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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b4147-2006 冶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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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冶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YB4147-2006摘录(1.2~1.4,2和桩基础部分桩基础部分)2006-12-01实施1.2冶金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1.2.1冶金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1.2.2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2.2.1根据工艺特点将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并具有独立使用功能或具备相对独立核算的工程项目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1.2.2.2建筑规模较大的工程,可根据工程特点按专业系统及类别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1.2.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2.3.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1.2.3.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1.2.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冶金建筑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可参考本规范附录1-B采用。1.2.5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1.2.6冶金建筑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冶金建(构)筑物一般以一个独立的、单一的建筑物(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建筑规模较小的工程可以由多个建筑物(构筑物)共同组成一个单位工程,其单位工程一般仅由建筑与结构部分组成;安装工程可根据1.2.2条原则单独划分为单位工程;若建筑规模较小可由建筑与结构及安装工程共同组成一个单位工程。1.2.6.1厂房建筑工程生产设施或辅助生产设施的厂房(房屋)建筑工程,一般以一个独立的、单一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其分部工程可划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与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等。辅助生产设施规模较小的多个厂房(房屋)建筑也可划为一个单位工程,一个厂房(房屋)建筑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其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与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等。1.2.6.2厂房内的小房工程1)建筑面积较大的室内(或跨室内外)混合结构房屋,可一栋划为一个单位工程。2)建筑面积较小的小房,可按区域、用途多个小房划为一个单位工程。3)其分部工程的划分可参照厂房建筑工程的分部划分。1.2.6.3构筑物工程1)大、中型设备基础及沟道,按其用途、构造形式、生产线和工艺区以一座、一组、一条生产线或一个工艺区划为一个单位工程。2)厂区内地下长条型构筑物工程(如管廊等),一般按不同用途、名称,一条划为一个单位工程。3)池、坑构筑物工程,如漩流池、沉淀池、原料坑等一组或一座独立的、大中型的划为一个单位工程。4)塔体构筑物,如隔板式冷却塔、放散塔等,一般一座划为一个单位工程。5)筒、仓、槽、罐构筑物,一组或一座独立的划为一个单位工程。6)钢筋混凝土烟囱工程,当一座钢筋混凝土烟囱筒身、烟囱基础和烟道均为一个单位施工时,可共同划为一个单位工程。7)不定型装置(如焦化厂化学产品区装置)构筑物,按一套装置或一个独立区域划为一个单位工程。8)构筑物分部工程可按区、段、部位等进行划分,遇有建筑安装部分的内容,可参照厂房建筑工程分部划分和专业安装工程分部划分的方法进行分部工程划分。 1.2.6.4室外建筑环境、厂区道路、铁路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单位工程,其分项、分部工程划分可按附录1-C采用。1.2.6.5当单项工程的多数建(构)筑物采用桩基,则该单项工程的全部桩基工程可单独划为一个单位工程。其分部工程可按车间、区域、构筑物进行划分。1.2.6.6当单项工程钢结构工程总量超过或等于2000吨,且钢构件种类齐全,则该单项钢结构工程可单独划为单位工程。其分部工程可按钢结构制作和钢结构安装进行划分。1.3冶金建筑工程质量验收1.3.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3.1.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1.3.1.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1.3.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3.2.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1.3.2.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1.3.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3.3.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1.3.3.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1.3.3.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1.3.3.4有观感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1.3.4单位工程质单位工程质量量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现定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现定::::1.3.4.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1.3.4.2质质质质量量量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控制资料应完整。。。。1.3.4.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整整。整。。。1.3.4.4主主主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量量验收规范的规定量验收规范的规定。。。。1.3.4.5观感质观感质量量量验收应符合要求量验收应符合要求。。。1.3.5冶金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1.3.5.1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1-D进行。1.3.5.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1-E进行。1.3.5.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1-F进行。1.3.5.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应按本规范附录1-G进行。1.3.5.5隐蔽工程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1-H进行。1.3.6当冶金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3.6.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1.3.6.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1.3.6.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1.3.6.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1.3.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要要求的分部工程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严禁验收。。。。 1.4冶金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1.4.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1.4.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1.4.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1.4.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1.4.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规范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2术术术术语语语语2.1.1冶金建筑工程metallurgicalbuildingengineering为新建、改建或扩建冶金工业厂房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2.1.2冶金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metallurgicalbuildingengineering反映冶金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2.1.3验收acceptance冶金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1.4主控项目dominantitem冶金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2.1.5一般项目generalitem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3.3桩基础3.3.1一般规定3.3.1.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桩20mm;单排桩10mm。3.3.1.2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3.3.1.3打(压)入桩(预制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3.3.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表3.3.1.3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项项目允许偏差盖有基础梁的桩:1(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100+0.01H(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150+0.01H2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1003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1/2桩径或边长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4(1)最外边的桩1/3桩径或边长(2)中间桩1/2桩径或边长注: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3.3.1.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3.3.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3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必须有1组试件,3小于50m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表3.3.1.4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序垂直度允桩位允许偏差(mm)号桩径允许偏成孔方法许偏差差(mm)1~3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泥浆护壁D≤1000mm±50D/6,且不大于100D/4,且不大于1501<1钻孔桩D>1000mm±50100+0.01H150+0.01H套管成孔D≤500mm701502-20<1灌注桩D>500mm1001503干成孔灌注桩-20<170150人工挖孔混凝土护壁+50<0.5501504桩钢套管护壁+50<1100200注:1)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2)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3)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 3.3.1.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3.3.1.6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3.3.1.7对砂、石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3.3.1.8除本规范第3.3.1.5、3.3.1.6条规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应全部检查,对一般项目,除已明确规定外,其他可按20%抽查,但混凝土灌注桩应全部检查。3.3.2静力压桩3.3.2.1静力压包括锚杆静压桩及其他各种非冲击力沉桩。3.3.2.2施工前应对成品桩(锚杆静压成品桩一般均由工厂制造,运至现场堆放)做外观及强度检验,接桩用焊条或半成品硫磺胶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或送有关部门检验,压桩用压力表、锚杆规格及质量也应进行检查。硫磺胶泥半成品应每100kg做一组试件(3件)。3.3.2.3压桩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垂直度、接桩间歇时间、桩的连接质量及压入深度、重要工程应对电焊接桩的接头做10%的探伤检查。对承受反力的结构应加强观测。3.3.2.4施工结束后,应做桩的承载力及桩体质量检验。3.3.2.5锚杆静压桩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3.2.5的规定。表3.3.2.5静力压桩质量检验标准允许偏差或允许值项序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1桩体质量检验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项目2桩位偏差见本规范表3.3.1.3用钢尺量3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成品桩质量:外观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掉角深度<10mm,直观蜂窝面积小于总面积0.5%1外形尺寸见本规范表3.3.4.4见本规范表3.3.4.4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查产品合格证书或钻芯试压一2硫磺胶泥质量(半成品)设计要求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电焊接桩:焊缝质量见本规范表3.3.5.4-2见本规范表3.3.5.4-2般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min>1.0秒表测定3接桩硫磺胶泥接桩:项胶泥浇注时间min<2秒表测定浇注后停歇时间min>7秒表测定目4电焊条质量设计要求查产品合格证书5压桩压力(设计有要求时)%±5查压力表读数接桩时上下节平面偏差接桩<10用钢尺量6mm时节点弯曲矢高<1/1000L用钢尺量,L为两节桩长7桩顶标高mm±50水准仪 3.3.3先张法预应力管桩3.3.3.1施工前应检查进入现场的成品桩,接桩用电焊条等产品质量。3.3.3.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桩的贯入情况、桩顶完整状况、电焊接桩质量、桩体垂直度、电焊后的停歇时间。重要工程应对电焊接头做10%的焊缝探伤检查。3.3.3.3施工结束后,应做承载力检验及桩体质量检验。3.3.3.4先张法预应力管桩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表3.3.3.4的规定。表3.3.3.4先张法预应力管桩质量检验标准允许偏差或允许值项序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1桩体质量检验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控2桩位偏差见本规范表3.3.1.3用钢尺量项3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目外观无蜂窝、露筋、裂缝、色感均匀、桩顶处无孔隙直观成品桩径mm±5用钢尺量桩管壁厚度mm-5用钢尺量1质一量桩尖中心线mm<2用钢尺量顶面平整度mm5用水平尺量般桩体弯曲<1/1000ι用钢尺量,ι为桩长接桩:焊缝质量见本规范表3.3.5.4-2见本规范表3.3.5.4-2项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min>1.0秒表测定2上下节平面偏差mm<10用钢尺量目节点弯曲失高<1/1000L用钢尺量,L为两节桩长3停锤标准设计要求现场实测或查沉桩记录4桩顶标高mm±50水准仪 3.3.4混凝土预制桩3.3.4.1桩在现场预制时,应对原材料、钢筋骨架(见表3.3.4.1)、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查;采用工厂生产的成品桩时,桩进场后应进行外观及尺寸检查。3.3.4.2施工中应对桩体垂直度、沉桩情况、桩顶完整状况、接桩质量等进行检查,对电焊接桩,重要工程应做10%的焊缝探伤检查。3.3.4.3施工结束后,应对承载力及桩体质量做检验。3.3.4.4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3.4.4的规定。表3.3.4.1预制桩钢筋骨架质量检验标准(mm)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主1主筋距桩顶距离±5用钢尺量控2多节桩锚固钢筋位置5用钢尺量项3多节桩预埋铁件±3用钢尺量目4主筋保护层厚度±5用钢尺量1主筋间距±5用钢尺量一2桩尖中心线10用钢尺量般3箍筋间距±20用钢尺量项4桩顶钢筋网片±10用钢尺量目5多节桩锚固钢筋长度±10用钢尺量 表3.3.4.4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允许偏差或允许值项序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单位数值1桩体质量检验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主控2桩位偏差见本规范表3.3.1.3用钢尺量项目3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砂、石、水泥、钢材等原材料(现场1符合设计要求查出厂质保文件或抽样送检预制时)2混凝土配合比及强度(现场预制时)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称量及查试块记录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掉角深度3成品桩外形<10mm,蜂窝面积小于总面积直观一0.5%。裂缝测定仪,该项在地下水成品桩裂缝(收缩裂缝或起吊、装深度<20mm,宽度<0.25mm,横向般4有侵蚀地区及锤击数超过运、堆放引起的裂缝)裂缝不超过边长的一半500击的长桩不适用项成品桩尺寸:横截面边长mm±5用钢尺量桩顶对角线差mm<10用钢尺量目5桩尖中心线mm<10用钢尺量桩身弯曲矢高<1/1000ι用钢尺量,ι为桩长桩顶平整度mm<2用水平尺量电焊接桩:焊缝质量见本规范表3.3.5.4-2见本规范表3.3.5.4-2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min>1.0秒表测定6上下节平面偏差mm<10用钢尺量节点弯曲矢高mm<1/1000L用钢尺量,L为两节桩长一硫磺胶泥接桩:胶泥浇注时间min<2秒表测定7般浇注后停歇时间min>7秒表测定项8桩顶标高mm±50水准仪目9停锤标准设计要求现场实测或查沉桩记录3.3.5钢桩3.3.5.1施工前应检查进入现场的成品钢桩,成品桩的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表3.3.5.4-1的规定。3.3.5.2施工中应检查钢桩的垂直度、沉入过程、电焊连接质量、电焊后的停歇时间、桩顶锤击后的完整状况。电焊质量除常规检查外,应做10%的焊缝探伤检查。3.3.5.3施工结束后应做承载力检验。3.3.5.4钢桩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3.5.4-1及表3.3.5.4-2的规定。 表3.3.5.4-1成品钢桩质量检验标准允许偏差或允许值项序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单位数值钢桩外径或断面尺寸:桩端±0.5%D主控1用钢尺量,D为外径或边长桩身±1D项目2矢高<1/1000ι用钢尺量,ι为桩长1长度mm+10用钢尺量一2端部平整度mm≤2用水平尺量H钢桩的方正度h≥300mmT+T"≤8般H<300mmT+T"≤6项3用钢尺量,h、T、T"见图示目4端部平面与桩中心线的倾斜值mm≤2用水平尺量表3.3.5.4-2钢桩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允许偏差或允许值项序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1桩位偏差见本规范表3.3.1.3用钢尺量项目2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电焊接桩焊缝:(1)上下节端部错口(外径≥700mm)mm≤3用钢尺量一(外径<700mm)mm≤2用钢尺量1(2)焊缝咬边深度mm≤0.5焊缝检查仪般(3)焊缝加强层高度mm2焊缝检查仪(4)焊缝加强层宽度mm2焊缝检查仪项(5)焊缝电焊质量外观无气孔,无焊瘤,无裂缝直观(6)焊缝探伤检验满足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目2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min>1.0秒表测定3节点弯曲矢高mm<1/1000L用钢尺量,L为两节桩长4桩顶标高mm±50水准仪5停锤标准设计要求用钢尺量或沉桩记录3.3.6混凝土灌注桩3.3.6.1施工前应对水泥、砂、石子(如现场搅拌)、钢材等原材料进行检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施工顺序、监测手段(包括仪器、方法)也应检查。3.3.6.2施工中应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等进行全过程检查,人工挖孔桩尚应复验孔底持力层土(岩)性。嵌岩桩必须有桩端持力层的岩性报告。3.3.6.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混凝土强度,并应做桩体质量及承载力的检验。 3.3.6.4混凝土灌注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3.6.4-1、表3.3.6.4-2的规定。表3.3.6.4-1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质量检验标准(mm)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主控1主筋间距±10用钢尺量项目2长度±100用钢尺量1钢筋材质检验设计要求抽样送检一般2箍筋间距±20用钢尺量项目3直径±10用钢尺量表3.3.6.4-2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允许偏差或允许值项序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单位数值1桩位见本规范表3.3.1.4基坑开挖前量护筒,开挖后量桩中心只深不浅,用重锤测,或测钻杆、套管长2孔深mm+300度,嵌岩桩应确保进入设计要求的嵌岩深主度控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如钻芯取项3桩体质量检验样,大直径嵌岩桩应钻至桩尖下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目50cm。4混凝土强度设计要求试件报告或钻芯取样送检5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测套管或钻杆,或用超声波探测,干施工1垂直度见本规范表3.3.1.4时吊垂球井径仪或超声波检测,干施工时用钢尺量,2桩径见本规范表3.3.1.4人工挖孔桩不包括内衬厚度一用比重计测,清孔后在距孔底50cm处取3泥浆比重(粘土或砂性土中)1.15~1.20样般4泥浆面标高(高于地下水位)m0.5~1.0目测沉渣厚度:端承桩mm≤505用沉渣仪或重锤测量项摩擦桩mm≤150混凝土坍落度:水下灌注mm160~2206坍落度仪目干施工mm70~1007钢筋笼安装深度mm±100用钢尺量8混凝土充盈系数>1检查每根桩的实际灌注量+309桩顶标高mm水准仪,需扣除桩顶浮浆层及劣质桩体-503.3.6.5人工挖孔桩、嵌岩桩的质量检验应按本节执行。3.3.7钢管混凝土桩3.3.7.1钢桩打完后,桩顶应高出地表30cm以上,桩顶必须加盖,桩身不得开孔,防止泥水等杂物进入管内。3.3.7.2管内灌注混凝土之前,应对管内进行检查;若管内有积水又无法排除,应采用管内水下导管 法浇注混凝土,水下部分混凝土强度等级按水下浇注混凝土有关规定执行。混凝土浇注应连续一次完成,不得有施工缝。3.3.7.3混凝土试块的留设应按本规范5.5.4.1条执行。3.3.7.4钢管混凝土桩质量检验应符合表3.3.5.4-1及表3.3.7.4规定。表3.3.7.4钢管混凝土桩质量检验标准允许偏差或允许值项序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1桩位偏差见本规范表3.3.1.3用钢尺量控项2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目3混凝土强度设计要求试件报告电焊接桩焊缝:(1)上下节端部错口mm≤3用钢尺量(外径≥700mm)mm≤2用钢尺量(外径<700mm)mm≤0.5焊缝检查仪1(2)焊缝咬边深度一mm2焊缝检查仪(3)焊缝加强层高度mm2焊缝检查仪(4)焊缝加强层宽度般(5)焊缝电焊质量外观无气孔,无焊瘤,无裂缝直观(6)焊缝探伤检验满足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项2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min>1.0秒表测定目3节点弯曲矢高<1/1000L用钢尺量,L为两节桩长4桩顶标高mm±50水准仪5停锤标准设计要求用钢尺量或沉桩记录管内混凝土表面标高低于基底设计6cm50用钢尺量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