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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积山煤矿职工道德行为规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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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积山煤矿职工道德行为规范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和靖煤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手册。第二条为了培养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明习惯,矿从礼仪、纪律、言行、安全、卫生等方面制定出职工行为规范,望全体职工认真遵守。第二章职工形象、举止行为规范第三条职工仪表规范(一)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勤洗澡,勤理发,勤刮胡子,勤剪指甲。保持衬衣和外衣,特别是领、袖口的清洁。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二)发型美观大方,不留染怪异发型。男职工不留小胡子、大鬓角、大包头。女职工不佩戴华丽首饰或过多首饰,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第四条职工着装规范 (一)地面岗位的工作人员上岗时,有工作服的岗位必须穿工作服;没有工作服的岗位必须穿戴大方得体,着西装请注意,不扎领时衬衣下摆置于裤内,衬衣上第一个钮扣可以不扣;勿将手插入两个口袋里。衣服要熨烫平整,皮鞋要擦拭干净。工作岗位不准穿拖鞋、背心、高跟鞋,在矿内不准袒胸露怀。(二)井下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着矿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安全帽和监察标志。(三)参与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参与人按要求统一着装。第五条职工举止规范(一)站姿。需要站立的岗位,按规定标准执行。机关等服务窗口行业,接待客人或站立工作时,身体正直平衡,面带微笑,态度和蔼,落落大方。(二)坐姿。因工作原因需要坐下时,上身挺直,坐姿端庄,不前俯后仰,不摇腿跷腿,不将脚放在椅子、沙发扶手或茶几上。(三)行走。上下班走路时,应靠右行路线两人成行,三人以上成列行走。行走时不准搭肩挽臂,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要把手插入口袋,不要倒背手,不准在绿化带行走。进入办公区、会议室脚步要轻,不得发出刺耳声,不得有吸烟行为。(四)治安保卫部门卫值班人员要统一着制服,当有上级和来宾小车、矿通勤车、值班车进出入矿大门时,必须立正迎送车辆进出入大门。(五)上下班考勤或乘车时要自觉排队按序进行。第六条职工礼节规范(一)文明用语1、同事之间,早上见面说“您好”、“早上好” ,下班分别时说“再见”或“明天见”。2、工作接触时,说“请问”、“请教”、“麻烦您”、“打扰您”、“拜托”、“谢谢”等。3、各岗位工种工作人员,遇到上级检查员时,必须有礼貌的立正站直,并主动的说“您好”!欢迎光临,指导工作”等。(二)电话用语1、拿起听筒先道声“您好!”,再报单位、姓名。2、若对方要求找人时,说“请稍等”,如果要找的人不在时、说“对不起,他现在不在,我可以帮助你什么?”。3、对方查询工作,如果不知情或涉及到保密,说“对不起,此事我不太清楚”。4、对方拨错电话时,说“对不起,您打错电话号码了”。5、用电话上传下达时,注意语言流畅,简明准确,对上级或有关部门的电话通知,自报单位、姓名时,说“请讲”,“请稍候,我记录一下”。6、通话完毕后,主动说“再见!”。第七条职工乘车规范(一)上下车严格遵守乘车秩序,文明乘车、排队等候,不准拥挤争抢。(二)严禁在通勤车上吸烟、吐痰、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占座。(三)严禁在通勤车上向车外乱丢弃果皮、废纸等垃圾。 (四)车辆司机对车内的卫生负责,确保车内卫生整洁。(五)车辆司机要保养好各自的车辆,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六)司机应文明开车,严格遵守交通规范和职业道德,严禁酒后驾车。(七)小车司机必须服从办公室值班人员的安排,不许私自用车、人情用车。(八)凡在上下班及业余时间使用自驾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者,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第八条外来人员规范矿内严禁其他闲杂人员随便进入。来矿联系业务的人员必须在矿治安保卫部门卫室登记,在保卫人员联系有关部门人员后,由有关部门人员将外来人员带到自己办公室进行业务商谈。第九条职工请假规范(一)职工必须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程序请假,不准随意旷工缺勤。(二)月度工作日内未正常出勤者要出具请假条;机关部室工作(非轮休)人员周一至周五不能正常出勤者,必须出具请假条。 (三)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省内短期公出时,须出具经分管矿领导签批的请假条。省内三天以上公出或省外公出,必须出示经主管领导、矿长或党委书记签批的请假条;各单位、部室的副职、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出具所在分管领导签批的请假条。(四)各类请假条必须在事前或事后2日出具,特殊情况须经矿分管领导审签,分管领导不在时,由矿主要领导审签。第十条职工考勤规范(一)考勤数据是计发工资及有关挂钩出勤考核特别是对管理人员考核的有效依据。(二)严格按照规定考勤方式、规定要求规定时间考勤,爱护考勤设备。(三)井下出勤必须进行虹膜考勤,地面出勤必须进行指纹考勤。第十一条职工会议规范(一)参加各类会议,必须按照到会要求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要遵守会场纪律,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设置振动静音状态,不得大声喧哗、抽烟或吃东西,不得提前退出会场和随意走动。(二)出席上级机关组织的会议,要求与会人员按要求着装,提前20分钟到达会场,自觉遵守会议要求的会场纪律。(三)出席矿内各种会议,要求单位负责人带队,自觉按时进入会场并签到,按照指定位置就坐。并按会议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不准不按指定位置乱坐。(四)接到会议通知,必须按要求、按职务、按人数积极到会,不准副职或其他人员顶替开会。若因特殊原因需要顶替开会的。必须经过会议主办部门领导同意。 (五)参加各类会议,既是企业形象的体现,更是职工个人素质的体现,要求每个职工严格按会议要求开好会。第三章职工日常行为规范第十二条职工道德规范(一)社会公德。必须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明荣知耻、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二)职业道德。必须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于学习、奋发向上、勇于进取、乐于奉献。(三)家庭美德。必须做到尊老爱幼、勤劳节俭、和睦友善、邻里团结、崇尚科学、健康向上。第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规范(一)机关部室人员,要每日清扫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卫生,办公桌及物品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几净。(二)办公时,坐姿端正,穿戴整齐,文明礼貌,说话和气。(三)工作期间,团结协作,精力集中,提高效率。(四)工作时间不干私事,不私自会客,不上网娱乐,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上聊天。(五)严禁班中喝酒、看电视、打牌、下棋及其他方面的娱乐。(六)公共场所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七)不准在办公室、走廊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八)工作时间不到其他办公室走动闲聊,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九)出入办公室开关门动作要轻,进入上级领导或其他部门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 (十)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应先给领导打电话预约,以免打乱领导的工作安排。(十一)上级领导主持会议、商讨工作、接待客人时,不得随意进入领导办公室。(十二)下班后,要人走灯灭,关好门窗,关闭所有电器电源。第十四条管理干部行为规范(一)管理干部应起模范作用,自觉遵守本办法,给职工做出表率。(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三)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与工作方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杜绝推诿、拖沓、扯皮等现象,提倡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马上办的事情立刻办。(四)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在办公场所闲聊。(五)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串岗、不替岗,不顶岗。(六)文明办公,礼貌待人,遵守纪律,秉公办事,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现象,不与办事人员争执、嬉闹。接电话时有礼貌,不用办公电话谈私事,拉家常。(七)保持办公室内肃静、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八)办公室及卫生间内的水、电器用完后随手关闭,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九)不在楼道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垃圾要分类袋装,入厕后要随手冲洗。第四章职工岗位行为规范第十五条基层(队)班前会规范一、班前会规范(一)班前会准备值班队长对上一班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将情况向队长(支部书记)进行汇报,队长(支部书记)和当班跟班队长、班长、验收员进行沟通,结合生产实际,优化工作安排,统筹安全生产,如实填写班前会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将本班生产安排内容编制成电子版,在显示屏公布)。(二)班前会召开第一项:播放全家福视频专题片(按班组排列的单位播放本班次视频,未分班次的整体播放)。第二项:点名(综放队、选煤队班长负责;其它队由队长或书记负责)、查着装,进行不安全身心因素排查,(班长、跟班的队长、值班队长、队长或书记)对不宜上班的人员强行安排其休息,对着装不规范者进行考核。第三项:安全宣誓站姿:身体直立、两腿并拢、昂首挺胸、右手握拳、拳心向外并与两目持平。程序:值班队长要求:全体起立—全体成员宣誓( 为了幸福家庭,我今天郑重宣誓:牢记安全第一不动摇,做好自主保安不违章,严格执行规程保安全,视安全为生命,视隐患为天敌,上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亲人莫牵挂,我的岗位我负责,争做安全宝矿人)—宣誓毕,值班队长要求:请坐下。第四项:值班队长进行安全知识提问(3—5人)。第五项:队长(支部书记)安排当班的生产任务,对照任务强调安全管理工作;传达矿有关的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第六项:值班队长对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补充安排。第七项:跟班队长对上一班的工作进行点评,并对当班的安全工作进行预想,进行安全隐患班前排查,补充安排当班的工作。第八项:当班班长通报上一班的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考核情况,做到奖优罚劣,随后分解当班的生产任务。第九项:全体起立,队长(支部书记)询问:当班的生产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是否清楚(员工回答:工作任务清楚,安全事项明白),宣布班前会到此结束。(三)会后管理第一项:按照身高降序整队。第二项:排队至浴池(机房硐室),跟班副队长排头,队长(书记)排后。第三项:队长(书记)在井口目送。二、相关要求(一)各单位严格按照程序召开班前会,严禁班前会组织召开过程缺项。(二) 当班值班领导、地面履职人员务必对照标准,检查、督查班前会组织召开的全过程,考核处罚班前会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相继在区队楼左前方列队检查排队情况,在文化长廊前端目送员工下井。(三)党委工作部定期、不定期抽查班前会组织召开情况,结合值班领导及地面履职人员检查反馈情况,严格考核。第十七条井下职工入井规范(一)班前准备工作1、入井前要休息好,吃好,精神饱满,情绪激昂,精力充沛,不得酒后下井,不带病下井。2、入井前要将随身携带的香烟、火柴、打火机或其它引火工具取出放到换衣箱内。3、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换衣箱门是否锁好。4、入井前要调节好个人心理和情绪,抛开个人烦恼和不良情绪,充分做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的思想准备。(二)入井着装1、工作服必须是符合要求的服装,做到整洁、无露絮、撕裂,纽扣齐全,穿着整齐利索。2、胶靴不破漏,靴底花纹不影响防滑功能。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随身围带毛巾,佩戴有衬垫和帽带的安全帽,入井前必须将带子系牢,矿灯要戴在安全帽上,并系牢灯线。4、工作服和胶靴必须按时更换,因破损影响正常使用的要及时更换。(三)配戴安全装备1、安全帽必须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完好,不得使用非矿用型、劣质、有裂缝、破损的安全帽。戴安全帽必须系上纽带,不得把个人的证、卡放在安全帽内。2、按规定领用自救器,了解和熟悉发生事故时的自救措施和自救器正确使用方法。有关人员要按规定佩带瓦斯便携仪。3、领用矿灯要仔细检查性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更换。矿灯必须用灯带扎在腰间,灯头插在安全帽上,不得把灯挂在脖子上或放在其它部位。(四)入井1、井口20 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不戴安全帽人员禁止进入井口20 米范围内,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2、井口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入井行走时一律排队靠右行。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排队乘人车,任何人不得拥挤打闹,不得以任何理由抢上抢下,要自觉接受井口管理人员的检查,对违反规定或拒不接受检查的,井口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下井,对不排队、又不服从管理的按一般“三违”论处。4、井口醒目处要设立警戒标志,非井口管理人员不得入内。5、矿实行举报制度。井口管理人员对入井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制止,职工有权向调度室举报,由矿当日值班人员落实。(五)携带工具1、携带锋利的工具入井前,必须将工具包好、绑牢或装入特制的保护套内,方可带入井下。2、携带较长工具入井前,必须将工具两头用废旧软材料包扎。乘座人车时,如果工具超长,必须另行专运。3、携带工具或材料入井时,严禁在人车内嬉笑打闹。携带较小或易损坏的工具入井时,要用包或其它物品包装放好。4、携带工具乘座人车时,严禁将工具露在车外。携带工具在大巷行走时,必须用手提住,将锋利的一头垂直于地面,严禁肩扛。 5、两人抬运工具在大巷内行走时,要走在人行道,严禁进入轨道内行走,需要休息时,要喊清口号,轻放在地面。6、携带工具进入斜巷,严禁将工具直接抛在地面顺其下滑。(六)乘坐人车1、乘坐人车人员一律在候车室候车,听候安检员和运输人员口令,先左后右,依次排队上车,严禁超员。2、人车必须按车辆运行时间运行,在候车地点严格执行“先下后上”,沿途停靠时间不超过2 分钟。3、人车开车前,跟车工必须佩带哨子,逐节检查,进行手指口述,在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无开车信号,司机不得开车。4、跟车工必须坐在最后一节车箱内,对沿途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停车信号。5、绞车司机必须按人车规定速度行驶,最大速度不得超过4 米/秒。6、沿途停靠站,跟车工应及时发出信号,并报站名,提醒注意安全。7、正常运行情况下,要按时接送上下班人员。8、在规定的人车正常接送时间内,上下班人员坐不上车的,可向矿调度室汇报,经调度室同意增放人车。 9、乘座人员必须听从跟车工的指挥,乘车人员不得将身体及携带工具露出车外,否则跟车工、司机有权拒绝开车。10、乘坐人车必须挂好防护链,否则按“三违”论处。11、人车行驶中尚未停稳时,严禁抢上抢下车,违者一律按“三违”处理。12、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违者对责任人一律按“三违”处理。13、乘坐人车时,如遇到上级或矿领导乘车检查时,应礼貌谦让,待检查人员或领导上车后,依次上车。乘车时一般人车前1—3排为检查人员或领导乘坐区域。下车时待检查人员或领导下车后其它人员依次下车,并自觉排队靠右行。(七)井下行走1、在大巷内行走要走人行道(有水沟的一侧),不得在道心或轨道上行走。当车辆接近时,要在人行道上站立躲车或进入躲避峒室暂避,车辆过后再出来行走。2、大巷内不得并排行走,前后行人要有一米以上的距离,速度适中,不得快跑和打闹。行走时着装要整齐,不得把工作服披在肩上或拿在手上,不得袒胸露背。3、随身携带的钻杆、撬棍、铁锹等长柄工具要拿在手中,不得扛在肩上,避免触电伤人和碰坏灯、电缆等设施。要注意脚下排水沟或障碍物,以防摔倒。 4、爱护巷道通防设施,保护设施设备完好。遇到风门不得用脚跺开。井下路标、独头盲巷、电器设备等警示牌要遵照执行。不得随便摘除或破坏警示牌,遇到破坏通防设施和安全设备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检举。5、保持巷道干净卫生,大巷和风门前后不得大小便,不得乱扔杂物。饮料瓶、塑料袋等杂物必须放在一块回收或放入矿车内,不得随意乱放乱扔。(八)班后洗澡1、升井后先按规定程序交还矿灯、自救器、便携仪和其它劳动工具,再洗澡。2、保持换衣箱和更衣室卫生,不得在换衣箱上乱刻乱划。3、遵守浴室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文明洗浴。先淋浴后入池,不得在浴池内打肥皂、洗头,不得在浴室内打闹嬉戏。4、节约用水,淋浴洗完后随手关掉水龙头。5、浴室内行走要小心,以防滑倒伤人。6、大便入厕,不得在更衣室、走廊、浴池内小便。第十八条现场操作规范(一)进入工作地点后,要首先了解现场的情况,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二)现场操作时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措施)、工种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三)严格执行现场职工的六项权力。(四)严禁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做好自保、互保、联保。 (五)上级领导(副部长以上领导)现场检查工作时,带班队长或班长必须汇报当班出勤人数、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等。(六)当班巡回检查的专职安检员,遇到上级领导(副部长以上领导)现场检查工作时,必须有礼貌的立正站直,并主动的说“您好!”汇报当班巡回检查的安全情况及现场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第十九条现场交接规范(一)认真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必须当面交接,签字确认。(二)按规定整理好各类工器具,搞好现场和设备卫生。(三)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当面讲清本班生产情况,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和存在的问题。第五章安全理念篇(一)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安全管理理念生命无价,安全至上;生命只有一次,人体没有备用件;宁可少出煤,也不酿成安全事故,宁可减效益,也不以生命为代价。(三)安全工作目标1、矿无重伤及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实现“零死亡”。2、生产单位无轻伤事故,实现“零负伤”。 3、生产单位精确管理,实现“零漏洞”。4、生产单位无二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电气、机械设备管理实现“零缺陷”。5、坚持搞好职工培训工作,加强班组建设,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杜绝“三违”,实现“零违章”。6、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国家一级标准。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的最高目标就是“零死亡、零负伤、零漏洞、零缺陷、零违章、零事故”。追求安全就是追求“零”的目标。安全只有里程碑,没有终点站。因此,安全生产就是从“零”起点向另一个“零”目标的奋斗。安全生产永无止境,“零”的追求也是永无止境。只有优秀的职工才有优异的质量此理念充分体现了职工在产品质量中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了优秀职工与优异质量之间密不可分互相作用的关系;强调了企业职工素质的提高对于企业产品质量的决定作用。优异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是全员全过程严格管理的结果,而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以优秀的企业职工素质来保证。因此,必须把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当做企业发展的根本任务来抓。每一个职工也必须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作为终身奋斗的目标。上岗凭实力收入靠实绩该理念明确地表述了员工获得岗位与薪酬的基本条件。 市场是一个竞争的社会,是一个以能力论英雄的时代。在市场经济规律下,职工能力的高低是决定其岗位优劣、收入多少的最根本因素。目前,我们就是要突出这种差别理念,把有能力、有技术、有市场开拓意识的职工选拔到重要岗位上,充分发挥他们工作的创造性,为企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动力。同时,我们要在工资分配中体现这种能力的差别,让能干的人多得,从而激发职工队伍的整体进步。做好每次作业铺就宝矿成功该理念阐明了职工工作也与企业成功的辩证关系。企业成功是靠每一名普通职工在本职岗位中一点一滴的工作积累而成的,职工的任何一项作业,都可以影响到企业的整体发展。从这一点上说,职工作业无小事。只有我们企业的每名职工做好每一次的岗位作业,才能最终铸就企业的辉煌成功。个人成就团体团队造就个人职工个人与团队的关系是相互作用、互相影响的。一个优秀的团队要靠每个职工优秀的表现来打造的,而职工个人价值实现、个人事业的成就也就必须依赖一个富有活力和创造的团队来保障和支持。因此,如何正确看待个人与团队的关系是企业能否形成团队合力的关键环节。团队是企业职工个体的集合,但又高于职工个体单纯的集合,他需要所有构成它的职工在共同的理想追求、价值目标的感召下,实现个体力量的最大发挥,从而达到“1+1›2”的团队目标。 第六章职工安全行为规范第二十条安全责任规范(一)按照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从领导到职工必须在各自的职权和工作范围内切实履行各自安全职责。(二)矿级——副矿级一副总一职能部室一基层连队,必须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服从,下级对上级负责,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对上级做出的安全指示、指令要绝对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找借口推拖、拒绝或消极应付。(三)上级对下级做出的安全指示、指令必须明确、具体、符实。(四)下级执行上级的安全指示、指令必须严格执行,快速落实,将动态落实情况随时向上级汇报,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五)下级要虚心接受上级对自身履行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持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成效。(六)全矿安全行为必须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第二十一条安全作业规范(一)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方针,遵守上级及矿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三大规程”,切实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二)必须认真学习工作地点的安全技术措施,熟悉掌握基本内容,经考试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作业。 (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进入生产现场要首先检查安全情况,确认安全设施、安全装置、支护质量、作业环境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开始作业。(四)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工人自主保安“六项权利”,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做到身边无“三违”。(五)必须搞好相互保安,作业时随时注意周边同事安全规范、周边工作环境安全状况,随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六)必须掌握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灾害预防措施,能够采取妥当的措施进行自救与互救,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七)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保证交接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做到面对面,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第二十二条安全教育规范(一)分管领导要对全矿的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全面指导与管理,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二)安全教育专职工作人员及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必须接受分管领导的指令,抓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具体实施及效果考核。同时,必须组织好“三违”人员惩戒、亲情感召、家属联保等经常性安全教育。(三)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上岗指挥生产。(四)所有安全生产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强化应知应会,必知必会,做到持证上岗。 1、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达到20小时以上。2、特殊作业、特殊工种、要害岗位工种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且按规定年限进行复训。3、新入矿职工必须按规定接受矿、连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签订师徒合同,必须在有安全经验的老职工带领下至少工作6个月,方可独立工作。4、调换工种和采取新工艺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重新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否则,不允许上岗(五)“三违”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职能部门组织的“三违”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者,按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规范(一)落实“四级”安全检查责任。矿长负责矿级检查,分管副矿长负责专业检查,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所管专业检查,基层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1、矿每月组织安全大检查不少于3次。矿副总以上领导参加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2、专业检查参加人员主要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组人员组成。检查应结合现场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不定期组织。3、职能部门要组织所管专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 4、基层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参加人员由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组成,根据安全生产情况每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人要对查出的问题,按照矿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一分类整理—落实整改—复查验收—信息反馈—新的隐患排查”)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积极整改。每一条问题由有关单位要按照“四定”原则组织积极整改,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按时整改完毕。(三)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按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根据分工,参与检查的人员要在整改单上签字。(四)因其它工作影响不能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要提前向安全矿长请假,对不按规定参加检查,检查中不认真、不严格、不全面,留下安全隐患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五)安全检查实行责任负责制,被检查的地点在检查后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第二十四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一)矿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矿每旬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和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2、矿领导、副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3、安检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排查隐患的整理、上报和下发。4、各业务管理部门在会议上落实上月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预排查下月矿井安全隐患,并指定专门人员必须督察隐患的治理及治理后的验收工作。 (二)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每旬进行一次,由分管专业的矿领导、副总、业务部室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2、分管专业的业务部门主要领导必须及时将隐患排查的情况整理上报矿领导、汇总到安全检查部。并按照隐患排查整改的要求,指派专人组织对基层单位隐患治理及治理后的验收。(三)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队长每天组织对本单位隐患排查一次。2、跟班队长、班组长对本班安全隐患排查做到“班前、班中、班后”汇报。3、技术副队长负责隐患的汇总、上报。按照隐患排查整改的要求,抓好现场的治理,预防措施的制定,并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4、职工必须主动抓好各项措施的现场落实。5、做好隐患排查记录。第二十五条安全督察规范(一)督察人员要对督察区域的安全负责,对现场问题发现必须及时,处理必须及时,“三违”行为制止必须及时。(二)督察人员必须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做到制度、规范、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不因人情因素降低执法标准。(三)督察人员必须保证问题发现的全面性,处理措施的可靠性,处罚的准确性,做到督察工作“有礼、有力、有据”,避免因处理不当,激发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 (四)被督察人员处罚的“三违”人员,必须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问题,自觉承担责任,虚心接受处罚,不得推卸责任,不得向督察人员无理取闹或打击报复。(五)督察人员处罚的“三违”人员由当班安检员、生产经营跟班人员、正常下井检查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担当。(六)对于督察不当,被督察单位或职工有权向上级申诉。第二十六条业务保安规范(一)各级领导、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动态安全状况,及时采取动态防范措施,持续优化现场安全环境。(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对现场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严格审批,确保符合“三大规程”要求,符合现场安全生产实际。同时必须做好措施实施情况的现场跟踪,据实改进完善,增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三)各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包队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包队单位的安全活动,必须经常深入所包单位施工现场,加强对所包单位的监督,安全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四)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不断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及在现场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业务技术水平,增强矿井现场整体安全防控能力。(五)矿调度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值班领导的指令,根据安排跟班到现场,与其他安全专业人员配合,确保当班跟班地点的安全生产。 (六)调度员必须对各基层单位反映的现场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立即安排责任单位消除或控制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第二十七条安全信息管理规范(一)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升井后必须及时填写安全信息卡,必须将现场及沿途发现的安全隐患如实填写清楚。(二)各业务部门必须及时将已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隐患排查整改的要求,指派专人组织基层单位的隐患治理及治理后的验收。(三)隐患存在单位主要领导接到整改通知后,必须即刻组织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汇报有关部门。(四)安全检查部必须对安全隐患信息做到一月一统计,按时将信息运转情况及主要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矿领导,并在当月对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纳入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