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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输电线路山火风险预报技术导则》(2015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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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201×ICS备案号:国家能源局发布201×-××-××实施201×-××-××发布架空输电线路山火风险预报技术导则TechnicalguideoffieldfireriskforecastforoverheadtransmissionlinesDL/T××××—20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3 DL/T××××—201×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山火风险分级15基础数据收集26山火风险预报23 DL/T××××—201×前言本标准依据国标GB/T1.1-2009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架空线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线路运行分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3 DL/T××××—201×架空输电线路山火风险预报技术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山火风险分级、基础数据收集和山火风险预报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110kV(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架空输电线路山火风险预报。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1984短期天气预报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山火fieldfire因自然或人为原因导致野外植被或农作物等可燃物燃烧而发生的火情。3.2 卫星山火监测热点satellitemonitoringfirespot卫星监测系统将极轨或同步气象卫星遥感监测到的地表异常高温点进行判识,并剔除长期存在的非山火火源(如砖厂)引起的热点后的山火热点。极轨气象卫星监测数据平均更新时间间隔约为1h,同步气象卫星监测数据平均更新时间间隔约为20min。3.3 预报区域forecastarea山火预报的地理区域。将预报区域划分为若干个规则的地理单元,如30km×30km。3.4 山火高发期historicalhighfireperiod一定区域内,山火发生次数较多或卫星山火监测热点数量较多的一段时期。3.5 预报降水量forecastprecipitation天气预报机构发布的一定区域内未来几天降水量的预报值。3.6 输电线路山火风险预报forecastoffirerisknearoverheadtransmissionline对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发生山火的风险等级的预报。3.7 山火预报基准日basedayoffireforecast制作输电线路山火风险预报的日期。3.8 山火预报日fireforecastday输电线路山火风险预报的目标日期。通常指未来3至7天。3.9 历史无雨日卫星山火监测热点historysatellitemonitoringfirespotofnoprecipitation24h内(当日08时至次日08时)没有发生降水的历史某一日的卫星山火监测热点。4 山火风险分级3 DL/T××××—201×1.1 山火等级输电线路山火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五个等级:0级山火风险、I级山火风险(蓝色)、II级山火风险(黄色)、III级山火风险(橙色)和IV级山火风险(红色)。1.2 0级山火风险不会发生山火。输电线路无山火跳闸风险。1.3 I级山火风险可能发生零星山火,山火发生概率为平均每30km×30km区域发生的火点数小于0.5个。输电线路山火跳闸风险低。1.4 II级山火风险易发生零星山火,但不会形成大范围山火,山火发生概率为平均每30×30公里区域发生的火点数大于或等于0.5个,且小于1个。输电线路山火跳闸风险较低。1.5 III级山火风险可能发生大范围山火,山火发生概率为平均每30km×30km区域发生的火点数大于或等于1个,且小于3个。输电线路山火跳闸风险较高。1.6 IV级山火风险易发生大范围山火,山火发生概率为平均每30km×30km区域发生的火点数大于3个。输电线路山火跳闸风险高。2 基础数据收集2.1 历史无雨日卫星山火监测热点数据的收集收集预报区域近5年的历史无雨日卫星山火监测热点数据。卫星山火监测热点数据可从具有卫星监测数据收集能力的部门获得,如国家气象卫星中心、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防灾减灾中心等。2.2 历史山火发生次数的收集收集预报区域近5年的山火发生次数及对应农历时间,可从林业部门和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维护部门获得。2.3 山火预报基准日的卫星热点数据的收集收集山火预报基准日的卫星山火监测热点数据。2.4 山火预报日气象参数的收集收集预报区域山火预报日以预报降水量为主的气象参数,可从气象部门获得。3 山火风险预报3.1 历史山火高发期判断3.1.1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段连续农历时期,为预报区域的历史山火高发期:a)预报区域近5年无雨日卫星山火监测热点日平均密度大于或等于每30km×30km区域0.5个;b)预报区域近5年历史山火日平均发生密度大于或等于每30km×30km区域0.2次。3.1.2 历史山火高发期应每2年进行统计更新。3.2 山火预报日降水量等级划分根据GB/T21984规定,收集山火预报日24h(当日08时至次日08时)的预报降水量。预报日降水量从低到高分三个等级:无降水、降水量少和降水量大:a)无降水:24h降水总量为0mm;b)降水量少:24h降水总量小于25mm;c)降水量大:24h降水总量大于或等于25mm。3.3 卫星山火监测热点密度等级划分在山火预报基准日,将当日卫星山火监测热点密度从高到低分三个等级:高热点密度、中热点密度、低热点密度:d)高热点密度:卫星山火监测热点密度为每30km×30km区域大于1个;e)中热点密度:卫星山火监测热点密度为每3km0×30km区域大于0.5个且小于或等于1个;f)低热点密度:卫星山火监测热点密度为每30km×30km区域小于或等于0.5个。3.4 山火预报根据预报区域山火预报日是否属于历史山火高发期、山火预报日降水量等级3 DL/T××××—201×和山火预报基准日的卫星山火监测热点密度等级,查表1(山火高发期)和表2(非山火高发期),确定预报区域输电线路山火风险预报等级。表1山火高发期输电线路山火风险预报查询表预报降水量热点密度山火风险等级无降水高IV级(红色)中IV级(红色)低III级(橙色)降水量少高III级(橙色)中II级(黄色)低I级(蓝色)降水量大高I级(蓝色)中0级低0级表2非山火高发期输电线路山火风险预报查询表预报降水量热点密度山火风险等级无降水高III级(橙色)中II级(黄色)低I级(蓝色)降水量少高II级(黄色)中I级(蓝色)低0级降水量大高0级中0级低0级1.1 预报发布山火风险为III级(橙色)及以上的预报结果应当日发布,山火风险为II级(黄色)及以上的预报结果应提前预警。1.2 预报更新1.2.1 当山火预报日的预报降水量发生变化使得预报日降水量等级发生变化时,应按照6.1~6.5的要求重新制作山火风险预报并发布。1.2.2 当山火预报基准日的卫星山火监测热点密度等级发生变化时,应按照6.1~6.5的要求重新制作山火风险预报并发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