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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设计招标文件(随机抽取法)招标编号:长实莆招【2017】007号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招标代理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2019年4月23日30-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开标、评标及定标(五)授予合同(六)标后管理第三章合同条款(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0-
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埭头中心片区、天云西路、西环路与埭新路交界处;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4095.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866.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概算约为人民币6400万元。3)招标范围和内容:学生宿舍楼、科技楼、教学楼、食堂、生活服务用房、标准200米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绿化、道路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图纸审查、论证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设计全部工作。4)设计总周期:90日历天。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中标人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并图审完成。5)招标人要求设计工期不超过90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设计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1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6)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结算及材料存档。7)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若质量评定不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中标人除返工至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设计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专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专业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准,若未能在上述任一种证书上体现专业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0-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将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题栏目http://www.ptxy.gov.cn/ztzl/jyzl/发布招标信息。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人自2019年4月23日起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题栏目http://www.ptxy.gov.cn/ztzl/jyzl/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拟派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到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万辉国际城3号门52#2005)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4.3.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题栏目http://www.ptxy.gov.cn/ztzl/jyzl/下载的为准。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10000)元整,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在截标前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未中标的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7.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4月30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会议室。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还须携带参加人员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同时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题栏目http://www.ptxy.gov.cn/ztzl/jyzl/发布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3015909933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小张电话:0594-233335530-
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1.招标项目说明1.1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1.2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埭头中心片区、天云西路、西环路与埭新路交界处1.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4095.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866.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概算约为人民币6400万元。1.4招标范围和内容:学生宿舍楼、科技楼、教学楼、食堂、生活服务用房、标准200米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绿化、道路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图纸审查、论证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设计全部工作。1.5设计总周期:90日历天。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中标人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并图审完成。1.6招标人要求设计工期不超过90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设计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1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1.7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结算及材料存档。1.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若质量评定不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中标人除返工至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资金来源:自筹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设计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专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专业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准,若未能在上述任一种证书上体现专业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0-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将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题栏目http://www.ptxy.gov.cn/ztzl/jyzl/发布招标信息。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6)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项目负责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4.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6.现场踏勘30-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7.分包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申请人直接到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题栏目http://www.ptxy.gov.cn/ztzl/jyzl/自行下载有关资料。如需书面招标文件的,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购买。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本招标文件依据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综[2009]114号文、莆政综[2009]115号文、莆政综(2013)55号。本招标文件如存在未尽事宜之处,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综[2009]114号文、莆政综[2009]115号文、莆政综(2013)55号执行。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11.1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19年4月25日17:00前可直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11.2招标人将于2019年4月28日17:30前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题栏目http://www.ptxy.gov.cn/ztzl/jyzl/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12.设计费用30-
12.1施工图设计(含初设、总平、方案)按建筑面积每平方13元包干,(中标人能积极配合业主要求并保证该项目设计按时保质,提供合格的施工图图纸。业主将有标准200米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绿化、道路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经双方协商设计费用,若协商达不成一致的,业主将该项目另行委托设计招标。12.2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在合同签订时最终确定具体的建设幢数和设计工期要求,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12.3施工图纸由设计单位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送审查机构审核并协调,审核费用由招标人承担。12.4设计费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包干使用。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12.5建设规模中面积可能变化,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设计。12.6设计论证审批期间及期后续工作,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按设计论证及期后续工作需要无偿委派相关人员及时解决工程相关问题。(三)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注:投标承诺函中企业信息(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和项目负责人信息(设计负责人证、安全考核证等)应直接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体现的按废标处理。14.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5.投标保证金15.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10000)元整,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在截标前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未中标的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15.2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3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投标文件的编制16.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1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设计发包价、招标设计周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16.4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按废标处理)。17.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18.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提交截止时间18.1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会议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是:2019年4月30日10时00分。1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18.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四)开标、评标及定标19.开标19.1开标会定于2019年4月30日10时00分在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会议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19.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19.3资格审查委员会30-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19.4开标程序:(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3)抽签确定进入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程序的投标人。投标人少于10家(含10家)的,全部进入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程序;投标人超过10家的,随机抽取7家进入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程序,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中标人抽取程序,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所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抽中的不进入评标程序。当投标人超过50家时,直接采用签到的顺序号进入下一轮抽取,不抽取投标人顺序号。若投标人有现场签到,但未提交投标文件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不能进入后继程序)。(4)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投标人名单。(5)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程序:1)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第19.2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原件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未提交有效个人身份证原件的。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编制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6)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设计工期、设计质量、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20.评标20.1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20.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0.1.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20.1.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20.1.4具有投标须知第3.6条情形之一的;20.1.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0.1.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将企业及个人的证书、证件直接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体现的按废标处理。21.确定中标人30-
21.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21.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21.1.2公开随机抽取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标单位。21.2.3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或入围)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抽取中标单位。21.2.4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21.2.5由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公布顺序号,各投标人应当众签字确认;21.2.6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为对应号;21.2.7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21.1.8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21.1.9经过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可以直接宣布本次招标为流标。22.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22.1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中标工期、项目负责人名称,在相关平台上公示。22.2在评标结束公示期满后3日内,招标人未接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通知时,应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23.附则23.1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23.2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30-
(五)授予合同24签订合同24.1中标人应于开标后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4.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后7天内进场设计等相关事务。24.3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设计承包合同后十五日内将设计承包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4.3中标单位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承包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5履约担保25.1中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设计费的10%。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采用保函的必须是中标单位开户行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保函。25.2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将所有施工图经相关专业部门全面审查合格后七天内无息退还。(六)标后管理26.标后管理本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5号)、《莆田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莆政综[2013]5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文)。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设计合同)工程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工程地点: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甲方:乙方:签订日期:2019年月日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30-
甲方(发包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乙方(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及省相关规范和规定。2.4发包人配合设计人核对实地地形地貌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本合同书3.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3投标书及其附件30-
3.4中标通知书、答疑纪要及工程设计质量保证3.5发包人要求或委托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规模:阶段:投资:设计内容: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无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1)初步设计阶段 :(2)总平施工图设计:(3)方案设计:地点:第七条费用7.1施工图设计(含初设、总平、方案)按建筑面积每平方13元包干,(中标人能积极配合业主要求并保证该项目设计按时保质,提供合格的施工图图纸。业主将有标准200米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绿化、道路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经双方协商设计费用,若协商达不成一致的,业主将该项目另行委托设计招标。30-
7.2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在合同签订时最终确定具体的建设幢数和设计工期要求,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7.3施工图纸由设计单位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送审查机构审核并协调,审核费用由招标人承担。7.4设计费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包干使用。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7.5建设规模中面积可能变化,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设计。7.6设计论证审批期间及期后续工作,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按设计论证及期后续工作需要无偿委派相关人员及时解决工程相关问题。按上述规定得出的设计费视为已包括设计人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所有工作量、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包括全部基础资料]和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以及承担合同明示和暗示的一切风险、义务、责任等所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支付的所有税费、保险费,也已包含在上述费用中,业主不予另行支付。第八条支付方式8.1.设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设计人提供等额正式发票。8.2.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1)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2)经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修改批准,并提交了修改文件后的三十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30-
(3)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本合同所指工程竣工验收均指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且签字盖章完整并符合审计送审要求后,经招标人确认后付清余款额的10%。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对发包人提出的必要的图纸修改或设计变更,设计人须积极配合。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因本合同9.2.5款原因,发包人中止合同的不适用本条规定)。9.1.4本项目不支付定金。9.1.530-
如果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费用,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设计人补偿应支付的费用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实行之三个月贷款利息率计算。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9.2设计人责任9.2.2设计人应负责主动收集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资料,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构筑物50年。9.2.3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设计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发包人损失。9.2.30-
6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并按照业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9.2.7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后须在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设计项目联络处,项目联络处必须有固定的办事人员;设计人若未设立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工程设计项目联络处或项目联络处未按要求配备相关的办事人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设计人承担。9.2.8设计人必须积极与发包人进行沟通,并按要求和规划部门及发包人意见提供设计成果,直至发包人满意及主管部门审查或审核通过。9.2.9设计人在施工图审查阶段派各专业专人配合发包人工作,及时解决问题。设计人必须在收到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的一般审查意见,并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设计文件的修改并提供成果;若超过业主要求的期限,将视为设计人违约,每延期壹天,发包人将按每天人民币壹仟元计扣违约金。违约金将在设计费总额中直接扣减。9.3.1施工阶段设计人须派相关专业专人代表到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若因专业设计人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位导致未及时到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每耽误壹天,发包人将按每天人民币伍仟元计扣违约金。违约金将在设计费总额中直接扣减。9.3.2设计人必须按要求的设计周期完成本工程项目的设计,若设计人未能按期完成,每延期1天,发包人将按每天人民币壹仟元计扣违约金。因设计人违约计扣的违约金将在设计费总额中直接扣减。9.4设计服务基本要求30-
设计人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承担方案设计及其后续设计服务的设计人,若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应按其要求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总额中。发包人认为有必要分标段进行施工招标的话,则设计人应按其要求分别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满足发包人的招标需要。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设计人所做的设计应当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失误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发包人的工程费用增加的,设计人应赔偿损失。第十条质量要求10.1图纸完整,各专业协调:无错、漏、碰、缺。10.2要有管线综合总图及横截面图。10.3本合同的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阶段,设计人应完成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并承担深化设计修改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或发包人意见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总设计费中已包含以上费用)。所有设计成果,包括各专业施工图等深度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要求及发包人所需施工招标要求。10.4项目设计前,设计人须进行现场勘测,并对发包人提供的弯沉、高程及地形等数据进行复核,确保设计图纸与现场相符。10.5所有指标均需准确计算并在设计成果中提供。第十一条驻场设计代表的职责设计人应指派出驻施工现场的设计代表,其职责为:30-
A、负责现场图纸答疑及专业间的协调;B、负责解决现场出现的由设计方处理的问题,并从设计角度进行施工监督。C、负责及时交递设计变更图纸及通知书等,并按时免费提供设计变更图纸资料等。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与奖惩12.2设计人违约12.2.1设计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立即纠正并就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设计人收到发包人纠正通知后五日内未予纠正的,发包人有权停付设计费并提出进一步索赔,直至解除合同关系。12.2.2若因设计人原因导致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无法通过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或各主管部门审查,发包人有权发出如下任何指令,设计人必须遵照执行。12.2.2.1对不合格部分进行重新设计,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设计人负全部责任。12.2.2.2解除该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发包人将该不合格部分指定分包给其他设计单位,并扣除设计单位合同总价中此部分的设计费用。12.2.3设计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因非发包人的原因而产生设计质量事故、工期延误或设计缺陷,造成发包人损失或虽未发生实际损失但存在风险,设计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2.2.4设计人应赔偿因设计图纸错、漏、碰、缺带来的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费增加、施工返工费、误工费等,处理原则如下:12.2.4.1由于设计图纸错、漏、碰、缺引起的施工返工,设计人能及时处理。未对施工工期造成影响的,按实际发生的施工返工费的50%赔偿。30-
12.2.4.2由于设计图纸错、漏、碰、缺引起的施工返工、停工,设计人未能及时处理,对施工工期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按实际发生的返工费80%赔偿。12.2.4.3由于设计图纸错、漏、碰、缺带来的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费增加,以至超出总投资计划或限额设计指标,如设计变更未对施工工期造成影响,赔偿发包人人民币拾万元整,如设计变更对施工工期造成影响,按超额部分的80%赔偿发包人,并承担由此而致的发包人其他损失;此外,设计人还应对设计进行修改或调整,以保证工程总费用控制在总投资计划内或限额设计指标内,否则,应对超额部分进行全额赔偿。12.2.4.4以上三项赔偿总额不超过总设计费的80%。12.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如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在10日内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价款,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2.2.6合同签订后,设计人若要更换设计人员,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同时设计人若更换设计负责人,设计人每更换一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以上违约金将在设计费中扣减。第十三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纠纷解决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时,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30-
15.若因技术指标等原因项目报批时需调整方案和施工图时,设计人须无条件按报批要求无偿对方案和施工图进行修改。15.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5.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15.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5.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5.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5.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15.7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5.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30-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签定日期:年月日30-
质量保证:设计质量保证一、单位质量方式:精心设计优质服务质量为本用户至上。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据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经济、合理、先进的设计成果,以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达到用户满意。二、设计质量管理主要程序及管理要点:(一)明确各级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设计阶段的过程控制。在设计过程的质量控制中,首先确定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员、校对人员、审核人员,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职责,确保设计文件、图纸符合规范、规程规定,满足各部门对本项目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要求各级岗位做到职责分明,层层控制把关,使设计中出现的错、漏、碰、缺等常见病切实得以克服。(二)加强对设计项目的安排和管理工作,确保设计文件按期交付。为了保证设计文件按时交付和满足工期要求,对每项设计工作都制订了严密的计划作业表,并对作业表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按期或提前完成作业表计划或因主观原因推迟完成作业表计划的专业,规定了严格的奖罚措施。(三)针对项目难点和关键问题,拟定对策措施。(四)加强对不合格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品出门。(五)加强配合施工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做好设计文件交付后的技术交底、施工配合、设计变更及各类验收等后期服务工作,及时派遗设计人员前往工地,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当工程交付运营一段时间后,我院将有代表性地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设计回访,听取用户意见,实地了解工程状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总结设计经验不断提高设计水平。30-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编制日期:年月日30-
投标文件目录1、投标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30-
1、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招标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与规范、招标内容与要求等相关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作为中标价,并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施工图设计任务及相关服务等后续服务工作。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我方不存在资质和项目负责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3、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并保证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不得存在情形之一”规定的任一情形,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同时提交电子版图纸),设计总周期为90日历天;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中标人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并图审完成。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设计负责人姓名)为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证书号码为:。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金。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9、我方承诺,若有违反《莆田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莆政综〔2013〕55号),愿意接受相应的扣分处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0-
2、企业及人员的相关证书、证件(相关证书、证件应直接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体现的按废标处理。)须附上证书:1)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以上1)-4)项的相关证书、证件(应直接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体现的按废标处理。)30-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上述格式用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使用。30-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上述格式用于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时使用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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