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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超市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及行为规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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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客隆综合超市员工手册赤峰天客隆综合超市是由北京天客隆集团公司与赤峰大型民营营股份制企业赤峰裕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强强联合组建的内蒙东部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超级市场,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股份制公司。由赤峰裕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全部采用北京天客隆集团的经营理念、经营模式,投资近3千万元。直接配送万余种商品。超市主营:洗涤化妆、百货日杂、服装针织、箱包鞋帽、文体五金、儿童玩具、音像图书、副食、调料、肉食、粮油、休闲食品、烟酒茶糖等几百大类,万余种商品。并设有面包房、西点厅、蛋糕城、主食厨房、豆腐房、熟食加工等现场制作间,以及海鲜城、果蔬区、电脑画像等独特区域。   赤峰天客隆综合超市为回报政府的支持,社会的帮助,市民的关爱,将竭尽全力把赤峰规模最大的超市办成政府满意,市民放心的最好的超市。   经营策略-------不以事小而不为   赤峰天客隆综合超市从筹建到运营,遵循“高品位、低价格、优服务”的经营原则,为广 大工薪阶层提供宽敞、整洁的购物环境、“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特色和质优、价廉的商品。“把微不足道的事做到完美无睱;做别人做不到的事,克服别人克服不了的困难,赚别人赚不到的钱”。是天客隆综合超市不断发展的准则。   天客隆综合超市有公司拥有一大批敬业、爱岗、无私奉献、有知识、有能力的干部员工。在用人制度上,一视同仁,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体制使企业始终能在新鲜活力的推动下良好地运行。   管理原则-----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信息网络化   网络技术的应用是现代超市发展的又一重点。公司自创建起就采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凭借较为先进的电脑设备和管理软件,逐步形成一个功能完善、技术成熟的网络系统,实现与北京天客隆联网。从采购到配送,从销售到核算,实现了进、销、存电脑化的管理。   北京天客隆采购配送中心具备一批高知识、高素质的专业业务人员,以及全国范围内近2000多个企业购销进货渠道的连锁经营资源,拥有大规模且符合各种不同要求的大型货品储存,从货品验收、储存、分拣到运往赤峰天客隆均实现电脑网络化管理,通过设备、管理完备的送货车队,以其方便、快捷的配送效率为赤峰消费者提供最新犯不着的货品。   发展策略------滚动式发展、渐进式管理、走连锁业道路   北京天客隆集团公司以连锁商业为主,坚持发展中型超市,兼顾开发大型 及便利大型及便利店超市。赤峰天客隆综合超市重要的地理位,超前的经营理念产,将作为北京天客隆在内蒙东部区的配送中心和发展基地逐步发展壮大。   赤峰天客隆综合超市植根于连锁商业活土,本着服务社会,服务顾客,服务未来的精神,使公司无论在本市场的开拓,还是与外埠连锁方面都将得到长足发展。公司全体员工本着“精细、务实、公平、诚信”的原则,以自已勤奋的努力,脚踏实地的工作,拓宽经营之路,创造美好的企业未来。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规、社会公德及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员工应忠于职守,关心公司,爱护公司,爱护公司财产,珍惜公司荣誉,维护公司利益,努力工作,不得泄漏公司业务信息和商业秘密。   第三条:员工之间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秉公办事、平等待人;敬业乐业、钻研业务;讲求效率、开拓创新;力求节俭、反对浪费。   第四条:员工不得经营与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其他公司的职务。员工的直系亲属不能直接或间接地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不能介绍直系亲属或不符合公司招聘要求的人员进公司,如果亲属双方已同在公司的,不能在同一部门工作。    第五条:严禁偷盗、侵占公司财物、挪用公款,如有发现应及时举报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司财产受损。   第六条:员工不得私自收取回扣、佣金、馈增等,如拒绝按受对方的馈增会被视为元礼的,可先行收下,然后上缴人事部或办公室。   第七条:对业务关联单位的一般性邀请活动,应报部门经理批准,且需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对应邀出方、考察、签约、学习的,应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个人的庆祝活动不得邀请业务关联单位人员参加。   第八条: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九条: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条:未经许可不得越权查看公司的文件及电脑信息。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工调离公司须办理移交事项,管理人员要经计后方可离岗。   第十二条:员工因失职、疏忽而致损坏或丢失公司财物、证照或商品,公司有权追索,并有权让其加倍赔偿。   第十三条:在工作中应信时向上级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   第十四条: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推诿,勇于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在工作中做到先服从后投诉。对公司的现有制度、管理方式、经营决策等方面如有意见和建议,应逐级向上反映,相关管理人员接到员工的投诉或意见后应在三天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得不到答复的,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六条:对公司配发给个人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准违规使用。公司给配备通迅设备及报销通讯费的人员,必须保持通讯设备处于开机状态并及时回应。   第十七条:受护消防器材与设施,未经许可或未遇紧急情况及灾情,不得随意按支警铃、摆弄消防器材与设施。应提高警惕,注意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第十八条:员工出入门店必须走指定的员工通道,并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第十九条:门店员工用餐须在门店规定地点,无特殊情况不得携离用餐地点,并应根据门店实际情况采取轮流用餐方式,用餐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分钟。   第二十条:员工必须严格按本岗位操作流程工作,门店员工必须做好每月货场物品盘点枋对工作,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班期间不准在店内购物。   第二十一条:必须受善保管门店派发的用品,保持工装、牌卡等有效整齐,个人使用物品必须向所在部门交纳物品、工服、工牌押金。    第二十二条:遇到顾客、业务关联单位人员有不礼貌或过激言行时,应保持冷静、忍让,采取不矛盾激化的方式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应迅速报告上级。   第二十三条:禁止在商志内和公共办公场所吸烟。   第二章  仪容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一节:着装   第一条:着装应整洁、大方,颜色力求稳重,不得有破洞或补丁,纽扣须扣好,不应有掉扣。不得卷起裤脚,不得挽起衣袖(施工、维修、搬运时可除外)。   第二条:门店员工上班必须空工装。工装外不得着其它服装,工装内衣物下摆不得露出。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在门店、办公场所以外着工装。   第三条:工服应经常洗换,保持其表面清洁、平整。   第四条:上班时必须佩带胸卡。胸卡应端正地佩带在左胸羊,正面向外,不许有遮盖,保持卡面清洁。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在门在店、办公场所以外佩带胸卡。   第五条:上班时间不得空短裤、超短裙及无领无袖、露背、露肩、露胸装。   第六条:男员工上班时间应穿深色皮鞋,女员工应穿丝袜、皮鞋,丝袜不应有脱线,上端不要露出裙摆,丝袜颜色应与肤色相近。鞋应保持干净,禁止穿拖鞋、雨鞋、禁止不穿袜子上班。特殊岗位人员困工作需要可以穿雨鞋。    第七条、快餐厅、面包房及生鲜熟食区员工上班时必须戴帽,并将头发束入帽内,其他人员非内因工作需要上班时间禁止戴帽。   第二节仪容   第一条:注意讲究个人卫生。   第二条:头发应修剪、梳理整齐,保持干净,禁止梳奇异发型。男员工不准留长发(以发脚不盖过耳背及衣领为适度),禁止剃光头、留胡须。   第三条:员工指甲应修剪整齐是,保持清洁,不得留长指甲,不准涂有色指甲油(化装柜员工因工作需要可除外)。食品柜、生鲜熟食区、快餐厅员工不得涂指甲油,上班时间不得喷香水、戴首饰。   第四条:女员工提倡上班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   第五条:上班前不吃葱、蒜等异味食物,不喝含酒精的饮料,保证口腔清洁,不可使用气味太强的香水。   第六条:上班时不得佩带除手表、订婚、结婚戒指以外的其它任何饰物。   第七条: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应注意检查并及时整理个人仪表。   第三节言谈   第一条:接人待物时应注意保持微笑,讲普通话。   第二条:接待顾客及来方人员应主动打招呼,做到友好、真诚,给其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第三条:与顾客、同事交谈时应全神贯注、用心倾听。谈话时声音要亲切、清晰,音量应控制在能使对方听清即可。   第四条:提倡文明用语,接接待顾客和来访的客人时要用敬语,如“您好”、“您请”、“谢谢”、“欢迎光临”、“欢迎再来”、“对不起”、“劳驾”等。称呼顾客、来宾应为“先生”、“小姐”、“女士”,如果知道姓氏的应注意称呼其姓氏。指第二者时不能讲“他”,应称为“那位先生”或“那位小姐(女士)”。   第五条:接时应在铃响三声内接听。接听应先说“您好,天客隆(或XX部门)”。通话过程中请对方等待时应主动致歉:“对不起,请稍候。”邻座无人时,应主动协助接听。   第六条:如接到的不在自已的业务范围之内,应尽快转相关业务人员接听,如无法联系应好书面记录,及时转告。接到打错的应同样礼貌对待。   第七条:拨打前应有所准备,通话简洁明了,不要在上聊天。   第八条:通话完毕应待顾客、客户或上级领导先挂断,方可挂断。   第九条:不得模仿他人说话的语气、语调,不开过分的玩笑,不传播不利于团结的言论。    第十条:当顾客、来宾询问时,不能出现诸如:“不知道”、“不清楚”、“自已去看”、”等会儿“、”没看我忙着呢“等不礼貌语言,也不能北向顾客回答或只用肢体给予示意而无语言回答。当顾客、来宾未听清再次询问时,不得态度不耐烦、语音语调明显升高,并带有不满情绪。   第四节举止   第一条:工作时应保持良好的仪态和精神面貌。   第二条:坐姿应上身端正,双腿并拢,腿不可抖动,手不可托肋,不可叉腿脱鞋,不可将后肢跟提出鞋外,不可趴在桌子上,不可翘起二郎腿,不准将双手抱头抑靠在椅子后背上,不得盘腿,不得坐在工作台上,不得将腿搭在工作台、座椅扶手上。   第三条:站立时应做到:收腹、挺胸、双肩放平、两眼平视前方、双手自然下垂或放在背后,男士双脚与肩同宽,女士脚跟并拢,脚尖成45度展开。双手不得插腰、插兜,身体不得东到西歪,不得倚靠其它物体。   第四条:走路脚步要轻,走路时步幅、速度要适中,与顾客或领导相遇要礼让后行(或靠边走),不得从两人中间穿行。不得搭肩、挽手、挽腰而行,不得在工作场所追逐打闹,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工作场所奔跑,不准抵头拖蹋而行,不准吹口哨哼小曲。    第五条:不得承受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得当众挖耳、抠鼻、修剪指甲,不得敲打柜台、货架、商品,不得跺脚、脱鞋、伸懒腰。   第六条:不得用手指、头部或物品指顾客或为他人指示方向。用手指示方向时,要求手臂伸址,五指并拢,手心向上。   第七条:上玫时间不得说笑、闲聊,不得大声说话、喊叫。   第八条:接待顾客或在公众场合咳嗽、打喷嚏时应转向无人处,并在转身时说“对不起”,打哈欠时应用手遮住嘴巴。   第九条:上班时间不能吃食物,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   第十条:注意自我控制,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客户或同事发生争吵。各级管理人员不宜在顾客或客户面前叱责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由行政部统一登记,因故未登记者,须由所在部门主管登记并注明原因。   第二条:员工必须按时上班,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三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先征得店长同意方可加班,并获得同等时间的补休,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方可支付加班费。   第四条:员工当月累计请假五天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工作岗位,重新上岗,需办理考核录用手续。   第五条:员工病事假扣发当天工资。    第六条:员工因打架受伤,不能按病假处理,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第七条:凡无故缺勤,在上班后下班前十分钟以内到山我或离开者为迟到或早退,凡无故缺勤一小时以上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1、未按规定手续请假或提出申请未获准而不到岗者;   2、不服从组织调动,擅自不到岗者;   3、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者;   4、假江无故不到岗者;   5、伪造涂改各种假条证明者;   6、假其证明丢失或未按时交给负责人者。   第八条:员工旷工一律辞退。   第四章员工奖惩条例   第一节奖励   第一条:有以下所列举的行为者给予50----1000元一次性奖励(奖金或奖品)。   1、维护社会治安、助人为乐、舍已救人以及维护公司利益者。   2、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使企业的经管理切实得到改进,并创造显著效益者。   4、以公司利益为重,严格按规章办事,节约费用显著者。    5、凡受到政府部门和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表扬者。   6、在本岗位工作中表现优秀者。   第二条:及时通报偷拿门店物品,并为门店挽回经济损失的,按罚款的30%给予奖励。   第三条:对在本年度工作表现优秀,超额完成经济指标,全年安全无事故,得到顾客及本部门职工一致好评的,可以给予年终奖励、奖品及带薪休假。   第二节处罚   第一条:根据过失的轻重程度可分为甲类过失、乙类过失、丙类过失。   第二条、甲类过失   1、当月迟到、早退、离岗两次者;   2、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3、未经批准私自调换班次者;   4、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出入门店拒绝保安人员检查者;   5、违反操作规程及作业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200元以下者;   6、打听他人工资奖金收入者;   7、私自将本单位商品或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8、上班不按规定着装,未佩戴员工工牌者;   第三条乙类过失    1、当月迟到、早退四次,年累计六次,旷工一天,替别人刷卡者;   2、不服从上级管理,拒绝接受上级指令和所分配的任务者;   3、违反操作规程使设备损毁,造成500元以下200元以上经济损失,影响工作者;   4、遗失公司办公用品、相关资料、证件、钥匙、车牌、印章及其它贵重物品、造成较严重后果者;   5、与员工或与顾客发生争,温骂他人造成不良影响者;   6、年度内出现两次甲类过失者;   7、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失者;   8、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及公司各项管理人员任免的有关规定,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者;   9、工作时间酗酒、睡觉者;   10、泄露公司重要机密、业务信息或私自配钥匙、更换门锁造成较严重后果者;   11、向客人、供货商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有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者;   12、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犯罪行为或出示假证明材料者;   13、拾遗不报据为已有者;   14、根据过失性质、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应砍认为乙类过失的其它行为。   第四条 丙类过失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物品或扰乱他人工作及生活秩序,影响恶劣者;   2、私拿、吃、用商品及未经批准私自使用本部门办工用品、擅自动用公司设备和设施为已服务者;   3、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或包庇他人错误行为后果严重者;   4、贪污、盗窃、行贿受贿、吸毒、赌博、滞留货款、挪用公款以及侵占客人或同事财物者;   5、旷工三天以上,严重韦反考勤制度规定者;   6、出现严重服务事故、差错事故、安全事故或商品质量故;   7、利用职务之便故意违法、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侵占公司利益、监守自盗造成经济损失的;   8、违反操作规程或出现渎职行为,造成损人2000元以上者;   9、泄露公司重要机密造成严重后果者;   10、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敲诈勒索、行贿受金客在2000元以上者;   11、恐吓、威胁、危害同事或顾客,当面顶撞领导造成不良影响者;   12、与顾客发生不正常交往,不择手段蒙骗和偷盗门店财物者;    13、故意损坏商品,因责任心不强丢失商品在2000元以上者;   14、年度内出现两次乙类过失者;   15、根据过失的性质、影响和后果应确认为丙类过失的其它行为者;   第五条:甲类过失罚款30---200元,乙类过失罚款200-1000元,丙类过失罚款300---5000元。如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按损失额的10---50倍赔偿,情节严重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无法分清责任的由在场人员共同负担赔偿。   第六条:凡有下列情况者,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1、试用斯过,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经过培训仍不合格者;   2、待岗两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3、因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者;   4、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的人员;   5、一年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符合处罚条例是甲类过失三次者、乙类过失两次、丙类过失一次者;   第七条:给予员工奖励在500元以下,由店长批准;500元以上的奖励,由店长提出,公司董事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