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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镇镇勤政一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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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镇镇勤政一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古)环建表﹝2016﹞0008号中山市古镇建设开发总公司:报来的《古镇镇勤政一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以下简称“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一、该工程用地面积13992平方米,工程位于古镇镇灯都生态公园南侧,路线起点接华庭路,呈西-东走向,终点接望江南路,全长636米,路宽22m=3.5m人行道+4×3.75m行车道+3.5人行道。该工程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机动车道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建人行道,采用花岗岩人行道砖铺装;全线路需进行软土路基处理;全线新建排水管(雨、污水管到)、交通、照明等附属设施;跨越曹步中心河需建设桥梁1座;1、车行车道路面结构为25cmC40水泥混凝土+A级70号沥青下封面+18cm6%水泥稳定碎石+18cm4%水泥稳定碎石+20cm石屑;人行道为4cm花岗岩人行道砖+3cmM10水泥砂浆+15cmC15混凝土基础+10cm级配碎石。2、4 污水管道布置在北侧人行道上,距离道路中心线7.8m,管径为DN300,污水收集后由东向西排到华庭路主管;在南侧人行道上布设雨水管道,距离道路中心线5.5m,布置管径为DN1000,道路两侧每隔30m设置双篦雨水口收集雨水,雨水由西向东排至曹步中心河;在道路两侧设置了横向污水预留管、横向雨水预留管,距离一般为120米,污水预留管管径均为DN300,雨水预留管管径均为DN600。3、桥梁工程,跨越曹步中心河需建设桥梁1座,本桥分左右两幅,桥长45.04m;上部结构为:3×13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墩出桥面连续;桥梁正宽22.5m;左右幅与线路均为交角80°;下部结构:桥台采用柱式桥台,桩基础,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根据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同意实施该工程。二、该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及《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控制扬尘污染,落实施工工地砂土覆盖、出土车辆冲洗、洒水压尘等各项措施,遇到四级或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在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施工扬尘排放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执行。(二)落实工程机械(包括挖掘机、压路机、钻桩机、推土机、振捣机等)用柴油机烟气污染防治措施,额定净功率不大于560千瓦的工程机械用柴油机烟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20891—2007)有关要求。(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靠近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区域在夜间施工,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屏障隔声等措施,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4 (四)落实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对策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废水污染,禁止施工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施工废水排放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执行。(五)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该工程须做好土石方平衡,余泥、渣土等应尽量用于工程区低洼处回填,防止因大填大挖加剧水土流失。(六)为有效控制施工期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并提交环保、交通主管部门,在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将工程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定期向环保、交通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三、该工程应当依据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落实防治噪声污染的措施及投资概算,应通过使用低噪路面结构等进行源头控制,采取加强交通管控等措施进行防治,减轻交通噪声污染,确保周围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类别要求。四、该工程须落实营运期道路扬尘的污染防治措施。应保持路面整洁以减少扬尘产生,道路扬尘的防治须符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营运期道路扬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五、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六、该工程须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所确定的内容规模进行建设及营运,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违反上述规定属严重的违法行为,建设单位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 本批复作出后,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若严于批复所列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则按其适用范围执行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七、该工程配套环保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该工程施工前须向我局申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该工程须在建成后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才准许投入运营。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4月29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