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5 MB
- 41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年加工废旧物资17万吨项目建设单位:嘉祥县鑫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7年12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时批复的名称,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加工废旧物资17万吨项目建设单位嘉祥县鑫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东涛联系人王东涛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卧龙山街道魏坊村西1500米联系电话15092774088传真--邮政编码272000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卧龙山街道魏坊村西1500米立项审批部门嘉祥县发改局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占地面积(平方米)30668绿化面积(平方米)400总投资(万元)6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03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建设项目的由来项目经营场所隶属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经营范围为废旧物资回收。嘉祥县鑫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废旧物资17万吨项目,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卧龙山街道魏坊村西1500米,占地面积约30668m2,总投资600万元,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购置破碎机、抓钢机、龙门吊等生产设备,年加工废旧物资17万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7年9月1日)本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类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嘉祥县鑫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详细的现场勘查,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产业政策及管理政策符合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1
本项目主要进行含金属废旧物资的回收加工,根据国家发改委2013年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8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为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和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管理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中相关规定符合情况见表1。表1拟建工程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分析序号263号文相关规定符合情况与审批相关条件符合性1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符合要求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要求3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符合要求4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本项目为新建,不属于改扩建项目5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要求与企业“禁批”和“限批”的具体规定符合性6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符合产业政策7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耗能项目8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无减排任务9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要限批符合要求10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项目周围环境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11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建设项目要限批符合要求12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的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从严审批符合要求13县(市、区)辖区内一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符合要求1
6个月内对该县(市、区)新上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空气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排在最差的前3个点位且没有改善的,对其所在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14对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从严审批符合要求15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对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从严审批。符合要求16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超标倍数排在前3名的断面、超过达标边缘的河流断面,对其负有责任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符合要求17企业出现一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或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本项目为新建18企业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存在信访案件未能及时解决的,一年内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本项目为新建19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符合要求20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可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符合要求21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符合要求22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符合要求项目建设满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号文)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不在禁批和限批的范围之内。3、与《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符合性分析表2本项目建设与《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序号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本项目相符性一企业的设立和布局(一)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及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厂址位于济宁市嘉祥县卧龙山街道魏坊村西1500米,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相符本项目不在1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依法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三)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地区土地供应政策,以及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相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符合国家和本地区土地供应政策二规模、工艺和装备(一)新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必须在15万吨以上;改造、扩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应达到10万吨以上;废旧不锈钢及其它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年加工能力应达到3万吨以上本项目年加工废旧物资17万吨,产出废钢16.7万吨,满足准入条件年产15万吨的要求相符 (二)新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求厂区面积不小于3万平米,作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1.5万平米;改造、扩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求厂区面积不小于2万平米,作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1万平米;废旧不锈钢及其它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厂区面积不小于1万平米,作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5千平米。土地使用手续合法(若土地为租用,合同期限不少于15年)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0668.00㎡,土地使用手续合法,作业场地为20600.00㎡(三)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配有打包设备、剪切设备或破碎设备以及配套装卸设备和车辆等,必须配备辐射监测仪器、电子磅和非钢铁类夹杂物分类设备等。废旧不锈钢及其他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应配备成分检测设备本项目配有打包设备、剪切设备、破碎设备、装卸设备、车辆、辐射监测仪器、电子磅和非钢铁类夹杂物分类设备等规模、工艺和装备(四)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选择生产效率高、加工工艺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的加工生产系统。必须配套有粉尘收集、污水处理和噪音控制等环境保护设施,加工工艺和设备应满足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选择生产效率高、加工工艺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的加工生产系统。配套有粉尘收集、污水处理和噪音控制等环境保护设施,加工工艺和设备满足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的有关要求相符(五)鼓励企业积极开发使用节能、环保、高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逐步淘汰鳄鱼剪式剪切机企业积极开发使用节能、环保、高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本项目不使用鳄鱼剪式剪切机三产品质量(一)废钢铁加工产品达到废钢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销售给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企业,以及使用30吨及以下电炉(高合金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的企业本项目废钢铁加工产品达到废钢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销售给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企业,以及使用30吨及以下电炉(高合金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的企业符合1
(二)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应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本项目办公室配有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制度健全 四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一)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加工生产系统综合电耗应低于30千瓦时/吨废钢铁,新水消耗应低于0.2吨/吨废钢铁本项目加工生产系统综合电耗为8.53千瓦时/吨废钢,生产新水消耗量极少符合 (二)对加工废钢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夹杂物,如有色金属、塑料、橡胶、木块、纤维、渣土、机油、汽油、氟利昂、电池等,应有相应的回收、处理措施和合法流向,避免二次污染本项目加工废钢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夹杂物,均外售综合利用,避免二次污染五环境保护(一)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等环境保护要求。应按照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经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领取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污作为新建项目,企业正在积极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相符(二)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制度规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应通过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三)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有雨水、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的收集和循环利用系统,废水经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者排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处理;应有废油回收储存设备和相关处理措施。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有突发环境事件或污染事件应急设施和处理预案,消防设施应达到国家相关要求1、厂区拟建雨污分流系统;2、厂区无生产性废水产生;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4、本项目收购的废钢中不含油,无费油产生;5、本项目有突发环境事件或污染事件应急设施和处理预案;6、消防设施可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相符综上所述,项目满足与《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三、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嘉祥县鑫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济宁市嘉祥县卧龙山街道魏坊村西1500米。厂区紧邻村级道路,北侧为胡店村,南侧为冯海村,东侧为魏坊村,西侧为农田,占地面积30668平方米。厂区附近无自然保护区,无风景旅游区,无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与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图1。2.建设性质1
新建项目。3.产品方案年加工废旧物资17万吨项目。4.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6人,全年生产天数为300天,每日实行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5.场地规模及投资项目占地面积为30668m2,建筑面积为5600m2,包括车间、原料存储区、成品存储区、办公室等。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5%。6、建设内容6.1工程组成项目具体工程组成见表3。表3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分类建设名称主要建筑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破碎加工区车间2,300.00m2,1层,用于废钢的破碎加工已建剪切加工区车间1北部,1000.00㎡,用于废钢的剪切加工厂区现有,已签订租赁协议打包压块区车间1中部,1000.00㎡,用于废钢的打包压块储运工程原料存储区地面水泥混凝土硬化,露天存储新建成品存储区3300.00m2,车间1南部新建辅助工程办公室500.00m2,1层,用于办公、员工休息新建卫生间39.00m2,冲洗水进入化粪池新建公用工程给水174.00m3/a,由厂区自备水井提供;消防水池与四级沉淀池公用新建采暖制冷生产不采暖制冷,办公室采暖制冷采用分体式空调供电142.44万kWh,由嘉祥县市政供电网供给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气剪切机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后,引至车间顶部排气筒排放;破碎机粉尘经旋风除尘器一级除尘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垃圾桶定期清运、化粪池地埋设置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生产废料和除尘器集尘外卖利用噪声设置在车间内,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1
6.2主要设备本项目购置破碎、抓钢机、龙门吊等生产设备,详见表3表3主要设备一览表名称单位数量用途备注破碎机套1短、碎废钢破碎-抓钢机条2上料和成品装车-龙门吊套1上料、分拣,含电磁铁吸盘-剪刀机台1废钢、废料的剪切-打包机台1轻薄型废钢打包压型-辐射检测仪台1原料进入厂房之前的辐射检测地磅台1原料和成品进出厂之前称重-装载机台1轻薄型废钢的铲装-6.3主要原辅材料及产品方案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4。表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废旧物资万吨/a17含钢废旧物资注:原材料主要来源于各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回收数量能满足项目要求本项目产品为废钢产品,分为破碎料、定尺废钢、打包块,产品方案详见表5表5本项目产品方案表序号名称单位年用量备注1破碎料万吨/a4.80钢废2定尺废钢万吨/a5.50钢废3打包块万吨/a6.40钢废6.4公用设施6.4.1供热生产不采暖,办公室采暖采用分体式空调。6.4.2给排水(1)给水给水:项目用水由厂区自备井提供,水质、水量均能够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本项目职工16人,用水量按50L/人·d计算,职工生活用水量为0.8m3/d,年用水量1
240m3,生产过程不用水。(2)排水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0.64m3/d(排污系数80%),年排放量为192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建设项目水量平衡见下图:损耗0.160.4职工生活用水0.5新鲜水0.5化粪池0.64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化粪池职工生活用水0.8新鲜水0.8图1-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6.4.3供电当地供电网络接入公司,引至项目用电环节。用电消耗量约14.244万kwh/a。6.5鲁环发【2009】80号文符合性本项目为废旧物资再加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规定,对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制定了防范措施,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6.6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重点保护区域内,按照《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梁济运河控制单元治污方案》规划要求,废水排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中重点保护区域标准。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外排,因此,该项目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理位置嘉祥县位于山东省济宁市西部。地理坐标东经116°06′~116°27′,北纬35°11′~35°38′。东临济宁市任城区,南接金乡县,西靠菏泽市的巨野县和郓城县,北依梁山县,东北隔梁济运河与鱼台县相望。
二、地形、地貌嘉祥县大致呈西北东南方向的长方形。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平均倾斜坡度为万分之一。海拔高度一般在35~40米。低点在县城东南金屯镇东部,海拔35米;高点在县城西北黄垓镇中部,海拔40米。东南比西北相差5米,东比西相差3~4米。全县有大小山头126座,多是东北、西南走向,呈岛状突出平地,主峰海拔高度一般在50~200米,成为鲁、豫、皖、苏交界平原地带的独特自然景观。纸坊镇与马集镇交界处的孟良山(旧名塔山)绝顶,海拔243.1米,为全县最高点。三、气候特征嘉祥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气候,四季分明。嘉祥多年平均气温13.9℃,极端最高温度43.1℃(1966年7月19日),极端最低温度-18.3℃(1964年2月17日),历年日平均温度低于+5℃的天数为115天。历史上最大冻土深度为37厘米(1980年2月12日)。嘉祥全年平均风速3米/秒,年内4月份平均风速最大,为3.8米/秒,而9月份最小,为2.4米/秒。累年定时最大风速20米/秒,风向偏北风。瞬间最大风速达30米/秒,出现在1985年7月4日。累年平均大于8级以上的大风日数为15.4天,最多年份高达64天。全年以4月份最多,平均为2.5天;10月份最少,平均0.5天。四、水文地质本地区大小河流45条,主要有梁济运河、赵王河等,最终汇入南四湖。可利用地上水1.5亿立方米,地下水可供开发量2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用量是山东省人均占用量的3倍。
该区域的第四系松散堆积物,有着发育良好的含水层,孔隙水丰富,水质良好。含水层埋藏不深,水位较浅,易于开采。地下水以大气降水为主要补给来源,排向南四湖。
地质岩性以砂、砾石为主,浅水与承压水之间没有稳定的隔水层。南四湖为本区最大的地表水体,第四系上部浅水流向南四湖,并与湖水成互补关系。
1
本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影响水化学成份的主要因素是地下水运动条件和岩石性质,HCO3-型水质为本区主要类型,水质中硬。因受工业区及居民集中区的污染和盐碱化的影响,造成局部地下水类型变化。五、资源嘉祥县境内矿产丰富。已探明有煤面积125平方公里、总储量16.94亿吨。该县石灰岩储量丰富,品种齐全,全县石灰岩探明含量约为90亿吨,既有厚层状、巨厚层状石灰岩,也有板状及条带状石灰岩。既有质纯灰岩,又有鲕状灰岩、竹叶状岩、豹皮状灰岩和白云岩。质纯灰岩是生产优质水泥的主要原料,豹皮状岩是十分漂亮的建筑面料:鲕状灰岩的物理机械性能是碳酸盐岩中的佼佼者,白云岩的物理机械强度好,且化学性能稳定。六、土地利用现状及生态环境概况
嘉祥县境位于黄泛冲积平原的边缘,平原遍布全县各乡镇。海拔一般在35~40米之间,其面积为95.31万亩,占全县总面积145.74万亩的65.4%。主要分布于黄垓镇、老僧堂镇、孟姑集镇、卧龙山街道、梁宝寺镇、大张楼镇、马村镇、万张镇、嘉祥街道等镇街道;洼地40.52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7.8%,主要分布于县城、大张楼、梁宝寺和县城东南马集、金屯东部、仲山、满硐、纸坊等镇。山地9.91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6.8%,主要分布于纸坊镇和满硐镇、仲山镇西部、马集镇西部、嘉祥街道的南部、卧龙山街道的中部和南部。1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一、行政区划与人口
现辖卧龙山街道、梁宝寺镇、马村镇、大张楼镇、纸坊镇、金屯镇、满硐镇、仲山镇、孟姑集镇、老僧堂镇、黄垓镇、万张镇、嘉祥街道,辖714个行政村,人口83.42万人。县政府驻嘉祥街道办事处。二、工农业发展概况
嘉祥县经济结构合理,一、二、三产业发展良好,潜力巨大,前景广阔。2014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0亿元,比上年增长16.2%。工业拥有建材、煤炭、电力、纺织、化工、食品、机械、轻工、电子、服装、造纸等主要行业。形成了结构合理、有本地特色的多元化、多系列、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着良好的贸易往来,出口产品120余种。民间艺术、鲁锦、石雕工艺源远流长;是国家命名的“中国石雕之乡”、“中国唢呐之乡”。
农作物200余种,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畜产品生产基地县;山东省棉花大县和红麻生产基地县;山东无花果之乡;鹌鹑养殖大县。是山东省小尾寒羊养殖基地、鲁西黄牛生产大县。
三、交通运输业
嘉祥县交通便利,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各种交通运输设施齐全。新石铁路、京福高速公路日荷支线、338省道穿城而过,西邻“京九”铁路60公里,东邻“京沪”铁路40公里,距省会济南2.5小时车程;济宁机场座落在县城南10公里处,已开通北京、上海、广州、青岛等航线;嘉祥港水运码头经京杭大运河可转运苏、沪、浙一带。县境内交通运输方便,全县通车里程达3314公里。四、科教文化事业
嘉祥县是中国古代“四大圣贤”之一曾子故里,民风淳朴,每年举办的工人、农民文化艺术节在鲁西南颇具影响,被誉为中国“唢呐之乡”。五、文物古迹嘉祥县文物古迹众多。国家及省、市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18处。国家一级文物武氏墓群石刻,被史学界誉为“汉代历史百科全书”,与故宫、三孔、敦煌齐名的国家一级文物。1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环境空气根据嘉祥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近期监测资料数据显示:项目附近评价区域大气质量现状较好,各项监测因子均无超标现象,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二、水环境1、地表水根据嘉祥县环境监测站近期监测资料,项目所在地区地表水主要水质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区域地表水水质状况较好。2、地下水根据嘉祥县环境监测站近期监测资料,项目所在地区地下水主要水质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水质状况较好。三、声环境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四、生态环境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一般,自然植被较少,有少量人工绿化。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1、环境空气主要保护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保护级别:《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表6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项目标准限值SO2TSPPM10PM2.5NO2COO3浓度单位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年平均0.060.200.070.0350.04————mg/m3(标准状态)日平均0.150.300.150.0750.084.00——小时平均0.50——————0.210.000.202、地表水主要保护洙水河,保护级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3、地下水主要保护目标为当地浅层地下水,保护级别:《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4、声环境主要保护项目外围流动人群,保护级别:《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5、主要保护目标表7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序号敏感目标名称相对本场址方位相对距离(m)备注保护级别1胡店村N1038村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2姚坊村NW1518村庄3北马官屯村NE1541村庄4魏坊村E1201村庄5冯海村SE1114村庄6牛官屯河W1364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1
1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表8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单位:mg/L项目pH溶解氧CODCrBOD5标准值6~9≥5.0≤20≤5项目总磷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标准值≤0.3≤1.0≤0.05≤0.001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表9地下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单位:mg/L项目pH总硬度总大肠菌群亚硝酸盐标准值6.5~8.5≤450≤3.0≤0.02项目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硝酸盐挥发酚标准值≤3.0≤250≤20≤0.002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表10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单位:mg/m3项目TSPSO2NO21小时平均值/0.500.20日平均值0.300.150.08年平均值0.200.060.04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表11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类别适用区域昼间夜间2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60501
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外排废水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99-2006)及修改单中重点保护区域排放标准;表12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单位:mg/L污染因子pHCODSSNH3-NBOD5动植物油石油类标准值6~9≤60≤30≤10≤20≤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表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名称标准文号单位级别标准限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dB(A)2类昼间夜间6050废气: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表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名称标准文号污染物排放监控限值(mg/N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1.0(无组织)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颗粒物10(有组织)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外排,不需要申请总量。1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工艺流程简述(图示):1施工期声环境噪声大气环境扬尘、废气建筑废水沉淀池回用生活污水化粪池农田肥料少量建筑垃圾施工方统一清运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建筑弃土作城区道路建设路基填料工程运营图5-1项目施工期排污环节情况图2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具体如下:废旧物资破碎机打包机成品噪声、固废、粉尘噪声、固废、粉尘剪刀机噪声、固废、粉尘废旧物资进入厂区经破碎机剪刀机破碎后根据客源需求,制成破碎料、定尺废钢、打包块等。在破碎和剪切1
过程中机器转动会产生机械噪声、残留的废旧物资及的粉尘。打包机运行过程中也会产生机械噪声地、固体废物及粉尘。三、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已部分建成,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主要污染因子为噪声和设备基础安装产生的少量粉尘。(二)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5-95dB(A)。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产废料、除尘器集尘。四、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方案合理性分析1选址合理性分析嘉祥县鑫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济宁市嘉祥县卧龙山街道魏坊村西1500米,本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及基础设施进行。根据卧龙山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卧龙山街道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区域路网发达、交通方便,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有利于项目建设;可满足本项目建设需求。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图1。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侧1500米的魏坊村,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用地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值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所列项目,该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2总图布置及合理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划分为加工区和储运区,厂区生产工艺衔接紧凑,功能划分界限明显,生产流程清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综上,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平面布置合理,选址可行。1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破碎工序粉尘48.90t/a3.06mg/m³,0.0744t/a剪切粉尘5.60t/a2.84mg/m³,0.05t/a无组织排放粉尘1.56t/a1.56t/a水污染物生活系统(192m3/a)CODcr300mg/L,0.058t/a0NH3-N30mg/L,0.006t/a0固体废物办公生活生活垃圾2.4t/a0生产过程生产废料2944.78/a0除尘器集尘53.87t/a0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剪刀机、打包机等设备,噪声级一般在60-90dB(A),间歇性使用。经隔声门窗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限值,达标排放。其他无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加附页)本项目无重大污染源,因此对周围环境及生态无明显影响。1
环境影响分析1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本项目办公用房间利用现有房间进行生产,生产车间为拟建厂房。施工期环境影响特征: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影响,施工期环境污染行为较为复杂,但施工期环境污染只是短期影响,随着工程竣工,施工影响基本消除。项目距离周边敏感目标较远,但施工过程中仍应切实注意施工扬尘及噪声的控制措施。1、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主要噪音为施工高噪音机械等运行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音和机械噪音,以及交通运输车辆的汽车噪声。主要采取措施有: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安排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开周围环境对噪声的敏感时间,减少夜间施工量。尽量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整个工期。2)降低设备声级。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养护,维修不良的设备;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3)降低人为噪声。根据当地环保部门制定的噪声防治条例的要求施工,以免影响周围村民的生活。4)建立临时声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施工机械产生噪声,由于项目区周围无噪声敏感点,经采取减振降噪、调整作业时间的措施后,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施工粉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来源于各种无组织排放源。其中场地清理、土方挖掘填埋、建筑材料运输等工序的产生量较大,原材料堆存、建筑结构施工、设备安装等产生量较小或不产生扬尘。由于施工污染源为间歇性源并且扬尘点低,只会在近距离内形成局部污染。施工现场的污染物未经扩散稀释就进入地面呼吸地带,会给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一定影响。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1
施工场地每天定时洒水,以防止浮沉颗粒,在大风日应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多尘物料应使用帆布覆盖;混凝土搅拌站应设于工棚内,或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3、施工废污水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的生产用水主要为混凝土搅拌机及路面、土方喷淋水等,排放的废水主要有设备冲洗及生产中的跑、冒、滴、漏、溢流产生的废水,仅含有少量混砂,不含其它杂质。这类废水一般在施工现场有溢流,排放量很小,可就近排放,在流动过程中部分蒸发,部分下渗,不利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外运做农田肥料。4、施工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掘土施工时开挖的渣土、碎石等;挖方如果直接就地堆放,不仅对地表植被产生影响并且随风产生扬尘,长期堆放,将使地表植被产生不可逆的破坏,形成裸露地表。主要采取的措施有: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随地丢弃。并及时清运处理。2)对施工开挖的土壤应有计划的分层回填,并尽量将表层土回填表层。对于因取土破坏的植被,待施工完成后尽快按厂区绿化方案恢复。通过严格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上述对环境不利影响因素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终止。5、生态影响及水土流失拟建项目建设期间,施工人员的各项活动,包括施工活动和生活活动,均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各类生活废弃物,尤其是不可降解的塑料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可忽视。此外,拟建项目的建设将会造成人为的水土流失,而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一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开挖使植被破坏,表面土层抗蚀能力减弱,加剧水土流失;二是开挖产生裸露面,裸露面表层结构较为疏松,易产生水土流失;三是施工期间,土石渣料在搬运和弃置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部分水土流失。因此,项目建设期应严格遵守《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2008)中的有关规定,控制水土流失。评价要求采取以下措施:①从规划设计到工程施工均应确保首先考虑水土保持工作,并制定严密可靠的水土保持措施;②1
充分考虑降雨的季节性变化,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不仅可减少水土流失量,还可大幅度节省防护资金;③合理安排施工单元,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尽量避免施工场地的大面积裸露;④优化工程挖方和填方,减少土石方开挖量;⑤重视全方位、全过程的水土保持工作,做到从施工到工程完工的全过程水土保持工作;⑥设置专人专项资金,确保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实施。综上所述,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只要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并进行文明施工,在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后,尽可能将污染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随着施工的结束,各种影响也会随之消失。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行300天。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垃圾桶和化粪池臭气。(1)破碎工序粉尘本项目破碎料生产,破碎工序会产生粉尘,类比同类行业,粉尘产生量以原材料的0.1%计,破碎料生产原材料用量约为4.89万t/a,则粉尘产生量为48.90t/a,10.19kg/h,破碎机为密闭设备,废气经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70%)一级除尘,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二级除尘后,经一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0.147t/a。除尘器风机风量为10000m3/h,则粉尘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3.06mg/m³,0.031kg/h,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剪切粉尘本项目定尺废钢生产,剪切工序会产生粉尘,类比同行业,粉尘产生量按原材料的0.01%计,定尺废钢生产原材料用量约为5.60万t/a,则粉尘产生量为5.60t/a。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风机风量3700m3/h)处理后经车间顶部一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则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05t/a,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2.84mg/m³,0.011kg/h,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量为0.56t/a,排放量较小,加强车间通排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1
(3)无组织粉尘本项目原材料及产品装卸、上料、打包过程中会有无组织粉尘产生,产生量较小,类比同行业其他项目,产生量约为1.0t/a,剪切粉尘组织排放量为0.56t/a,则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1.56t/a。采用SCREEN3模式估算模式,粉尘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2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污染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限值(粉尘≤1.0mg/m3)。二、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4m3/d、192m3/a,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产生量分别为CODcr300mg/L、0.058t/a,NH3-N30mg/L、0.0058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本项目在化粪池做好防渗处理的前提下,本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三、固废环境影响分析(1)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16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0.5kg/d计算,则产生量为2.40t/a,设置垃圾桶规范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生产废料、除尘器集尘本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生产废料,生产废料产生量约为2944.78t/a;除尘器除尘工序会产生除尘器集尘,产生量为53.87t/a,生产废料和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外卖电厂综合利用。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经综合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四、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5-95dB(A)。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为:将剪切设备、打包设备布置在车间西侧,对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在生产运转时必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从而减少摩擦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在采取一系列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经车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噪声低于60dB(A)、夜间噪声低于50dB(A),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五、卫生防护距离(1)大气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涉及无组织排放粉尘,针对企业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确定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1
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的推荐,计算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位占地面积计算;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A-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来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12中查取。表12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计算系数5年平均风速(m/s)卫生防护距离L≤100010002000工业污染源构成类别ⅠⅡⅢⅠⅡⅢⅠⅡⅢA<24004004004004004008080802~4700470350700470350380250190>4530350260530350260290190140B<20.010.0150.015>20.0210.0360.036C<21.851.791.79>21.851.771.77D<20.780.780.57>20.840.840.76根据项目所在地区近5年平均风速(3.4m/s)和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无组织排放特点和环境特征,生产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见表13。表13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表无组织排放源排放源面积(m2)排放量(t/a)标准浓度(mg/m3)L(m)计算值确定值生产区粉尘2000.001.560.910.717501
由表9可看出,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2)噪声卫生防护距离参照《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GB18083-2000)中表1的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噪声排放源源强介于85-95dB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应设置为50m。综上,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应设置为50m。本次环评确定以生产车间为中心,设置半径50m的范围为拟建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距离厂区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胡店村,与厂区的最近距离为1030m。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在该范围内不准建设不允许建设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敏感点。六、环境风险本项目所涉及物料均不在《重大危险源辨识》之列,本报告只进行简要风险分析。本项目主要风险事故为车间内部可能发生的火灾,主要是由于设计、选型失误,造成部分电气设备设施不满足防火要求及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易引发电气火灾。本项目位于嘉祥县卧龙山街道魏坊村西1500米,项目区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100m范围内没有敏感目标,周围没有居民点,发生火灾受影响人数较少,故本项目属于火灾低风险范围。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对建筑电气设计审核,避免由于设计、选型失误造成火灾的隐患。2、坚强对建筑电气的漏电保护,在技术上可在建筑物电源进线处设计安装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熔断器。3、加强用电管理,对使用时间长的电器设备,要及时更换或维修。4、后勤部门应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消除。5、加强宣传教育,管理部门对员工加强防火教育,提高员工防范意识。综上所述,本项目涉及物料均不在《重大危险源辨识》之列,在落实好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风险水平可接受。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环办[2014]10号,凡涉及较大范围内环境保护问题及群众自身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规范性评估1
本项目主要进行废钢铁的回收加工,根据国家发改委2013年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4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为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和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表2分析,本项目建设满足《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要求。本项目厂址位于嘉祥县卧龙山街道魏坊村西1500米,本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求。2、相融性分析本项目厂区为工业用地,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明显敏感目标,周围工业企业较多,项目建成后对周围无明显影响,建成后可解决废旧钢铁无法处理的状况。因此,本项目相融性良好。3、可控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社会稳定性影响为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社会稳定性风险。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化粪池做好防渗处理的前提下,对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产废料和除尘器集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废料和除尘器集尘外卖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5-95dB(A),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厂区范围内无居民,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在可控制范围内。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较低。1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破碎工序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二级除尘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粒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剪切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NH3-N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外排。固体废物办公生活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生产过程生产废料外卖利用除尘器集尘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破碎机、剪刀机、打包机等设备,噪声级一般在60-90dB(A),设置隔离带,经隔声门窗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限值,达标排放。其他无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加强生产管理,严格实施环保措施,确保生产、环保设备安全运转,使污染物排放达标。在严格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1
结论与建议1结论1.1项目概况项目经营场所隶属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经营范围为废旧物资回收。嘉祥县鑫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废旧物资17万吨项目,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卧龙山街道魏坊村西1500米,占地面积约30668m2,总投资600万元,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购置破碎机、抓钢机、龙门吊、剪切机等生产设备,年加工废旧物资17万吨。1.2产业政策和管理政策符合性结论本项目主要进行费钢铁的回收加工,根据国家发改委2013年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4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为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和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3选址符合性结论项目位于嘉祥县鑫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区,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有利于项目建设;嘉祥县鑫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卧龙山街道总体规划。所在区域路网发达、交通方便,可满足本项目建设需求。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北侧1030米的胡店村,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用地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值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所列项目,该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1.4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环境空气: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卧龙山街道魏坊村西1500米,参照《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附近评价区域大气质量现状较好,根据例行监测数据,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地表水:项目所在地区地表水主要水质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区域地表水水质状况较好。(3)地下水:项目周围地下水水质较好,基本可以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4)声环境:区域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①破碎工序粉尘本项目破碎料生产,破碎工序会产生粉尘,类比同类行业,粉尘产生量以原材料的0.1%计,破碎料生产原材料用量约为4.89万t/a,则粉尘产生量为48.90t/a,10.19kg/h,,破碎机为密闭设备,粉尘经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95%)一级除尘,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二级除尘后,经破碎车间一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0.147t/a。除尘器风机风量为10000m3/h,则粉尘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3.06mg/m³,0.031kg/h,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②剪切粉尘本项目定尺废钢生产,剪切工序会产生粉尘,类比同行业,粉尘产生量按原材料的0.01%计,定尺废钢生产原材料用量约为5.60万t/a,则粉尘产生量为5.60t/a。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风机风量3700m3/h)处理后经车间顶部一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则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05t/a,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2.84mg/m³,0.011kg/h,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量为5.60t/a,排放量较小,加强车间通排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③无组织粉尘本项目原材料及产品装卸、上料、打包过程中会有无组织粉尘产生,产生量较小,类比同行业其他项目,产生量约为1.0t/a,剪切粉尘组织排放量为0.56t/a,则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1.56t/a。采用SCREEN3模式估算模式,粉尘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2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污染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限值(粉尘≤1.0mg/m3)。(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和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任何外排废水的排放水质必须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重点保护区域排放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在化粪池做好防渗处理的前提下,本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是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料、除尘器集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废物料、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外售给回收部门。堆放固体废物的地面要硬化处理,并将固体废物分类堆放。固体废物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噪声源为破碎机、剪刀机、打包机等设备,噪声级一般在60-90dB(A),设置隔离带,经隔声门窗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限值。综上所述,项目噪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1.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所涉及物料均不在《重大危险源辨识》之列,主要环境风险为车间内部可能发生的火灾风险,项目应编制应急预案,并在运营中严格采取前面提及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在落实好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风险水平可接受。1.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通过规范性、相融性、可控性分析,项目社会风险较低。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只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后,废水、废气、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做到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的质量。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的角度来说,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2、措施本项目必须落实的环保措施见表14。表14本项目必须落实的环保措施污染种类环保措施大气污染物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水污染物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废料和除尘器集尘外卖利用,噪声污染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采取隔声措施,注重设备保养维护3、建议(1)提高员工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境管理纳入到生产管理全过程中去,最大限度减少资源浪费和对环境污染。1
(2)加强对员工劳动安全防护,生产车间的工人要佩戴防噪声耳塞及防尘口罩。(3)建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努力创造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条件。1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1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1
注释一、本报告表附件、附图:附件1项目委托书附件2登记备案证明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卧龙镇政府出具证明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平面布置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山东省环境保护局翻印1
附件1项目委托书委托书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我方拟建设年加工废旧物资17万吨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委托贵所对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单位(盖章):嘉祥县鑫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8日1
附件2营业执照1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地1
附图2平面布置图1'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英艳洗涤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面包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雅礼万境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豆豉辣椒萝卜丁、茶油劲爆鸡、坛子爽口菜、火焙鱼豆豉、豆豉剁辣椒、香辣浏阳豆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海水泵、无泄漏耐腐蚀泵、低温泵总装检测基地环境影响报告表
- 咖啡茶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万科长岭居yh-a3-0地块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年产4000万块页岩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128]
- 山东康明斯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数控车床、农业机械、公路工程、工程机械及配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 简阳市污泥处理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亳州市王花食品养生保健食品生线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概述公示环评报告
- 济宁鼎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万件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