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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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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1.总则11.1项目背景11.2编制目的11.3编制依据21.3.1法律法规21.3.2技术导则21.3.3相关文件21.4评价标准31.4.1环境质量标准31.4.2排放标准31.5评价等级的划分41.5.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划分41.5.2水环境评价等级划分41.5.3噪声评价等级划分51.6评价范围51.6.1大气环境51.6.2声环境51.7评价内容51.8环境保护与控制目标62.建设项目概况72.1一期工程概况72.1.1建设内容72.1.2设备参数72.1.3员工及工作班制82.1.4能源及水消耗量统计8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IV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2二期工程概况92.2.1项目名称92.2.2项目性质92.2.3建设单位及投资规模92.2.4建设地点及概况92.2.5建设内容及规模92.2.6供热(汽)范围、管道走向及换热站分布情况122.2.7能源及水消耗量统计132.2.8员工及工作班制143.区域环境概况153.1自然环境概况153.2社会环境概况153.3周围环境概况153.4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53.5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54.工程污染分析164.1锅炉运行工艺流程164.2二期工程环境影响因素剖析164.2.1大气环境污染因子174.2.2水环境污染因子174.2.3声环境污染因子174.2.4固体废弃物174.3二期工程污染分析174.4一期工程污染物排放量统计184.5中心锅炉房整体建成投入使用后污染物排放量统计18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95.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95.1.1评价区域污染气象条件195.1.2大气污染物扩散模式19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IV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1.3计算实施条件195.1.4预测结果及分析195.2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25.2.1噪声源强的确定225.2.2噪声传播预测模式225.2.3预测结果分析236.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246.1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246.1.1废气246.1.2生产废水256.1.3噪声256.1.4废渣266.2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266.3环保投资估算277.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287.1与区域供热规划的相符性分析287.2建设海水热泵供热系统存在的问题287.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297.4与周围环境协调性分析298.清洁生产及环境损益分析309.评价结论319.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319.1.1大气环境现状319.1.2噪声环境现状319.2建设项目影响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319.2.1建设项目的影响源319.2.2各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329.3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29.3.1锅炉烟气32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IV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9.3.2扬尘339.3.3生产废水339.3.4固体废弃物339.3.5噪声349.4项目可行性结论及建议34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2.《大窑湾中心锅炉房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第2006010号)——大连保税区规划土地管理局文件3.《关于建设大连港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立项申请的批复》(大保经计发[2006]33号)——大连保税区经济发展局文件4.《关于对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大环建发[2005]54号)——大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5.大连港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灰渣接收意向书6.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签定的委托书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IV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总则1.1项目背景大窑湾南岸港区码头岸线长度约8.9km,港区占地面积约10km2。大窑湾港区从1986年开始建设至今,已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建成泊位10个,其中集装箱泊位5个,散粮泊位2个,件杂货泊位3个。二期集装箱码头工程、国际物流园区、商务大厦正在建设中并即将建成。目前,大窑湾港区内建有一座15.4MW的锅炉房为大窑湾港区一期工程提供热源,该锅炉房建于1990年,大部分设备基本已到报废年限,且该锅炉房已没有扩建场地,正在建设和即将建设的工程都存在没有热源的问题。为了满足大窑湾港区的供热需要,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商务大厦以东、山坡地以北建设大窑湾中心锅炉房。该锅炉房设计总吨位为140t/h,供热、供气范围主要为大窑湾港区及大窑湾新港区。该锅炉房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包括主要建筑物的建设,并安装1台14MW的热水锅炉及1台10t/h的蒸汽锅炉,目前一期工程正在建设中,尚未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包括安装4台总吨位为110t/h的蒸汽锅炉,并完成锅炉房全部室外管网的铺设。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为了促进项目的早日实施,受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由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承担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1.2编制目的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评价本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一致的原则,根据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及项目建成营运后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从控制环境污染、改进环境质量出发,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定性分析和定量预测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并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环境保护对策,反馈于工程设计,为项目决策、审批提供科学依据。1.3编制依据1.3.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5(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7)《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1991.7.27(8)《大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1999.11(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2.101.3.2技术导则(1)HJ/T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2)HJ/T2.2-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3)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1.3.3相关文件(1)《大连城市发展规划》(2003-2020年),2004.10——大连市人民政府(2)《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2]26号——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科技部(3)《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高硫、高灰份煤炭的通告》——大连市环保局、大连市技术监督局(4)《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6.30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国京冶建设工程承包公司(5)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签定的技术咨询合同1.4评价标准1.4.1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根据大政办发[2005]4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功能区。因此,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2)声环境根据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为3类功能区。因此,该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3)海域环境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大连港大窑湾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大窑湾海域,根据大连市近岸海域功能区划,大窑湾海域为四类海域。因此,该区域海域环境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四类水质标准。1.4.2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锅炉房燃煤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其中各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200mg/m3、SO29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2)水污染物二期工程产生的废水集中排入大连港大窑湾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海。因此,二期工程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噪声★施工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营运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4)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相关规定。1.5评价等级的划分1.5.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划分《导则》中关于大气污染物评价等级采取等标排放量Pi来定量划分,Pi定义为:式中:Pi-等标排放量,m3/h;Qi-单位时间排放量,t/h;Coi-大气环境质量标准,mg/m3。锅炉房建设地点位于沿海地带,属复杂地形,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排放的燃煤烟气,各污染因子中NO2等标排放量最大,为1.3×108m3/h,小于2.5×108m3/h,因此,确定本次评价中大气环境质量评价等级为三级。1.5.2水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锅炉排污水、离子净化装置再生水、冲渣废水等。生产废水经下水管网排入大连港大窑湾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海。二期工程废水的排放量为8640t/a。由于废水排放量小、水质简单,因此,确定本次评价中水环境质量评价等级为三级。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5.3噪声评价等级划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综合考虑本项目的性质及项目噪声辐射值对附近敏感点的噪声增加值(<3dB(A))情况,确定本次评价中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1.6评价范围1.6.1大气环境锅炉房建设区域东侧和北侧均为海域,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地理条件及敏感点的分布情况,并考虑到所在区域的常年主导风向,确定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锅炉房中心为原点向东、北各延伸2.5km、向西延伸3.5km,向南延伸4.5km,评价范围为42km2。1.6.2声环境本项目位于大连港大窑湾港区内,周围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因此确定本次噪声评价范围为项目边界外1m的范围内。1.7评价内容根据锅炉房的建设性质、排污特征及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和质量现状确定本次评价内容为:(1)项目建设区域大气、噪声环境现状调查;(2)项目营运后污染源调查以及污染物统计;(3)通过预测及分析项目运行后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特别是锅炉燃煤废气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锅炉燃煤烟气、鼓引风机及水泵噪声等达标排放;(5)从环保角度对项目选址的合理性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做出结论。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8环境保护与控制目标(1)大气环境控制锅炉房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达到二级排放标准,使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2)声环境控制锅炉房施工期及营运期各类噪声源的辐射强度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确保建设区域环境噪声达到相应类别要求。(3)水环境控制锅炉房废水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不对周围水体环境造成不利影响。(4)固体废弃物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对暂时不能利用的固体废弃物,要采取合理处置方式,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5)环境保护敏感点锅炉房建设区域内无需要特殊保护的文物古迹和重要生境等。本项目位于大连港大窑湾港区内,周围最近的环境敏感点项目西北侧的顺意里住宅小区以及南侧的新港镇居民区,各敏感点具体情况见表1-1。表1-1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统计序号敏感点名称与本项目相对位置人口分布1顺意里住宅小区西北侧,约2.5km282户2新港镇居民区南侧,约2.5km1800户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建设项目概况2.1一期工程概况2.1.1建设内容大窑湾中心锅炉房总占地面积约为18952m2,用地批文见附件。锅炉房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中心锅炉房各主要建筑物的建设;(2)安装一台10t/h的蒸汽锅炉;(3)安装一台14MW的热水锅炉;(4)建设一座高60m,出口直径2m的混凝土烟囱。中心锅炉房总建筑面积约5361m2,主要建筑物包括锅炉主厂房、风机房、煤仓、渣仓等,各主要建筑物明细见表2-1。表2-1中心锅炉房主要建筑物明细表序号名称层数建筑面积(m2)备注1锅炉主厂房4(2)2382包括上煤间2风机房1450-3变配电室1243-4煤仓11584-5渣仓1504-6廊道-198地下2.1.2设备参数(1)锅炉中心锅炉房一期工程安装1台14MW的SZL14-1.25/130/70-AⅢ3型热水锅炉及1台10t/h的SZL10-1.25-AⅢ4型蒸汽锅炉,各锅炉技术参数具体见表2-2。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2一期工程使用锅炉的型号及参数序号技术参数14MW热水锅炉技术参数10t/h蒸汽锅炉1额定热功率14MW额定蒸发量10t/h2允许工作压力1.25Mpa额定出口蒸汽压力1.25Mpa3额定出水温度130℃额定出口蒸汽温度193℃4回水温度70℃进水温度105℃5设计热效率81.2%设计热效率83%6试验压力1.65Mpa水压试验压力1.65Mpa7受热面积:辐射44.1m2受热面积:辐射38.5m28对流272.1m2对流185.2m29省煤器357.1m2省煤器236m210炉排有效面积21.37m2炉排有效面积11.71m211使用煤种AⅡ使用煤种AⅡ12排烟温度165℃排烟温度170℃(2)脱硫除尘设备锅炉房一期工程配备了TSCG-Ⅲ型干、湿式脱硫除尘设备,除尘效率大于95%,脱硫效率大于75%,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锅炉燃煤废气经脱硫除尘处理后由60m高的烟囱集中排放。同时,建设单位还配套设置了除水雾装置及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连续监测仪器。2.1.3员工及工作班制锅炉房一期工程有员工62人,锅炉、除渣、电气按三班运行,输煤按二班运行,管理及其它人员实行正常工作班制,每班工作8h。2.1.4能源及水消耗量统计中心锅炉房一期工程尚未建成投入使用,因此一期工程能源及水消耗量按照《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核算的耗量进行统计,具体内容见表2-3。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3中心锅炉房一期工程能源及水消耗量统计序号名称用量单位1燃煤1.45万t/a2自来水11566t/a2.1生产用水11234t/a2.2生活用水332t/a2.2二期工程概况2.2.1项目名称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2.2.2项目性质扩建项目2.2.3建设单位及投资规模二期工程由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工程投资约8273.07万元。2.2.4建设地点及概况锅炉房选址于大窑湾港区内。2.2.5建设内容及规模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增设4台燃煤锅炉、中心锅炉房整体室外管网的铺设,本项目计划分四部分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安装两台20t/h蒸汽锅炉;★安装两台35t/h蒸汽锅炉;★为二期工程锅炉房配套建设130t/h(预留20t/h)的蒸汽管网;★为一期工程锅炉房配套建设10t/h的蒸汽管网和14MW的高温热水管网。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期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明细见表2-4。表2-4二期工程主要设备明细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台数备注2台35t/h蒸汽锅炉系统1蒸汽锅炉SHL35-1.57/350-P蒸发量35t/h工作压力1.57Mpa出口蒸汽温度350℃2配有电磁条速电机和分层煤斗2鼓风机G4-73-11N014D风量60000~74600m3/h2-3引风机Y8-39N016D风量81498m3/h2-4除尘器TSCG-III-35(T)除尘效率>96%2套每套干、湿除尘器各一台5圆盘除渣机YPC-Ⅱ连续排渣量3t/h4―6除渣机GBC620连续排渣量10t/h1―7锅炉给水泵DG46-50×4流量46m3/h3-8蒸汽泵2Q-G42.5/20流量42.5m3/h1-9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40t/h2-10换热器-80t/h1-11除氧水泵IS125-100-31560~120m3/h2-12低压旋膜热力除氧器-40t/h2-输煤部分1电磁振动给料机GZ-4输送量50t/h1-2倾斜胶带输煤机B=500mm输送量87t/h1-3水平胶带输煤机B=500mm输送量87t/h1―4振动筛-3000×30001―5装载机CD-10载重量1t1-6环锤破碎机PCH-060420~33t/h1-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4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台数备注2台20t/h蒸汽锅炉系统1蒸汽锅炉SHL20-1.57/350-P蒸发量20t/h工作压力1.57Mpa出口蒸汽温度350℃2配有电磁条速电机和分层煤斗2鼓风机G4-73-11N010D30000~54600m3/h2-3引风机Y4-73-11N012D60000m3/h24除尘器TSCG-III-20(T)除尘效率>96%2套每套干、湿除尘器各一台5圆盘除渣机YPC-Ⅱ连续排渣量3t/h2-6锅炉给水泵DG25-50×4流量25m3/h3-7蒸汽泵2Q-G15/20流量15m3/h1-8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40t/h1-9低压旋膜热力除氧器-40t/h1-10倾斜胶带输煤机B=500mm输送量87t/h1-(1)锅炉二期工程共安装4台蒸汽锅炉,总吨位为110t/h,其中20t/h、35t/h各两台,各锅炉型号及参数具体见表2-5。表2-5二期工程使用锅炉的型号及参数序号型号及技术参数20t/h×235t/h×21型号SHL20-1.6-AIISHL35-1.6-AII2额定蒸发量20t/h35t/h3额定蒸汽压力1.6Mpa1.6Mpa4额定出口蒸汽温度1941945水压试验压力1.6Mpa1.6Mpa6使用煤种AⅡAⅡ(2)除尘及风烟系统二期工程拟采用大连威尔世环保设备厂生产的干、湿分体式脱硫除尘设备,除尘效率在95%以上,脱硫效率在75%以上。在干、湿式除尘器下方各设置刮板出灰机一台,将灰份统一送到锅炉间,最终由大除渣机内集中送入灰渣间。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共用一座烟囱,烟道采用地下敷设,与一期烟道相接。锅炉房鼓、引风机均布置在锅炉间旁的风机房内。(3)水处理系统二期工程拟安装4台蒸汽锅炉,总吨位为110t/h,总循环水量为1100t/h,锅炉补充水按10%考虑,为110t/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1576-2001)的规定,二期工程所使用的蒸汽锅炉(额定蒸汽压力1.60Mpa)水质应满足如下标准,具体指标见表2-6。表2-6二期工程蒸汽锅炉水质标准序号项目水质标准单位1悬浮物≤5mg/L2总硬度≤0.03mmol/L3溶解氧≤0.05mg/L4含油量≤2mg/L5含铁量≤0.3mg/L6PH值(25℃)≥7-注:总硬度mmol/L的基本单元为c(1/2Ca2+、1/2Mg2+)。二期工程拟采用的水处理设备由大连诚信环保设备厂生产。锅炉房运行过程中,将处理后的软化水泵入水箱中以供蒸汽锅炉给水。(4)给排水系统锅炉房生产用水均取自城市自来水管网。锅炉房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区域雨水管网,最终排海;生产废水排入大连港大窑湾污水处理厂集中进行处理后排海。2.2.6供热(汽)范围、管道走向及换热站分布情况(1)供热(汽)范围及管网走向二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中心锅炉房总体设计供热范围包括大窑湾港区及新港区两部分,其中一期工程主要为大窑湾港区供热、供汽,二期工程主要为大窑湾新港区供汽,各供热半径及热负荷如下:★大窑湾新港区,供汽半径2.89km,由二期工程供给。供热范围内各用汽单位及热负荷详见表2-7。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7新港各区域热负荷统计序号区域名称蒸汽耗量(t/h)200720081原有罐区28.428.42成品油一期10.810.83污水处理厂0.40.44北部沿岸3.23.25成品油一期铁路装卸区30.830.86液体化工铁路装卸区17.617.67海滨北罐区13.2-8海滨罐区13.2-9重点工程指挥部0.6-10液体化工品区12.1-11成品油二期(北)-6.412合计130.397.6★供大窑湾港区,供汽半径1.39km,供热半径2.658km,由一期工程供给。供热范围内各用汽单位及热负荷详见表2-8。表2-8大窑湾各区域热负荷统计序号区域名称热水耗量(t/h)蒸汽耗量(t/h)20072008200720081大窑湾港区一期11.511.53.23.22物流园区11.511.5--3商务大厦6.96.92.42.44综合服务区7.515.42.62.65合计37.445.38.28.2(2)换热站中心锅炉房共设2个换热站,1#换热站供热量为3.5MW、2号换热站供热量为7.5MW。2.2.7能源及水消耗量统计(1)燃煤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期工程共4台蒸汽锅炉提供生产用汽,总吨位为110t/h,达规模运行后,锅炉全年运行,每天运行按20h计,小时耗煤量约18t/h,则平均日耗煤量为360t/d,年耗煤量为129,600t/a。(2)水二期工程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取自城市自来水系统。锅炉运行时间按每天20h,全年运行360d计,生产用水消耗量为818,640t/a。(3)电锅炉房所需电力由大窑湾港区提供,二期工程新增1250KW变压器两台,一备一用,可满足本项目用电负荷。(4)化工产品本项目锅炉燃煤烟气脱硫过程、水处理设备再生过程所使用的化工产品消耗量统计于下:再生盐(氯化钠):1.28kg/次,加水后用于水处理设备树脂的再生,随再生废水一起排入下水管网。水处理设备的树脂再生过程平均每周进行一次,则再生盐的用量约为66.5t/a。石灰(氢氧化钙):10kg/h,与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反应后生成硫酸钙沉淀。本项目脱硫除尘器年运行7200h,则石灰的用量约为72t/a。2.2.8员工及工作班制二期工程不新增员工,所有操作人员均由中心锅炉房一期工程调拨。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区域环境概况3.1自然环境概况略。3.2社会环境概况略。3.3周围环境概况本项目选址于大窑湾港区商务大厦以东、山坡地以北区域。场区北侧为空地,规划为大连港大窑湾港区集装箱堆场;南侧、东侧紧邻山坡地;西侧隔空地约500m处为商务大厦;西北侧约550m处为大连港散粮码头公司办公大楼。3.4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略。3.5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略。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4.工程污染分析4.1锅炉运行工艺流程锅炉房的运行工艺流程情况见图4-1。烟囱烟道引风除尘器锅炉鼓风水泵水处理设备自来水粉煤灰用户废渣烟尘换热站上煤煤仓煤渣仓图4-1工艺流程图4.2二期工程环境影响因素剖析略。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4.2.1大气环境污染因子★锅炉燃煤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SO2、NO2等★燃煤及灰渣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4.2.2水环境污染因子★生产废水,包括锅炉排污水、冲渣废水等4.2.3声环境污染因子★锅炉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燃煤及灰渣运输车辆噪声4.2.4固体废弃物★锅炉燃煤过程中排放的灰渣★除尘器收集的灰泥4.3二期工程污染分析经过上述统计分析,将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列于表4-1中:表4-1二期工程营运期污染物排放总量表统计项目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燃煤废气烟尘29402793147.0SO214521089.1362.9NO2222.90222.9废水废水量684006840废渣燃煤灰渣31104031104尘泥389003890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4.4一期工程污染物排放量统计中心锅炉房一期工程尚未建成投入使用,因此一期工程污染物排放量按照《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核算的排放量进行统计,具体统计结果见表4-2。表4-2中心锅炉房一期工程污染物排放量统计序号排放源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1锅炉燃煤烟气烟尘29.0SO240.6NO237.72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排放量1178COD0.11SS0.06氨氮0.013锅炉燃煤灰渣37004除尘器运行尘泥4625生活垃圾生活垃圾1.5注:一期工程锅炉燃煤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速率分别为:烟尘12.0kg/h,SO216.8kg/h,NO215.6kg/h。4.5中心锅炉房整体建成投入使用后污染物排放量统计略。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工程分析结果,我们选取中心锅炉房整体达规模运行后,正常情况下锅炉排放的烟尘、SO2、NO2三项污染因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分析。5.1.1评价区域污染气象条件略。5.1.2大气污染物扩散模式略。5.1.3计算实施条件略。5.1.4预测结果及分析(1)各预测因子一次最大落地浓度预测预测结果见表5-1~表5-3,各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与现状一次最大值叠加结果见表5-4。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1SO2预测结果预测因子风向风速稳定度最大落地浓度(mg/m3)距离(m)SO2冬季N有风条件下B3.41×10-2859C2.90×10-21559D2.25×10-22259静小风条件下D1.07×10-21359F1.80×10-22059表5-2TSP预测结果预测因子风向风速稳定度最大落地浓度(mg/m3)距离(m)TSP冬季N有风条件下B1.64×10-2859C1.40×10-21559D1.08×10-22259静小风条件下D5.15×10-31359F8.66×10-32059表5-3NO2预测结果预测因子风向风速稳定度最大落地浓度(mg/m3)距离(m)NO2冬季N有风条件下B2.36×10-2859C2.01×10-21559D1.56×10-22259静小风条件下D7.40×10-31359F1.24×10-22059该工程实施后,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即锅炉除尘脱硫设备在保证其正常运转并达到设计效果的基础上,在冬季主导风向北风条件下,TSP对区域环境最大贡献值为0.016mg/m3,SO2对区域环境最大贡献值为0.034mg/m3,NO2对区域环境最大贡献值为0.024mg/m3,各污染因子的预测值均低于评价标准。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4各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与现状值叠加结果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mg/m3)现状值(mg/m3)叠加值(mg/m3)标准(mg/m3)超标倍数(倍)SO20.0340.1580.1920.50-TSP0.0160.1890.2050.30-NO20.0240.2660.2900.240.21由表5-4可见,SO2、TSP一次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值与现状一次最大值叠加后仍低于评价标准,NO2的叠加值超标0.21倍,主要原因是本底值超标。(2)各预测因子在敏感点处的落地浓度预测及环境影响分析预测结果见表5-5。表5-5敏感点处最大落地浓度预测结果单位:mg/m3敏感点风向风速稳定度SO2烟尘NO2顺意里SE有风B0.0110.0050.008C0.0040.0020.003D0.00080.00040.0006静小风D0.0100.0050.007F0.0140.0070.010新港镇N有风B0.0060.0030.004C0.0010.00050.007D0.000100.0001静小风D0.0090.0040.006F0.0110.0060.008由预测结果可知:锅炉烟气中的污染物在敏感点处的最大落地浓度远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不会造成明显影响。(3)各预测因子在薰烟条件下的落地浓度预测及环境影响分析各预测因子在薰烟条件下的落地浓度及距离预测结果见表5-6。表5-6各大气污染因子薰烟条件下预测结果稳定度污染物下风向距离(m)最大落地浓度(mg/m3)现状值叠加值标准超标倍数D-EEFSO25630.1750.1580.3330.50-TSP5630.0640.1890.2530.30-NO25630.0970.2660.3630.240.51由预测可知,薰烟影响范围为锅炉房下风向245~2032m。薰烟条件下,二氧化硫、烟尘、二氧化氮的最大落地浓度均为正常排放的5倍左右,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最大落地浓度点位于下风向563m处。薰烟条件下,各污染因子一次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值与现状值叠加后,SO2、TSP均不超标,NO2超标0.51倍。熏烟属于常见的不利气象条件,虽然其最大浓度为正常排放浓度的几倍,但其持续时间比较短,一般在0.5~1h之内。(4)海岸熏烟状态本项目距北侧、东侧海岸的最近距离均约1km,根据预测,项目所在地热力内边界层高度为145m,而本项目烟囱有效高度为102m。则烟囱有效高度小于热力内边界层高度,因此,本项目所在地不会发生海岸熏烟。(5)背风涡及下洗的长度本项目锅炉房烟囱出口的标高为67m,项目南侧、东侧山顶处的标高为116m,故该山体相对于锅炉房烟囱所在地的高度为49m,按照上述关系山体的背风涡长度73.5~490m,背风涡扩展高度73.5~122.5m,下洗区长度196~1470m。锅炉房烟囱距南侧、东侧山坡地的距离约100m,故锅炉房烟囱正处于背风涡和下洗区内。为降低锅炉燃煤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利于烟气的扩散,要求建设单位提高脱硫除尘设备的处理效率,减少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量。5.2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2.1噪声源强的确定通过类比调查确定该工程的主要噪声源强,结果见表5-7。表5-7锅炉房产噪设备噪声强度统计表噪声源噪声强度[dB(A)]辐射状态鼓风机80~85连续引风机85~95连续水泵85~90连续锅炉75~85连续5.2.2噪声传播预测模式略。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2.3预测结果分析锅炉房内各噪声源经过采用隔声、吸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处理后低于65dB(A)。对本项目各边界处的噪声值进行预测,再与噪声现状值叠加后,与标准进行比较,分析本项目的噪声影响情况。预测结果见表5-8。表5-8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A)预测点现状均值预测值叠加值超标值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北侧边界64.353.642.364.353.9--南侧边界52.964.656.3-1.3西侧边界45.564.454.2--东侧边界55.564.857.7-2.7由表中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传播至各边界的噪声值昼间均能满足标准要求,而传播至东侧、南侧边界的噪声值夜间分别超标1.3dB(A)、2.7dB(A)。但是由于建设项目位于大连港大窑湾港区内,周围均为空地(规划为集装箱堆场)及山坡地等,无居民小区等环境敏感点,因此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6.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6.1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6.1.1废气(1)锅炉燃煤烟气减少锅炉燃煤烟气对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改进燃烧方式烟气中的可燃物,通过改进锅炉的燃烧方式,如采用间断二次风,以及进行合理的燃烧调节,如用蒸汽诱导二次风,可使尘粒与可燃气体全部或大部燃尽。★安装高效并带脱硫性能的除尘设备建设单位拟采用湿式除尘脱硫装置。湿式除尘器是主要依靠水力作用捕集烟尘、通过碱液吸收去除SO2的除尘装置。湿式除尘器种类较多,但其脱硫除尘原理基本相同,即含尘烟气由进口进入除尘器,除尘器中的水在外力作用下形成水花、水雾、水幕等,使水气充分接触,绝大部分尘粒混入水中,再通过碱液吸收使烟气中的SO2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沉淀物,从而达到除尘脱硫的目的。净化后的气体经气液分离装置去除水雾后排放。★使用清洁煤根据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大连市技术监督局《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高硫、高灰分煤炭的通告》中有关规定,该项目在煤种的选择上应注意选用含硫量低于0.7%,灰分含量小于20%的煤炭。因此,建设单位应选符合上述通告中要求的清洁燃煤。★锅炉相关规定及建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规定:≥0.7MW(1t/h)各种锅炉烟囱应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及监测条件(如监测平台);使用(含扩建、改建)单台容量≥14MW(20t/h)的锅炉,必须安装固定的连续监测烟气中烟尘、SO2排放浓度的仪器。(2)扬尘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锅炉房扬尘主要来自煤、渣储存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建设单位在锅炉房北部建设封闭煤仓、渣仓,输煤廊、皮带输送机等均采用封闭式,可从根本上杜绝扬尘的产生。在灰渣外运综合处理时,为避免对沿途环境产生污染影响,必须采用封闭型的罐车进行运输,装卸过程中配备水雾喷淋装置,以抑制扬尘产生。建设单位已与大连经济开发区永华墙体材料厂签订了炉灰渣接收意向书,本项目产生的灰渣全部出售给该厂用于生产砖瓦等建筑材料,同时,该厂承诺每天将本项目产生的灰渣清理干净、不会产生堆积的现象。6.1.2生产废水本项目达规模运行后,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锅炉水力冲渣排水、锅炉排污水、水处理设备再生废水等。锅炉水力冲渣排水设沉渣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锅炉排污水含有少量阻垢剂不含其它污染物,排入沉淀池经降温后可回用于除尘设备补水。水处理设备再生废水含少量的氯化钠及氯化钙等物质,不含其它特殊污染物。由于盐度对建材质量有影响,为避免影响灰渣综合利用,这部分废水不回用,建设单位将生产废水排入大连港大窑湾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进入大窑湾海域。6.1.3噪声(1)风机噪声治理锅炉房内风机噪声的防治,可采用消声、隔声、吸声、隔振等法。对于风机噪声的治理建议采用以隔声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即在锅炉间建一密闭隔声机房,将鼓风机和引风机都安装在这一机房内,利用墙体、各种板材及构件将风机与外界分隔开来,使噪声在空气中传播受阻而不能顺利通过。并按工艺要求用风管把风机与主机连接起来,在机房顶上或墙上开设进气口并安装消声器供机房进风使用。在设备平面布置时注意将鼓风机靠近锅炉间一侧,进风口在上风侧,引风机的电机置于气流通道中间。采用上述降噪声措施可降低噪声30dB(A)左右,将风机噪声由80~95dB(A)降至50~65dB(A)。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水泵噪声治理泵的结构包括机壳和管道,它们大多数是由铸铁或铸钢等材料制造的,由于制造材料本身不易激振发声,同时隔声能力又强,所以泵体辐射的噪声不太大。水泵机组设备的主要噪声来源于电动机。电动机的噪声有电磁噪声、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其中后者噪声最强,它往往高出电磁噪声和机械噪声二者之和。水泵机组和电机可加设隔声罩或局部隔声罩,罩内衬吸声材料;电机部分可根据型号配消声器;泵房做吸声、隔声处理,如利用吸声材料,可做吸声吊顶,墙体可做吸声处理;泵的进出口接管可做挠性连接和弹性连接;泵的进出管尺寸要合适、匹配,若尺寸太小,流速过高,会产生气蚀现象而引起强烈噪声。采取以上措施后,可降低噪声30dB(A)左右,将水泵噪声由85~90dB(A)降至55~60dB(A)。(4)运输噪声在灰渣的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市规划部门指定路线进行运输,避开居民密集区,并严禁夜间运输,以减少运输噪声对沿途居民产生影响。6.1.4废渣(1)燃煤灰渣建设单位已与大连经济开发区永华墙体材料厂签订了炉灰渣接收意向书,本项目产生的灰渣全部出售给该厂用于生产砖瓦等建筑材料。对灰渣进行综合利用既可以解决环境污染,同时又可以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具有化害为利、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深远意义。(2)尘泥建设单位拟采用湿式除尘脱硫,产生的尘泥不适于综合利用,因此要求尘泥和灰渣分两个渣仓储存,以便于分别处理。6.2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建设项目的环保工作要纳入全面工作之中,把环保工作贯穿到建设项目管理的各个部分。环保工作要合理布置、统一安排,使环境污染防范于未然,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设立环保管理和监测人员,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和日常监测,保证环保制度的贯彻执行,治理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此外,锅炉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6.3环保投资估算(1)脱硫除尘设备52万元(2)锅炉烟气连续监测仪器20万元(3)上煤除渣系统设备及土建206万元(4)封闭卸煤间、储煤仓及渣仓42万元(5)噪声治理费8万元(6)烟囱系统45万元(7)绿化费用10万元总计383万元以上各项费用总计为38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8273.07万元的4.6%。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7.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7.1与区域供热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大连金港区总体规划——供热工程规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新港供热区大孤山供热片,目前大孤山地区没有集中供热设施,近期规划在大孤山南侧韭菜坨子建设金港区第三热电厂,2008年一期建设4×220t/h高压煤粉炉以及2×50MW双抽汽机,供热能力为高压蒸汽130t/h,中压蒸汽100t/h,低压蒸汽50t/h。根据该规划,“第三热电厂建成前,大连港大窑湾港区可扩建锅炉房负责区域内的生产、生活供热,待第三热电厂建成投入使用后,该锅炉房作为第三热电厂的调峰锅炉房”,因此,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的建设与区域总体规划是相符的。同时,中心锅炉房达规模运行后,供气量可达120t/h,供热量可达14MW,完全可满足大连港南岸港区的供热、供气需求。7.2建设海水热泵供热系统存在的问题中心锅炉房选址与大连港大窑湾港区内,距大窑湾海域约1km,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大连市政府要求,针对大窑湾港区海水热泵系统建设问题进行了研究调查,经论证,大窑湾港区不适合建设海水热泵供热系统,主要原因如下:(1)海水热泵系统所提供的热水水温仅为60℃,不满足大窑湾港区的供热要求。(2)新建海水热泵系统无法满足大窑湾港区的供热规模。(3)经过经济技术比较,海水热泵系统投资较大。(4)海水热泵取暖技术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工程技术问题仍无法完全解决。因此,从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等方面考虑,本次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的建设是合理的。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7.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随着大连港大窑湾港区的逐步建设,港区内原有的供热设施已经不能满足需求,大窑湾港区内的供热问题急需解决,而该区域规划的金港区第三热电厂一期工程到2008年底才能建成投入使用。同时,经过论证大连港大窑湾港区不适合建设海水热泵供热系统。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7.4与周围环境协调性分析中心锅炉房所在区域周围均为空地(规划为集装箱堆场)及山坡地,与周围海域的最近距离1km,与最近的居民住宅相距2.5km。经过预测,锅炉房达规模运行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在环境敏感点处的最大落地浓度远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不会对其造成明显影响。同时,锅炉房所在区域不会发生海岸熏烟。但是,经过计算锅炉房烟囱正处于背风涡和下洗区内。为降低锅炉燃煤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利于烟气的扩散,建议建设单位提高脱硫除尘设备的处理效率,减少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8.清洁生产及环境损益分析略。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9.评价结论9.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9.1.1大气环境现状综合考虑本项目建设位置、周边环境等因素,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共设置3个监测点位,分别位于大窑湾新港港区内(1#)、鲇鱼湾度假村(2#)以及顺意里住宅小区(3#),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污染因子的污染负荷系数均小于1,污染指数以NO2最大,SO2最小,各污染因子对大气环境污染程度的贡献为NO2>TSP>SO2。9.1.2噪声环境现状本项目评价区域内设置1个噪声监测点位,位于拟建项目处,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的昼间均值为64.3dB(A),夜间均值为53.6dB(A),均满足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区域的主要噪声源为交通噪声。9.2建设项目影响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9.2.1建设项目的影响源(1)废气锅炉燃煤烟气、扬尘(2)废水锅炉排污水、水处理设备树脂再生废水、除尘装置废水、冲渣废水(3)固体废弃物燃煤灰渣、除尘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尘泥(4)噪声锅炉房运行后水泵、锅炉鼓、引风机等设备噪声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9.2.2各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列于表9-1。表9-1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表单位:t/a污染因子废气废水废渣烟尘SO2NO2生产废水灰渣尘泥污染物排放总量23.464.163.56480311043890其中烟尘、SO2、工业固体废弃物3项为本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要求建设单位控制其排放量分别为:23.4t/a,64.1t/a,34,994t/a。9.3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9.3.1锅炉烟气项目运行后,应注意选用含硫量低于0.7%、灰份含量低于20%的清洁煤,锅炉燃煤烟气采用高效的脱硫除尘设备治理后,由60m高烟囱高空排放。烟尘、SO2排放浓度分别为100mg/m3和370mg/m3,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规定限值,即烟尘200mg/m3,SO2900mg/m3。通过对主要污染因子烟尘、SO2、NO2的模拟预测结果表明:锅炉烟气经除尘脱硫处理后,排放的主要污染因子的一次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各主要污染因子在顺意里住宅小区、新港镇居民区处的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对各敏感点处的环境贡献值较小,不会造成明显影响。薰烟影响范围为锅炉房下风向245~2032m。薰烟条件下,二氧化硫、烟尘、二氧化氮的最大落地浓度均为正常排放的5倍左右,最大落地浓度点位于下风向563m处。熏烟属于常见的不利气象条件,虽然其最大浓度为正常排放浓度的几倍,但其持续时间比较短,一般在0.5~1h之内。建设单位应加强除尘脱硫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转并达到设计效果,并委托环境监测站对其排放的SO2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烟尘等污染因子进行定期监测,如果超标应查找原因,属于人为原因应加强管理,属于设备原因,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锅炉烟气排放不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9.3.2扬尘采取水雾喷淋控制卸煤及装渣过程产生的扬尘;采取密封罐车运输灰渣以控制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修设封闭的卸煤间、输煤廊、煤仓以及渣仓,控制煤及灰渣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以上治理措施,该锅炉房产生的扬尘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9.3.3生产废水本项目达规模运行后,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锅炉水力冲渣排水、锅炉排污水、水处理设备再生废水等。锅炉水力冲渣排水设沉渣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锅炉排污水含有少量阻垢剂不含其它污染物,排入沉淀池经降温后可回用于除尘设备补水。水处理设备再生废水含少量的氯化钠及氯化钙等物质,不含其它特殊污染物。由于盐度对建材质量有影响,为避免影响灰渣综合利用,这部分废水不回用,建设单位将生产废水排入大连港大窑湾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进入大窑湾海域。9.3.4固体废弃物(1)燃煤灰渣建设单位已与大连经济开发区永华墙体材料厂签订了炉灰渣接收意向书,本项目产生的灰渣全部出售给该厂用于生产砖瓦等建筑材料。对灰渣进行综合利用既可以解决环境污染,同时又可以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具有化害为利、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深远意义。(2)尘泥建设单位拟采用湿式除尘脱硫,产生的尘泥不适于综合利用,因此要求尘泥和煤渣分两个渣仓储存,以便于分别处理。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 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9.3.5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传播至各边界的噪声值昼间均能满足标准要求,而传播至东侧、南侧边界的噪声值夜间分别超标1.3dB(A)、2.7dB(A)。但是由于建设项目周围均为空地、山坡地等,无居民小区等环境敏感点,因此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9.4项目可行性结论及建议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位于大连港大窑湾港区内,锅炉房二期工程的建设符合《大连金港区总体规划——供热工程规划》。同时,经过论证大连港大窑湾港区不适合建设海水热泵供热系统。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心锅炉房二期工程的建设是合理的。建设单位在项目的各阶段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及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污染物的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和标准要求。因此,在确保实施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严格管理的前提下,大窑湾港区中心锅炉房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