要严格按章操作,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仓库建议设围堰以防止液体化工物料发生泄露时直接流入路面或水道。(3)仓储条件的安全防范措施①57
贮存仓库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②原料入库时,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③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发现变化及时调整。并配备相应灭火器。④装卸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防护用品。⑤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泄漏或渗漏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⑥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4)生产厂房、仓库须确保全面通风,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必要的防火防爆与降温等技术措施,预留必要的安全间距,远离火种和热源,防止阳光直射。u事故处理措施(1)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理措施①先控制,后灭火。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技术。②扑救火灾人员应站在上风口,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的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防护服等。③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周围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物是否有毒。④正确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灾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2)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理措施①液体原料通常应贮存在容器内。液体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易燃液体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的问题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问题,在采取扑救方法时要谨慎选择。57
②如发生火灾,先切断火灾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灾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控沟导流。③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灾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④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上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适合的灭火器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泄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为避免消防废水的外排,建议项目设置一个消防事故池,大小应能够容纳一次消防事故产生的废水量。5、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真皮表层涂饰实验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广东省优化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本项目不在其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允许发展类产业。(2)项目与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号的相符性分析①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VOCs污染企业,并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在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和海岸生态防护带等生态功能区实施限制开发,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清理和整顿,严格限制可能危害生态功能的产业发展。新建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入工业园区并符合园区相应规划要求。原则上珠江三角洲城市中心区核心区域内不再新建或扩建VOCs排放量大或使用VOCs排放量大产品的企业。②以制度和标准建设为切入点,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新建石油加工项目必须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储油设施必须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加工损失率必须控制在4‰57
以内。新建汽车制造、家具及其他工业涂装项目必须采取有效的VOCs削减和控制措施,水性或低排放VOCs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不得低于50%。新建机动车制造涂装项目,水性涂料等低排放VOCs含量涂料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不得低于80%,所有排放VOCs的车间必须安装废气收集、回收/净化装置,收集率大于应90%。新建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以及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要求。该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红棉大道48号15-1号厂房,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等;本项目为真皮表层涂饰实验项目,项目使用水性涂料进行实验。综上,项目是符合《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号。(3)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相符性分析①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90%,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②加强表面涂装工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表面涂装工序必须密闭作业,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安装高效回收净化设施,有机废气净化率达到90%以上。③推进溶剂使用工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包装印刷业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油墨,烘干车间需安装活性碳等吸附设备回收有机溶剂,对车间有机废气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达到90%以上。在纺织印染、皮革加工、制鞋、人造板生产、日化等行业,积极推动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食品加工行业必须使用低挥发性溶剂,制鞋行业胶粘剂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鞋和箱包胶粘剂》的要求;同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收集与净化处理。本项目有机废气拟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集气罩收集率达90%,有机废气去除率达90%,且本项目所用涂料为水性材料,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是相符的。7、选址合理性分析(1)项目选址与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红棉大道48号15-1号厂房。根据广州丰树美东物流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权证,本项目选址用地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房屋用途为厂房及其配套设施,57
符合土地利用政策。根据《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可知(见附图9),本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均为可建设用地,符合总体规划。根据本项目所在地块控规图可知(见附图10),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控制性规划。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2)项目选址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①空气环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号文),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废气经过有效的治理措施后,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大气环境功能区及相关要求。②地表水环境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及《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162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属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本身无需新设排污口,因此本项目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及其相关要求。③声环境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中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声功能属3类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根据现状监测数据,项目边界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声环境功能区要求。57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类型内容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防治理效果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厌氧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排至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天马河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工业废水CODcr、SS、色度暂存于自建污水池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环保有关要求大气污染物喷台喷涂、滚涂、烘干VOCs喷台喷涂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与滚涂、烘干废气汇合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喷涂机喷涂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磨革机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摔软机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固体废物生产过程粉尘、废边角料、交有关公司回收处理符合环保有关要求废弃包装材料交环卫部门定时清理运走废涂料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及过滤棉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噪声辊涂机、喷涂机、压花机、磨革机、摔软机、空压机等噪声降噪、减振、隔声、距离衰减厂界外1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1、合理布设厂区内的生产布局,防治内环境的污染。2、按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周围的绿化、美化,以减少对附近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3、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到污染物的排放全过程控制,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4、加强生态建设,实行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再生产。57
结论与建议一、项目概况苏州皮尔卡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租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红棉大道48号15-1号厂房(东经:113°10′10″,北纬:23°24′44″)从事真皮表层涂饰实验,即通过对样品皮料进行表面涂饰实验以获得不同涂饰效果和风格的涂饰工业配方(包括水性涂料的配方和涂饰的作业流程)。本项目厂房建筑面积1803m2,为一栋一层建筑(部分两层),项目一层主要包括展示区、涂饰实验区、检验室、物料区及办公室,项目二层为办公室。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年实验涂饰真皮2368m2/a。二、环境现状结论1、水环境质量现状由监测数据可知,天马河监测断面水质因子中,除pH达标外,溶解氧(DO)、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总磷(TP)、氨氮、粪大肠杆菌、石油类均不同程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说明天马河水质已受到一定的污染,水环境质量较差,已不能满足该水域功能的水质目标要求,超标原因可能为新华污水处理厂范围以外居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企业未经处理直接排放。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中评价因子除PM2.524小时平均浓度存在部分超标外,SO2、NO2、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以及O3的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总体而言,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一般。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四周边界声环境质量现状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建设期项目生产场所为租用厂房,也不需要对厂房进行特别装修,现状已投入生产,故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2、运营期(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57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业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①工业废水为水帘柜更换水、量杯清洗水,废水量约为17.6m3/a,工业废水储存于项目内自建污水池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②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82.5m3/a,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厌氧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天马河。综上,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的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磨革、摔软工序产生的粉尘,喷涂、滚涂、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①磨革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为12m(1#排气筒),能够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7)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②摔软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能够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③本项目喷涂、滚涂、烘干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本项目设置集气罩收集喷涂、滚涂、烘干工序废气。喷台喷涂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与滚涂、烘干废气汇合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车间楼顶排放(2#排气筒),喷涂机喷涂工序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车间楼顶排放(3#排气筒),排放高度均为12m,外排废气能够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要求。综上,采取上述治理措施会本项目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辊涂机、喷涂机、压花机、磨革机、摔软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现状监测数据,项目边界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小。(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①生活垃圾57
生活垃圾应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②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边角废料、废弃的包装材料、粉尘。边角废料、粉尘压成块状交有关厂家回收利用,废弃包装材料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③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废涂料、废活性炭及过滤棉属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不外排。综上,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四、综合结论综上所述,苏州皮尔卡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真皮皮革涂饰应用实验室建设项目须按所申报的规模进行经营,保证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建设项目在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有关环保措施,相应的环保措施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并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该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故该项目的选址及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五、为保护环境,建议如下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环保意识;3.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4.关心并积极听取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附近居民等人员、单位的反映,定期向项目最高管理者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5.今后若规模扩大或工程建设,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57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57
审批意见: 请按我局花环监字﹝ ﹞号审批意见要求搞好污染防治工作。 经办人:公章年月日57
注 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图1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本项目四至图附图3本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本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图附图5本项目所在地表水功能区划图附图6花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部分)附图7本项目所在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8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9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10本项目所在地块控规图附图11项目无组织排放监测布点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57
建设项目图例建设项目比例1:40000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57
卫生防护距离130m附图2建设项目四至图57
N1#排气筒3#排气筒2#排气筒附图3项目一层平面布置图(1:300)57
附图4建设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图57
建设项目附图5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57
建设项目附图6花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部分)57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附图7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区划图57
建设项目附图8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图57
附图9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57
本项目所在地附图10本项目所在地块控规图57
附图11无组织排放监测布点图(监测时风向为西南风,比例1:2000)57
委托书兹委托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苏州皮尔卡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真皮皮革涂饰应用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单位:苏州皮尔卡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日期: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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