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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工程名称——指工程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道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工程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工程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工程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工程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工程,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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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名称石门县尖坝砂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石门县尖坝沙场法人代表覃国栋联系人覃国栋通讯地址石门县所街乡添坪所村二十六组联系电话13786623231传真——邮政编码415900建设地点石门县添坪所村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土砂石开采B101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1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1.1工程背景及由来河道砂石是河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物质资源,在建筑、城建、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应用广泛。近年来,随着常德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各类砂料的需求量增大。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渫水河道采砂的规模和范围迅速扩大。在此背景下石门县尖坝沙场在石门县城所街乡添坪所村拟建石门县尖坝砂场建设项目,石门尖坝沙场于2015年4月16日取得石门县水利局颁发的《河道采砂许可证》,且每年进行年审,批准该沙场在所街乡添坪所村渫水水域尖坝—大洲河段进行河道采砂,石门县尖坝沙场在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以来未进行采砂活动。石门县尖坝沙场拟在S303省道以东350m,渫水以北岸边进行砂石加工项目。项目拟投资100万元新建年采7万吨砂石及碎石加工项目,计划于2017年11月动工建设,2017年12月竣工并投产使用。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石门县尖坝沙场委托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年产7万吨碎石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单位通过现场踏勘、现状监测和资料收集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编制了本报告表。1.1工程概况1.1.1工程选址及周边环境项目所在地位于所街乡添坪所村二十六组,项目的加工区位于渫水的北侧,S303省道以东350m,项目北、西面和东面均为林地,北面为落差约3m的土坡,土坡上紧邻为坪所村村道,村道宽约5m,村道以北紧邻为居民住宅,约6户居民,距离碎石厂约135-220m,最近的一户居民距离碎石厂生产区域为135-145m,南面紧邻为渫水,西面80-200m为耕地,周边的环境较好。项目采砂河段位于石门县添坪所村25组尖坝大洲河段到石门县添坪所村26组尖坝大洲河段共计约1000m。项目自2015年取得采砂证后没有进行采砂作业。计划于2017年12月进行采砂、碎石加工生产活动。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场址周边概况见附图2。1.1.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石门县所街乡添坪所村二十六组。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采砂及砂石加工,河道采砂设备为挖掘机,链斗式采砂船。年允许采砂量为7万m3/a,计划将添坪所村26组旁的河州荒地作为本项目砂石加工场所,荒地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石门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5年8月5日将项目土地调整为采矿用地,详见附件。项目采砂已取得石门县水利局《河道采砂许可证》,详见附件。新建办公用房和生活宿舍共计200m2、原材料堆场800m2、产品堆场1000m2,总占地面积约4000m2,新增滚轮筛、鄂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洗砂机、等设备,建设内容及设备清单见表1-2~3。49
表1-2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名称工程内容与规模规模主体工程采砂区砂区位于石门县渫水河道上,可采区长1000m,宽400m,根据采砂船的机械型号和工作方式,并结合现场实际,沿江在上下游一定范围内开采。设置1条生产线。新增挖沙船1台,年开采7万m³砂石。制砂、洗砂区新建生产场地1处,面积200m2;新增鄂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等设备,建设砂石加工生产线,年产砂石7万m³。辅助工程产品堆场新建产品堆场一处,占地面积1000m2原材料堆场新建原材料堆场1处,面积800m2。办公室宿舍新建办公室1座,宿舍1座,建筑面积约200㎡公用工程供电项目用电由石门县所街乡添坪所村供电线路接入供水项目生产用水取自渫水水;生活用水取自自来水。排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砂石加工废水经泥水分离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农家肥用于附近农田。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生产场地采取湿式作业废水处理砂石加工废水三级沉淀池经泥水分离后达标回用;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作为农家肥用于附近农田。三级沉淀池处理生产废水噪声处理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离、减震等措施固废处理建设固废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垃圾箱1.1.1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平面布置图,项目建设用地呈长方形,厂区西侧为小型垃圾中转站,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品加工区域设置在项目西侧远离居民住宅处,项目东侧设置为产品堆场和原料堆场,项目场地出入口位于项目西侧,通过村道连接S303省道,交通运输方便,沿途无居民住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总平面布置根据消防、安全、环保等规范要求统一设计,满足生产顺畅、交通便捷的要求,合理利用场地和各项公用设施。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4。1.1.2设备清单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1-3。49
表1-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1日产300立方米挖沙船生产设备/1套2颚式破碎机/13锤式破碎机/14滚筒筛/15振动筛/16洗砂机/17输送带Pmax=120kw200米8皮带电机/15个9制砂回收机/一套1.1原材料消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1-4。表1-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序号名称数量1河道砂石7万m³2水400m3/a3电10万千瓦时/年1.2开采方案(1)开采工艺本项目河道采砂基本设备为采砂船、皮带输送机等,为水下采砂。采砂船将水下砂石采出,运至采砂船,后经皮带输送机输送至堆砂场,经过破碎筛分后即可对外销售。(2)项目生产规模:尖坝沙场生产规模为年产砂石7万m3。(3)项目砂场开采主要技术条件:本项目砂场开采主要技术条件如下产规模为年采砂料7万m3,用于建筑用砂表所示。49
表1-5项目砂场开采主要技术条件可采区河段可采区范围(长×宽m)推荐单个采砂坑尺寸(长×宽m)年可采储量可采区年度控制采砂量(万m3)尖坝-大洲1000×400160×407.07.00(4)开采方式及开采顺序:根据江砂赋存特征,利用采砂船自上而下开采,采挖深度根据采砂机大臂长度并结合采砂场河床砂层实际情况确定,一般采深≤3m,以不超过河床最大冲刷深度、不危害涉河工程安全等为原则。(6)采砂期:项目规划的采砂期为枯水期(每年1~7月,10~12月),汛期禁止开采。(7)砂质量特征渫水中游流域多为花岗岩、变质岩分布区。渫水砂均由花岗岩、砂岩、板岩等风化脱落演变而成,砂质相对较好。渫水规划河段河床均为沉积砂层,床砂质以砂粒、砾石为主。泥类(粘粒、粉粒)、砂砾、石类(砾石、卵石、漂石)垂向上基本为由上往下分布,显示较强的沉积韵律。本项目河道采砂作业为水下作业,在采动过程中,泥类(粘粒、粉粒)部分已随水流冲走,传输上岸的为砂粒及少量砾石,含泥量为5~8%。据调查,渫水河砂为优质建筑用砂料,已在当地工程建设中广泛使用。表1-6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名称备注1设计生产能力:年采砂量万m3/年72开采方式水下开采3设计开采范围m1000×4004开采工艺链斗式采砂船1.1项目产品方案本项目确定产品方案为年产3.5万吨碎石,3.5万吨细沙。其中4-20mm碎石占碎石产量的30%,20-40mm碎石占碎石产量的20%;4mm以下细沙占产品总量的50%.49
1.1公共设施1、给水项目洒水抑尘、生产用水取自渫水,生活用水取自来水。2、排水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和洒水抑尘溢流水经泥水分离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农家肥用于附近农田,不外排。3、供配电设施本项目用电由农村电网供给,满足项目用电要求。1.2建设进度项目计划于2017年11月动工,预计可于2017年12月投入生产。1.3劳动定员及制度公司共员工6人,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一年工作时间约为200天。1.4投资额度以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1.5编制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及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2016年修订);(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实施);49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实施);(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10)《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1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1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33号令,2017年9月1日实施);(1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7〕11号(15)《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4〕13号)(16)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常政发【2016】11号)。2、环评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3、其他(1)、石门县尖坝砂场提供的其他技术相关资料。49
1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于2015年4月取得采砂许可证,但未进行采砂活动,没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49
1建设工程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简况1.1自然环境简况1.1.1地理位置石门县位于湖南的西北边陲,澧水中游。地处东径110°29′-111°33′北纬29°16′-30°8′之间。地形呈现弯把葫芦状,地势自西向东南倾斜,西北部,群山叠翠,东南部,平岗交错。全县总面积3973km2,其中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78%,是一个山区县。西北部群山叠翠毗连湖北省,东南部平岗交错接洞庭平原。地形呈弯反葫芦状,东西极宽109km,南北最长106km。陆地最低海拔42.5m,最高处壶瓶山顶海拔2098.7m,是湖南的最高峰,全县平均海拔500m。本项目建设地属石门县添坪所村。1.1.2地形、地貌石门县内地形呈现弯把葫芦状,地势自西向东南倾斜,西北部,群山叠翠,东南部,平岗交错。陆地最低处为蔡家溪与澧水汇合处,海拔42.5m,最高处是壶瓶山顶,海拔2098.7m;全县平均海拔在500m左右。南部有十九峰、观国山、太浮山;中部有燕子山、云落观、八户山;西部有东山峰、亮垭山、鹅公山;北部有太青山、壶瓶山等。纵横全境的河流沟溪有236条。石门县境内地层发育较全,从元古界冷家溪群至新生界第四系均有出露。地层以碳酸类和碎屑崦类的沉积为主,而火成岩极不发育,矿产以沉积矿床为主,低温热液矿床为次,其资源极为丰富。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石门区域内地震烈度为6度。1960年6月份距石门北120km地带发生过强度为4.5级地震。1979年2月距石门54km的津市发生过4级地震,均未造成任何损失。石门境内尚未发生危害性地震。1.1.3气象条件石门县属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季风气候区,横亘石门北部有“湖南屋脊”之称的壶瓶山阻碍北面冷空气侵入,使这里形成独特的小气候环境,同时海拔高差大,植被保护好,又具有小山地气候多变之特点。根据石门县近10年常规气象资料统计,该区域年平均气温16.8℃49
,月均气温以8月最高、1月最低;年均降雨量在1359.2mm,春、夏两季雨水较多;年均相对湿度75%;年均蒸发量1392.6mm;年均气压1002.4hPa,冬季较高,夏季较低。根据地面风向风速资料统计,区域年平均风速2.1m/s,夏季平均风速2.2m/s,冬季平均风速2.0m/s;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北东风,频率为13%;夏季盛行西南西风,频率为11%;冬季以东北东风为主,频率达18%;全年静风频率为16%。1.1.1水文石门县境内溪河密布,水系发达。全县有大小溪河236条,发源或流经县境的有澧、渫、沱、澹、道、黄、涔7条水,沱水、澧水、道水自西向东,分别贯穿县境北部、中部、南部,入松滋,临澧,而后汇入洞庭。渫水从西北往东南纵贯,经泥沙、磨岗隘、袁公渡、新关等14个乡镇,至三江口注入澧水,长约165km。沱、渫、道、澧四水域有子良坪、磨香坪、雁池坪、邓家坪、仙阳坪、古溪坪、二都坪、易家渡、白洋湖等河谷平原。石门年平均地表水总量近42亿m3,人均占有量是全国2.4倍。地下水分布较广,有暗河49条,总流量2200L/s。有天然泉水144处,总流量1890L/s。地热资源5处,年地热水110万m3左右。主要河流为渫水,纵贯全县,全长约150km,在石门三江口汇入澧水。石门县城供水取自澧水,现有10万t/d的自来水厂,工业用水大部分在澧水或其它溪河建有河边泵房,极少部分用自来水或地下水。绝大部分溪河及地下水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同时有矿泉水和天然软水。1.2渫水渫水是澧水的一条主要支流,称为”九澧”之一。发源于壶瓶山,从石门县城旁融入澧水。有三源:北源出湖北五峰县南香口坪农场北面,称白溪河;中源出湖南石门县泉坪西面高家界,称泉坪河;南源出石门西面曾家大界,称金家河,三源汇合于龙洞西北,东南流,注入澧水。全长165千米,流域面积3201平方千米,河道坡降1.48‰。1.2.1渫水干流情况渫水为九澧之一,是澧水49
第二大支流。因上中游地处高山峡谷,河床多系岩石,漏石分沙,水流清澈,长波浃渫,故名渫水。渫水有南、中、北三源。北源出湖北省五峰县南香日坪农场北面的天心桥,往东南流至本县壶瓶山镇雷打岩入县境,称北溪河(又名白溪河)。北溪河又西南流纳入支流鄢家河后至江码桥入江坪河。北溪河流程38.1公里,流域面积204平方公里。全流域在壶瓶山镇江坪河管理区境内。中源出壶瓶山镇江坪河管理区泉坪村西面的高家界,称高桥河。南源分南、北两支。南支名前河,源于南北镇碑牌垭北麓,先后并若干溪流,久晴干涸,仅出口一段有较深层地下水供给,常年不断流,经穿石湾,到两河口汇入金家河,流程10公里。北支名后河,总流程21公里,发源于鹤峰牛鼻孔,于壶瓶山镇江坪河管理区泉坪村西部顶坪山南麓,曾家湾以北,往西南流入湖北境内,至钟家大坡转东南流至下洞坪西南进入落水洞,潜入地下成为阴河,从而形成断头的“盲谷”,水流在潜行约2公里,复进入湖南,石门境内从而形成“龙门出水”的奇异景观,下流8.5公里到金河村两河口与前河汇合后称金家河。金家河转向北流至石南山与卿家小河汇合后称失妻河。失妻河继续北流至梯儿岩桥附近与渫水中源高桥河汇合后,东流出龙洞峡,进入江坪河谷地。三源中以南源后河龙门出水的水量最大,因此是渫水源头的主要河流。渫水三源在龙洞附近的江码桥合流后称江坪河。江坪河畔的江坪河村,四周高山耸立,中间低平,地形如缸,江坪河自西北向东南流过,旧称缸坪河,后演变为江坪河。江坪河一带产玉米、茶叶、木材,有泥(沙)大(金竹)公路过境,村西北峡谷建有装机容量250千瓦的江码电站,谷口架有横跨渫水的江坪河大桥。该村为原江坪河公社驻地,后该地并入壶瓶山镇。江坪河东流至龙池口汇合龙池河后始称渫水。1.1.1渫水流域概况3.3.2.1地质地貌渫水流域地质构造复杂,地质地层从河源至河口大致由老到新分布,地貌多样,石灰岩溶地貌十分发育,河流溯源切割,产生峡谷台地,剥蚀物随水搬运于两岸山间形成盆地,呈藕节状相连。自上而下有磨香坪、雁池坪、邓家坪、仙阳坪、南溪坪等河谷平原,土质肥沃、水源充足,为主要耕作区,是石门的“膏腴”之地。3.3.2.2流域气候49
渫水流域属滨湖副热带和湿润气候区与湘西副热带温和少雨区的过渡地带,具有气候温和、水热同季、春季多低温、夏秋多连旱、日照偏短、霜期较长、降水变率大、暴雨多、径流变化悬殊、洪涝常成灾的特点。近来,流域里的洪旱灾害,由偶发性变为多发性和常发性,破坏力强,波及面广。3.3、饮用水源保护区渫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m,下游100m范围内的河道水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整个河道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0.038km2。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沿岸长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沿岸纵深范围30m,陆域面积0.05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088km2。一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壶瓶山镇文峰村(东侧、西侧、北侧)、泥沙社区(东侧、南侧)、杨家坪村(西侧、南侧)境内。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3500m,下游侧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200m,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0.106km2。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沿岸长度为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沿岸纵深范围50m,陆域面积0.11km2。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216km2。二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壶瓶山镇文峰村(东侧、西侧、北侧)、泥沙社区(东侧、南侧)、杨家坪村(西侧、南侧)境内。取水口坐标:E110°46′03.01″N29°56′37.06″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距离二级水域保护区边界约26.4km。渫水引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勘界线见附图。渫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见下表:表3-1渫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渫 水渫水源头至石门县江坪乡政府24.0国家自然保护区石门县渫 水江坪乡政府至三江口汇入澧水115.0渔业用水区石门县本项目属于渔业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Ⅲ类标准值。1、49
1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建设工程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评价为了了解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委托湖南华科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对项目地大气进行了监测,监测及评价结果列于表4-1。表4-1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表(日均值)监测项目PM10SO2NO2项目所在地浓度日均值(ug/m3)1282347超标率000最大超标倍数000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ug/m3)≤150≤150≤80以上数据表明项目所在地的大气主要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说明大气质量较好。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为了了解本项目所在地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委托湖南华科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对项目地渫水河段采砂点上游500m和下游500m处进行地表水现状监测,监测结果及评价见下表4-2。表4-2项目所在地地表水水质监测与评价结果表(除pH外单位:mg/L)项目断面pHCODCrBOD5氨氮悬浮物项目地排污口上游500米浓度均值7.89122.30.08511最大超标倍数0000/超标率0000/项目地排污口下游1000米浓度均值7.76152.90.10413最大超标倍数0000/超标率0000/GB3838-2002中的Ⅲ类6-93061.5/监测结果表明:以上结果表明: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现状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49
1.1声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湖南华科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对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进行了布点监测,共布设了五个监测点位,1#为厂界东,2#为厂界南,3#为厂界西,4#为厂界北,5#为北面居民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监测及评价结果见表4-3。表4-3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监测与评价结果表[单位:dB(A)]监测点位评价因子6月4日备注标准N1厂界东昼间53.5达标昼:≤60dB夜:≤50dB夜间42.4达标N2厂界南昼间54.8达标夜间44.8达标N3厂界西昼间57.8达标夜间41.0达标N4厂界北昼间57.4达标夜间47.4达标N5北面敏感点昼间58.0达标夜间44.1达标由上表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地厂区以及北面敏感点的昼间和夜间声环境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2主要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表5-1保护目标一览表49
保护目标方位距离保护级别渫水南面约1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添坪所村居民5户北侧130m-200m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自然保护区北侧14km满足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1评价适用标准环49
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功能区中二类功能区,区域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见表6-1。表6-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单位SO2年平均60ug/m3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地周边附近地表水为渫水,位于项目南侧10km处,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表6-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单位:mg/L项目PHCODBOD5NH3-N悬浮物Ⅲ类标准6-9≤20≤4≤1.0/3、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具体见表6-3表6-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A)时段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污4、废气排放标准49
染物排放标准(1)项目河道采砂产生的船舶尾气排放参照执行、铲车产生的尾气排放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表2中第三阶段排放限值,详见下表。表6-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阶段执行净功率(Pmax)(KW)CO(g/kWh)HC(g/kWh)NOx(g/kWh)HC+NOx(g/kWh)PM(g/kWh)第三阶段Pmax>5603.5--6.40.20130≤Pmax≤5603.5--4.00.2075≤Pmax<1305.0--4.00.3037≤Pmax<755.0--4.70.40Pmax<375.5--7.50.60(2)施工期扬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具体标准详见表6-4。表6-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览表单位:mg/m3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SO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40NOX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12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5、废水排放执行运营场地生活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上岸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6-6的一级排放标准。表6-6废水排放水质要求单位:mg/L标准类型pHCODCrBOD5悬浮物氨氮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6-91003070156、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标准,具体见表6-7。表6-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一览表 【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详见表6-7。49
表6-7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值【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3、固废污染物控制标准本项目生活垃圾控制标准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船舶垃圾排放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总量控制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指标49
1建设工程工程分析1.1施工期7.1.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主要污染工序简述(图示)主体施工基础施工场地平整投入运营1、施工期产污环节流程图:废水、噪声固废、扬尘噪声、固废扬尘固废、扬尘7-1施工期产污环节流程图2、施工工序简介:(1)地面平整:将厂区地面用推土机推平。(2)基础施工:修建办公用房和宿舍。(3)主体施工:组装、安装项目设备。7.1.2施工期污染源7.1.2.1施工期大气污染源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过程中的扬尘以及车辆运输扬尘。7.1.2.2施工期水污染源分析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暴雨的地表径流、地下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7.1.2.3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分析建设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主要施工机械的噪声源强见表9-1,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3~8dB(A),一般不会超过10dB(A)。49
表7-1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声级序号施工机械测量声级[dB(A)]测量距离(m)1推土机8652装载机9053挖掘机8457.1.2.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多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1.1营运期7.2.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本项目河道采砂基本设备为采砂船、皮带输送机、筛分设备等,为水下采砂。采砂船将水下砂石采出,经皮带输送机输送至堆砂场,砂石中的泥质在水下采动过程中基本随水流走,因此砂石中泥质含量较低,砂石质量较好。即水下采砂具备了“采砂”、“洗砂”同时进行的优点。采砂船链斗自水下挖掘出的砂料,经装砂漏斗送到采砂船筛网;筛下产品与水,砂石经皮带输送机输送至堆料场,经筛分设备筛选出砂粒、砾石;砂粒为成品,堆放在堆砂场内;筛选出的砾石再回到采空区内,不乱堆乱放。具体采砂船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图见图7-2。49
回用水G1、G2河道采砂G1原材料堆场喷淋水废水滚筒筛N、G1喷淋水颚式破碎机废水N、G1喷淋水沉淀池洗砂机锤式破碎机废水N筛网碎石泥沙4mm以下细沙N、W喷淋水洗砂机废水传送带G1砂石产品堆场图7-2河道采砂及砂石加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注:G-废气,N-噪声,S-固废)2、工艺流程说明:(1)河道采砂:使用挖掘机在所街乡添坪所村25组尖坝大洲到石门县添坪所村26组尖坝大洲共计约1000m进行河道采砂,采取链斗机械方式采砂。49
(2)原材料堆场:开采的砂石堆放到原材料露天堆场。(3)滚筒筛:河道砂石经过滚筒筛,将较大的鹅卵石和砂石筛分开。将筛分出的砂石直接运至堆砂场。(4)颚式破碎机:筛分后的的较大鹅卵石石子经过颚式破碎机破碎。该过程产生噪声和废水。(5)锤式破碎机:破碎后的石子通过传送带送至锤式破碎机进行进一步破碎。该过程产生噪声和废水。(6)筛网:破碎的卵石经过一定规格的筛网筛选,产生不同规格砂石。其中4-20mm碎石占碎石产量的30%,20-40mm碎石占碎石产量的20%;4mm以下细沙占产品总量的50%.(8)产品堆场:不同规格的砂石,经过传送带送至堆场,再由装载机转运至产品堆场。(9)运输:本项目产品运输主要采取铲车铲至运输车辆上,进行公路运输。7.2.2污染源分析7.2.2.1废气本项目采砂为水上作业,含水率较高,采砂过程无扬尘产生。项目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为堆砂场、筛分、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及车辆尾气等。①车辆废气及采砂船燃料燃烧废气本项目河道采砂主要是链斗机械方式的方式采砂,采用铲车铲运砂石,机械-挖掘机、铲车采用柴油作为能源,因此会产生车辆废气和船舶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烟尘,由于扩散空间较大,机械设备数量较少,同时随着尾气净化器的进一步强化使用,经过净化器净化后排放的尾气能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②粉尘项目粉尘主要为堆料场、筛分、运输等环节产生,项目砂粒即采即售,不在堆砂场大量堆存,由于本项目原料粒径较大,且为河道采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河道采砂含水率一般为5%。原料堆场粉尘产生量很少。49
7.2.2.2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该厂区内厕所属于传统的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少量生活废水直接泼洒到厂内地面,最终渗入到地下或蒸发,不会外排。生产废水生产废水:本项目河道采砂作业为水下作业,在采动过程中,泥类(粘粒、粉粒)部分已随水流冲走,传输上岸的为砂粒及少量砾石,含泥量为5~8%。本项目取8%,本项目在砂石加工过程中,使用水冲洗破碎制砂后砂石,以除去砂石表面的粉尘,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含泥量约95%。废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及工程分析,生产用水约为560m3/d,建设单位拟通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每天仅仅需补给损耗,约114m3/d。根据工程分析,生产废水中主要含有污染物为SS,产生浓度为1300mg/L,则SS的产生量为156t/a。生产废水经沉淀泥水分离后,回用做生产用水。②生活废水本项目工人是招聘当地居民,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少。主要生活废水为船舶生活污水和项目运营生产地生活污水,船舶污水必须上岸处理。本项目有员工6人,职工用水量以0.2m3/p·d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生活废水的产生量为240m3/a。废水排污系数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2m3/a生活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类比常德市生活污水水质,CODCr、BOD5、SS、NH3-N的产生浓度分别约为:250mg/L、120mg/L、150mg/L、20mg/L,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0.048t/a、0.023t/a、0.023t/a、0.00384t/a。7.2.2.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挖掘机、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筛分、汽车运输。各作业工序噪声源强如表7-2:49
表7-2主要生产设备噪声情况单位:dB(A)序号噪声源源强位置2挖掘机90采砂区3锤式破碎机85采砂区4颚式破碎机91-95生产区5振动筛93-95生产区6汽车运输噪声65-70/7.2.2.4固废(1)沉砂:项目产生的沉砂约为156t/a。(2)生活垃圾:项目员工为6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p·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6t/a。(3)项目中采砂船、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沾染机油的抹布,其中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废机油的废物类别为HW08,产生量为0.1t/a,沾染油漆的抹布,产生量约0.05t/a。49
1工程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大气污染物车辆废气CO、NOX、SO2、烟尘少量少量无组织粉尘粉尘0.7t/a0.7t/a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废水量192m3/a不外排COD:300mg/L,0.048t/a0SS200mg/L,0.023t/a0氨氮20mg/L,0.00384t/a0BOD100mg/L,0.023t/a0生产废水560t/d1300mg/L不外排固体废物生产过程沉砂49.4t/a零排放职工生活生活垃圾0.6t/a机械设备废机油0.1t/a沾染废机油的抹布0.05t/a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挖掘机、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装载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80~95dB(A)之间。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昼间厂界噪声影响值≤60dB(A)。夜间厂界噪声影响值≤50dB(A)。主要生态影响根据现场踏勘,拟建项目位渫水水域尖坝—大洲河段进行河道采砂采砂,渫水以北岸边进行砂石加工项目,无大面积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资源等。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大,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不明显。49
1环境影响分析9.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9.1.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应特别注意扬尘的防治问题,制定必要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防治措施如下:①采取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设置围墙,优先建好进场道路,采取道路硬化措施,必要时采用洒水以降低和防治二次扬尘。 ②在土方挖掘、平整阶段,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净车进出场,最大限度减少渣土撒落造成扬尘污染。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尤其是泥砂等物质,应采用封闭车辆运输。③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④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封存储、用防尘布遮盖等措施。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定期喷水抑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⑥施工场界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胎清洗池,外出车辆必须经清洗干净车胎后方可出工地,防止施工泥土随车胎洒落在村道上污染周围环境。⑦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保证物料、渣土、垃圾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⑧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不得现场搅拌、消化石灰及拌石灰土等,应尽量使用成品或半成品石材、木制品,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造成的扬尘。⑨工地内若需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可从电梯孔道、内部管道输送,或者打包搬运,不得凌空抛撒。49
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本项目施工过程用到的施工机械,包括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等机械,它们以柴油为燃料,都可以产生一定量废气,包括CO、NOx、SO2等,考虑其量不大,影响范围有限,故可以认为其环境影响较小。9.1.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暴雨的地表径流、地下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施工废水包括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混凝土搅拌机及输送系统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指施工人员的清洗废水;地下水主要指开挖断面含水地层的排水。建议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可作为施工用水重复使用。这样既节约了水资源,又减轻了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9.1.3噪声环境影响简要分析(1)噪声值计算在考虑本项目施工噪声源对环境的影响时,根据点声源到不同距离处经距离衰减后的噪声,计算出声源对附近敏感点的贡献值,并对声源的贡献值进行分析表9-1距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单位:dB(A)设备名称5m10m20m40m50m100m150m200m300m推土机867871636153494541装载机908275676557534945挖掘机847669615951474339从表中可看出,施工机械噪声较高,昼间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情况出现在距声源50m范围内,夜间施工噪声超标情况出现在100m范围内。施工噪声特别是夜间的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是较大的。(2)施工噪声影响缓解措施49
为了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在防治措施如下: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及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②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安装在地块远离住宅区和办公区的地方。③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闲置的机械设备等应该及时予以关闭;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都应该经常检修,特别是那些会因为部件松动而产生噪声的机械,以及那些降噪部件容易损坏而导致强噪声产生的机械设备。④将各种噪声比较大的机械设备布置远离居民住宅区,并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必要的时候,建议在施工场地四周建立临时性移动隔声屏障,这样可以减少对项目周围等敏感点的影响。⑤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和办公的正常生活。⑥项目在装修阶段,建设方必须加强相应的管理,严禁夜间时段(22:00-6:00)装修施工,防止噪声扰民。9.1.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固体废物多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平整土地所需的填、挖土,运输填地河渣、弃土及各种建设材料(如砂石、水泥、砖等)、装修等均会产生不少建筑垃圾。若施工单位不加管理,随路散落,随意倾倒垃圾,将会制造新的垃圾堆场,对环境均会造成一定影响。需对建筑废弃物的妥善处置,通过严格管理避免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随意乱弃,也将会影响局部环境内生活环境质量。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并委托环卫部门进行集中清运与卫生填埋。废弃的包装材料应分类收集,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环境卫生,以避免影响周围环境。49
9.1.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平整过程中区域内地表裸露增加,对环境的稳定性下降,对风力、水力作用的敏感性增强,土地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采取下列措施后,项目的施工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1)对用地范围内表层土进行妥善堆放管理,并用于建成后期的绿化用土。(2)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本项目用地破坏植被。(3)对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堆料场、弃渣场等施工场地形成的次生裸地及时进行复土、补植绿化。9.1.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9.2.1、废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用水包括生产用水、生活污水和采砂过程中对地表水的影响。生产废水: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水冲洗破碎后砂石,在破碎鹅卵石的过程中加水以除去砂石表面的粉尘。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及工程分析,生产用水约为560m3/d,建设单位拟通过修建三级沉淀池沉淀砂石分离后回用于生产,每天补给损耗约112m3/d。三级沉淀池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见图9-149
废水一级三级沉淀池二级三级沉淀池污泥干化泥饼回填三级三级沉淀池排放图9-1抛泥区淤泥疏干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员工人数为6人,职工用水量以0.2m3/p·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240m3/a,废水排污系数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2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农家肥用于附近农田。采砂过程对地表水影响分析:本项目采砂作业采用挖沙船作业方式,挖沙船作业产生的污染问题有底泥翻动产生的污染,挖沙船将产生少量的石油类污染物。其主要影响在于悬浮物指标,类比《桃源港陬市千吨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河道疏浚施工作业带来的两种水环境污染,其一为开挖(疏浚)吸泥扰动泥沙污染,其二为泥沙水沉淀后排出的上清液(含SS)。经类比分析,疏浚悬浮物排放速率约为34.8kg/h,泥沙水沉淀后排出上清夜中悬浮物排放速率约为52.5kg/h。经预测则施工期外排SS的浓度增值分布见表9-2。表9-2施工期外排SS浓度增值分布(单位:mg/L)X/Y(米)-5051525354555101.01630.99250.92420.82070.69490.56110.43190.3170300.59590.59110.57670.55360.52270.48550.44370.3989500.46260.46030.45350.44250.42740.40880.38710.36301000.31170.31100.30890.30540.30060.29450.28730.27901500.26640.26600.26470.26250.25940.25560.25100.24562000.22450.22420.22340.22210.22030.21790.21510.21182500.20530.20510.20450.20350.20210.20030.19810.19553000.18690.18680.18630.18550.18450.18310.18140.1795从表9-2类比分析可看出,项目采砂过程中带来的悬浮物最大浓度增值较小,采砂期间的影响处于可接受程度。49
9.2.2废气环境影响分析1、大气污染源强分析车辆废气:本项目河道采砂主要是链斗机械方式的方式采砂,采用铲车铲运砂石,机械-挖掘机、铲车采用柴油作为能源,因此会产生车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烟尘,由于扩散空间较大,机械设备数量较少,同时随着尾气净化器的进一步强化使用,经过净化器净化后排放的尾气能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时间较短,本次评价就不作定量分析。粉尘: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场、进料、破碎、储存、运输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于该项目原材料为河道采砂,含水量较大,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加水进行筛分,类比同行业资料,粉尘的产生速率为0.30kg/h,产生量为0.14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产生的粉尘量极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9.2.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1、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设备噪声的主要产噪设备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等机械设备,在设备布局时充分考虑到高噪声设备的影响,尽量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车间采取隔音措施,以减少噪声和震动的传递对外界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噪声主要为发动机轰鸣声及鸣笛声,在运输过程中应减少鸣笛,尽量选择白天时间运输,降低对沿途的环境影响。本环评收录了澧县环境监测站队对澧县三联砂石厂昼间碎石生产时的噪声,监测澧环监站字(2017)第205号(JD),结果如下:49
9-3澧县三联砂石厂昼间碎石生产期噪声监测项目Leq(A)db噪声源备注1#97.1机械设备噪声AWA5680型多功能声级计监测前校准值为93.8分贝,监测后校准值为93.8分贝气象条件:晴、北风、风速:2.3米/秒2#100机械设备噪声3#96.7机械设备噪声4#81.6机械设备噪声5#86.2机械设备噪声6#82.4机械设备噪声7#76.8机械设备噪声9#59.7机械设备噪声10#49.8机械设备噪声其中1#为筛分设备产生的声源噪声;距离设备1m处;2#为破碎设备产生的声源噪声;距离设备1m处;3#测点为锟机产生的声源噪声,距离设备1m处,4#监测点为传送带产生的声源噪声,距离设备1m处;6#测点距离声源20m,7#测点距离声源50m,9#测点距离声源140m,10#测点距离声源230m,监测时企业在正常生产。本项目生产设备与澧县三联砂石厂昼间碎石生产设备类似,因此噪声可以类比,由监测结果可知,距离项目声源140m以外范围,噪声达标,本项目最近的一户居民距离碎石厂生产区域为135-145m,未达到140m,但项目北面有为落差约3m的土坡,土坡上紧邻为坪所村村道,村道宽约5m,经土坡遮挡,噪声衰减后本项目噪声可达标。2、对粉碎机、筛分机环评建议设置隔声罩,此方式可降低噪声10dB(A);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降低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可降低噪声5dB(A)以上。采取上述措施后,各设备源强噪声可降低约15dB(A),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钻机和铲车等仅在碎石场内作业,采场周边东面为农田、西面为山地、南面林渫水,距离北面厂界100m左右,经过距离衰减后北面厂界噪声为44.1dB,厂界噪声能达标。449
、运输车辆行驶噪声会影响到公路两旁居民日常生活,目前对汽车噪声并无有效的治理措施,只能要求车辆限速行驶并且禁止鸣笛,在公路两旁进行绿化,形成噪声隔离带。综上,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噪声设备在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并合理布置后,各厂界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限值,为确保项目产生的噪声做到达标排放,本环评提出以下噪声防治要求:(1)设备选型时注意选用低噪声设备。(2)车间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车间西部。(3)加强治理:对高噪声设备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振垫、减振器等。(4)对运输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和办公的正常生活。(5)加强管理:①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9.2.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三级沉淀池沉砂156t/a、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0.6t/a、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0.1t/a、沾染废机油的抹布0.05t/a。其中,沉砂综合利用或填埋;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废机油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并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环境监管。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必须上岸处理,贮存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要求执行,厂区内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厂区内的废弃容器临时堆放场,必须做好堆放场防雨、防风、防漏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所有废弃物全部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9
9.2.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9.2.5.1、生态环境影响1、采砂对河势稳定的影响渫水通过大量修筑防洪河堤、护岸等工程,河岸线相对比较稳定。本项目在规划的可采区进行适量采砂,一般不会对河势稳定产生不利影响。河道内砂、石、土料等是河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持河势稳定和水流动力平衡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河砂开采后,改变了河床形态,造成局部河势变化,对堤岸、堤防和穿堤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在采砂后对河势稳定存在不利影响的河段应当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如护坡、护脚、压浸平台和岸边建筑物补强加固措施等。通过科学、合理地开采砂石资源,严禁超深、超量开采河砂,对开采总量、采砂高程、采砂范围等严格控制;分年度、分段,有计划的开采,按照批准的作业的范围、深度、作业方式合理,有限利用砂石资源,规范、科学、有序的开采河砂,并配合管理部门的管理,一般不会影响河势稳定。但由于引起河势变化的因素复杂不定,由此在进行采砂作业的河段,必须进行动态监测,随时跟踪观测和分析,根据变化不利情况,如发现因开采河砂导致附近地下水位下降,发现河势稳定出现安全隐患等情况时,应随时作出调整应对措施,或立即停止开采,或随即采取有效地工程措施进行补救。2、采砂对防洪安全的影响不按要求在河道内滥采乱挖以及乱堆乱放弃料,会使河道形成高低不平的地形地势改变水流冲刷方向,加剧洪水对河岸、河堤和河床的冲刷、拉切,将导致局部护岸坍塌、河堤损毁,危及防洪安全。河砂开采后,河床会发生变化,一是采区内河床高程较低,造成堤防高度相应加大,其稳定性降低;二是河床覆盖层变薄,在高洪水位时,在水的压力作用下,水流可能透过薄弱的覆盖层面从地基透水层渗入堤防内侧,造成渗漏、翻砂鼓水甚至管涌等险情;三是中泓发生摆动,河道的横向流速分布是与水深成正比的,即水越深则垂线平均流速越大,当采砂后深泓走向不垂直于流向时,则会导致水流向岸边冲刷,从而危及岸坡、堤防、水工程等的安全。49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划的开采区范围进行开采,并控制开采量、控制开采高程,严禁弃料乱堆乱放,项目开采区与两岸的堤防及相关防洪工程保持了一定的安全距离,不会对堤洪工程产生不利影响。(3)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1、经调查,本项目可采区河段不是重要的水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可采区附近没有取水口等重要固定设施,采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2、由于河砂集聚的地方一般为河道弯曲、水流变化较大的地方,而这些位置通常也是产漂流性鱼类的产卵场,州滩多为鱼类索饵、繁殖场所。河道的州滩环境是河床经过长年累月演变的结果,鱼类等水生生物对州滩的栖息地环境也是经历了漫长的适应过程,任何对州滩的破坏都可能对水生生物带来栖息、繁殖及回游活动等方面的影响。河道采砂作业将引起局部水体的悬浮物浓度增加,影响水体的感官,对附近河段取水产生不利影响;河砂在开采过程中由于泥砂中吸附的重金属解吸,也可能造成重金属的二次污染;采砂作业的废水排放,也会造成采砂区及附近水域的水质污染。本项目设计开采量为7万m3,本项目采砂河段无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口。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清运回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项目堆砂场、办公区均高于渫水水位,且采砂期为枯水期,因此不会造成水质污染。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项目应严格执行开采期限,禁止汛期开采。因此本项目河道采砂对环境影响不大。(4)采砂对涉水工程正常运用的影响涉水工程主要包括桥梁、护岸工程、沿岸工农业生产和生活设施等。河道采砂是对河道淤积地段进行合理开采,同时也是疏浚河道,加大河道断面,扩大行洪能力的有效措施。本项目充分考虑了各类涉河工程保护范围的要求,避免因河道采砂对现有的涉水工程造成损坏;因此,河道采砂不会影响涉水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本项目距离饮用水源保护区较远,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划的开采区范围进行开采,并控制开采量、控制开采高程。则本项目河砂开采不会对涉水工程产生不利影响。9.2.5.2整治措施1、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配合搞好河砂开采秩序清理工作,抓好采砂河段内河道砂石日常管理,把河道砂石资源保护好、开发好。杜绝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砂石资源和在开采中毁坏农田、道路,影响河道行洪等违法行为。49
进行河道采砂期间,确保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严格按批准的开采时间作业,不超越批准的开采范围,绝不越界开采。不擅自改变批准的作业方式,按批准数量采砂。处理好与周边的关系,不因河道采砂造成纠纷。2、加强河道采砂后恢复措施及时清理采砂遗留的弃渣堆体,及时复平采砂坑槽,清除河道行洪障碍物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及时修复已遭破坏的基础设施。3、砂场服役期满后进行恢复措施砂场运营期中会破坏植被,砂场服役期满后建设方应在场地进行绿化。绿化对改善区域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绿地具有放氧、吸毒、除尘、杀菌、减噪、防止水土流失和美化环境等作用。(5)小结总的来说,本项目严格按照规划的开采区范围进行开采,并控制开采量、控制开采高程,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加强河道采砂后恢复措施,砂场服役期满后进行恢复措施。河砂开采不会对渫水造成较大影响。49
1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粉碎机、筛分机粉尘水喷淋设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汽车CO、NOX、SO2、烟尘限速行驶,定期养护,及时洒水水污染物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农家肥用于附近农田。不外排零排放运营期洒水抑尘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循环利用生产废水固体废物三级沉淀池沉砂综合利用或填埋零排放员工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并及时清运进行处置机械设备废机油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沾染废机油的抹布噪声生产设备在选型上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有噪声污染的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合理布置车间内各设备。经有效处理后预计各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主要生态影响本项目营运期采矿会破坏植被,有效的生态补偿措施为绿化补偿。根据长期的研究成果证明,绿化对改善区域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绿地具有放氧、吸毒、除尘、杀菌、减噪、防止水土流失和美化环境等作用。根据有关资料,降污能力自强到弱的顺序为乔木>灌木>绿篱>草地。本项目绿化以树、灌、草等相结合的形式,起到降低噪声、吸附尘粒、净化空气的作用,同时也可防止水土流失。49
1项目可行性分析1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文,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则视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于2015年4月16日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且每年进行年审,批准该砂场在所街乡添坪所村渫水水域尖坝—大洲河段进行采砂。11.2.选址符合性分析石门县尖坝沙场石门县尖坝砂场建设项目拟建于石门县城所街乡添坪所村,采砂区渫水下游无饮用水源保护区,且符合常德市河道采砂规划。因此,选址合理。11.3.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河道采砂申请书》,石门县国土资源局所街乡国土资源所同意本项目选址的批示,因此,符合规划。11.4.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相符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49
本项目为河道采砂项目,建设单位已向河道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11.1.平面布局的合理性分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平面布置图,项目建设用地呈长方形,厂区西侧为小型垃圾中转站,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品加工区域设置在项目西侧远离居民住宅处,项目东侧设置为产品堆场和原料堆场,项目场地出入口位于项目西侧,通过村道连接S303省道,交通运输方便,沿途无居民住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总平面布置根据消防、安全、环保等规范要求统一设计,满足生产顺畅、交通便捷的要求,合理利用场地和各项公用设施。49
1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及“三同时”验收1.1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是指工程在施工期、营运期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接受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境监督,调整和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目标,把不利影响减免到最低限度,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及时调整工程运行方式和环境保护措施,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取得更好的综合环境效益。⑴环境管理机构与人员项目营运期环境管理为石门县尖坝沙场,负责具体的环境管理和监测,环境监测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⑵环境管理机构职责环境管理机构负责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工作,主要职责:①编制、提出该项目营运期的短期环境保护计划及长远环境保护规划。②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直接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领导,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好环保工作。③领导并组织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和实施监测方案,定期向主管部门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④负责监督环保设施的施工、安装、调试等,落实项目的“三同时”制度。⑤监督项目各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的图形,在各水、声排污口(源)挂牌标识,做到各排污口(源)的环保标志明显,便于企业管理和公众监督,确保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⑶项目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管理①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该项目营运期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各种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②负责该项目内所有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保障各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对环保设施的改进提出积极的建议;③49
负责该项目营运期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该项目污染状况,整理监测数据,建立污染源档案;④该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管理由石门县尖坝沙场承担,并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⑤负责对本单位职工和周边居民进行环保宣传工作。1.1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监测计划是指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对工程的主要污染因子进行环境样品监测化验、数据处理以及编制监测报告,为环境管理部门强化环境管理、编制环保计划、制定污染防治对策等提供科学依据。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依据和基础,为环境统计和环境定量评价提供科学依据,并据此制定防治对策和规划。企业主要负责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的监测任务,具体监测时间、频率、点位服从环保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监测项目针对建设项目生产特征、污染物影响特性及测试手段的可靠性进行确定,各污染源排放口应规范设置。监测因子、点位及频率见表12-1。表12-1营运期监测计划表内容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时间大气厂界无组织监测点颗粒物每年一次噪声厂界外一米连续等效声级每年一次1.2“三同时”验收本工程建成后应向主管环保部门提出“三同时”验收申请。在运营期间要特别重视各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及时调整运行参数。本工程投入运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和石门县环保局取得联系,同时要求检测机构对工程环保“三同时”设施组织竣工验收监测,经主管环保局同意后实施,本项目营运期“三同时”验收内容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详细验收计划见表12-2。49
表12-2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污染源设施名称治理对象验收标准验收因子废气撒水器、佩戴口罩、防风镜、水喷淋设备粉尘《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粉尘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推土机、粉碎机、筛分机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Leq废水三级沉淀池600m3生产废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固废集中收集、密闭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49
1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的11%。表13-1环保投资一览表项目名称规模投资(万元)废气撒水器、佩戴口罩、防风镜、水喷淋设备/5.0废水导流沟、沉淀(蓄水)池/2.0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1.0固废生活垃圾处理、淤泥处置/3.0合计1149
14.结论与建议14.1、结论14.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石门县所街乡添坪所村二十六组。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采砂及砂石加工,河道采砂设备为挖掘机,链斗式采砂船。年允许采砂量为7万m3/a,本项目原面积约1400平方米,计划将添坪所村26组旁的河州荒地作为本项目砂石加工场所,荒地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现已取得石门县国土资源局所街乡国土资源所《河道采砂申请书》的同意,详见附件。新建办公用房和生活宿舍共计200m2、原材料堆场800m2、产品堆场1000m2,总占地面积约4000m2,新增滚轮筛、鄂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洗砂机、等设备,项目计划于2017年11月动工,预计可于2017年12月投入生产。14.1.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租用标准厂房废水入渫水排污口上游500m、渫水下游500m监测断面处的所有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项目建设地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和北侧敏感点昼夜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声环境状况良好。14.1.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粉尘排放量约为0.12t/a。经洒水抑尘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用水为抑尘洒水、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用水量为4003/a;49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洒水抑尘溢流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溢流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农家肥用于附近农田。因此,本项目的运行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根据预测可知,该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减震降噪、合理布局后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与本底叠加后的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因此,则该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沉砂和生活垃圾。沉砂拟综合利用或填埋;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所有废弃物全部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分析认为,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5)、综合结论经报告表分析,本项目址合理可行,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对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本环评建议的处理处置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范措施、搞好“三同时”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整体上符合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14.1、环境保护目标表14-1保护目标一览表保护目标方位距离保护级别渫水南面约1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添坪所村居民5户北侧130m-200m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49
14.1、建议1、加强职工的环保教育。2、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49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 49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主管领导:年月日 49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立项批准文件附件2、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附图1、工程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附图2、工程平面布置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工程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2、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3、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5、生态影响专项评价6、土壤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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