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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理解中建(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姜文源(596页)
说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简称《消规》这是一本新修订的规范(报批稿阶段)本人未能参加《消规》的起草也未能参加《消规》的审查会因此只能谈对《消规》的理解,而不是《消规》的宣贯(也有不理解的)
说明二至今尚未见到《消规》的条文说明因此对《消规》的理解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消规》有些条文来自现行国家标准《建规》和《高规》,我们的解释有的来自《高规》,有的来自《建规》这就是本“理解”的依据
《消规》的编制过程《消规》2006年下达任务,任务只限于消火栓系统及消火栓系统的消防给水后来扩大至水灭火系统的消防给水(这就增加了工作难度)再后来又扩大至消火栓系统的施工及验收(增加了编制工作量)每次范围的扩大,规范名称也作了相应的调整
《消规》的特点《消规》是第一本关于消火栓系统的专用标准(消火栓系统在现行国家标准《建规》、《高规》和《建水规》中原有规定)是第一本全面涉及水灭火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的工程建设标准是第一本由设计单位任主编单位的消防规范、国家标准
《消规》的特点(续)《消规》是强制性条文多达74条的工程建设标准《消规》一经出台,现行国家标准《建规》和《高规》中有关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的条文将会删除和调整
说明三当规范条文内容与手册、指南、技术统一措施等有矛盾时,应以规范为准规范条文与条文说明不一致时,以条文为准规范条文前后不协调时,一般性条文服从强制性条文;必要时向规范管理组咨询,向公安部消防局咨询
消火栓系统的特点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管道、阀门、供水设施……等消火栓系统是最早使用的消防系统为室外、室内都使用的消防系统需要有人操作的,手动的消防系统消火栓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灭火设施火场、火灾最终由消火栓系统的灭火设施来收尾
消火栓系统的特点室内使用时,灭火效果会受到影响:火情发现滞后,人工操作,火势蔓延有时无人操作(如教学楼下课后)火场条件异常恶劣,影响火灾扑救,如:——烟雾大,能见度低——火场温度高——有害有毒气体弥漫——有时建筑构件耐火极限不能达标
说明四《消规》条文数量较多,交流时间有限,只能讲重点条文(强制性条文等)(《建规》、《高规》的消防给水章各需两整天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xxx—2011(报批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公告第xxx号
现批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xxx—2011,自2011年x月x日起实施。其中,第3.2.2条、3.3.2条、3.4.2条、3.4.3条、3.4.4条、3.4.5条、3.4.6条、3.4.7条、3.4.8条、3.4.9条、3.4.10条、3.4.11条、3.4.12条、3.4.13条、3.5.2条、3.5.5条、3.5.6条、3.6.2条、3.6.4条、3.6.5条、4.1.1条、4.1.2条、4.1.5条、4.1.6条、4.3.1条、4.3.4条、4.3.8条、4.3.9条1、
2、3款、4.4.2条、4.4.4条、4.4.5条、4.4.7条、5.1.6条1、2、3款、5.1.8条、5.1.9条1、2、3、4款、5.1.12条1、2款、5.1.13条1、2、3、4款、5.2.1条、5.2.2条1、2、3、4款、5.2.4条3款、5.2.5条、5.3.3条1款、5.3.4条1款、5.4.1条、5.4.2条、5.5.9条1款、6.1.9条1款、6.2.2条、7.1.2条、7.1.3条、7.2.6条、7.2.8条、7.3.11条、7.4.6条1款、7.4.12条、8.1.3条、8.1.4条1、2款、8.1.5条、8.3.5条、
9.2.3条、9.3.1条、11.0.1条、11.0.2条、11.0.5条、11.0.7条1款、11.0.9条、11.0.12条、12.1.1条、12.2.2条、12.2.3条、12.2.8条1款、12.4.1条1款、13.2.1条、13.2.1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xx月xx
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xxx-2011。
本规范的编制,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研究、制造、设计和维护管理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有关研究、设计、制造、大专院校、监督、施工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参考了国外先进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和7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参数、消防水源、供水设施、消防给水、消火栓系统、管网、消防排水、水力计算、控制与操作、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维护管理和附录等。(本段实为14章目次)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西三环北路5号,邮编:10008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修订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建筑设计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南华大学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广东东方管业有限公司
上海瑞孚管路系统有限公司北京科进三正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上龙阀门厂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黄晓家马恒曾杰孙巍王宝伟张力张亦静古训龙关大巍赵力增赵世明朱勇郝爱玲方汝清赵力军冯旭东王研张洪洲刘德军黄琦杨欣姜宁谢水波吴雪林津强孙青格季能平陶松岳
本规范审查人员:沈纹张学魁赵克伟倪照鹏黄德祥徐凤戚晓专刘国祝李向东陈云玉刘新生高国愈涂正纯周明潭韩玲黄坚毅刘方
1总则
1.0.1为保证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施工、验收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火灾危害,制定本规范。
对第1.0.1条的理解本条对制定本规范的目的作出规定保护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保护财产安全也很重要制定不同于制订,制定是指全过程,从立项直至贯彻实施、监督检查;制订仅指编制过程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对第1.0.2条的理解本条规定规范的适用范围规范规定消防给水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规范规定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对第1.0.5条的理解每本规范都会涉及其他标准(工程建设标准、产品标准……等)在条文中涉及或引用的标准可查看“标准引用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排序应为先国家标准,再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应先工程建设标准,再产品标准行业标准按字母排序相同等级标准,再按标准号排序,先小后大
本规范引用标准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4《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序号3、4编号重复)
5《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6《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7《石化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8《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本标准缺序号)10《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11《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12《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13《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14《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TJT237-991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216《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
17《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1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1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281
2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32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序号24与19重复)(以上均为工程建设标准)(以下均为产品标准)
25《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塑料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的测定》GB/T368226《消防泵》GB624527《离心泵技术条件》GB/T565628《室外消火栓通用技术条件》GB445229《室内消火栓》GB344530《有衬里消防水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624631《消防水枪》GB8181
32《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GB/T30913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34《梯唇型橡胶圈接口铸铁管》GB/T871435《柔性机械接口铸铁管件》GB/T871536《球墨铸铁管件》GB/T1329437《离心铸造球墨铸铁管》GB/T1329538《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63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沟槽式管接件》GB5135.11
40《钢丝网骨架塑料(PE)复合管》CJ/T18941《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GB/T3047.142《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GB/T268143《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GB/T2681(序号43与序号42重复)44《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GB/T2682
4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146《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423.247《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A30.248《低压成套开关设备》GB/T7251.149《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GB/T373950《锻铸铁螺纹管件》GB3287~GB3289
51《锻钢制螺纹管件》GB/T14626;52《55º圆锥管螺纹》GB730653《钢制管法兰》GB9112~GB913154《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55《管法兰用聚四氟乙烯包覆垫片》GB/T1340456《钢制管法兰、法兰盖及垫片》GB9112~GB9113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
2.1.1水灭火设施(系统)以水为主要介质用于灭火、控火和冷却等的专用设施(系统)。以水为主要介质的灭火设施,区别于其他介质(干粉、气体)水灭火设施有三个用途:灭火、控火和冷却,灭火不是唯一用途
2.1.5高压消防给水系统2.1.6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2.1.7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按压力区分:高压、临时高压和低压,《消规》术语分别对此作了规定《消规》术语不提稳高压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主要特征高压给水系统———不用水泵增压(包括固定泵、移动泵)临时高压给水系统—临时用水泵增压低压给水系统———用消防车上消防泵增压稳高压给水系统——稳压装置保持压力(稳压泵、稳压罐、稳压水箱)
2.1.5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需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消防给水系统。(有称为常高压系统的)吉林省报告,关于变频调速消防供水设备不设水箱的问题,算不算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问题
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请示)[1994]吉公消字第46号关于在建筑物上使用变频调速消防供水设备不设水箱的请示公安部消防局:近几年来,我省在建筑物上相继使用了省内外厂家生产的变频调速消防供水设备,为了确保消防用水采取了双电源(一级负荷)和末端定压的技术措施,但在此类消防供水设备上是否设置水箱的问题争议较大,故请示使用变频调速消防供水设备不设水箱可否?请批复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对变频调速供水设备有关问题的复函公消[1994]308号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你局[1994]吉公消字第46号文收悉,变频调速供水设备如用于消防给水系统,属于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根据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1994年11月23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消防局(处)
2.1.6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或流量,火灾时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加压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消防给水系统。2.1.7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能满足消防车或手抬泵等取水所需的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和流量的消防给水系统。
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管网中平时由稳压设施保持系统中最不利点的水压以满足灭火时的需要,系统中设有消防泵的消防给水系统。在灭火时,由压力联动装置启动消防泵,使管网中最不利点的水压和流量达到灭火时要求的给水系统
关于稳高压系统一种意见认为稳高压系统属于临时高压系统(北京)另一种认为稳高压系统不同于临时高压系统(上海)区别在于临时高压系统在火灾初期不能满足消防所要求的流量和压力而稳高压系统能满足压力要求
稳高压系统分类按稳压装置区分:稳压泵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也有罐)稳压罐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也有泵)稳压水箱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规》涉及的是稳压泵稳高压系统
稳高压系统分类(续)按范围区分:室内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较常见)室外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稳压泵稳高压系统稳压泵高位设置(从水箱取水)稳压泵低位设置(从水池取水或从水箱取水)
稳高压系统的五大特点喷头动作即能喷出满足消防水压的消防用水(消火栓亦然)能使消防水泵尽快自动启动不会出现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水喷淋现象能使消防炮射流在第一时间喷射到位能妥善解决顶层喷头出水,而报警阀不启动现象
稳高压系统的缺点会导致管网压力较高引起的连锁反应有:管道接口被内力拉脱采取对策:加强管道基础增设管道支墩改变管道连接方式调整稳压泵扬程水枪难以操持
消防贮水装置2.1.8消防水池(低位,供水泵取水)2.1.9高位消防水池(高位,容积大)2.1.10高位消防水箱(塔)(高位,容积小)
2.1.8消防水池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消防水源。2.1.9高位消防水池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消防水源。2.1.10高位消防水箱(塔)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应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消防水源。
消火栓分类2.1.11消火栓系统按管道内充水状况区分:2.1.12湿式消火栓系统(常用)2.1.13干式消火栓系统(无水,防冻需要)按设置位置区分:2.1.16市政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
2.1.11消火栓系统由消防水源、管网和消火栓等组成的系统。2.1.12湿式消火栓系统平时管网内充满水的消火栓系统。2.1.13干式消火栓系统平时管网内不充水,火灾时向管网充水的消火栓系统。
2.1.16市政消火栓设置在城镇街区,直接与市政给水管网连接的室外消火栓。
3基本参数3.1一般规定
3.1.1建筑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由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由同时作用的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之和经计算确定,建筑中有不同的消防对象时,应分别计算,取其中最大值。
2消防给水同时向两栋(座)或两栋(座)以上建筑供水时,其设计流量应为其中一栋设计流量最大者;(一次火灾概念)3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给水的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最大时流量(淋浴用水量可按15%计算,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算在内)之和。
对第3.1.1条的理解涉及的系统:(同时作用流量叠加)——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水幕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
第3.1.1条未曾提及的系统:(无国标不上《消规》,同时使用也应考虑流量叠加)细水雾灭火系统GB50XXX-201X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CECS263:2009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CECS156:2004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CECS245:2008蒸汽灭火系统……等
消防用水量按系统:消火栓用水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水幕用水量泡沫用水量水喷雾用水量水炮用水量随灭火技术的发展,消防用水量的外延和内涵也随之变化(如:细水雾系统)
消防用水量?总量:按范围:室内用水量+室外用水量室外用水量用途:24m以下部位邻近建筑物降温向水泵接合器送水直接扑救24m以上部位
消防用水量(续)同时使用时,水量叠加不同时使用时,按大的计算计算保护冷却水幕用水量——按最不利防火分区计算闭式喷头防护冷却水幕,水量不另行计算
供水的水量要求总用水量=消防用水+生活、生产用水消防时为什么还要考虑生活、生产用水消防时,生活、生产还在用水不保证生活、生产用水,消防用水就难以保证消防要考虑最不利情况
第3.1.1条生活、生产按最大时流量,不按设计秒流量原因:火灾延续时间长(以小时计)设计秒流量出现频率低
3.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应分别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等经计算确定。
对第3.1.2条的理解不同的系统,不同的设计流量,按不同的,相应的设计规范计算确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水喷雾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3.1.4民用建筑和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不应小于表3.1.4的规定。
表3.1.4民用建筑和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名称基地面积(hm2)附有居住区人数(万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次)备注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构筑物场所≤100≤1.51按需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或装置、堆场、储罐)计算>1.52工厂、居住区各一次>100不限2主体建(构)筑物和附属建(构)筑物各一次。仓库、民用建筑不限不限1按需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计算。仓库为仅有仓库的场所。
对第3.1.4条的理解本条对民用建筑和工厂、仓库……火灾次数作出规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决定于:建筑物性质基地面积附有居住区人数一般为1次或2次,如为2次还有分配问题
第3.1.4条消防用水量=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一次火灾消防设计流量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有两个规定,一在本条,一在第3.2.2条本条规定民用建筑和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的火灾次数第3.2.2条规定城镇和居住区的火灾次数
3.2市政消防设计流量
3.2.2城镇和居住区等市政消防设计流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消防设计流量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消防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
表3.2.2市政消防设计流量人数N(万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次)一次消防设计流量(L/s)N≤1.01151.070.0100
对第3.2.2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城镇和居住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消防设计流量两者的乘积为市政消防设计流量火灾次数和一次消防设计流量都决定于人数火灾次数最多为3次,一次消防设计流量最大为100L/s
确定城镇、居住区室外消防用水量火灾次数——消防车同时出动的数量一次消防设计流量=同时使用水枪数×水枪用水量3支枪为下限汉、宁、沪、株12次灭火平均用水量:89L/s上限为100L/s
第3.2.2条表3.2.2来源自《建规》表8.2.1(新《建规》表9.2.1)区别在于:从12行调整为9行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不改一次消防设计流量的数值作了调整(10L/s↗15L/s),并按15L/s递增(除上限值外)
第3.2.2条(续)用水量≌苏联数据<<美国、日本数据我国消防用水量数值偏小,有条件时可适当留有余地
表9.2.1城市、居住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L/s)人数N(万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一次灭火用水量N≤11101<N≤2.51152.5<N≤52255<N≤1023510<N≤2024520<N≤30255
表9.2.1城市、居住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L/s)人数N(万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一次灭火用水量30<N≤4026540<N≤5037550<N≤6038560<N≤7039070<N≤8039580<N≤1003100
3.3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3.3.2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3.2的规定。
表3.3.2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耐火等级建筑物名称及类别建筑体积V(m3)V≤15001500<V≤30003000<V≤50005000<V≤2000020000<V≤50000V>50000一、二级工业建筑厂房甲、乙1520253035丙1520253040丁、戊1520仓库甲、乙1525-丙15253545丁、戊1520
耐火等级建筑物名称及类别建筑体积V(m3)V≤15001500<V≤30003000<V≤50005000<V≤2000020000<V≤50000V>50000一、二级民用建筑住宅普通15高级20公共建筑单层及多层15253040高层-253040地下建筑(包括地铁)、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15202530汽车库、修车库[独立]1520
三级工业建筑乙、丙1520304045-丁、戊15202535单层及多层民用建筑15202530-四级丁、戊类工业建筑152025-单层及多层民用建筑152025-
注:1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计算,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物的体积之和计算。2火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丙类物品库房确定。3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木结构的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按三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消火栓设计流量确定。
对第3.3.2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作出规定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与下列因素有关:耐火等级建筑物性质及类别建筑物体积(体积大,流量大)
成组布置表3.2.2注1……。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物的体积之和计算。成组布置的概念: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能满足防火规范要求时的建筑物群(组)
成组布置(续)防火间距的概念:风力二、三级,20min未采取相应措施,火灾不从着火建筑物蔓延至邻近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摘自建审教材)有两种计算方法:按各自建筑物体积查出水量,再予以叠加;先将建筑物体积叠加,再按总体积查水量《消规》规定按总体积算
3.4构筑物消防设计流量
对第3.4节的理解本节的强制性条文为:3.4.23.4.83.4.33.4.93.4.43.4.103.4.53.4.113.4.63.4.123.4.73.4.13
3.5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3.5.2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5.2的规定。
表3.5.2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建筑物名称高度h(m)、层数体积V(m3)、座位数(n)、层数(f)消火栓设计流量(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支)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工业建筑厂房h≤241021024<h≤5025515h>5030615仓库h≤241021024<h≤5030615h>5040815
建筑物名称民用建筑单层及多层科研楼、试验楼V≤1000010210V>1000015310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和展览建筑(包括博物馆)等5000<V≤250001021025000<V≤5000015310V>5000020415剧院、电影院、会堂、礼堂、体育馆等800<n≤1200102101200<n≤5000153105000<n≤1000020415n>1000030615
建筑物名称高度h(m)、层数、体积V(m3)、座位数(n)、层数(f)消火栓设计流量(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支)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民用建筑单层及多层商店、旅馆等5000<V≤100001021010000<V≤2500015310V>2500020415病房楼、门诊楼等5000<V≤2500010210V>2500015310办公楼、教学楼等其他建筑f>6,V>1000015310住宅7≤f<10525
建筑物名称高度h(m)、层数、体积V(m3)、座位数(n)、层数(f)消火栓设计流量(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支)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民用建筑高层住宅普通10≤f≤1810210f>1820410高级h≤5020410h>5030615二类公共建筑h≤5020410h>5030615一类公共建筑h≤5030615h>5040815
建筑物名称高度h(m)、层数、体积V(m3)、座位数(n)、层数(f)消火栓设计流量(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支)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V≤1000020410V>1000025515汽车库/修车库[独立]10210人防工程或地下建筑V≤5000102105000<V≤1000015310V>1000020415
注:1丁、戊类高层厂房(仓库)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可按本表减少10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量可按本表减少2支;2当高层民用建筑其高度不超过50m,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超过20L/s,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可按本表减少5L/s;3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及多层住宅楼梯间中的干式消防竖管,其消防设计流量可不计入室内消防设计流量。
对第3.5.2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作出规定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和下列因素有关:建筑物性质规模(高度、层数体积、座位数、层数)
第3.5.2条层数和建筑高度的限定住宅<10层≥10层公共建筑≤50m>50m
建筑高度不同,水量不同24m80-l0-20.5-8×3.22=23.74m=24m外救与自救的分界住宅适当放宽至10层50m80-8-23.5=48.5=50m解放牌消防车半自救与全自救分界100m消火栓为主与自喷淋为主分界250m省市批与公安部消防局批分界
第3.5.2条(续)火灾危险性小室内消防设施完善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以适当减少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从生活系统接出消火栓)多层住宅楼梯间中的干式消防竖管——消防设计流量可不计入室内消防设计流量
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表7.2.2高层建筑类别建筑高度(m)消火栓用水量(L/s)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室外室内普通住宅≤50151010>50152010高级住宅二类公建≤50202010>50203015一类公建≤50303015>50304015
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表7.2.2高层建筑类别建筑高度(m)消火栓用水量(L/s)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总量室外室内普通住宅≤5025151010>5035152010高级住宅二类公建≤5040202010>5050203015一类公建≤5060303015>5070304015
确定方法按住宅、公共建筑两类两级,组合为3组按建筑高度50m为界,分为6档先确定用水量上限70L/s再确定用水量下限25L/s中间按插入法确定:60、50、40、35L/s高层建筑立足于自救,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室外消防用水量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5L/s,表格形成
用水量上限大中城市最大火灾平均用水量89L/s《建规》40万人口80L/s《高规》70L/s苏联80L/s美国70L/s~368L/s日本250L/s~325L/s
用水量下限火灾危险性少、可燃物数量少、建筑高度低的建筑和场所有成效扑救较大火灾平均用水量39.15L/s(沪、锡、天、沈、武、广、深、南宁、西安有成效扑救公共建筑平均用水量38.7L/s
用水量下限(续)《建规》10000m3~15000m325L/s~35L/s(室外20L/s~25L/s,室内5L/s~10L/s)《高规》25L/s来源于多层建筑资料,资料陈旧,数值偏低
立管出水情况立管≤20L/sl0L/s相邻两立管同时出水≥30L/s15L/s相邻三立管同时出水
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每根竖管最小流量着火层上一层消火栓出水量着火层消火栓出水量着火层下一层消火栓出水量每个消火栓出水量1055-5155555
消火栓消防用水量水枪DNl9mmQ=4.6~5.7L/s平均按5.0L/s计水量为5的整倍数为最低要求统计依据Sk、层高宜留有余地功能改变标准提高水量偏低
3.5.5城市交通隧道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5.5条的规定。
表3.5.5城乡市政交通隧道室内的消火栓设计流量用途类别长度/m设计流量(L/s)可通行危险化学品等机动车一、二、三L>50020仅限通行非危险化学品等机动车一、二、三L>1000三、四L≤100010
对第3.5.5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城市交通隧道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作出规定隧道共分四类表3.5.5仅限通行非危险化学品等机动车的行,上下都有三类隧道,此表类别有误
隧道分类(引自《建规》)用途隧道封闭段长度L(m)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可通行危险化学品等机动车L>1500500<L≤1500L≤500-仅限通行非危险化学品等机动车L>30001500<L≤3000500<L≤1500L≤500仅限人行或通行非机动车--L>1500L≤1500
3.5.6地铁地下车站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20L/s,区间隧道不应小于10L/s。
对第3.5.6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地铁地下车站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作出规定设计流量分:车站、区间隧道分别规定车站多层,每层两股水柱(20L/s)区间隧道单层,每层两股水柱(10L/s)
3.6消防用水量
3.6.2不同场所消火栓系统及固定冷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3.6.2的规定。
表3.6.2不同场所的火灾延续时间建筑场所与火灾危险性火灾延续时间(h)建筑物工业建筑仓库甲、乙、丙类仓库3.0丁、戊类仓库2.0厂房甲、乙、丙类厂房3.0丁、戊类厂房2.0民用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中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等3.0其它公共建筑2.0住宅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小于3000m21.0建筑面积大于等于3000m22.0地铁车站
对第3.6.2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火灾延续时间作出规定本条火灾延续时间包括:消火栓系统固定冷却系统固定冷却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与消火栓系统相同,火灾扑救多少时间,冷却系统也工作多少时间
火灾延续时间消防车到火场开始出水至火灾基本被补灭所需的时间(不按报警算起,不按彻底扑灭为止)根据北京2353次火灾统计资料而来:3h-98.5%重要建筑2h-95.1%次要建筑
2353次火灾延续时间统计表火灾延续时间(h)次数(次)占总数的百分比(%)累计百分比(%)<0.5127654.354.30.5~1.0062526.684.91.00~2.0033414.295.12.00~3.00823.498.5>3.00361.5100
3.6.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根据相应的国家现行规范确定。
对第3.6.3条的理解本条对除消火栓系统以外的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作出规定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这些系统在各自的国家标准中有相应规定
3.6.4建筑物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应与其替代的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一致。
对第3.6.4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作出规定水幕包括:防火分隔水幕(用水幕分隔)防护冷却水幕(用卷帘等分隔,水幕冷却)要求与替代的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一致,即3小时,耐火等级一级至四级都为3h
墙体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墙体名称耐火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防火墙不燃3.0不燃3.0不燃3.0不燃3.0承重墙不燃3.0不燃2.5不燃2.0难燃0.5楼梯间电梯井的墙不燃2.0不燃2.0不燃1.5难燃0.5疏散走道两侧隔墙不燃1.0不燃1.0不燃0.5难燃0.25非承重外墙不燃0.75不燃0.5难燃0.5难燃0.25房间隔墙不燃0.75不燃0.5难燃0.5难燃0.25
3.6.5城市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见表3.6.5的规定。
表3.5.5城乡市政交通隧道火灾延续时间用途类别长度/m火灾延续时间/h可通行危险化学品等机动车一、二、三L>5003仅限通行非危险化学品等机动车一、二、三L>1000三、四L≤10002
对第3.6.5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城市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作出规定要求高的3h,要求低的2h
4消防水源4.1一般规定
消防水源消防水源:市政给水(4.2节)消防水池(4.3节)天然水源(4.4节)消防备用水源(4.1.6条)
水源重要性水源的保证系统的完善决定火灾扑救效果81.5%案例因缺乏消防用水而致成灾
4.1.1在城乡规划区域范围内,市政消防给水应与市政给水管网同步规划、设计与实施。
对第4.1.1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强调三同时原则:三同时指市政消防给水与市政给水管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强调市政消防给水的重要性(过去很容易被疏忽,被遗忘,水量要从源头抓起)
4.1.2消防水源水质应能满足水灭火设施灭火、控火和冷却等消防功能的要求。
对第4.1.2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水源水质作出规定消防用水三大功能(或作用、目标):灭火控火冷却水量、水压、水质均应满足三方面的要求,本条只讲水质,水质另有标准
4.1.3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等可以作为消防水源,宜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
对第4.1.3条的理解本条对消防水源作出规定消防水源排序:(三种水源实为两种)1市政给水管网2消防水池3天然水源按水量、水压、水质和供水可靠性来分析(还有第四种水源)推荐市政给水管网供水
市政给水管网和消防水池市政给水管网的特点:一般都具备条件水量有保证水质能符合要求压力供水,取水方便消防水池:当其他水源不能保证用水需要时设置
4.1.5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池(塔)等应采取防冻措施。
对第4.1.5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水池的防冻问题作出规定冬季会结冰,就要防冻消防水池防冻措施:埋地设置池顶覆土保温双层井盖
第4.1.5条高位消防水池(塔)防冻措施:外保护采暖管道外保温、电伴热
4.1.6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等可作为消防备用水源,当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第4.1.6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备用水源作出规定即第4水源——其他水源示例: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游泳池等
第4.1.6条要考虑清洗、检修、防冻等情况时,供水的保证(上海通用汽车公司消防给水系统以水景池作为第二水源)
4.2市政给水
4.2.2市政两路消防供水应符合下列条件,当不符合时应视为一路消防供水:1市政给水厂应至少有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2市政给水管网应为环状管网;3应有不同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对第4.2.2条的理解本条对两路消防供水作出规定符合1、2、3款条件的为两路供水,不符合的为一路供水三个条件:水厂有两条输水干管(或两个水厂)市政管网为环状管网可从不同市政给水干管上引入不少于两条引入管
4.3消防水池
消防水池功能主功能:贮水功能——贮存消防用水,用于扑救火灾对容积有要求副功能:吸水功能——便于水泵吸水
4.3.1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2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住宅时;3市政消防设计流量小于建筑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
对第4.3.1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水池的设置作出规定三种情况:水量不够,要将水贮存在水池中一路供水,火灾有可能发生在管网检修时(原来为室内外大于25L/s)也是水量不够(这条是新增加的)不讲天然水源,前提只讲市政给水管网
消防水池设置条件1、天然水源:水量偏少水量足够,取水不足水质不符合要求水位落差大,取水困难(当以天然水源为消防水源时)
消防水池设置条件(续)2、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管径倒挂水量不足水压偏低定时供水形式上双向供水,实际上单向供水3、市政枝状管网、进水管一条,火灾发生在管网故障时,供水中断
4.3.2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2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对第4.3.2条的理解本条对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计算作出规定两种情况:能保证室外,不能保证室内/满足室内用水要求不能保证室外,也不能保证室内/满足室内+室外不足部分
消防水池容量消防水池总容积=有效容积+无效容积有效容积:能被消防泵所取用的水容积无效容积:被空气占用的体积无法被消防泵所取用的水容积导流墙、立柱等结构体所占用的体积条文规定有效容积
V=Qt火灾延续时间消防流量火灾延续时间:消防车到火场开始出水至火灾基本被补灭所需要的时间
水池技术要求汽蚀余量=大气压力-吸水高度供水至吸水井过深时措施加专用泵供水至室外消火栓消防车进地下车库(×)专用泵流量按消防车要求不过深时设取水口或取水井,或设置连通管(确定连通管管径或阀门)
水池技术要求(续)距离(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物)不受火灾威胁,便于操作共用时,不作他用
4.3.4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储水容积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但消防水池的有效储水容积不应小于100m3,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对第4.3.4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水池容积的减少作出规定消防水池减少容积是有条件的条件是: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但消防水池容积的减少是有底线的底线:100m3/50m3(仅有消火栓系统)
4.3.6消防水池的总有效容积大于500m3时,宜设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但当大于1000m3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
对第4.3.6条的理解本条对消防水池的并联设置作出规定并联有利于提高安全度有效容积大于500m3宜分成两个1000m3应分成两个消防水池能独立使用,清洗、检修仍能继续工作管道设置要求:独立的出水管连通管
第4.3.6条消防水池设连通管(设有控制阀门)可认为是独立使用(《建规》审查意见)
4.3.8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对第4.3.8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水池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作出规定技术措施:先进消防贮水部分,再溢流至生活出水管上开小孔,小孔以下的消防水不会被取走
4.3.9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2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当建筑物设有消防控制中心时,应在值班室或控制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3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4消防水池应设置排水设施;5消防水池应设置通气管;6消防水池通气管、呼吸管和溢流水管等应有防止虫鼠等进入消防水池的技术措施。
对第4.3.9条的理解本条文1、2、3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水池的配管等作出规定1款指设置吸水坑等2款指设置水位显示装置,就地和远程显示水位,确保消防用水3款指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强调间接排水
第4.3.9条4款与3款相同5款规定设置通气管,防止负压(压力型水池例外)6款为了防虫鼠进入,措施是设置网罩、止回阀等
4.3.10高位消防水池(塔)的最低有效水位应能满足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压力和流量,且其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除满足4.3.9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可一路消防供水的建筑物外,向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给水管不应小于两条;
2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一次火灾扑救消防用水量确有困难时,当火灾时补水可靠时,其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一次火灾扑救消防用水量的50%;3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200m3时,宜设置有效容积相等且可独立使用的两格;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置独立的两座;
4高位消防水池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且与建筑构件应连接牢固。
对第4.3.10条的理解本条对高位消防水池(塔)作出规定过去未曾在规范中特意强调过高位消防水池(塔)现在在高层建筑中,高位消防水池的设置日见增多,因此予以重视主条文规定基本要求:压力、流量、有效容积(保证消防总用水量)
第4.3.10条除此以外的要求:两路供水有可靠补水时,有效容积可减少分两格或两座对隔墙和楼板的耐火极限提出要求对防火门提出要求
4.4天然水源
天然水源天然水源(包括地面水、地下水):相对投入少,条件许可,应予考虑对水量有要求(最低水位的可供水量消防无最高、平均之分火灾延续时间内必须保证,不足时可用水池补足不足部分以保证持续供水)
4.4.1井水等地下水源可作为消防水源。
对第4.4.1条的理解本条对井水等地下水源作为消防水源作出规定天然水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地下水包括潜水、承压水、泉水……等取水构筑物有:管井、大口井、渗渠井水水质一般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
4.4.2当井水作为消防水源向消防给水系统直接供水时,深井泵应能自动启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井应不少于两眼,且每眼井的深井泵均应采用一级供电负荷时,可为两路消防供水;2其他情况时可视为一路消防供水。
对第4.4.2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直接供水的作为消防水源的井水作出规定具体要求:深井泵应能自动启动两路供水(保证措施是:两眼井,一级供电负荷)
4.4.4当室外消防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防止冰凌、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堵塞消防水泵的技术措施,并应采取确保安全取水的措施。
对第4.4.4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天然水源的安全取水措施作出规定(天然水源水位变化大,取水难度大)要防冰凌、防漂浮物、防悬浮物堵塞水泵(设置格栅、滤网、沉砂……等)
4.4.5当天然水源作为室外消防水源时,应采取满足枯水位时,供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安全取水的技术措施;最大吸水高度应满足消防水泵的技术要求,且不应超过6.0m。
对第4.4.5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安全取水作出规定取水包括:消防车、固定泵、移动泵水源考虑枯水位,水泵考虑吸上高度(按6.0m计)
天然水源对水质有要求(不会造成喷口堵塞未被可燃液体污染)对取水有要求:水位变化大有取水码头、回车场等消防车能靠近水源,能取上水防冻
4.4.7设有消防车取水口的天然水源,应设置消防车到达取水口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道。
对第4.4.7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设消防车道作出规定具体规定:消防车到达取水口的消防车道消防车回车的需要
5供水设施5.1消防水泵
消防供水设施主要供水设施:消防水泵5.1自动供水设施:消防水箱5.2、气压水罐临时供水设施:消防水泵接合器5.4辅助供水设施:增压设施5.3
5.1.4单台消防水泵的最小额定流量不应小于10L/s,最大额定流量不宜大于320L/s。
对第5.1.4条的理解本条对消防泵流量作出规定规定了下限10L/s,两支水枪的水量规定了上限320L/s(超过产品标准要求的200L/s,涉及产品检测和检测单位检测手段的问题)
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6245-1998适用范围:车用消防泵、固定消防泵代号: 消防泵XB原动机: 电动机DXBD汽油机Q柴油机CXBC
流量:5、10、15、20、25、30L/s、35、40、45、55、60、65、70L/s、75、80、85、90、95、100、105L/s、110、115、120、125、130L/s140、150、160L/s180、200L/s压力0.3MPa~3.0MPa
启动5S内顺利启动20S内达到额定工况10min超负荷试验运转试验:额定工况运转4h,不应间断抗腐蚀试验:泵壳采用铸铁、铸铝、铸铜。其他过流部件采用不锈钢、青铜、铝合金时可不进行。
5.1.6消防水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应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2所配电动机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3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设计压力的140%,且不宜小于设计额定压力的120%;4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的65%;5泵轴的密封方式和材料应满足消防水泵在低流量时运转的要求;
6消防给水同一泵组的消防水泵型号宜一致,且工作泵不宜超过3台;7多台并联时,应校核流量叠加对消防水泵出口压力的影响;8应选择电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
对第5.1.6条的理解本条文1、2、3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水泵的选择作出规定1款规定水泵要满足流量和压力要求2款规定配套电机要满足水泵要求3款规定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无驼峰、无拐点同时规定零流量时的压力
第5.1.6条驼峰会出现一个压力,两个流量点的情况,会出现喘振现象,应予避免拐点当水泵超流量时,会突然停泵而不供水(切线泵有拐点,按此规定就不能用)(超流量指:水枪支数超过规范规定消火栓出流量大于规范数值等情况)
第5.1.6条4款是指系统超流量时,压力不能太低而消火栓系统超流量是客观存在的5款规定泵轴的密封方式和材料6款规定水泵型号和台数(多了效率低)7款规定水泵并联时流量增加时,压力的变化(压力有时会增加)8款规定电机干式安装(潜水泵不能用)
5.1.8当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压缩式点火型柴油机;2柴油机额定功率应校核海拔高度和环境温度对柴油机功率的影响;3柴油机消防水泵配备的柴油机的额定功率应满足消防水泵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的运行要求;
4供油箱应根据火灾延续时间确定,且邮(油)箱最小有效容积应按1.5L/kW配置,柴油机消防水泵油箱内储存的燃料不应小于50%的储量;5柴油机消防水泵应具备连续工作的性能,试验运行时间不小于24h;6柴油机消防水泵的蓄电池应保证消防水泵随时自动启泵的要求。
对第5.1.8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柴油机消防水泵作出规定柴油机消防水泵不受电网停电影响,只要贮够油量,只要柴油机机械不出故障,可以认为是可靠的
5.1.9轴流深井泵宜安装于水井、消防水池和其他消防水源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轴流深井泵安装于水井时,其淹没深度应满足其可靠运行的要求,在水泵出流量为150%额定流量时,其最低淹没深度应是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水位线以上不少于3.2m,且海拔高度每增加300m,深井泵的最低淹没深度应至少增加0.3m;2应设置探测水井水位的水位测试装置;
3当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水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源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水泵吸水时,可采用轴流深井泵,并采用湿式深坑的安装方式安装于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
4安装在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的轴流深井泵,其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应低于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线,其淹没深度应根据水力条件确定,并应满足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有效储水量或有效水位能全部被利用;当水泵额定流量大于125L/s时,应增加淹没深度以防止形成旋涡,并提供足够的气蚀余量以防止产生气蚀;
5当轴流深井泵的电机露天设置时,应有防雨功能;6其他应符合国家规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7出水管应符合本规范5.1.13条的有关规定。
对第5.1.9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轴流深井泵作出规定
5.1.10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性能应与工作泵性能一致,但下列情况除外:1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5L/s(高度超过50m的建筑除外)时;2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10L/s时。
对第5.1.10条的理解本条对备用泵作出规定规范对水泵设置条件没有明确,只明确备用泵设置条件高层建筑立足于自救,消防备用泵应予设置备用泵与工作泵构成并联系统目的为了提高安全度
并联运行示例1#泵2#泵并联运行正常正常正常正常不正常正常不正常正常正常不正常不正常不正常50%50%75%90%90%95%99%99%99.5%
备用量备用量≠100%,按备用一台计消火栓与自喷淋可合用或不合用备用泵共用系统合用独立系统不合用,备用一台单泵100%备用占地少价格低有超压可能效率高双泵50%备用占地多价格贵措施之一效率低
5.1.12消防水泵吸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取自灌式吸水;2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应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倒流防止器;3当吸水口处无吸水井时,吸水口处应设置旋流防止器。
对第5.1.12条的理解本条文1、2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水泵吸水作出规定要求自灌式吸水自灌式吸水有利于消防水泵的快速启动(当消防车取水时有一定难度)因此本条文可以理解为固定消防水泵设置旋流防止器可以防止空气进入
从市政管网直接抽水优点:充分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减少水池、节省投资、节约用地、缩短工期减少二次污染(设置倒流防止器)自灌吸水,便于自动化
直接吸水条件室外给水管网能满足消防用水量主管部门允许(建设厅或建工局)、自来水公司、消防局)自备水源一般较为具备条件
直接吸水(续)过去不允许的原因:会造成回流污染(倒流防止器来解决)会造成局部地区水压下降现在允许的原因:使用频率低,消防毕竟非常偶然用于消防,能得到大家谅解消防车来现场后,也从管网直接吸水,后果是一样的
直接吸水(续)上海市解放前消防水泵就从市政给水管网直接吸水北京市消防局曾经拟进行消防泵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吸水的工程试点消防泵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吸水,符合节能、节电国策,应予推荐
5.1.13离心式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消防用水量;2吸水管布置应避免形成气囊;
3一组消防水泵应设不少于两条的输水干管与消防给水环状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输水管检修时,其余输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4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200mm;
5吸水管上应设置明杆闸阀或带自锁装置的蝶阀,但暗杆阀门带有开启刻度时也可以采用;当管径超过DN300时宜设置电动阀门;6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设止回阀、明杆闸阀;当采用蝶阀时,必须带有自锁装置;当管径超过DN300时,宜设置电动阀门;7消防水泵吸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其流速宜为1.0m/s~1.2m/s;直径大于DN250时,宜为1.2m/s~1.6m/s;
8消防水泵出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其流速宜为1.5m/s~2.0m/s;直径大于DN250时,宜为2.0m/s~2.5m/s;9吸水井的布置应满足井内水流顺畅,流速均匀,不产生涡漩,且便于施工安装;10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道穿越外墙应采用防水套管;当穿越墙体和楼板时,应符合本规范12.3.19条第5款的要求;
11消防水泵吸水管穿越消防水池时,应采用柔性套管;若采用刚性防水套管则应在水泵吸水管上设置柔性接头。
对第5.1.13条的理解本条文1、2、3、4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离心式消防水泵的管道、阀门作出规定离心泵是最常用的消防水泵1款规定吸水管数量(两条,并联概念)2款规定吸水管应避免形成气囊(管顶平接,上升坡度,偏心大小头,管顶连接支管……等)
第5.1.13条3款规定输水管数量(两条,并联概念)4款规定吸水口的淹没深度(不少于600mm/200mm)5款规定吸水管上设阀门(检修水泵用可用闸阀或蝶阀,蝶阀要带自锁装置,防止误关闭,误开启明杆闸阀便于了解阀门启闭状况)
第5.1.13条(续)6款规定出水管上设止回阀和阀门7款规定吸水管流速,流速应予控制8款规定出水管流速,流速大于吸水管9款规定吸水井的布置10款规定管道穿越外墙、墙体和楼板的措施11款规定吸水管穿越消防水池的措施
5.2高位消防水箱
消防水箱包括:屋顶消防水箱、分区消防水箱(气压水罐)性质:自动供水设施功能:贮水功能对水箱容积有要求自动供水功能对设置高度有要求
关于水箱设置的争论不设水箱的意见设水箱的意见满足最不利点水压有困难考虑到我国电力供应不正常(定时停电、农忙让电)管理不到位,水泵不运转火灾案例的佐证建筑:立面处理困难规划:影响城市观瞻结构:增加荷载,不利抗震电气:水箱漏水影响电梯运行主泵投入早,水箱作用有限辅助措施能保证供水压力要求
消防水箱(续)不设置消防水箱的条件:高压给水系统干式消防竖管设置消防水箱的条件: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含稳高压系统)
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建筑的最高部位能重力供水能把水充满整个消防管网
5.2.1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水灭火系统所需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类高层民用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当计算有效容积大于18m3仍可采用18m3;2多层及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当计算有效容积大于12m3仍可采用12m3;
3大于7层的多层居住建筑和二类高层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m3;,当计算有效容积大于6m3仍可采用6m3;4当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5L/s时用应采用12m3;大于25L/s时应采用18m3,当计算有效容积大于18m3仍可采用18m3;
5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的大型商店建筑的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不应小于36m3。
对第5.2.1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性条文本条对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作出规定明确规定满足初期火灾水灭火系统所需初期火灾按10min计10min接警后消防车到火灾现场所需时间包不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待明确
第5.2.1条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的大型商店,水箱容积最大(36m3)
高位消防水箱的最小有效容积建筑物类别室内消防流量水箱容积一类高层民用公共建筑18m3多层及二类高层公共建筑12m3一类高层居住建筑大于7层的多层居住建筑6m3大于7层的多层居住建筑工业建筑≤25L/s12m3>25L/s18m3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的大型商店36m3
第5.2.1条18m3=30L×60s×10min/1000L(原来要求)12m3=20L×60s×10min/1000L(原来要求)6m3=10L×60s×10min/1000L(原来要求)36m3=60L×60s×10min/1000L
5.2.2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类高层民用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2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民用建筑不应低于0.10MPa,多层住宅确有困难时可适当降低;
3工业建筑不应低于0.10MPa;4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仍能满足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可由市政给水系统直接供水,并应在进水管处设置倒流防止器,系统的最高处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0.10MPa;6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设稳压泵。
对第5.2.2条的理解本条文1、2、3、4款为强制性性条文本条对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作出规定(不容易做到)水箱的设置高度应高于水灭火设施应满足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静水压力值有所提高0.07MPa↗0.10MPa
静水压力建筑物类别建筑高度静水压力一类高层民用公共建筑≤100m0.10MPa>100m0.15MPa高层住宅0.10MPa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工业建筑0.10MPa
高层建筑高位消防水箱设置高度0.07MPa=7m水柱(静压要求)7m=2m+(3m~3.5m)+(1.5m~2m)2m屋面至顶层消火栓的垂直距离(3m~3.5m)电梯机房高度(1.5m~2m)水箱架空层高度7m——水箱架设在电梯机房上部不能满足0.07MPa或0.l5MPa时,设增压设施
高位消防水箱设置特殊情况电梯机房面积不够放不下水箱怕水箱漏水电气专业不让放为隔绝太阳辐射热影响,要把水箱做大航空港附近不允许增加建筑高度顶层为旋转餐厅,无法设置水箱顶面为玻璃天棚,无法设置水箱……等此时,允许降低水箱设置高度,设置在下层
5.2.4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严寒、寒冷等冬季冰冻地区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消防水箱间内,其他地区宜设置在室内,当必须在屋顶露天设置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2高位消防水箱与基础应牢固连接;3当高位消防水箱在屋顶露天设置时,应采取保护水箱进出水管的阀门、人孔等处于可靠状态的技术措施。
对第5.2.4条的理解本条文3款为强制性性条文本条对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作出规定1款规定设置在水箱间,为了防冻露天设置,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见3款)2款规定水箱与基础应牢固连接(防震)
第5.2.4条3款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作具体规定具体措施:进出水管的阀门加锁人孔加盖、加锁
5.2.5高位消防水箱间应通风良好,不结冰,当必须设置在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非采暖房间时,应采取防冻措施,环境温度或水温不应低于5℃。
对第5.2.5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性条文本条对高位消防水箱间作出规定要求:通风良好不结冰防冻环境温度或水温不低于5℃
5.3稳压泵
5.3.1本规范5.2.3条、6.1.7条和6.1.9条规定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稳压泵维持系统充水和压力。(应为5.2.2.6条,6.1.7条和6.1.9.2条)
5.2.2.6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设稳压泵。6.1.7室外消防给水系统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宜采用稳压泵维持系统充水和压力。6.1.9.2其他建筑物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确有困难时可采用稳压泵稳压。
对第5.3.1条的理解本条对稳压泵的设置作出规定稳压泵用于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5.3.3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小于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漏量和系统自动启动流量;2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漏量应根据管道材质、接口形式等确定,当没有管网泄漏量数据时,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宜按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流量的1%~3%计,且不宜小于1L/s;3消防给水系统所采用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自动启动流量应根据产品技术确定。
对第5.3.3条的理解本条文1款为强制性性条文本条对稳压泵的设计流量作出规定设计流量不小于:管网的正常泄漏量(室内管网往往缺少数据,按2款)系统自动启动流量(可以理解为报警阀启动流量)
稳压水泵泵的出水量应为管网漏水量主泵流量的2%~5%,现调整为1%~3%系统为准工作状态,泵的出水量不大于灭火设施出水量消火栓系统<5L/s(一个消火栓出水量)喷淋系统<1L/s(一个喷头出水量)
5.3.4稳压泵设计压力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满足系统自动启动和管网充满水的要求;2应保持系统自动启泵压力设置点处的压力在准工作状态时大于系统设置自动启泵压力值,且增加值宜0.07MPa~0.10MPa;3应保持系统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的在准工作状态时的压力大于该处的静水压,且增加值不应小于0.15MPa。
对第5.3.4条的理解本条文1款为强制性性条文本条对稳压泵的设计压力作出规定2款为1款的具体化
5.3.5设置稳压泵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防止稳压泵频繁启停的技术措施,当采用气压水罐时,其调节容积应根据稳压泵启泵次数不大于15次/h计算确定,但有效储水容积不宜小于150L。
对第5.3.5条的理解本条对设置气压水罐作出规定设置气压水罐的目的是防止稳压泵频繁启停
5.4消防水泵接合器
对第5.4节的理解本节规定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选用和安装
水泵接合器性质:临时供水设施全称:室内消防水泵接合器特点:与室内消防给水管网连接为室内消防给水管网的组成部分位置在室外与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有区别
水泵接合器作用室内无泵,消防车上的泵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室内管网供水室内有泵,泵不能启动,消防车上的水泵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室内管网供水室内有泵,泵能启动,但水量不足,通过水泵接合器并联供水室内有泵,泵能启动,但水池容量不足,需向水池供水
水泵接合器作用(续)室内有泵,泵能启动,但水压不足,需与室内水泵串联供水作用不同,接管点位置不同
水泵接合器接管点位置(引自美国消防规范)
水泵接合器(续)组成:栓口、闸阀、止回阀、安全阀、泄水装置(水流方向自外而内)数量: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确定与室外消火栓水量配套(10L/s~15L/s)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都设设置要求:与室外消火栓、取水口靠近与建筑物应有适当距离
水泵接合器通水能力公称尺寸(mm)DN100DN150流速V(m/s)2.02.52.02.5流量Q(L/s)15.719.635.344.2
5.4.1下列场所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1高层民用建筑;2设有消防竖管的住宅、超过五层的其他多层民用建筑;3地下建筑和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4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以及最高层楼板超过20m的厂房或库房;5四层以上多层汽车库和地下汽车库;6城市市政隧道。
对第5.4.1条的理解本条从消火栓系统的角度规定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原则是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建筑都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5.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均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对第5.4.2条的理解本条从消火栓系统以外的水灭火系统的角度规定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原则是消火栓系统以外的水灭火系统都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5.4.6消防给水为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当建筑高度超过消防车供水高度时,消防给水应在设备层等方便操作的地点设置手抬泵或移动泵接力供水的吸水和加压接口。
对第5.4.6条的理解关于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设各地消防车配置不同,是个动态问题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50m水柱——解放牌消防车供水压力80m水柱——交通牌、黄河牌消防车120m水柱——喷淋系统分区压力值160m水柱——水泵接合器工作压力值
5.4.8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7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
对第5.4.8条的理解本条规定当采用某一种消防水泵接合器时,安装时应注意的问题消防水泵接合器有:墙壁式,高度应便于取用地下式,应便于取用地上式
水泵接合器型式地上式:明显,使用方便,不防冻,不美观地下式:不占地面,防冻,美观,不易寻找墙壁式:有装饰作用,不能保持与建筑物的距离可放在实墙面下方,可用雨蓬遮挡,或设置在围墙、建筑小品墙面上
5.5消防水泵房
5.5.9消防水泵房的设计应根据具体情况设计相应的采暖、通风和排水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采暖温度不应低于为10℃,但当无人值守时不应低于5℃;2消防水泵房的通风宜按6次/h设计;3消防水泵房应设置排水设施。
对第5.5.9条的理解本条1款为强条本条规定消防水泵房的采暖、通风和排水设施的设计规定采暖温度为了防冻和值班人员的工作环境条件
6消防给水6.1消防给水选择
6.1.3建筑物室外消防给水宜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外消防给水应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但当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0L/s时可采用一路消防供水;2室外消火栓宜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市政消火栓或室外消防水池可计入室外消火栓;3室外消防给水宜与生产、生活给水合并。
对第6.1.3条的理解本条对室外消防给水作出规定推荐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1款规定采用两路消防供水2款室外消火栓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市政消火栓或室外消防水池可计入室外消火栓
第6.1.3条3款室外消防给水宜与生产、生活给水合并(减少室外管道数量)
6.1.6当建筑室外消防给水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宜与室内消防给水合并。
对第6.1.6条的理解室外一般为低压系统较少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不常见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都设有消防水泵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为简化系统,宜与室内消防给水合并
6.1.7室外消防给水系统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宜采用稳压泵维持系统充水和压力。
对第6.1.7条的理解管网会渗漏室内管网的渗漏靠水箱补水室外管网的渗漏无水箱水可补推荐的做法是采用稳压泵来维持系统充水和压力
6.1.8室内消防给水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且不应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系统和仅设有消防软管卷盘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
对第6.1.8条的理解本条对室内消防给水作出规定规定室内消防给水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规定室内消防给水不应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规定仅设有消防软管卷盘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
高压给水系统的现实性建筑物下层城市设有高位水池时(水池标高、管径)建筑物设有高位消防水池时城市设有高压给水系统气压水罐贮存消防水池用水量时(理论上成立,实际上不成立)
6.1.9当室内消防给水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2其他建筑物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确有困难时可采用稳压泵稳压。
对第6.1.9条的理解本条文1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条件: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其他重要建筑(非临高压设不设?)
第6.1.9条2款规定变通办法其他建筑物(除1款外的建筑物)需要设高位消防水箱,但有困难不能设高位消防水箱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办法是采用稳压泵稳压可以理解1款非设不可,不可替代
6.1.10当建筑物室内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仅采用稳压泵稳压,且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时,消防水泵的供电或备用动力应安全可靠,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消防水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当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时应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备用动力;2工业建筑备用泵宜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
对第6.1.10条的理解本条规定动力供应前提条件是:室内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采用稳压泵稳压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要求动力应安全可靠安全可靠标准:一级负荷供电柴油机消防水泵
6.1.11当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向多栋建筑的水灭火系统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厂消防供水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0m,或占地面积不宜大于200hm2;2住宅建筑消防供水的最大保护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000m2;3管理单位不同时,每栋建筑宜独立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对第6.1.11条的理解本条规定共用系统的条件共用水池、共用消防水泵,便于管理,也节省费用
共用条件共用条件:业主同意供水主管部门同意在有效范围内(1款、2款分别对工厂和住宅作出规定)3款指不同管理单位可分别独立设置(设计时有时并不知道)
技术要求各建筑物给水分区应协调一致水箱数量和水泵控制要求一致,符合群控技术要求按一次火灾计算共用涉及到两个问题:上海地区曾有过消防泵的供水服务半径不大于400m的规定火灾次数问题
400m的依据6.1.4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和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合并设置的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6消防泵的供水服务半径不应大于400m。(上海《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GJ08-94-2007)
两次火灾的问题两次火灾的依据:按原《建规》15万m21.5万人影响范围:水池水量建筑物危险等级65L/s水箱水量
6.2消防给水分区
6.2.2消防给水不符合下列条件时应分区供水:1消火栓栓口处的静压不宜大于1.0MPa,但最大不应大于1.20MPa;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其他自动水灭火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且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60MPa,喷头处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0MPa;3消防给水系统最高压力不应大于2.40MPa。
对第6.2.2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分区供水作出规定消火栓系统按栓口处的静压计:1.0MPa/1.20MPa(最大值,分两步走和喷淋系统保持一致)
第6.2.2条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其他自动水灭火系统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喷规》8.0.1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0MPa,并不应设置其他用水设施。《消规》规定: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60MPa喷头处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0MPa这个规定是合理的,1.20MPa只指喷头
第6.2.2条(续)消防给水系统最高压力不应大于2.40MPa2.40MPa不如调整为2.50MPa
分区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大于1.0MPa要分区静压分区(水箱供水,直观、易理解、易计算)动压校核(水泵供水,超过时,重新分区,留有余地减压小流量时的水泵压力)分区压力值,1.0MPa/1.2MPa
分区方式水箱分区水泵分区减压阀分区
水箱分区缺点:占用面积建筑面积造价+水箱造价,价格不菲施工期长有二次污染隐患跌水噪声扰民双浮球阀不能同步关闭会漏水
减压阀分区按Q(流量)和P(压力)选用减压比可大于生活给水系统并联设置(原一用一备,现同时使用)Y过滤器对水流方向有要求(可向下,可水平流动)阀后设泄水装置比例式宜垂直安装,可调式宜水平安装
7消火栓系统7.1系统选择
消防灭火设施消火栓系统市政消火栓7.2室外消火栓7.3室内消火栓7.4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条文未多涉及)
7.1.1市政消火栓和建筑室外消火栓应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
对第7.1.1条的理解消火栓系统有湿式和干式之分但室外只有湿式系统,无干式系统
7.1.2室内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室内消火栓系统。
对第7.1.2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湿式系统应用场所作出规定湿式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应用场所的室内环境温度同喷淋系统:不低于4℃(不冰冻)不高于70℃(不汽化、不结垢)
7.1.3室内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宜采用干式消火栓系统。
对第7.1.3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干式系统应用场所作出规定干式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应用场所的室内环境温度也同喷淋系统低于4℃(会冰冻)高于70℃(会汽化、会结垢)干式室内消火栓和湿式室内消火栓是一种栓
7.1.4多层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湿式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SN65的室内消火栓接口和消防水泵接合器。
对第7.1.4条的理解本条多层住宅建筑设置干式系统作出规定设置条件是:多层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湿式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指楼梯间防冻有困难)SN65消火栓出水5L/s
第7.1.4条设置要求:干式消防竖管(连接消火栓和接合器)SN65的室内消火栓接口(灭火用)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消防车供水用)不搞排气器(从顶层消火栓排气)不复核充水时间(只有立管,且是多层,体积有限,不用复核)
7.1.5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城市隧道及其他构筑物的消火栓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并宜采用干式消火栓系统。
对第7.1.5条的理解本条对城市隧道及其他构筑物采用干式系统作出规定前提是: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冬季结冰地区)场所:城市隧道其他构筑物条文未说明干式系统的构成,也未明确采取防冻措施和采用干式系统的关系
7.1.7干式消火栓系统的充水时间不应大于5min,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进水干管上宜设雨淋阀或消防电气启动阀等快速启闭装置,当采用消防电动阀时开启时间不应超过30s;2当采用雨淋阀时应在消火栓箱设置直接开启雨淋阀的手动按钮;3在系统管道的最高处应设快速排气阀。
对第7.1.7条的理解本条对干式系统的充水时间作出规定干式系统由于要充水而导致灭火滞后,因此对充水时间应予限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系统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消火栓系统有所放宽,放宽至5min(管径大,人工操作,消防车供水,滞后)
第7.1.7条为便于充水,加快速度,缩短时间,采取相应措施:(措施在1、2、3款)——设快速启闭装置(雨淋阀或消防电气启动阀)——在消火栓箱设直接开启雨淋阀的手动按钮——管道的最高处应设快速排气阀
7.2市政消火栓
7.2.1市政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在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宜采用干式地上式室外消火栓,严寒地区宜设置消防水鹤。当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时,若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取水口在冰冻线以上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对第7.2.1条的理解本条对市政消火栓的型式作出规定市政消火栓结构、型式、规格、用途……;与室外消火栓相同,设置在市政管道上规范推荐采用地上式严寒、寒冷地区推荐采用干式地上式(为了防冻)也可采用地下式
市政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种类地上式:明显,便于操作不利防冻便于维修影响美观容易碰坏(防撞型)地下式:隐蔽(应有标志)不便寻找防冻不便使用美观
市政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用途通过消防车加压直接用于建筑物下层的火灾扑救向邻近建筑物淋水降温,防火灾蔓延向水泵接合器送水,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建筑物供水
水鹤铁路给水装置(机车进水用)特点:有一定高度(高于机车车身)地上部分为空管,立管段无水,不会冻结可旋转配水
7.2.2市政消火栓宜采用直径DN150的室外消火栓,并符合下列要求。1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2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
对第7.2.2条的理解室外消火栓进水口公称尺寸有150mm和100mm两种DN150的通水能力大于DN100DN100,通过流量10L/s~15L/sDN150,通过流量10L/s×2.25=22.5L/s15L/s×2.25=33.75L/s不同口径的栓口用于连接水带
7.2.3市政消火栓应布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道和绿地等地点,且不应妨碍交通的地点;并符合下列规定:1距路边不宜小于0.5m,也不应大于2m;2距建筑外墙(缘)不宜小于5m;3应避免设置在机械易撞击的地点,当确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撞措施。
对第7.2.3条的理解本条对市政消火栓应布置作出规定要求消防车易于接近(消防车使用)要求在人行道和绿地等地点要求不应妨碍交通(地上式高出地面)具体要求:距路边不小于0.5m不应大于2m距外墙不小于5m
室外消火栓布置便于使用合理布置与外墙距离5m,坠落物不伤害消防人员距路边不大于2m,吸水管长度3m~4m不小于0.5m,怕撞坏
第7.2.3条距外墙不小于5m(怕高空物体坠落)防撞措施:可采用防撞型地上式消火栓上海市建筑产品推荐性应用标准《管威防盗防撞型地上消火栓应用技术规程》DBJ/CT527-2009
防撞型地上消火栓具有被车辆等外力冲撞后主阀能自动关闭的功能的地上式消火栓。进水口公称尺寸:150mm,100mm公称压力:1.0MPa,1.6MPa连接方式:承插式,法兰式安装方式:地上式(还有冠龙阀门公司的防撞型地上消火栓)
防撞型地上消火栓型号、规格尺寸型号进水口直径(mm)出水口直径(mm)和数量工作压力(MPa)SSFDZ100/65-1.0A100100×1+65×21.0SSFDZ100/65-1.0B150100×1+65×21.0SSFDZ100/65-1.6A100100×1+65×21.6SSFDZ100/65-1.6B150100×1+65×21.6
防撞型地上消火栓外形
7.2.6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且间距不应大于120m。
对第7.2.6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和间距作出规定室外消火栓也可按此规定保护半径不超过150m,间距不大于120m
保护半径和间距计算:道路间距160m,消防干管沿道路敷设,间距亦为160m国产消防车供水能力为180m火场水枪手留机动水带长10m水带地面铺设系数为0.9消防车实际供水距离(保护半径)为:(180-10)×0.9=153m(按150m计)每边街区消火栓保护范围为80m斜边153m,竖边80m,底边为123m(120m)
7.2.8设有市政消火栓的给水管网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14MPa,消防时水力最不利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不应低于0.10MPa(压力从地面算起)。
对第7.2.8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市政给水管网的工作压力作出规定(工作压力分平时和消防时)同时规定最不利消火栓的出流量(15L/s为一个室外消火栓的出水量)
消防时,0.1MPa低压供水系统,消防车两种工况:消防车直接从室外消火栓吸水、加压、供水从室外消火栓放水至水罐(最不利情况)计算最不利情况时的水头损失值加高差:2×5L/sDN65L=20m,0.086MPa+1.5m=0.101MPa≌0.1MPa≤0.1MPa,或供水不足、或导致抽真空
非消防时,0.14MPa0.14MPa市政供水管网出水最低压力要求
7.3室外消火栓
7.3.11室外消防给水引入管应在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
对第7.3.11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倒流防止器前设室外消火栓作出规定倒流防止器阻力大,室外消火栓设在倒流防止器后工作压力不一定能够保证(如果设在倒流防止器后,工作压力能够保证,能不能设)
7.4室内消火栓
7.4.2室内消火栓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室内消火栓SN65可与消防软管卷盘一同使用;2SN65的消火栓应配置公称直径6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宜超过25m;消防软管卷盘应配置内径不小于ф19的消防软管,其长度宜为30m;3SN65的消火栓配当量喷嘴直径16mm或19mm的消防水枪;消防软管卷盘应配当量喷嘴直径6mm的消防水枪。
对第7.4.2条的理解本条对室内消火栓的选用作出规定1款规定SN65的室内消火栓可与消防软管卷盘一同使用(设在同一消火栓箱)2款规定配套用的水带和软管的口径和长度3款规定配套用的水枪喷嘴口径(SN50的消火栓条文未作规定)
第7.4.2条本条文对SN50未作规定SN50室内消火栓配套公称直径50的消防水带配套喷嘴直径13mm的消防水枪
统一规格统一规格指:消火栓、水枪、水带两种规格:DN50消火栓系统,出水量2.5L/sDN65消火栓系统,出水量5.0L/s不同规格连不上(上海全市一种规格)水带总长100m,可分4段或5段
关于水带设置的两种意见不设水带设水带救火时,消防人员自带自救用水带会霉变用去湿机烘干机去湿防霉会被挪用加强管理不会丢失国外消火栓处不设水带国外也有设水带的
7.4.3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各层(包括设备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对第7.4.3条的理解本条对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作出规定要求各层均应设置(包括设备层)(过去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可以除外)不能上设下不设,或是下设上不设,因为建筑物是一个整体
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各层均应设置主楼(不准上层设,下层不设)裙房屋顶(试验消火栓)消防电梯前室停机坪避难层其他重要部位
7.4.5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并应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
对第7.4.5条的理解本条对消防电梯前室设室内消火栓作出规定(能否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作用:打开消防通道保证前室安全向消防队员身上淋水降温灭火
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两种工况专用水带宜短正常送风不计入同层总数与走道消火栓避免距离过近兼用水带正常长度加强防排烟计入同层总数-
7.4.6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一平面(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等安全区域可视为同一平面)应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2住宅、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且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多层仓库、以及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建筑物宜有不小于1支消防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
对第7.4.6条的理解本条文1款为强制性条文要求充实水柱到达任何部位,有两个标准一般情况要求同一平面2支水枪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低标准时,要求同一平面1支水枪1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
两股水柱要求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股水柱同时到达一支枪火灾控制率40﹪两支枪火灾控制率65﹪初期火灾两支枪至少一支枪
第7.4.6条关于同一平面与同一防火分区过去有三种方式:不考虑防火分区考虑防火分区不完全考虑,上海做法(至少有一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
7.4.7建筑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应满足火灾扑救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和前室、走道等明显易于取用以及便于火灾扑救的地点;2住宅和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建筑物,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3大空间其室内消火栓应首先设置在疏散门外附近等便于取用和火灾扑救的位置;
4汽车库内消火栓的设置应不影响汽车的通行和车位的设置,并应确保消火栓的开启;5同一楼梯间及其附近不同层设置的消火栓其平面位置宜相同;6冷库的室内消火栓应设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7对在大空间场所消火栓安装位置确有困难时,经与当地消防监督机构核准,可设置在便于消防队员使用的合适地点。
对第7.4.7条的理解本条具体规定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位置设在明显易于取用以及便于火灾扑救的地点(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和前室、走道等)住宅和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建筑物,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半保护怎么办)(全保护时,其他地点设不设)
第7.4.7条“同一楼梯间及其附近不同层设置的消火栓其平面位置宜相同”的规定是为了便于寻找“冷库的室内消火栓应设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是为了防冻“大空间场所消火栓安装位置确有困难”是指两股水柱难以到达任何部位,可采取加长水带长度等措施
7.4.9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应设置带有压力表的试验消火栓,其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多层和高层建筑应在其屋顶设设置,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可设在顶层出口处或水箱间内等便于操作和防冻的地点;2单层建筑宜在水力最不利处设置,且应靠近门口。
对第7.4.9条的理解本条对试验消火栓的设置及设置位置作出规定
试验消火栓设在屋顶(单层除外)便于使用便于排水注意防冻用于试验和检查,不要求满足充实水柱型式同其他楼层室内消火栓,要装压力表
7.4.11消防软管卷盘应在下列场所设置,但其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1高层民用建筑;2多层建筑中的高级旅馆、重要的办公楼、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和办公楼;3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幼儿园、老年公寓等场所;4大于200m2商业网点;5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会堂其闷顶内安装有面灯部位的马道处等场。
对第7.4.11条的理解本条对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和水量作出规定
消防软管卷盘名称演变:消防水喉(原《建规》术语,南方叫法,不普及)消防卷盘(原《高规》术语,与消火栓卷盘易混淆)消防软管卷盘(较为合理,三段组合消防用、水管为橡胶软管、卷在卷盘上)
消防软管卷盘概念是在启用室内消火栓之前供建筑物内一般人员自救初期火灾的消防设施一般与室内消火栓合并设置在消火栓箱内当建筑物内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时,其间距应保证有一股水流能到达室内地面任何部位消防软管卷盘的安装高度应便于取用
设置消防软管卷盘的建筑应在《建规》和《高规》中规定高层建筑(蔓延迅速,难以扑救)建筑标准高的建筑(多一个系统多化钱)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不易发现火灾的场所人员密集、疏散困难的场所(容易发生群伤群亡事故)
初期火灾的扑救手段增设消防软管卷盘加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增设配置建筑灭火器使常规消防设施尽早、尽快运行及早报警,及早疏散,及早灭火初期火灾的扑救极为重要,火灾竖向蔓延迅速(4m/s),加强初期火灾扑救手段至关重要
消防软管卷盘特点目的:加强初期火灾的扑救特点:构造简单价格便宜操作方便不经训练可以操作胶带不霉烂胶带不打结
消防软管卷盘组成组成:小口径消火栓(25mm~32mm)胶管(≮19mm)开关水枪(6mm、8mm、9mm)
消防软管卷盘技术要求要求:最好与报警配套有人管理,有人操作,最好有服务人员一般建筑标准高的场所或无其他消防设施的场所
消防软管卷盘注意点注意点:需设置场所不能取消,因为有效果不能用以取代消火栓(0.5h,2h~3h)未规定设置场所,如有要求可扩大应用,用水量可不计
用水量计算用水量不计,原因:用水量占比例较少用水量计算公式:Q=q·tm=tm√HsB式中:tm-灭火时间、0.5hHs-水压B-水流特性系数
水流特性系数喷嘴口径水流特性系数60.001670.002980.002990.0079
消防软管卷盘设置要求设置地点:走道楼梯口,便于取用的地点要求:水流到达地面,不要求两股水柱一股水流到达,不要求充实水柱
消防软管卷盘设置要求(续)设置:单设与消火栓共设与灭火器共设管道连接:与消防给水系统连接与生活给水系统连接
7.4.12室内消火栓栓口压力和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70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2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的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不小于13m计算;其他场所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不小于10m计算。
对第7.4.12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室内消火栓栓口压力和水枪充实水柱作出规定关于栓口压力的规定:规定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大于0.50MPa栓口动压大于0.70MPa时必须减压
动压力2.1.15动水压力(简称动压)水在流动时消防给水系统管网某一点的剩余压力。
第7.4.12条关于充实水柱的规定:要求高的场所(室内净空高度高、火灾危险性大、疏散困难的场所)不小于13m其他场所不小于10m
2.0.27充实水柱由水枪喷嘴起到射流90%的水柱水量穿过直径380mm圆孔处的一段射流长度。实际上难以检测,按最大射程检测,按计算公式算出在一定充实水柱下的栓口压力值,再测出在该压力下的射程,再规定出射程与充实水柱的关系
充实水柱的作用水流有力度,要有冲击力,以提高灭火效果可减少辐射热防止触电(35千伏13mm~16mm水枪>10m安全)<10m烟雾大、辐射热高、扑救有困难10m~17m较合适,还要考虑因充实水柱而引起的反作用力
反作用力承压上限值:20kg一般承压值:15kg承压下限值:10kgSK反作用力净高H1Q10m7.6kg8.20m4.6L/s13m11.62kg10.25m5.4L/s注:流量宜附加10%
充实水柱长度(m)水枪口压力(kg/cm2)水枪反作用力(kg)101.357.651112131.501.702.058.519.6311.6214151617182.452.703.253.554.3313.8015.3118.4220.1324.33喷嘴口径19mm水枪的反作用力
水枪的充实水柱应经计算确定SK=H1-H2/sinα式中:H1——层高;H2——水枪高度;α——倾角。
减压栓口处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要减压动压,>0.5MPa时,不能操持水枪
动压计算Hs=Hb-(Z+∑h+hd+hg)剩余水头=水泵扬程-(标高差+消火栓水头损失+水带水头损失+喷嘴水头损失)
减压的原因
《建规》的条文说明消火栓处的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由于水枪的反作用力作用,难于1人操作,为便于有效地使用室内消火栓上的水枪扑救火灾,消火栓的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采取减压设施,但为确保水枪有必要的有效射程,减压后消火栓处的压力不应小于25m水柱。
《高规》的条文说明“三、消火栓栓口压力。火场实践说明,水枪的水压太大,一人难以握紧使用。同时,水枪的流量超过5L/s,水箱内的消防用水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被用完,对扑救初期火灾极为不利。所以规定栓口的出水压力不大于0.50MPa。当超过0.50MPa时,要采取减压措施。
小结减压的理由:——便于操持水枪——减少和控制超流量现象,保证消防用水的合理使用
关于反作用力的说明
水枪的反作用力计算公式引自朱吕通教授《火场供水》一书:F=2ωP式中F——反作用力,kg;ω——喷嘴截面积,cm2;P——喷嘴水压,kg/cm2。
表1直流水枪反作用力(kg)喷嘴压力(MPa)喷嘴口径(mm)1316190.102.74.05.70.297.811.616.60.4010.618.122.00.5013.022.028.00.6016.026.034.00.8021.034.045.0注:经过训练的消防人员能承受的水枪最大反作用力不应超过20kg,一般不宜超过15kg
减压方式
传统减压方式减压孔板减压节流管减压减压阀减压减压水箱分区减压(规范无规定,实际有应用)
规范关于减压方式的规定《建规》的条文说明:减压措施一般为减压阀或减压孔板《喷规》4.2.9.2条控制管道静压的区段宜分区供水设减压阀,控制管道动压的区段宜设减压孔板或节流管
减压孔板减压优点:构造简单,价格低廉,有效缺点:1、需要计算,增加设计工作量,水平环状管网还难以计算(浦东机场侯机楼工程无高位水箱,气压罐供水)
减压孔板减压(续)2、减压孔板减压效果缺少验证(标准所曾进行过测试,但孔板非标准孔板,测试数据也偏少)3、安装容易出错,从而影响减压效果4、消防给水有多种供水工况(水箱供水、水泵供水、稳压泵供水、消防车消防泵供水),按何种供水工况计算不明确,较难兼顾
减压孔板减压(续)5、单级孔板减压值有限,而设置多级孔板时,在其前后都要留有足够的直线长度,安装位置会有一定难度6、孔板对排气、排渣有影响
孔板设置要求直径50mm(试验条件)水平管段(试验条件)前后要有直线管段,5DN(紊流区范围)∮/DN≮30﹪(边界条件限制,苏联公式,其边界条件为:0.23~0.83)不锈钢板制作,也可用铝合金制作
孔板设置位置设置位置,阀前?阀后?规范未作规定强调设置在阀后,便于检修孔板强调设置在阀前,减压孔板不需检修有与消火栓组合在一起的,早期产品阀前,后期产品阀后
孔板种类标准孔板(常用)变径孔板(国内无产品)排气孔板(孔在上部)排渣孔板(孔在下部)
节流管减压优点:构造简单、价格低廉缺点:1、需要计算,增加设计工作量2、实施时,节流管长度较长,较难找到实施部位
节流管原理:节流管沿程水头损失缩径和扩径处局部水头损失喷淋系统用(用得也不多),消火栓系统不用
减压阀减压优点:既可用于减动压,也可用于减静压压力可调可调式减压阀可不用计算
减压阀减压(续)缺点:价格贵占用位置、安装有一定困难现场调试有一定要求(调试时阀后需设压力表),为减压阀的选用限制了条件,采用先导式可调减压阀,当消防给水管网清洗不及时、不到位时容易失效减压值过大时会有强噪声级的啸叫声
减压阀分类比例式——活塞式,阀前、阀后压力比例相对固定可调式——阀后水压在一定范围内可自由调节,阀后压力相对稳定直接式——直接驱动先导式——设有先导式装置
消防系统减压阀设置位置消防系统减压阀设置不同于生活系统,区别在于平时不动作报警阀前(沿水流方向)报警阀后不能有任何泄水装置,一放水就报警而消防给水系统的减压阀要定时放水,以保证减压阀能正常运行
减压阀减压的水流方向水流方向向下,而不能向上水平设置对水流方向不限制水流方向不决定于减压阀,而决定于y型过滤器不采用y型过滤器,采用H型、∏型或其他型式过滤器也不受限制
近年来减压阀的技术发展动静压比代替静压比与动压系数同径并联,不宜一用一备改为宜同时使用同类型不能串联,分区给水时也不能串联按温度分:常温型、热水型《建筑给水减压阀应用设计规程》CECS109:2000《给水系统减压阀应用技术规程》CECS109:201X
消防给水系统减压阀的不同要求阀后应设置泄水装置,定期泄水减压比可大于生活给水、生产给水系统(减压比可为4:1)气蚀问题可不予特别强调宜采用可调式减压阀过滤器是否设置视具体情况确定
减压水箱减压缺点:占用面积系统复杂化
减压方式的多元化倾向
减压方式多元化的原因多元化有多方面原因,主要原因有:1、减压技术的发展;2、原有减压方式存在缺陷;3、客观上的实际需要(如上海通用汽车公司室内、外稳高压系统,水枪压力过高)
减压方式多元化倾向的主要标志减压消火栓减压稳压消火栓减压水枪
减压消火栓减压孔板+消火栓=减压消火栓减压孔板的优缺点=减压消火栓的优缺点
减压水枪减压优点:减压效果好缺点:价格贵容易被挪用,影响使用
减压稳压消火栓
情况的变化1、北京普惠对减压稳压消火栓几经改进,2000年最终取得突破性进展,从栓前减压改为栓后减压(第四代—活塞型)并做到水流通道直径不小于20mm2、产品国家标准的制订和出台《室内消火栓》GB3445-2005
上海消防规程条文示例9.3.12在消火栓给水系统中分区压力内的减压措施可采用符合本规范1.0.4条规定的减压稳压型室内消火栓,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其孔板的单孔直径不应小于20mm;
上海消防规程条文示例(续)2其节流装置应由套筒、弹簧和不锈钢孔板组成,设置在消火栓的栓后(按水流方向),且节流和滑动配合部位应采用耐腐蚀材料;3在升压和降压过程中,消火栓不得出现震荡现象。
Ⅲ型减压稳压消火栓符合《水规》9.3.12条中三款规定的减压稳压消火栓即为GB3445-2005中的Ⅲ型减压稳压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GB3445-2005产品标准、国家标准2005年09月14日发布2006年04月01日施行被替代的旧标准室内消火栓的种类:单阀单口单阀双口双阀双口
《室内消火栓》GB3445-2005(续)新标准室内消火栓种类:增加:旋转型减压型旋转减压型减压稳压型旋转减压稳压型
《室内消火栓》GB3445-2005(续)产品国家标准的特点:增加了自1996年开始应用、不断改进、有显著特点、适合技术发展要求的室内消火栓新品种缺点:个别技术指标偏低(如旋转型消火栓的扭矩减压稳压型消火栓的过流断面直径)
减压稳压型消火栓简介
结构特征减压稳压装置+消火栓=减压稳压消火栓栓后减压,可自动排污避免阻塞孔口过流断面≥20mm在减压稳压过程中不减少水流断面和流量选用优质材质不但实现减压,同时实现稳压
减压稳压型消火栓型号型号栓前压力(MPa)栓后压力(MPa)流量(L/s)I型0.4~0.80.25~0.305.0Ⅱ型0.4~1.2Ⅲ型0.4~1.6
优缺点优点:减压效果可靠外形尺寸同普通室内消火栓不多占位置减压稳压自动实现,无须计算,无需调试缺点:价格高于减压孔板和节流管,低于减压阀
主要技术参数进水口压力范围:(0.4~1.6)MPa出水口压力:(0.25~0.35)MPa流量≥5.0L/s
减压稳压消火栓的检验结果进口压力(MPa)0.40.50.60.70.80.91.0出口压力(MPa)0.2500.2680.2780.2850.2900.3050.310流量(L/s)6.046.216.306.456.506.646.68进口压力(MPa)1.11.21.31.41.51.6出口压力(MPa)0.3150.3150.320.320.320.325流量(L/s)6.726.766.786.786.836.85
减压稳压装置固定接口手轮栓体外形图SNW65-Ⅲ-H型室内减压稳压消火栓
结构图
栓后压力低时活塞与挡板间距增加,水阻减小栓后压力高时活塞与挡板间距减小,水阻增加减压稳压装置结构原理图
0.50.350.25P2(MPa)P1(MPa)00.41.6当P1=0.4~1.6MPa时P2=0.4~1.6MPa压力特性曲线栓后压力在栓前压力变化时,呈稳定状态,无波动
旋转型消火栓旋转型消火栓的三种类型:旋转型消火栓——可旋转的普通消火栓旋转型减压消火栓——旋转装置+减压消火栓旋转型减压稳压消火栓——旋转装置+减压稳压消火栓
旋转型消火栓的功能和特点旋转功能——能平面转动360°优点:消火栓箱可以减薄消火栓栓口可对准用水方向,水力条件好
旋转型消火栓选用要点旋转灵活,扭矩小(6N)材质好旋转装置不浸在水中,不影响出流量
可旋转的栓体底座手轮
阀座栓体密封圈滚珠底座
旋转密封接口长时间处于无水状态,密封处不会泄漏,并且旋转灵活。旋转密封接口处于高水压状态,密封处极易泄漏,旋转润滑作用失效。旋转装置结构原理方案二方案一
旋转装置结构原理
减压稳压消火栓的应用及对规范条文的影响一是减压值的调整0.50MPa?0.40MPa?二是分区值的调整1.00MPa?1.20MPa?(Ⅱ型)1.60MPa?(Ⅲ型)
减压保(持)压消火栓减压保(持)压消火栓是减压稳压消火栓的派生产品当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时,出水压力大于0.40MPa,可减至0.25MPa~0.35MPa,当小于0.40MPa时,仍需采用普通消火栓,会造成整幢建筑消火栓型号的不一致
小结减压方式的多元化倾向使工程设计人员有更多的选择但在众多的减压方式中我们认为应着重推荐减压稳压消火栓和减压保(持)压消火栓但也不排除其他减压方式在特定条件下的应用
7.4.13当住宅采用干式消防竖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干式消防竖管宜设置在楼梯间休息平台,干式消防竖管仅配置栓口;2干式消防竖管应设置消防车供水的接口;3消防车接口应设置在首层便于消防车接近和安全的地点;4竖管顶端宜设置自动排气阀。
对第7.4.13条的理解干式消防竖管可用于住宅干式消防竖管管内无水,不会冰冻干式消防竖管上不连水箱,下不连固定消防水泵供水靠消防车来供,应设消防车接口因此仅有栓口,不设水带、水枪为便于注水,应加强排气,因此竖管顶端设自动排气阀
干式消火栓竖管消火栓系统也有干式、湿式之分干式,管道内无水,不怕冻,但出水滞后湿式,管道内充满水,怕冻,但出水不滞后住宅的楼梯间不采暖,可能会冻,可采用干式
休息平台上设置楼梯间休息平台上设置的优点:可上下照顾每根立管可减少一个栓口
7.4.15跃层住宅和商业网点的室内消火栓应至少满足一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并宜设置在户门附近。
对第7.4.15条的理解跃层住宅下层有消火栓,而上层没有商业网点各间分隔,互不相通,前有卷帘门,如何保证消火栓起作用条文规定:设置在户门附近一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跃层住宅从下层引到上层)
8管网8.1形式及选择
8.1.3向室外、室内环状消防给水管网供水的输水干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输水干管应仍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对第8.1.3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输水干管的数量作出规定为了供水的安全,要求输水干管不少于两条室外环状管网的三种形式:市政管网成环室外管网成环市政管道与室外管道共同构成环网
管网安全度串联系统安全度:a=a1×a2×a3×a4×……×an启示:——减少环节有利于安全度的提高——加强薄弱环节,见效快——避免0环节(如消防水泵不能启动)
8.1.4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两路消防供水时应采用环状管网,但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时可采用枝状管网;2管道的直径应根据流量、流速和压力要求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DN100;
3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4管道设计的其它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
对第8.1.4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室外消防给水管网作出规定1款规定管网形式2款规定管道的直径和最小管径3款规定阀门的设置4款规定管道设计的其它要求
管网形式环状管网——双向供水,安全供水枝状管网——单向供水,上游出故障,影响下游两路供水,横向连接就可构成环状一路供水,实际上就是枝状管网,即使构成环网,也无实际意义
管道的直径确定流量除以流速就得到管径管径的大小涉及阻力,因此条文明确还要考虑压力的因素关于不应小于DN100的规定:DN100/所能通过的流量2m/s×π0.12/4=2×0.007854=0.0157080.015708×1000=15.708L/s
第8.1.4条关于“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的规定为了检修的需要,为了因停水检修影响面不要太大关于“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的规定指横向管段(室内、外都是这个规定,室内也指横管,而不是指立管)不要影响太大
8.1.5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大于20L/s(但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住宅除外),且室内消火栓不超过10个时,可布置成枝状;2当由室外生产生活消防合用系统直接供水时,合用系统除应满足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以及生产和生活最大小时设计流量外,还应满足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流量和压力要求;
3室内消防管道管径应根据系统设计流量、流速和压力要求经计算确定;室内消火栓竖管管径应根据竖管最低流量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DN100。
对第8.1.5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1款对管网形式作出规定本条2款对流量和压力作出规定
第8.1.5条(续)本条3款对室内消防管道管径的确定作出规定并规定室内消火栓竖管最小管径不小于DN100DN100:可通过10L/s~15L/s的流量流速为:1.27m/s~1.90m/s时
8.1.6室内消火栓环状给水管道检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消火栓竖管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1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2每根立管上下两端与供水干管相连处应设置阀门;3水平环状管网干管宜按防火分区设置阀门。
对第8.1.6条的理解当竖管数量为1根~4根时,竖管允许关闭1根当竖管数量为5根及以上时,竖管允许关闭不相邻的2根(为了至少有一股水柱可以到达)这个条文纯粹是理论上的,实际上不可控
第8.1.6条如何关闭立管?在每根立管上下两端与供水干管相连处设阀门(2款规定)
8.1.7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宜与自动喷水等其他水灭火系统的管网分开设置;当合用消防泵时,供水管路应在报警阀前(沿水流方向)分开设置。
对第8.1.7条的理解本条规定消防系统的分开与合并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系统分开与合并的三种形式:完全分开水泵合用,管网分开完全合并
系统的分开与合并问题推荐分开,理由(以喷淋系统为例):作用时间不同,3h、2h和1h压力要求不同栓口与喷嘴压力:2.35kg、1.0、0.5分区压力:1.0MPa、1.2MPa水质要求不同,水源水质,原水水质对管材的要求不同水量分配要求减压限流,均衡供水
系统的分开与合并问题(续)国外以合并为主,原因国外灭火系统以喷淋为主
8.2管道设计
对第8.2节的理解埋地管道采用:球墨铸铁管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加强防腐的钢管室内、外架空管道采用:热浸锌镀锌钢管等金属管材
8.3阀门及其他
8.3.5消防给水系统由生活、生产给水系统管网直接供水时应在引入管处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并应设置在清洁卫生的场所。
对第8.3.5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作出规定倒流防止器用于防止回流污染消防给水系统的水由于不流动,会出现滞水变质,造成对生活、生产给水系统的水质污染,因此应采取相应措施
回流污染定义由于回流而造成给水系统的水质恶化,又称倒流污染
回流种类虹吸回流因上游压力变化,出现负压或低压而引起的回流背压回流因下游压力变化,出现大于上游压力而引起的回流上游压力大于下游压力不会出现回流,也可不采取防回流污染措施
防回流污染准则1区分回流污染危险等级,按不同污染危险等级采取相应技术措施2应尽量在给水管网终端采取措施
回流污染危险等级回流污染危险等级危害程度有毒污染(高危险级)可能危及生命或导致严重疾病有害污染(中危险级)可能损害人体或生物健康轻度污染(低危险级)可能导致恶心、厌烦或感官剌激
防回流污染技术措施或装置1空气隔断2减压型倒流防止器3非减压型倒流防止器,压力型真空破坏器4大气型真空破坏器,软管接头真空破坏器5可测控双止回阀,双止回阀6有足够高度(≥10.7mH2o)的倒U型管
减压型倒流防止器阀组组成过滤器前控制阀减压型倒流防止器后控制阀橡胶接头或活接头(非必须)
减压型倒流防止器选用公称直径与管道公称直径相同工作压力等级不小于管道工作压力等级DN≥50螺纹连接,DN<50法兰连接采用水头损失小的产品(减压型水头损失不小)
减压型倒流防止器设置单向流动的管道上,不得装反排水口朝下靠近分流处(不经常流动的管道上)宜明装,宜地面设置单组设置,不宜串联
减压型倒流防止器的缺点水头损失值大(见平均流速与最大允许压力损失表——引自《减压型倒流防止器》GBXXXXX—201X)体积大重量重价格贵
减压型倒流防止器平均流速与最大允许压力损失DN1520253240506580流量(m3/h)1.93.45.38.713.621.235.854.3流速3m/s压力损失0.1MPa流量(m3/h)2.95.181320.431.847.872.4流速4.5m/s4m/s压力损失0.15MPa
减压型倒流防止器平均流速与最大允许压力损失DN100150200250300350400流量(m3/h)84,819133953076310391357流速3m/s压力损失0.1MPa流量(m3/h)11325545261989112121583流速4m/s3.5m/s压力损失0.15MPa
其他倒流防止器《建水规》允许采用非减压型倒流防止器:即低阻力倒流防止器,中间腔大气隔断型倒流防止器低阻力倒流防止器JB/TXXX-201X《低阻力倒流防止器应用技术规程》CECS259:2009(上海上龙阀门厂产品)
其他倒流防止器(续)中间腔大气隔断型倒流防止器CJ/T344-2010(株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产品)
低阻力倒流防止器性能参数结构形式公称尺寸DN公称压力正向压差值(kPa)水头损失(kPa)连接方式内置排水式15~50PN10PN16△P1≥7△P2≥725~40锥管螺纹外置排水式直流式50~200△P1≥7△P2≥3.520~35法兰在线维护式65~400△P1≥7△P2≥3.525~40法兰
中间腔大气隔断型倒流防止器水头损失(流速2m/s时)公称尺寸15202532405065水头损失0.0580.0540.0470.0460.0430.0420.042公称尺寸80100125150200250300水头损失0.04150.040.040.0380.03650.03650.035
9消防排水9.1一般规定
9.2普通场所
9.2.3消防电梯的井底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井有效容量不应小于2.00m3;2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对第9.2.3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文规定消防电梯排水井有效容量和排水泵的排水量2支水枪×5L/s=10L/s(排水泵的排水量)10L/s×3min×60s=1800L=1.8m3≌2m3(排水井有效容量)消防电梯挡水设施:地面为上升坡度
9.3有毒有害危险场所
9.3.1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应采取消防排水收集、储存措施。
对第9.3.1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当消防时,消防水流会将有毒有害危险场所的有毒有害物质随水流带走,流至水体造成污染和危害因此强调要对消防排水采取收集、储存措施,待消防后进行处理
10水力计算10.1水力计算
对第10.1节的理解单位长度管道沿程水头损失计算:室外塑料管室外内衬水泥砂浆球墨铸铁管室内、外输配水管道规定速度水头规定管道剩余压力规定管道沿程水头规定管道局部水头损失
第10.1节规定消防水泵或消防给水所需要的设计扬程或设计压力计算规定消火栓系统管网水力计算
10.2消火栓
10.2.1室内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可按公式(10.2.1)计算。R0=k3Ld+Ls(10.2.1)式中:R0——消火栓保护半径(m);k3——消防水带弯曲折减系数,宜根据消防水带转弯数量取0.8~0.9;Ld——消防水龙带长度(m);Ls——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在平面上的投影长度(m)。按水枪倾角为45°时计算Ls=0.71Sk;Sk——水枪充实水柱长度(m),见本规范7.4.12条的规定。
对第10.2.1条的理解本条对室内消火栓的保护半径计算作出规定保护半径由两部分组成:水带长度(考虑弯曲折减系数)水枪充实水柱长度的投影长度
10.3减压计算
对第10.3节的理解减压孔板节流管减压阀
11控制与操作
11.0.1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在消防水泵房或专用消防水泵控制室内,消防水泵控制柜在平时应使消防水泵处于自动启泵状态。
对第11.0.1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文规定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位置和工作状态由于消防水泵的重要性,因此强调尽快投入运行,要求处于自动启泵状态
11.0.2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应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根据火灾扑救情况确定。
对第11.0.2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消防水泵强调自动启动,但不强调自动关闭,而是强调人工停泵(目的为了防止误关闭),强调专人停泵火灾扑灭,水泵关闭
11.0.5消防水泵应能手动和自动启动,自动启动时应由两个信号自动启动,当其中一个信号动作时应能直接自动启动。
对第11.0.5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水泵启动方式作出规定启动方式为自动,为手动自动启动方式采用双保险(两个信号)一个信号即可启动
11.0.7消防控制中心或建筑物值班室应具有以下功能:1应设置开关量或模拟信号手动硬拉线(直启)启泵按扭;2应显示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运行状态;3应显示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等水源的高水位、低水位报警信号,以及正常水位。
对第11.0.7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对消防控制中心或建筑物值班室要实施手动启动消防水泵的启动方式作出具体规定2款显示泵的运行状态3款对水位报警信号显示作出规定(高、低、正常水位)
11.0.9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在独立的控制室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0;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空间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
对第11.0.9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水泵控制柜的防护等级作出规定
11.0.12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手动机械启泵功能,并应保证在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障时由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在紧急时启动消防水泵。手动时应在报警5min内正常工作。
对第11.0.12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手动启泵方式作出具体规定
12施工12.1一般规定
12.1.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
对第12.1.1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施工队伍的等级资质作出规定要求具有相应等级资质
12.2进场检验
12.2.2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流量、压力和电机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2消防水泵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6245、《离心泵技术条件》GB/T5656的要求;
3稳压泵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离心泵技术条件》GB/T5656的要求;4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电机功率满足水泵全性能曲线运行;5泵及电机的外观表面不应有碰损、轴心不应有偏心。
对第12.2.2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规定消防水泵、稳压泵、配套电机应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满足性能要求
12.2.3消火栓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室外消火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消火栓通用技术条件》GB4452的性能和质量要求;2室内消火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消火栓》GB3445的性能和质量要求;3消防水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衬里消防水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6246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4消防水枪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水枪》GB8181的性能和质量要求;5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的商标、制造厂等标志应齐全;6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的型号、规格等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7消火栓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铸件表面应无结疤、毛刺、裂纹和缩孔等缺陷;铸铁阀体外部应涂红色油漆,内表面应涂防锈漆,手轮应涂黑色油漆;外部漆膜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无明显碰、划等现象。8消火栓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9消火栓的螺纹出水口和快速连接卡扣应无缺陷和机械损伤,并能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10消火栓阀杆升降或开启应平稳、灵活,不应有卡涩和松动现象;11旋转型消火栓其内部构造合理,转动部件应为铜或不锈钢,并应保证旋转可靠、无卡涩和漏水现象;12减压稳压消火栓应保证可靠、无堵塞现象;
13活动部件应转动灵活,材料耐腐蚀,不会卡涩或脱扣;14消火栓固定接口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应少于5个,缓慢而均匀地升压1.6MPa,保压2min。当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合格时,不应使用该批消火栓。当仅有1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应少于10个,并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应使用该批消火栓;
15消防水带的织物层应编织得均匀,表面整洁;无跳双经、断双经、跳纬及划伤,衬里(或覆盖层)的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折皱或其他缺陷;16消防水枪的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条第4款的有关内容,消防水枪的进出口口径应满足设计要求。外观和一般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对第12.2.3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火栓的现场检验作出规定包括:室外消火栓(包括市政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旋转型消火栓、减压稳压消火栓……等
12.2.8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控制功能应满足本规范和设计要求,并应经国家批准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
对第12.2.8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水泵控制柜的现场检验作出规定要满足本规范要求要满足设计要求产品检测合格
12.3安装与施工
对第12.3节的理解消防水泵的安装天然水源取水口、地下水井、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安装气压水罐安装稳压泵的安装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市政和室外消火栓的安装
第12.3节市政消防水鹤的安装室内消火栓及消防软管卷盘的安装消火栓箱的安装管道连接(螺纹、法兰、承插、卡压、卡箍、法兰、热熔……)室内架空管道的安装管道支(吊)架
第12.3节(续)埋地钢管防腐处理地震区室内管道保护室内架空管道刷漆消防给水系统阀门安装消防给水系统减压阀安装控制柜安装
12.4试压和冲洗
12.4.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试压和冲洗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2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干式消火栓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3系统试压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且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2的格式填写记录;4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供水干管、水平管和立管的顺序进行;
5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2)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3)试压冲洗方案已经批准;4)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6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应停止试压,并应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7管网冲冼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8冲洗前,应对管道防晃支架、支吊架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9对不能经受冲冼的设备和冲冼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10冲洗管道直径大于DN100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振动,但不应损伤管道;11管网冲洗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3的要求填写记录;12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应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对第12.4.1条的理解本条1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试压和冲洗作出规定,包括: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干式消火栓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管网冲洗顺序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
13系统调试与验收13.1系统调试
对第13.1节的理解调试项目:1水源调试和测试2消防水泵调试3稳压泵或稳压设施调试4减压阀调试5消火栓调试
第13.1节6自动控制探测器调试7干式消火栓系统的报警阀(电动/磁阀)调试8排水设施调试9联动试验
13.2系统验收
13.2.1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设计、施工、监理四方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应投入使用。
对第13.2.1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工程验收作出规定规定组织单位和参加单位也规定了验收不合格不应投入使用
验收项目水源的检查验收消防水泵房的验收消防水泵验收稳压泵验收减压阀验收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验收气压水罐验收
验收项目(续)干式消火栓系统报警阀组的验收管网验收消火栓验收水泵接合器验收消防给水系统流量、压力的验收系统模拟灭火功能试验控制柜的验收
13.2.18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1系统工程质量缺陷应按本规范附录F要求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轻缺陷项(C)。2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A=0,且B≤2,且B+C≤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对第13.2.18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作出规定
14维护管理
对第14章的理解水源的维护管理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等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压阀的维护管理阀门的维护管理消火栓的外观和漏水检查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检查过滤器定期排渣
第14章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蓄水设施的结构材料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功能或障碍物的改变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减压阀、报警阀和阀门等的标识永久性地表水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口应有防止水生生物繁殖的管理技术措施
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