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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昊群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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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杭州昊群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单位:杭州昊群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国环评证乙字第2006号)2012年9月23 目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5-3、环境质量现状-11-4、评价适用标准-15-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8-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3-7、环境影响分析-23-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29-9、结论与建议-32-附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5000092087(1/1))2、土地证(杭余出国用(2008)第117~603号)3、房权证(余房权证仓字第08034184号)4、房屋租赁协议5、组织机构代码证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2012年余杭街道大气监测数据表8、2012年河流监测数据表9、证明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图1)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图2)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图3)4、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图4)23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杭州昊群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单位杭州昊群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余华勇联系人余华勇联系电话13666647232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高桥工业区万和路2-2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建筑面积940.41m2绿化面积—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0%评价经费(万元)0.5预期投产日期2012年10月1.1项目由来杭州昊群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高桥工业区万和路2-2号,原项目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液晶显示屏、电子产品的销售。原有项目均为非生产性项目,故未做环评。房屋租用杭州佳悦丹服饰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建筑面积为940.41m2,现增加经营范围:液晶显示屏、背光源的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投产后形成年产背光源120万只和液晶显示屏360万只的生产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8]年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杭州昊群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工业大学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拟建场地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和监测,并在建设项目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并依据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浙江省环保厅颁发的《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编制了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23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次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2008年6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版)》(2005年4月1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1.2.2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1.2.3地方法规及相关文件(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4年3月1日);(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年9月1日);(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保局,2005年4月);(4)《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原浙江省环保局,浙政办发[2005]109号,2005年12月);(5)《杭州市2011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市发改委二○一一年;(6)《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8)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实行)》的通知(浙环法10号,2012年4月1日起施行)。1.2.4其他相关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3 2、土地证(国用(2008)第117-603号)3、房权证(余房权证仓字第08034184号)4、房屋租赁协议5、组织机构代码证(68906089-7)1.3项目概况1.3.1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高桥工业区万和路2-2号,建筑面积为940.41m2,总投资50万元,主要从事液晶显示屏、背光源的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投产后形成年产背光源120万只和液晶显示屏360万只的生产规模。1.3.2工作班制及劳动定员本项目预计工作人员40人,营业时间为8:00-20:00,年营业天数为300天。不提供职工就餐和职工住宿。1.3.3公用工程(1)供电用电由供电部门从就近电网接入。(2)给排水给水系统: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供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集中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它污水一并排入高桥工业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后排放。(3)燃料及能源项目能源为电能。1.3.4项目主要设备及器材项目主要设备、设施详见表1-1。表1-1项目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切割机台32激光切割机台13灌晶机台44固化机台25定向炉台16电测机台67磨边机台123 1.3.5项目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详见表1-2。表1-2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总用量备注1有机玻璃(亚克力)t/a12半成品,需切割2玻璃t/a36半成品,需切割3膜张/a40万外购产品4UV胶水t/a0.12外购产品5金属脚只/a1200百万外购产品6灯只/a120万外购产品7液晶kg/a36外购产品1.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杭州佳悦丹服饰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原有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故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3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2.1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2.1.1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本建设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高桥工业区2-2号,建设项目四周环境现状情况如表2-1。表2-1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概况方位环境现状东面杨达公司南面杭州佳悦丹服饰有限公司、冯邱线、杭州仓兴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政宏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兰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吉士食品有限公司西面杭州中和橡胶有限公司、万和路、杭州欧卓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杭州茂良电子有限公司北面厂区道路、功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伟图箱包详见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图1),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图2)。2.1.2地质地貌和土壤余杭地质构造复杂,岩浆活动强烈,全区土壤种类有红壤、黄壤、岩性土、潮土和水稻土等五个土类、12个亚类、39个土属、79个土种,土壤总面积达102370公顷。余杭地处杭嘉湖平原与浙西丘陵山地的过渡地带,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为山地丘陵区;东部为堆积平原,地势低平,塘漾棋布,属著名的杭嘉湖水网平原,平均海拔2~3米;东南部为滩涂平原,其间孤丘兀立,地势略转向高原,平均海拔5~7米。余杭总面积为1200平方公里,地貌可分中山、低丘、河谷平原、水网平原、滩涂平原等,其中平原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61.48%。2.1.3气候特征余杭区属亚热带南缘季风气候区,气候特征为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因地形不同,小气候差异明显,春、冬、夏季风交替,冷暖空气活动频繁,春雨连绵,天气变化较大,常有倒春寒出现;同时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并受地形条件影响,西部易寒、中部易涝、东部常缺水。其中降雨集中在五月至七月梅雨季、八月至九月的台风季节,平均降雨量1150~1550毫米,年降水日为130~145天,年平均气压1011.5hpa。常年主导风向SSW(12.33%),年平均风速1.95m/s。2.1.4水文特征本项目建设地主要地表水为余杭塘河。余杭塘河为京杭大运河余杭区内的重要支流,自余杭东门桥起至蒋村乡庆降桥止,全长19.6公里,水面最宽处40米23 。京杭大运河北起北京,南至杭州,流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等四省二市。沟通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和钱塘江五大水系,全长1750多公里,是全国的水运主要通道。京杭大运河经桐乡大麻进入余杭,境内总长31km,流域面积667km2。京杭大运河属于太湖水系杭嘉湖平原河网,干流两侧支流纵横、港汊密布,河网密度达5.37km/km2,水面积占平原面积的6%。运河与东苕溪、上塘河、西湖和钱塘江也有密切联系,水文条件复杂,水流变化不定。通常,运河(余杭段)干流自南向北,支流自西向东流动,在枯水季节由于农田大量抽水灌溉,当北部太湖水系水位相对较高时,水流方向会有改变,产生自北向南的水流,一般出现在7-12月之间。2.1.5生态环境余杭地属浙西丘陵山地与杭嘉湖平原的过渡地带,西部丘陵山地自然生态保持良好,中东部平原地带,由于早期开发和人类的频繁活动,原生植物被早已被人工植被和次生林所取代。平原河网旁常见的植被有桑、柳、竹园,以及桃、梨、枇杷等。其中枇杷为余杭区主要的经济作物,另有分属77种的各类树种495种。市域内野生动物种类较多,主要有杜鹃、黄鹂、画眉等数十种鸟类;黄鼬、华南兔、豹猫、野猪等哺乳类动物十余种;蝮蛇、赤练蛇、龟、鳖、石蛙、蟾蜍等两栖类、爬行类动物;泥鳅、黄鳝、条纹唇鱼等鱼虾类。植被以人工种植的粮食作物及经济作物和乔、灌、草及各种花卉为主,动物以少量的鸟类、鼠类、蛙类、蛇类以及和各种昆虫等小型动物为主。2.2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2.2.1社会经济结构余杭,地处浙江省北部,位于杭嘉湖平原和京杭大运河的南端,是长江三角洲的圆心地,是“中华文明曙光”──良渚文化的发祥地,素称“鱼米之乡,丝绸之府,花果之地,文化之邦”。全区总面积1220km,辖14个镇、1个乡、4个街道,总人口82.69万。列全国县城经济综合发展百强县(市、区)第15位。23 2011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738.17亿元,年均增长9.6%。财政总收入达到150.0亿元,增长24.2%,地方财政收入95.64亿元,增长25.8%。全区实现农业总产值67.74亿元,增长12.7%。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827.84亿元,增长14.5%,其中规模工业产值1289.84亿元,增长15.4%;规模企业利润总额65.43亿元,增长7.6%。接待接待国内外旅游者770.99万人次,增长14.8%;实现旅游总收入75.05亿元,增长16.3%。全区共引进外资项目71个,合同外资10亿美元,到帐外资6.1亿美元,分别增长23.1%、48.8%。实现进出口总额48.29亿美元,增长24.1%,出口总额43.22亿美元,增长23.3%。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473元,增长12.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7951元,增长14.9%。全区户籍人口87.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7万人。其中女性人口44.60万人,非农人口46.3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0万人,非农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2.9%,同比增加2%,年末总户数24.31万户,比上年末增加0.28万户。2.2.2教育经过几十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余杭区已初步形成了各类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局面,教育事业呈现出勃勃生机。2008年,全区3周岁至5周岁幼儿入园率98.3%,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巩固率和毕业率均为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9%,普高与职高生的比例保持1∶1。全区共有中小学、幼儿园161所,在校(园)人数138615人。其中:幼儿园63所,在园幼儿27331人;小学46所,学生59507人;初中39所,学生29771人;普通高中9所,学生13309人;职业高中4所,学生8697人。此外,有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8所,全年参加各类培训16.5万人次,职业学校(中专、中技)5所,高等学校4所。各类学校共有教职工1万余人。2.2.3文化余杭,山川钟灵毓秀,文化积淀深厚。自古以来,文坛艺苑,名士辈出,名人骚客,代有传人,文物史迹,源远流长,被誉为“文化之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设立文化机构,制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大力开展各种文化活动。20世纪80年代起,文学艺术、民间音乐舞蹈异彩纷呈,精品迭出。90年代后,境内艺术节、文化展、文化夜市、社区文化活动等丰富多彩。同时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博物馆、图书馆、文化中心等相继建起。1991年被评为“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地区”,1998年被命名为“浙江省文化先进县”。2004年,余杭顺应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的新潮流,提出创“文化名区”命题,向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文化力与生产力和谐互动、事业繁荣与产业兴旺相得益彰的目标迈进,推进“品质之城、美丽之洲”建设。2.2.4文物保护区境内文物分布点多面广,现有历代文物遗存500余处,入藏各类文物4361件。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即良渚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包括塘栖广济桥、超山吴昌硕墓、仓前章太炎故居、瓶窑南山造像、径山小古城遗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本项目沿线无特殊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生态环境一般。2.3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修编),在省生态功能区划的基础上,依据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和分区归类原则,以地形地势、23 汇水边界、乡镇行政边界、河流道路走向、敏感性评价结果、功能重要性评价结果为基础,将余杭区划分为60个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其中禁止准入区(红线区)18个,限制准入区(黄线区)9个,重点准入区(绿线区)12个,优化准入区(蓝线区)21个。其面积分别为77.05平方公里,873.92平方公里,93.77平方公里,183.51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6.27%,71.15%,7.63%,14.94%。重点准入与优化准入区占总面积的22.57%。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本项目建设地址处于“余杭组团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1-20110B03)”,属限制准入区。主要生态环境敏感类型:综合评价为中度敏感,局部地质灾害高度敏感。2.3.1功能属性项目建设地址处于“余杭组团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1-20110B03)”,属限制准入区,属中度敏感区。2.3.2地理信息该小区面积168.44km2,涉及乡镇为余杭街道、仓前街道、闲林街道、中泰街道、五常街道。位于余杭区南部,包括余杭街道、仓前街道、中泰街道、闲林街道、五常街道的部分。地属浙北平原向浙西丘陵山地地貌的过渡区,南部山峦起伏,东北部为平原河网地带,地势由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区内主要河流有南苕溪、铜山溪和直路溪。区域用地现状以林地、农用地为主。2.3.3环境特征(1)水环境质量目标:南苕溪:《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2)大气环境质量目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3)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10全年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南苕溪、铜山溪和直路溪为Ⅲ类水质。(4)特殊保护目标:生态公益林。2.3.4项目审批小区功能: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产业现状:主要工业行业有造纸、建材、电子、电镀等;农业产品包括水稻、茶叶、竹笋、花卉苗木等。产业定位:鼓励发展生态旅游和生态农业。准入条件:坚持保护优先,要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控制不利于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审批不利于当地生态功能保护的新、改、扩建项目,审批的项目必须符合杭州市或余杭区的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指引要求。23 ①服务行业符合《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5)和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等相关技术规范。②畜禽养殖项目:猪、牛、羊、鸡、鸭等畜禽养殖项目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2010年)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环发〔2010〕26号)的规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1)加强河道整治,通过清淤、截污、驳坎、绿化、生态修复等措施,逐步改善水体水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乡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问题,减轻河流的压力。(2)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服务功能。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火灾预防,维护山林生态系统平衡。(3)加强南湖滞洪区保护,切实提高防洪能力。加强和睦水乡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生态旅游。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加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建筑技术,适度发展资源节约型景观房产。(4)全面实施生态效益农业建设,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种植,实施种植业“肥药双控”,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提倡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全面落实余杭区限养区和禁养区规定,逐步淘汰畜禽散养,实行适度规模化、生态化养殖,全面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以良渚水乡田园农业观光区(浙江农业博览园)、余杭高新农业示范区等特色生态农业园为基示范,发展集休闲、娱乐于一体的都市农业。(5)增加城市绿地,采用点状、线状、面状绿化和背景水系相结合的布局方法,强化“生态绿地、公共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等绿化设施的建设。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为造纸、电镀、生活源和农业农村面源。截污纳管:暂无管网覆盖,农村地区推广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污染控制措施:(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减轻溪流和湿地系统的压力。(2)禁止新建、扩建并严格限制改建造纸、印染、医药、化工、电镀、制革、水泥、冶金、酿造、废旧电子产品拆解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不得增加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资源开采、旅游、农林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不得损害区域生态环境功能,禁止过度采伐、无序采矿、毁23 林开荒、不合理开发河滩湿地等行为。加强对现有污染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推行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企业逐步向相关园区集聚。(3)根据《印发〈关于余杭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划与治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余政办〔2002〕186号)、《关于印发余杭区运河流域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办〔2007〕98号)和《2010-2012年余杭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调整工作方案》(2011):一类禁养区范围内禁止一切牲畜养殖及水禽规模化养殖;二类禁养区范围内集约化牲畜养殖场及水禽集约化养殖场全部实现关停转迁;一、二类禁养区范围内禁止水面水禽养殖;限养区、非禁养区全面完成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对现有养殖场污染进行综合整治,控制环境污染。(4)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环境功能不达标的情况下,建设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应按照新增量与减排量1:1.5的比例替代削减同类污染物排放量。2.3.5环保执法(1)查处群众环境投诉问题,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2)关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污染严重的企业。(3)清查和整治没有配套环保设施的旅游项目和农家乐项目。(4)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5)加强农用土壤环境监管,对违反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农用化学品的环境标准、环境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2.3.6区域环境管理重点:淘汰落后产能和限制类、禁止类企业。农业面源污染。23 3、环境质量现状3.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3.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采用杭州市余杭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余杭街道大气监测数据进行现状评价,监测时间为2012年4月2日~4月8日连续7天,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1。表3-1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结果地点监测日期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余杭街道2012.4.20.0230.0390.1012012.4.30.0160.0190.0922012.4.40.0280.0590.1132012.4.50.0220.0510.0822012.4.60.0270.0480.1072012.4.70.0340.0720.1652012.4.80.0340.0790.166标准值0.150.080.15评价结果达标达标超标根据监测结果,目前该区域环境大气中SO2、NO2能达到GB3095-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日平均浓度限值要求,可吸入颗粒物不能达到GB3095-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日平均浓度限值要求。3.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最终纳入水体为余杭塘河。依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4),拟建地附近地表水余杭塘河(余杭镇至杭州卖鱼桥)为余杭农业、工业用水多功能区,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环评引用余杭区环境监测站2012年4月发布的对余杭塘河(余杭---仓前)的水质的现场监测资料,具体监测数据见表3-2。表3-2余杭塘河新桥断面(余杭---仓前)水质监测结果项目pHDOCODMnNH3-NTP水温℃监测结果8.563.517.924.860.38120.9Ⅲ类标准值6~9≥5≤6≤1.0≤0.2---PI(Ⅲ)0.335.9680.8939.333.645---IV类标准值6~9≥3≤10≤1.5≤0.3---PI(IV)0.333.280.5366.222.43---备注:单位除pH、PI外均为mg/L。23 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按单因子评价方法,分析评价结果余杭塘河已受到污染,其中CODMn、NH3-N、DO及TP指标超标,均已超Ⅲ类,为劣V类水质,其客观上由于河道河水流动缓慢,河流的自净能力较差,水环境容量小,加上沿岸工业废水、居民生活污水及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的污染,使水生生态系统无法吸纳与降解,水环境现状较差。3.1.3声环境质量现状(1)监测方案为了解该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状况,本评价使用AWA5610C型积分声级计对建设项目拟建地边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了布点监测。在建设项目拟建地边界周围共设三个监测点,监测时间:2012年9月5日昼间14:00~15:00,各点监测时间10min,每个监测点各监测一次(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时,本项目已投产),各监测布点详见附图2。(2)评价标准项目所在地属于2类标准适用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3)监测结果表3-3项目边界噪声现状监测结果监测点编号监测位置昼间噪声等效声级Leq[dB(A)]备注1#南边界54.1与杭州佳悦丹服饰有限公司间的厂道2#西边界53.9与杭州中和橡胶有限公司间的厂道3#北边界55.6厂区道路从表3-3可知,项目所在地昼间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夜间不作业,故不作夜间声环境监测。注:项目东侧与杨达公司相连接,无法设监测点。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1)空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拟建地附近空气环境。保护级别: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清单中的二级标准。(2)水环境保护目标:余杭塘河(余杭---仓前)。保护级别: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5.1223 ),评价区域的水体(余杭塘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3)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拟建地附近声环境。保护级别:项目所在地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周围200m内无敏感点。23 4、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详见表4-1。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单位执行标准SO2年平均60/m3GB3095-2012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m31小时平均200颗粒物(粒小于等于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颗粒物(粒小于等于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为余杭塘河,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体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4-2。表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项目pH溶解氧CODMnCODcrBOD5氨氮TPⅢ类标准值6~9≥5≤6≤20≤4≤1.0≤0.2注:以上单位除pH外均为mg/L。3、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23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4-3。表4-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放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放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排气筒高度m二级监控点浓度颗粒物120(其他)153.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甲醛300.30.25酚类(苯酚)1150.120.102、废水排放标准废水:项目所在地尚未纳管,因此项目建成后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待纳管后,污水排放可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至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后排放。详见表4-3。表4-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染物pHSSBOD5CODcr石油类NH3-N一级标准6~97020100515三级标准6~940030050010045注:单位除pH外均为mg/L;NH3-N三级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标准。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所在地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项目产生的固废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3-1996)鉴别是否为危险废物;根据鉴别结果,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8598-2001);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23 总量控制指标1、总量控制原则在“十一五”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两项主要污染物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氨氮和氮氧化物(NOx)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上述四项主要污染物实施国家总量控制,统一要求、统一考核。“十二五”期间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还将把污染源普查口径的农业源纳入总量控制范围。各地可根据当地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特征,增设地方特征性污染物控制因子,由各地实施考核。国家专项规划和本省(区、市)规划有明确控制要求的区域性、特征性污染控制因子,有关地区应将其纳入“十二五”总量控制规划,统筹予以安排。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总量准入审核,应遵循减排、平衡、基数、交易四项原则。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考虑当地环境质量和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要求,按照最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立足于通过“以新带老”做到“增产减污”,以实现企业自身总量平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位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确需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其总量平衡指标应通过排污权交易方式取得。2、总量控制建议值结合“十二五”总量控制规划和浙环发[2012]10号文件要求,确定本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CODCr和氨氮,本项目CODCr排放量为0.0510t/a,NH3-N排放量为0.0077t/a,以此作为总量建议值。23 23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1项目工艺流程与主要污染工序本项目主要从事液晶显示屏、背光源的生产。(1)液晶显示屏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见图5-1。噪声、固废噪声、废气废水清洗UV固化1封口(手工)灌液晶插架(手工)裂片(手工)玻璃切割噪声、废气废气废气点胶装金属脚磨边贴片(手工)电测1目检定向烘干噪声、废气固废固废检验包装电测2切金属脚UV固化2图5-1液晶显示屏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示意图注:本项目生产产品为黑白显示数字的液晶显示屏。液晶材料主要是脂肪族、芳香族、硬脂酸等有机物。液晶会显示数字的原因是这种液态光电显示材料,利用液晶的电光效应把电信号转换成字符、图像等可见信号。液晶在正常情况下,其分子排列很有秩序,显得清澈透明,一旦加上直流电场后,分子的排列被打乱,一部分液晶变得不透明,颜色加深,因而能显示数字和图象。工艺流程工艺说明裂片将切割好的玻璃手工进行断裂插架将切割好的玻璃放入架子中灌液晶将外购来的液晶用灌晶机真空抽取,此过程为真空,液晶100%利用,无废液晶产生封口将灌完液晶后的玻璃注处口封起来UV固化1将封口好的液晶玻璃在高温下使封接材料固化清洗将固化后的液晶玻璃用自来水进行表面冲洗,洗去杂质定向烘干俗称风干机,将清洗后的液晶玻璃进行干燥电测1用电测机初步测试液晶显示屏的性能(能否显示内容、数字等)贴片将保护膜手工贴在液晶显示屏上磨边将液晶显示屏玻璃的磨平点胶金属脚为导电的金属丝,将金属脚用胶水进行粘合23 UV固化2将装好的金属脚进行固化,防止其使用过程中脱落、变形等切金属脚将固化后的金属脚切割整齐电测2用电测机最终测试液晶显示屏的性能(能否显示内容、数字等)(2)背光源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见图5-2。噪声、固废、废气固废检验包装电测装灯贴膜有机玻璃切割图5-2背光源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示意图5.2项目污染因子及源强分析根据调查,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如下:(1)废气: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切割粉尘、打磨粉尘和胶水废气;(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玻璃清洗废水等;(3)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4)噪声:主要为车间内切割机、固化机等设备运行的噪声。5.2.1废水污染分析本项目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和玻璃清洗废水。(1)职工生活污水项目预计员工40人,不设食堂及宿舍,日常人均生活用水量以0.05t/d计,年生产天数300天,则用水量600t/a,排污系数0.85计,生活污水产生量510t/a。生活污水水质参照城市生活污水水质,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NH3-N等,,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及其含量一般约:CODCr400mg/L、NH3-N30mg/L。则CODCr产生量为0.2040t/a,NH3-N产生量0.0153t/a(2)玻璃清洗废水本项目经固化机固化后的液晶显示屏需要清洗,故有一定量的清洗废水产生。清洗用水为自来水清洗,将固化后的液晶显示屏玻璃至于自来水水槽内进行表面冲洗,用量为0.1t/d,则本项目产生清洗废水约30t/a。因不涉及有机物料,主要污染物应为悬浮物SS,取大值100mg/L,化学需氧量CODCr应小于50mg/L,沉淀处置后可作为清洁下水排放。则CODCr产生量为0.0015t/a,SS产生量0.0030t/a,23 5.2.2废气污染分析(1)切割粉尘本项目在切割玻璃中会产生少量的切割粉尘。类比调查,切割粉尘产生量约为原材料用量的万分之一,本项目使用玻璃量共计48t/a,则可知切割粉尘的产生量约0.0048t/a,本项目使用的根据调查,切割粉尘粒径较大,自然沉降较快,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机械设备附近,即影响范围小,基本上全部集中于车间内排放。收集效率以90%计,则切割粉尘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0048t/a。只要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做好员工的个人防护措施,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1)打磨粉尘本项目在打磨玻璃中会产生少量的切割粉尘。类比调查,打磨粉尘产生量约为原材料用量的万分之一,本项目使用玻璃量共计48t/a,则可知打磨粉尘的产生量约0.0048t/a,本项目使用的根据调查,打磨粉尘粒径较大,自然沉降较快,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机械设备附近,即影响范围小,基本上全部集中于车间内排放。收集效率以90%计,则打磨粉尘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0048t/a。只要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做好员工的个人防护措施,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3)胶水废气本项目贴片、封口、点胶、UV固化等工序使用UV胶水粘合。UV胶水,又叫无影胶水或紫外线胶,是一种单组分UV可见光固化改性丙烯酸脂结构胶。UV胶固化原理是UV固化材料中的光引发剂(或光敏剂)在紫外线的照射下吸收紫外光后产生活性自由基或阳离子,引发单体聚合、交联和接支化学反应,使粘合剂在数秒钟内由液态转化为固态。UV胶水成分为:预聚物:30~50%,丙烯酸酯单体:40~60%,光引发剂:1~6%,助剂:0.2~1%。预聚物有:环氧丙烯酸酯,聚氨酯丙烯酸酯,聚醚丙烯酸酯,聚酯丙烯酸酯,丙烯酸树脂等。单体有:单官能(IBOA,IBOMA,HEMA等),二官能(TPGDA,HDDA,DEGDA,NPGDA等),三官能及多官能(TMPTA,PETA等)。引发剂:二苯甲酮等。助剂可加可不加。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所用UV胶水用量为0.12t/a。UV固化胶粘剂是由基础树脂,活性单体,光引发剂等主成分配以稳定剂交联剂、偶连剂等助剂组成。其在适当波长的Uv光照射下,光引发剂迅速生自由剂或离子,进而引发基础树脂和活性单体聚合交联成网络结构,从而达到粘接材料的粘接。由于反应后还有不完全反应的单体存在,故本项目按非甲烷总烃0.1%计算,则产生的废气为0.12kg/a。由于作业场地较为分散,难以收集。以无组织方式排放。23 5.2.3固废污染分析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与职工的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胶水包装桶等。(1)生活垃圾:本项目职工为40人,职工的生活垃圾以1kg/人·d计,则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40kg,年产生量约为12t。(2)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边角料、胶水包装桶:项目边角料为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玻璃边角料及切金属脚中产生的少量金属边角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原料用量的年用量5%计,则边角料产生量为3t/a。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0.2t/a,废包装材料约为0.5t/a,胶水包装桶约为0.01t/a。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该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见表5-1。表5-1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属性废物代码预测产生量(t/a)1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固态生活垃圾一般固废---122边角料切割固态金属、玻璃一般固废---33不合格产品检验包装固态含微量液晶的玻璃危险固废HW490.24废包装材料检验包装固态包装物一般固废---0.55胶水包装桶贴片、封口、点胶、UV固化等固态包装物危险固废HW490.015.2.4噪声污染分析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里机械设备运转过程,通过对同类型企业设备运转时的噪声监测,各机械设备噪声源强见表5-2。表5-2项目设备噪声源强编号噪声源噪声值dB(A)1切割机70~752灌晶机55~603固化机60~654激光切割机60~655磨边机68~725.3清洁生产分析23 清洁生产是实现经济和环境协调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它是把工业污染控制的重点从原来的末端治理转移到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全过程体现在原料、工艺、设备、管理、三废排放、产品、销售、使用等各方面,从而使污染物的发生量、排放量最小化。该新建项目上马后,企业将做好清洁生产,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加强宣传、管理,完善清洁生产岗位责任制清洁生产是对全过程的污染控制,牵涉到企业中的各个部门和全体员工,因此,全面进行清洁生产的宣传十分重要。可采用培训、印发资料、互相讨论等方式使清洁生产深入人心;管理上可设立清洁生产小组、制定清洁生产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和经济责任制挂钩等方式推行清洁生产。(2)采用先进工艺,减少项目污染因子的产生,降低生产成本本项目为液晶显示屏、背光源的生产项目,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提高产品的利用率,同时减少人为损耗以提高成品率,较好地体现了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应加强管理,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采用节水器等设备节约用水;选用节能变压器、光源等;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生产中的现场管理,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提高生产人员操作技能与业务水平,经培训后上岗,减少人为造成的原辅材料浪费与生产性固体废物增加。5.4环境管理规划(1)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和进行企业员工环保专业知识的教育。(2)组织制订全厂环保管理制度、年度实施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监督贯彻执行。(3)提出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应急措施。(4)厂区布局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厂区周围、厂区内车间之间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车间布局要保持内外走道畅通。23 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车间废气切割粉尘0.0048t/a0.00048t/a打磨粉尘0.0048t/a0.00048t/a胶水废气0.12kg/a0.12kg/a水污染物厕所、洗手池等生活污水废水量510t/a510t/aCODCr400mg/L,0.2040t/a100mg/L,0.0510t/aNH3-N30mg/L,0.0153t/a15mg/L,0.0077t/a车间清洗废水废水量30t/a30t/aCODCr50mg/L,0.0015t/a0固体废物职工生活生活垃圾12t/a0车间边角料3t/a不合格产品0.2t/a废包装材料0.5t/a胶水包装桶0.01t/a噪声噪声源强55~75dB(A)。其它无主要生态影响:本项目用房为租用杭州佳悦丹服饰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无需新建厂房,故本项目的实施不存在生态影响问题。-37- 7、环境影响分析7.1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本项目租用杭州佳悦丹服饰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实施生产,只要设备安装到位即可运行。故无施工期环境影响。7.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7.2.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切割粉尘项目切割时间较短,较难收集,主要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设施建设以及做好员工的自我防护措施,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2)切割粉尘项目打磨时间较短,较难收集,主要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设施建设以及做好员工的自我防护措施,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3)胶水废气项目所用UV胶水用量为0.12t/a。由于反应后还有不完全反应的单体存在,故本项目按非甲烷总烃0.1%计算,则产生的废气为0.12kg/a。由于作业场地较为分散,难以收集。以无组织方式排放。由于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少,且在车间内进行生产,只要生产过程中保持车间内空气流通,操作者做好防护措施,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本项目中胶水废气无组织排放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危害,应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根据SCREEN3模型,运用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技术参数详见表7-1。表7-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项目排放速率(kg/h)面源高度(m)面源长(m)小时/日评价标准(mg/m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点胶车间非甲烷总烃0.000055102无超标点-37- 从表7-1中可以看出,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均无超标点,故本环评认为本项目无需设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本环评根据污染物质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大小,对车间设卫生防护距离。由工程分析可知:UV胶水产生的废气为0.12kg/a(排放速率为0.00005kg/h)。项目点胶车间面积约为50㎡(厂10m,宽5m)。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浓度:根据HJ2.2-2008推荐模式清单中的估算模式分别计算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根据SCREEN3模型,运用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大气估算程序计算,污染物浓度计算值见表7-2。表7-2废气浓度计算结果项目排放速率(kg/h)面源规格近五年平均风速(m/s)距离厂界最近距离(m)环境标准浓度值(mg/m3)无组织排放浓度(mg/m3)点胶车间非甲烷总烃0.00005长:10m宽:5m高:5m1.951021.059E-5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进入呼吸带大气层时,其浓度如超过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单元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由表7-2可知,项目无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过程中,废气厂界浓度远远小于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周边无敏感点,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因此,本环评产生的废气无需设卫生防护距离。7.2.2水环境影响分析(1)职工生活污水据工程分析,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共计510t/a。生活污水水质参照城市生活污水水质,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NH3-N等。生活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及其含量一般约为:CODCr400mg/L、NH3-N30mg/L。则CODCr产生量为0.2040t/a,NH3-N产生量0.0153t/a。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一并排入高桥工业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后排放。(2)清洗废水据工程分析,玻璃清洗产生废水量约30t/a,因不涉及有机物料,-37- 主要污染物应为悬浮物SS,取大值100mg/L,化学需氧量CODCr应小于50mg/L,沉淀处置后可作为清洁下水排放。则CODCr产生量为0.0015t/a,SS产生量0.0030t/a。综上所述,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7.2.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已投入生产,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上述设备噪声源强在55~75dB(A)之间。故本环评噪声环境影响分析以现场实测值来评价项目周边声环境。其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实测结果见表7-3。表7-3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监测点编号监测位置昼间噪声现状值[dB(A)]1#南边界54.12#西边界53.93#北边界55.6根据表7-2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昼间限值要求。7.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职工生活垃圾据工程分析,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生活垃圾集中至厂内的垃圾收集箱,然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进行卫生填埋处理。(2)生产性固体废物项目生产性固体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边角料、胶水包装桶等,这些固废不得随意处置,分类收集后可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胶水包装桶、不合格的液晶玻璃为危险固废,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只要做到及时清理,妥善收集与存放,充分做好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则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7.3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37-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应当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对本项目的符合性进行如下分析:(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高桥工业园区万和路2-2号。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方案,本项目建设地址处于“余杭组团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1-20110B03)”,属限制准入区。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坚持保护优先,要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控制不利于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审批不利于当地生态功能保护的新、改、扩建项目,审批的项目必须符合杭州市或余杭区的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指引要求。服务行业符合《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5)和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等相关技术规范;畜禽养殖项目:猪、牛、羊、鸡、鸭等畜禽养殖项目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2010年)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环发〔2010〕26号)的规定。;水产养殖项目:符合《余杭区促进运河、上塘河流域水产生态养殖方案》(2011),甲鱼水产养殖项目符合《余杭甲鱼池塘养殖技术规范》。本项目为液晶显示屏、背光源的生产,不在限制准入建设开发活动环保限制条件范围内,符合生态环境功能要求。(2)达标排放原则符合性分析建设单位只要能够按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建设项目所有污染物(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达标排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3)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分析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装置处理一并排入高桥工业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后排放。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0.0510t/a,NH3-N0.0077t/a。只要项目切实做好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本项目可以符合总量控制原则。(4)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分析目前该区域环境大气中SO2、NO2能达到GB3095-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日平均浓度限值要求,可吸入颗粒物不能达到GB3095-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日平均浓度限值要求。通过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的废气通过处理后能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附近水体属于Ⅲ类区,地表水水质现状为Ⅳ类。-37- 本项目通过水环境影响分析后,项目无工艺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则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所在地为声环境功能2类区,本项目通过对噪声治理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废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因此,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地附近各项环境质量指标能维持现状等级,符合维持环境质量原则。本项目生产时只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认真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项目所排放的较少量污染物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周边环境能够维持目前的环境质量现状及功能区划要求。另外对本项目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性进行分析。杭州市开展主体功能区划,以形成“一域一圈两轴两带”的空间发展格局。“一域”就是全面融入长三角经济区;“一圈”就是构建杭州大都市经济圈;“两轴”就是沿杭新景(杭千)高速公路和杭徽高速公路的城市(中心镇)发展轴;“两带”就是沿钱塘江流域和苕溪流域的两条生态保护带。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与潜力,合理划分优化开展、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区。根据该主体功能区划,综合考虑本项目地理位置及所在区域资源环境承受能力,本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划要求。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审查意见,建设项目应处理好土地利用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项目所在地为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高桥工业区万和路2-2号,项目用房为租用杭州佳悦丹服饰有限公司的空厂房,无需新建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要全面融合,城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基础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山区镇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缩小。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要求。本项目主要从事液晶显示屏、背光源的生产查《杭州市2011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中,未将该行业纳入限制和禁止类,故符合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37- 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污染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车间切割粉尘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对操作工人采取防护措施达标排放。打磨粉尘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对操作工人采取防护措施胶水废气保持车间内空气流通,操作者做好防护措施水污染物洗手间、厕所、厨房生活污水1、排水系统严格采用室内污、废分流,室外雨、污分流制。2、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一并排入高桥工业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达标排放。车间清洗废水沉淀处置后可作为清洁下水排放。固体废物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集中送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理,不外排。车间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作资源综合利用。边角料胶水包装桶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合格产品噪声车间各设备噪声1、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的生产设备。2、厂房设计应尽量考虑声学要求,车间尽量少设门窗,并对车间内进行吸、隔声处理,设置隔声门窗。3、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4、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其它----37-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高桥工业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做好切割粉尘、打磨粉尘、胶水废气的处理;加强噪声防治,确保边界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功能区要求;处理好固体废物,并做好职工生活垃圾的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卫生填埋。保证环境的清洁、文明、安静。采取上述保护措施后,预计本项目的实施对建设地的生态环境无太大影响。-37- 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废处理,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8-1。表8-1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序号项目费用估算(万元)备注1(1)废水处理(2)废气治理(3)噪声治理(4)固废处理3322---2合计10---经估算本项目建设用于环保方面的投资约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37- 9、结论与建议9.1主要环评结论9.1.1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附近水体地表水余杭塘河现状为劣Ⅴ类水质;区域声环境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9.1.2项目污染物及源强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及其源强见表9-1。表9-1项目主要污染物及其源强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车间废气切割粉尘0.0048t/a0.00048t/a打磨粉尘0.0048t/a0.00048t/a胶水废气0.12kg/a0.12kg/a水污染物厕所、洗手池等生活污水废水量510t/a510t/aCODCr400mg/L,0.2040t/a100mg/L,0.0510t/aNH3-N30mg/L,0.0153t/a15mg/L,0.0077t/a车间清洗废水废水量30t/a30/aCODCr50mg/L,0.0015t/a0固体废物职工生活生活垃圾12t/a0车间边角料3t/a不合格产品0.2t/a废包装材料0.5t/a胶水包装桶0.01t/a噪声噪声源强55~75dB(A)。其它无9.1.3污染治理对策与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与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37- 为租用杭州佳悦丹服饰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无需新建厂房,只要设备安装到位即可运行,故本项目施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的。(2)营运期污染治理对策与环境影响分析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切割、打磨时间较短,较难收集,主要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设施建设以及做好员工的自我防护措施,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项目产生的胶水废气由于作业场地较为分散,难以收集。以无组织方式排放。由于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少,且在车间内进行生产,只要生产过程中保持车间内空气流通,操作者做好防护措施,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综上所述,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②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与清洗废水一并排入高桥工业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后排放。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③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公司作资源综合利用;胶水包装桶、不合格液晶玻璃为危险固废,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只要做到及时清理,妥善收集与存放,充分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与处理,则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④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后,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经噪声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主要噪声源经车间隔声、距离衰减及厂界围墙隔声后,厂界的环境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影响很小。9.1.4总量控制和环保投资本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CODCr和氨氮,其总量控制目标为:CODCr排放量为0.0540t/a,NH3-N排放量为0.0082t/a。本项目可以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建设单位必须落实环保资金,切实用于污水处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等,经估算本项目建设用于环保方面的投资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9.2建议(1)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在项目投产时同时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37- (2)企业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通过清洁生产审计,核对企业各单元操作中原料、产品、能耗等因素。从而确定污染物的来源、数量和类型。进而制定污染消减目标,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3)建议在公司管理机构中设立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对整个企业的环保监督与管理工作。健全环保制度,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制,环保设施的保养、维修应制度化,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体职工的环保意识。9.3综合环评结论杭州昊群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高桥工业区万和路2-2号,原项目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液晶显示屏、电子产品的销售。现增加经验范围:液晶显示屏、背光源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背光源120万只和液晶显示屏360万只的生产规模。原有项目均为非生产性项目,故未做环评。本项目职工40人,扩建后职工人保持不变,生产工作制度采用单班制,具体工作时间:昼间08:00-20:00,年工作日为300天,项目未设职工宿舍和职工食堂。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应当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余杭组团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1-20110B03)”,属限制准入区。本项目不为限制禁止类产业,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只要按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建设项目所有污染物(噪声、废水、废气、固体废物)达标排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CODCr和氨氮,本项目CODCr排放量为0.0510t/a,NH3-N排放量为0.0077t/a,以此作为总量建议值。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相关内容可知,本项目可以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本项目有胶水废气产生,废气产生量较少,且在车间内进行生产,只要生产过程中保持车间内空气流通,操作者做好防护措施,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37- 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附近水体属于Ⅲ类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为劣Ⅴ类。通过水环境影响分析后,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与清洗废水一并排入高桥工业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后排放。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为2类区,本项目通过对噪声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废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因此,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地附近各项环境质量指标能维持现状等级,符合所在地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生产时只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认真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项目所排放的较少量污染物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周边环境能够维持目前的环境质量现状及功能区划要求。另外,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主体功能区划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生态功能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将区域划分为不同空间单元的过程。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高桥工业区万和路2-2号,属于杭州市余杭区限制准入区块,符合主体功能区划要求。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审查意见,建设项目应处理好土地利用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本项目租用杭州佳悦丹服饰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房权证(余房权证仓字第08034184)、土地证(杭余出国用(2008)第117~603号)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土地总体规划的有关规划要求。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要全面融合,城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基础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山区镇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缩小。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要求。本项目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查《杭州市2011年产业发展导业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中,未将该行业纳入限制和禁止类。故符合产业政策。综合以上各方面分析评价,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十项审批原则”。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管理中,切实加强对“三废”-37- 的治理,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则杭州昊群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在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高桥工业区万和路2-2号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2门窗,同时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安排好作业时间,-3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杭州昊群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高桥工业区万和路2-2号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为940.41m2,总投资50万元,主要从事液晶显示屏、背光源的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投产后形成年产背光源120万只和液晶显示屏360万只的生产规模。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环境影向评价管理类别编制报告表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10所占比例(%)20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杭州昊群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联系电话13666647232评价单位单位名称浙江工业大学科学与工程研究所联系电话13588705082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高桥工业区万和路2-2号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杭州市朝晖六区邮政编码310012法人代表余华勇联系人余华勇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06号评价经费0.5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现状环境质量等级环境空气:GB3095-1996二级地表水:GB3838-2002Ⅲ类地下水:---环境噪声:GB3096-20082类海水:--土壤:--其它:--环境敏感特征两控区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现有工程(已建+在建)本工程(拟建或调整变更)总体工程(已建+在建+拟建或调整变更)实际排放浓度(1)允许排放浓度(2)实际排放总量(3)核定排放总量(4)预测排放浓度(5)允许排放浓度(6)产生量(7)自身削减量(8)预测排放总量(9)核定排放总量(10)“以新带老”削减量(11)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12)预测排放总量(13)核定排放总量(14)排放增减量(15)废水------0.0540.0540.054化学需氧量1001000.20400.05100.0510氨氮15150.01530.00770.0077石油类废气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0.000370.00037000与项目有关其它特征污染物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指该项目所在区域通过“区域平衡”专为本工程替代削减的量3、(9)=(7)-(8),(15)=(9)-(11)-(12),(13)=(3)-(11)+(9)4、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