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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技术规范目 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监测.......................................................................14.1水质监测.................................................................14.2土壤监测.................................................................44.3空气监测.................................................................55评价方法...................................................................65.1评价方法.................................................................65.2计算方法.................................................................65.3环境质量分级划定.........................................................6前 言为规范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保证农产品质量,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提出。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男哲、贾冬玲、陈威、于颂明、王诗哲、王东伟、赵文奎、赵振伟。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产地灌溉水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断面、点位布设原则、监测项目、监测频率、采样及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大田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9317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HJ/T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NY/T39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396 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7 农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和废气部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农产品产地具有一定面积和生产能力的栽培农作物的土地(不包括大棚农业生产用地)。3.2 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指标反映影响农作物生长和农产品质量的灌溉水﹑土壤、空气等质量条件的指标。4 监测4.1 水质监测4.1.1 布点原则 水质监测点位的布设要以样品的代表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为原则。
坚持从水污染对产地环境质量的影响和危害出发,突出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即优先布点监测代表性强,最有可能对产地环境造成污染的方位、水源(系)或产品生产过程中对其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水源。4.1.2 采样点数 水资源丰富、水质相对稳定的同一水源(系),样点布设1个~3个;若不同水源(系)则依次叠加。 水资源相对贫乏、水质稳定性较差的水源,则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采样点数。 生产过程中对水质要求较高或直接食用的产品(如生食蔬菜等),采样点数适当增加。 水质要求较低的粮油作物、禾本植物等,采样点数可适当减少,同一水源(系)的采样点数,一般1个~2个。 对于农田灌溉水属于天然降雨的地区,不采农田灌溉水样。4.1.3 布点方法 用地表水进行灌溉的,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布点方法。 直接引用大江大河进行灌溉的,应在灌溉水进入农田前的灌溉渠首附近的河流断面设置采样点。 以水质不稳定或多支流的小型河流为灌溉水源的,应根据用水情况设置监测断面。
灌溉水系监测断面设置方法a)对于常年宽度大于30m,水深大于5m的河流,应在所监测断面上分左、中、右三处设置采样点,采样时应在水面下0.5m处和河底以上0.5m处各采分样一个,分样混均后作为一个水样测定;b)对于一般河流,可在确定的采样断面的主流线上,在水面下0.5m处采一个水样即可;对于水深小于1m的河流,应在水深的1/2处采样。湖、库、塘的布点方法a)10hm2以下的小型水面,一般在水面中心处设置一个取水断面,在水面下0.5m处采样即可;b)10hm2以上的大中型水面,可根据水面功能实际情况,划分为若干片,按上述方法设置采样点。引用地下水进行灌溉的,在地下水取水井处设置采样点。4.1.4 采样时间与频率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灌溉用水的主要灌期采样一次。4.1.5 样品采集采样方法
水样一般采瞬时样,灌渠采样可在渠边向渠中心采集,较浅的渠道和小河以及靠近岸边水浅的采样点可涉水采样;一般河流、湖泊、水库可借助船只采样。采样量水样所需数量由监测项目而定,并适当增加2倍~3倍的余量。采样要求a)采样时不得搅动底部沉积物;b)采样时应保证采样点位置准确;c)采样时,除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油类、溶解氧、生化需氧量、有机物、余氯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要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与水样容器2次~3次,然后再将水样采入容器中,再按有关规定加入相应保存剂,贴好标签;d)采样结束前,应仔细检查采样记录和水样,若有漏采或不符合规定者,应立即补采或重采;e)对于需在现场进行监测的项目,应尽快现场监测分析;f)采样容器应符合分析方法的有关要求。水样的运输
水样运输前应将容器的外(内)盖盖紧,装箱时应用泡沫塑料等分隔。箱子上应有“切勿倒置”等警示标志。水样应在规定时间内,由专人送回实验室,待测。4.1.6 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水质监测项目共28项,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见表1。 表1 农田灌溉水质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项目分析方法方法来源五日生化需氧量1)稀释与接种法2)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GB/T7488HJ/T86化学需氧量重铬酸钾法 GB/T11914悬浮物重量法GB/T1190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7494水温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T13195pH值玻璃电极法GB/T6920全盐量重量法HJ/T49氯化物1)硝酸银滴定法2)离子色谱法GB/T11896GB/T13580.5硫化物1)对氨基二甲基苯胺光度法2)碘量法GB/T16489HJ/T60总汞1)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2) 原子荧光法GB/T7468《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总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5总砷1)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2) 原子荧光法GB/T7485《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六价铬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7467总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5粪大肠菌群数多管发酵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蛔虫卵数堆肥蛔虫卵检测法GB7959总铜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5总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5总硒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5505氟化物1)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2)离子色谱法GB/T7483GB/T13580.5氰化物1)总氰化物的测定 2)氰化物的测定GB/T7486GB/T7487石油类1)红外光度法 2)重量法GB/T16488CJ/T57挥发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T7490苯气相色谱法GB11890硝基苯气相色谱法GB13194三氯乙醛吡唑啉酮光度法气相色谱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丙烯醛吹脱捕集气相色谱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硼姜黄素分光光度法HJ/T494.2 土壤监测4.2.1 布点原则点位的布设要以样品的代表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为原则。坚持最优监测原则,优先监测代表性强、有可能造成污染的最不利的方位、地块。4.2.2 布点方法在地势平坦、土壤分布较均匀的监测区域,采用网格法或梅花法布点。在地势平坦、土壤分布复杂的监测区域,采用随机法布点。
在地势不平坦、土壤分布复杂的监测区域,采用蛇形法布点。4.2.3 采样点数监测区域的采样点数根据监测的目的要求、土壤污染分布、面积大小及数理统计、土壤环境评价要求而定。大田种植区对于集中连片的大田种植区,产地面积在2000hm2以内,布设3个~5个采样点;面积在2000hm2以上,面积每增加1000hm2,增加1个采样点。如果大田种植区相对分散,则适当增加采样点数。设施农业种植区产地面积在300hm2以内,布设3个~5个采样点;面积在300hm2以上,面积每增加300hm2,增加1个~2个采样点。如果栽培品种较多,管理措施和水平差异较大,应适当增加采样点数。4.2.4 采样时间、层次采集时间原则上土壤样品要求安排在作物生长期内采集。采集层次a)一年生作物,土壤采样深度为0cm~20cm;b)多年生植物(如果树等),土壤采样深度为0cm~40cm。4.2.5 样品的采集
采样方法土壤样品是指在采样点周围采集的若干的均匀混合样。组成混合样的分点数要根据采样方法、采样面积、地形条件和土壤差异性大小而定,一般分点要在5个~10个。混合样采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a)梅花点法:适宜面积较小、地势平坦、土壤分布比较均匀的地块,设分点5个左右;b)棋盘式法:适宜中等面积、地势平坦、土壤分布不够均匀的地块,设分点6个~10个;c)蛇形法:适宜面积较大,土壤分布不够均匀且地势不平坦的地块,设分点11个~15个。采样量土壤样品一般采集1kg左右的混合样。样品的处理与保存样品的风干、研磨、过筛、装瓶等处理和保存应执行HJ/T166。标签填写应完整、准确,便于保存和取用。4.2.6 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土壤监测项目共9项,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见表2。表2 土壤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监测项目分析方法方法来源总镉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
总汞1)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2)原子荧光法GB/T17136消解后参考《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总铅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表2 土壤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续)监测项目分析方法方法来源总铬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7总砷1)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2)原子荧光法GB/T17134消解后参考《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总铜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8氧化稀土总量对马尿酸偶氮氯膦分光光度法GB6260六六六气相色谱法GB/T14550滴滴涕气相色谱法GB/T145504.3 空气监测4.3.1 布点原则根据产地环境现状调查和产品工艺特点,确定是否进行空气质量监测。进行产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区域,可根据当地生物生长期内的主导风向,重点监测可能对产地空气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染源的下风向。一般产地周围5km,主导风向20km以内,没有工矿企业污染源的区域可免测环境空气。4.3.2 点位设置空气监测点设置在主导风向45°~90°夹角内,各监测点间距一般不超过5km。
监测点应选择在远离林木、城镇建筑物及公路、铁路的开阔地带。各监测点之间的设置条件相对一致,保证各监测点所获的数据具有可比性。4.3.3 采样点数产地布局相对集中,面积较小的区域,布设1个~3个采样点。产地布局较为分散,面积较大的区域,布设3个~4个采样点。样点的设置数量还应根据空气质量稳定性以及污染物对原料生长的影响程度适当增减。4.3.4 采样时间及频率在采样时间安排上,应选择在空气污染对原料生产质量影响较大时期进行,一般安排在作物生长期进行。每天四次,上下午各2次,连采2d。a)上午时间为:8:00~9:00(晨起),11:00~12:00(午前);b)下午时间为:14:00~15:00(午后),17:00~18:00(黄昏)。4.3.5 监测项目及采样分析方法空气监测项目共5项,监测项目、采样方法和分析方法见表3。
表3 环境空气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监测项目采样方法分析方法方法来源氮氧化物盐酸奈乙二胺吸收法盐酸奈乙二胺光度法GB/T15436二氧化硫甲醛吸收法盐酸副玫瑰苯胺光度法GB/T15262总悬浮物滤膜法重量法GB/T15432氟化物滤膜法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15434总铅滤膜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52644.3.6 采样流量和采样时间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和废气部分),每次采样流量和采样时间见表4。表4 采样流量和采样时间监测项目采样流量采样时间氮氧化物0.3L/min60min二氧化硫0.5L/min60min总悬浮物120L/min60min氟化物120L/min60min总铅120L/min60min5 评价方法5.1 评价方法a)单项污染指数法;b)综合污染指数法。5.2 计算方法5.2.1 单项污染指数按式(1)计算:………………………………………………(1)式中:
Ii——单项污染指数;Ci——单项实测值;Si——单项标准值。5.2.2 各环境要素综合污染指数按式(2)计算:…………………………………………(2)式中:P——综合污染指数;Ii——平均分指数;Imax——污染物中最大分指数。5.3 环境质量分级划定产地环境质量分级划定见表5。表5 环境质量分级划定单项污染指数各环境要素综合污染指数污染水平等级划定Ii≤1.0≤1.0清洁11.0<Ii≤1.5≤1.0轻污染21.5<Ii≤2.0≤1.5中污染3Ii>2.0>1.5重污染4注:测得的污染指数,若有一项不在表内规定的某级数值范围内,则该产地环境质量应往下调整至相应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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