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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俊发名城二-1期N9号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云南俊发宝云房地产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6年11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俊发名城二-1期N9号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云南俊发宝云房地产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余志岗联系人孟晓轩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龙头街10号联系电话13808705111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宝云片区立项审批部门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盘发改投资[2016]100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7210)占地面积(平方米)46728.32绿化面积(平方米)15520.0总投资(万元)258785.19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771.3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68%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18年10月1.任务由来俊发名城建设地点位于拥有二千多年历史文化的盘龙区宝云片区,北邻桃源村,南邻羊肠大村,东临东大沟,西临金汁河。俊发名城建设项目是一个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从历史遗迹需要保护,土地资源需要节约利用,基础设施需要建设,生态环境需要改善,片区经济需要发展等方面提出这个项目。其目的是:保护该区域历史遗迹的同时,通过城中村改造建设,加快城市化建设。以历史遗迹形成旅游文化景点,以旅游文化景点带动区域经济,以区域经济带动产业化,推进现代化,全面提升城市竞争力,将昆明建设成为中国最适宜居住的现代化开放城市及山水园林生态城市。俊发名城建设项目包括N-2-b、N-3、N-4-b、N-5、N-6、N-7-a、N-7-b、N-8、N-9、N-10、N-11、N-12、N-13、N-13-a、N-14、N-15、N-16、N-17、N-18、N-19、N-20、N-20-a,共22个地块,共分为两期进行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平面布置及分期图详见附图1。117
“俊发名城一期”用地共包括9个地块,即N-10、N-13、N-13-a、N-14、N-16、N-20、N-20-a、N-17和N-19地块。“俊发名城二期”用地共包括13个地块,即N-2-b、N-3、N-4-b、N-5、N-6、N-7-a、N-7-b、N-8、N-9、N-11、N-12、N-15和N-18地块。其中“俊发名城二期”中的13个地块又分为“俊发名城二-1期”和“俊发名城二-2期”两期来建设,“俊发名城二-1期”用地共包括8个地块,即N-4-b、N-5、N-6、N-9、N-11(公园)、N-12、N-15、N-18(绿地),“俊发名城二-2期”用地共包括5个地块,即N-2-b、N-3、N-7-a、N-7-b、N-8地块。据了解,“俊发名城一期中N-10、N-20、N-20-a地块建设项目”已于2013年编制了“俊发名城(一期)N-10、N-20、N-20-a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且于2013年8月取得了昆明市环保局的批复;“俊发名城一期中N-13、N-13-a、N-14、N-16、N-17、N-19地块建设项目”已于2013年编制了“俊发名城(一期)N-13、N-13-a、N-14、N-16、N-17、N-19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也于2013年8月取得了昆明市环保局的批复。目前正在办理“俊发名城二-1期”中N-4-b、N-5、N-6、N-9、N-12、N-15地块环保手续,“俊发名城二-2期”暂未开始办理相关手续。根据现场踏勘得知,“俊发名城一期”中N-20、N-20-a、N-13、N-13-a、N-14、N-17、N-19地块已建成运营,N-10正在建设,N-16地块暂未动工。“俊发名城二期”中N-4-b、N-5、N-11、N-15地块已开始动工建设,其中N-4-b、N-5地块目前已建成地上2层;N-15地块正在进行基坑开挖;N-11地块已设置为公园;N-6、N-9、N-12、N-18暂未动工建设。对照项目规划条件及项目建设情况,规划条件所提出的200床综合医院将设置于N-16地块,垃圾中转站将设置于N-18地块。目前项目在N-15地块南侧设置1个施工营地,主要为临时活动板房,用于现场指挥人员办公、施工工具的堆放以及施工人员的临时生活用房。营地内不设食堂,由施工人员自行解决。“俊发名城二-1期”N-4-b、N-5、N-6、N-12、N-15地块施工人员均可依托此施工营地。N-9地块施工人员指挥部将依托已建成N-13地块内部房屋,项目施工人员就近租房住宿及就餐,建设区内不布置集中的生活用房,不需要额外的占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仅在施工场地西侧内设置一个旱厕。根据项目设计方案、排水意见及相关资料得知,俊发名城117
整个项目属于大中水供给覆盖范围,“俊发名城一期”已开始使用大中水,“俊发名城二期”已和大中水公司签订意向协议(详见附件5)。俊发名城整个项目地块地势走向东高西低,N-12、N-15地块废水可排入已建成运营的盘龙6号路市政管网顺流排至北京路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N-4-b、N-5、N-6、N-9地块废水将依托规划待建盘龙122号路市政管网排至北京路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因此,N-12、N-15地块分别各自建设隔油池、消毒池、化粪池等环保设施,废水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后排入盘龙6号路市政管网;N-4-b、N-5、N-6地块在盘龙122号路未建成运营前(即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将在N-6地块建设一个污水处理设施,N-4-b、N-5、N-6地块废水均依托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外排废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一级A标准后,临时排入周边雨水系统;在盘龙122号路建成运营后(即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N-4-b、N-5、N-6地块外排废水分别依托各自地块的隔油池、消毒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外排至盘龙122号路市政管网;N-9地块在盘龙122号路未建成运营前(即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将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一级A标准后,临时排入周边雨水系统;在盘龙122号路建成运营后(即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N-9地块外排废水经过隔油池、消毒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外排至盘龙122号路市政管网。项目本次评价为俊发名城二期-1期N9号地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获得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盘发改核准[2016]100号)《俊发名城二期-1期N9号地块投资项目备案证》(附件2)。且俊发名城一期和二期取得昆明市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昆规条件[2016]0100号】。项目总用地面积:46728.32m2,项目总建筑面积497016.49㎡,地上建筑面积378569.20㎡,地下建筑面积118447.29㎡。本次评价以项目实际方案情况进行评价。11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以上法规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97016.49m2,按照规定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俊发名城由云南俊发宝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单位”)为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1)。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俊发名城二-1期N9号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并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净用地面积为46728.32m2(约70.092亩)。总建筑面积497016.49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78569.20m2,地下建筑面积118447.29m2。项目主要设置6栋住宅楼,1栋办公楼,1栋商业楼,配套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物管用房、社区用房、社区文化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公厕、生鲜超市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容积率为7.99,建筑密度为39.2%,绿地率为33.21%,地下机动车停车位3445个,地下非机动车车位6103个,建成后项目内总居住户数1236户,预计入住人口3955人。项目分2个地块进行建设,如下:N9-a地块:用地面积25582.35㎡(约38.373亩),总建筑面积239000.19㎡,地上建筑面积171999.92㎡,地下建筑面积67000.27㎡,主要建设6栋23~43层住宅楼,并配套建设住宅底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社区用房、物管用房、社区文化体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公厕等。可入住1236户,3955人。N9-b地块:用地面积21145.97㎡(约31.719亩),总建筑面积258016.3㎡,地上建筑面积206569.28㎡,地下建筑面积51447.02㎡,主要建设1栋46层办公楼、1栋8层商业楼,并配套建设生鲜超市、公厕等。2.1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建设项目总体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N9-a地块经济指标见表1-2,N9-b地块经济指标见表1-3。表1-1项目总体技术经济指标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合计1项目净用地面积m246728.322总建筑面积m2497016.493地上总建筑面积m2378569.20117
(含不计容)4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m2373369.20其中住宅m2165680.00商业m299173.00办公m2106729.28社区用房m2331.36物管用房m2248.52社区文化用房m2258.00养老服务用房m2497.04公厕m2163.00消控、监控m2123.00社区卫生服务用房m2166.00地上不计容总建筑面积m25200.005地下总建筑面积m2118447.29其中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m2102751.75地下商业m214175.62生鲜超市m21271.40物管用房m2248.526容积率7.997建筑密度%39.20%8绿地率%33.21%9建筑占地面积m218315.5810绿地面积m215520.0011居住户数户123612居住人数个395513机动车停车位辆344514非机动车停车位辆6103表1-2项目N9-a地块技术经济指标序号项目名称单位N9-a地块1项目净用地面积m225582.352总建筑面积m2239000.193地上总建筑面积m2171999.924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m2170799.92其中住宅m2165680.00商业m23436.00社区用房m2331.00物管用房m2248.52社区文化用房m2258.00养老服务用房m2497.00117
公厕m2121.00消控、监控m262.00社区卫生服务用房m2166.00地上不计容总建筑面积m21200.005地下总建筑面积m267000.27其中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m266751.75物管用房m2248.526容积率6.687建筑密度%22.00%8绿地率%40.00%9建筑占地面积m25628.0010绿地面积m210233.0011居住户数户123612居住人数个395513机动车停车位辆170114非机动车停车位辆1742表1-3项目N9-b地块技术经济指标序号项目名称单位N9-b地块1项目净用地面积m221145.972总建筑面积m2258016.303地上总建筑面积m2206569.284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m2202569.28其中商业m295737.00办公m2106729.28公厕m242.00消控、监控m261.00地上不计容总建筑面积m24000.005地下总建筑面积m251447.02其中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m236000.00地下商业m214175.62生鲜超市m21271.406容积率9.587建筑密度%60.00%8绿地率%25.00%9建筑占地面积m212687.5810绿地面积m25287.00(其中3173㎡绿地为屋顶绿化)13机动车停车位辆174414非机动车停车位辆4360117
2.2项目工程内容2.2.1项目组成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整体建设内容见表1-4。表1-4项目总体工程组成内容一览表工程内容建筑类型备注建筑面积(m2)基本特性功能主体工程住宅地上165680N9-a地块:共6栋住宅楼,编号:1#~6#。1#住宅楼,23F,高68m;1F:北侧为住宅;2F:北侧为住宅;3~23F:均为住宅。2#住宅楼,33F,高100m;1~33F:均为住宅;3#住宅楼,44F,高130m;1F:北侧为住宅;2~43F:均为住宅。4#住宅楼,34F,高100m;1F:北侧为住宅;2~33F:均为住宅。5#住宅楼,44F,高130m;1F:北侧为住宅;2~43F:均为住宅。6#住宅楼,44F,高130m;1F:中间为住宅;2~43F:均为住宅。入住户数1236户,约3955人。办公地上106729.28N9-b地块:1栋办公楼,46F,高190m;办公配套工程商业地上113348.62N9-a地块:住宅底商:3#住宅楼1F南侧沿街。4#住宅楼1F东侧、南侧沿街。5#住宅楼1F东侧沿街。6#住宅楼1F东侧、北侧沿街。具体经营功能未定。但住宅底商不得设置餐饮业、汽车修理和五金加工类项目。117
地上N9-b地块:独立商业:设置1栋独立商业楼:1~8层独立商业,高43.2m。具体经营功能未定。独立商业可以经营餐饮,但目前尚不能确定其位置及规模。商业运营期不设置汽车修理和五金加工类项目。地下N9-b地块:地下1F设置有地下商业。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地上166.00N9-a地块:设置2个1#住宅楼1F南侧设置1个,2F南侧设置1个。主要为住户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只进行感冒、腹泻等常见病症的简单打针和输液,不涉及化验、手术、放射、住院等配套医疗服务。社区服务用房地上331.36N9-a地块:设置2个1#住宅楼1F南侧设置1个,2F南侧设置1个。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不设住宿和食堂。物管用房地上248.52N9-a地块:设置3个4#住宅楼1F北侧设置1个,5#住宅楼1F南侧设置1个,6#住宅楼1F南侧设置1个。社区文化中心地上258.00N9-a地块:设置1个6#住宅楼1F西侧设置1个为住户提供书籍阅览场地,室内健身场地等,但不设置游泳池及淋浴室。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地上497.04N9-a地块:设置2个1#住宅楼1F东侧设置1个,3#住宅楼1F北侧设置1个。为社区孤寡老人提供食宿、休闲、娱乐的场所生鲜超市地下1271.40N9-b地块:设置1个,位于地下1F。不设冷冻、中央空调及凉水塔,不设烹饪设施和牲畜屠宰。公共卫生间地上163.00N9-a地块:设置2个1#住宅楼1F北侧设置1个,3#住宅楼1F北侧设置1个。/地下车库及设备房地下102751.75N9-a地块、N9-b地块地下为一个联通的整体,共设置地下3层。地下车库:主要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共设有机动车停车位3445个,非机动车位6103个。设备房:设备房主要为风机房、备用发电机房、配电室、水泵房等,设备用房位置上方不正对居民住宅楼。117
公用工程给水城市供水管网供给。排水根据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出具项目排水意见以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应严格实施雨污分流体制。本项目的排水分两个方案: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在N9地块西侧用地范围内设置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与项目同时运行。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最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一部分废水通过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道路清扫、冲厕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的绿化、道路清扫、冲厕,其余外排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临时排至周边雨水系统。建设单位应到水务部门办理相关意见。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N9地块自行建设隔油池、消毒池、化粪池,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外排废水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后外排至盘龙122号路市政管网,最终进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回用中水采用大中水供给。N9地块初步在南侧(靠盘龙122号路一侧)预留排污口。供电由城市供电系统供给,地下一层设置专门配电室负责整个工程的供配电;在地下一层设置有专门的柴油发电机房配置2台800KW备用发电机作为二级负荷的备用电源。通风项目楼梯间设置机械排风兼排烟系统,地下室车库设置机械排风兼排烟系统,风量按换气次数6次/h计。备用发电机房排气依托地下室机械排风口,排风口位置暂不确定。按《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应将排风口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得朝向邻近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大于2.5m,并作消声处理。供热采用电、太阳能和天然气。消防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喷淋给水系统。通信本工程电话电视及宽带网等城市通讯线路拟由城市通讯管廊引入。环保工程雨污分流系统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分别设置雨水管和污水管。雨水收集池项目拟在北侧建设1个地埋式雨水收集池,容积约为1012m³,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绿化和道路浇洒,剩余部分通过项目雨水排放口外排。项目在开工前应到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的设计方案应报规划部门和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中水回用管网按照《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项目需进行中水回用。项目拟采用市政中水,项目已与云南中水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中水使用合同。项目绿化、道路浇洒、冲厕均采用市政中水,因此,项目在设计时应根据中水回用途径,在项目区内合理布设中水管线。隔油池生鲜超市:项目应于地下生鲜超市设1个隔油池,容积应不小于2.7117
m³,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设计、施工。独立商业楼餐饮:项目独立商业可经营餐饮,设置隔油池,建议隔油池设置于地块西南角,独立商业楼隔油池容积不小于91.0m³。化粪池项目拟设5个化粪池,分别位于地块西南角、2#北侧、3#南侧、4#东南侧、5#东侧。本环评要求化粪池总容积应不小于3250.0m³,化粪池的容积应满足污水在池内停留时间12~24h的要求,且设置为在绿化面积下,为地埋式。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对化粪池进行设计、施工。消毒池位于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内,用于医疗废水进行消毒预处理,要求容积不小于1.0m3。卫生服务站环评需另行申报。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项目在N9地块西侧用地范围内设置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处理后的部分废水处理后经过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地块中水使用。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块废水共为1474.58m³/d,回用量为75.84m³/d(非雨天),3.5m³/d(雨天),因此本环评建议,在项目在废水能进入水质净化厂前,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不小于1500.0m³/d。最终处理规模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安装调试,且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与项目同时运行。内置烟道项目住宅需设置内置烟道,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机收集后,统一通过内置烟道排放;独立商业可经营餐饮,需设置内置烟道,建议内置烟道设置在北侧,排口避开周边敏感点。医废暂存间项目社区医疗卫生用房内预留一间医疗固废暂存间,待建设单位设置医疗废物收集设施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垃圾桶在项目区内分散布设一定数量的移动式带盖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暂存,由环卫部门每日定时清运。绿化绿化面积15520.00㎡,绿地率40%。注:对于社区医疗卫生用房和商业用房,本次评价中只对建设的房屋进行评价,并对运营期产生的含油废水、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等污染物提出环保管理要求和措施,社区医疗卫生用房经营者以及商铺承租方在具体实施时需依法按有关要求另行到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保手续。2.2.2主体工程项目主体工程为住宅楼、办公楼。1、住宅楼项目共设置6栋住宅楼,住宅总建筑面积为165680㎡,项目建成后,可入住户数1236户,约3955人。每栋住宅楼基本情况见表1-5。表1-5项目住宅楼基本情况表住宅楼号层数高度基本性质1#地上23层,地下3层68m1F:设有住宅、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社区用房、养老设施用房、公厕。2F:设有住宅、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社区用房。3~23F:为住宅。2#地上33层,地下3层100m1F~33F:为纯住宅。117
3#地上44层,地下3层130m1F:设有住宅、商铺、养老设施用房、公厕。2~43F:为住宅。4#地上34层,地下3层100m1F:设有住宅、商铺、物管用房。2~33F:为住宅。5#地上44层,地下3层130m1F:设有住宅、商铺、物管用房、消防控制中心。2~43F:为住宅。6#地上44层,地下3层130m1F:设有商铺、物管用房、社区文化中心。2~43F:为住宅。2、办公楼项目设置1栋办公楼,办公建筑面积为106729.28㎡,办公写字楼每35m2/人计,则该项目建成后,办公楼可容纳约3050人办公。办公楼基本情况见表1-6。表1-6项目办公楼基本情况表住宅楼号层数高度基本性质1栋办公楼地上46层,地下3层190m1F~46F:为办公。2.2.3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包括商业、公厕、社区文体用房、物管用房、停车库等。(1)商业用房商业情况项目设置1栋独立商业楼、住宅底商及地下商业,商业建筑面积为113348.62㎡。项目商业基本情况见表1-7。表1-7项目商业设置情况一览表建筑类型商业类型位置建筑面积(㎡)地上住宅底商N9-a地块:住宅底商:3#住宅楼1F南侧沿街。4#住宅楼1F东侧、南侧沿街。5#住宅楼1F东侧沿街。6#住宅楼1F东侧、北侧沿街。3436.00独立商楼N9-b地块:独立商业:设置1栋独立商业楼:1~8层独立商业,高43.2m。95737.00地下地下商业N9-b地块:地下1F设置有地下商业。14175.62合计113348.62117
引进商业限制根据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5号《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以及地下层一层以下不得设置娱乐场所,同时根据《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娱乐场所的设立与学校、医院、机关相互间最小距离,县级及其以上城市不得少于150米。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为住宅小区,项目商业用房处于以上严禁的地点,因此地块不得设置娱乐场所。根据《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项目住宅底商不得设置餐饮,独立商业楼可设置餐饮。设置的餐饮区在规划设计时需按照要求设置内置烟道,油烟排气筒必须高于自身建筑1.5m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周围半径10米以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1.5米以上。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图,距离独立商业楼最近建筑物为1#、2#和3#住宅楼,距离为20.0m,因此独立商业楼排气筒只需高于自身建筑1.5m以上。因目前建设单位尚不能确定餐饮位置及规模,建议餐饮集中设置,排烟口设置在商业楼楼顶,排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项目独立商业可以经营餐饮设置隔油池。商铺严格执行《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方法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综上所述,项目商业经营方式尚未确定,拟设日用百货、服装、餐饮等内容。由于项目目前仅为初步规划,商业设置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内商业今后拟招租进行经营,因此对商业在本次评价中只是进行房屋部分的建设,待将来具体实施时按有关要求办理环保手续,其中商业内涉及餐饮项目的将另行办理环评手续。(2)社区卫生服务用房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共2个,建筑面积为166m2,位于N9-a地块的1#住宅楼1F和2F。主要为住户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只进行感冒、腹泻等常见病症的简单打针和输液,不涉及化验、手术、放射、住院等配套医疗服务。根据建筑面积,类比同规模社区医疗机构,预计就诊人数约为80人·次/d。本次环评只针对社区医疗卫生用房的房屋建筑部分以及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等污染物提出环保管理要求和措施,经营者在具体实施时依法按有关要求另行到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保手续。117
(3)社区服务用房项目社区服务用房共2处,建筑面积331.36m2,位于N9-a地块的1#住宅楼1F和2F。社区服务用房主要用于项目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不设住宿和食堂。(4)物管用房项目物管用房共3处,建筑面积248.52㎡,位于N9-a地块的4#、5#、6#住宅楼的1F,用于物业管理人员办公。项目建成后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公司,预计管理人员60人,物业管理人员工作时间每天为9h(9:00~18:00),年工作日为365天,均不在社区物管用房内食宿。(5)社区文化中心项目社区文化中心共1处,建筑面积为258.0㎡,位于N9-a地块的6#住宅楼1F,主要功能是为项目内住户提供书籍阅览场地,室内健身场地等,但不设置游泳池及淋浴室。(6)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项目养老服务设施共2处,建筑面积497.04m2,位于N9-a地块的1#、3#住宅楼1F,为孤寡老人提供食宿、休闲、娱乐的场所。(7)生鲜超市项目生鲜超市共设置1处,建筑面积1271.40m2,为地下商业,设置于N9-b地块地下1层北侧,主要销售禽畜肉类、水产、蔬菜水果等,不进行熟食加工。(8)公共卫生间项目公厕建筑面积163.0㎡,设置于N9-a地块的1#、3#住宅楼1F。类比同类项目,预计公共厕所每天人流量约500人次,公共卫生间冲厕采用达标的中水,不使用新鲜用水。(9)地下停车场及设备房项目在地下共设地下3层,地下层主要设置地下停车场和设备用房等,总建筑面积102751.75㎡。共设有机动车停车位3445个。设备用房内主要设有配电室、备用发电机、水泵房、电梯间、通风系统等。2.2.4公用工程(1)给水项目区生活用水水源由城市自来水管网供给,117
建筑物一至三层由市政管网供给,四层以上由市政自来水经专用生活水池、泵房加压后采用下行上给方式供给。为保证供水可靠性管道沿道路环状布置,给水管道管径为DN150,管道覆土大于0.7m。(2)排水根据项目排水意见,本项目属于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纳污范围。项目应严格实施雨污分流体制。本项目的排水分两个方案: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在N9地块西侧用地范围内设置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与项目同时运行。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最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一部分废水通过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道路清扫、冲厕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的绿化、道路清扫、冲厕,其余外排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临时排至周边雨水系统。建设单位应到水务部门办理相关意见。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N9地块自行建设隔油池、消毒池、化粪池,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外排废水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后外排至盘龙122号路市政管网,最终进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回用中水采用大中水供给。N9地块初步在南侧(靠盘龙122号路一侧)预留排污口。(3)供电项目供电由城市供电系统供给,地下一层设置专门配电室负责整个工程的供配电;在地下一层设置有专门的柴油发电机房配置2台800KW备用发电机作为二级负荷的备用电源。(4)供热项目采用电、太阳能和天然气,不使用燃煤、燃油等锅炉供热。(5)通风系统地下1层、地下2层和地下3层117
汽车库设机械排风兼消防排烟系统和机械补风或自然补风系统。排风量按换气次数6次/时计算,机械补风量按排风量的50%计算。地下层柴油发电机房设机械排风系统和机械送风系统。排风量按热平衡计算,送风量由排风量和燃烧空气量计算。地下层变配电间设机械排风系统和机械进风或自然进风系统。排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小于8次/时计算,机械送风量按排风量的80%计算。(6)消防项目设有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喷淋给水系统。消防泵房内设置室外消防泵、室内消火栓泵及自动喷水泵。(7)通信本工程电话电视及宽带网等城市通讯线路拟由城市通讯管廊引入。本工程的通信接口取自就近市政弱电井,通信线缆埋地引至地下室内弱电机房,弱电进线按需设置。2.2.5环保工程(1)雨污分流系统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分别设置雨水管和污水管。(2)雨水收集项目拟在北侧建设1个地埋式雨水收集池,容积约为1012m³。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绿化和道路浇洒,剩余部分通过项目的雨水排放口外排。项目在开工前应到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的设计方案应报规划部门和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3)中水回用管线项目使用片区大中水,建设单位已与云南中水工业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再生水管道接入施工合同,云南中水工业有限公司负责从市政道路新建再生水供水主管接入地块内,再生水管网就可接入本项目,项目内同时自建配套中水管网。(4)隔油池项目应在生鲜超市建设一座隔油池。根据项目工程分析,项目隔油池容积不应小于2.7m³,117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设计、施工,隔油池的设计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规定。项目独立商业可经营餐饮,设置隔油池,建议隔油池设置于地块西南角,独立商业楼隔油池容积不小于91.0m³。(5)化粪池项目拟设5个化粪池,分别位于地块西南角、2#北侧、3#南侧、4#东南侧、5#东侧。本环评要求化粪池总容积应不小于3250.0m³,化粪池的容积应满足污水在池内停留时间12~24h的要求,且设置为在绿化面积下,为地埋式。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对化粪池进行设计、施工。(6)消毒池位于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内,用于医疗废水进行消毒预处理,要求容积不小于1.0m3。卫生服务站环评需另行申报。(7)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项目在N9地块西侧用地范围内设置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处理后的部分废水处理后经过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地块中水使用。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块废水共为3222.04m³/d,回用量为75.84m³/d(非雨天),3.5m³/d(雨天),因此本环评建议,在项目在废水能进入水质净化厂前,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不小于3250.0m³/d。最终处理规模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安装调试,且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与项目同时运行。(8)内置烟道项目住宅楼内需统一设置内置排烟管道,住户厨房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抽排至内置排烟管道内,最后统一于屋顶高空排放;独立商业可经营餐饮,需设置内置烟道,建议内置烟道设置在北侧,排口避开周边敏感点,且应高于自身建筑物1.5米以上。(9)医疗收集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因此,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内需设置医废收集桶。117
(10)医废暂存间项目社区医疗卫生用房内预留1间医疗固废收集房,待建设单位设置医疗废物收集设施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11)垃圾桶在项目区内分散布设一定数量的移动式带盖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暂存,由环卫部门每日定时清运。(12)绿化项目区内植物选取少维护、少虫害的植物,主要选取本地的乡土植物,形成以乔、灌、草相结合的复层绿化形式。项目建成后绿化面积为15520.00㎡,绿地率33.21%。3.项目总平面布置根据项目功能区划、工程建设的特点、施工工艺及各建设内容的功能区划不同,将项目区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广场区和景观绿化区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构筑物建设工程、道路广场建设工程、景观绿化建设工程以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等。工程平面布置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在保证生活和运输线路顺畅的前提下,布置紧凑,整体协调,美观合理,节约用地。项目地上建筑物主要拟建6栋23~44F住宅楼、1栋46F办公楼和1栋8F的商业楼,以及其它相关配套社区服务设施;项目分为N9-a地块、N9-b地块进行建设,住宅楼分布在N9-a地块上,自南向北两横排列;商业楼及办公楼分布在N9-b地块上。项目共设2个小区出入口,一个为主入口,设在南侧;一个为次入口,设在东侧。共设3个地下车库进出口,1个与北侧规划道路连接,1个东侧规划道路连接,1个与西侧规划道路连接,方便车辆出行。项目设置3层地下停车场,共3445个机动车停车位,设置有专门的机械排风系统(备用发电机房排风依托地下停车库排风系统)目前,尚未完全确定地下停车场排风口的具体位置。按《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应将排风口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得朝向邻近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大于2.5m,并作消声处理。另外,项目可在排风口周围栽种绿化植被,以起到吸收、阻挡汽车尾气的作用,减轻其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设备均布设于地下层。其中地下一层设有柴油发电机房、配电房、风机房及其他设备用房。117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地下室平面图详见附图3、4、5。4.施工组织设计4.1主要材料及来源(1)主要材料: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水泥、钢筋、沙石、块石、砖等均采用外购的方式,水泥、钢筋可直接在昆明市购买,砂石料及砖等必须选择附近合法的料场、砖场进行购买,料场和砖厂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属于料场方和砖厂方。混凝土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项目区内不布置混凝土拌和站。(2)绿化回填覆土:项目区绿化覆土采取外购的方式,外购表土应选择附近合法的料场进行购买,料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属于料场方。(3)其他材料:工程所需的其他建筑材料就近购买。4.2施工交通及出入口设置项目所在区域内道路结构完善,施工运输利用项目所在区域的北京路延长线以及其它地块建设时设置的施工便道。因此,本项目不另行设置施工便道。4.3施工场地及营地本工程施工时,部分现场办公及监理需在项目区内进行,因此本工程在项目区西侧布设一块施工场地,方便于施工管理人员及保安等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营地内不设食堂和住宿,施工人员吃住由施工人员自行解决。施工场地布设于本工程后期景观绿化用地内,布设区域内皆无地上及地下建构筑物建设。4.4施工用水、用电及通讯施工用水就近直接从城市给水管网上取用;施工用电与供电部门协商后由周边电网接入;施工通讯采用无线通讯,如手机、对讲机等即可满足通讯要求。4.5施工人员及食宿安排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约为150人,其中管理人员30人,劳务人员120人,均不提供食宿,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在施工营地内办公,施工人员自行租住周边民房。4.6施工“三场”设置砂石料场:项目所需的砂石料全部向合法砂石料场购买。混凝土直接购买商品混凝土。其他建筑材料就近购买。因此项目区不设置砂石料场。取土场:项目所需外购土方为绿化覆土,从合法的料场外购,项目区不设置取土场。117
永久弃渣规划:项目废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送至合法弃渣场处理,项目区不设置永久弃渣场。临时堆土场:根据《俊发名城二-1期N9号地块项目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不具备临时堆土条件,故地下室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外运,需要回填的土石方全部向合法的取土场外购不设临时表土场。5.施工进度本工程计划2016年10月动工,至2018年10月完工,建设周期约24个月。目前尚未动工。3.环保投资项目主体工程投资约257013.84万元,其中不包含环保投资,本次环评新增环保投资约1771.35万元,则项目总投资约258785.19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0.68%。本环评报告所提的环保措施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以及所处区域的环境条件以及环保要求,提出的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项目环保投资的分项估算表1-7。表1-7项目环保投资的分项估算表项目序号主体工程投资(万元)施工期废水1临时排水沟402临时沉淀池83截水沟、集水井和抽水泵8废气1施工场地洒水设施52帷幕遮挡63厂界围挡54出入口水泥硬化45车辆冲洗池36土工布3噪声1隔声、减振措施15固体废物1垃圾桶0.5施工期小计97.5运营期废水1雨污分流系统802雨水收集池123中水回用管道1003项目废水可进入水质净化厂前: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处理规模不小于3250.0m³/d)7504化粪池(总容积不小于3250.0m³)62117
5生鲜超市隔油池(容积不小于2.7m³)2.56独立商业楼隔油池(总容积不小于91.0m3)15小计1021.15废气1地下室抽排风系统80小计80固体废物1垃圾桶22隔油池油污0.7小计2.7噪声1隔声间2802减震垫片60小计340其他1绿化230运营期小计1673.85合计1771.35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宝云片区,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该地块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集中式的供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经现场踏勘,项目用地范围已无原有建筑,目前土地平整未完全,占地范围内存在着大量荒草及土堆,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工业及重污染企业,本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117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宝云片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4"50.00",北纬25°6"49.33"。项目区周边有已建成的北京路、沣源路等市政道路,同时,周边还规划有代建道路,区位优势明显,交通较为便利。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详见图6。2.周边环境根据现场踏勘和走访调查,项目地块外延200m评价范围内周边情况如下:北侧:项目地块北侧紧邻规划的盘龙126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宽15m,单独立项),隔路为龙头街6组新村。西侧:项目地块西侧紧邻规划的盘龙123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宽20m,单独立项),隔路约50m为金汁河,约142m处为北京路(道路等级为城市干道,宽50m),隔北京路约185m处为昆明十中求实校区。南侧:项目地块南侧紧邻规划的盘龙122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宽25m,单独立项),隔路为在建的俊发名城(一期)N-10地块。东侧:项目地块东侧紧邻规划的盘龙105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宽25m,单独立项),隔路为麦地村,距离约124m处为营造学社旧址等。项目周边环境统计见表2-1,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周边卫星示意图见图7。表2-1项目周边情况统计表方位名称最近距离现状规划北侧盘龙126号路紧邻未建成城市支路龙头街6组新村15m城中村/西侧盘龙123号路紧邻未建城城市支路金汁河50m河流/北京路142m已建成运营城市干道地铁2号线羊肠村车站125m已建成运营轨道交通昆明十中求实校区185m已建成/南侧盘龙122号路紧邻未建成城市支路俊发名城(一期)N-10地块25m在建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117
东侧盘龙105号路紧邻未建成城市支路麦地村25m/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营造学社旧址124m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桂家祠堂、麦地村82-83号92m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05号民居、110号民居、107号民居210m3.地形、地貌、地质项目区隶属于昆明市盘龙区,盘龙区属昆明盆地,昆明盆地在大地构造上位于扬子准地台西南部,康滇台背斜的东缘。昆明盆地夹持于普渡河断裂带与小江断裂带之间,这两条断裂带均为多期活动的深大断裂,它们不仅生成时期早,而且活动时代长,直到第四系以来还有强烈活动表现,特别是普渡河断裂带对昆明盆地的生成和演化起着明显的控制作用,因此昆明盆地的构造以断裂为主,褶皱构造相对发育较差。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盘龙区属Ⅷ度抗震设防烈度区第二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峰值为0.2g。盘龙区全区地势受地质构造运营力的强烈影响,东、西、北高南低,大部分地区地势平坦开阔。西部和北部为大致平行于普渡河大断裂走向的南北向山脉,由北部和东北部的嵩明等区延伸入境,组成中切割中山或浅切割中山地带,中部为断陷盆地,南部为盘龙江河流阶地平坝。盘龙区海拔大部分在1900.0~2100.0m,最高处为北部野猫山山顶,海拔2589.5m,最低处为盘龙江得胜桥水面,海拔约1889.5m,全区相对高差约700m。项目区地势较平缓,场地内现状为空地,不涉及拆迁和搬迁问题,也无大树和文物。4.水文、水系项目区属金沙江水系滇池流域,地表河流主要金汁河,处于项目西面约50m。滇池为一天然断陷湖泊,湖面南北长约40km,东西平均宽约12.5km,湖岸长约63.2km。湖体北部由东西长约3.5km、宽30m堤坝将湖体分为两部分,分别称为草海和外海。当水位为1887.4m(海高程)时,最大水深10m,平均水深5.3m,湖面面积309km2,库容15.6亿m3。滇池多年平均入湖径流量9.76亿m3117
,海口为滇池的出水口,多年平均出流量约4.03亿m3。滇池是我国第六大淡水湖泊,湖岸线长163km,在水位1886.5m时,平均水深4.4m,湖面面积300km2,湖容为12.9亿m3。滇池北部有一长堤将其分为南北两个水域,北水域为内湖,称草海,南水域为滇池主体,称外海,两者各有一个出口,分别为西北端的西园隧洞和西南端的海口闸。有20多条主要入湖河流呈向心状注入滇池,多年平均入湖水资源量为9.74亿m3,扣除湖面蒸发量4.44亿m3,多年平均实际入湖水量为5.3亿m3,再扣除沿湖工农业耗水量1.3亿m3,多年平均出湖水量为4.0亿m3。滇池水出西园隧洞和海口闸,经螳螂川、普渡河汇入金沙江。滇池具有防洪、供水、水产、航运、旅游、湖泊生态环境等诸多功能,其中蓄洪排洪是其主要功能之一。金汁河由松华坝水库左岸引水,顺盘龙江东西山麓南流,贯穿昆明东部,汇入枧漕河,枧漕河与明通河交汇后形成大清河最终流入滇池,贯穿盘龙、官渡两个区,在盘龙境内全长18.6公里,顺流分别经过盘龙区的龙泉、金辰、联盟、青云、东华和拓东6个街道办事处。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功能区划(复审)》,金汁河属于大清河二级支流(枧漕河支流),金汁河水环境功能参照大清河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功能。建设项目水系图见附图8。5.气候、气象项目所在区域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气候温和,日照长。多年平均气温14.9℃,极端最高气温31.5℃,极端最低气温-7.8℃,最热月(6月)平均气温19.9℃,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8.2℃。全年无霜期285.7d。多年平均降水量1011.2mm,降水集中在5-10月,占总降水量的80%左右,年平均降雨日数134.6d。主导风向为西南风,频率20%,静风频率31%,平均风速2.1m/s,最大风速19m/s;风速统筹白昼大于夜晚,干季大于湿季。多年平均雾日数56天,雾天多发生于10月-次年2月。年平均蒸发量为1838.3mm。年平均气压810.6hPa。灾害性天气主要有低温寒害、干旱、霜冻、冰雹。低温冷害出项在3月。干旱以春夏季居多。冰雹多发生于春季(2-4月)和初秋(8月)。6.植被及生物多样性项目区用地范围内目前为空地,有少量荒草生长,117
项目所在地生物多样性差。经调查,评价区域内未发现珍稀濒危动植物种,亦未见名木古树分布。7.项目排水根据项目排水意见,本项目属于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纳污范围。项目应严格实施雨污分流体制。本项目的排水分两个方案: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在N9地块西侧用地范围内设置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与项目同时运行。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最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一部分废水通过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道路清扫、冲厕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的绿化、道路清扫、冲厕,其余外排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临时排至周边雨水系统。建设单位应到水务部门办理相关意见。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N9地块自行建设隔油池、消毒池、化粪池,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外排废水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后外排至盘龙122号路市政管网,最终进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回用中水采用大中水供给。N9地块初步在南侧(靠盘龙122号路一侧)预留排污口。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1.行政区划及人口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宝云社区,行政区划隶属于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龙泉街道117
由原龙泉街道的宝云社区、中坝村委会、源清村委会、上坝村委会和北仓社区的落索坡村组成。界线:沿烟草路至金汁河,沿金汁河至原龙泉街道云波社区边界经昆曲路、市油漆厂、波罗小区至穿金路,由穿金路向北至原龙泉街道边界,沿龙泉街道边界至盘龙江,沿盘龙江向南行至盘龙江与烟草路交汇处。面积51.49km2。盘龙区位于昆明市主城区东北部,东、南面与盘龙区相连,北接嵩明和富民两县,西临五华区,辖区面积339.79km2,其中建成区面积45.79km2。盘龙区辖8个街道、2个乡:东华街道、拓东街道、联盟街道、茨坝街道、龙泉街道、鼓楼街道、金辰街道、青云街道、双龙乡、松华乡。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结果,全区常住人口(包括滇源、阿子营街道办事处)809881人,全区常住人口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年共计增加162777人,增长25.15%,平均每年增长16277人,年平均增长率2.27%。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21604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89.1%,居住在农村的人口88277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0.9%。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为418353人,占51.66%;女性为391528人,占48.34%。常住人口性别比为106.85(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汉族人口为726205人,占89.67%;少数民族人口为83676人,占10.33%。2.社会经济2014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71亿元,增长14.8%。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8.1亿元,比上年降低2.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79.2亿元,比上年增长1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83.5亿元,比上年增长15.3%。财政总收入完成667908万元,增长12.5%。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61599万元,增长30.2%。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5.23亿元,增长23%。年末各项存款余额686.34亿元,比上年增长67.8%。3.文化教育卫生2014年,教育事业成效显著,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蓬勃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全区拥有普通中学32所,中职教育学校18所,普通小学74所,幼儿园9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工读学校1所。各类学校的各级专任教师达6498人。全区所有在校、在园学生共12.067万人。其中:普通中学在校学生2.562万人,中职教育学校在校学生2.538万人,普通小学在校学生4.896万人。2014年,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明水平稳步提高。117
据最新数据统计,全区各类业余艺术表演团体达358个;围绕“2014昆明茶花节”,组织、举办了19台精彩的文艺演出,参与单位40余家,演职人员超过2000人次,吸引观众8万余人次。4.其它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无重要的国家级、省级及县级景点分布,无重要的国家级、省级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布。项目地块东面距离约124m处有营造学社旧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约92m处的桂家祠堂、麦地村82-83号、约210m的105号民居、110号民居、107号民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昆明市龙泉宝云历史地段(含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纲要》,按照受保护的文物周边退让距离30米的规定,项目的建设不在上述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项目建设所在地也无矿产资源分布。117
三、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建设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根据《2015年昆明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按(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2015年昆明市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7天,轻度污染8天,空气质量日均值达标率97.8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平均浓度均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大气环境中酸雨出现频率为0%,较上年不变。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无大型重污染工业企业。因此,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属于滇池流域,主要河流为金汁河;主要湖泊为滇池外海。项目区周边水系情况见图8。根据《云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滇池外海环境功能划为Ⅲ类。评价区域的主要地表水体为金汁河,金汁河属于大清河二级支流(枧漕河支流),根据《云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大清河功能区划为“一般鱼类保护区”,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体保护,金汁河参照其执行。根据昆明市环保局发布的《2015年昆明市环境状况公报》,金汁河水质类别为Ⅳ类,污染程度显著减轻。滇池外海水质类别为劣Ⅴ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62.4,属中度富营养状态。与上年相比,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下降3.6%,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叶绿素a、总氮有所下降,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有所上升。未达规划考核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2项。因此,项目评价范围内地表水体达不到功能区划水质要求。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位于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宝云片区,按照《昆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117
,项目区域内为二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二类标准。根据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5年昆明市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5年昆明市主城区2类区(混合区)年平均等效声级昼间达标,夜间超标率为13%,主城区区域环境昼间噪声平均值为53.5分贝(A),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达二级(较好),较去年下降0.3分贝(A)。交通干线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8分贝(A),平均等效声级较去年上升0.8分贝(A),声环境质量总体为较好。为了了解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2016年07月25日~26日,项目委托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俊发名城二-1期N4-b、N5N6、N9、N12、N15号地块建设项目”的整体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Leq(A))进行监测(监测报告见附件6),监测点位详见附图9,监测结果见表3-1。表3-1声环境监测结果表(单位dB(A))监测时段点位项目2016.07.012016.07.02标准限值达标情况昼间夜间昼间夜间N9地块东侧厂界Leq(A)53.743.153.342.7昼间60夜间50达标N9地块北侧厂界Leq(A)55.944.856.345.7昼间60夜间50达标N9地块西侧厂界Leq(A)61.750.362.150.7昼间60夜间50超标N9地块南侧厂界Leq(A)55.343.654.742.8昼间60夜间50达标本项目为N9地块,根据检测数据,本项目西侧厂界噪声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其余各侧噪声均达标。4.生态环境现状目前项目用地周边均为建筑物和人工绿化植被,属于建成区,据调查,项目区用地范围内目前为空地,有少量荒草生长。评价区域属于典型的城市生态系统,生态系统结构简单,物多样性比较单一,生态环境自控能力较差。5.主要环境问题评价区域主要环境问题为地表水及生态环境问题。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117
根据对项目周边环境的踏勘,项目区域内没有国家和地方政府指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古迹,也没有发现珍稀动植物的存在,同时项目区200m评价范围内没有学校居民区等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根据项目特征及所在地的环境功能,本项目主要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3-2。表3-2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与项目最近距离基本情况保护级别麦地村地块东面约25m约397户(约1270人)环境空气:按照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进行保护声环境:按照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按2类进行保护营造学社(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地块东面约124m/桂家祠堂、麦地村82-83号(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地块东面约92m龙头街6组新村地块北面约15m约280户(约1000人)俊发名城(一期)N-10地块地块南侧约25m约1174户(约3757人)昆明十中求实校区地块西北约185m30班(约1500人)金汁河地块西面约50m本项目建筑退让金汁河同侧河堤50m,后退用地用于集中绿化,满足《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昆明市政府令第114号)第二十九条河道退让要求。按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体标准进行保护滇池外海地块西南面约11km/117
四、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4-1:表4-1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µg/m³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20024小时平均30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µg)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µg)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注:TSP、PM10小时浓度值按日均值的3倍计算。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功能区划(2010-2020)》,滇池外海水环境功能为饮用二级、一般鱼类保护、游泳区,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金汁河属于大清河二级支流(枧漕河支流),根据《云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大清河功能区划为“一般鱼类保护区”,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体保护,金汁河参照其执行。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具体指标见表4-2:表4-2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项目BOD5CODTNTPNH3-NpH滇池外海(Ⅲ类)、金汁河≤4≤20≤1.0≤0.2(湖、库0.05)≤1.06-93.声环境质量标准117
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项目地块北侧紧邻规划的盘龙126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宽15m),西侧紧邻规划的盘龙123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宽20m),南侧紧邻规划的盘龙122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宽25m),项目地块东侧紧邻规划的盘龙105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宽25m)。因此,项目各侧均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4-3:表4-3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类别适用区域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2类项目各侧区域6050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期:1.噪声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见表4-4:表4-4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夜间70552.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颗粒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³。3.废水项目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项目内排水系统拟进行“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实施。项目所在片区属于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纳污范围,项目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回用不完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后可通过临时水泵抽排的方式依托N10地块排水管网,进入金汁河截污干管,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标准见表4-5和4-6。表4-5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单位:mg/L标准类别pH值CODcrSSBOD5动植物
氨氮总磷《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6~9≤500≤400≤300≤100——表4-6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A等级单位:mg/L标准类别pH值CODcrSSBOD5动植物油氨氮总磷《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A等级—————≤45≤8117
运营期:1.废水①外排废水严格实施雨污分流体制。a.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项目外排的废水需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一级A标准后,临时排入周边雨水系统。具体指标见表4-7。表4-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单位:mg/L标准类别CODCrBOD5SS动植物油氨氮总磷一级A标准≤50≤10≤10≤1≤5≤0.5b.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项目外排的废水需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具体指标分别见表4-8、4-9。表4-8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单位:mg/L标准类别pH值CODcrSSBOD5动植物油氨氮总磷《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6~9≤500≤400≤300≤100——表4-79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A等级单位:mg/L标准类别氨氮总磷《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A等级≤45≤8②回用中水项目回用中水执行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道路清扫、冲厕)标准。具体水质指标见表4-10:表4-10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序号项目绿化道路清扫冲厕本项目执行1PH值6.0~9.06.0~9.02色度(度)≤30≤303嗅无不快感觉无不快感觉4浊度/NTU≤10≤10≤5≤55溶解性总固体≤1000≤1500≤1500≤10006BOD5(mg/L)≤20≤15≤10≤10117
7SS////8总磷(以P计)////7氨氮≤20≤10≤10≤108阴离子表面活性(mg/L)≤1.0≤1.09溶解氧/(mg/L)≥1.0≥1.010总余氯/(mg/L)接触30min后≥1.0,管网末端≥0.2接触30min后≥1.0,管网末端≥0.211总大肠菌群/(个/L)≤3≤32.噪声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和4类标准。标准值见表4-11。表4-11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类别适用区域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2类项目各侧厂界6050总量控制指标建议总量控制指标:污水: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排放量约为111.9115万t/a;CODcr55.96t/a;总磷0.56t/a;氨氮5.6t/a。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排放量为113.5946万m3/a,其中CODCr397.58t/a,总磷7.95t/a;氨氮34.08t/a。固体废物处理率100%。117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污染源强分析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有所不同。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以噪声、粉尘、水土流失为主要特征;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水环境影响为主。其基本工序及污染工艺流程概况如图5-1。项目N12地块及N15地块已于2016年7月动工,N12地块目前正在平整场地,N15地块正在进行基坑开挖。基础施工主体工程工程验收装修工程运行使用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影响扬尘、噪声、弃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噪声、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建筑垃圾装修废气、废弃装修材料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废气、噪声等施工期运营期图5-1项目产污工艺流程图2.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2.1施工工艺本项目的施工工艺流程主要为:场地平整、临设搭设→土方开挖→基础施工→回填土→砌体及上部结构→拆架→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清理交工。2.1.1场地平整本项目占地类型全部为建设用地。本项目在地下室开挖前,根据要求采用推土机将局部场地推平,其后进行下一步的施工。2.1.2基坑开挖回填117
本工程拟采用桩基基础以及天然地基上的柱下独立基础。土方开挖采用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方法。建筑基坑施工采用反铲掘机挖土,从外往内掏挖进去,用自卸汽车进行土石方的调用。回填采用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方法,土方由挖掘机装土,自卸汽车运土,推土机铺土、摊平,用振动碾压机碾实夯实。2.1.3建筑物基础施工工艺本工程基础设计形式主要为筏板基础,根据上部结构荷载的要求,本地基持力层的承载力较低,为满足承载力的要求,采用CFG桩复合地基处理方案。具体施工工艺如下:施工准备→测量放线→工艺试验→桩身施工→桩顶封闭→开槽处理桩头→质量检验→垫层铺设。2.1.4道路广场施工工艺本项目道路工程与绿化工程建设相结合,待建筑物工程建设结束后,进行路基工程的施工,其次进行路面工程及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期间使用地下建筑的顶板作为道路。2.1.5绿化工程施工绿化工程安排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后实施。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建设将预留绿化区域,本工程绿化主要分布在建筑物、道路以及公共活动健身区域周边。项目绿化工作主要分为:造景、覆土、种植、养护,绿化工程基本采用人力施工。2.1.6临时工程施工主要完成临时电力、电讯线路以及生产用水池、水管等工作。项目建设中应及时开挖临时排水沟,以免在雨季时引起水土流失或影响施工进度。此外,施工单位对各种材料的规格、用量、临时堆放场地等,均需做出合理安排调运计划,注意工程项目先后衔接,保证筑路材料及时满足工程所需。2.1.7施工人员及食宿安排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约为150人,其中管理人员30人,劳务人员120人。项目区位于城区内,项目周边有许多民用住宅及餐馆,施工人员可就近租房住宿及就餐。项目建设区内不布置集中的生活用房,不需要额外的占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施工场地西侧内设置一个旱厕。2.2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排放2.2.1废气117
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污染因子主要为TSP。施工产生的地面扬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来自土方的挖掘产生的动力扬尘及土方现场堆放产生的风力扬尘。二是来自建筑材料包括白灰、水泥、沙子等搬运和堆放扬尘。三是来自来运输车辆引起的二次扬尘,施工及运输车辆引起的扬尘对路边30m范围以内范围影响较大,路边的TSP浓度可达10mg/m³以上,影响范围为其下风向150m之内的地段。此外,运输及一些动力设备运行时燃油烟气、后期装修废气如主要来自墙体的粉刷及内屋的装修所用的涂料和油漆中的有机废气对环境也有一定的影响。施工人员拟租用附近民房和在其出租房食宿,工地内不设施工人员食宿工棚,无生活废气产生。2.2.2废水本项目施工所需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项目内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施工期间需布设施工场地及营地,为临时活动板房,主要用于现场指挥人员办公、施工工具的堆放,营地内不设食堂和住宿,在地块西侧设置1个旱厕,施工废水包括建筑施工废水、雨季径流、地下涌水和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废水。(1)建筑施工废水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养护废水、工具清洗废水等。根据DB53/T168-2013《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中建筑用水定额,本项目建筑结构为框架与砖混结构,主要使用商品砼,用水定额取0.8m³/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97016.49m2,施工用水量约为397613.192m³。根据类比同类项目,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用水量的5%,则施工废水量约19880.65m³。废水中所含污染物主要为SS,浓度约为3000mg/L左右。项目将在施工场地内择地修建简易沉淀池,旱季经沉淀池处理后的废水尽量回用于场内洒水、道路浇洒用水和建筑养护用水等,回用不完的通过临时水泵抽排的方式排入项目南侧N10地块排水系统,根据“俊发名城(一期)N-10、N-20、N-20-a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现场踏勘得知,N-10地块废水可排入金汁河截污干管,最终排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2)地下涌水本项目采用基坑全开挖,开挖地下3117
层,地基开挖期间会有地下涌水渗出,根据设计方案,平均开挖深度9.7m,本项目地下涌水预计产生量约为25m³/d。地下涌水所含污染物主要为SS,浓度一般为650~800mg/L。基坑开挖后,必须采取帷幕止水措施,以截断基坑内外地下水的水力联系。基坑废水需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旱季可回用于场地混凝土养护和洒水降尘,雨季通过排水沟汇集到集水井后,用潜水泵抽入地块内的临时排水系统中,经沉淀处理后,能回用的尽量回用,回用不完的通过临时水泵抽排的方式排入项目南侧N10地块排水系统,排入金汁河截污干管,最终排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3)雨季径流雨季径流主要为雨季降水冲涮施工场地产生,所含污染物主要为SS和微量石油类,其中SS浓度为200~500mg/L左右,雨水径流量较大时,通过临时排水系统排入沉砂池处理后,能回用的尽量回用,回用不完的通过临时水泵抽排的方式排入项目南侧N10地块排水系统,通过金汁河截污干管,最终排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4)施工人员废水项目施工期间不施工营地,仅在地块西侧设置一个旱厕。施工期间无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产生。2.2.3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废弃土石方根据《俊发名城二-1期N9号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可知:本项目施工土石方开挖58.69万m3,回填土石方10.04万m3(包括土石方9.26万m3、绿化覆土0.78万m3),废弃土石方为58.69万m3,外借土石方10.04万m3(包括土石方9.26万m3、绿化覆土0.78万m3)。外借的土石方均向附近的合法料场购买,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责任属于料场方,废弃土石方运至合法的消纳场集中消,其水土流失责任属于弃渣消纳场。土石方平衡详见表5-2,土石方流向详见图5-2。表5-2工程土石方平衡分析表单位:m3117
注:1、场地开挖包括场地平整开挖及基础开挖,产生土石方量均为自然方;2、开挖+调入+外借=回填+调出+废弃;3、景观绿化区回填土方为绿化覆土。图5-2土石方平衡流向图(单位:m3)(2)建筑垃圾及装修废料施工期间建筑垃圾主要在构筑物建造过程中产生,根据相关资料,建造过程中建筑垃圾产生量通常在20~50kg/m2之间,具体产生量与设计方案、工人素质和建筑材料使用管理水平有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97016.49m2,建筑垃圾产生量按35kg/m2进行计算,则产生量约为17395.5117
t。主要成份以废混凝土、废砖瓦、废木料、废钢材等惰性材料为主。上述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在施工场地内统一堆存,按《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1﹞88号)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渣土清运公司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3)生活垃圾施工期约有施工人员150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按0.5kg/(人•d)计,则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75kg/d,项目施工期为24个月,共产生54.7t。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盘龙区环卫部门清运。另外,项目旱厕粪便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2.4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运输的交通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另外,在粉刷、贴壁砖和地砖等装修阶段,所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切割壁砖和地砖的机械噪声。常用施工机械的声级值在80-105dB(A)之间,为间断排放。主要施工机械峰值噪声及其传播声级见表5-3。表5-3主要施工机械峰值噪声及其传播声级施工阶段声源噪声源强dB(A)土石方阶段挖机87推土机90装机90大型载重车90基础打桩阶段静压打桩机85主体结构工程阶段混凝土运送车95捣振机95切割机100电焊机90空压机105装修、安装阶段电钻100电锯105多功能木工刨90角向磨光机1102.2.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水土流失、区域植被破坏等。(1)对当地水土流失的影响项目的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水土流失的预测时段为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及植被面积为4.67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92hm²,损坏水土保持面积占地类型为草地、林地、梯平地;本项目建设期间117
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为1041.37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984t。道路及硬化场地区可能新增的水土流失量最大,占可能总水土流失量的38.67%,是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域。通过实施主体设计的拦挡、排水、绿化、雨水收集措施以及方案新增的临时防护措施,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项目建设对当地水土资源的影响。(2)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和砂石料堆存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噪音会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若不做好施工期间的防护措施,降雨冲刷泥浆带入周边道路,影响居民出行;带泥浆水流入市政管网,易造成管网堵塞。3.运营期污染源与污染物分析项目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见下图5-4。117
用水、洗涤剂、燃气、食物等住宅、物管抽油烟排放机产生噪声及油烟厨房、洗浴、抽水马桶等垃圾垃圾桶恶臭由环卫站清运处理生鲜超市垃圾隔油池化粪池用水、洗涤剂商业噪声商铺污水可以用部分出售有资质单位处置垃圾分类垃圾桶由环卫站清运处理市政管网水质净化厂社区医疗消毒池污水化粪池公共厕所恶臭污水恶臭医疗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停车场、车库噪声、废气进出及启动时排放废气车辆备用发电机停电噪声、废气图5-4项目运营期产污工艺流程图3.1废水项目供水对象主要为住宅楼、商业区、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文化中心、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公共卫生间等,同时也是项目内主要污水的来源。根据本项目两种排水方案,项目废水排放情况如下:根据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出具项目排水意见以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应严格实施雨污分流体制。本项目的排水分两个方案: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在N9地块西侧用地范围内设置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与项目同时运行。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经消毒池117
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最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一部分废水通过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道路清扫、冲厕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的绿化、道路清扫、冲厕,其余外排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临时排至周边雨水系统。建设单位应到水务部门办理相关意见。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N9地块自行建设隔油池、消毒池、化粪池,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外排废水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后外排至盘龙122号路市政管网,最终进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回用中水采用大中水供给。N9地块初步在南侧(靠盘龙122号路一侧)预留排污口。3.1.1.N9整个地块废水产生与排放情况(1)住户生活污水项目共建设有6栋住宅楼,共设置住户1236户,约可入住3955人,根据DB53/T168-2013《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住户生活用水量按160L/(人·d)计,每年按365天计,则项目住宅区用水量为632.8m³/d,230972.0m³/a,住宅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废水产生量为506.24m³/d,184777.6m³/a。住户生活废水可直接的排入化粪池。(2)办公生活废水项目设置1栋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06729.28m2。办公写字楼根据DB53/T168-2013《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办公写字楼每35m21人计,共计能容纳3049人,按40(L/人·d)计,则办公写字楼用水量为121.96m3/d,42686.0m³/a(每年按350d计)。污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日污水产生量为109.76m³/d、38417.4m³/a。此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氨氮和磷酸盐。(3)商业用水项目商业建筑面积为113348.62m2117
,商业为住宅底商、独栋商业及地下商业。住宅底商不能设置餐饮,独栋商业及地下商业可设置餐饮,不过目前商业具体内容及规模目前尚不能确定,初步考虑经营方向为日用百货、服装、金融等,涉及餐饮的商业用房须设置隔油池。a.餐饮项目独立商业区拟引入餐饮区,独立商业楼商业建筑面积约95737.00㎡,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餐饮引入约占独立商业楼商业总建筑面积的60%,预计引进餐饮面积57442.2m2,其余38294.8m2的商业本次环评仅考虑清洁废水。餐饮用水量参照DB53T168-2013《云南省用水定额》正餐服务(营业面积>1000㎡)48L/(m2·d),则餐饮用水量为2757.22m3/d、965027.0m3/a(按营业时间350d计),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废水产生量为2205.78m3/d、772023.0m3/a。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商铺废水直接排入化粪池。b.一般商业项目不引进餐饮商业面积预计约为55906.42m2,一般商业本次环评仅考虑清洁废水。一般商业用水参照《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3)中的营业面积>5000㎡的超市、商场用水定额:8L/(㎡·d),一般商业总建筑面积为55906.42㎡,则项目商铺用水447.25m³/d,156537.5m³/a(按营业时间350d计),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废水排放量为357.80m³/d,125230.0m³/a。(4)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废水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66m2,位于N9-a地块的1#住宅楼1F和2F。主要为住户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只进行感冒、腹泻等常见病症的简单打针和输液,不涉及化验、手术、放射、住院等配套医疗服务。本次环评根据建筑面积,类比同规模社区医疗机构,预计就诊人数约为80人·次/d。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中规定的用水定额,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用水量以15L/(人次·d)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用房用水量约为1.2m³/d,438.0m³/a(按营业时间365d计),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90%计,废水产生量为1.08m³/d,394.2m³/a。医疗废水需经消毒池消毒处理后再排入化粪池。(5)社区服务用房项目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31.36m2,位于N9-a地块的1#住宅楼1F和2F。117
社区服务用房主要用于项目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不设住宿和食堂。本次环评仅考虑清洁废水。社区用房的清洁用水量按15L/(㎡·d)计,则清洁用水量为4.97m³/d,1814.05m³/a(每年按365d计),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废水产生量为3.98m³/d,1452.7m³/a,社区服务用房废水可直接排入化粪池。(6)物业管理用房项目物管用房建筑面积248.52㎡,位于N9-a地块的4#、5#、6#住宅楼的1F,用于物业管理人员办公。项目建成后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公司,预计管理人员60人,参考DB53/T168-2013《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中商贸办公写字楼的用水定额,社区物管用房用水量按40L/(人·d)计,社区物管用房用水量约为2.4m³/d,876.0m³/a(按年工作365d计),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废水产生量为1.92m³/d,700.8m³/a。物管废水可直接排入化粪池。(7)社区文化中心项目社区文化中心建筑面积为258.0㎡,位于N9-a地块的6#住宅楼1F,主要功能是为项目内住户提供书籍阅览场地,室内健身场地等,但不设置游泳池及淋浴室。本次环评仅考虑清洁废水,项目社区活动用房用水量按15L/(㎡·d)计,则清洁用水量为3.87m³/d,1412.55m³/a(每年按365d计),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废水产生量为3.09m³/d,1127.85m³/a,废水经项目下水管道进入化粪池。(8)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项目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497.04m2,位于N9-a地块的1#、3#住宅楼1F,为孤寡老人提供食宿、休闲、娱乐的场所。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按1人/3.5㎡计,则可容纳人数约142人,根据DB53/T168-2013《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用水量按150L/(人·d)计,则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用水量约为21.3m³/d,7774.5m³/a(每年按365d计),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废水产生量为17.04m³/d,6219.6m³/a。这部分废水直接排入化粪池。(9)生鲜超市项目生鲜超市建筑面积1271.40m2,为地下商业,设置于N9-b地块地下1层北侧,主要销售禽畜肉类、水产、蔬菜水果等,不进行熟食加工。根据DB53/T168-2013《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中农贸市场用水定额,生鲜超市用水量按12L/(㎡・d)计,生鲜超市用水量为15.26m³/d,5569.9117
m³/a(按营业时间365d计),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废水产生量为12.21m³/d,4456.65m³/a。生鲜超市废水需经隔油池处理后再排入化粪池。(10)公共卫生间项目公厕建筑面积163.0㎡。类比同类项目,预计公共厕所每天人流量约500人次,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3)中大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公共厕所用水量按7L/人·次计算,则公共卫生间用水量为3.5t/d,1277.5t/a,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90%计,则公共卫生间废水产生量为3.15t/d,1149.75t/a。冲厕用水采用大中水,冲厕废水直接排入化粪池。(11)绿化用水项目绿化面积15520.00㎡,绿化浇灌非雨天(非雨天按一年215天计)一天实施一次,绿化用水量参考DB53T168-2013《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推荐的绿化用水量3L/(㎡•次)计,则绿化用水量为46.56m³/d,10010.4m³/a。绿化用水经土地吸收渗滤、植物吸收和蒸发后,无废水外排,绿化用水采用处理达标中水。(6)道路、广场浇洒项目内道路、广场硬化面积为12892.74㎡,道路广场浇洒为非雨天(非雨天按一年215天计)每天一次,参考DB53T168-2013《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推荐的用水量2L/(㎡•次)计,则道路广场浇洒用水量为25.78m³/d,5542.7m³/a。道路、广场浇洒用水经路面吸收渗滤、蒸发后,无废水外排,道路及广场浇洒用水使用处理达标中水。综上,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项目地块新鲜水用水量约为4008.23m³/d,1413107.5m³/a,废水的总产生量约为3222.04m³/d,1135946.48m³/a,中水回用量为75.84m³/d(非雨天),3.5m³/d(雨天),中水回用量为16830.6m³/a,则地块年污水排放量1119115.88m³。项目用排水情况见表5-12所示,项目废水能进入水质净化厂前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见表5-13所示,水量平衡图见图5-9所示;项目废水能进入水质净化厂后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见表5-14所示,水量平衡图见图5-10所示。表5-12项目排水情况统计表位置用水定额计算指标用水量(m³/d)废水产生量(m³/d)废水产生量(m³/a)新鲜水中水117
住户生活0.16m³/(人·d)3955人632.80506.24184777.6办公生活0.04m³/(人·d)3049人121.960109.7638417.4餐饮48L/(㎡·d)57442.2m22757.2202205.78772023.0商业0.008m³/(㎡·d)55906.42㎡447.250357.80125230.0社区卫生服务用房0.015m³/(人次·d)80人1.201.08394.2社区服务用房0.015m³/(㎡·d)331.36㎡4.9703.981452.7物业管理用房0.04m³/(人·d)60人2.401.92700.8社区文化中心0.015m³/(㎡·d)258.0㎡3.8703.091127.85养老服务用房0.15m³/(人·d)142人21.3017.046219.6生鲜超市0.15m³/(人·d)1271.40㎡15.26012.204453.58公共厕所7L/(人·次)500人次03.53.151149.75绿化0.003m³/(㎡•次)15520.00㎡0雨天00.000.0非雨天46.56道路浇洒0.002m³/(㎡•次)9721.35㎡0雨天00.000.0非雨天25.78合计//4008.23雨天3.53222.041135946.48非雨天75.84废水总排放量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中水回用采用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达标中水,则:项目雨天排放为:3218.54t/d,项目非雨天排放为:3146.20t/d,项目年排口排放为:1119115.88t/a。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中水回用采用大中水,则:项目雨天排放为:3222.04t/d,项目非雨天排放为:3222.04t/d,项目年排口排放为:1135946.48t/a。注:每年非雨天以215天计。117
表5-13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名称水量污染物浓度(mg/l)CODCrBOD5SS动植物油氨氮磷酸盐处理前污染物浓度(mg/L)-50030035070458生活污水产生量(m³/d
3222.041.61100.96661.12770.22550.14500.0258年产生量(t/a)1135946.48567.97340.78397.5879.5251.129.09处理后污染物浓度(mg/L)-501010150.5雨天总排口(t/d)3218.540.16090.03220.03220.00320.01610.0016非雨天总排口(t/d)3146.200.15730.03150.03150.00310.01570.0016年排放量(t/a)1119115.8855.9611.1911.191.125.600.56处理削减量(t/a)16830.6512.02329.59386.3978.4045.528.53去除率(%)——90.1596.7297.1998.5989.0593.84117
污水处理设施12.2109.76办公生活121.9615.2612.2隔油池3.06生鲜超市3.5雨天3.5非雨天75.84图例:损失排水中水回用住户生活餐饮社区医疗社区服务用房社区文化中心化粪池新鲜水公共厕所632.82757.221.24.973.870.781.00.12551.44126.56506.24357.803222.04消毒池1.083.974008.230.35雨天0非雨天46.56绿化浇灌46.563.09道路及广场浇洒25.783.15雨天0非雨天25.78雨天3.5非雨天75.84雨天3218.54非雨天3146.20物管用房2.40.481.92养老服务设施21.34.2617.04注:非雨天为215天雨天为150天紫外消毒设施周边雨水系统447.25289.45一般商业2205.78隔油池池图5-9项目水量平衡图(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单位:m³/d)117
表5-14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名称水量污染物浓度(mg/l)CODCrBOD5SS动植物油氨氮磷酸盐处理前污染物浓度(mg/L)-50030035070458生活污水产生量(m³/d
3222.041.61100.96661.12770.22550.14500.0258年产生量(t/a)1135946.48567.97340.78397.5879.5251.129.09处理后污染物浓度(mg/L)-35020025050307雨天总排口(t/d)3222.041.12770.64440.80550.16110.09670.0226非雨天总排口(t/d)3222.041.12770.64440.80550.16110.09670.0226年排放量(t/a)1135946.48397.58227.19283.9956.8034.087.95处理削减量(t/a)0170.39113.59113.5922.7217.041.14去除率(%)——30.0033.3328.5728.5733.3312.50117
盘龙122号道路市政管网12.2109.76办公生活121.9615.2612.2隔油池3.06生鲜超市3.5图例:损失排水中水回用住户生活餐饮社区医疗社区服务用房社区文化中心化粪池新鲜水公共厕所632.82757.221.24.973.870.781.00.12551.44126.56506.24357.803222.04消毒池1.083.974008.230.35雨天0非雨天46.56绿化浇灌46.563.09道路及广场浇洒25.783.15雨天0非雨天25.78雨天3.5非雨天75.84雨天3222.04非雨天3222.04物管用房2.40.481.92养老服务设施21.34.2617.04注:非雨天为215天雨天为150天城市大中水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447.25289.45一般商业2205.78隔油池池图5-10项目水量平衡图(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单位:m³/d)117
3.2废气(1)住户油烟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小区内住户生活废气主要为住户厨房烹饪过程中排放的油烟废气及燃气废气。项目小区内住户厨房采用电、天然气等为燃料,并且各住户厨房均要安装抽油烟机。各住户厨房内的生活废气经抽油烟机抽排到各住宅建筑内所设置的内置烟道,最终于各住宅建筑物的楼顶排放。(2)独立商业楼餐饮油烟项目N9-b地块设置独立商业楼,独立商业楼内均可引进餐饮区,餐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会有餐饮油烟产生,在设计、建设时应考虑统一设置内置烟道,炒菜油烟经收集,并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后统一外排。根据《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项目住宅底商不得设置餐饮,独立商业楼可设置餐饮。设置的餐饮区在规划设计时需按照要求设置内置烟道,油烟排气筒必须高于自身建筑1.5m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周围半径10米以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1.5米以上。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图,距离独立商业楼最近建筑物为1#、2#和3#住宅楼,距离为20.0m,因此独立商业楼排气筒只需高于自身建筑1.5m以上。因目前建设单位尚不能确定餐饮位置及规模,建议餐饮集中设置,排烟口设置在商业楼楼顶,排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项目独立商业可以经营餐饮设置隔油池,且项目引进的餐饮具体规模日后招商确定后,应根据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另行办理环保手续。(3)汽车尾气项目停车场位于地下,共设机动车位3445个。车辆在进出停车场的过程中有汽车尾气产生。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汽油在不充分燃烧下所产生的CO、NOx、HC。项目地下停车场均设置了抽排系统,项目停车场汽车尾气属于无组织排放,由地下车库的排风系统抽出后,主要通过大气扩散及植物吸收进行处理。按照《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排风口离地坪高度2.5m,上部1.5-2.0m处设有玻璃罩,周边用百叶窗环绕。117
进出项目区的燃油机动车主要为小轿车,小轿车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NOx、THC和CO,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以《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2008年版)作为类比资料。单个车位排量为:NOx0.00025kg/h,THC0.0016kg/h,CO0.0038kg/h。按每辆汽车每天进出4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计,则停车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见表5-15。表5-15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编号产生污染物车位数排污系数产生量kg/dt/a1NOx34450.000250.570.212THC34450.00163.671.343CO34450.00388.723.18(3)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为保证消防设备、应急照明及重要场所的供电可靠性,项目拟在地下一层的设置专门的备用发电机房配置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仅在市政电网停电时启用,使用频次较低,单次使用时间短,采用清洁柴油为燃料。柴油发电机在运行过程中将排放一定量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CH、CO、NOx、烟尘等。但由于使用时间不长,故烟气排放量不大,通过地下室抽风系统排出地面。(4)异味项目在运营阶段废气污染物主要为住户家庭油烟、独立商业餐饮油烟、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开启时的燃油烟气以及污水处理设置、化粪池、公共卫生间及垃圾收集的异味。①污水处理设施在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项目在N9地块西侧用地范围内设置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处理后的部分废水处理后经过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地块中水使用。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块废水共为3222.04m³/d,回用量为75.84m³/d(非雨天),3.5m³/d(雨天),因此本环评建议,在项目在废水能进入水质净化厂前,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不小于3250.0m³/d。最终处理规模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安装调试,且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与项目同时运行,污泥定期清运,减少异味产生量。②化粪池117
项目拟设5个化粪池,分别位于地块西南角、2#北侧、3#南侧、4#东南侧、5#东侧。本环评要求化粪池总容积应不小于3250.0m³,化粪池均布置在绿化带内,通过大气扩散及植物吸收进行处理。在采取以上措施和管理手段,能有效控制异味散发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③公共卫生间项目公厕建筑面积163.0㎡,设置于N9-a地块的1#、3#住宅楼1F。公共卫生间运营期间将有异味产生,定期清理并适当的采取除味措施。④垃圾收集设施本项目在绿化带内分散布设一定数量的移动式带盖垃圾桶,生活垃圾中含有各类易发酵的有机物,尤其是在夏季气温较高时,生活垃圾在收集、暂存过程中会散发出较难闻的恶臭异味。垃圾桶带盖,并设置在距离出入口较近位置,方便垃圾车清运,异味通过及时清运垃圾、植物吸收、半封闭等措施处理得到减缓。3.3噪声建设项目是一个房地产项目,住宅无大的噪声源。产生的噪声主要是住户生活噪声、商业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地下车库通风机、供水系统的水泵、备用发电机噪声、中水处理设备及电梯房设备等运行噪声,预计声源强度为85~95dB(A)。项目水泵、备用发电机、地下车库排风系统通风机等设备均安装在地下室内,并单独设置隔声间,噪声可通过隔声间和建筑墙体阻隔进行处理。地下停车场抽排风系统通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消声器、减震垫片等降噪措施。中水处理设施设置成地埋式,电梯设置于屋顶专门的设备房内。商业活动营业噪声则通过规范化管理,禁止使用高噪声扩音设备促销等方式来控制噪声的源强。项目主要噪声源强情况详见表5-7。表5-7项目运行期噪声产生情况声源噪声强度dB(A)备注住户55~70/商业生活噪声60~75/交通噪声65~80/通风机65~70位于地下建筑的中间部位水泵75~85位于地下一层西南部位备用发电机85~95位于地下一层中间部位电梯房设备70~80位于屋顶专门的设备
117
3.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住户生活垃圾、商业区垃圾、社区卫生服务医疗固废、社区服务用房垃圾、物业管理用房垃圾、社区文化中心垃圾、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垃圾、生鲜超市垃圾、公共卫生间垃圾、隔油池油污(生鲜超市)、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置污泥等。(1)住户生活垃圾项目内共设置住户1236户,约395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人·d)计,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955kg/d,1443.57t/a(每年按365天计算)。(2)商业垃圾项目商业的总建筑面积为113348.62㎡,部分商业垃圾可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垃圾按照0.03kg/(m2·d)计,则商业垃圾产生量为3400.45kg/d,1190.15t/a(每年按350天计算),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独立商业楼可经营餐饮,餐饮垃圾中泔水、隔油池油污需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3)办公生活垃圾项目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06729.28m2,可容纳3049人同时办公,按照0.5kg/(人·d)计,则商业垃圾产生量为1524.5kg/d,533.57t/a(每年按350天计算)。(4)社区医疗卫生用房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有关内容,社区医疗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为各类医疗废物、一般生活废物垃圾。医疗废物主要有非致病菌污染的废弃物如废纸、药瓶、包装塑料袋、针药盒等,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预计本项目运营期就诊人数为80人·次/d,按照0.05kg/(人·次)计算,每天会产生医疗废物4.0kg,年产生医疗废物约1.46t(每年按365天计算)。通过医疗废物收集桶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医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5)社区服务用房垃圾项目社区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331.36m2117
,社区用房主要用于项目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不设住宿和食堂。社区服务用房垃圾产生量按0.03kg/(㎡·d)计,则总的垃圾产生量为9.94kg/d,3.63t/a(每年按365天计算)。(6)物管用房垃圾项目物管及保安人员共60人,均不在社区物管用房内食宿,物管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25kg/(d·人)计,则物管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5.47t/a(每年按365天计算)。(7)社区文化中心垃圾项目社区文化中心建筑面积为258.0㎡,主要功能是为项目内住户提供书籍阅览场地,室内健身场地等,但不设置游泳池及淋浴室。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用房垃圾产生量按0.03kg/(㎡·d)计,则总的垃圾产生量为7.74kg/d,2.82t/a(每年按365天计算)。(8)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垃圾项目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为497.04㎡,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垃圾产生量按0.03kg/(㎡·d)计,则总的垃圾产生量为14.91kg/d,5.44t/a(每年按365天计算)。(9)公共卫生间垃圾类比同类项目,预计公共厕所每天人流量约500人次,公共卫生间垃圾产生量按0.05kg/(人·次)计,则公共卫生间垃圾产生量为25kg/d,9.12t/a(每年按365天计算)。(10)生鲜超市垃圾本项目生鲜超市建筑面积为1271.40㎡,生鲜超市垃圾按照0.03kg/(㎡·d)计,则生鲜超市垃圾产生量为38.14kg/d,13.92t/a(每年按365天计算)。(11)隔油池油污隔油池油污产生量约为3.2kg/d,1.168t/a(每年按365天计算)。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时清运。(12)污泥项目产生的污泥主要来自于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经查阅相关资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的产生量按处理水量的0.1%计算,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水产生量为3222.04m³/d(以最大进水量计算),则污水站污泥产生量约3.22kg/d,1.175t/a(每年按365天计算)。污水处理设置污泥117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见表5-8。表5-8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一览表序号名称垃圾估算指标规模垃圾产生量(kg/d)垃圾产生量(t/a)去向1住户生活垃圾1.0kg/(d·人)3955人39551443.57委托环卫部门清运2商业垃圾0.03kg/(㎡·d)113348.62㎡3400.451190.153办公垃圾0.5kg/(人·d)3049人1524.5533.573社区医疗卫生用房医疗固废0.05kg/(人·次)80人次4.01.46委托有资质的单位4社区服务用房垃圾0.03kg/(㎡·d)331.36㎡9.943.63委托环卫部门清运5物管用房垃圾0.25kg/(人·d)60人155.476社区文化中心垃圾0.03kg/(㎡·d)258.0㎡7.742.827养老服务设施用房0.03kg/(㎡·d)497.04㎡14.915.448公共卫生间垃圾0.05kg/(人·次)500人次259.129生鲜超市垃圾0.03kg/(㎡·d)1271.40㎡38.1413.9210隔油池油污//3.21.168委托有资质的单位11污水处理设施污泥//3.221.175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合计9001.13211.493/117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单位:废气mg/标m³废水mg/L噪声dB(A)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处理前处理后产生浓度产生量(t/a)排放浓度排放量(t/a)大气污染物汽车尾气NOx/0.21/0.21THC/1.34/1.34CO/3.18/3.18备用发电机废气HC、CO、NOx/一定量/一定量厨房油烟废气住户油烟/一定量/一定量污水处理设置、化粪池、公共卫生间异味/一定量/一定量水污染物住户生活、物管、医疗、商业、生鲜超市、公共卫生间废水等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废水量/1135946.48/1119115.88CODcr500567.975055.96BOD5300340.781011.19SS350397.581011.19动植物油7079.5211.12氨氮4551.1255.60磷酸盐89.090.50.56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废水量/1135946.48/1135946.48CODcr500567.97350397.58BOD5300340.78200227.19SS350397.58250283.99动植物油7079.525056.80氨氮4551.123034.08磷酸盐89.0977.95固体废物住户生活垃圾生活垃圾/1443.57/0商业垃圾生活垃圾/1190.15/0办公垃圾生活垃圾/533.57/0社区医疗卫生用房医疗固废医疗垃圾/1.46/0社区服务用房垃圾生活垃圾/3.63/0物管用房垃圾/5.47/0社区文化中心垃圾/2.82/0养老服务设施用房/5.44/0公共卫生间垃圾/9.12/0117
生鲜超市垃圾13.92隔油池油污1.168污水处理设施污泥/1.175/0噪声住户噪声55~70项目各侧区域执行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商业生活噪声噪声60~75交通噪声噪声65~80通风机噪声65~70水泵噪声75~85备用发电机噪声85~95电梯房设备噪声70~80主要生态影响:项目建设期,对占地范围内植被会造成一定的破坏,且由于搅动地表,使土地表面裸露,加上降水的影响,建设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同时,项目在挖掘地基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土方,如不能妥善处理,必然造成二次污染,因此,项目产生的土方最好用于回填或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理,防止水土流失。营运期有“三废”产生,其排放量都不大,且针对每种污染物都有相应的治理方案,使其能做到达标外排,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是微弱的。另外,项目在项目区内进行大量绿化、美化和景观的建设,对生态环境的改善有一定的意义。综上所述,项目在建设期对生态环境有一定负面影响,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运行期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大的不良影响,同时由于绿化等措施可对项目区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117
七、环境影响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与房地产项目有关的产业政策规定为:保障性住房及生态小区属鼓励类项目,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属限制类,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列入该目录,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为高层住宅小区建设,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项目,所以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的规定。同时,项目已取得了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俊发名城二期-1期N9号地块投资项目备案证》(盘发改核准[2016]100号)。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2.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1)项目建设与昆明城市总体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中,市域城镇发展战略为:在发挥昆明作为中心城市带动作用的同时,有效疏解城区过密、过多的功能,注重提高昆明发展的整体质量,在更大的地域空间上实现城市规模的壮大。积极融入滇中城市群,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强化中心城区的建设,打造中城市产业发展主轴;优化滇池流域内的城市发展,积极拓展流域外的产业发展空间,构建昆明都市区;大力扶持市域北部,推动区域均衡发展;保育生态、改善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昆明将形成“中心城区—二级城市—三级城镇(市)—重点镇—一般镇”五级配置的市域城镇等级结构;其中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区、呈贡区、空港经济区,是昆明区域性国际化城市核心职能的空间载体,重点发展现代综合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位于盘龙区,属于昆明市中心城区,项目建设符合昆明城市总体规划。117
(2)项目建设与《昆明市龙泉宝云历史地段(含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及宝云片区城市设计方案》相符性分析本地块与《昆明市龙泉宝云历史地段(含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及宝云片区城市设计方案》的对照情况详见表7-1。表7-1地块建设与《昆明市龙泉宝云历史地段(含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及宝云片区城市设计方案》对照结果表指标名称规划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对照结果营造学社旧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四至)保护范围外以东12米到村中小路西沿一线;北20米;南5米到兴国禅寺大门前小路南沿一线;西约12.5米。项目位于营造学社旧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西面124m,且且根据龙泉宝云历史地段(含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区划图(详见附图11),文中所提中小路西沿一线位于项目东侧25m处,项目建设不在建设控制范围内选址符合桂家祠堂、麦地村82-83号建设控制地带(四至)因与历史地段的风貌保护区重合,不再单独划定建设控制地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昆明市龙泉宝云历史地段(含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纲要》,按照受保护的文物周边退让距离30米的规定。项目位于桂家祠堂、麦地村82-83号(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西面92m,项目建设不在建设控制范围内选址符合105号民居、110号民居、107号民居建设控制地带(四至)项目位于105号民居、110号民居、107号民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西面210m,项目建设不在建设控制范围内选址符合3.选址合理性分析3.1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云南滇池保护条例》2012年9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其相关条例如下:第四条滇池水质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外海水质按Ⅲ类水标准保护,草海水质按Ⅳ类水标准保护。第五条滇池保护范围是以滇池水体为主的整个滇池流域,涉及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晋宁、嵩明7个县(区)2920平方公里的区域。滇池保护范围分为下列一、二、三级保护区和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117
(一)一级保护区,指滇池水域以及保护界桩向外水平延伸100米以内的区域,但保护界桩在环湖路(不含水体上的桥梁)以外的,以环湖路以内的路缘线为界;(二)二级保护区,指一级保护区以外至滇池面山以内的城市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及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50米以内的区域;(三)三级保护区,指一、二级保护区以外,滇池流域分水岭以内的区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其中一级保护区应当设置界桩、明显标识。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项目涉及到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三级保护区条款主要有以下几条:第四十九条:不得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炼汞、电镀、化肥、农药、石棉、水泥、玻璃、冶金、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第五十三条:三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向河道、沟渠等水体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放粪便、污水、废液及其他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水、废水,或者在河道中清洗生产生活用具、车辆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物品;(二)在河道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或者将其埋入集水区范围内的土壤中;(七)新建、改建、扩建向入湖河道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以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和自然景观的其他项目。据此分析:本项目属于第三产业的居住小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滇池盆地区禁止建设的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据此分析:本项目属于第三产业的商业办公混合区,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滇池盆地区禁止建设的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并配套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在N9地块西侧用地范围内设置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与项目同时运行。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最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一部分废水通过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道路清扫、冲厕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的117
绿化、道路清扫、冲厕,其余外排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临时排至周边雨水系统。建设单位应到水务部门办理相关意见。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N9地块自行建设隔油池、消毒池、化粪池,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外排废水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后外排至盘龙122号路市政管网,最终进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回用中水采用大中水供给。N9地块初步在南侧(靠盘龙122号路一侧)预留排污口。施工期固体废物能妥善处置,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和工程养护等,回用不完的部分通过临时水泵抽排的方式排入项目南侧N10地块排水系统,通过金汁河截污干管,最终排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项目的建设符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相关条款的要求,不违反《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的各项规定。项目距离金汁河约50m,项目的建设符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相关条款的要求,不违反滇保条例的各项规定。3.2与《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河道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①建设排放氮、磷等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以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和自然景观的其他项目;②倾倒、扔弃、堆放、储存、掩埋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③向河道排放污水;④毁林开垦或者违法占用林地资源,盗伐、滥伐护堤林、护岸林;⑤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妨碍行洪的活动。根据《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河道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①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及包装物品;②设置拦河渔具,或者炸鱼、电鱼、毒鱼等活动;③围垦河道,或者建设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117
④擅自填堵、覆盖河道,侵占河床、河堤,改变河道流向。根据《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出入滇池河道管理范围内,还禁止下列行为:①洗浴,清洗车辆、衣物、卫生器具、容器以及其他污染水体的物品;②设置排污口;③倾倒污水、污物;④堆放、抛洒、焚烧物品;⑤擅自捕捞水生动植物和猎捕野生水禽。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西侧约50m为金汁河,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不属于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中禁止建设的工业类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严格按照排水意见排放,排水设有雨污、清污分流系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不侵占河床河堤等。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要求。(3)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项目区域内地质条件稳定,无不良地质现象。项目周边目前主要为居住区,项目周边规划为住宅小区,商业和商住用地,本项目为住宅小区,项目区域为住宅小区,项目建成后与周边环境相容。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较好,适合本项目的开发建设。本项目废水严格按照排水意见排放,对评价区域水环境影响很小。因此项目的建设与周边环境相符合。综上所述,项目选址较为合理。4.布局合理性分析①项目总体布局情况项目地上建筑物主要拟建6栋23~44F住宅楼、1栋46F办公楼和1栋8F的商业楼,以及其它相关配套社区服务设施;项目分为N9-a地块、N9-b地块进行建设,住宅楼分布在N9-a地块上,自南向北两横排列;商业楼及办公楼分布在N9-b地块上。小区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分设,整个项目区功能分区明确,主体工程布局合理。②项目公用设施布局合理性分析117
本项目将水泵、备用发电机、配电房、风机房、地下车库排风系统通风机等设备安装在地下室内,并单独设置隔声间,上方不正对建筑,地下停车场抽排风系统通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消声器、隔声挡板等降噪措施,公用设施震动及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相对较小。本项目现尚未确定地下停车场排风口的具体位置。按《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应将排风口设于下风口,排风口不朝向邻近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大于2.5m,并作消声处理。另外,项目可在排风口周围栽种绿化植被,以起到吸收、阻挡汽车尾气的作用,减轻其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本项目垃圾收集桶布置于绿化带内,公共卫生间布置于地下1层。③环保工程布置合理性分析住宅楼内均设置内置排烟管道。项目需建设1座污水处理设施及数个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按照《建筑中水设计规范》,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污水处理设施要设通风换气设施,加强管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运;化粪池均为地埋式,减少异味产生量,对居民异味影响较小从环保的角度出发,废水处理设施布置合理。项目独立商业可经营餐饮,应设置内置排烟管道;排烟管道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和《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中的相关规定布置排烟管道: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1.5米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周围半径10米以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1.5米以上。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图,距离独立商业楼最近建筑物为1#、2#和3#住宅楼,距离为20.0m,因此独立商业楼排气筒只需高于自身建筑1.5m以上。因目前建设单位尚不能确定餐饮位置及规模,建议餐饮集中设置,排烟口设置在商业楼楼顶,排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项目独立商业可以经营餐设施隔油池。则从环保的角度出发,布置合理。5.施工三场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不设置砂石料场、取土场和永久弃渣场。6.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117
6.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施工期粉尘环境影响分析对整个施工期而言,施工产生的扬尘主要集中在地基开挖阶段及土建施工阶段,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主要产生于地基开挖过程、建材的装卸、堆放和道路建设等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的,其中道路建设及建筑材料装卸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1)建设施工扬尘项目在建设施工中会产生扬尘,扬尘呈无组织排放,散落在施工场地和周围地表,并随降水的冲刷而转移至水体。在干季风速较大的情况下,会使空气中粉尘颗粒物浓度升高,影响所在地区周围的空气环境质量。由于扬尘量的大小与诸多因素有关,是一个复杂、较难定量的问题。2)地基开挖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由于施工的需要,一些建材需露天堆放;项目地基的开挖过程及施工点区域施工时将造成大面积地表裸露,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同时土方清运过程也会扬起少量扬尘。其尘量可按堆场起尘的经验公式计算:Q=2.1(V50–V0)3e—1.023w其中:Q——起尘量,kg/吨•年;V50——距地面50m处风速,m/s;V0——起尘风速,m/s;W——尘粒的含水量,%。根据昆明市常年气象资料显示,0m~50m的风速垂直切边为2.4m/s,即V50-V0=2.4计算,不同尘粒含水量,起尘量的变化曲线见图7-2。117
图7-2起尘量与含水量的函数曲线图由上图可知,随着含水率的增加,起尘量减少,因此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尘粒在空气中的传播扩散情况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尘粒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不同粒径尘粒的沉降速度见表7-1。表7-1不同粒径尘粒的沉降速度粒径(μm)10203040506070沉降速度(m/s)0.030.0120.0270.0480.0750.1080.147粒径(μm)8090100150200250350沉降速度(m/s)0.1580.1700.1820.2390.8041.0051.829粒径(μm)4505506507508509501000沉降速度(m/s)2.2112.6143.0163.4183.8204.2224.624由表7-1可知,尘粒的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为250μm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尘粒。根据现场的气候不同,其影响范围也有所不同。施工期间,若不采取措施,扬尘势必对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但是在雨水偏少的时期,扬尘现象较为严重,因此本工程施工期还是应该注意防尘的问题,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车辆行驶的动力起尘据有关文献报导,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总扬尘的60%以上,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Q=0.123(V/5)(W/6.8)0.85(P/0.5)0.75式中:Q——汽车行驶时的扬尘,kg/km•辆;V——汽车速度,km/h;W——汽车载重量,吨;117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表7-2中为10吨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1km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情况下的扬尘量。表7-2在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的汽车扬尘单位:kg/辆,kmP车速0.10.20.30.40.515(km/h)0.0510.0860.1160.1440.1710.28710(km/h)0.1020.1710.2320.2890.3410.57415(km/h)0.1530.2570.3490.4330.5120.86120(km/h)0.2550.4290.5820.7220.8531.435由上表7-2可见,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则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办法。一般情况下,施工工地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是100m以内。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可有效的防止扬尘的产生。项目100m范围内敏感点经过洒水降尘效果见表7-4所示。表7-4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与施工工地距离(m)52050100TSP小时平均浓度(mg/m³)不洒水10.142.891.150.86洒水2.011.400.670.60由表7-3可以看出,项目施工期扬尘会对周围100m范围内产生不良影响,虽然项目场界外100m范围内敏感目标为25m处的麦地村,15m处的龙头街6组新村、25m处的俊发名城(一期)N-10地块等,根据表7-4可知,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在15m处的TSP小时平均浓度约为1.50mg/m³,25m处约为1.30mg/m³,项目应该严格控制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项目每天实时洒水。项目施工期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后可以使空气中粉尘量减少70%左右,可将TSP的污染距离缩小到20m~50m。尽量减少施工粉尘对周围大气的影响。项目西侧50m为金汁河,项目需加强洒水降尘,避免扬尘对金汁河造成影响。为控制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期还应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1﹞89号)的相关规定,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117
①施工场地需实时洒水抑尘,尤其是土石方、基础施工阶段及风速较大的天气应加大洒水频率。结构及装修施工阶段需采取帷幕遮挡施工。②施工工地尽量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要坚固、稳定、整洁、规范、美观。③工地出入口5m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撒露物质全部实行密闭运输,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④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⑤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防止大量扬尘产生。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严禁从建筑物高处向下倾倒建筑垃圾。⑦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混凝土等建筑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⑧项目使用应选用油耗低、效率高、废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必须尾气达标。⑨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建设工地应当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⑩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车辆的清洁打扫,保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清洁。⑪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⑫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洁。项目经以上措施防护后堆场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机械运输废气影响分析117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作业期间产生的尾气,也是影响空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产生废气的施工机械主要有在土石方阶段使用的挖土机、螺旋打桩机、空压机、运输车辆等。在其余工段使用的机械如电钻等一般以电为能源,不会产生机械尾气。由于施工期不长,作业范围相对较大,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外排尾气量均不是很大,尾气排放点随设备移动呈不固定方式排放,且使用汽油或柴油作能源,外排尾气中主要为CO、碳氢化合物等,在空气环境中经一定的距离自然扩散、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影响不大。由以上分析可知,在施工期对环境空气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扬尘、粉尘和NOX、CO和烃类等汽车尾气。而这些污染物的产生是临时的和分散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在产生时也均为无组织不连续排放,对周围的环境空气会产生短期影响,但其影响范围小,一般仅限于运输路线沿线,程度较轻。本项目所在区域空间相对较开阔,大气扩散稀释作用较大,自净能力较强,工程施工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会有所减小,加之在施工期采取适当的措施,其影响完全可以降到最低。综上所述,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机械及运输废气等通过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对外环境特别是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6.2废水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基础开挖产生的地下涌水、雨季地表径流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等。根据“俊发名城(一期)N-10、N-20、N-20-a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现场踏勘得知,项目南侧25m处为俊发名城(一期)N-10地块建设项目,俊发名城(一期)N-10地块建设项目废水获得相关的排水意见,地块废水可直接排入西侧的金汁河截污干管,金汁河截污管网运行正常,目前N10地块正在施工,并且施工期的排水管网已建成使用,本项目距离N10地块仅为25m,施工期间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可采用临时水泵抽排的方式排至N10地块排水管网,经过金汁河截污干管,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1)建筑施工废水117
项目的建筑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工具清洗废水等。根据工程分析,施工废水量约19880.65m³,废水中所含污染物主要为SS,浓度在3000mg/L左右。建筑施工废水由于SS浓度较大,直接外排会对下游水体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项目必须在施工场地内设置适当的沉淀池对建筑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和工程养护等,回用不完的通过临时水泵抽排的方式排入项目南侧N10地块排水系统,通过金汁河截污干管,最终排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2)地下涌水本项目采用基坑全开挖,开挖地下3层,地下层基坑平均开挖深度9.7m,项目地基开挖期间会有浅层地下水渗出,地下涌水预计产生量约为25m³/d。地下涌水所含污染物主要为SS,浓度一般为650~800mg/L。基坑开挖后,必须采取帷幕止水措施,以截断基坑内外地下水的水力联系。基坑废水需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旱季可回用于场地混凝土养护和洒水降尘,雨季通过排水沟汇集到集水井后,用潜水泵抽入地块内的临时排水系统中,经沉淀处理后,能回用的尽量回用,回用不完的通过临时水泵抽排的方式排入项目南侧N10地块排水系统,通过金汁河截污干管,最终排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3)雨季径流雨季径流主要为雨季降水冲涮施工场地产生,所含污染物主要为SS和微量石油类,其中SS浓度为200~500mg/L左右。为避免雨季径流对周围水体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应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1﹞89号)的相关规定。采取以下措施:①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河道。②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③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④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或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⑤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采取以上措施后,雨季径流中的SS浓度可得到较大程度的降低,通过临时排水系统排入沉砂池处理后,能回用的尽量回用,回用不完的通过临时水泵抽排的方式排入项目南侧N10地块排水系统,通过金汁河截污干管,最终排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4)施工人员废水117
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场地内食宿,施工人员可就近租房住宿及就餐,设置的施工营地主要用于施工人员办公及堆放施工材料。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回用不完的通过临时水泵抽排的方式排入项目南侧N10地块排水系统,通过金汁河截污干管,最终排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同时,项目西侧约50m为金汁河,按照《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三级保护区内禁止向河道、沟渠等水体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放粪便、污水、废液及其他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水、废水。为此,项目施工过程中应禁止向金汁河道内倾倒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综上所述,项目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体影响不大,并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6.3噪声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升降机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项目施工过程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土石方阶段、基础施工阶段、结构施工阶段、室内外装修阶段。这四个阶段所占施工时间较长,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多,噪声污染比较严重,不同阶段又各具其独立的噪声特性。各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源及其声级值详见工程分析表7-4。在大型施工机械运作时,还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振动,施工机械振动和噪声具有相同的特性,即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表7-4主要施工机械峰值噪声及其传播声级施工阶段声源噪声源强dB(A)土石方阶段挖掘机87推土机90装载机90大型载重车90基础打桩阶段静压打桩机85主体结构工程阶段混凝土运送车95捣振机95切割机100电焊机90空压机105装修、安装阶段电钻100电锯105117
多功能木工刨90角向磨光机110在考虑本工程噪声源对环境影响的同时,仅考虑点声源到不同距离处经距离衰减后的噪声,计算出声源对附近敏感点的贡献值,并对声源的贡献值进行分析。噪声值计算模式为:LA(r)=LAre层(ro)-(Adiv+Abar+Aatm+Aexc)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LAre层(ro)——参考位置ro处的A声级,dB(A);Adiv——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Adiv=20lg(r/ro);Abar——遮挡物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在此取值为0;Aatm——空气吸收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Aatm=α(r/ro)/100,查表取α为1.142;Aexc——附加A声级衰减量,dB(A),Aexc=5lg(r/ro)。由上公式计算出本评价区域施工场地噪声贡献值结果见表7-5。表7-5距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dB(A)设备名称5m10m20m40m50m100m150m200m300m推土机867871636153494541装载机908275676557534945挖掘机847669615951474339混凝土振捣器807265575547433935灌注桩机908275676557534945静压式打桩机908275676557534945升降机827467595749454137运输车辆857770626052484440由表7-5可以看出,施工机械中噪声影响较大且持续时间长的设备是装载机和打桩机。单台设备运行时,距施工点40m外昼间可达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按照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进行保护,从预测结果看,项目施工噪声昼间影响范围在距施工点周围100m左右,夜间影响距离在距施工点周围200m左右。房地产类项目施工阶段主要包括土石方施工阶段、打桩施工阶段、结构施工阶段、主体设施装修阶段等,根据不同阶段使用的施工机械可知,土石方及打桩施工阶段设备噪声源强最大且持续时间长,本报告采用装载机、灌注桩机、静压式打桩机等噪声最大的设备作为噪声源强进行预测,源强约为90117
dB(A),该部分设备主要设置于主体建筑所在位置,本报告采用噪声预测公式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的规定,项目噪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预测值计算公式如下:Leq=10lg(100.1Leq贡献+100.1Leq背景)Leq——预测等效声级,dB(A)。Leq贡献—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eq背景—预测点的背景值,dB(A)来预测噪声最大设备施工时对关心点的影响预测情况见表7-6。表7-6施工噪声对周边关心点影响预测单位:dB(A)保护目标保护目标建筑物与施工厂界的距离保护目标建筑物与施工设备距离施工设备源强贡献值背景值(最大值)预测值与标准差值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龙头街6组新村15m25m907256.345.760.358.3+0.3+8.3麦地村25m35m907053.743.157.254.9-2.8+4.9俊发名城(一期)N-10地块25m45m906662.150.762.353.1+2.3+3.1昆明十中求实校区185m195m905055.343.655.343.7-4.7-6.3*影响源距离为本项目设计建筑边线至关心点的最近距离。从施工噪声对周边关心点的影响预测来得知,施工噪声对龙头街6组新村保护目标昼间超标0.3dB(A),夜间超标,8.3dB(A);对麦地村保护目标昼间可达标,夜间超标4.9dB(A);对俊发名城(一期)N-10地块保护目标昼间超标2.3dB(A),夜间超标3.113dB(A);对昆明十中求实校区昼间夜间均可达标。为了有效的防治和减缓施工期噪声影响,最大限度的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应该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①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用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如及时在设备经常摩擦的部位涂抹润滑油,减少设备摩擦产生的噪声,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117
严格遵守《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1〕89号)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环境保护局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因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盘龙区环境保护局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③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尽量将强噪声设备布置于施工场地中部,尽量远离太平村和金属结构厂经济适用房等敏感点,并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对弃土弃渣的运输、建筑材料的运输等尽量安排在非居民休息时段进行,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④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⑤按昆明市建筑管理规定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不得在项目区内设置混凝土搅拌站。⑥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⑦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制定施工振动事故应急预案,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周边居民区地基现状进行勘察,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由于施工振动影响周边居民区地基变化的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预案,调整施工机械作业方式等,避免由于项目施工振动发生的扰民事件。⑧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⑨117
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采取诸如分段浇筑等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⑩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还应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周边住户,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周边居民的理解,如果产生噪声纠纷,建设单位应与周边住户协商解决。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将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项目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长期影响,随着项目施工结束,施工噪声污染将随之消失,在严格执行上述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6.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简要分析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成份以废混凝土、废钢材等惰性材料为主。弃土和建筑垃圾若处置不当,则会造成占用土地、破坏景观、引发粉尘等二次污染以及引发水土流失不利影响,因此,项目必须采取以下处置措施:(1)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应委托渣土清运部门及时清运处置,防止水土流失。(2)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1﹞8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杜绝乱堆乱倒,禁止随意丢弃,以最大限度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8号令《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规定。(4)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5)施工营地旱厕垃圾应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弃土和建筑垃圾属无毒无害的城市建筑垃圾,只要项目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1﹞8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杜绝乱堆乱倒,禁止乱堆乱倒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则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117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旱厕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6.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分析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本项目总用地4.67hm2,工程占地类型为草地、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梯平地、交通运输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所属土地均属于昆明市盘龙区。项目施工期间所有施工场地和营地均布置在项目净用地内,不在红线外占地。项目应加强征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与临时占地的管理与保护,精心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故评价认为,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土地利用的影响不大。(2)对植被的影响项目用地为城市规划区,属于城市生态系统。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内植被较少,仅零散分布,主要为人工种植的绿化植被,在项目周边其他区域广泛分布,评价范围内没有发现受国家和地方保护的珍稀植物,项目的建设对区域植被种类、丰度、多样性不会产生影响。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绿化施工,运营期做好绿化管理工作,加强绿化营养和养护,保证成活率。工程的建设,将会提高项目区的绿化率,提高人居环境,对项目区的生态景观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植被影响不大。(3)水土流失影响分析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各种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通过各种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可工程占地区域内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8.0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8.00%,土壤流失控制比达2.60,拦渣率达到98%,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00%,最终林草覆盖率达33.21%。六项指标均达到标准。6.6对周边文物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无重要的国家级、省级及县级景点分布,无重要的国家级、省级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布。项目地块东面距离约124m处有营造学社旧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约92m处的桂家祠堂、麦地村82-83号、约210m的105号民居、110号民居、107号民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昆明市龙泉宝云历史地段(含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纲要》以及117
项目建设与《昆明市龙泉宝云历史地段(含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及宝云片区城市设计方案》相符性分析,项目的建设不在上述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具体的文物保护规划图见附图11),且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也不会产生污染文物保护单位的设施。项目打桩阶段引起的振动为瞬间强迫性振动,是一种衰减脉冲振动,打桩引起的打桩振动主频率域为20-30HZ,因此,与周围既有建筑物的固有频率相差甚远,不会引起共振,打桩振动的能量也很小。受保护的文物距离施工场地最近距离为92m,距离较远。因此项目施工期振动对文物的影响很小。项目应上报文物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文物主管部门做好保护工作。7、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7.1地表水环境影响简要分析7.1.1项目污水特征及排水去向(1)排水方案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在N9地块西侧用地范围内设置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与项目同时运行。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最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一部分废水通过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道路清扫、冲厕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的绿化、道路清扫、冲厕,其余外排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临时排至周边雨水系统。建设单位应到水务部门办理相关意见。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N9地块自行建设隔油池、消毒池、化粪池,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外排废水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后外排至盘龙122号路市政管网,最终进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回用中水采用大中水供给。N9地块初步在南侧(靠盘龙122号路一侧)预留排污口。7.1.2项目污水预处理设施可靠性分析7.1.2.1项目各污水处理的设施处理效果分析117
(1)隔油池处理效果分析项目应于地下生鲜超市设置隔油池,以及餐饮区域应该设置隔油池,根据工程分析,生鲜超市废水产生量为21.87m³/d,餐饮区域废水产生量为2205.78m³/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隔油池设计符合下列规定:①含油污水的水力停留时间不宜小于0.5h;②池内水流流速不宜大于0.005m/s;③池内分格宜取两档三格;④人工除油的隔油池内存油部分的容积不得小于该池有效容积的25%,隔油池出水管管底至池底的深度,不得小于0.6m。隔油池有效容积计算:V=Q×60×t(V=隔油池的有效容积,Q为设计污水最大秒流量,t为含油污水在池内的停留时间)。本项目生鲜超市废水按每日产生时间8小时计,含油污水在池内的停留时间均为60min,则根据上述规定计算,生鲜超市隔油池有效容积应不小于2.7m³。本项目餐饮废水按每日产生时间12小时计,含油污水在池内的停留时间均为60min,则根据上述规定计算,餐饮区域隔油池有效容积应不小于91.0m³。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设计、施工,隔油池的设计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规定。综上所述,项目隔油池能够保证含油污水的处理效果。(2)化粪池的效果分析项目拟设5个化粪池,分别位于地块西南角、2#北侧、3#南侧、4#东南侧、5#东侧。要求化粪池的容积应满足污水在池内停留时间12h-24h要求,项目废水24小时产生量为3222.04m³/d,因此,本项目化粪池的总容积应不小于3250.0m³,应委托具有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建设单位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处理效果,其具体规模以最终设计为准。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环评的要求,对化粪池进行设计和施工,保证污水的停留时间,预计项目化粪池出水水质约为:CODCr350mg/L,BOD5230mg/L,SS250mg/L,动植物油50mg/L,氨氮35mg/L,磷酸盐6mg/L。则项目化粪池能够满足废水的处理效果。117
7.1.3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可行性与可靠性分析①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概况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位于昆明市北郊龙泉镇金星办事处金刀营,占地面积121.2亩。主要处理昆明市北二环以北、茨坝以南片区的生活污水。第五水质净化厂于1999年开工建设,设计处理能力7.5万m³/d。根据昆明市对滇池北岸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08年对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进行了改扩建,2008年通过挖潜改造工程,于2009年1月日处理规模达到10万m³。该厂改扩建工程于2009年10月28日通水,正式投入运行后,日处理规模达到18.5万m³。经改扩建后,第五水质净化厂现有水质能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排放标准,目前运行正常。处理深度:二级处理,采用A2/O脱氮除磷工艺。采用的工艺流程包括预处理工段、生化处理工段、消毒工段及污泥处理工段。污水经外部污水管网送至厂区,经由粗格栅截留污水中的较大颗粒的悬浮污染物,进入提升泵房,经潜污泵提升后,至细格栅截留污水中的较小悬浮污染物,再到旋流沉砂池进行沉砂处理,处理后污水进入反应池;在A2/O反应池各区内通过微生物的新陈代谢作用,污染物得以降解或去除,反应池出水进入二沉池进行泥水分离,上清液由出水堰收集,由出水管道输送进紫外线消毒渠,消毒后,流经巴氏计量槽,进行计量,出水通过管渠进入环湖湿地,最终排入滇池。该厂设计进水水质见表7-7。表7-7昆明市第五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BOD5CODcrSSTNNH3-NTP数值(mg/L)150~250250~400150~30025-5020~404~8设计出水水质为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②项目污水进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分析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以生活污水为主,主要污染物CODCr、BOD5、SS、动植物油、氮氮、磷酸盐,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水质能达到昆明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对进水水质要求;本项目污水排放量最大3222.04m³/d,仅占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处理能力的4.2%,故本项目的污水排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117
,从水质和水量分析都不会对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造成不利影响。由此可见,本项目污水进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处理是可行的。根据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排水意见,项目属于城北片区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纳污范围,本项目的产生污水经过预处理后排入盘龙122号路市政污水管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得知,盘龙122号路由本建设单位代建,目前已办理了相关前期手续,施工图纸已完成,预计开工时间为2017年8月开工,预计2018年5月竣工,先于本项目建设完成,因此项目产生的污水进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处理是可靠的。7.1.2.3雨水利用可行性分析根据《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第六条,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是节水设施的重要内容之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节水“三同时”的要求同期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①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的建(构)筑物占地与路面硬化面积之和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②总用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广场、绿地等市政工程项目;③城市道路及高架桥等市政工程项目。项目区内雨水降水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道路、广场等硬化地表汇集的降雨径流,经雨水管及雨水口汇集后排入项目区内室外雨水管,再汇入雨水收集回用系统,雨水回用系统在雨季回收屋面及硬质地面雨水,经处理后储存在蓄水池内,项目拟在北侧建设1个地埋式雨水收集池,容积约为1012m³。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绿化和道路浇洒,剩余部分通过雨水排口排入周边雨水管网。项目在开工前应到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的设计方案应报规划部门和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7.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在运营阶段废气污染物主要为住户家庭油烟、商业餐饮油烟、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开启时的燃油烟气以及污水处理设置、化粪池、公共卫生间及垃圾收集的异味。(1)居民油烟废气117
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住户生活废气主要为住户厨房烹饪过程中排放的油烟废气及燃气废气。住户厨房采用城市管道天然气为燃料,并且各住户厨房均安装了抽油烟机,各住户厨房内的生活废气经抽油烟机抽排到各住宅建筑内所设置的内置烟道,并最终于各住宅建筑物的楼顶排放。项目燃气废气及油烟废气中各污染因子排放量较小,且分散于项目的各居民楼和每天的各炊事时段,经抽油烟机抽排和大气扩散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2)独立商业楼餐饮油烟项目独立商业楼内拟引进餐饮区,餐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会有餐饮油烟产生,在设计、建设时应考虑统一设置内置烟道,炒菜油烟经收集,并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后统一外排。根据《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政府第46号令)的规定,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1.5米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周围半径10米以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1.5米以上。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图,距离独立商业楼最近建筑物为1#、2#和3#住宅楼,距离为20.0m,因此独立商业楼排气筒只需高于自身建筑1.5m以上。因目前建设单位尚不能确定餐饮位置及规模,建议餐饮集中设置,排烟口设置在商业楼楼顶,排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项目独立商业可以经营餐饮设置隔油池。(3)汽车尾气影响分析与评价项目的机动车停车场均位于地下层,共3445个停车位。由于地下停车场内空气扩散条件较差,所以汽车尾气容易汇集影响停车场内微环境空气质量,同时停车场进入口附近环境空气质量也极易受到污染,并进而对周围人群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为减轻项目地下停车场外排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应按照JGJ100-9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严格实施地下车库的建设,地下汽车库宜设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其风量应按允许的废气标准量进行计算,且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6次,其排风机宜选用变速风机。通过采取每小时换风6次后,项目地下停车场外排废气中经空气稀释扩散后,空气环境中污染物浓度可达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117
今后项目在设计排风口时,还应按JGJ100-9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大于2.5m,并作消声处理。由于汽车进出车库排放时间短,尾气排放后经空气扩散稀释到达厂界处,其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备用发电机废气影响分析及评价项目内设置1台800KW备用发电机,在停电时使用,布设于地下二层建筑专用的设备房内,备用发电机在运行时产生的燃油烟气经排风设施抽排。由于项目的备用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且持续使用时间不长,燃油烟气经过地下设置的地下车库的风机抽排后于地面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5)异味影响分析项目内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公共卫生间和垃圾收集设施在运营过程中有异味散发,若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及加强管理,可能引发异味扰民事件。周边市政道管网接通运营前,本项目在用地范围内拟建污水处理设施,设置为地埋式,按照《建筑中水设计规范》,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通过加强管理,污泥定期清运,减少异味产生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要求项目化粪池布置在绿化带内,通过大气扩散及植物吸收进行处理。在采取以上措施和管理手段,能有效控制异味散发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拟在小区内分散布置有盖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每日定时清运。小区内加强绿化,垃圾产生的少量异味可通过绿化树种进行阻隔、吸附。项目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能有效控制异味散发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共卫生间在运营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异味,主要通过做好定期的清理工作并适当的采取除味措施,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小。7.3声环境影响分析建设项目是一个房地产项目,住宅无大的噪声源。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商业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地下车库通风机、供水系统的水泵、备用发电机噪声、污水处理设置、设备及电梯房设备等运行噪声,预计声源强度为85~95dB(A)。(1)住户生活噪声影响分析项目居民住户生活噪声源强约为60~70dB(A),影响较小。(2)商业噪声影响分析项目商业117
主要为N9-b地块上设施1栋独立商业楼。独立商业楼可设置餐饮,不能设置娱乐项目及从事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等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经营活动。商业活动的噪声源强约为60~75dB(A),主要通过规范化管理,严禁使用高音喇叭等促销设备,并通过建筑物墙体吸声、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处理。通过上述措施后,对外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均不大。(3)进出汽车噪声影响分析进出汽车噪声影响区域主要在项目入口、停车场附近区域。由于进出汽车为非稳态源,噪声源强较小,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因此,在采取禁止鸣笛、限制车速、绿化等措施后,进出汽车噪声不会对项目内居住人员产生大的不利影响。(4)设备噪声影响分析项目产生较大的设备主要有地下车库通风机、供水系统的水泵、备用发电机、电梯房设备等。项目备用发电机布置于地下2层设备用房内,上方不正对居民住宅楼、设置隔声间,高低压配电房布置于地下2层,上方不正对居民住宅楼、设置隔声间,其余水泵房、地下车库排风系统风机等设备均安装在地下层内,并单独设置隔声间,地下停车场抽排风系统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消声器、隔声挡板、减振材料等降噪措施。要求设备房位置不正对住宅楼建筑。电梯提升间位于住宅楼屋顶。由于项目住宅楼楼层较高,位于楼顶的电梯提升机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建筑遮挡后,对项目场界噪声的影响很小。综上,本项目实施后,用地范围内无大的噪声污染源,在采取本环评报告的工程及管理措施后,项目建成后噪声也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大的影响。7.4固体废物处置及其环境简要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住户生活垃圾、商业垃圾、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医疗固废、社区服务用房垃圾、物业管理用房垃圾、社区文化中心垃圾、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垃圾、生鲜超市垃圾、公共卫生间垃圾、生鲜超市隔油池油污、独立商业楼餐饮泔水及隔油池油污、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置污泥等。根据垃圾的性质,可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垃圾分为一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泥等。(1)一般生活垃圾117
运营期产生的一般生活垃圾包括住户生活垃圾、商业垃圾、社区服务用房垃圾、物业管理用房垃圾、社区文化中心垃圾、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垃圾、公共卫生间垃圾等。一般生活垃圾产生量合计3209.58t/a,属一般性城市生活垃圾,主要成份为纸张、纸板、塑料、玻璃、食物残渣等,拟通过分散布置的垃圾桶收集,集中收集至项目垃圾收集房,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生活垃圾可得到较为妥善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项目在一般生活垃圾收集、储存和处置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以加强管理和对周围环境的保护:①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的相关规定;②分类收集、分类堆存,对能够回收利用的部分应联系回收单位进行回用。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中,纸张、纸板、塑料、玻璃等可回收利用的成份比例很高,通过回收利用,不但可以实现垃圾资源化,还可以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③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适当封闭,以防止雨水进入造成二次污染,杜绝蚊虫鼠害和恶臭异味影响;④垃圾收集房内的生活圾应及时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定期消毒并采取一定的除味措施。(2)医疗废物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用房产生的医疗垃圾为1.46t/a,本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拟设置医疗废物专用收集桶,同时,社区卫生服务用房还应设置医废暂存间。医疗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和处置。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理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①医疗废物的专用包装物及时收集,毁形后存放于项目的医疗废物专用收集桶内,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做好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和防止儿童接触等工作。②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封的容器内;③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④医疗物的暂时贮存设施,应远离人员活动区及生活垃圾存放的场所。⑤117
严禁医疗废物与一般生活垃圾混合收集与处置,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3)泔水、隔油池油污生鲜超市隔油池和独立商业楼今后引进的餐饮泔水及隔油池油污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最终需达到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昆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及《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的相关规定。(4)污泥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量约为1.175t/a。该部分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只要项目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污泥进行处置,则污泥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综上所述,项目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大的影响。8、商业及配套设施影响分析目前商业规模和经营类型尚未确定,今后拟采用招租的方式经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新办餐饮业经营场所的选址(点),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严禁在下列地点新办餐饮业:(一)居民住宅楼内;(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结合项目实际,独立商业楼内可设置餐饮。根据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5号《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以及地下层一层以下不得设置娱乐场所,同时根据《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娱乐场所的设立与学校、医院、机关相互间最小距离,县级及其以上城市不得少于150米。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为住宅小区,处于以上严禁的地点,因此不得设置娱乐场所。同时,今后会所招租的商业应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区域内从事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经营活动。项目独立商业楼可引入餐饮,若今后招租过程中引入餐饮项目,需单独另行报批环保手续,且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设计117
排烟管道通道和隔油池,且油烟排气筒的位置必须按照《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政府第46号令)的规定,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1.5米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周围半径10米以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1.5米以上。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图,距离独立商业楼最近建筑物为1#、2#和3#住宅楼,距离为20.0m,因此独立商业楼排气筒只需高于自身建筑1.5m以上。因目前建设单位尚不能确定餐饮位置及规模,建议餐饮集中设置,排烟口设置在商业楼楼顶,排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且将来引进的餐饮业应另行办理环保手续,并严格按照环保的要求,设置油烟净化器等环保设施,餐饮油烟废气必须经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器处理达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后,通过排烟管道集中排放;餐饮废水必须进入隔油池进行预处理;餐厨垃圾的处置应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昆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商铺严格执行《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方法超市商业经营活动。综上所述,针对商业,本次评价只是对房屋部分建设进行评价,其余内容在将来具体实施时商业承租者需依法按有关要求另行办理环保手续。建设方在销售或租赁商铺时,应在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中,注明具体商业经营项目需依法另行申报环境保护手续。9、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9.1周边道路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项目地块北侧紧邻规划的盘龙126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宽15m),西侧紧邻规划的盘龙123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宽20m),约142m处为北京路(道路等级为城市干道,宽50m),南侧紧邻规划的盘龙122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宽25m),项目地块东侧紧邻规划的盘龙105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宽25m)。项目内靠近道路一侧的建筑到周边道路的距离详见表7-10。表7-10项目内建筑物距周边道路的距离与本项目位置关系道路名称及宽度(m)道路等级建筑编号建筑物退让道路距离(m)项目北侧盘龙126号路(15m)城市支路6#住宅楼12.01#住宅楼30.0办公楼12.0项目西侧盘龙123号路(20m)城市支路办公楼15.0117
商业楼15.0项目南侧盘龙122号路(25m)城市支路商业楼10.03#住宅楼10.04#住宅楼30.0项目东侧盘龙105号路(25m)城市支路4#住宅楼10.05#住宅楼10.06#住宅楼10.0项目西侧北京路(50m)城市干道办公楼157.0商业楼157.01)西侧道路对本项目的影响目前,西侧北京路已建成且运营多年,为、城市干道,项目委托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俊发名城二-1期N4-b、N5N6、N9、N12、N15号地块建设项目”的噪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根据监测布点图可知,本项目西侧拟建厂界噪声值即本地块西侧临北京路一侧现状噪声值,监测结果详见表7-11。表7-11临西侧市政道路一侧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监测位置监测日期时段监测值标准值达标情况西侧临北京路一侧2016.07.25昼间61.760超标夜间50.350超标2016.07.26昼间62.160超标夜间50.750超标今后,项目西侧规划建设盘龙123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宽20m),待盘龙123号路建成后,也会对本项目产生交通噪声的影响,本次引用俊发名城二-1期N12地块南侧紧邻已建成的盘龙6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宽30m)的现状监测数据,为了防止今后项目建成车流量增加,本次预测时将盘龙6号路声压级增加一倍进行对本项目西侧规划道路建成后交通噪声的预测分析。根据“俊发名城二-1期N4-b、N5、N6、N9、N12、N15号地块建设项目”的噪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N12地块南侧拟建厂界噪声值即监测结果详见表7-12。表7-11N12地块南侧拟建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监测位置监测日期时段监测值标准值达标情况N12地块南侧拟建厂界2016.07.25昼间53.760超标夜间43.150超标2016.07.26昼间53.160超标夜间42.450超标根据声压级叠加公式:117
式中:L-为n个噪声源的合成声压级,dB(A);Li-为第i个噪声源至预测点处的声压级,dB(A);n-噪声源的个数。因此,盘龙6号路声压级增加一倍进行预测后,噪声值见表7-13。表7-13盘龙6号道路一侧预测噪声值单位:dB(A)监测位置时段噪声值盘龙6号路噪声值昼间56.7夜间45.6昼间56.1夜间45.4根据声压级叠加公式:式中:L-为n个噪声源的合成声压级,dB(A);Li-为第i个噪声源至预测点处的声压级,dB(A);n-噪声源的个数。因此,西侧道路声压级叠加进行预测后,噪声值见表7-13。表7-13临西侧市政道路一侧噪声值单位:dB(A)监测位置监测日期时段噪声值西侧道路噪声值2016.07.25昼间62.3夜间51.12016.07.26昼间62.6夜间51.3根据无限长线声源贡献值计算模式:LA(r)=LA(ro)-10lg(r/r0)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LA(ro)——参考位置ro处的A声级,dB(A);由于本项目最近建筑物办公楼及商业楼退让西侧厂界距离为15.0m,117
西侧市政道路交通噪声值经距离衰减后的贡献值及预测值见表7-14。表7-14西侧市政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预测分析结果单位:dB(A)监测时段项目2016.07.252016.07.26昼间夜间昼间夜间项目临西侧市政道路一侧噪声值(预测值)Leq(A)62.351.162.651.3西侧市政道路距离衰减15.0m贡献值Leq(A)50.539.350.839.5标准值Leq(A)6050605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西侧噪声经过退让距离15.0m衰减后,西侧市政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昼间、夜间均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2)东侧规划盘龙105号路对本项目的影响项目东侧为规划盘龙105号路,道路宽度为25m,为城市支路,项目临盘龙105号路一侧的建筑物为5#住宅楼、6#住宅楼,均退让盘龙105号路10.0m。考虑到待建盘龙105号路建成后交通噪声对住户的影响,本次类比同区域内俊发名城二-1期N12地块南侧紧邻已建成的盘龙6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宽30m)声压级增加一倍后的数据,作出待建盘龙105号路对本项目的预测分析。盘龙6号路声压级增加一倍进行预测后,噪声值见表7-15。表7-15盘龙6号道路一侧预测噪声值单位:dB(A)监测位置时段噪声值盘龙6号路噪声值昼间56.7夜间45.6昼间56.1夜间45.4根据无线长线声源贡献值计算模式:LA(r)=LA(ro)-10lg(r/r0)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LA(ro)——参考位置ro处的A声级,dB(A);噪声预测值计算模式为:Leq=10lg(100.1Leqg+100.1Leqb)117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由于本项目最近建筑物5#住宅楼、6#住宅楼退让东侧盘龙105号路距离为10.0m,对本项目住宅楼贡献值及预测值见表7-16所示。表7-16规划盘龙105号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住宅楼预测分析结果监测时段项目昼间夜间昼间夜间类比城市支路噪声值Leq(A)53.743.153.142.4盘龙105号路道路距离衰减10.0m贡献值Leq(A)43.733.143.132.4项目临东侧规划盘龙105号路一侧噪声值(背景值)Leq(A)53.743.153.342.7预测值Leq(A)54.143.553.743.1标准值Leq(A)6050605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根据预测结果,噪声经过退让距离衰减后,东侧待建盘龙105号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昼间、夜间均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3)南侧规划盘龙122号路对本项目的影响项目南侧为规划盘龙122号路,道路宽度为25m,为城市支路,项目临盘龙122号路一侧的建筑物为3#住宅楼、4#住宅楼、商业楼,3#住宅楼和商业楼均退让盘龙122号路10.0m,4#住宅楼退让距离为30.0m。考虑到待建盘龙122号路建成后交通噪声对住户的影响,本次类比同区域内俊发名城二-1期N12地块南侧紧邻已建成的盘龙6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宽30m)声压级增加一倍后的数据,作出待建盘龙122号路对本项目的预测分析。盘龙6号路声压级增加一倍进行预测后,噪声值见表7-17。表7-17盘龙6号道路一侧预测噪声值单位:dB(A)监测位置时段噪声值盘龙6号路噪声值昼间56.7夜间45.6昼间56.1夜间45.4117
根据无线长线声源贡献值计算模式:LA(r)=LA(ro)-10lg(r/r0)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LA(ro)——参考位置ro处的A声级,dB(A);噪声预测值计算模式为:Leq=10lg(100.1Leqg+100.1Leqb)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由于本项目最近建筑物3#住宅楼及商业楼,均退让南侧盘龙122号路距离为10.0m,对本项目住宅楼贡献值及预测值见表7-18所示。表7-18规划盘龙122号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住宅楼预测分析结果监测时段项目昼间夜间昼间夜间类比城市支路噪声值Leq(A)53.743.153.142.4盘龙122号路道路距离衰减10.0m贡献值Leq(A)43.733.143.132.4项目临南侧规划盘龙122号路一侧噪声值(背景值)Leq(A)55.343.654.742.8预测值Leq(A)55.644.055.043.2标准值Leq(A)6050605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根据预测结果,噪声经过退让距离衰减后,南侧待建盘龙122号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最近建筑物的噪声昼间、夜间均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4)北侧规划盘龙126号路对本项目的影响项目东侧为规划盘龙126号路,道路宽度为15m,为城市支路,项目临经一路一侧的建筑物为1#住宅楼、6#住宅楼、办公楼,1#住宅楼退让盘龙126号路30.0m,6#住宅楼及办公楼退让距离为12.0m。考虑到待建盘龙126号路建成后交通噪声对住户的影响,本次类比同区域内俊发名城二-1期117
N12地块南侧紧邻已建成的盘龙6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宽30m)声压级增加一倍后的数据,作出待建盘龙126号路对本项目的预测分析。盘龙6号路声压级增加一倍进行预测后,噪声值见表7-19。表7-19盘龙6号道路一侧预测噪声值单位:dB(A)监测位置时段噪声值盘龙6号路噪声值昼间56.7夜间45.6昼间56.1夜间45.4根据无线长线声源贡献值计算模式:LA(r)=LA(ro)-10lg(r/r0)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LA(ro)——参考位置ro处的A声级,dB(A);噪声预测值计算模式为:Leq=10lg(100.1Leqg+100.1Leqb)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由于本项目最近建筑物6#住宅楼及办公楼,均退让北侧盘龙126号路距离为12.0m,对本项目住宅楼贡献值及预测值见表7-20所示。表7-20规划盘龙126号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住宅楼预测分析结果监测时段项目昼间夜间昼间夜间类比城市支路噪声值Leq(A)53.743.153.142.4盘龙126号路道路距离衰减12.0m贡献值Leq(A)42.932.342.331.6项目临北侧规划盘龙126号路一侧噪声值(背景值)Leq(A)55.944.856.345.7预测值Leq(A)56.145.056.545.9标准值Leq(A)6050605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117
根据预测结果,噪声经过退让距离衰减后,北侧待建盘龙126号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最近建筑物的噪声昼间、夜间均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周边道路对本项目的影响均可达标,且项目临路规划城市道路一侧设置为绿化带,周边规划道路经绿化带及距离衰减等隔声降噪后,对本项目影响较小,为了尽可能的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住户的影响,在售楼时,须将道路可能存在的交通噪声影响因素告知住户,并签订书面协议,如发生噪声扰民事件时积极、妥善处理。9.2地铁运行对项目的影响根据《昆明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昆明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从本项目西侧北京路延长线地下经过,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始于昆明主城北部规划的汽车北站,沿7204公路→北京路延长线→昆明北站→北京路→环城南路,线路全长约为13.6km,其中地下线8.9km,高架线路4.7km,在汽车北站北部设置综合检修基地一座,共设置车站12座,其中地下站9座,高架站3座。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地铁轨道不从项目区穿过,距离项目地下建筑最近距离在30m以上,项目的建筑物布局在轨道交通线路的控制范围(30m)以外(具体地铁轨道走向以及与项目位置关系可见附图12所示)。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运营过程中会对本项目产生噪声、振动和异味影响。(1)噪声影响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在项目N9地块西侧125m处设有地下羊肠村车站,地下车站内不设冷却塔、设置1个车站风亭。根据《昆明市轨道交通首期工程(1号线一期和2号线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车站风亭是地下区段的主要噪声源,距离声源1m处的源强值为58dB~68dB,地铁工程实施后,运营时段内等效连续A声级较现状值可能增加。根据该报告书提出的声环境保护措施:首先地铁建设单位会优先选用超低噪声的车辆和设备类型;其次在车站风亭将设置2~3m长消声器;当风亭位置与敏感建筑距离15m以上时,风亭噪声经距离衰减对敏感建筑的影响不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住宅楼与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羊肠村车站相距较远,满足“风亭位置与敏感建筑距离15m以上”要求。因此,地下车站风亭噪声对本项目影响不大。117
(2)振动根据《昆明市轨道交通首期工程(1号线一期和2号线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地铁列车在轨道上运行时,由于轮轨间相互作用产生撞击振动、滑动振动和滚动振动,经轨枕、道床传递至隧道衬砌,再传递至地面,从而引起地面建筑物的振动,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根据《城市轨道交通振动和噪声控制简明手册》,当线路条件为:行车速度60km/h,弹性分开式扣件,普通整体道床,60kg/m无缝钢轨时,轨道交通B型列车在轨道通过时产生的振动源强87.2dB。该报告书提出减轻振动影响的措施主要有设置Ⅲ型轨道减振器扣件、设置钢弹簧浮置板道床等。本项目与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相邻的建筑物是住宅楼和公寓楼,均建设于轨道交通控制线范围外,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运行时产生的振动对本项目影响甚微。(3)废气根据《昆明市轨道交通首期工程(1号线一期和2号线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列车采用电力动车组无机车废气排放。地下车站风亭排气可能产生一定的异味影响,运营初期风亭排气异味较大,主要与地下车站内部装修工程采用的各种复合材料散发的多种有害气体尚未挥发完有关,随着时间推移,由于地下车站内部装修工程采用的各种复合材料散发的多种气体已挥发,风亭排气异味影响有显著减少;风亭排气异味在下风向10~20m为嗅阈值或无异味,20m以上已感觉不到风亭异味,特别是设在道路边的风亭基本上感觉不到异味。该报告书针对车站风亭异味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在风亭周围种植乔木、将风口背向居民等敏感点一侧、调整风亭位置与敏感建筑至少距离15m。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总平面布置图,本项目住宅楼离车站距离至少100m以上,因此,地铁2号线地下站风亭排气异味对本项目的影响甚微。117
综上,根据《昆明市轨道交通首期工程(1号线一期和2号线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实施后,运营期列车运行将对沿线的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程度和范围的噪声、振动等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本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了地铁运行可能对本项目造成的影响,将建筑物均布置于轨道交通控制线范围外,住宅楼位置布局合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地铁2号线运行时产生的影响。因此,当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运行后,对本项目的影响甚微。117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单位:废气mg/标m³废水mg/L噪声dB(A)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施工期土石方开挖、运输TSP洒水降尘等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颗粒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³。机械运行、车辆尾气自然扩散对外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汽车THC、NOx、CO地下车库抽排风系统对外环境影响不大备用发电机HC、CO、NOx地下车库抽排风系统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住户油烟废气抽油烟机、油烟净化器、排气筒达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油烟排放浓度≤2.0(mg/m³)要求污水处理设置、化粪池、公厕等异味污水处理设置设施设置成地埋式,清运垃圾和污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水污染物施工期建筑施工SS沉淀处理后回用,回用处理达标后,排入周边雨水系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基坑开挖SS外排废水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施工场地SS、石油类运营期办公生活废水、生鲜超市废水、医疗废水等CODcrBOD5SS动植物油氨氮总磷消毒池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回用中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道路清扫和冲厕用水标准;外排废水: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土石方开挖废弃土石方清运至合法的消纳场处置率达100%,对外环境影响不大。建筑施工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渣土清运公司妥善处置运营期住户生活垃圾一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率达100%,对外环境影响不大。商业区垃圾社区医疗卫生用房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117
社区服务用房一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文化活动用房生鲜超市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公共卫生间垃圾生鲜超市隔油池油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噪声运营期住户、商业生活噪声墙体隔声、吸声项目各侧场界执行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车辆出入交通噪声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垃圾清运噪声/通风机设备噪声地下室、隔声间、消声器、挡板水泵、备用发电机地下室、隔声间电梯房设备屋顶设备房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项目的生态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通过利用已有的空间进行绿化等方式,恢复区域的植被和景观,对生态影响不大。117
九、结论与建议1、结论1.1产业政策相符性结论本项目属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盘发改核准[2016]100号)《俊发名城二期-1期N9号地块投资项目备案证》,同意项目的建设,项目已获得昆明市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区域产业政策要求。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当前土地政策,不属于国土资源部限制供应土地之列,用地符合昆明市相关规划和国土管理部门的要求。1.2规划和选址合理性结论项目建设符合《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昆明市龙泉宝云历史地段(含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及宝云片区城市设计方案》,符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和《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已取得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关于对“俊发名城二-1期N9地块建设项目”的排水咨询意见》;项目取得昆明市规划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本地区区域环境规划及经济发展规划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小,从环保角度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1.3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2015年昆明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评价区域的现有地表水体为金汁河、滇池外海,按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Ⅲ类水体。根据昆明市环保局发布的《2015年昆明市环境状况公报》,金汁河水质类别为Ⅳ类,滇池外海水质类别为劣Ⅴ类,均不能满足Ⅲ类水体。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项目噪声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西侧厂界噪声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其余各侧噪声均达标。117
4)生态环境现状从区域总体来看,区域无国家珍稀濒危保护物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云南省级重点保护动物,也没有特有种类存在,评价区域受到较大程度的人为开发,生物物种较少,生物多样性差。1.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①环境空气影响评价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包括每天定期洒水,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施工工地场界采用2.5m围墙、挡板等遮挡措施等。②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基坑涌水、暴雨地表径流等。施工废水可通过设置沉淀池等措施处理后回用,回用不完的通过临时抽排的方式依托N10地块排水系统,通过金汁河截污干管,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对环境的影响不大。③声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通过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将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项目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长期影响,随着项目施工结束,施工噪声污染将随之消失,在严格执行上述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④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项目主要为填方,无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大渔片区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⑤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占地4.67hm2,该区域土地根据规划均为居住用地,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的规划格局,对土地资料影响相对较小。项目施工期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为1041.37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984t,可以通过以上各种措施(临时措施、管理措施等)的实施得到消除或减免。117
⑥对周边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分析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无重要的国家级、省级及县级景点分布,无重要的国家级、省级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布。项目地块东面距离约124m处有营造学社旧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约92m处的桂家祠堂、麦地村82-83号、约210m的105号民居、110号民居、107号民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昆明市龙泉宝云历史地段(含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纲要》以及项目建设与《昆明市龙泉宝云历史地段(含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及宝云片区城市设计方案》相符性分析,项目的建设不在上述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且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也不会产生污染文物保护单位的设施。项目打桩阶段引起的振动为瞬间强迫性振动,是一种衰减脉冲振动,打桩引起的打桩振动主频率域为20-30HZ,因此,与周围既有建筑物的固有频率相差甚远,不会引起共振,打桩振动的能量也很小。受保护的文物距离施工场地最近距离为92m,距离较远。因此项目施工期振动对文物的影响很小。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①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运营后主要大气污染为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居民及餐饮烹调排放的油烟废气、垃圾桶异味。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各项措施及管理要求前提下,项目各项大气污染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②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区内各地块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外排污水可以做到达标排放,项目运营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后各公用机械均设置于地下设备用房内,通过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人员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及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由于其源强较小,声源功率级较低,通过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出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运营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小。④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117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沉渣、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医疗废物。针对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和沉渣交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昆明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清运处置。项目运营后所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⑤生态和景观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将部分改变区域内土地利用现状,项目建成后,提高了区域内土地利用率及绿化率,总体来说对土地利用所产生的影响是正面的。项目的建设将提高项目区的绿化面积和绿化率,绿化面积为15520.0m2,绿地率为33.21%,本项目竣工后,形成了一个新的环境优美的城市景观,使项目区成为了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⑥外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项目所在区域规划,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主要体现为项目周边道路车辆行驶时所产生的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在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之后,项目外环境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5)结论本项目属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区域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昆明城市总体规划及滇池保护条例,已办理建设项目规划、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文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流域、区域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符合不降低当地环境功能;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评价原则的要求。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后,正常情况下对当地环境质量及主要关心点影响很小。本项目只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三同时”原则,在项目建成后,要严格进行环境管理,保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以及相应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必须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安排、培训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使整个项目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到协调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保护起到促进作用。本项目在采用实施本评价所提出的所有污染治理对策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评价建设项目是可行的。2、环保对策措施2.1施工期2.1.1施工废水117
(1)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临时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防止泥浆污、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河道。严禁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2)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3)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4)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或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5)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6)施工期间地下层开挖时须在基坑内四周设置截水沟,于截水沟末端设置集水井,基坑积水通过污水泵抽至地面临时排水沟。(7)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回用不完需处理达标,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外排。2.1.2施工废气(1)施工场地需实时洒水抑尘,尤其是土石方、基础施工阶段及风速较大的天气应加大洒水频率。结构及装修施工阶段需采取帷幕遮挡施工。项目西侧175m为金汁河,项目需加强洒水降尘。(2)施工工地尽量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要坚固、稳定、整洁、规范、美观。(3)工地出入口5m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撒露物质全部实行密闭运输,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4)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5)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防止大量扬尘产生。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6)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严禁从建筑物高处向下倾倒建筑垃圾。117
(7)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混凝土等建筑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8)项目使用应选用油耗低、效率高、废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必须尾气达标。(9))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建设工地应当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10)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车辆的清洁打扫,保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清洁。(11)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12)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洁。2.1.3施工噪声(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如尽量使用静压打桩方式等。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2)严格遵守《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1〕89号)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主城建成区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盘龙区环保局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主城建成区内,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盘龙区环保局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3)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还应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周边住户,希望能取得周边居民的理解,如果产生噪声纠纷,建设单位应与周边住户协商解决。117
(4)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并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5)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6)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7)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8)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采取诸如分段浇筑等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2.1.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1)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应委托渣土清运部门及时清运处置,防止水土流失。(2)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1﹞8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杜绝乱堆乱倒,禁止随意丢弃,以最大限度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施工垃圾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8号令《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规定。(4)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5)施工营地旱厕垃圾应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2.1.5生态治理措施(1)加强征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与临时占地的管理与保护,精心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2)项目主体施工结束后应尽快进行绿化施工,加强绿化营养和养护,保证成活率。(3)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止工作,完工后按水保要求进行植被恢复、水土流失防治等。117
2.1.6工程的装修工程的内外装修应注意文明施工,推广清洁施工方式,提倡封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和环境纠纷的发生。同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并应采用环保型装饰材料。2.1.7管理制度在施工合同上加大对环保措施的执行力度,责任落实到人。2.2运行期2.2.1废水(1)项目应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系统。(2)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在N9地块西侧用地范围内设置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与项目同时运行。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最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一部分废水通过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道路清扫、冲厕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的绿化、道路清扫、冲厕,其余外排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临时排至周边雨水系统。建设单位应到水务部门办理相关意见。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N9地块自行建设隔油池、消毒池、化粪池,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外排废水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后外排至盘龙122号路市政管网,最终进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回用中水采用大中水供给。N9地块初步在南侧(靠盘龙122号路一侧)预留排污口。因此,项目的废水对金汁河以及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3)隔油池:项目应于地下生鲜超市设1个隔油池,容积应不小于2.7m³。独立商业楼餐饮设置隔油池,容积应不小于91.0m³。隔油池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4)化粪池:项目化粪池总容积应不小于3250.0m³,且满足废水在化粪池中停留时间12-24h的要求,建议设置于绿化带内。117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处理效果,其具体规模以最终设计为准。(5)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若本项目需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建议处理规模不小于3250.0m3/d。(6)消毒池:共1个,社区卫生服务用房设置消毒池容积应不小于1.0m³,(7)加强对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的管理,对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设置)、隔油池定期清掏,保障化粪池、隔油池的有效容积,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8)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前,需在废水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测。(9)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建设单位应做好项目污水管网与城市污水管网的衔接工作。2.2.2废气(1)地下车库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6次,排风口应设置于项目区绿化带内,不朝向邻近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避开人群密集区、涡流区及住宅上风向,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大于2.5m,并作消声处理。(2)住宅楼安装设置排烟管道。独立商业楼可经营餐饮,建议一次性设置内置排烟管道,为避免油烟废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住宅楼油烟排气筒则根据规范和标准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计。餐饮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1.5米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周围半径10米以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1.5米以上。(3)垃圾桶设置成带盖式,垃圾日产日清,并采取一定的除味措施。(4)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置设计成全地埋式,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5)公共卫生间垃圾及时清运,并采取一定的除味措施。(6)在公共卫生间、化粪池、污水处理设置周围种植绿化带隔离。2.2.3噪声(1)水泵、备用发电机、地下车库排风系统风机等设备均安装在地下室内,并单独设置隔声间,上方不正对建筑,地下停车场抽排风系统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消声器、隔声挡板等降噪措施。(2)电梯提升设备设置于屋顶专门的设备间内。117
(3)避免在中午午休和夜间休息时段内清运垃圾。(4)在绿化施工时,树种尽量选择高大乔木和灌木,增加植被的种植密度。(5)设置禁鸣及减速行驶标识,并加强区域内日常管理,禁止鸣笛。2.2.4固体废物(1)项目一般生活垃圾通过分散布置的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独立商业楼餐饮产生的泔水、隔油池油污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并处理,最终需达到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昆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及《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的相关规定。(3)社区卫生服务用房设置医疗废物专用收集桶,社区医疗卫生用房预留医疗废物暂存间位置,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和处置。(4)化粪池、污水处理设置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2.2.5外环境①项目应采取防护措施,减轻外环境对项目的不利影响。②项目应在靠北京路一侧的厂界处种植高大乔木,以起到隔声降噪的效果,减轻交通噪声对项目的不利影响。③项目应按照《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确保住宅楼与周边公路的退让距离满足规划要求。2.3其他(1)关于绿化项目绿化应合理搭配树种和草种,选择节水和抗旱性植物,同时在绿化上应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平面绿化和立体绿化方式,并在绿化品种上尽量做到多样性并保证绿化树木、草坪的成活率。同时要加强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的维护,并应注意化肥与农药规范管理与使用。(2)关于“三同时”项目的化粪池、内置烟道、垃圾房等环保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3)“禁磷”、“禁白”,“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117
按照昆明市政府有关“禁磷”、“禁白”、“禁煤”的要求,项目禁止使用含磷洗衣粉和含磷洗涤剂,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餐饮器具和塑料袋,禁止使用燃煤污染型能源,应使用电能等清洁能源。(4)环境管理为了加强项目设置的各种环保设施的运行,项目必须制订相关的环保设施管理制度,设置一到两名专、兼职环保人员对各种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5)环保设施项目应加强化粪池和等环保设施的管理,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以保证处理效果,使各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6)另行报批项目目前处于规划设计阶段,若将来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与目前规划有较大的调整,须另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3.建议建议在物业管理制度中加强环保管理的内容,包括: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有关环境保护的宣传培训,对驻户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如节约用水、垃圾分类袋装、规范化装修、在装修和生活中不使用有毒有害建材和化学品等。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环保对策措施详见表9-1所示。表9-1项目环保对策措施一览表序号污染源防治对策措施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废水(1)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临时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防止泥浆污、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河道。严禁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2)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3)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4)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或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5)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6)施工期间地下层开挖时须在基坑内四周设置截水沟,于截水沟末端设置集水井,基坑积水通过污水泵抽至地面临时排水沟。(7)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回用不完需处理达标,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外排,禁止排入金汁河内。2废气(1)施工场地需实时洒水抑尘,尤其是土石方、基础施工阶段及风速较大的天气应加大洒水频率。结构及装修施工阶段需采取帷幕遮挡施工。项目西侧175m为金汁河,项目需加强洒水降尘。117
(2)施工工地尽量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要坚固、稳定、整洁、规范、美观。(3)工地出入口5m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撒露物质全部实行密闭运输,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4)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5)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防止大量扬尘产生。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6)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严禁从建筑物高处向下倾倒建筑垃圾。(7)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混凝土等建筑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8)项目使用应选用油耗低、效率高、废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必须尾气达标。(9))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建设工地应当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10)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车辆的清洁打扫,保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清洁。(11)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12)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洁。3噪声(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如尽量使用静压打桩方式等。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2)严格遵守《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1〕89号)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主城建成区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盘龙区环保局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主城建成区内,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盘龙区环保局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3)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还应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周边住户,希望能取得周边居民的理解,如果产生噪声纠纷,建设单位应与周边住户协商解决。(4)117
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并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5)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6)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7)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8)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采取诸如分段浇筑等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4固体废物(1)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应委托渣土清运部门及时清运处置,防止水土流失。(2)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1﹞8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杜绝乱堆乱倒,禁止随意丢弃,以最大限度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施工垃圾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8号令《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规定。(4)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5)施工营地旱厕垃圾应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5生态环境(1)加强征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与临时占地的管理与保护,精心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2)项目主体施工结束后应尽快进行绿化施工,加强绿化营养和养护,保证成活率。(3)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止工作,完工后按水保要求进行植被恢复、水土流失防治等。二运营期环保对策措施1废水(1)项目应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系统。(2)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前:在N9地块西侧用地范围内设置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与项目同时运行。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最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一部分废水通过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道路清扫、冲厕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的绿化、道路清扫、冲厕,其余外排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临时排至周边雨水系统。建设单位应到水务部门办理相关意见。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营后:N9地块自行建设隔油池、消毒池、化粪池,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及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外排废水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后外排至盘龙122号路市政管网,最终进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回用中水采用大中水供给。N9地块初步在南侧(靠盘龙122号路一侧)预留排污口。(3)隔油池:项目应于地下生鲜超市设1个隔油池,容积应不小于2.7m³。独立商业楼餐饮设置隔油池,容积应不小于91.0m³。117
隔油池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4)化粪池:项目化粪池总容积应不小于3250.0m³,且满足废水在化粪池中停留时间12-24h的要求,建议设置于绿化带内。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处理效果,其具体规模以最终设计为准。(5)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若本项目需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建议处理规模不小于3250.0m3/d。(6)消毒池:共1个,社区卫生服务用房设置消毒池容积应不小于1.0m³,(7)加强对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的管理,对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设置)、隔油池定期清掏,保障化粪池、隔油池的有效容积,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8)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前,需在废水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测。(9)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建设单位应做好项目污水管网与城市污水管网的衔接工作。2废气(1)地下车库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6次,排风口应设置于项目区绿化带内,不朝向邻近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避开人群密集区、涡流区及住宅上风向,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大于2.5m,并作消声处理。(2)住宅楼安装设置排烟管道。独立商业楼可经营餐饮,建议一次性设置内置排烟管道,为避免油烟废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住宅楼油烟排气筒则根据规范和标准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计。餐饮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1.5米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周围半径10米以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1.5米以上。(3)垃圾桶设置成带盖式,垃圾日产日清,并采取一定的除味措施。(4)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置设计成全地埋式,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5)公共卫生间垃圾及时清运,并采取一定的除味措施。(6)在公共卫生间、化粪池、污水处理设置周围种植绿化带隔离。3噪声(1)水泵、备用发电机、地下车库排风系统风机等设备均安装在地下室内,并单独设置隔声间,上方不正对建筑,地下停车场抽排风系统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消声器、隔声挡板等降噪措施。(2)电梯提升设备设置于屋顶专门的设备间内。(3)避免在中午午休和夜间休息时段内清运垃圾。(4)在绿化施工时,树种尽量选择高大乔木和灌木,增加植被的种植密度。(5)设置禁鸣及减速行驶标识,并加强区域内日常管理,禁止鸣笛。4固体废物(1)项目一般生活垃圾通过分散布置的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独立商业楼餐饮产生的泔水、隔油池油污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并处理,最终需达到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昆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及《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的相关规定。(3)社区卫生服务用房设置医疗废物专用收集桶,社区医疗卫生用房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和处置。(4)化粪池、污水处理设置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5外环境影响(1)项目应按照《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确保住宅楼与周边道路的退让距离满足规划要求。117
(2)住宅朝向经一路及纬八路(经一路以东)一侧的设置隔声窗,以保证交通噪声不会对居民的正常生活及学习产生明显影响。在售楼时,须将道路可能存在的交通噪声影响因素告知住户,并签订书面协议,如发生噪声扰民事件时积极、妥善处理。(3)加大临路一侧绿化种植密度。6其他(1)关于绿化项目绿化应合理搭配树种和草种,选择节水和抗旱性植物,同时在绿化上应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平面绿化和立体绿化方式,并在绿化品种上尽量做到多样性并保证绿化树木、草坪的成活率。同时要加强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的维护,并应注意化肥与农药规范管理与使用。(2)关于“三同时”项目的化粪池、内置烟道、垃圾房等环保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3)“禁磷”、“禁白”,“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按照昆明市政府有关“禁磷”、“禁白”、“禁煤”的要求,项目禁止使用含磷洗衣粉和含磷洗涤剂,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餐饮器具和塑料袋,禁止使用燃煤污染型能源,应使用电能等清洁能源。(4)环境管理为了加强项目设置的各种环保设施的运行,项目必须制订相关的环保设施管理制度,设置一到两名专、兼职环保人员对各种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5)环保设施项目应加强化粪池和等环保设施的管理,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以保证处理效果,使各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6)另行报批项目目前处于规划设计阶段,若将来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与目前规划有较大的调整,须另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7建议建议在物业管理制度中加强环保管理的内容,包括: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有关环境保护的宣传培训,对住户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如节约用水、垃圾分类袋装、规范化装修、在装修和生活中不使用有毒有害建材和化学品等。4、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及环境监理计划(1)环境管理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相对较多,在运行期主要污染物是生活废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实施后应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并有1名环保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环保日常工作以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同时配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和环境监测机构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环保宣传、治理监督等工作,按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及行业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环境统计报表、污染源申报登记表等。(2)环境监测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见表9-2。117
表9-2环境监测计划监测阶段责任人监督单位监测内容施工期建设单位委托环境监测单位盘龙区环保局1、施工期场界噪声监测:监测指标等效声级,施工高峰期场界监测2次,每次监测1天,昼夜各1次。2、施工期敏感点噪声监测:监测指标等效声级,施工高峰期在麦地村、龙头街6组新村、N10地块等敏感点监测2次,每次监测1天,昼夜各1次。运营期化粪池及污水总排口水质监测:监测指标pH、COD、BOD5、氨氮、SS、总大肠菌群、TP、TN等,每年不得少于2次。(3)环境监理环境监测是企业搞好环境管理,促进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主要保障。通过定期的环境监测,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有利于监督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表9-3项目环境监理内容一览表施工期主要监理内容监理要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置施工扬尘及时喷水抑尘;场界设置硬围挡,围档设置高度不低于2.5m;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场地必须硬化;施工中使用商品混凝土;对需要回填的土方及石子、砂子等进行定期洒水或网布遮盖抑尘;清理施工垃圾时严禁任何人随意凌空抛散;采用封闭垃圾站存放垃圾;木工加工棚内产生的木(锯)屑由专人收集装袋;对易产尘材料,实行轻卸慢放等。施工噪声禁止夜间施工;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施工中应采用低噪声新技术;用隔声性能好的隔声构件将施工机械噪声源与周围环境隔离;在高噪声施工机械附近设置吸声屏;浇混凝土用的振捣棒,采用低频低噪型;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的位置;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作业等。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尽量回用,回用不完的部分水质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的A等级标准后,临时水泵抽排至N10地块排水系统,通过金汁河截污干管,最终进入第五水质净化厂处理。生态影响施工期间的生态影响属于短时影响,待项目建成后将建设为绿地,绿地面积为15520.00m2,施工期结束后本项目建设对植被的不利影响,也将逐渐得到恢复。117
附表1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览表序号污染源项主要污染因子治理措施规模验收标准验收监测点1营运期废水COD、BOD5、SS、动植物油、氨氮、总磷雨污分流系统///中水回用管道///独立商业楼餐饮隔油池容积不小于91.0m³//生鲜超市隔油池容积不小于2.7m³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消毒池容积不小于1.0m³//化粪池总容积不小于3250.0m³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外排废水需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废水总排口项目周边市政管网接通运行前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1个(处理规模不小于3250.0m³/d)回用水: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道路清扫和冲厕用水标准;外排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中水回用管线///带有明显标志的污水排放口1个//2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燃油烟气废气地下车库抽排风系统1套机械抽排风装置,排风口设于下风口,排风口不朝向邻近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大于2.5m,并作消声处理。地下车库住户油烟废气内置排烟管道/抽油烟机抽排/独立商业楼餐饮油烟废气油烟净化器、内置排烟管道/《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和《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117
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1.5米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周围半径10米以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1.5米以上。垃圾桶、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异味垃圾桶设置为有盖的并及时清运、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或污水处理设置)设置成地埋式,污泥及时清运、公共卫生间加强管理///3住户生活垃圾、商业区垃圾、配套用房垃圾、一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率100%,处置方案及去向合理/独立商业餐饮隔油池油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独立商业餐饮泔水泔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收集桶、医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4生活噪声、交通噪声、设备噪声dB(A)绿化、地下隔声间、屋顶设备房、通风机消声器和隔声挡板、减震垫片/项目各侧场界执行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场界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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