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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港货运综合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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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港货运综合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工程概况1.1项目建设内容巴东县位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东北部。拟建码头工程位于长江上游右岸巴东县城辖区所处的三道角~头道角一带长江岸线内,距下游长江三峡大坝约65.3km。工程建设内容:建多用途泊位1个和件杂货泊位2个。本工程共布置泊位3个,作业平台长345m,宽25m,码头面高程为177.0m,码头前沿设计河底高程为138.3m。引桥数量为2座,均长68.8m,宽度均为12m。陆域占用109345m2,陆域纵深约为130~150m,陆域宽度约为900m。。本项目推荐方案工程总投资为16430.25万元;定员共78人,年作业天数码头330天。工程建设周期为2年,2015年11月开工,2017年11月建成运行。1.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⑴产业政策相符性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11年本)》、《2001-2010年公路、水运交通行业政策及产业发展序列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⑵规划符合性拟建工程码头占用岸线属于《巴东港总体规划(修编)》规划宝塔河港区岸线范围,符合巴东港总体规划要求。2环境现状质量评价结论2.1水环境现状质量评价结论拟建码头中心线上游800m、拟建码头中心线、拟建码头中心线下游500m处断面pH值、BOD5、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6项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要求,总磷超标。 2.2环境空气现状质量评价结论工程所在区域2个现状点监测结果中,SO2、NO2、TSP和PM10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表明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2.3声环境现状质量评价结论工程所在区域港界噪声和居民敏感点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2.4生态现状2.4.1水生生态现状三峡水库成库后,库内水流变缓,透明度增加,有机物和营养盐类增加,有利于浮游生物的生长和繁殖,其种类和数量会有显著增加。坝前调查发现浮游植物87种(属),数量变动范围为2.4×104~15.9×104ind./L,生物量为0.0141~0.161mg/L,优势种类有变异直链藻、桥弯藻、小环藻,舟形藻、针杆藻、空星藻、席藻、颤藻等;浮游动物以原生动物和轮虫占多数,共发现原生动物43中(属),数量变动范围为200~4200ind./L,生物量为0.004~0.084mg/L。轮虫31种,且有新的优势种出现,数量变动范围为5~45ind./L,生物量为0.00067~0.102mg/L。据记载库区有27种螺、蚌类,但分布不均,生物量极少。三峡水库有鱼类约150种,上游特有种近50种。恩施州巴东县境内共有鱼类111种,隶属10目22科。工程区域所在长江河段没有集中大规模的鱼类“三场”分布,现场调查期间也未见珍稀水生生物活动。2.4.2陆域生态评价区域地处山区,植被较丰富,以栎树、松树、柏树为主,其它为艾蒿、狗牙根等常见物种,没有发现珍稀物种。由于受到长期人为活动的影响,本工程所在区域存在少量农业养殖禽畜、常见鸟类,由于本工程占用金字山水泥厂的部分场址,因此对植被的影响很小。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1水环境影响⑴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影响分析 本工程不处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距离秭归县凤凰山取水口最近为60km,只要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不会对下游取水口造成影响。考虑与棋盘洲港区现有及在建码头的综合影响,也不会对下游取水口造成污染影响。⑵水文形势影响分析拟建码头采用高桩梁板透空结构,阻水作用较小。二维水流数学模型计算表明,工程附近局部水位壅高最大值为0.5cm,工程附近局部水位降低最大值为0.4cm;码头上、下游局部流速减小最大值为5cm/s,码头前沿流速增加最大值为3cm/s。在三峡水库运行30年后,水位变化值、流速变化值及影响范围略有增大。总体而言,拟建工程修建后所引起的水位、流速变化较小,水位变化及流速变化影响范围局限于码头工程附近区域,所引起的水流流向变化较小。防洪设计水位条件下,码头最大阻水面积约占河道过水断面面积的0.81%。由此可见该码头对河道行洪断面面积的侵占较小。由此可见,码头的修建不会对河道行洪带来明显不利影响。⑶施工期影响分析施工期码头前沿桩基及护岸施工对局部水域产生SS污染影响,由于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时间短,其产生的污染的范围很小,污染时间较短,影响程度较轻,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污染影响也随之结束。钻孔灌注桩施工时在泥浆池四周设置土堤围堰,在溢流口设置土工布,泥浆池设置雨天遮盖装置,该措施的落实可防止钻孔施工时因降雨而产生的悬浮泥沙对长江水体的污染影响。⑷营运期影响分析流动机械冲洗和机修间冲洗水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调节沉淀、隔油、混凝处理后,出水回用于港区机械车辆冲洗和绿化用水。港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近期经隔油+化粪池简易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纬一路污水管网进行处理对工程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船舶不得向港口水域排放舱底油污水或生活污水,确需排放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的船舶,应向海事部门提出申请,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可防止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并保护下游取水口水质。 3.2环境空气影响⑴施工期施工期材料的运输和堆放等作业过程将对局部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随之结束。施工期材料堆放点及其它临时材料堆放点距离茶棚子村居民点距离不少于100m。⑵营运期根据拟建码头未来货种及运量预测分析,本码头包括2个件杂泊位和1个通用泊位,2个件杂泊位装卸的起尘量很小,可以忽略不计;通用泊位主要装卸钢铁和集装箱,基本不产生粉尘。⑴港区道路扬尘根据港区道路扬尘计算结果,洒水前后港区全路段扬尘量分别为3.76t/a和0.72t/a,采取洒水措施可以有效抑制扬尘,港区道路扬尘不会形成污染。⑵汽车尾气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成份较复杂,其中主要以THC、CO、NOx为主,其排放量及排放的污染物浓度与车型、燃油品质、行驶状况及路面条件等诸因素有关。根据有关类比资料,由同类港口类比分析可知:港区内CO日均值在1.80~2.7mg/m3之间,NO2日均值在0.001~0.098mg/m3之间,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港区疏运车辆尾气不会造成环境空气超标污染。⑶装卸机械废气及船舶废气装卸机械及到港船舶废气系地面无组织排放源,具有近距离的污染特点,废气的排放将对环境空气将产生一定污染影响,但这种影响仅局限在排放点50m范围内,均发生在港区范围内,基本不会对本工程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产生污染影响。3.3声环境影响⑴施工期挖掘机和推土机施工,单机噪声最大在昼间55m、夜间230m以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设备施工单机噪声最大在昼间55m、夜间330m以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夜间禁止打桩机施工作业,昼间打桩机单机噪声最大在约20m 外可满足昼间85dB(A)要求。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噪声超标影响范围最大将扩大至施工厂界外昼间62米、夜间405米内的范围。施工噪声对位于港区附近的茶棚子产生一定的超标影响,本次环评建议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居民点布置,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本工程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⑵营运期昼间作业机械噪声对东侧和西侧港界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标准,南侧超过该标准,超标2.6~12.5dB(A)。环境保护目标茶棚子村夜间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3.5dB(A),其它敏感点昼间、夜间均达到该标准2类标准要求。评价提出在港界南侧涉及的10户棋盘村居民,应采取安装双层隔声窗降噪措施。3.4生态影响⑴水生生态影响工程所在长江南岸是巴东县规划的港口使用岸线,根据本项目现状调查资料,工程完成后,原有的鱼类资源及其生息环境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评价范围鱼类种类、数量的影响不大。工程施工期间禁止施工船舶在码头水域排放船舶生活污水和舱底油污水,确需排放的需向巴东海事部门提出申请,由海事部门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有偿接收处理。本项目主要影响为施工阶段的噪音干扰和生产污水影响,运营阶段的船舶噪音、螺旋桨误伤,以及对鱼类资源的影响等。桩基施工底栖动物损失量为6g。码头采用排架式高桩梁板结构,透水性好,基本不阻挡鱼类的洄游通道。工程所在江段现状为航道,中华鲟等水生生物对船舶行驶有一定的躲避能力,工程运营后,对水生生物的分布区域和活动空间影响不大。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工程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的生态功能产生显著影响。⑵对陆生生态环境影响 拟建码头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占用的河漫滩地面积较小,因此施工破坏植被范围十分有限,且损坏的植被以艾蒿、栎树等植被为主,均为当地常见种,其生长范围广,适应性强,不会因工程占地导致植物种群消失或灭绝,并且施工结束后将很快恢复。根据现场调查,码头占地区域没有见到珍稀陆生动物,工程建设不会影响到评价区内的动物资源。3.5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发生量为600t,建筑垃圾发生量约为150~200t。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发生量约为17.4t/a;集装箱扫箱垃圾的发生量为3.0t/a,到港船舶固体废物总量为20.4t/a。港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发生量为8.6t/a。1-3#件杂和多用途泊位港区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中将产生废油、污泥等,其中废油发生量约为1350kg/a、废渣发生量约为3600kg/a,属危险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钻孔渣可用于场地回填或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外运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由港区统一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到港船舶垃圾由海事局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有偿接收处理。其中含油生产废水处理后的废油和油泥等属HW08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废油,要使用含有危险废物标志的专用容器,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对外销售。危险废物收集后送具有相关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在落实上述处置措施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造成周围环境污染。3.6事故风险码头营运期主要事故风险为船舶碰撞等突发事件造成油箱破裂导致事故溢油,码头前沿水域发生船舶燃油泄漏事故燃料油入江量最大约100t/次。码头前沿发生溢油时,在不利风向下,油膜到达最下游凤凰山水厂取水口的时间约为10.6小时,对水源保护区和取水口水质产生一定的污染影响;鉴于巴东海事部门及本项目自身已配备有一定的事故应急设施,本码头前沿一旦发生事故溢油,应及时将贮存于码头前沿的围油栏抛向油膜,可最大限度地控制油膜向下游的漂移,减少溢油对下游水质的污染及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3.7社会影响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选址合理,符合巴东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巴东港总体规划、宝塔河港区无源洞作业区规划的要求。 本工程的兴建为巴东的对外开放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提升巴东县城市整体功能,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工程区域范围内人民生活质量,可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公众参与公众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被调查公众对拟建项目较为了解,在加强环境管理、减少环境污染的前提下,被调查者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公众要求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拆迁费用,及时补偿到位,减少对农民的损失。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评价单位将公众信息及本评价的建议反馈给业主及相关单位。项目业主承诺在下阶段将做好以下工作。⑴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当地居民就业。⑵对居民强调的加强绿化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充分接受设计单位的合理设计措施,监督措施的落实。⑶项目建设的施工期,机械噪声、施工扬尘以及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垃圾等将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和工作,要做到文明施工,尽量减轻环境污染。⑷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控制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5主要环境保护措施5.1防治环境空气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5.1.1施工期⑴施工前先修筑场界围墙或简易围屏,减少扬尘的逸散。⑵砂子、石子的堆场应置于较为空旷的位置。⑶施工车辆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施工现场还应铺设临时的施工便道,铺设碎石或细沙。⑷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⑸对港区道路、码头面及时清扫并洒水,防止货物转运过程中的二次起尘。5.1.2营运期 ⑴堆料时尽量降低落差;装车、船下料处设置溜筒等可有效防治扬尘扩散;在港区四周种植防尘林带。⑵公司应配置2辆洒水车,定时定线进行清扫和洒水。⑶同时对港界南、西和东侧设置5-10m绿化带,可减轻散货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⑷其它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选用排放污染物少的环保型高效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的燃料油;采用岸电形式为靠港船舶提供能量;本项目职工食堂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5.2防治水环境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5.2.1施工期⑴合理安排施工工艺,最大限度地控制水下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⑵钻孔灌注桩施工时在泥浆池四周设置土堤等类型围堰,在溢流口设置土工布。⑶陆域施工现场应通过设置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抑尘洒水或自然蒸发等予以消化;施工人员应租用附近民宅居住或作为办公地点,生活污水依托已有排水系统。⑷施工船舶不得在港区水域排放舱底油污水。5.2.2营运期⑴码头装卸作业完成后对码头面及时进行清扫⑵评价提出严禁到港船舶在港区江段排放舱底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确需岸上接收的,由巴东海事部门委托其认可单位污水接收船有偿接收处理船舶污水。⑶生产废水处理工艺港区生产废水包括流动机械冲洗水、机修间冲洗水、集装箱冲洗水等,本工程生产废水(包括装卸机械冲洗水、机修间冲洗水等)日最大产生量为9.1m3/d,项目新建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m3/d,采用有效容积为20m3隔油沉淀池和5t/h油水分离器置可以满足要求。⑷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对港区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港区设隔油池+化粪池的简易处理工艺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接入纬一路的污水管网。 5.3防治声环境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5.3.1施工期⑴施工机械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对高噪声设备,应在其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单围障。⑵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⑶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阶段噪声的要求,在夜间超标施工必须向主管环保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内进行。⑷加强施工区附近交通管理。5.3.2营运期⑴评价提出在噪声防护距离内的港界南侧茶棚子村居民10户安装双层隔声窗措施,隔声窗面积估算为100m2。⑵通过在港界四周设置2.5~3m高围墙,并在东、南、西港界种植5~10m宽绿化带。⑶个别高噪声源强设备安装消声器,操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⑷加强机械、车辆和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正常运转、降低噪声。⑸合理布置港区道路,各交通路口设置标志信号,使港内交通行使有序,减少鸣笛。⑹选购低噪声高效的装卸机械和场内车辆;港区布置中,强噪声机械尽量安排在港区深部;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原理,合理安排港区办公室、辅建区。5.4防治生态环境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⑴加强对承包商、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施工人员利用水上作业之便进行捕捞活动。⑵采取柔性护岸等措施补偿因修建码头固化的长江岸线损失的生物量和恢复长江岸线的生态功能。⑶选择7月~1月的进行水下施工。⑷优化施工工艺方案,控制施工作业、施工船舶污染物排放。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水上作业时间。加强施工区域通航管理工作,严防危险品运输船舶溢油事故。 ⑸对船舶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避免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⑹工程施工期需对恩施州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补偿经费113.5万元。5.5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措施5.5.1施工期⑴施工队伍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可用于场地回填或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⑵施工现场场地和沙石料等零散材料退场应使地面硬化,经常清理建筑垃圾,以保持场容场貌整洁。5.5.2营运期⑴在港区和辅助生产区应分别设置垃圾桶,对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⑵到港船舶固体废物由码头接收并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⑶港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油等固废送具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⑷港区生活垃圾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⑸来自疫情港口的船舶,其船舶固体废物如需岸上接收,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并进行卫生处理后,由海事部门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有偿接收并焚烧处理。6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工程总投资16430.25万元,环保投资为647.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9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2.2.1实施)和交通部2003年第5号令《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应实行“三同时”,并应在交付使用试运行3个月内申请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7总结论巴东港货运综合码头的建设为巴东的对外开放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提升巴东县 城市整体功能,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工程区域范围内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可创造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巴东县城市总体规划、巴东港总体规划的要求。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可使工程对环境的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并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明,当地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普通群众、附近居民拥护该项目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程承包商在签定工程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的条款,对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予以承诺,并制定严格的违约处罚程序。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与本工程有关的环保规范和标准、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工程环境监理合同及招标文件等编制环境监理方案,并严格按照制定的环境监理方案执行监理工作。评价认为工程设计已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的环境工程设计方案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可行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在下一步建设、运营过程中应进一步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综上所述,本工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