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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目录第一部分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人员管理制度1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岗位职责2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岗位职责4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6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7生物工程学院实验技术员职责8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11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培训管理办法15第二部分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制度17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设置管理办法18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4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论证管理规定29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和设备购置项目责任书33第三部分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34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规定35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使用管理制度38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及环保管理办法40生物工程学院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46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0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三废”处理措施52生物工程学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53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管理措施57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病菌管理措施59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动物管理办法60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工作规程实施条例62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工作守则68生物工程学院学生实验实训守则70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现场管理制度72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原材料管理制度75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78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社会服务管理办法80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83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85生物工程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88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室上课安排申请表90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评比办法91第四部分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购置与管理制度95生物工程学院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管理规定96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资产管理规定102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03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校内借用登记表112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设备管理制度113生物工程学院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116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120生物工程学院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条例124生物工程学院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126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移交工作的规定128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变换(设备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登记表(表1)130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变换(其它)资产移交手续登记表(表2)131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第一部分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人员管理制度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岗位职责实验实训室负责人是实验实训室主任,在学院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工作,其在工作过程中承担下列职责:1.全面负责实验实训室工作,执行学院关于实验实训室工作的各项决策。2.负责组织编写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和学期、年度工作计划,编写实验实训室年度经费使用规划,仪器设备申购计划等,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3.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配合各专业课教师按时开出必修和选修的实验项目,保证实验实训教学质量。负责完善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教材等教学资料。4.组织完善实验实训室的设备设施,为实验实训任务和其它任务提供保障。组织参与建设项目论证、设备购置、验收。组织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有关物、卡、登记册等物资。5.加强实验实训室环境建设,完善实验实训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6.负责本实验实训室有关数据和报表的收集、整理、建档、统计上报工作。7.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开展实验实训装置研究和自制工作。1.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搞好实验实训室的科学管理,完善、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2.领导下属各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确定各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与任务,负责定期对下属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进行工作考核并组织下属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本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3.负责下属实验实训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定期组织检测,督促各项工作落实。4.组织定期检查和假期检查,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安防工作,总结实验实训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5.搞好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科学管理,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由二级学院或教研室统一组织为社会服务。6.按照学校有关实验实训室评比评估要求,组织、参与、实施评比和评估工作。7.做好年终总结工作,组织学年资产清查工作,并写出报告上报。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和学校规定的其它工作。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岗位职责1.实验实训室管理员指各专业实验实训室的管理人员,在实验实训室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其在工作过程中承担下列职责:2.协助实验实训室负责人或实验实训指导教师搞好实验实训室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积极参加学院、教研室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3.负责实验实训室的日常管理、环境卫生以及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工作。4.负责实验实训前和实验实训过程中仪器设备、实验实训材料、实验实训试剂的准备及实验实训后现场的清理工作。协助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实训。5.熟悉实验实训室常规仪器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原理,掌握常规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技术。6.负责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与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增、贴标签等手续,做好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及物资帐目的管理工作。7.督促教师做好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使用、维护登记及实训记录等工作,落实学年资产清查工作。8.负责收集、整理实验实训室的基本信息材料和档案资料,负责填写贵重精密仪器使用记录和有关实验实训室统计报表等工作。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9.承担学校安排的实验实训室参观接待工作。10.完成实验实训室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1.负责实验实训室资产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所管辖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使用。2.参与实验实训室资产的验收、建卡、清查、变动、建账等工作。能及时、准确完成资产卡的填写登记。3.建立对账制度:每期与学校资产管理员对账一次,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4.负责实验实训室资产数据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5.负责对实验实训室资产使用状况进行分析,提出报修、报损、报废、调剂使用的可行性意见。6.参与实验实训室资产采购计划的论证工作。7.对实验实训室资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使用状况,并将检查结果报二级学院备案。8.注意搜集、整理、总结资产管理方面的经验,切实提高管理水平。9.按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10.完成实验实训室负责人交办的其它方面的工作。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1、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基本了解每学期所需的物资种类、数量及时间、预先备足物资,保障供给。2、保管员是物资保管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物资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和保管保养的责任。3、严格手续,出入库物资做到:收有凭,发有据,及时记帐,手续清楚,帐物相符。4、掌握保管物资的性能和要求,提高保管水平。严格按管理权限发放材料,进出仓库的材料应日清、月结、年报。5、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库房使用要做到“堆垛整齐,方便收发,方便检查”。6、讲究文明卫生,经常保持环境清洁。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让无关人员入库闲谈、休息和索取物品。7、要妥善保管好库存物资,分门别类摆放整齐,按时做好物资的清盘报表工作。8、注意仓库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必须分别放入贵重物品仓库和危险品仓库。9、完成实验实训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技术员职责一、实验员:1、了解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2、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科学研究实验、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3、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方法和步骤;4、承担本实验室的部分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或其他具体工作。二、助理实验师:1、基本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2、较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承担比较复杂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3、负责承担并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4、承担实验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三、实验师:1、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设计实验实训方案,编写实验实训讲义,做好仪器设备装置的调试准备,指导学生实验实训,保证实验实训教学质量。2、搞好本实验实训室设备的技术管理,包括申购的选型论证、选购、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及功能开发等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负责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的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并保证年使用率达到定额使用率,提高实验设备管理水平。3、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搞好本实验实训室实验技术和装置的设计、改造,独立地创造或改善某些实验技术条件;根据学术负责人的设想和要求,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部件,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4、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5、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四、高级实验师1、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定期提出实验实训室建设方向和规划的技术文件、资料。2、编写较高水平的实验指导书,负责指导学生实验实训课,保证教学质量,研究、筹备、试做将要更新或新增的实验项目。3、负责解决本实验实训室复杂的实验技术问题,主持本实验实训室技术和装置的研究、开发、设计和试制,参加本学科的重要科研项目的实验技术工作,写出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或论文,并将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应用于实验教学。4、负责本实验实训室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大型设备申购的可行性论证、安装、验收、测试、使用、维护和功能开发工作,保证年使用机时率达到定额使用率。5、负责指导和培养本实验实训室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6、搞好实验实的科学管理、安全卫生工作。7、能对实验实训室主任的决策起参谋作用,并协助其开展与学科、专业发展有关的研讨活动。8、完成实验实训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实验实训室管理员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一支重要队伍,他们和教师配合共同肩负着教学、科研及实验室管理的重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的定期考核,旨在有计划地进行培养和合理使用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责任感,激发他们积极进取,同时也为聘任、奖惩和职务晋升提供重要依据。二、考核原则1、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2、坚持考核内容与被考核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相一致的原则;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4、坚持充分发扬民主、虚心听取评议意见、保留不同意见提出申辩的原则;5、坚持考核与聘任、奖惩相结合的原则。三、考核内容及标准全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考核内容必须全面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标准如下:(一)德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1、政治态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2、献身精神:服从全局,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正确地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3、事业心:对本职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勤恳负责一丝不苟,勇于开拓,不断进取。(二)能1、动手实践能力:长于实践操作,能够维修、改进或制作有关仪器设备;2、教学科研能力:有根据需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能力,且能取得优良成绩;3、组织管理能力:具备独立地对实验室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的能力。(三)勤1、工作态度: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出勤率高;2、学习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学习业务,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3、体力精力:坚持正常工作,如遇紧急任务能加班加点连续作战。(四)绩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1、工作效率:能用较少时间做较多工作,差错少,质量高;2、工作实绩: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3、贡献大小:对实验实训室工作有实际建树。四、考核办法1、每学年考核一次,时间按学校统一规定进行;2、采用个人小结、群众评议与领导考核相结合的办法;3、二级学院配合人事处进行考核的组织工作,并进行检查指导;4、工会实行民主监督。五、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四级:1、优秀——德、能、勤、绩都符合规定标准,全面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2、称职——德、能、勤、绩较好地符合规定标准,较全面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3、基本称职——德、能、勤、绩的主要方面已达到规定标准,基本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4、不称职——德、能、勤、绩的主要方面尚未达到规定标准,没有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或责任事故较多,或有严重失职行为。六、奖惩1、评为优秀者,应予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2、不称职人员应区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减发或不给发奖金;3、不称职人员一般应调离原岗位,另行安排,或不予聘任。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培训管理办法随着实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实验教学的要求日益提高,要培养学生的素质和创新的能力,就必须提高实验队伍素质。为了切实做好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学习、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与能力,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学习培训原则:学院鼓励实验实训室管理员以自学为主,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扩充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技能。学院也将统筹安排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具体分为以下几类:(一)综合素质培训包括计算机培训、外语培训、跟班学习、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1、岗前培训凡新上岗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实验教学的有关规定;学习并掌握本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材料内容;学习并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2、岗位培训(短期班)各教研室根据实验教学发展的需要,定期选送部分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进行短期岗位培训。3、学历教育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合格的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可申请学历教育,但需专业对口,并征得所在教研室和二级学院、人力资源处的同意。具体操作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二、学习培训的经费与学习培训管理(一)凡经学院批准参加的人员所需的各种培训经费,根据学习培训的内容和性质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各教研室应根据本专业的工作任务、人员和经费等情况,拟订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报二级学院或人力资源处审批备案。(三)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规定的课程,将相应的学习培训资料交回学院存入本人档案。(四)凡由学院或教研室提供学习培训经费的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应安心本职,为实验室建设管理与教学科研做贡献。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第二部分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制度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设置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实验实训室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实验实训室整体效益和综合能力,根据《实验实训室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实验实训室是指为教学、科研、培训、生产试验、技术开发和创新活动提供实验实训服务,具有一定规模和实验实训师资队伍条件的实体单位,包括基础、专业和科研等各类实验实训室。第三条 我院实验实训室按功能分为实验室、实训室和实训区。凡主要提供为了巩固理论知识而进行的理论联系专业实际的教学活动而设立的实验场所称为实验室,凡主要提供为了具体运用专业知识、技能于实践,并在这一过程中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专业知识,使职业技能熟练化而设立的训练场所称为实训室和实训区。第四条 实验实训室设置,要从适应我院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有利于全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实验实训室建设效益出发,实现实验实训室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功能并举,避免小而全和分散重复设立。实验实训室设置前提条件要求所服务的专业必须具有专业实践教学条件规划(包括:校内、外实训基地规划)。应当遵守如下原则: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一)实验实训室的设置,要符合专业建设要求,按照学科门类布局、配置,功能相近的实验实训室应进行归类;(二)全院各专业必须根据专业规划、教学计划要求,单列出实践教学课程,做出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三)新开课程的实验实训尽量利用已有实验实训室,根据教学计划、生产需要并具备实验实训室设立基本条件后,报学院批准可以独立建制;(四)实验实训室连续两年教学工作量和使用率不能达到实验实训室设立基本条件的,应当及时改造或撤消。第五条实验实训室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实验实训室服务的专业根据专业建设要求,具有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二)实验实训室每学年的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要保持在21600人时数以上且使用每年达到540学时以上(不含大型仪器设备)。(三)大型仪器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四)实验实训室每个学生实际使用面积要达到2平方米以上,环境整洁,符合安全规范标准,能独立承当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五)建立各类管理制度,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条例,教学文件资料齐全,建立档案。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一)申报项目符合专业建设需求,开出的课程教学计划有详细的规定。开展对外服务的项目,需要提交对外服务的详细实施方案。(二)当实验实训室每学年的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达到43200人时数以上;实验实训室使用每年达到720学时以上,可以不考虑上述第(四)款内容。第六条 实验实训室的改造与整改(一)专业方向、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实验实训室承担的教学、科研、对外服务工作量大幅度增减,原实验实训室建制与管理体制不适应教学、科研、对外服务工作需要时,应对实验实训室建制进行改造。(二)现有的仪器设备陈旧,损坏严重或超过报废期限(不含人为因素损坏),且报废手续学校审批通过,应对实验实训室建制进行改造。(三)已正式建制的实验实训室连续两年不能完成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四款所规定的任务,学校将撤消该实验实训室建制,责令整改,收回场地,同时取消第二年有关该实验实训室所有的建设项目立项资格。第七条 实验实训室设立与撤消、整合的申报、审批程序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一)实验实训室的设立、改造、完善必须经过学院正式批准。(1)项目责任人填写《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2)项目所在教研室,汇总本教研室下一年度所需要申报的所有项目,按照专业建设要求统一组织论证,于每年11月份提交学院实践教学中心。(3)学院实践教学中心于12月份组织论证,经学院论证通过的项目,报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领导小组审议。(4)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学院财政状况,讨论决定申报项目是否立项,实践教学中心与建设小组依此编制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计划报院务会议审核。(5)审核通过的项目实验实训室报学校审批。(6)下一年度实验实训室建设小组根据审核通过的年度计划分批执行。(二)实验实训室的撤消、整合,首先由所在教研室向实践教学中心提出申请,申报时填写《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撤消、整合申报表》,提交资产清单,由实践教学中心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由学院行政确认,教研室执行该实验实训室资产调拨分配职责。(三)由学院下文撤消、整合的实验实训室参考第七条第二款执行。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第八条所有的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不符合本办法的实践教学中心与教研室一律不予受理。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撤消、整合申请表部门实验实训室名称所属教研室实践教学中心负责人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实验实训室现有面积及配套用房情况设备资产价值申请撤消、整合原因:申请人:年月日技术鉴定结果(由专业技术人员组织鉴定):组长:成员:年月日姓名职称实践教学中心意见签名:年月日教务办意见签名:年月日分管院长意见签名:年月日院长意见签名:年月日需要提供附件说明:1.提供申请撤消、整合原因佐证资料。2.提供实验实训室现有面积及配套用房草图。3.提供资产清单(包含:固定资产、低值易耗、低值耐用品、桌椅、空调等)。4.提供未撤消、整合前实验实训室能开展的项目一览表。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实验实训室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建设和验收等环节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一章立项范围第一条全院各类实验实训室中,新设置的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不论投资金额大小都应当立项,改造、完善项目投资金额大于5万元的都应当立项。第二章立项原则和指导思想第二条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立项,要符合《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设置管理办法》,且项目所服务的专业必须具有实践教学体系规划(规划要结合专业教学计划,划分实践教学内容,规划出哪些需要建设校内实训基地,那些需要建设校外实训基地),体现科学规范工作程序,满足专业教学、培训、生产和科研需求,把握经费使用方向,充分发挥有限资金作用,改善实验实训室装备条件,促进效益目标实现。第三条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的确立,要符合学院发展规划的要求,同时兼顾学院财力、物力的可能性。需要和可能相结合,投资和效益相结合,综合平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第四条 项目立项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论证充分、依据准确、科学办事。第三章立项申报与审批程序第五条教研室应当按规定要求以教研室为单位向实践教学中心提交下一年度的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阐述申请理由、建设思路和学校的支持等内容。第六条根据实验实训室建设经费的投向和部门申报的材料,实践教学中心按规定组织材料审核。材料不符合《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设置管理办法》和《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论证管理规定》要求的直接取消立项申报资格。符合要求的学院按规定组织院级论证,报主管院长审批,报院长办公会会议审核。第七条学院批准立项的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由所在教研室落实项目建设工作,并明确项目负责人。实践教学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项目责任人审批确定后中途不得更改,每个建设项目责任人只能承担一个建设项目的责任。项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项目责任人在学院领导领导下工作,建设项目的各项进度由项目责任人根据立项期限,负责协调控制整个项目的进度,项目建设内容一般包含有:项目招标购置,设备验收,环境建设,指导书、教材或讲义编写(待项目审批后请项目责任人到教研室申请立项),档案整理,项目验收等内容,各职能部门在整个项目执行过程中为项目责任人服务履行部门职责,确保整个项目正常运行。项目责任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整个项目的协调、建设,做好每个责任成员分工工作。(二)负责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及场地面积落实工作。(三)负责撰写申报材料和招标技术文件。(四)负责环境改造、建设方案的起草、落实等工作。(五)协助设备购置、招标工作和负责设备进场安置。(六)组织参加验收、评估及处理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它事项。(七)建设完成后做好材料整理归档工作。第四章建设项目的中期管理第八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全面管理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和各责任成员工作进度等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第九条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实践教学中心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督促项目执行情况及工作完成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项目责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检查或隐瞒事实。第十条 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内容需要调整时,要办理更改审批手续;因故中途停建的,要及时书面报告有关部门,由院长办公会会议同意后可以停建。第五章建设档案整理第十一条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合同到期,设备验收后项目责任人及责任小组需将具有领导批文的项目申报书和设备验收单的复印件、资产清单、设备保修单、合格证等和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移交实验实训室建档保存。第十二条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合同到期,设备验收后项目责任人及责任小组需要撰写该项目能完成的实验实训项目一览表和教材、指导书一起移交实验实训室建档保存。第六章建设项目的验收、评估第十三条项目验收评估,一般分为设备验收和项目评估。项目设备验收后满一年,实践教学中心根据项目所在教研室材料准备的情况,确定项目评估日期和评估程序。项目所在教研室要做好评估的其他准备工作,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前期调研报告、大型仪器设备的调试报告、仪器设备的试运行报告及记录、仪器设备帐物卡、实验实训室规章制度、实验实训教学文件等。设备验收:是指项目执行中依据设备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进行验收,查看设备是否符合合同和招标要求的行为。项目评估:是指项目执行完毕,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设备验收后满一年,学院和项目所在教研室对项目责任人领导执行的项目阶段性结果或最终结果进行检验和评估,评估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相应的规范要求,为后期管理工作做准备。第十四条项目所在教研室应按建设项目申报书和评估指标中所规定的建设内容完成建设任务,因故不能按期评估的,应向学院提出延期评估的书面申请。第六章奖惩第十五条 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的评估考核等级,是学院年终对所属教研室的实验实训室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期对实验实训室投资的参考依据。第十六条 对项目建设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评估不合格,学院责令整改,同时对项目责任人和责任成员及部门领导进行相应的处罚。第十七条 对无故推延建设期或未按本管理办法执行的项目,将停止投资,追究项目所在教研室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对因不负责任给学院造成损失的个人,将按学院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论证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立项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各级职责,根据《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设置管理办法》和《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一、总则第一条实验实训室建设必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全面开放、资源共享的原则,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二条项目所在教研室申请立项前,建设方案必须经过充分调查和论证。第三条项目论证必须有专业统一性。论证前所有相关专业必须具有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必需按照专业发展规划来考虑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且规划必须充分考虑现有条件。要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对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确定项目建设所需要的环境及设备。第四条根据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要求项目所在教研室必须对整个部门下一年度所有的建设项目统一论证。二、教研室论证内容、职责和承担责任第五条论证专家组成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专家组必须3人及以上组成,专家必须具有从事所论证项目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专家组可以校内外相结合。第一条论证程序:教研室召开论证会议,由项目责任人组织责任成员汇报,各专业教研室负责人组织专家组根据汇报情况和材料审核结果评议论证内容。第二条论证内容(1)组织专家研究、评议项目责任人提交的建设方案。(2)研究该项目是否为专业教学服务,教学计划是否有严格的规定,开出的项目和配套的设备是否对应,并对设备配置先进性进行分析。(3)研究该建设项目方案是否可行,项目调查分析、场地规划布局是否合理。(4)分析教学组织方式,设备、工位配套的合理性。(5)对外服务的项目,项目责任人提交的对外服务项目开发方案是否可行,经济效益分析是否合理。(6)研究整个专业内是否存在重复性建设。(7)研究每学年的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工作学时是否达到实验室设立条件。(8)以上所列内容教研室在论证时必须形成书面论证材料报学院。第三条教研室职责和承担责任(1)不真实的材料责成项目责任人及责任成员进行修正。(2)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对建设方案审议,享有对不合理、重复性建设的项目否决权。(1)确定项目责任人和责任成员。(2)确保专家组论证程序的合法性,专家组组成的合理性。(3)形成部门论证报告。(4)项目所在教研室内部若存在重复性建设,应追究项目申报部门领导责任。(5)经过项目验收评估达不到申报书要求及满足不了实验实训室设立条件要求的,应追究项目责任人及有关责任成员的责任。(6)项目所在教研室论证工作敷衍了事,应追究项目申报教研室领导责任。三、学院论证内容第二条论证小组组成:小组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实践教学中心、教务办、行政办、及有关专家组成论证小组。第三条论证程序:由项目责任人和项目所在教研室领导汇报项目情况。论证小组在项目所在教研室材料准备和汇报充分的情况下,审核和评议论证相关内容,得出论证结论。第四条论证内容(1)项目所服务的专业,不具备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的项目,学院不予论证。(2)审核教研室论证是否符合论证要求。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1)审核该项目是否能为专业教学、培训、生产和科研服务,建设方案是否具有一定的先进性。(2)审核项目所在教研室提出的项目投资效益分析是否可行。(3)审核学院内是否存在重复性建设,设备重复性购置。以上所列内容学院在论证时必须形成书面论证材料。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和设备购置项目责任书学院领导,我们申报的《》建设项目,申请理由属实,真实可靠,我们保证能按照学校有关实验实训室建设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完成建设工作。建成后能按照申报书和评估指标要求进行验收评估,完成教学任务。若违反愿意承担学校规定的处罚。项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项目责任人在教研室负责人领导下工作,建设项目的各项进度由项目责任人根据立项期限,负责协调控制整个项目的进度,项目建设内容一般包含有:项目招标购置,设备验收,环境建设,指导书、教材或讲义编写(待项目审批后请项目责任人到教研室申请立项),档案整理,项目验收等内容,各职能部门在整个项目执行过程中为项目责任人服务履行部门职责,确保整个项目正常运行。项目责任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整个项目的协调、建设,做好每个责任成员分工工作。(二)负责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及场地面积落实工作。(三)负责撰写申报材料和招标技术文件。(四)负责环境改造、建设方案的起草、落实等工作。(五)协助设备购置、招标工作和负责设备进场安置。(六)组织参加验收、评估及处理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它事项。(七)建设完成后做好材料整理归档工作。项目责任人(签字):年月日项目责任成员(签字):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二份,分别由项目责任人和实践教学中心保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第三部分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规定第一条贯彻执行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院内的实验实训室实行统一领导和学院、教研室两级管理模式。学院由一名院领导主管学院的实验实训室工作,各教研室由教研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实训室管理建设工作。第二条学院负责实验实训室宏观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是实践教学中心,在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立项和宏观管理工作。第三条实践教学中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实验实训室实际工作,制定学院宏观管理文件。第四条教研室一级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实行教研室负责人负责制。各教研室可根据本教研室的实验实训室数量、类型等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实验实训室管理员,报学院批准。第五条实验实训室必须经常对开出的实验实训项目进行改进和完善,及时完成对教学任务书、项目开出实情、实验实训结果、人员变动情况、科研及对外开放、设备使用情况、设备维修情况等基本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第六条建立实验实训室评估指标、进行定期评估。评估指标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实训室建设评估、实验实训室使用效益评估、大型仪器设备评估等内容。第七条实验实训室要健全岗位责任制,教研室要对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绩档案,作为聘任、晋级和表彰的必要条件。第八条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和低值、易耗品等物质管理,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材料、低值、耐用品购置管理规定》和《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处理规定》等制度执行。实验实训室各基地要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建立耗材、低值、耐用品等物质购置、使用、管理规定,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第九条按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实验实训室要定期进行防火、防爆、防盗、防毒等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易燃、易爆等物质按规定存放和保管使用。贵重、大型仪器设备要挂牌专人保管。仪器设备借用要登记。第十条实验实训室规划、布置和装饰,一定要营造职业环境的学习气氛,有企业文化和文明生产的氛围以及符合职业教育的规律。能够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热情。悬挂的标语口号和警句要文字精辟、意义深刻和能催人奋进。第十一条实验实训室要设立档案柜,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整理和归档工作。第十二条实验室如发生火灾、盗窃等责任事故,并造成较大的损失;如属个人责任,将视事故的轻重程度行政上给予相应的处分,由所在教研室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对当事人扣发奖金或按年度或聘期考核不称职处理。事故严重,责任人、肇事者将给予刑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鼓励实验实训室开展对外服务,具体操作按照《实验实训室社会服务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四条实验实训室在开门状态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或能监控到的地方。实验实训室在开门状态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的,按照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五条实验实训室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更改实验实训室名称和仪器设备名称,如果发展需要更改名称,须以书面报告报实践教学中心批准、备案。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教研室应对下属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包括:防毒、防火、防水、防盗、防辐射等)工作下达到责任人,工作由责任人负责实施。责任人必须经过安全消防培训才能上岗工作。主要责任人界定为实验实训室资产管理员。第二条责任人负责实验实训室的日常安全工作,负责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种防火防盗等的安全措施。第三条责任人有权拒绝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进入实验实训室。第四条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指导教师要全面负责实验实训过程中安全工作,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第五条实验实训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验实训完毕离开实验实训室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火源、气源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由责任人统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处。第七条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实验实训时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第八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实验实训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责任人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可使用。第一条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外线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第二条使用转动机械,不得戴手套作业,长头发的男同学和女同学要戴帽子。第三条凡要安装电器设备或拉临时动力电源,必须事先经实验实训室同意,电器设备安装完毕第一次启动之前必须经实验实训室检查合格后才能接通电源。第四条实验实训室管理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将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第五条实验实训室在开启状态必须有人在场或可以监控到该室的地方。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及环保管理办法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室不仅是大量仪器设备、工具材料集中的地方,而且是师生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地,为了保护人员健康,保护仪器设备完好,保护实验实训室环境不受污染,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第一条实验实训室安全保护一、切实做好实验实训室的防火防爆工作1、制备、使用易燃易爆品的实验实训室,必须为一、二级耐火建筑,要求通风良好,能防日晒,并远离热源;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与其他建筑物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室内严禁烟火、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①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储存。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摔碰、冲击和强烈震动,对其进行作业时禁止使用能打击产生火花的铁质工具。②储存可燃、助燃性气的库房和使用气瓶时,必须远离明火,其距离应在10米以上。严防易燃气体和助燃气体混合在一个气瓶内,或两种气体混放在一个库房内,如氯与氨、氯与乙炔、氢与氧、乙炔与氧等。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有剩余压力。2、遇水燃烧物质的储存,必须注意防潮、防火。氧化剂的储存和运输应注意与有机易燃物隔离。①易燃固体必须以金属容器包装,少量可装入玻璃瓶内。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②使用氢气等易燃气体进行化学反应的实验实训室,必须符合防爆要求,通风要良好。内存氢气的设备和管道必须密闭,以防氢气上溢或空气侵入引起危险。③对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人把锁。保管使用等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懂得突发事故的紧急处理办法。3、电气防火主要应采取如下措施:①为防止短路和因短路而发生火灾,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装维修规程,严禁私自接线。在潮湿、高温或有腐蚀性气体的房间里,导线应带有防潮、耐高温、防腐蚀的绝缘层。所有实验实训室在总开关处都必须安装熔断保险器,其熔断电流应不大于电气设备或导线的最大安全电流。②对易燃易爆仓库和实验实训室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③产生静电的容器、管道及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以导除静电。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在进口处应放一块接地金属板,并将门把手接地,以导除人身所带的静电。④所有实验实训室必须备有合适的灭火器,实验大楼每个楼面都必须设置消防龙头。二、认真做好实验实训室的防菌、防毒工作1、对实验实训室有害的细菌、真菌的防范应采取下列措施:高温熏蒸,药液浸泡,喷洒或挥发杀菌药液,紫外线,射线或高能电子束杀菌。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2、实验实训室防毒必须采取下列措施:①加强对实验实训室有毒物品的管理,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毒品性能,懂得处理办法的专人进行保管,并实行“五双”制度;②工作人员必须穿好防护服,戴好防护眼镜、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毒物;③在进行有毒气产生的实验时,应尽可能密闭化,并保证良好的排风条件。三、必须做好实验实训室的防腐蚀工作。防腐蚀必须采取下列主要措施:1、防腐蚀性物品必须避开其他易腐蚀物品存放,注意其容器的密封性,并保持库房的良好通风。2、酸性和碱性物品不能混放,应分区分类隔离储存。3、产生腐蚀性挥发气体的化学、生化、半导体等类实验实训室,要有良好的局部通风(通风柜)和全室通风,要远离有精密仪器设备的实验实训室。4、搬运、使用腐蚀性物品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若不慎将酸或碱溅在皮肤或衣服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溅到眼睛里,应立即用水冲洗后就医,以免损坏视力。四、严格做好放射性防护工作1、所有放射源必须放置在有专门结构的放射源仓库的铅室内,双人、双锁管理。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2、使用放射源时实验实训室人员必须根据放射源的类别和强度采取以下防护措施:①对X射线源、γ射线源采取铅玻璃、铅屏风隔离,中子源采用石蜡块隔离,使操作人员接受的射线强度降到最低值;②尽量减少实验人员接触放射源的时间,必须使日受剂量,周受剂量控制在允许值范围内;③严禁实验人员直接触摸放射源,一旦触摸必须立即去医院紧急治疗;④长时间接触放射源的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射线剂量仪进行实时监控。3、从事放射性实验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建立保健档案。五、积极做好实验实训室的保卫工作保卫工作主要应采取如下措施:1、实验实训室的门窗要求牢固,重要部位要加上铁门、铁窗、人员下班要关好门窗,拉断电源;2、实验楼或重要实验实训室,应安排管理人员或治安人员岗位值班;3、严禁烟火的实验实训室应标明“禁止吸烟”或“严禁烟火”字样;4、对实验实训室内外损坏的电源线路、开关、插头插座和门窗,要及时维修,消除不安全的隐患;5、实验实训室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如发生事故,应及时组织人员抢救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以便于及时处理和查清事故原因;6、每学期期末,由设备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实验实训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二条实验实训室环境保护一、必须严格防治废水污染。1、废水防治必须遵循“净化处理,达标排放”的原则。2、严格执行我国工业“三废排放标准GBJ473的规定废水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由附表一、附表二列出。二、必须认真防治废气污染为了防治废气污染实验实训室环境,产生废气的实验实训室必须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根据废气的性质适当采取冷凝法、燃烧法、吸收法、吸附法等方法,使废气达到净化要求。三、必须切实防治噪声污染1、学院实验实训室周围环境噪声声级白天不得超过50分贝,晚上不得超过40分贝。2、有噪声源的各实验实训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声源,中断传播途径,务求达标。四、必须保持实验实训室内卫生、整洁1、实验实训室每天要做一次清洁卫生工作,每月要大扫除一次,做到天花板明亮,地面干净,桌、椅、台、柜表面无尘;2、实验实训室内不准随便乱丢碎纸和杂物。3、仪器使用应加罩防尘,并定位放置,排列整齐有序。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附表一:工业“废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序号有害物质名称最高容许排放浓度(毫克/升)1汞及其无机化合物0.05(按Hg计)2镉及其无机化合物0.1(按Cd计)3六价化合物0.5(按Cr6计)4砷及其无机化合物0.5(按As计)5铅及其无机化合物1.0(按Pb计)附表二:工业“废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序号有害物质或项目名称最高容许排放浓度1PH值6--92悬浮物500毫克/升3生化需氧量(5天20ºC)60毫克/升4生化需氧量(重铭酸钾法)100毫克/升5硫化物1毫克/升6挥发性酚0.5毫克/升7氰化物(以游离氰根计)0.5毫克/升8有机磷0.5毫克/升9石油类10毫克/升10铜及其化合物1毫克/升(按Cu计)11锌及其化合物5毫克/升(按Zn计)12氟的无机化合物10毫克/升(按F计)13硝基苯类5毫克/升14苯胺类3毫克/升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院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生产正常开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此实施办法。第一条学院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一名副院长统一领导。各教研室由教研室负责人主管。学院实践教学中心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级领导的职责是:一、建立和健全全院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二、经常向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必要的安全管理技术培训,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三、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或根据公安、劳动、卫生、环保等监督机关的通知,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防范措施,迅速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四、一旦由于危险物品处理不当而发生火灾、爆炸、跑料、中毒、伤亡等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处理,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同时根据事故性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总结教训,防止事故再度发生。第二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负责,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保管员必须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保管员要相对稳定,不得任意调换。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化学危险物品包括下列各类:1、爆炸物品;2、氧化剂;3、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4、自燃物品;5、遇水燃烧物品;6、易燃液体;7、易燃固体;8、毒害物品;9、腐蚀物品;10、放射性物品。第四条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必须做到下列各条:一、对存放易爆、易燃、剧毒的仓库要有严密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除爆炸物外,如果包装坚固、封口严密、数量较少,可允许同室分堆或同柜分格储存。仓库内温度要控制在30ºC以下,通风良好。二、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应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人把锁)。三、压缩气体(剧毒、易燃、腐蚀、助燃)钢瓶管理:1、要存放在安全地方(铁柜或单独房间内)。2、不可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使用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是10米。3、性质相抵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要分开存放。4、不得使用过期未经检验的气瓶。各种气瓶必须按期进行技术检验;盛有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5、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氧气不少于2Kg/M²)。6、气瓶的瓶帽要保存好,充气时要戴好,避免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坏阀门,造成事故。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四、放射性物品:1、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或铅罐内,双人双锁。2、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需要有省卫生防疫站及省公安机关发给的许可证。3、使用后的放射性废物要保管好(放在同位素仓库),集中送往省有关部门指定单位,不得自行处理,以免造成环境污染。4、使用放射性物品一定要做好记录,以备查考。5、使用人员一定要有防护装备。第五条化学危险物品的申购使用及报废品的处理一、申购剧毒、爆炸品须先写出申购报告及写明品种、数量、用途,经教研室负责人一级领导审核后送分管副院长审批,同意后盖好学院公章,报当地公安机关核发允许购买证明才能采购。二、使用爆炸品、剧毒品、同位素必须双人领用,不用时存放在保险柜内双人保管。三、使用化学危险物品过程中的废气、废液、废渣、粉尘应回收综合利用。必须排放的,应经过净化处理,其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剧毒物品销毁处理必须经教研室负责人批准。采取严密措施,并须征得环保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四、存放过久失效变质报废后的化学危险品,由校保卫部门(后勤处)、设备处、原存放单位共同组成的废物处理小组处理销毁。第六条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和装卸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一、装运时应轻装轻卸,堆置稳妥,防止撞击、重压、倾倒和磨擦,发现包装容器不牢固、破损或渗漏时,必须重装或采取其他措施后,方可启运;二、不得同时运输性质相抵的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但数量少,包装的化学试剂除外(500克和500毫升以下);三、气温在30ºC以上,一律停止装运易燃易爆品及氢气、液氯、乙炔等气瓶;四、不得携带化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辆;五、提取剧毒品、爆炸品、同位素要二人提货,并带有工作证。第七条严格执行本办法并取得显著成绩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的,应分别情节轻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国务院批准试行的《关于违反爆炸、易燃危险物品管理规则的处罚暂行办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现责任。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贯彻国务院有关防火重点单位消防工作十项标准,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生物工程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各教研室应在校逐级防火责任制基础上,建立本教研室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实验室消防安全实施细则,包括岗位责任制和学生实验安全守则。2、各教研室负责人布置工作、总结、评比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防安全工作,应将实验室的消防工作列入考核内容之一。3、实验室管理人员或指导老师应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了解实验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必要的安全常识,使他们能够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内水、电、气的阀门和灭火设备的位置以及安全出口等。实验过程中有关人员或指导老师不得随便离开实验室。4、各种消防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如发现短缺、失效应书面报告保卫部门予以补充或更换,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懂得各种操作方法。5、使用钢瓶、烘箱、压力容器、化学危险品等火险隐患较大的设备,应落实岗位操作责任制。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6、节假日期间使用实验室,应有批准手续和防范措施。7、各实验大楼应保持通道畅通,禁止堆放杂物。8、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室内有无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门窗。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三废”处理措施1.实验使用后的废酸、碱液应倒在指定的容器内,经处理中和稀释后方能倒入水道中。2.使用有毒有害物品时,应在通风橱内操作。有毒物使用后应进行化学处理破坏后再集中定期处理。3.有机溶媒应尽量回收,不得随便敝开挥发,废溶剂应集中定期处理。4.细菌检查后的用具应经灭菌处理,一次性用具应灭菌处理后集中定期处理。5.实验致死的动物应统一焚烧或深埋并进行消毒处理,不得随便丢弃。6.检验分析中废液,只含一般酸、碱,要稀释到符合标准后排放,含有剧毒药品的集中倒入废液缸内,经化学处理后集中定期处理。7.消化试样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所产生的废气全部通过风道抽送到高空派放。8.制备样品浓缩后多余的废渣、要集中处理,无毒的倒入垃圾箱,可能污染环境的埋于地下。9.对于不遵守制度导致造成污染的,要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人身危害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为认真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45号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严格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保证易制毒化学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与使用,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根据国务院(第455号)令规定,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第二条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仓管员、使用人员进行政审,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第三条每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均由采购员携带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以及上次办理的购买备案证明、台账,到市公安局办理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购买备案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每证仅限购买一次。在购买备案证明办理后未能按第一条时购买,应及时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作废。第四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备案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备案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第五条购买备案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买单位使用,应由购买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备案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第六条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按公安机关的审批意见,在教学与科研中合法使用,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生产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第七条易制毒化学品运抵我院实践教学中心后,必须由仓管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送货人、仓管员、采购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第八条易制毒化学品须专人管理、专用库房、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如实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管员应每月底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次月初将有关情况报市公安局。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学院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使用单位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九条使用教师凭实验实训材料准备单,向仓库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时仓管员须到现场监督,领用人、仓管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仓管员陪同领用人将易制毒化学品送到实验室,严禁违规或超范围使用。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第十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单位负责人应安排两个人将多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送回仓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对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仓库中,使用单位不得私自存放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单位。使用单位再次领用已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应重新办理领用手续。第十一条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注意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份的残液直接排放出,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附件: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分类品种第一类苯基—2—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第二类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第三类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说明: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第一类中带有*标记的品种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管理措施实验室是进行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制订本管理制度。一、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实验室管理员、实验指导教师、参加实验的学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实验操作流程,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三、实验室内不准私拉电线,如工作需要,应事先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四、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要单独隔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 五、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氢气、氮气、氧气等)的实验室,严禁烟火。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事先向实践教学中心申请,经批准并转移好易燃、易爆物品后,方可点火作业。 六、实验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指定专人管理。 七、实验室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八、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实验无关的活动。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九、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应要求和督促学生关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清理和归还各种试剂及化学药品。十、参加实验的学生离开实验室后,实验指导教师与实验室管理员应一起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电(气、水)源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关好实验室门、窗。十一、实验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必须实验室管理员同意。十二、重要实验室、或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应派专人值守。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病菌管理措施菌种是进行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特殊实验材料。为了加强对病菌的管理,特制定本措施。 1.菌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切实做到保存安全。 2.保管人员对购入和原有分离保存的全部菌种须登记建帐定期进行核查,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3.学院保存的菌种不得外传,其它单位使用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供应。 4.菌种使用过程中须严格无菌操作,实验后的含菌实验材料必须焚烧或彻底灭菌处理后方可废弃或重新使用。 5.菌种使用过程中若对实验室或人体造成污染,须立即严格消毒及灭菌处理,杜绝病菌的扩散蔓延,确保安全。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动物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动物实验的作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一、实验动物的购置1.实验动物种质来源于国家实验动物保种中心或国家认可的种源单位,遗传背景明确,来源清楚,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实验要求,不许捕获野生动物来替代实验动物,严禁经不明、不正当的途径购置。2.所购置的实验动物必须从实验要求出发,经过有关部门的检疫,合格后方可购置,禁止因贪图小利而购置不合格的动物。3.实验动物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运输规定,由专人负责运输全程,需要长途运输时,要处理好动物的饮食、粪便的排放等问题。二、实验动物的领用1.根据实验要求领取实验动物时,必须由专人负责登记动物的种类、品种、品系、数量及用途。2.实验人员抓取或领取动物时,必须按照育养人员的要求去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被动物抓伤、咬伤。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3.实验人员在使用实验动物的过程中,必须认真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要爱护、珍惜实验动物,不准随意浪费。三、实验动物的处置1.实验结束后,实验动物的尸体要统一收集,并到指定的地点去处置。2.实验后存活的动物要按规定处死并销毁,不准私自带离实验室另作他用。3.感染疾病的动物应视疾病的类型严格进行处置,防止疾病的发展和蔓延。4.实验结束后,如有剩余的实验动物,实验室不得随意处理,应交回动物房进行处置。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工作规程实施条例第一条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办好高职院校的基本条件之一。实验室工作是教学实践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高校教学水平、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第二条实验室是开展教学和技能培训的场所。实验室必须具备下列要素;一、必须的工作人员(包括教师、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负责人为实验室主任;二、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及工具材料;三、一定的实训用房实验场地或实训基地。第三条实验室的基本任务是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实践教学任务。教学实验课一般可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类。根据教学大纲,配合各教研室编写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编印有关实验教学参考资料。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科学研究。第四条我院实验室实行院、教研室两级管理体制。原则上,为全院公共教学而设立的由院级管理;否则,由教研室级管理。两级实验室分别接受学院、教研室所下达的教学、科研和科技开发等任务。第五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实践教学中心是管理全院实验室的职能机构,在主管副院长领导下,管理与协调实验室的各项工作。主要是指导检查各实验室完成教学、科研等基本任务和管理工作的情况;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实验室新建和改建方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检查了解计划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实验室工作的评估和评比;协同人事部门对实验室人员组织业务培训及进行考核;平衡、审批实验室经费;组织仪器设备的申请购置、使用、维修及报废管理;协助实验用房调度;实施实验室环保监督等项工作。第六条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协助各教研室主任分管指导全院各专业的实验室工作。实验室主任由政治思想好、事业性强、工作负责、有较丰富的实验教学经验,并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讲师或工程师以上职务的人员担任。实验室主任,根据实验室不同管理权限,分别由学院、教研室聘任,也可由教研室主任承担。第七条各管理岗位职责一、实验室主任职责(一)组织编制实验室建设、改造的规划、计划,并在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根据上级下达的教学、科研、等任务,制定具体工作安排,保证教学实验顺利进行;(三)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有关规章制度,并在贯彻中发现问题,提出修改、补充、完善等意见,研究提高实验室的投资效益;(四)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组织实施技术人员的培养提高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五)组织编制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审批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领购申请;(六)负责本室安全、保卫、保密工作;(七)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认真组织实验室工作评估,积极参加实验室评比工作。二、实验教师岗位职责(一)制定教学计划,编写实验讲义,开展教学研究,改革实验方法,更新实验内容。(二)认真备课,做好课前实验准备和课后的指导答疑,批改实验报告,保证教学质量。(三)参加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四)初次上岗的实验教师要试讲、试做。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遵守和贯彻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建设与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各项工作。(二)掌握本实验室的各项实验的原理和实验技术,熟练地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使用,对部分仪器设备能进行故障诊断和维修。(三)根据实验室主任和实验课教师的要求,做好实验准备的辅助工作。(四)做好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运行程序,并付诸实施。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五)保证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创造洁净、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使实验室工作顺利进行。四、实验技术队伍的奖惩(一)实验室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工作考核,考核情况作为个人晋升、奖惩的依据。(二)学院每两年进行一次实验技术成果的评审工作。(三)学院每年进行一次实验室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四)对于实验室人员违反学校及学院管理规定和管理制度的,按有关的办法进行处罚。第八条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与建档一、实验室基本信息的范围及内容(一)实验室名称和编号、批准建制文件、面积、检查评比和评估情况。(二)实验室任务、实验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和执行情况,以及有关实验教学的文件资料等。(三)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的帐、卡、物文字资料和技术资料,设备配置清单及状况、更新情况、利用率、完好率,仪器使用维修记录、设备领用和材料消耗记录,大型设备的使用情况、功能开发及效益。(四)实验室主任和各类人员(包括实验室专、兼职人员)情况、人数统计组成结构及变动情况。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五)实验室工作人员记录、年终考核记录、奖惩情况。(六)实验室管理的各类文件、制度,实验室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研究的有关论文、成果鉴定证书,实验室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临时性任务完成情况和事故处理材料。二、实验室信息资料的建档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后,按学院《档案工作规范》要求,分类汇总。(一)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工作法规、制度文件卷:1、国家及国家教委与各部委、省教委和省、市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法规文件;2、学校有关实验室发展建设与改革等文件;3、实验室建制审批(含实验室建立、撤消、合并、调整等)文件:4、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5、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6、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及实验室内工作人员考核表等。(二)以学院名义向上级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出的实验室工作的各种报告、报表或数据卷:1、设备管理类①学院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②学院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情况传送数据与报表;③学院各实验室教学、科研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单台(套)价为5万元及其以上之设备)。2、实验室基本情况类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①学院各实验室任务及人员情况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②学院实验项目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③学院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学年读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④学院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报表;(三)实验室管理类:1、实验室环境条件的增扩与实验室改革方案文件;实验室工作的评估;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其变更情况;实验室管理方面的重要实施细则;实验室主任工作守则与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2、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或帐薄;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应包括,每台仪器设备申购时可行性论证报告、定货合同、装箱单、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等资料(其中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资料经校档案室建档后可由实验室借用保管)。(四)实验教学管理类:1、实验教学大纲、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2、每年年度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3、实验题目(项目)的更新、改造与淘汰等资料;4、实验教学课、题目(项目)卡片(统一建立实验项目库)。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工作守则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必需是取得教师资格或具有高级工以上资格的人员,在学院负责人领导下工作。第一条在学院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第二条按照实验实训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提出实验实训要求、内容、目标,做好实验实训教学的一切准备工作。第三条熟练掌握实验实训原理和方法,每次实验实训前必须先进行试做,对实验实训结果,必须亲自把关,了解学生在实验实训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第四条积极参加产学研活动,负责本门实验实训课程的教学挂图、模型等的制作,参加实验实训指导书和实践手册的编写,批改实验实训报告。第五条协助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做好学习、掌握新型仪器设备的原理及操作方法的工作,并通过实践改进实验实训装置及实验实训方法,提高实验实训水平。第六条参与制定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学生实验实训守则。做好实验实训室的科学管理,组织清洁卫生工作,协助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防范工作。第七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地评定学生的实践教学成绩,注重对学生的实践技能的训练和文明生产素质的培养;做好实验实训项目鉴定、考核、成绩统计上报等工作。第一条关心爱护学生,学生进入实验实训室首先进行实验实训动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宣布实践工作,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发现违章操作有权立即制止或停止其实践活动,确保安全。第二条坚守工作岗位,下班检查学生实践情况和设备保养情况,搞好交接班,做好实验实训记录(一式两份)。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学习,提高业务水平。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学生实验实训守则第一条实验实训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实训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弄清实验操作步骤、方法和基本原理,了解实验实训所需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第二条听从指导教师安排,按指定的实训台号入座,不得随意移动和交换实训台上的仪器设备,台面的开关不得随意扳动,公共药品不得拿到自己的实验台上。第三条认真校对实验台上放置的仪器设备、实验器材数量是否与实验清单上所列相同,如有不符,应立即报告。第四条实训前请检查本实验台上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立即报告管理员做好记录。由于检查不到位被下一位实验实训学生发现,赔偿责任由本人负责。第五条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可随意使用实训室内的电脑,不可自行装卸电脑内配件。第六条实验实训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若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切断电源,并报告实验指导教师。第七条认真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做好实验实训记录,并认真填写实验实训记录簿,完成实验实训作业。第八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实验实训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等,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第一条在实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仪器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应按规定进行赔偿第二条严禁将室内物件带出室外。实验实训结束后,必须将仪器设备、实验器材、药品等整理好放回原处,实验台面、地板必须清洁干净,方可离场。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现场管理制度实验实训室是教育学生培养良好职业素养的重地,指导教师和管理员应当引导学生从现场“清理、整顿”的基础工作做起,灌输现代企业“清理、清扫、整理、整顿、素养”的现场管理思想。为此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实验实训室现场“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实验实训室现场应当显著标识现场设施定置图、现场管理训导用语等,使师生置身于严谨、严格工作的环境之中。2、指导教师应教导每位(组)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工作完后做好各自实验台面的“清理、整顿”。实验台面“清理、整顿”的表现应作为学生实验实训成绩,此项得分达不到规定总分,不能获得该实验实训项目的成绩。3、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应负责安排班级现场“清理整顿”值日生,并在《实验实训教学安排》白板上写明。值日生负责检查每位学生工作完后清理整顿情况,并对整体现场进行清理整顿。4、各实验实训室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每周全面“清理整顿”的时间、负责班级、所需人数和具体要求由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商定,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安排和现场组织学生按要求做好“清理整顿”工作。5、每次全面“清理整顿”的清洁工具由实验实训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室管理员提前作好准备。“清理整顿”后必须经管理员验收通过,指导教师和学员方可离开。6、若指导教师未组织好学生完成实验实训现场的“清理整顿”工作,指导教师应负责将其完成;若管理员未督促参加实验实训师生完成好“清理整顿”工作,管理员应负责将其完成。7、对于未按上述要求做到“清理整顿”者,将记载入册,并纳入其成绩考核中。对于经常不按要求作好“清理整顿”的班级,将直接影响到该班级的各项评比工作。二、实验实训室现场“清理、整顿”要求1、清理工作台面(桌面)上剩余的仪器设备、药品、实验器材等,发现是否有错漏、遗失。2、将设备(机器)工作表面、地面、桌面、展览柜、工具柜、黑(白)板清扫干净。仪器设备要轻拿轻放,并擦干净并放回原位。3、须将制作(加工)出的成品、半成品和废品整理清楚,并按照指定标识的区域摆放,不许混杂摆放。设备、设施、桌凳等必须按照规定位置摆放整齐。4、指导教师应带领值日生检查各实验台“清理整顿”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及时改正。对于存在的故障、安全隐患等,应及时记录,交由管理员处理。5、管理员应做好检查记录、考核,对存在的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进行最后的扫尾工作。下课做到“五关”(关机、关窗、关灯、关扇、关门),并拉下电源总闸。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6、管理员在督促参加实训的师生作好“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还应做好实验实训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到:(1)地面、桌面清洁,无纸屑、杂物。(2)门窗清洁,窗户应透明。(3)室内其他设备(如空调、风扇等),表面清洁。(4)设备摆放整齐。每天课程结束,应将清理出的废纸、垃圾、废料、废液等,按规定处理掉;每周小搞一次卫生;每月大搞一次卫生;每学期除了完成月卫生要求外,还需将墙壁、天花板、阳台、设备内部、吊扇、壁扇表面清扫干净,放假前,设备设施、桌凳必须摆放整齐,关上并锁好窗户,拉上窗帘,将窗帘清洗一遍。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原材料管理制度为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供应实验实训所需物资,合理储备和节约使用物资,降低实验实训成本,保证原材料质量,减少浪费,提高效益。特修订以下制度:1、原料的采购①根据实验实训计划列出材料明细并填写实验实训材料购置申请表,由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采购。②原材料的采购必须在正规市场、通过正规渠道的厂商采购。③购进原材料必须由专人(至少两人以上)按要求采购。④采购人员要本着集中、定点采购原则,做到货比三家,并与商家签订原材料采购协议。⑤采购应努力建立相对稳定的优质原材料供应基地,杜绝不必要的采购中间环节,发展长期的原材料购销合作伙伴。2、物资验收①仓库管理员需凭税务认可的正式发票、送货清单进行验收,必须清点材料数量、金额、规格型号是否与发票、送货清单相符。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材料验收最好由相关使用部门参与,对材料要求严格的必须由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检验后才能开具验收单,对于质量要求不高的材料由申请人确认后就可验收入库;在验收中发现数量、质量和单据不符等情况,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报告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③验收人员应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以作发票报销挂帐的依据,发票应有二个以上经办人签字方可送学校计划财务处审批报销。3、物资领用①领料应根据实验实训需要填写实验单,经实验实训指导老师签字核准后,才可到仓库领料。②仓库管理员应按本次实训要求发料,原则上先进先出避免材料存放时间过长而造成过期等质量问题。③实验单需正确填写,领用班级、班级人数、实验实训内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④实验单需有领用人签字一式二份,第一份用于教研室存底,第二份用于仓库管理员存底;仓库管理员凭第二份登记材料台帐,月末编制收发存表。⑤报表及相关原始单据应在学期末报送学校计划财务处。4、物资保管①材料验收后应根据其物理特性、化学成分、体积大小、包装等情况按不同要求分区分内存放;做到便于发放、检验、盘点,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尘等。②物料管理应做到“四号定位、立牌立卡”。即按序号、架号、层号、位号对物资统一编号,并与帐页上的编号接口;对各类物资建立料牌和卡片。③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员必须做好材料明细台帐,及时掌握和反映库存情况,随时向管理部门提供库存信息,并协助采购人员制定合理库存。④仓库应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盗器材,保证物资安全完整。5、清仓盘点①仓库管理员应不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抽查,对材料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防止材料的积压与毁损造成浪费,及时进行清理或办理报废手续,做到“材料清、规格清、品种清”,“帐、卡、物”一致。②仓库管理员应在每学期末对库存材料进行实盘,编制材料收发存表,将帐面数与实盘数进行核对,说明盈亏原因。③仓库管理员应对盘点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并将盘点报表报实践教学中心。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为了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实训室资源条件、提高实验实训室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实验实训室在实施素质教育、高新技术开发、学生技能提升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为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实验实训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实训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做好全院的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实验实训室开放的原则与意义实验实训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实验实训室开放不仅对训练学生技能,而且对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协调能力、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全院实验实训室要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实验实训室的利用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实验实训资源的效益。每个实验实训室开放都必须面向全校学生,开放实验实训室所有能提供的项目,重点鼓励学生小制作、发明、创造活动。二、实验实训室开放的组织实施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1.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实行二级管理,学院负责具体开放管理工作,要求各专业实验实训室根据自身的条件制定具体的训练计划,由学院制定具体的开放管理办法。2.全院实验实训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培训等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面对全校学生及全社会开放使用。3.全院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以教研室为单位,每个教研室根据自身的情况制订开放的管理办法。4.实验实训室开放过程中,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严禁向个人出租场地和仪器设备。5.开放以实验实训室现有资产为保障条件,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不得向学生收取仪器设备等使用费。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人操作、使用不当或其它非正常行为造成损坏的,由使用人负责赔偿。6.具有危险形和其它特殊的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机操作。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社会服务管理办法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实训室的作用,更好地挖掘实验实训室的潜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调动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各实验实训室在保证完成校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对外技术服务,特制定本办法。一、实验实训室对外服务的范围1.对外培训等技术服务。2.开设实验实训教学课程。3.分析检测、制作加工等产业。二、实验实训室对外服务的组织管理1.实验实训室对外服务实行学院统一领导,教研室二级管理,集中核算的办法。各教研室组织对外服务工作,是对外服务的基本承接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承接项目。2.需要对外开展服务的教研室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出具体的服务项目和对外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报学院审批,并报学校备案,经过审批、备案后方可执行。3.实验实训室要确保对外技术服务工作的质量,明确责任,必要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时应签订对外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对外服务合同,必须经学院批准。4、实验实训室对外服务过程中,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严禁向校外单位或个人出租场地和仪器设备。5、实验实训室对外服务由学院统一管理、监督、检查。若违反规定,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管领导的责任。三、收费标准制定一般原则1.材料费:根据购入价,按实际消耗计算、收费。2.仪器设备折旧费:根据不同情况,每小时按原价的0.3‰-1‰计算。3、管理费:每次按材料费、设备折旧费、工时费、水电费总和的5%-10%收取。4、国家有规定的服务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说明:(1)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水电费单价。(2)工时费:按各种收费标准执行。四、收入管理1、实验实训室对外服务收入由财务处管理,每一学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期与财务处进行结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取现金或将收入转入校内、外其他账户。2、收费由承担对外服务的实验实训室按标准核算金额,统一上交财务处,票据到财务处开具。五、收入分配方法按照《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服务(对外创收)管理办法》执行。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实验实训室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实验实训室功能和效率,更好地评估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一、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内容1.实验实训室基本情况:学院和教研室下发的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实验实训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实验实训室占用的房间数、面积及改造等资料。2.实验实训室任务: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实验实训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及实验实训开出记录及实验实训项目统计、实验实训教学的考核办法、实验实训报告等有关记录,承担的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工作量。3.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及耗材等管理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分户统计帐、低值耐用品分户帐、使用维修记录、技术资料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等,材料领用记录、仪器设备借用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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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4.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实验实训室人员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实训室专职人员工作日志,实验实训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实训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等。5.实验实训室每年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二、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管理1.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个实验实训室。2.要求各实验实训室设立档案专柜。3.教研室为学院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的业务主管部门,档案管理应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教研室负责人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4.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从实验实训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5.各教研室根据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6.严格实验实训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及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否则不能离岗。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根据教育部及学院对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的要求,为规范统计行为,提高信息数据收集质量,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信息的范围和内容1.实验实训室基本情况
实验实训室名称和编号、批准建制文件、面积、检查评比和评估情况。
2.实验实训室沿革和主要特色
实验实训室历来在教学、科研及培养人才中取得的成果,目前具有的水平,编写实验实训教材的情况及实验实训教学的改革进程与展望,实验实训室的投资与效益等特色及评价。
3.实验实训教学基本信息实验实训室任务、实验实训大纲、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和执行情况,以及有关实验实训教学的文件资料等。4.仪器设备基本信息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的帐、卡、物文字资料和技术资料,设备配置清单及状况、更新情况、利用率、完好率、仪器使用维修记录、设备领用和材料消耗记录,大型设备的使用情况、功能开发及效益。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5.人员基本情况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和各类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室专、兼职人员)情况、人数统计、组成、结构及变动情况。6.其他基本信息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的各类文件、制度,实验实训室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实训研究的有关论文、成果鉴定证书,实验实训室经费的收支情况,学院布置的临时性任务完成情况和事故处理材料。二、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1.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是实验实训室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验实训室工作的专职人员、教师和研究人员都有义务、有责任向信息管理人员提供有关信息资料。2.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各类记录,如:仪器设备、安全检查等表格和帐、卡,收集有关资料。3.做好实验实训室专职人员工作日志记录,以利于人员考核材料的积累;认真填写实验实训室研究活动记录,为基本信息的收集提供更为全面的原始依据。三、基本信息的上报和管理1.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实验实训室。2.学院有关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分为二级管理,教研室为学院的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实验实训室档案由教研室负责人负责,专人管理。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3.实验实训室必须于每学年末对基本信息进行整理统计,及时填写有关报表及上级部门要求的报表,并按时上报。4.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后,按照《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分类汇总。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多媒体教室是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使多媒体教室能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确保其正常运作,特制定如下规定:第一条多媒体教室的教学安排由教务处的教务办统一安排,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人员应向教务办提出申请,教务办审批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按教务办的开课申请单安排相应的多媒体教室。第二条使用多媒体上课的教师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以防损坏设备;有疑难问题应立即向多媒体教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反映。第三条多媒体教室中的计算机硬盘C盘已被硬盘还原卡保护,上课教师的教学课件和素材可拷贝到C盘以外的硬盘(如D、E或F盘)上。在拷贝前,应对要复制的软件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保计算机不被病毒感染。不要随意更改计算机的设置,不要随意删除他人文件。第四条有需要在多媒体教室的计算机上安装教学软件的教师,应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并交相应的软件安装盘到多媒体教室管理办公室,经工作人员进行杀毒检查,没发现病毒后再输入保护密码进行安装。第五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要对设备定期维护,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维修,若不能自行解决,应立即向领导报告。第六条上课教师应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的有关项目。第七条爱护公物,不得在多媒体教室内喧哗、打闹,未经允许,学生不得擅自动用控制台内的设备。第八条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多媒体教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瓜皮果壳,定期对多媒体教室进行清洁。第九条不得在多媒体教室内会客、闲聊,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第十条在上午、下午和晚上的最后一节课结束后,上课教师应按操作规程关闭多媒体设备,锁好多媒体控制台,并关好门窗才能离开。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室上课安排申请表实验室名称地点课程名称正本实验内容实验项目1上课时间调整上课时间2上课时间调整上课时间3上课时间调整上课时间4上课时间调整上课时间5上课时间调整上课时间实验准备说明教师签名:日期:注:本表只适用于教师申请课内实验课(上课时间由教师填写,调整上课时间由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实验实训室管理员按学期装订存档。实验室名称地点课程名称回执单实验内容实验项目1调整上课时间2调整上课时间3调整上课时间4调整上课时间5调整上课时间实验室管理员签名:日期:注:教师上课内实验课可填写上述表格提交实验室申请协调安排(回执单复印一份给专业部教务员)。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评比办法一、实验实训室是高等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它直接影响教学科研和技术应用质量。加速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提高实验室科学管理水平,促进实验室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为此,应定期开展实验室评比工作。二、评比工作原则上每一年进行一次,指标和名额每年确定后公布一次。按分管教研室为系列单位评出实验室优秀单位和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一般不超过20%。三、成立院评比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各教研室有关领导、实践教学中心负责人为院评比领导小组成员。下设评比办公室负责具体评比工作。四、评比范围:先进单位评比范围是各教研室从事实验教学的各类实验室;先进个人评比范围是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指导教师。五、评比条件(一)、先进单位评比条件1、实验室思想风貌①全室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实验技术、并积极搞好协作,热情为教学、科研服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②实验室建设有明确的目标,有相对稳定的实验技术人员,能有计划地培训实验室人员,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③实验室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④遵守考勤制度,坚守岗位。2、教学科研成绩①开出课程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所要求的实验项目,实验教学效果反映良好;有完整的实验教材、指导书、实验报告等实验教学条件。②实验内容有较大更新和提高。③能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对实验室、设备共用有新的突破和贡献,每实验室使用率每学期达50%以上(即每周平均达12课学时以上,每学期按18周计)。3、设备器材管理①建立健全的实验室管理制度,能够很好地贯彻落实管理制度。原始档案齐全,记录及时。②检查在用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和作用情况,能做到实验室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③财产能够做到账卡相符、账物相符。④器材、设备管理账单齐全,登记及时,领、借制度明确。一般仪器设备分室保管,责任落实到人。仪器器材存放整齐,保养得当,无积压、丢失和意外损坏。⑤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资料、附件、备件齐全;有操作规程、使用纪录,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⑥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能够按规定做好使用、保养和检修记录。⑦挖掘实验室潜力,修旧利废,自制和改进实验室装置,成绩显著。4、文明安全工作①在水、电、火、毒、盗及设备操作管理中无重大人身、设备事故,有安全防范制度。②全室环境整洁美观大方,窗明、地净,无积灰、无纸屑、无垃圾等,有文明卫生制度。③按时填、报、送各种实验计划、报表;及时清理各种物资、避免积压和浪费。㈡、先进个人评比条件1、评选先进个人在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指导教师中评选。2、热爱实验室工作,能按本人所承担的工作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完成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或管理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的。3、实验教学方面与教书育人方面有创新性改革,在教学中已运用并取得显著效果。4、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负责,本学年工作无责任事故和教学事故。低值易耗品做到账、物相符,无差错。5、精心维护仪器设备,使各类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6、积极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遵守考勤制度,坚守岗位。六、评比办法(一)先进集体评比办法1、各实验室均应按本办法要求去分析总结,写出年度总结材料报学院评比办公室。2、学院评比小组对实验室进行实际考核,初评出学院的先进集体,整理材料报学院批准。(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采取自我鉴定、教研室评议,在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评出先进个人,写出材料报学院评比办公室。由院评比小组评议,初评出学院先进个人,报学院批准评出院级先进个人。七、奖励办法(一)学院将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进行广泛的宣传和表彰。并作为评定职称,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二)学院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第四部分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购置与管理制度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管理规定为完善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的管理体制,规范教学仪器设备的市场采购行为,保证学院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和提高办学经费的投资效益,制订本管理规定。第一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第一条分管副院长受院长委托负责学院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上级指示和学院决议,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搞好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工作。2、审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的年度计划。3、对重大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提出决策性参考意见后,报院长或院长办公会作决策。4、代表学院与供货方签订购置合同。第二条实践教学中心是负责教学设备购置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关于设备采购的规定和学院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的规章制度。2、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统筹和购置的中长期规划,确定年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和采购预算,并负责组织实施。3、参与全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院级论证以及设备购置方案的确定。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4、负责购置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组织项目中教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部分的采购工作。5、负责教学仪器设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组织编制招标技术文件,参与招标评标。6、负责学院自行购置项目的市场调查和采购设备的询价、核价。7、收集、发布、统计和公示仪器设备购置的有关信息和数据。8、组织相关项目责任人进行设备购置合同书的拟订和初审。9、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对购置的教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进行验收。10、负责购置计划完成后的报账和结算。11、负责设备购置项目申报书、合同书、招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12、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财务、纪检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三条学校财务和纪检部门是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工作的监督部门,主要职责是:1、监督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2、监督检查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活动是否按批准的计划执行,有无超计划和无计划购置行为。3、检查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合同履行情况及购置资金支付是否符合规定。4、参与数额较大或重大项目的购置活动。第二章计划申报与审批第四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工作实行预算管理、计划执行。各教研室必需在每年年底上报来年的教学仪器设备(属固定资产部分)年度购置计划(单价在500元以下的教学仪器设备,按照“低值、易耗品购置管理规定”执行),实验室建设项目中的教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购置项目报学院。第五条各教研室申报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必需经过认真的教研室级论证,并填报《教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购置项目申报书》,报送实践教学中心。教研室应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一般由专业教师、技术人员或相关的责任人承担。项目负责人要对设备购置的全过程负责。第六条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教研室一级论证要以专业远景规划、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从实验(实训)项目中所需的仪器设备出发,说明设备购置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项目申报书的内容除论证报告外,还应包括设备的选型与性能、用途、原有同类设备情况、安装场地和管理人员情况,初步预算及使用效益预测等,必需有三位以上专家签署意见,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实践教学中心经过初步筛选后报院级论证审核。第七条实践教学中心负责组织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院级论证。院级论证由主管院长、实践教学中心、教务办、行政办及相关部门参加,需要时可请项目申报方、教研室领导、项目负责人及参与教研室级论证的相关人员参加。院级论证通过的项目,经实践教学中心汇总,报院长办公会审议。第八条实践教学中心依据审议结果,编制学院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预算计划。第九条零星小额设备费,在学院批准的预算额度内,由院长直接审批。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第三章购置方法和程序第十条经学院审批通过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年度计划中的固定资产部分(单价在5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教学、科研设备,包括软件)由实践教学中心组织实施。非固定资产部分由院长审批按规定自行购置。第十一条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中,凡属于学院文件要求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内容,必须委托采购中心采购。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工作程序如下:1、根据下一年度购置计划,编制学院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报学院统筹安排。2、教研室根据采购设备的特点,选择政府采购设备的规格、型号报主管院长批准。3、实践教学中心负责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络,填报《政府采购申请表》,并协助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招标文件。4、实践教学中心组织项目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一起作为采购人,参与评标。5、由实践教学中心会同项目责任人共同初审采购合同后,报院长审定、签字。并送采购中心审核,再送学校计划财务处备案。6、实践教学中心负责与中标单位协调,督促合同的执行,并及时向分管院长报告合同的履行情况。7、购置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由项目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实践教学中心和采购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及时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送交学校计划财务处、采购中心各一份。8、实践教学中心对验收的设备建立资产登记,及时编码、打卡。项目负责人负责安排使用部门领贴标签,落实管理责任人。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9、整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整套文件存档。第十二条学院批准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中,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通过财政部门审定由单位自行采购的部分,由实践教学中心组织购置。程序如下:1、价格低于1万元的设备购置,采取询价谈判等购置方式,由实践教学中心与项目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共同商定采购,货比三家。2、单项设备金额1万元以上或批量3万元以上,在政府集中采购起点金额以下的购置项目,根据购置项目的金额、项目的内容,确定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购置方式。具体购置方式由教研室领导确定。3、对于自行招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制定项目招标的技术方案;实践教学中心负责招标的组织安排,发布招标信息,接收并保管投标文件。4、实践教学中心负责组织项目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至少3人共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其中金额超过5万元的项目,必须有纪检、财务部门派人参与评标过程。5、评标结果报分管院长或院长同意后,实践教学中心负责通知中标单位。6、由实践教学中心会同项目责任人共同初审采购合同后,报分管院长审定、签字。7、项目负责人负责与中标单位协调,督促合同的执行,并向实践教学中心报告合同的履行情况。8、购置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由项目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实践教学中心资产管理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及时进行验收。验收中如发现设备外观和技术性能等质量问题,项目负责人负责与供方联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系解决。9、实践教学中心对验收的设备建立资产登记,及时编码、打卡。项目负责人负责落实设备管理责任人,安排使用部门领贴标签、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协助使用单位与生产厂或销售商建立售后服务。10、实践教学中心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办理货款的支付手续。11、整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整套文件归档。12、部分特殊的专门设备(包括专用软件)购置,由申报项目所在教研室负责了解市场,初步确定型号、厂家、价格,报实践教学中心。实践教学中心做进一步的市场调查后报分管领导审定。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资产管理规定为了明确实验实训室资产管理责任,做好事故处理认定工作,根据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实验实训室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实验实训室用房等资产。第一条全院所有的实验实训室资产属于学校资产,由实践教学中心负责资产管理和维护工作。第二条所有的实验实训室资产管理必须明确责任人,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为所管理的实验实训室的资产管理责任人。第三条暂时没有配置管理人员的由实践教学中心负责人负责实验实训室资产管理工作,正在建设中或没有正式移交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负责管理。第四条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更改没有及时上报的,实验实训室资产管理责任人规定为原管理员和实践教学中心负责人。第五条学院根据有关评估结果,并结合实际需要,具有下达对实验实训室资产调拨、协调的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或拒绝执行。第六条实验实训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和《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处理规定》等制度执行。第七条实验实训室资产的档案管理按照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第八条实验实训室责任事故认定时,责任人界定按照本规定执行。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院的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是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等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物质条件。第二条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提高完好率和利用率。第三条实践教学中心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和采购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和现代化专业建设的需要,组织院一级设备购置项目的申报和论证,编制年度或学期设备购置计划。2.对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部门定期进行设备使用情况的检查,督促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3.负责仪器设备的审核管理、帐务管理、协助使用部门办理转移、报废处置和投资效益考核。4.制定仪器设备采购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政府采购中心作好招标项目的技术文件制定和评标等有关工作。5.协同有关部门作好设备管理和实验实训员年度考评工作。6.负责仪器设备数据统计和报表编制工作。第四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实践教学中心是学院仪器设备二级管理单位,负责对其管理和使用的仪器设备实施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实验实训室负责人是本单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仪器设备负有管理责任。其管理职责是:1、根据学院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制度,制定本单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办法;2、对本部门占有和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的使用、管理和维修维护;3、根据需要按学期或年度申报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派人参与设备购置项目的院级可行性论证及评标、购置和验收;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仪器设备管理员,建立所管辖仪器设备明细账和使用卡片;5、根据学校设备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仪器设备和材料、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进行清查,保证账、物、卡相符;6、做好有关数据统计和报表,仪器设备处置的具体意见。第二章设备范围、分类和编码第五条仪器设备的范围1.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单价在500元以上的教学、科研设备(包括配套设施和计算机软件),列入固定资产管理。2.单价在十万元以上及单价虽不满十万元,但在国内尚属稀缺的仪器设备,均定为大型、贵重、精密稀缺仪器设备管理。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3.能独立使用、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价在500元以下(不含500元)的教学、科研设备,属于低值耐用仪器设备。4.能独立使用、但是耐用期不足一年的仪器设备均属于易耗品管理。5.耐用仪器设备和易耗品以及材料由实践教学中心统一使用购置管理,具体管理办法见《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6.教学、科研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仪表和机电设备等教学设备。第六条仪器设备统一进行分类和编码,进行入账、建卡和登记。1.编号:我院的固定资产编码、编号,采用名称拼音缩写、产品的型号和编号组成。3.卡片管理所有仪器设备从购置验收后,实践教学中心负责打印设备卡片,并安排实验员进行登记建档。第三章仪器设备的增加(购置)第七条仪器设备的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自制、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仪器设备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第八条购置仪器设备,必须根据学院的发展和专业设置情况;按照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要保证重点,避免重复购置和积压浪费。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第九条购置仪器设备,应在学院统筹规划和资金预算的基础上,制定年度或学期购置计划,严禁非计划购置和超支超用。第十条购置仪器设备,由实践教学中心负责组织,按规定的购置办法进行购置。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购置和先购后报。属国家专控商品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仪器设备购置过程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和法律咨询制度,认真签订并依法履行。第十一条新增仪器设备必须经过认真的验收,办理建账、建卡等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财务部门才能凭手续报账。项目负责人和有关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和性能的把关,实践教学中心负责对检验的仪器设备外观、数量、质量、附件、技术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登记备案。1.购置、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仪器设备和配套工程,不分单位、不分经费来源,统一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建帐、建卡管理等手续。2.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单价十万元以上)和进口仪器设备要组织专门的技术小组负责验收。验收的原始记录和图片资料应随验收报告一起存入档案。从国外引进的仪器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完毕。3.接受捐赠的仪器设备,由实践教学中心办理交接和验收,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私自留用和分配。4.根据仪器设备交接单、捐赠协议、发票或仪器设备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入库、建账手续。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5.建立起捐赠设备仪器的专门档案,档案中要注明捐赠对象和日期。当型号、规格和价格不明时,应进行调查和组织专业人士估价,然后登记。6.根据捐赠设备仪器的用途和分类,将它们划归到对应的教研室,由对应的教研室负责人办理领用手续。办理领用手续后,捐赠的设备仪器就归该教研室管理、维护和使用,要建立相应的登记账和登记卡。第四章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二条各占有、使用仪器设备的教研室对仪器设备赋有管理和维护、使用权,要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保管、使用和维护方面的制度和管理细则。落实安全防护等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方面的工作。第十三条对仪器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应做到及时和经常。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十万元以上)要定期检测和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发生事故。第十四条对大型、精密、贵重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责任到人。并定期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第十五条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十万元以上)的文件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第十六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时,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归口教研室审核,院长批准和实践教学中心备案。收回出租、出借的仪器设备,应认真进行检验。出租、出借仪器设备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院财务部门。第十七条建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检查考核制度。积极推行实验实训室开放,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仪器设备,应及时进行调配以提高其使用率。经期末考核,对设备管理和实训实验员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成绩和表现者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考核基本称职以上的教师兼职管理者,应记入适当的工作量。第十八条院办产业及其他经营单位不得无偿占用学院的仪器设备,对其长期占用和使用的仪器设备,应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费或租金。第十九条设备借用,经实践教学中心同意,双方必须填写借用单,一式两份。到学期末管理员必须将仪器追回。第二十条学院内部发生仪器设备交接转移时,应符合如下规定:1、机构调整发生仪器设备转移时,由实践教学中心汇同双方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清查,办理交接手续。2、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上一级设备管理部门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学院统一分配的电脑设备随岗位变动人员转移,并及时报实践教学中心)。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3、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记录。使用人员调离学院或退休时,必须及时交清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办理交接手续。4、若仪器设备需在教研室内转移时,教研室领导批准后办理仪器设备转移手续,报实践教学中心;若教研室间转移时,由接收方提出申请,经转出方领导同意后,办理仪器设备转移手续,报实践教学中心。第二十一条发生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情况时,管理使用人员应及时向实践教学中心负责人和教研室领导汇报情况。教研室应及时追查原因,认定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报告实践教学中心,以便进行处理(详见《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丢失的设备仪器一个学期仍无着落时,由使用单位责任人提出申请,报实践教学中心办理资产报减处置等手续。第五章仪器设备的处置第二十二条仪器设备处置是指学院对各类仪器设备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情况。第二十三条处置仪器设备要符合以下程序:1、使用教研室提出申请并填写仪器设备处置申请书;2、实践教学中心审核并组织技术鉴定;3、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4、价值较大(二十万元以上)的,应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根据批复处置仪器设备。2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学院负责处理后,由实践教学中心进行备案、保留原始资料,并取消卡片和办理仪器设备报减手续。第二十四条处置仪器设备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院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第六章仪器设备的财务管理第二十五条经验收审核和入库登记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由实践教学中心负责建立设备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设备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设备固定资产卡片要登记名称、规格、型号和编号,—物一卡,由管理使用人员承担保管维护责任。第二十六条学院应按以下要求设置仪器设备账和卡片,建立仪器设备账目管理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物相符。1、实践教学中心设置全院的教学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分类、分户明细账簿。2、使用教研室设置分类明细账簿,按使用人(地点)建立仪器设备卡片,准确记录所管范围的仪器设备的数量、价值、增减变动情况。使用教研室应每学期—次将所管资产增、减变动等情况报学院。第二十七条建立仪器设备清查制度,每学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局部清查,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做出处理。第二十八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建立全院设备固定资产的计算机管理,建立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定期在校园网上发布院内仪器设备配置情况的信息。引导贵重仪器设备的合理流通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益。对闲置仪器设备进行合理调剂。第二十九条对利用学院仪器设备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未经许可擅自处理、变卖学院仪器设备的收入,学院予以没收。并对有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校内借用登记表实验实训室存根借用仪器设备名称设备编号附件、配件情况管理员借用目的借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借用单位(部门)办理借用人(签名)日期:设备所在部门实践教学中心意见签名:日期:归还情况本设备已经于年月日归还办理归还(签名):日期:设备归还检测记录检测人(签名):日期:注:本表在发生仪器设备校内借用的情况下使用,各实验实训室按照年度装订成册存档。借用人保存借用仪器设备名称设备编号附件、配件情况借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借用单位(部门)归还情况本设备已经于年月日归还管理员(签名):日期:设备归还检测记录检测人(签名):日期: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是实训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为最大程度的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1. 实验室管理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精度、加工范围,严格遵守《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2. 实验室管理员要做到“四会”。即会操作;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3. 各实验实训室要做好设备的现场管理。确保设备周围环境要整洁、无杂物、无油污,防护装置要保持完好;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等摆放整齐,安全通道要畅通;创造高效、安全的工作环境。4. 实验室管理员要保证每天下班前15分钟,每周末下班前1个小时为设备维护时间,按《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进行保养和处理简单的故障。5. 大型、贵重、精密设备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6. 实验室管理员要定期对中心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7. 实验室管理人员将不定期对现场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设备维护保养达不到标准的,将酌情处以批评教育处理。8. 每月末针对设备技术状况,设备的使用,日常维护,环境卫生等进行设备大检查。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9.实验室管理员要及时纠正设备使用、维护过程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并及时记录汇报。10.实验室管理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提出检修计划上报到实践教学中心,经负责人审核后批准执行。11.实践教学中心负责对检修计划进行组织实施。并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表。12.设备出现故障时,操作者要迅速切断电源,保护好现场,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13.由于违章操作,不良维护造成的故障,操作者要及时上报管理员。14.实验室管理员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对所发生的设备事故,管理员及时上报实践教学中心。15.因设备原因造成生产突然中断者,即为设备事故。设备发生事故,实践教学中心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运行。①分析原因:坚持“四不放过”(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②明确责任:根据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实践教学中心提出处理意见,经院长批准后执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追究违规者的责任并予处罚。1. 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规程而造成设备事故者;2. 玩忽职守,擅离岗位而导致设备事故者;3. 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设备事故者;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4. 发现故障情况不能立即报告,将设备故障扩大而造成设备事故者;③整改措施:对事故发生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及制定防范措施,监督整改效果,并要对此过程进行详细记录。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仪器设备等技术装备是学院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的物资基础,为保证教学科研生产等工作正常进行,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确保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性能状态。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二、维护维修管理体制第二条学院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由教研室对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及简单维修;第二层次由实践教学中心作为归口部门对全院仪器设备的维修进行综合管理,实行归口管理,计划维修,包括自修、送外维修、更新改造及维修经费等的管理。三、维修范围第三条凡产权属于学院,能独立使用的单台件或者成套设备,并已在计划财务处建立了固定资产账的,均属于维修管理范围。以下所列不属于维修管理范围:一、凡未在学院建立固定资产账的仪器设备;二、在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或部件;三、非正常使用损坏的仪器设备;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第四条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各单位必须对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做好仪器设备的清洁、润滑、防尘、防潮、防腐蚀工作,同时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维修,随时监控设备的技术状态,确保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尽量减少和避免影响正常使用的事后维修。如因对仪器设备维修保养不善造成损坏或功能下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五条学院各教研室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和进行业务培训,并实行专职和兼职维修,做好学院内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四、实施办法第六条仪器设备维修的具体实施操作程序为:一、使用单位以报告的形式,报实践教学中心申请维修,说明仪器设备损坏原因,对精密、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还应附损坏原因及分析报告。二、主管院长审批,安排落实经费,审核维修费用预算。三、使用部门实施维修。四、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监督对仪器设备维修后的验收。五、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维修费用。六、计划财务处报销。第七条凡在本单位内有能力维修的仪器设备,应尽量自行维修;在学院内有能力维修的,尽量在学院内维修。第八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对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及简单维修是实验室技术人员的责任,所发生的费用由本部门在包干经费中承担。各实验室必须做好维护维修记录,作为实验室评估及实验室人员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由实践教学中心提供《生物工程学院维护、维修记录本》。第九条凡维修费用超过仪器设备新购物资价50%或超过使用期限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予报废,不再维修。凡报废的仪器设备执行《生物工程学院仪器设备报废、报失管理办法》。第十条必须外修的仪器设备,须经实践教学中心确认,与承修单位签订维修协议或合同。第十一条条未经批准外修的仪器设备,自行外修者,一切费用自行解决。五、维修经费第十二条仪器设备维修经费每年由计划财务处根据年度维修计划安排使用。第十三条如果发现未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应酌情增加使用部门承担的维修费用比例。一、设备改造费用(列入年度设备计划);二、用于科研、社会服务使用而损坏的仪器设备,其维修费由科研、社会服务项目费支付,计入成本;三、维修费用需有两套管理模式,对教研室采用二级项目管理,对职能部门采用统包形式。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五、教学实验中的消耗材料,如药品、试剂等,在使用单位的包干费中支付;六、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坏的仪器设备,其修理费用由责任人或使用单位承担。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是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重要条件之一,赔偿制度是思想教育和维护规章制度的补充手段,其目的是加强师生对学校财产责任心,避免工量具设备非正常损坏和丢失,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尽可能避免损坏、丢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一、全院师生应自觉爱护设备,节约器材,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操作规程使用和保管仪器设备。切实防止仪器设备器材的损坏与丢失。二、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应按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令其赔偿,在处理赔偿时,可根据损坏和丢失的具体情节,本人的认识,物品损坏的程度,损坏价值的大小和事后补报情况等,具体分析,区别对待,责令责任人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分或免予赔偿。三、因下列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以赔偿:1、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工作的;2、不遵守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装仪器设备的;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3、实训过程中,由于指导老师不负责任造成损坏的由该教师负责;不听从教师指导造成损坏的由操作者负责。4、由于保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被盗的;5、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借用、发货、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失或损坏的;6、公物私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四、属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经鉴定和所属单位负责人证实,可免于赔偿:1、因仪器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仪器设备易损坏部件或实验操作的特殊性,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发生损坏的;2、耐用期满仍在使用中的工量具及其设备器材,在正常使用中发生了损坏的;3、经批准试用特殊仪器设备进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4、仪器设备使用和存放因缺少必要防护条件,经主观努力后仍未能防止的轻微损失;5、因其它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五、属下列情况,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减赔偿:1、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的;2、一贯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爱护设备器材,由于经验不足,偶然造成损失的;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3、事故发生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的。六、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器材损坏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还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查,并给予适当批评教育。对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推卸责任,态度恶劣,甚至明知故犯,损失重大,后果严重,或谎报丢失的,除责令赔偿外,还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其责任。七、赔偿金额计算标准:1、损坏、丢失零件配件,但不致主机报废,只计算零配件价值;2、损坏可修复如初的,只计算修理费;3、损坏后可修复,但质量明显下降,除计算修理费外,还应酌情计算部分损失价值;4、损坏或丢失的零配件无法修、配,致使主机报废或丧失部分功能,或赔偿同档次同类型的实物,或按原值减除残值后计价赔偿;5、整机丢失,视责任大小,按原值金额赔偿、部分赔偿;6、对照相器材、电视机、录像机等与家用密切相关的物资赔偿,一律按现行市场价计算赔偿。如属公物私用造成损失的,应加倍计算赔偿。八、赔偿处理权限:1、2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经教研室主管领导批准执行;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2、2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教研室主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经院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提交主管院长批准执行;3、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经教研室主管领导和实践教学中心共同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生物工程学院党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执行。九、涉及两人以上共同承担责任的,按其责任大小及认识态度分担赔偿费。十、损坏丢失查不出直接责任者,根据具体情况不同,由管理人员、或所在教研室赔偿。十一、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由责任人填写“生物工程学院报损报废审批表”,然后按有关批准权限进行处理。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条例一、凡单价超过五万元(含五万元)的仪器设备,或单价不足五万元但属贵重仪器设备和国家科委统管的二十三种仪器设备,均为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按专管共用办法管理,学院有权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组织共用和统一调度。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提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其内容包括购置目的、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工作人员配备、管理能力及安装使用条件,经设备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审查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执行。三、仪器设备到院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阅读消化技术资料,准备好实验用房、辅助设备、专用工具以及培训操作维修人员。四、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到院后,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开箱,进行实物验收。验收过程必须有学校财务部门参加。验收内容包括包装及实物表面有无破损锈蚀、受潮、霉变;根据合同和装箱单清点主机和附件数量及规格型号;按照合同条款及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指标,逐项验收仪器设备功能,考核仪器设备的稳定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厂方交涉。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五、进口仪器设备在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有数量、质量问题时,应在索赔期(一般从货物到港、站之日起计算三个月)结束前二十天,由学校会同商检部门共同复核后,由商检部门出证,与外商办理索赔事宜。六、凡价值超过五万元(含五万元)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七、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三定(定台、定岗、定员)的管理原则;必须严格执行《生物工程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使用规则》。八、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并应对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对精密和性能降低的,要采取措施,设法恢复到应有的良好工作状态。九、大型精密仪器,在完成本院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对外服务,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经济效益。十、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折旧报废工作,必须经过院专家组论证鉴定后按照我院制订的《生物工程学院仪器设备报废、损失管理办法》处理。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为了贯切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学院教学低值耐用品管理,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参照《生物工程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低值耐用品是指价值在5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且能独立使用的物品。第二条低值耐用品的计划与购置、使用保管与损坏丢失赔偿等,参照《生物工程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生物工程学院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赔偿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第三条入库与报账手续:由计划财务处通过管理软件打印出验收单,一式三份,经资产管理员验收签字,使用单位主管签字,一份交使用单位留存,一份交计划财务处物品库存档,一份随同发票办理报销,没有填写验收单的,财务一律不给报销。第四条低值耐用品报废、报失,参照《生物工程学院仪器设备报废、报失管理办法》。第五条低值耐用品维修,参照《生物工程学院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第六条低值耐用品账务管理工作以使用单位为主,并单独建账,要求与设备建账相同。主管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使用单位每年应至少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第七条粘贴在5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用不同颜色的编号标签。第八条学院实践教学中心的物品库,对教学上使用的低值耐用品建立数据库,完善验收手续。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移交工作的规定实验实训室及仪器设备是学院教学、科研、生产、开发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场所及工具。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不管其经费来源(教学、科研、贷款、基金、自筹等)及进入渠道(购置、调拨、自制、赠送等),产权都属学校所有。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学校已有的管理制度,凡属退休、工作调动以及长期(一年以上)出国等人员,都应及时办理实验实训室及所保管、使用的仪器设备移交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或私自处理(带走、转送或卖出等)。近年来,我院人员流动日益频繁,为了更好地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加强实验实训室和仪器设备管理,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对有关问题做进一步明确和规定:一、退休人员及已调离本院的人员,原则上不能再被聘为本院实验实训室及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二、退休、工作调离人员及长期出国人员,应在离岗前的一个月内,办理在岗时所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及保管的仪器设备的移交工作。填写《生物工程学院离岗人员实验实训室设备移交单》。三、主要移交内容如下(各教研室可根据离岗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办理):(一)使用和保管资产的情况(帐、物相符,借进、借出凭证核对等)。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二)大型仪器的技术档案资料(含随机进入的技术资料、验收报告、日常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以及零部件、备件实物情况(数量、质量、存放地点等)。(三)实验室内低值器材设备及各类主要的工具、公用的图书资料。(四)实验室各箱、柜、门的钥匙。(五)其他应该交接的内容。四、在办理退休、调离人员手续时,调离岗人员需向人力资源处提供《生物工程学院离岗人员实验室设备移交单》(该《移交单》一式三份,一份交二级学院,一份交给人力资源处,一份交给实验实训室)。五、教学、科研人员退休时,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尚未完成,仍需继续使用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可向所在教研室提出申请。各教研室应在保证在岗人员教学、科研工作前提下,尽可能提供方便,为这部分人员使用实验实训室和仪器设备作好妥善安排,使他们能继续为学院作出贡献。六、继续参加科研工作的退休人员,在使用尚存的课题经费购置仪器设备时,应按正常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属固定资产的,必须建帐建卡,纳入学校管理,不能滞留帐外。七、上述规定的执行,由各教研室负责人和实验实训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实训室负责人监督执行情况,并协调解决院级有关管理事项。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变换(设备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登记表(表1)部门:实验实训室名称:移交日期:移交物品名称型号编号数量物品状况备注原管理人员签名:年月日现管理人员签名:年月日部门领导签名:年月日1.发生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变换时,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对所有的设备固定资产都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登记移交。2.本表一式4份,分别由原管理人员、现管理人员、实践教学中心与教研室保管。131
生物工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变换(其它)资产移交手续登记表(表2)部门:实验实训室名称:移交日期:移交物品名称型号编号数量物品状况备注原管理人员签名:年月日现管理人员签名:年月日部门领导签名:年月日1.发生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变换时,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对所有低值易耗品、普通耐用品、档案材料、其它物资都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登记移交。2.本表一式4份,分别由原管理人员、现管理人员、实践教学中心与教研室保管。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