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50 KB
  • 7页

解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现状和思索

  • 7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解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现状和思索  摘要:本文以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为研究对象,首先简要分析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之上,详细研究了各方参建主体在安全管理职责方面应采取的分配方式,上述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引起各方工作人员的特别关注与重视。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问题分析近几年以来,我国政府各级部门均加大了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力度,但伴随着建筑工程的蓬勃发展,现代意义上整个建筑行业的安全形势仍然极为严峻。安全事故理论研究结果证实:安全管理工作上的缺陷是导致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最根本原因。要想最大限度的杜绝安全事故,防止安全事故对建筑施工作业质量产生影响,就需要从管理角度入手,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知与实践。本文着眼于这一实际情况,就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基础——安全管理职责分配中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做详细分析与说明。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及问题分析7 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分配过程当中,主要参与主体包括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监理单位这四个方面。上述四大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主体在现阶段有关安全职责的分配问题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由此使得安全管理工作无法得到妥善且有效的落实。具体而言,主要涉及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存在的问题建设单位作为整个建筑施工项目的投资主体,对于自身利益的关注度极高。这不单单体现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的关注之上,同时也涉及到的项目施工质量以及工期的关注。现阶段,大量的业主一味的认为:安全管理工作仅仅是承包商(也就是施工单位)一方的问题,自身作为业主,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之间没有太大的关系,从而导致安全管理工作意识以及观念的理解与落实不够深入。(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存在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之下,施工单位是整个项目施工的经济主体,实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模式。在此模式作用之下,施工单位对于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是极为突出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需要让位于对项目施工成本目标、工期目标以及质量目标的追求,由此导致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难度大。(三)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存在的问题7 监理单位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业主方的利益实现,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及投资关注度最高,同样认为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单位自身的问题,对于此问题的监理力度不高,在实践工作过程当中并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工作,致使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不够系统与完善。(四)设计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存在的问题现阶段,绝大部分设计单位在建筑结构安全设计上所采取的设计方案比较保守,而对于施工过程中安全性问题的关注度不够。与此同时,对于涉及到施工安全的重点工作环节以及部位,并没有在设计方案中加以明确的标准,从而致使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极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工作无法得到妥善落实。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有效对策分析结合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规当中明确规定:现阶段所开展的各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以及群防群治工作制度。通过对各项安全规程的制定以及技术规范的落实,最大限度的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能。换句话来说,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完全由施工单位所承担,其他参建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于安全责任的承担十分有限,这种分配方式很明显是错误的。因此,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分配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对安全责任明确化的实现。具体而言,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点问题。7 (一)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建设单位作为决定整个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的最基本主体,其相关工作人员均应当严格实施及落实法律法规中所涉及到的相关安全责任。第一,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当中,需要选取资质且信誉可靠的承包商进行建筑施工;第二,在建筑施工过程当中。建设单位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均能够有意识、有目的的监督施工单位,确保施工生产作业的安全性;第三,建设单位需要为整个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可靠性技术保障,不得无故调整或者是压缩建筑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工期,同时也不得面向施工方、设计方以及监理方提出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违背的要求。(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7 施工单位是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得以实施的最直接主体,是决定整个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的最核心主题。为保障安全管理的有效落实,就要求施工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为建筑施工各环节作业的开展营造有利的环境支持。与此同时,施工单位还需要在施工过程当中组建并设置专门意义上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时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与此同时,作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从物力、从人力等多个方面,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同时,需要安排采购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防护工具及服装,配合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达到提高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易安全意识的目的。(三)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监理单位在参与建筑项目施工作业的过程当中,首先需要保障的是参与的全程性以及动态性,在针对施工单位各项施工作业行为进行安全监督的过程当中,发挥监理单位应尽的安全管理职责。在实践工作的开展过程当中,要求监理单位工作人员重视对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工作。在此过程当中,不管是哪一个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发现项目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是不利于安全生产保障的问题,都需要尽到自身的责任,及时面向施工单位提出问题,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若发现施工单位未能够妥善处理,或者是未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则监理单位需要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强制性措施,采取向主管工作部门进行报告的方式,强制整改。对于安全隐患严重或是已发生的安全事故而言,监理单位需要尽到面向建设单位进行报告的职责,配合做好后续工作的处理。(四)设计单位安全管理职责7 设计单位是决定整个建筑项目施工作业发展走向的最关键主体。在安全管理过程当中,需要以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与标准为依据,严格落实各项日常工作。与此同时,日常工作过程当中,还需要就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操作与安全防护问题加以系统考虑。设计文件当中需要明确标准在整个建筑项目施工过程当中,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工作环节与部位。与此同时,还需要在设计单位提出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有效防范建筑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与方针。在此基础之上,设计单位自身以及注册执业工作人员均应当对所给出的建筑项目设计方案负责。三、结束语在建筑施工为建筑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的同时,各方对于建筑施工项目的关注不单单体现在对项目建设质量的保障方面,同时也特别关注到了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理论研究结果证实:安全管理工作上的缺陷是导致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最根本原因。要想最大限度的杜绝安全事故,防止安全事故对建筑施工作业质量产生影响,就需要从管理角度入手,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知与实践。这其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做好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分配工作。总而言之,本文针对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做出了简要分析与说明,希望能够引起各方人员的特别关注与重视。参考文献:7 [1]邓龙海.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山西建筑,2007,33(7):204-205.[2]汪锡华.建筑施工中相关管理研究[J].科技信息,2009,(21):288,284.[3]王欣,赵挺生,丁丽萍等.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探讨[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城市科学版),2010,27(3):66-70.[4]王跃军.刍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2,08(7):222-225.[5]乔龙.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