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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编制规范(试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八月
目录一、适用范围3二、编制内容3三、编制成果4四、编制思路5五、编制流程6(一)前期准备阶段(3-10月)71、建设项目预选址和用地核查(3-7月)72、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8-10月)133、其它供需信息的采集16(二)计划编制阶段(10-12月)191、数据汇总与分析192、综合平衡和方案拟定193、计划材料编制20(三)计划报批阶段(下年度1-2月)201、报批部门212、审批单位213、报批时间21
前言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别编制了5年和4年,已成为我市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方面,有力的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实施,合理的控制了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切实的落实了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政策。另一方面,从农用地转用,到土地整备,再到土地供应,全过程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2009年,在我市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规划和国土部门合二为一。本着融合、协同的原则,近期建设规划年度2010年度实施计划和土地利用2010年度计划第一次联合编制,开创了我市计划编制实施管理的新局面。同时,也暴露出计划编制的诸多问题。比如,年度实施计划和土地利用计划数据库的不一致;计划项目用地数据收集往往采取集中、大会战的方式,无法保障计划编制基础数据的有效性;项目用地数据缺乏共享信息平台;计划编制在管理局层面主要由规划科参与编制,信息掌握不够全面;预申报项目审查筛选缺乏有效的工作规则,项目实施率不高等。2010年2月,国土资源部召开电话电视会议,部署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强调加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发挥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15号令执行,强化问责。2010年6月,特区内外一体化方案获批,将加快我市宝安、龙岗两区的基础实施建设进程。近期我市建设用地需求规模将依然居于高位,同时违法违规用地的现象依旧不断。这些情况
要求我市计划编制要更加科学,计划执行要更加高效。因此,有必要全面梳理两计划编制流程及其存在问题,提出计划编制改革思路,制定计划编制的流程及编制规范。通过建立常态化计划管理工作机制,构建计划相关数据采集的常态化和信息化,实现日常业务工作对计划编制的支撑性和联动性,推进各业务数据的“纵向串联,横向关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起草单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总体规划处。
一、适用范围“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正式更名为“深圳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年度实施计划”)。本规范规定了计划的编制内容、编制成果、编制思路、编制流程。二、编制内容深圳市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是指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深圳市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国家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结合本市年度城市发展需求和土地资源状况,对城市空间的年度安排。具体包括两大部分:土地供应计划和用地保障计划。(1)土地供应计划对年度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规模、结构、布局、供应方式、供应来源等做出安排。土地供应包括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用地包括居住用地(普通商品房、拆迁安置用地、保障性住房)、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政府社团用地)、市政交通配套设施用地、公园绿地等。存量用地包括旧城、旧村、旧工业区改造用地。
(2)用地保障计划为保障计划年度或近期土地的有效供应,年度实施计划对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储备、建设用地清退、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选址等土地供应前期工作做出安排。其中:u项目选址计划是对计划年度的建设项目选址的规模、位置、用途等所做出的安排;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计划是对计划年度申报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的面积、位置、用途等所做出的安排;建设用地整备计划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建设用地整理的年度安排,主要包括土地收回(购)、置换、征收及房屋拆迁等,以解决土地权属为主要内容;二是招拍挂用地前期土地开发的年度安排,如土地平整、围栏、通水、通电、通路等,以出让前的工程开发或储备为主要内容。建设用地清退计划是指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依据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对现状不合理的建设用地进行清退的年度安排,需清退的用地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建设用地、一级水源地内的建设用地、到期覆绿采矿地、违法工业用地和低效工业用地以及生态节点、生态廊道内的建设用地、具有地质安全隐患的地块。uu建设用地整理储备清退计划是对计划年度的土地收回、收购、置换、征收及房屋拆迁等供应前期活动所做出的安排;
u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计划是对计划年度的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地块位置、面积、用途、资金安排以及计划实施相关部门的职责等所做出的安排。三、编制成果计划编制成果包括文本、图册、地块库三部分。(1)文本:《深圳市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文本》;(2)图册:《深圳市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图册》;(3)地块库:《深圳市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地块库》,包含年度计划供应、整理储备清退、开发整理、选址地块库。四、编制思路1、强化前期。改变往年短时、急促的工作模式,以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为指导精神,以“规划核查、权属核查、现状核查”为核查内容,每年3-7月,提前开展建设用地项目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工作。通过拉长预选址和核查工作时间,强化前期的核查和调整工作,充分掌握用地信息,保障后期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从长远来看,今后将逐步对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地区
和法定图则已稳定地区未建设用地的开展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工作(相当于潜力用地调查),并形成预选址地块库。2、滚动编制。以“整理储备-农转用-土地供应”为长远编制思路。上年度项目选址计划为下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计划、土地储备整理清退计划的编制依据;上年度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计划、土地储备整理清退计划为下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依据。上下年度之间,项目选址地块、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地块、整理储备地块、土地供应地块之间实现流转,实现计划的滚动编制,从而实现地块从“整理储备-农转用-土地供应”的科学管理。近期,主要通过预选址及时发现土地问题,从而有序统筹土地整理储备工作;通过整理储备,保障土地的及时供应,同时提高农转用方案的实施率。3、搭建系统。以信息系统为平台,通过计划编制主线,将纵向业务数据串联起来,并根据项目、地块的唯一性编码,将横向相关数据关联起来,全面掌握计划年度的供需信息,共同作为支撑计划编制的基础数据。4、刚柔并济。以坚持计划的刚性为核心。在计划获批后,凡是涉及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凡是未纳入计划的,原则上一律不能通过用地预审。同时,建立计划调整机制。对于不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建设项目,在符合建设用地规模约束和年度宏观调控形势的前提下,经相关部门备案,可在年中调整计划,并在系统中进行更新。
五、编制流程为有效推进计划编制工作,在每年3月初成立计划编制工作组,负责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组由总体规划处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小组的组织协调工作;用地保障处、重大办、市政交通处参与组织并具体承担相关工作;地区规划处、土地资产处、征地拆迁办、城市设计处、城市更新办、土地储备中心、各管理局负责预选址或预审科室抽派固定人员全程跟踪参与计划编制,并跟踪本年度计划实施情况。2011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组人员将于7月底确定。计划编制工作自每年3月启动,编制流程分为前期准备、计划编制、计划报批三个阶段。(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10月)前期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项目用地需求信息和土地可供性信息的采集。主要通过建设项目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用地预审等方式采集。1、建设项目预选址和用地核查(3月-7月)建设项目预选址和用地核查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本年度计划项目库中的选址类项目,二是下一年度的招拍挂用地项目,三是结合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地区的和法定图则已稳定地区未建设用地的用地核查,以便形成预选址地块库。
2010年度的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内容主要是本年度计划中选址类项目和下一年度的招拍挂用地。2010年预选址和核查工作时间从2010年8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工作以办文的形式启动,办文分两段。委内统筹处室为总办、相关处室为协办;管理局负责选址和预审的科室为主办,其它科室为协办。(1)执行本年度计划中选址类项目的预选址和用地核查①预选址和用地核查项目来源:本年度计划中的选址类项目是指本年度计划文本中公共配套设施项目、交通设施项目、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列表中选址类项目。②预选址和用地核查的内容:包括规划核查、权属核查、地类核查、预选址范围的确定。其中:u规划核查主要内容是核查项目对应的地块库范围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定图则。u权属核查主要内容是权属情况、转地情况、非农用地情况、经济补偿关系等。u地类核查的内容是土地利用现状和农用地转用情况。③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工作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除国家、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线外或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得进行预选址。法定图则:
建设项目依据法定图则进行选址,法定图则未覆盖地区,参照专项规划进行选址。原则上除市政交通设施外,不得在法定图则未覆盖地区进行选址;产业类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在“一核十九园”内进行选址。权属问题:原则上应选取权属清晰、经济补偿完整、地面无建构物的地块,如遇选址范围内权属关系复杂难以理顺的,应与项目主体沟通协调,调整选址范围;确属无法调整选址的,管理局与征地拆迁责任部门沟通,明确是否可以开展土地整备工作。同时,选址范围应尽可能避免占用农用地,特别是占用耕地。④预选址和用地核查任务分工确定统筹处室:选址类项目的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工作由用地保障和耕地保护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统筹,市政交通处参与,管理局负责具体核查工作,年度计划编制项目组全程参与跟踪统筹处室的相关技术工作。管理局核查职责分工:预审或选址工作的责任科室为主办科室,其它科室为协办科室。相关责任人必须根据现场踏勘实际情况、地形图、遥感影像图核查情况初步确定选址范围,现场踏勘及相关核查资料(现场照片、遥感影像图、地形图、权属资料等)应上传办文系统。具体如下:u选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预选址工作;u预审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用地核查工作;u产权或土地出让责任科室负责核查地块是否与已出让土地或者已批准土地有冲突等;u
征地拆迁责任科室负责核查征转地补偿情况、地面构建物情况。对预选址地块的征地拆迁难易度作出预判,负责预选址的科室要根据征地拆迁科的意见判断该地块是纳入下一年度整备还是调整选址。u地籍测绘责任科室负责核查地类情况,即核查占用农用地、耕地、林地、未利用地的面积。其中涉及到是否农转用方案或农转用实施方案的核查,由农转用方案报审的业务科室负责。⑤工作步骤:第一,启动预选址和核查工作。对年度计划项目库中选址类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和用地类型分类,形成预选址和用地核查的工作任务,以办文的形式下发各总办、主办和协办部门(内含选址类项目库、提交成果要求等)。第二,实施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在相关处室的统筹下,年度计划项目组作为技术支撑,以管理局为实施主体,以《深圳市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和预审工作规则》为主要参考依据,开展建设项目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工作。在工作过程中,管理局可查阅预申报原始信息采集表,了解更多项目相关信息。选址范围调整若不影响规划实施、不影响项目建设,管理局直接调整选址范围;选址范围存在较大争议难以协调的,管理局上报统筹处室,由统筹处室协调相关责任部门意见,调整选址范围。第三,提交预选址和用地核查成果。管理局主办科室负责汇总预选址和用地核查数据,并提交给统筹处室审核把关后,统筹处室移交总体规划处。对于不符合既定要求的核查结果,统筹处室可将项目统一返回
管理局,并要求管理局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成果。在信息系统构建完成后,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工作的主办科室负责将预选址和核查的信息录入预选址数据库,实现信息化审核和移交。成果要求:提交成果应包括建设项目预选址和用地核查统计表(附件3)和预选址地块图,其中预选址地块图应为GIS格式,包含征地、转地、与已出让土地是否有冲突等土地权属的空间信息。具体流程见图1。
图1建设项目预选址和用地核查流程图
(2)计划年度招拍挂用地的预选址和核查计划年度招拍挂用地预选址和核查工作由重大办和用地保障和耕地保护处统筹,按照既定要求在既定时间向总体规划处提交成果。其中,重大办负责统筹“重大项目”及保障性住房用地的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工作,用地保障和耕地保护处负责统筹其他用地的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工作。重大办负责统筹工业仓储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的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工作,用地保障和耕地保护处负责统筹普通商品住房、商服用地的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工作。工作步骤:提出预选址规模。每年7月底之前,总体规划处统筹,会同用地保障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综合计划处、土地资产处、土地储备中心提出招拍挂用地预选址规模和各辖区招拍挂用地指标。②预选址与用地核查。重大办、用地保障处统筹,管理局为实施主体。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与选址类项目的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工作相同。③数据汇总。各管理局主办责任科室汇总数据,提交重大办、用地保障处审核后移交总体规划处。2011年度招拍挂用地选址核查成果定于2010年10月31日前提交总体规划处。(3)预选址地块库的建设该项工作将从2011年开始逐步推进,并逐步纳入我委信息化数据平台。
预选址地块库是各项工作的基础资料,能有效的为招拍挂用地、重大项目选址提供基础信息。如果预选址地块库建立起来,每年的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就变得相对简单。各类用地可以先从预选址地块库中选地块。如果有符合要求的,就不用再去核查相关数据;如果没有符合要求的,再根据相关规划开展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工作。2、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8月-10月)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在每年8月上旬统一组织下一年度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凡在预申报工作启动前尚未经市政府用地审批而拟在下年度申请安排的建设项目用地(包括公共设施、交通设施等各类协议用地及以招拍挂方式供应的各类经营性用地),均需进行申报,经综合平衡后纳入下年度实施计划。
图2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流程图(1)提出下年度土地供应规模和结构在开展上年度计划实施评价的基础上,以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等为原则,以集约用地、空间优化、发展转型等为核心指导思想,根据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情况、我市土地资源状况及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确定下年度土地供应规模和结构。7月底之前总体规划处会同城市更新办、综合计划处、重大办、用地保障处、市政交通处、土地资产处、综合计划处、土地储备中心等提出下年度实施目标、年度土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1)预申报组织①委外组织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相关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集团,负责预申报的具体组织工作。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本级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的用地预申报组织工作。市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的组织工作。大型企业集团负责主营业务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的组织工作。下一年度有用地需求的建设单位应在每年8月至10月底之前按有关规定就建设项目用地向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相关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集团进行预申报。②委内组织总体规划处负责组织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各管理局负责配合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承担预申报过程中与辖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工作。(2)项目筛选①委外项目筛选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相关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集团,按照年度土地供应规模指标和结构,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筛选和排序。在项目筛选前,我委将建设项目预选址和用地核查阶段汇总的项目预选址信息分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其对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和调整。
②委内项目筛选第一步(初步筛选):由年度工作组对预申报数据进行初步筛选;第二步(项目预选址与用地核查):年度计划工作组对预申报项目初步筛选后,由相关处室统筹、各管理局为实施主体,以办文的形式开展预申报项目的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工作。其中,市政交通项目由市政交通处统筹核查工作,其他项目由用地保障处和重大办统筹核查。管理局的具体工作分工与本年度计划中选址类项目的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工作相同。办文时限为十个工作日。3、其它项目信息的采集(1)重大项目信息采集重大办项目信息由重大办在10月31日之前按照既定要求提交总体规划处。(2)已预审尚未供地的项目信息采集预审是年度计划执行的一个重要节点,是土地供应的前置把关环节。凡通过预审且在年度计划(重点是农转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的建设项目,用地都给予支持。对于已通过预审而因某些原因(如土地未能达到供应状态)尚未实施供应的项目用地,不管其是否已纳入往年土地供应计划,都视为当年用地需求(属于结转供地类项目)。其中,对于已纳入往年农转用计划的,不再视为当年农转用计划的需求,但仍视为当年土地供应计划的需求。此部分的信息采集通过日常预审工作实现常态化采集,8-10月份统一汇总。(3)紧急项目需求。此部分的紧急项目,是指未进行预选址和用地核查且未预审的突发性项目。紧急项目的需求,在
相关处室提出明确的供地建议后,在10月31日之前汇总到总体规划处。(4)更新改造项目信息采集。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信息由城市更新办在每年10月31日前将城市更新改造计划移交总体规划处。城市更新项目成果的必须包含更新改造后的目标用途,位置,地块面积,占用农用地、耕地、林地、未利用地的面积以及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和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信息。
图3其它信息采集流程图
(二)计划草案编制阶段(11月-12月上旬)计划草案编制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数据汇总与分析、综合平衡和草案拟定、计划成果编制三项内容。1、数据汇总与分析数据汇总与分析的主要任务包括:(1)形成下年度计划项目用地总需求库汇总前期阶段所掌握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数据,形成下年度计划总需求库。库内项目和地块具有唯一标识码。(2)适时更新汇总数据。根据数据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开展核查工作,更新汇总数据。以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面积为例,在当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未确定之前,该面积只能暂由上年度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进行核查;而在当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确定之后(一般为当年的12月底),需对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面积进行核查和更新。(3)数据分类和统计。对下年度的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数据进行分类,分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计划地块库、土地供应计划地块库、土地整理储备清退计划地块库、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计划地块库。2、综合平衡和草案拟定结合下年度土地供应规模和结构,分别对土地供应计划地块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计划地块库、土地整理储备清退计划地块
库、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计划地块库进行筛选,综合平衡后,编制计划草案。其中:总体规划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土地供应计划草案中,u交通市政项目计划草案由交通市政处统筹编制;u更新改造计划草案由城市更新办统筹编制。u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计划草案由用地保障处和重大办统筹编制,其中居住用地计划草案由房地产市场监查处协助编制,招拍挂用地计划草案由土地资产处、综合计划处协助编制。用地保障计划草案中,u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计划草案由总体规划处统筹,会同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处、各管理局编制;u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计划草案由用地保障处统筹编制;u土地整理储备清退计划草案由征地拆迁办统筹,土地储备中心、各管理局参与编制。3、计划成果编制根据计划草案,编制计划成果,包括撰写计划文本、绘制图件、建立下年度计划地块库。12月中旬将计划草案报委技术会议审议。(三)计划报批阶段(12月下旬至下年度2月)
12月下旬,征询委外相关部门意见,报主任办公会审议。12月底至2月,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具体根据市政府时间安排执行)1、报批部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审批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3、报批时间12月下旬至下年度2月。
附件:1、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思路图2、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流程图3、建设项目预选址和用地核查统计表4.建设用地预申报原始信息采集表(协议用地类)5.建设用地预申报原始信息采集表(招拍挂用地类)5.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汇总表
附1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思路图
附2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流程图
附3建设项目预选址和用地核查统计表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编号建设项目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办文号(已预审的,填写选址意见及用地预审意见书号)土地预审意见书号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备案批准文件编号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单位用地概况规模(m2)位置______区_____街道办____________路________土地用途(年度变更调查按全国土地利用分类)□__________用地规划审查(选址和预审责任部门填写)法定图则□符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不符合规划修改方案批复文件其中占用基本农田(m2)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批复文件权属审查(征地拆迁产权部门填写)转地□无转地问题□需转地(已转地面积m2)征地□无征地问题□需征地(已征地面积m2)房屋拆迁□无房屋拆迁问题□需房屋拆迁(□计划年度内能完成拆迁□计划年度内不能完成拆迁)土地出让情况地面建构物情况周边配套情况储备情况□全部未纳入储备库□全部纳入储备库□部分纳入储备库(m2)地类审查(地籍部门填写)用地面积(m2)其中农用地(m2)耕地(m2)林地(m2)其中未纳入农用地转用方案(m2)建设用地(m2)未利用地(m2)
附件4建设用地预申报原始信息采集表(协议用地类)
附件5建设用地预申报原始信息采集表(招拍挂用地类)
附件6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汇总表2011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汇总表(填表前请仔细阅读背面的《填写说明》)汇总单位(盖章):汇总人:联系电话:序号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归口部门区域街道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万平方米)选址(预选址)意见书号土地预审意见书号系统打分部门意见排序选址/供地12…序号申报单位住房、产业及各类经营性用地预选址方案用地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万平方米)备注12…(①请根据项目类型分别归类填写;②各区、新区管委会、市产业主管部门还需填写2011年拟出让的住房、产业及各类经营性用地预选址方案,其他部门不需填写该部分;③以上内容如表格空间不够,可自行加页,但需保证格式与纸张大小与本表格相同。)总计用地面积万平方米。第页,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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