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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2015年6月1
2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砌筑砂浆5、砖砌体工程6、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7、石砌体工程8、配筋砌体工程9、填充墙砌体工程10、冬季施工11、子分部工程验收2
3规范对每一分项工程,按照“一般规定”、“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设置相应条文。1、“一般规定”:主要是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即体现了过程控制。2、“主控项目”: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指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方面的施工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验收项目的质量要求、抽检数量、检验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3、“一般项目”: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指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方面的施工质量)起一般性作用的验收项目的质量要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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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制性条款设置原则:“从严”、“从重”、“从少”原则⑴强制性条文是直接涉及工程安全、环境保护、公众利益和人体健康的有关条款。⑵强制性条文公布并不意味着削弱强制性标准的作用。原强制性标准的作用仍然不变,因此工程质量仍然能够得到保证。⑶从强制性标准的众多条款中挑选出最重要、最关键的若干条款,加以强调,加强其执行力度,对保证安全、环保、公益、健康是有积极作用的。5
6⑷强制性条文的数量必须严加控制,量少质精。⑸应避免强制性条文束缚有关技术人员的手脚。容易引起常规性失误的条款不能列入。只能选入与不可饶恕错误的有关条文。⑹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必须具体明确,有可执行性,以便监督检查。难以操作的原则性要求不能列入强制性条文。用词只能是很严格或严格的用词6
72011版修改的主要内容1.规范更名为《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砌体材料补充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3.增加墙体砌筑时应设置皮数杆。4.增加正常施工条件下,砖砌体、小砌块砌体及石砌体每日砌筑高度的规定。5.增加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规定。6.增加“一般项目”检测值的最大超差值为允许偏差值的1.5倍的规定。7.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修订内容,修改了分项工程检验批各项抽检项目最小样本容量的规定,替代原规范条文抽检数按检验批数量的百分数(一般规定为10%)抽取的方法。7
88.补充砂中有害物质的种类及限制。9.增加不同块体所用砌筑砂浆稠度的规定。10.统一现场拌制的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的使用时间。11.水泥砂浆替换同强度等级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的规定。12.根据结构可靠度原则,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设计标准》GB50068中“质量验收标准宜在统计理论的基础上制定”的规定,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对计量抽样的主控项目合格质量水平的要求,修改了砌筑砂浆的合格验收条件。8
913.修改块体砌筑前浇水湿润程度的控制方法,用相对含水率替代含水率。14.将砌体的轴线位移、墙面垂直度及构造柱尺寸的质量验收由“主控项目”修改为“一般项目”。15.增加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编绘小砌块平、立面排块图;房屋纵横墙交接处及设备卡具安装处应用混凝土灌实小砌块孔洞;修改施工洞口不得留直槎的规定。16.增加用于室内的石材应经放射性检验;挡土墙厚度规定;毛石与实心砖组合墙的砌筑规定;毛石砌体与实心砖砌体相接、转角处的砌筑规定;毛石砌体灰缝厚度规定。9
1017.补充配筋砌体中钢筋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安装位置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受力钢筋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的规定。18.增加填充墙砖、小砌块强度等级的进场复验要求。19.增加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含水率的规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薄灰砌筑法的施工要求;填充墙与框架柱、剪力墙、梁之间的连接构造按设计的脱开方法或不脱开方法进行施工。20.增加填充墙与主体结构间连接钢筋采用植筋方法时的锚固拉拔力检测及验收规定。10
1121.修改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底部砌筑其他块体或现浇混凝土坎台的规定。22.修改冬期施工中同条件养护砂浆试块的留置数量及试验龄期的规定。23.删除冻结法施工;将氯盐砂浆法纳入外加剂法。24.强制性条文做了部分删减。其中,原规范第4.0.1条中“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在新规范中改为非强制性条款;原规范强制性条文第4.0.8条改为非强条。25.附录中增加填充砌体植筋锚固力检验抽样判定;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11
12第1章总则(目的和适用范围)1.0.1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条文解读】:本条为规范编制的目的。《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连同其他14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于上世纪初同时修订的。为适应建筑市场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建设部领导适时提出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改革思想和规范修订方针。12
13施工验收类标准改革的方向是由传统技术管理型的标准转变成质量验收型的规范,以适应市场经济转化的需求。实践证明,在“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这一方针下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系列标准,对促进建筑施工质量提高,确保工程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次规范修订仍将继续遵循上述方针。13
14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砌石工程。【条文解读】:本条为规范适用范围。新规范将适用范围确定为“建筑工程的砖、石、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替代原规范的“建筑工程的砖、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14
15新规范在本条文的文字上还做了两点修改,一是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简述为“小砌块”。系因新规范新增了“小砌块”这一术语,它的定义为“块体主规格的高度大于115mm而又小于380mm的砌块,包括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简称小砌块”。二是将原规范条文中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修改为“施工质量验收”。系为与规范名称更为一致,而施工质量控制(主要体现在过程控制中)也是为施工质量验收打基础的,这与“完善手段”的作用和目的完全相同。15
16新规范将适用对象确定为“砌体结构工程”是依据砌体工程的子分部分类进行考虑的。砌体工程包括砌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墙体节能工程等。因此,新规范更名是十分贴切的,它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在规范的名称上进行了统一。16
17第2章术语172.0.2配筋砌体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和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的统称。【条文解读】:砌体结构可以分为为无筋砌体、约束砌体和配筋砌体。
18无筋砌体:砌体构件中无配筋或仅有拉结短钢筋或钢筋网,且不作为受力筋考虑的,其配筋率≤0.07%的砌体构件,称为无筋砌体。约束砌体:设有封闭边框的砌体构件,其配筋率为>0.07到≤0.17%的砌体构件。如设置构造柱和圈梁的砌体构件(墙)等,称为约束砌体。配筋砌体:砌体构件中,设有水平钢筋或竖向钢筋,或设有双向钢筋网的砌体构件,其配筋率为≥0.17%左右时称为配筋砌体构件。18
192.0.8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条文解读】:“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是施工质量优劣的体现;是砌体结构安全的保障;是施工企业技术实力及管理水平衡量的重要标志,但并非等同于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由于砌体工程施工的特殊性,操作基本由手工完成,因此砌筑质量受到人为因素的制约的影响。规范3.0.15条分为三级。配筋砌体不得为C级施工。19
20“施工质量控制等级”这一概念引用到我国施工规范,是在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中首次进入的。它是国际上适用的一种方法,根据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要素(现场施工质量管理现状;砌筑砂浆和混凝土强度生产水平;砌筑砂浆的拌合方式及砌筑工人技术水平高低等)确定的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控制等级。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并非等同于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20
21关于“施工质量控制等级”这一概念的意义砌体结构的设计方法,国际上采用的是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方法,这与我国现行的砌体结构设计基本原则是一致的。按照该方法,砌体强度设计值等于砌体强度标准值除以材料分项系数γf。欧洲共同体规范对材料分项系数的采用见下表。材料性能分项系数施工质量控制等级ABC砌体砌筑2.02.33.521
22我国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规定,各项砌体强度设计值是针对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所确定的,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C级时,砌体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调整系数γm=0.89,即相当于材料分项系数由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时的1.6增大为1.8。并规定,对A级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暂不考虑砌体强度设计值的提高。设计规范经修订后,砌体结构的材料性能分项系数做了以下调整: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时取1.6;C级时取1.8;A级时取1.5。由此得到,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分别为A和C级时,砌体强度设计值应按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时所确定的值分别乘以调整系数1.07和0.89。22
232.0.13薄层砂浆砌筑法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的施工方法,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为2mm~4mm。简称薄灰砌筑法。【条文解读】: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的粘性强,保水性好,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时不需砌筑前预湿砌块,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为2mm~4mm,砌筑质量能符合规范要求,近些年已得到推广使用。薄灰砌筑法优点有三:砌筑前免浇(喷)水;薄灰缝节材、减少“热桥”;提高砌筑工效。《砌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标准》GB50574-2010规定,采用薄灰砌筑法的块体,外观尺寸误差不应超过±1.0mm。±23
24第3章基本规定对砌体结构工程的原材料的质量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的最基本要求。新规范共24条。(02版共14条)考试中考题是砌体部分的,又不能直接看出在哪个章节,先看第三张基本规定章节24
253.0.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前,应编制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方案。【条文解读】:施工方案是施工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所用的技术。对确保工程施工和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它应包括以下内容:1编制依据。2工程概况。3施工准备:技术准备;施工机具准备;材料准备;作业条件。4施工操作工艺:工艺流程图;施工操作要求。5质量标准。6成品保护。7安全环保措施。8冬期施工措施。25
263.0.6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L不应小于基础底的高差H,搭接长度范围内下层基础应扩大砌筑(图3.0.6);2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26
27图3.0.6基底标高不同时的搭砌示意图1—混凝土垫层;2—基础扩大部分【条文解读】:根据留槎不同型式的试验结果,得知转角处和交接处同时砌筑受力最好,砌体的整体性好;留置斜槎的试件次之,强度降低7%左右;留置直槎并设拉结钢筋和留置直槎不设拉结筋的试件的强度平均分别降低15%和28%。基底标高不同时的搭砌,保证了不同基础标高结合处基础的整体性和受力。27
283.0.10脚手眼补砌时,应清除脚手眼内掉落的砂浆、灰尘;脚手眼处砖及填塞用砖应湿润,并应填实砂浆.(旧3.0.6)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3.0.11设计要求的洞口、沟槽、管道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条文说明:特别是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对墙体受力极为不利。本次规范修订时将过梁明确为钢筋混凝土过梁。28
293.0.14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平整,标高一致。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坐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旧规范)坐浆和砂浆的规定删除的原因,是因为规范编写组认为此要求不是砌体结构工程施工的内容,但坐浆和砂浆的要求还是有的。关于搁置预制梁、板时找平、坐浆的规定:在已砌筑好的砌体上放置预制梁、板时,砌体顶面应找平和坐浆,是保证梁、板的均匀传力、结构安全的一项重要施工技术措施。“干放”预制梁、板的情况,这不仅会导致梁、板的支点不明确,受力不良和墙(或柱)局部受力,安全性降低之外,还降低了结构的整体性。29
303.0.20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2不超过250m3砌体;3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老规范3.0.13) 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30
31【条文解读】:本条是对检验批的规定具体化。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施工中常将分项工程划分为多个质量验收基本单元,即检验批。砌体结构检验批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并针对砌体结构工程施工特点进行划分。GB50300规定: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31
323.0.21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有允许偏差的项目,最大超差值为允许偏差值的1.5倍。【条文解读】:1关于计数抽样方案2关于计量抽样方案3关于有允许偏差的项目,最大超差值为允许偏差值的1.5倍。本条文补充了对一般项目中最大超差值作了规定,其值为允许偏差值1.5倍。这是从工程实际现状考虑的,在这种施工偏差下,不会造成结构安全问题和影响使用功能及感官效果。32
33●计数抽样:一般项目正常一次性抽样的判定样本合格不合格样本合格不合格容量判定数判定数容量判定数判定数512327882350101113348014152056≥1252122计数抽样检验中对单位产品的质量采取计数的方法来衡量,对整批产品的质量,一般采用平均质量来衡量。如灰缝厚度、焊点的不良数。计量抽样用抽取样本的连续尺度定量地衡量一批产品质量的方法称为计量抽样检验方法。质量特性是连续变化的,如块体强度、水泥强度。33
34除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验批(或验收批)可采用正常一次或正常二次抽样方案外,其余的计数抽样判定均采用一次抽样。《新规范》GB50203的规定(不包括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验的验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比较后看出,《新规范》GB50203对一般项目的合格判定数严于《统一标准》GB50300,并且便于操作,经多年工程实践,证明是可行的。同时,《新规范》GB50203还规定了有允许偏差项目的最大超差值,这对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保证是十分需要的。34
35●计量抽样: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在计算抽样方案中,对生产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α和β均不宜超过5%。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经修订的GB50300(报批稿)同时还规定: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35
36关于计量抽样及质量判定:《新规范》GB50203涉及检验批(或验收批)计量抽样的项目包括块体强度、水泥强度、砌筑砂浆强度、混凝土强度和钢筋强度等项目。其中,块体强度、水泥强度、混凝土强度和钢筋强度均有相应的抽样方案和质量判定方法。对砌筑砂浆而言,是按照试块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及最小一组试块(3块)的平均值来判定的。《新规范》GB50203规定:“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符合《统一标准》对主控项目的合格判定。36
373.0.22砌体结构分项工程中检验批抽检时,各抽检项目的样本最小容量除有特殊要求外,按不应小于5确定。【条文解读】:根据经修订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并结合建筑工程的实际,对检验批的最小抽样数量进行了规定。本条所指样品最小容量特殊要求专指填充墙砌体连接钢筋的检验批的容量。其他检验项目检验批的最小抽样数量,均按照检验批容量为90予以确定,即按不应小于5确定。37
38第4章砌筑砂浆4.0.1水泥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3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改为非强条)
39《新标准》GB50203将“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更改为非强制性条款的原因如下:1本条款规定虽然是需要的,但不同品种水泥混合使用不是必然引起工程质量问题。2不同品种水泥混合使用所带来的不良影响,除与材性有关外,还与水泥的掺用量、拌合是否均匀有关。3按照强制性条款设置原则,该款不宜设为强制性条款。
404.0.3拌制水泥混合砂浆的粉煤灰、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及石灰膏应符合下列规定:1粉煤灰、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的品质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2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熟化为石灰膏,其熟化时间分别不得少于7d和2d。沉淀池中贮存的石灰膏,应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严禁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建筑生石灰粉、消石灰粉不得替代石灰膏配制水泥石灰砂浆;脱水硬化的石灰膏、消石灰粉不能起塑化作用又影响砂浆强度,故不应使用。建筑生石灰粉由于其细度有限,在砂浆搅拌时直接干掺起不到改善砂浆和易性及保水的作用。40
414.0.6(修改)施工中不应采用强度等级小于M5水泥砂浆替代同强度等级水泥混合砂浆,如需替代,应将水泥砂浆提高一个强度等级。(老标准4.0.7) 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规定,砌体的抗压强度以及抗剪强度、轴心抗拉强度、弯曲抗压强度设计值均以水泥混合砂浆砌体确定;当砌体用强度等级为M5.0及以上时,各类砌体的强度设计值,与用同强度等级水泥混合砂浆砌筑的砌体相同;对用水泥砂浆强度等级为M2.5及其以下时,各类砌体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予以降低。主要原因是近年来砌筑砂浆的水泥用量增加,砂浆的保水性改善。41
424.0.7在砂浆中掺入的砌筑砂浆增塑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防水剂等砂浆外加剂,其品种和用量应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和试配确定。所用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砌筑砂浆增塑剂》JC/T164、《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的质量要求。外加剂品种类繁多,性能及质量也存在差异,为保证性能和质量,应对外加剂的品种和用量进行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方可使用。(老规范4.0.8为强条)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砌筑砂浆增塑剂大多是一种发泡型的外加剂,掺加到水泥砂浆中之后,通过搅拌在砂粒的周围生成微小而稳定的水膜包裹的气泡,由于这些气泡的流动,起到润滑和改善砂浆和易性的作用。正是由于砂浆中大量微小气泡的存在,会对砂浆强度、砌体强度产生一定的影响。如砂浆王产生强度倒缩。42
434.0.10(修改条文)现场拌制的砂浆应随拌随用,拌制的砂浆应在3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内使用完毕。预拌砂浆及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的使用时间应按照厂方提供的说明书确定。(老规范4.0.11)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内完毕。在一般气候情况下,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在3h和4h使用完,砂浆强度降低一般不超过20%,虽然对砌体强度有所影响,但降低幅度在10%以内。修改便于记忆。预拌砂浆的可操作时间尚待进一步深入研究43
444.0.12(修改条文)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比原规范增加10%);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比原规范增加10%)。注:1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同一验收批砂浆只有1组或2组试块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44
454.0.13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或砌体强度进行实体检测,并判定其强度: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4发生工程事故,需要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新增内容)。第四章内容45
465.1.1本章适用于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砌体工程。5.1.3(修改条文)砌体砌筑时,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块体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旧标准(施工时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条文解释】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普通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属于水泥混凝土或硅酸钙类制品,都含有经水养护而成的硅酸钙水化物胶体,随着失水而逐渐产生收缩。这类产品早期收缩值大,如果这时用于墙体上,很容易出现收缩裂缝。为有效控制墙体的这类裂缝产生,在砌筑时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使其早期收缩值在此期间内完成大部分。实践证明,这是预防墙体早期开裂的一个重要技术措施。此外,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普通砖的强度等级进场复验也需产品龄期为28d。46第5章砖砌体工程
475.1.6砌筑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2天适度湿润,严禁采用干砖或处于吸水饱和状态的砖砌筑。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规定:1、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60%-70%。2、混凝土多孔砖及混凝土实心砖不需浇水湿润,但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其他非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40%-50%。砖的湿润程度对砌体的施工质量影响较大,干砖砌筑不利砂浆强度正常增长,吸水饱和的砖使砌体尺寸稳定性差。47
48【条文解读】:采用相对含水率表述砖适宜的浇水湿润程度鉴于各类砖吸水特性的差异,国内外有关的一些试验研究成果及规定对砖砌筑时适宜的浇水湿润程度的建议是不尽相同的。砖的种类多,吸水特性各异,因此,砖砌体砌筑前对砖的浇水湿润程度以砖的相对含水率控制将更为合理。例如原规范的条文解释对烧结粘土砖,从全国范围收集到的砖吸水率为13.2%~22%。如浇水湿润程度以含水率控制,这显然是存在问题的。
495.1.10砖过梁底部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灰缝砂浆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旧规范为50%)5.1.11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半盲孔多孔砖的封底面应朝上砌筑(新增)。砖砌体施工注意事项:1、非烧结块体材料应满足存放时间的要求。2、应核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技术文件(包括块体材料所提供连续生产三个月抗压强度的变异系数),并应进行抽样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3、墙体材料应按强度等级分别堆放,并设置标识。4、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有有效的防水防潮措施。49
505.1.12竖向灰缝不应出现瞎缝、透明缝和假缝。【条文解释】瞎缝——砌体中相邻块体间无砌筑砂浆,又彼此接触的水平缝或竖向缝。【条文解释】5.1.12竖向灰缝砂浆的饱满度一般对砌体的抗压强度影响不大,但是对砌体的抗剪强度影响明显。试验结果得到:当竖缝砂浆很不饱满甚至完全无砂浆时,其对角加载砌体的抗剪强度约降低30%。透明缝、瞎缝和假缝对房屋的实用功能也会产生不良影响。假缝——为掩盖砌体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靠近砌体表面处抹有砂浆,而内部无砂浆的竖向灰缝。【条文解释】这类质量通病还会导致外墙渗漏雨水。50
515.2.1(强条)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每l5万块,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每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1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老规范】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1组。5.2.2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砖墙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砖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不得低于90%(新增内容)51
525.2.3(强条)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普通砖砌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度不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条文解释】此条文主要是为了尽量减少砌体的临时间断处对结构整体性的不利影响52
535.2.353
545.2.4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且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应放置2Φ6拉结钢筋);2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且竖向间距偏差不应超过l00mm;(新增)3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4末端应有90º弯钩(图5.2.4)。54
5555图5.2.4直槎处拉结钢筋示意图
56【条文解读】:在地震荷载作用下,墙体总是首先在最薄弱的部位开裂,形成初始开裂状态,伴随着地震荷载的反复作用,进而使墙体的初始裂缝迅速发展,最后导致墙体破坏和房屋倒塌。砌体结构房屋中墙体最薄弱的部位是墙体转角处和内外墙连接处。其中,墙体转角处为纵横墙的交汇点,地震作用下其应力状态复杂,较易破坏。此外,发生扭转时,墙角处位移反应较其他部位大,也容易受到破坏;内外墙连接处也是房屋的薄弱部位,极易被拉开,如施工质量不良,将造成纵横和山墙外闪。
57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曾专门进行过砖砌体接槎形式对墙体受力性能的试验研究,得到以下结论:①纵横墙同时砌筑的整体连接性能最好;②留斜槎的整体性能次之,较纵、横墙同时砌筑时低7%左右;③留直槎并设拉结筋的整体性比留斜槎的整体性要差,较纵、横墙同时砌筑时低15%左右;④只留直槎不加设连接钢筋的接槎性能最差,较纵、横墙同时砌筑时低28%。因此,规范规定:“砌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585.3.1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不得有长度大于300mm的通缝,长度200mm~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包心砌法易形成空心柱58
59【条文解读】:砖砌体是由众多砖块,以砂浆作为粘结材料组成。为了使它们能共同作用、均匀受力,保证砌体的整体强度,必须采用正确的组砌方法,如一顺一丁组砌法,梅花丁砌法、三顺一丁砌法、全丁砌法(仅适用于砌圆弧形)、全顺砌法(仅适用于半砖墙)、两平一侧砌法(仅适用于180mm或300mm厚)等。组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应避免出现“通缝”所谓“通缝”,即是上下皮块体搭接长度为小于某一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对砖砌体而言,这个数值规定为25mm。
60关于混水墙中通缝的规定:原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规定,“混水墙每间(处)4~6皮砖的通缝不超过3处”(系对合格标准);“混水墙面间(处)无4皮砖的通缝”(系对优良标准)。参照上述标准,《原规范》GB50203-2002第5.3.1条规定:“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规定中通缝长度300mm相当于5皮普通砖加上5道水平灰缝砂浆的厚度,这不仅适用于普通砖砌体,而且也适用于块体厚度为90mm的多孔砖砌体。规范对通缝的上限未予控制的考虑,主要是砖砌体施工中的组砌方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必须“错缝”,避免“通缝”的出现,这是普通常识。另外,即使出现很长的通缝,也可以在观感质量检查时给予指出并返修。:
61《新规范》GB50203-2011在该条文修改时,为便于施工质量的控制与检查,将相关规定修改为:“混水墙中不得有长度大于300mm的通缝,长度200mm~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一面墙体上。”2关于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所谓“包心砌法”是指先砌砖柱的四周,后在中间填砌的砌筑方法。由于中间填砌部分与四周无相互搭接,使砖柱形成内通缝,降低了砖柱的整体性,此外,常在施工中会因中间填不实而减少柱的截面面积,从而降低其结构性能。
625.3.3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表5.3.3的规定。【条文解读】:关于砌体轴线位置、垂直偏差修改为一般项目进行验收。近些年来,设计的砌体结构房屋,凡有条件的地区,一般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结构。鉴于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修订和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结构的普通采用,砌体结构中承重墙体轴线位置的允许偏移在其允许偏差仍为10mm的规定情况下,可将其合格验收条件略为放宽,即该项目的验收由原规范的“主控项目”修改为“一般项目”。承重墙体轴线位置偏移验收由原规范的“主控项目”修改为“一般项目”也适当考虑了工程的实际。
636.1.1本章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小砌块)等砌体工程。6.1.6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实小砌块的孔洞。【条文解释】用混凝土填小砌块砌体一些部位的孔洞属于构造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砌体的耐久性及结构整体性。6.1.7砌筑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不需对小砌块浇水湿润,如遇天气干燥炎热,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对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应提前浇水湿润,块体的相对含水率宜为40%~50%。雨天及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本次规范修订中,对混凝土小砌块砌筑时适宜含水率按照普通混凝土小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分别进行了不同的规定。63第6章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646.1.8(强条)承重墙体适用的小砌块应完整、无破损、无裂缝。【条文解释】小砌块为薄壁、大孔且块体较大的建筑材料,单个块体如果存在破损、裂缝等质量缺陷对砌体强度产生不利影响。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8239、《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15229对小砌块的外观质量包括“掉角缺棱”和“裂纹延伸投影的累计尺寸”有规定。当在承重墙体中使用这类外形不完整、有破损和有裂缝时,在小砌块砌筑上墙的后期,由于收缩的继续进行,会在裂纹处产生应力集中而加重裂纹的发展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都不利。因此,经修订的新规范对使用于承重墙体中的小砌块的外观质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6.1.10(强条)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翻反砌于墙上。以上两条确保小砌块砌体的砌筑质量可归纳为六个字,对孔、错缝、反砌。对孔——保证砌体的整体性及强度。错缝——以增强砌体的整体性。反砌——易于铺放砂浆和保证水平灰缝砂浆的饱满度。这也是确保砌体强度指标的基本砌法。64
656.2.3(强条)墙体转角处和纵横交界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施工洞口可以预留直槎,但在洞口砌筑和补砌时,应在直槎上下搭砌的小砌块孔洞内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灌实。【条文解读】:小砌块墙体砌筑时的施工洞口的留置,不得采用无其他措施的直槎。鉴于小砌块的孔洞大,且壁、肋很薄,预留直槎处的外凸小砌块在半截悬空时,下层铺垫砂浆受偏心荷重作用,易产生受压不均,使小砌块悬空端下垂,水平灰缝不平直;洞口补砌时,砂浆无法铺实,且易造成已砌相邻砌块松动,致使砌体整体性受到严重影响。(新增此规范增设了允许在洞口处预留直槎,但在直槎处两侧小砌块孔洞中灌实混凝土,以保证接槎处墙体的整体性。该处理方法较设置构造柱简便)65
66第7章石砌体工程7.1.1本章适用于毛石、毛料石、粗料石、细料石等砌体工程。因石材外观较粗糙,石材外观误差较大,砌筑难度大,砖缝宽度及质量难保证,此章节主要针对施工中易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详细的规定。7.1.10(强条)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新老规范相同)1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2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7.2.2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条文说明: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将直接影响石砌体的力学性能、整体性能和耐久性。66
67第8章配筋砌体工程8.1.1配筋砌体工程除应满足本章要求和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及第6章的要求和规定。8.1.2施工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应采用专用的小砌块砌筑砂浆砌筑,专用小砌块灌孔混凝土浇筑芯柱。在第6章规定:“砌筑小砌块砌体,宜选用专用小砌块砌筑砂浆”。“芯柱混凝土宜选用专用小砌块灌孔混凝土”。而在本章配筋砌体工程中则规定:“施工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应采用专用的小砌块砌筑砂浆,专用小砌块灌孔混凝土”。二者“宜”和“应”的区别的原因在于,配筋砌块剪力墙一般都在中、高层建筑中应用,这对砌体的结构性能有更高的要求。8.1.3设置在灰缝内的钢筋,应居中置于灰缝内,水平灰缝厚度大于钢筋直径的4mm以上。(砌体水平钢筋居中于灰缝内有两个目的:1、对钢筋有较好的保护2、有利于钢筋的锚固)67
688.2.3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墙体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凹凸尺寸不宜小于60mm,高度不应超过300mm,马牙槎应先退后进,对称砌筑。马牙槎尺寸偏差每一构造柱不应超过2处;2预留拉结钢筋的规格、尺寸、数量及位置应正确,拉结钢筋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伸入墙内不宜小于600mm(新增),钢筋的竖向移位不应超过100mm,且竖向移位每一构造柱不得超过2处;3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拉结钢筋。【条文解释】构造柱的作用的发挥主要取决于混凝土强度、密实性;取决于钢筋强度、配置数量及安装质量;取决于马牙槎的砌筑质量等。因此,从工程实际出发,对于构造柱的施工尺寸偏差可作适当放松。当构造柱一般尺寸项目(柱中心线位置、柱层间错位、柱垂直度)由“主控项目”调整为“一般项目”进行验收后,各项目的偏差值小于和等于规范允许值的统计概率为83.65%~98.93%,均符合规范对“一般项目”验收的规定;各项目偏差值小于和等于1.5倍规范允许偏差的统计概率可满足规范的要求,符合工程实际的,是科学合理的。68
69第9章填充墙砌体工程9.1.1本章适用于烧结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填充墙砌体工程。9.1.2砌筑填充墙时,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含水率宜小于30%。【条文说明】9.1.2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为水泥胶凝增强的块体,龄期达到28d之前,自身收缩较快;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出釜时含水率大多在35%~40%,在短期(10d~30d)制品的含水率下降一般不会超过10%。为有效控制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上墙时的含水率和墙体收缩裂缝,对砌筑时的产品龄期进行了规定。9.1.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运输及堆放中应防止雨淋。【条文说明】9.1.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吸水率可达70%,为降低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的含水率,减少墙体的收缩,有效控制收缩裂缝产生,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出釜后堆放及运输中应采取防雨措施。69
709.1.4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及采用薄灰砌筑法施工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前不应对其浇(喷)水湿润;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对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宜在砌筑前喷水湿润。9.1.5采用普通砌筑砂浆砌筑填充墙时,烧结空心砖、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提前1d~2d浇(喷)水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或普通砌筑砂浆砌筑时,应在砌筑当天对砌块砌筑面喷水湿润。【条文说明】9.1.4、9.1.5块体砌筑前浇水湿润,是为了增强与砌筑砂浆的粘结和砌筑砂浆强度增长的需要。70
719.1.6(修改条文)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宜现浇混凝土坎台,其高度宜为150mm。【条文说明】经多年的工程实践,当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填充墙施工时,除多水房间外,可不需要在墙底部另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现浇混凝土坎台等,因此本次规范修订将原规范条文进进行了修改。浇筑一定高度混凝土坎台的目的,主要是考虑有利于提高多水房间填充墙墙底的防水效果。混凝土坎台高度由原规范“不宜小于200mm”的规定修改为“宜为150mm”,是考虑踢脚线(板)便于遮盖填充墙底有可能产生的收缩裂缝。71
729.1.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与其他块体混砌,不同强度等级的同类块体也不得混砌。注:窗台处和因安装门窗需要,在门窗洞口处两侧填充墙上、中、下部可采用其他块体局部嵌砌;对与框架柱、梁不脱开方法的填充墙,填塞填充墙顶部与梁之间缝隙可采用其他块体。【条文说明】9.1.8在填充墙中,由于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收缩较大,作出不应混砌的规定,以免不同性质的块体组砌在一起易引起收缩裂缝产生。对于窗台处和因构造需要,在填充墙底、顶部及填充墙门窗洞口两侧上、中、下局部处,采用其他块体嵌砌和填塞时,由于这些部位的特殊性,不会对墙体裂缝产生附加的不利影响。72
73由于墙体施工所用块体种类颇多,无论是外形尺寸大小,或是物理力学性能差异都很大,如果不同块体或强度等级不相同的同类块体组砌在一起,容易因收缩差异而产生墙体裂缝。在施工中,因安装门窗需要,常常需要在门窗洞口处两侧墙体采用其他块体,如嵌入木砖的混凝土砖(或砌块)局部嵌砌;在填充墙顶部预留空隙处补砌其他块体。这些部位处于墙体边沿,块体的收缩变形约束很小,不易在这些部位产生裂缝。新规范将该条文列为“一般规定”,即砌筑时的基本要求,应予执行,而不按原规范列在“一般项目”尚需抽检。其目的和要求均相同,但新规范省去了抽检程序,方便了施工。
749.1.9(修改条文)填充墙砌体砌筑,应待承重主体结构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填充墙与承重主体结构间的空(缝)隙部位施工,应在填充墙砌筑14d后进行。(GB50203-2002要求7d,现改为14d,其目的为:减少混凝土收缩对填充墙的不利影响)注: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7.2.1块体砌筑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5、墙体的洞口下边角处不得有砌筑竖缝(附图);6、不同墙体材料及强度等级的块材不得混砌,墙体孔洞不得用异物填塞(附图);7、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填充墙应在主体结构浇筑完成28d后开始砌筑。74
75块体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墙体的洞口下边角处不得有砌筑竖缝;75
76不同墙体材料及强度等级的块材不得混砌,墙体孔洞不得用异物填塞;76
77主体结构未达28d,混凝土收缩引发裂缝77
78填充墙顶处预留的间隙宜在墙体砌筑14d后封堵。78
799.2.2(修改条文)填充墙砌体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其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未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连接构造方法。每一填充墙与柱的拉结筋的位置超过一皮块体高度的数量不得多于一处。【条文说明】9.2.2汶川5·12大地震震害表明:当填充墙与主体结构间无连接或连接不牢,墙体在水平地震荷载作用下极易破坏和倒塌;填充墙与主体结构间的连接不合理,例如当设计中不考虑填充墙参与水平地震力作用,但由于施工原因导致填充墙与主体结构共同工作,使框架柱常产生柱上部的短柱剪切破坏,进而危及房屋结构的安全。(与连梁问题类似)79
80【条文解读】:地震灾害表明,填充墙尽管作为非结构构件,但仍参与承担地震作用,而且往往在中等地震作用下,主体结构尚未破坏,填充墙就遭到严重破坏。填充墙的破坏,影响建筑的使用功能,增加了修复费用,严重的填充墙破坏甚至可能危及结构的安全,造成人员伤害。根据受力分析,一般认为填充墙在水平地震作用下仍然参与了结构体系的剪力分配,并与框架结构之间存在复杂的相互作用,这便是填充墙的刚度效应。这种刚度效应可导致填充墙框架结构在地震作用下发生软弱层破坏或扭转破坏,从而引起结构严重受损甚至倒塌。
81除了填充墙的刚度效应之外,填充墙还会对主体结构的梁、柱和墙产生约束效应,改变主体结构的受力状态,可能使结构的实际状态与设计假定发生较大的偏离,这无疑增加了结构在地震中的危险性。例如,当填充墙开洞口时,与填充墙相接的框架柱在水平地震力作用下会形成“短柱”而剪坏。
829.2.3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实体检测。锚固钢筋拉拔试验的轴向受拉非破坏承载力检验值应为6.0kN。抽检钢筋在检验值作用下应基材无裂缝、钢筋无滑移宏观裂损现象;持荷2mim期间荷载值降低不大于5%。检验批验收可按本规范表B.0.1通过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可按本规范表C.0.1填写。注:近年来,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板之间的拉结钢筋,施工中常采用后植筋,这种施工方法虽简便,但常因材料问题,及现场操作不规范,使钢筋锚固不牢,效果不佳。同时,对填充墙植筋的锚固力检测的抽验数量及施工验收无相关规定,从而使填充墙后植筋拉结筋的施工质量验收流于形式。因此,本次规范修订增加了对填充墙的后植拉结钢筋进行现场非破坏性检验,根据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板之间的拉结钢筋锚固质量的判定,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82
839.3.5填充墙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正确,烧结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灰缝应为8mm~12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当采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不应超过15mm(竖向原为20mm);(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3mm~4mm。)【新增】【条文说明】9.3.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尺寸比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大,故当其采用普通砌筑砂浆时,砌体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的规定要稍大一些。灰缝过厚和过宽,不仅浪费砌筑砂浆,而且砌体灰缝的收缩也将加大,不利于砌体裂缝的控制。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粘结砂浆进行薄灰砌筑法施工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可以大大减薄。83
84第10章冬期施工10.0.4(强条)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2、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的冻结块;3、砌体用块体不得遭水浸冻。10.0.5(修改)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加1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用于检验转入常温28d的强度。如有特殊需要,可另外增加相应龄期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84
85第11章子分部工程验收11.0.4有裂缝的砌体应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1、对不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予以验收,对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裂缝,应进行处理;2、对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待返修或加固处理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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