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9.50 KB
- 32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城阳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1.5现状及风险评估 1.6疫情分级 2.组织指挥机制2.1城阳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指挥部2.2城阳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现场应急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2.4专家组 2.5各成员单位职责3.监测预警3.1疫情监控3.2预防 3.3预警发布3.4预警响应4.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32-
4.1疫情信息接报4.2疫情信息处理4.3疫情信息报告内容与方式4.4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5.应急处置与救援5.1先期处置5.2分级响应5.3现场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5.4应急结束6.后续处置6.1善后处置6.2调查评估与总结7.应急保障7.1应急救援队伍保障7.2通信与信息发布保障7.3装备物资保障7.4交通运输保障7.5资金保障7.6技术保障8.宣传、培训和演练8.1宣传8.2培训-32-
8.3演练9.附则9.1 预案管理9.2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9.3责任追究9.4预案实施时间-32-
总则1.1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减少疫情损失,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城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城阳区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疫情。1.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的原则。1.5现状及风险评估1.5.1现状-32-
目前,全区现有林地面积19.35万亩,其中松林面积5.4万亩,阔叶林面积13.35万亩。辖区内疫情风险源主要有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小舟蛾、杨毒蛾、舞毒蛾、松褐天牛等,其中美国白蛾高危面积5.1万亩,松材线虫病高危面积4.95万亩。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敏感区域主要有青银高速、环胶州湾高速及胶济铁路两侧道路林带及可视范围内主要片林,夏庄街道、惜福镇街道的山林及河套街道的大沽河和桃源河两侧林带。1.5.2疫情风险评估(1)疫情发生可能性分析。外部因素:大规格苗木、新品种苗木大量调入,对外经贸活动加大了检疫工作的难度,各种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侵入的机率明显增加。内部因素:由于近年来高温干旱少雨,林木缺水导致树势衰弱,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由于多年林间虫口的高基数累积,为林业有害生物再度暴发埋下隐患。我区不少林地多为人工纯林,林分结构简单,生物多样性差,天敌种类、数量少,对林地内虫害的自然控制能力差。(2)疫情灾害性分析。对生态的影响: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造成树木叶片被吃光、吃残现象,甚至造成树木大量死亡,导致林业生态功能减弱;外来有害生物入侵还会破坏生物的多样性,打破侵袭地原有生态系统的整体平衡,导致入侵地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对经济的影响: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在国际上往往成为国家之间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发现疫情的区域被划为疫区后,对外的贸易往来等活动均将受到限制,严重阻碍当地的经济发展。-32-
对社会的影响:一些蛀干(蛀根)类害虫一旦扩散蔓延,致死率极高,对风景名胜地区的古松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如松材线虫病等;美国白蛾也因其是国际性检疫害虫,以其寄主范围广、食量大、繁殖力强、危害严重等特点,如果控制不利,极易暴发成灾。1.6疫情等级按照疫情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2)。2.组织指挥机制2.1青岛市城阳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2.1.1人员组成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林业局局长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阳公安分局、城阳广电中心、城阳公路分局、青岛供电公司北部客户服务中心、联通城阳分公司、移动城阳分公司、电信城阳分公司、城阳气象局及城阳街道办事处、流亭街道办事处、夏庄街道办事处、惜福镇街道办事处、棘洪滩街道办事处、上马街道办事处、河套街道办事处、红岛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2.1.2主要职责-32-
(1)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处置,负责较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先期处置;(2)研究制定辖区内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指导意见,组织成员单位汇总分析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形势,研究解决辖区内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3)负责对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对工作进行部署,加强督查检查和指导,向区政府及市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4)当林业有害生物疫情超出本区应急处置能力时,请求市、省救援支援;(5)根据需要组建现场指挥部,协调和调度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工作情况;(6)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的应急响应;(7)承办区应急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2.2青岛市城阳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阳区林业局,作为疫情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任由城阳区林业局局长兼任。其主要职责为:-32-
(1)组织落实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2)负责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报告和通报;(3)加强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协调,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4)负责城阳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和宣教培训;(5)负责组织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6)督促相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部门预案,指导、督促街道根据本预案制定街道相关专项预案并按规定备案;(7)组织对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调查处理,协助上级部门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进行调查处理;(8)其他应由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的工作。2.3现场应急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一般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后,针对现场处置工作需要,可视情制定现场工作方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治安警戒组、疫情除治组、物资经费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应急工作组可根据疫情现场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完善(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职责见“5.3应急处置”部分)。-32-
2.4专家组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疫情具体情况,从市、区林业局选择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疫情应急现场指挥部研究、分析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事态,提出切断传播源、控制疫情扩散、减轻疫情危害的应急对策(城阳区疫情应急处置专家库名单详见附件4)2.5各成员单位职责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开展对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及处置情况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体系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区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区内内资企业开展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普查、除治工作。区城市管理局: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的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预案,负责职责范围内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普查和除治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反馈情况。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预防和除治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学校的疫情普查、除治工作,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反馈情况。区民政局:负责落实驻区各部队管辖范围内的疫情普查除治工作,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反馈情况;-32-
负责指导受疫情影响街道的紧急转移安置及灾民的临时基本生活救助。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区级疫情应急能力建设经费及区级应对疫情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疫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所需车辆的征集与调用;协助林业部门对进出疫情发生区域的运输车辆开展疫情检查。区农业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植物检疫执法和疫情普查、除治工作,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反馈情况。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督促指导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除治工作的安全监管工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疫情中受伤(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区审计局:负责疫情应急除治过程中的资金、物资的使用审计和监督工作。区林业局:负责疫情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组织开展应急监测;组织专家制订疫情应急处置方案,提出控制事态和疫情扩大的意见建议;指导、监督疫情除治工作;组织或配合疫情的调查处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开展市场内检疫工作,对进入流通领域的应施检疫物品,检查是否凭林业(森检)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防止疫情扩散或新的疫情进入。-32-
城阳公安分局:负责疫情中除治现场的治安维护工作;根据疫情危害扩散程度,设立警戒区域,协助林业部门封锁疫情,开展植物检疫检验工作。城阳广电中心:根据疫情应急指挥部安排,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城阳公路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疫情监测普查、除治工作,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反馈情况。青岛供电公司北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供电线路架设、维修中电缆盘及相关木质包装箱的报检工作及安全使用和安全回收工作。联通城阳分公司:负责信号塔架设、维修中电缆盘及相关木质包装箱的报检工作及安全使用和安全回收工作。移动城阳分公司:负责信号塔架设、维修中电缆盘及相关木质包装箱的报检工作及安全使用和安全回收工作。电信城阳分公司:负责信号塔架设、维修中电缆盘及相关木质包装箱的报检工作及安全使用和安全回收工作。城阳气象局:负责提供疫情现场及周边地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负责疫情现场应急区域及周边可能影响区域的短时临近、中、长期天气预报。各街道办事处:-32-
负责根据本预案制定街道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专项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组织本辖区疫情的疫情控制、人员疏散、物资供应等应对工作。对疫情开展先期处置,并在指挥部的指挥、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监测预警3.1疫情监控由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建立城阳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预测体系,健全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制度,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实现信息互联共享。重大节假日、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时段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信息得到及时汇总、分析和处置;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其他疫情信息、例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数据、网络舆情等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疫情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以及预警信息监控。3.2预防(1)林木经营单位是疫情防范责任主体。负责对林业有害生物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落实健全风险防控措施。(2)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风险隐患排查。掌握全区风险源的数量、分布和基本情况等,建立动态档案库,并对重点风险源、重点区域进行监测监控。了解国内外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32-
(3)完善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体系。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制订疫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评估、备案工作,建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消除隐患。(4)加强高速公路、铁路、山区等敏感区周边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并在敏感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减少疫情的损失和影响。(5)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应急支撑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应急能力建设,重点加强指挥调度、监测预警、现场处置和物资储备等建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管理培训;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风险防范专项资金和应急响应储备金制度,为林业有害生物风险防范提供资金保障。3.3 预警发布3.3.1预警发布主体蓝色预警信息由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作,报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以专项指挥部名义发布,并通报区政府应急办。属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由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市政府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发布(预警分级标准见附件3)。3.3.2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3.3.3预警发布和传播的形式-32-
运用广播、电视、官方微博、电子显示屏、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3.4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3.4.1蓝色、黄色预警响应蓝色、黄色预警发布后,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立即做出响应,根据即将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启动应急预案响应。(2)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单位)、监测点和相关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疫情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疫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3)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林业有害生物应急专家,随时对疫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疫情的级别。-32-
(4)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拟定信息,报请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审查批准后,组织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疫情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同时报区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可能影响较大范围或可能影响其他区市的紧急信息,由区政府应急办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5)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电话、传真、短信、广播、电视、微博、喇叭、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和可能受到事件危害与影响的公众发布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6)根据现场情况,组织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通知企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针对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7)根据事态发展,各单位及时实施调集林业有害生物应急所需人员和物资、设备等各项应急保障工作。3.4.2橙色、红色预警响应橙色、红色预警发布后,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立即做出响应,在采取3.5.1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1)应急除治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除治工作的准备。-32-
(2)城阳区林业局和相关部门(单位)调集应急除治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3)城阳区林业局和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4)城阳区林业局和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5)封锁易受疫情危害的场所。(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疫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或者发布预警的部门(单位)宣布终止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4.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4.1疫情信息接报疫情发生后,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87868396)。报告、报送疫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信息报告格式见附件4)。4.2疫情信息处理-32-
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发现或接报疫情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疫情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对认定为一般以上的疫情,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30分钟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区政府应急办报告,书面报送时间最迟不得晚于疫情确认后1小时内。同时按规定上报市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发生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发事件,也应在30分钟内向区政府报告。4.3疫情信息报告内容与方式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疫情类别、基本过程。疫情的信息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疫情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终报在疫情处理完毕后上报。初报应当报告疫情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类别、基本过程、主要疫情和数量、监测数据、受害情况等,林业有害生物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疫情影响的林业有害生物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终报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疫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疫情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32-
报告方式:疫情信息应当采用传真和金宏网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疫情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监测报告以及地图、图片等相关多媒体资料。4.4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疫情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疫情发生后,会同宣传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制简要信息,报请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审查批准后,会同宣传部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随后根据事态发展和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一般疫情信息发布由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较大以上疫情信息报请市政府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对于较为复杂的事件,可分阶段发布,先简要发布基本事实。对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的发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影响重大的疫情处理结果,要及时发布。当发生跨区域疫情时,应向受危害区(市)通报应急处置情况。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后,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应加强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专人负责关注、收集来自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的相关舆论舆情,对群众关注度高、言论严重偏离事实本身并可能给公众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的言论和观点利用正确的舆论手段进行矫正和引导,及时答复或更正各类媒介平台发布的不正确言论和观点,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忧,避免因负面舆论引发社会消极情绪和社会恐慌,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营造健康的社会氛围。-32-
5.应急处置与救援5.1 先期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要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启动街道林业疫情应急预案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通报可能受到疫情危害的单位和居民,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同时按规定向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告。街道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要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组织调度事发单位、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调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件发展。5.2分级响应5.2.1启动响应(1)启动一级疫情响应: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后,由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事发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区林业有害生物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报告格式见附件4)。(2)启动二级疫情响应: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后,由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事发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先期处置。-32-
(3)启动三级响应:重大和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后,由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区应急委主任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先期处置。较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后,待上级相关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在市、省、国家工作组或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5.2.2指挥协调(1)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发单位、事发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或区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2)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发单位、事发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区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3)重大及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发单位、事发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区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现场,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对于各类疫情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根据疫情现场情况,区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应视情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5.3现场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32-
一般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后,由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牵头,负责视情组建现场指挥部,成立6个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5.3.1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1)组织指挥现场防治。接报疫情信息后,应根据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其指挥部成员单位,需要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的成员单位接到指令后应立即赶赴事发地现场。现场总指挥召开相关单位、部门现场负责人会议,明确职责分工,调度指挥各级、各专业应急防治力量,实施现场防治处置工作。(2)调查情况,研判事态。组织收集现场情况资料,调查事件发生时间、起因、基本过程、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调查涉及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数量、危害性和林木受害情况,调查周边高速公路等敏感点受影响情况,分析评估,咨询专家,研判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3)组织制订现场应急防治处置工作方案。根据疫情性质、波及范围、受影响林木分布、应急人力与物力等情况,组织各单位及林业有害生物应急专家科学制订现场应急防治处置方案。(4)组织调动应急防治物资设备。紧急调用、协调应急防治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资金等,确保应急及时到位。(5)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以及气象、水文监测,掌握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范围和趋势。(6)向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落实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有关指示和决策。-32-
(7)按照本预案规定及时组织上报疫情信息。(8)组织向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现场处置信息。(9)根据情况提出提高应急响应级别、请求上级增援的建议。(10)监督事故单位进行事故现场防治。5.3.2各应急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由城阳区林业局牵头,现场指挥部抽调有关部门和街道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以及资料收集归档,应急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2)应急监测组由城阳区林业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局、城阳公路分局、青岛供电公司北部供电、联通城阳分公司、移动城阳分公司、电信城阳分公司、城阳气象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疫情的危害情况进行监测,会同专家组确定疫情程度、范围、扩散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影响。(3)治安警戒组由城阳公安分局牵头,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组成。负责事发地周边安全警戒,疏散疫情发生区域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应急道路畅通。(4)疫情除治组-32-
由城阳区林业局牵头,事发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单位)等组成。按照预案要求,组织调动相关应急防治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等工作。事发街道办事处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或控制疫情的扩散,控制疫情事态恶化。(5)物资经费保障组:由区财政局会同事发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审计局组成。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监督、审计;统计、安排应急队伍食宿等生活物资保障;调拨、接收、管理、统计应急物资。(6)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林业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成。负责根据应急处置信息,协助指导新闻发布和记者接待工作,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5.3.3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后,根据疫情的性质、疫情类型、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敏感性,现场应急处置可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1)维护现场秩序,迅速划定疫情隔离区和交通管制区,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2)组织指挥应急队伍,根据应急处置方案,迅速控制疫情,及时控制疫情继续扩散;采取人工或机械喷药、悬挂杀虫灯、剪除带疫情枝条、伐除疫木、集中焚烧等现场防治措施,设立检查站,封锁路口等防扩散等,切断疫情传播途径。-32-
(3)启用储备的应急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4)组织专家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的调整和优化建议。(5)核实现场情况,组织收集、整理、编辑应急现场信息,保证现场信息传递真实、及时与畅通,组织协调现场媒体,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林业局及社会汇报应急处置具体情况。(6)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7)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8)依法从严惩处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9)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10)疫情得到控制后,及时进行处置现场清理,废弃农药等安全处置,避免产生次生污染。(11)采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区政府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防治措施,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程序。5.3.4 应急监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疫情现场应急监测工作。-32-
(1)根据疫情的扩散速度、性质,制订应急监测方案,确定疫情扩散范围。可视疫情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变化趋势,对监测方案进行适时调整。(2)优先选用疫情现场快速鉴定法,当需对疫情进行精确判断时,应尽快送至市级以上林业部门进行鉴定。(3)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疫情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等方式,预测并报告疫情发展情况,作为疫情应急决策依据。5.4应急结束5.4.1 应急结束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结束条件:(1)疫情现场得到控制,事件发生条件已经消除。(2)疫情扩散已降至控制以内,无继发可能。(3)疫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5.4.2 应急结束的程序(1)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经有关专家分析论证,现场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认为满足应急结束的条件时,按照规定程序,向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的市(或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状态的建议,根据市(或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作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响应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2)根据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各部门、单位、应急组下达应急结束命令,解除应急状态。-32-
(3)应急结束后,相关街道办事处或相关单位应根据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转入常态管理为止。6.后续处置6.1善后处置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1)善后处置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区相关部门(单位)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积极稳妥、深入细致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并做好疫情除治工作。(2)区相关部门(单位)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疫情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对疫情中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各类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3)区相关部门(单位)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负责安排,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给予补助,必要时申请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予以支持。6.2 调查评估与总结(1)由区林业局牵头组成调查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一般疫情的起因、性质、过程和损失、影响、责任、经验教训-32-
,以及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2)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区政府及市主管业务部门。评估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事件等级、发生原因及造成的生态破坏等影响。(2)应急任务完成情况。(3)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要求。(4)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5)出动应急队伍规模、仪器装备使用、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6)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等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7)发布的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的影响。(8)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7.应急保障7.1应急救援队伍保障-32-
各街道办事处要组建林业有害生物应急救援队伍,鼓励街道之间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各部门组建相应的专业救援队伍。城阳区林业局依托区级森林资源管护队员,确保能够迅速参与并完成应急监测、疫情防控等现场处置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培训和演练,配备精良的应急装备,应急人员熟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疫情处置措施,保证发生疫情时,能迅速参与并完成除治、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7.2通信与信息发布保障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应急指挥系统。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指挥部、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工作组间的联络畅通。7.3装备物资保障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疫情应急处置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配置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防护、应急处置等应急设备。重点加强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和现场处置能力。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林业有害生物应急物资数据库和应急物资储备库。7.4交通运输保障城阳公安分局-32-
、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交通运输和交通秩序保障,及时对事发地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需要开辟快速运输通道,确保人员及时疏散,应急物资、应急队伍迅速到达。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配备高性能应急车辆,保证应急车辆随时处于待命状态。7.5资金保障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和运行,以及林业有害生物应急技术支持和应急演练等日常运行经费,按规定程序列入部门预算。区财政局应确保疫情应急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7.6技术保障城阳区林业局要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情报,向相关单位发放林木病虫情报,实现信息共享。8.宣传、培训与演练8.1宣传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教育,普及林业有害生物危害预防常识,广泛宣传应急预防等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8.2培训-32-
本预案发布后,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和基层业务人员对本预案进行培训和解读,熟悉预案的责任分工与处置流程。区林业局和各街道要制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有关防控知识及应急管理知识培训计划,提高专业防控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8.3演练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城阳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积极参与林业部门组织的疫情应急演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提高防范和处置疫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城阳区林业局以及各街道要结合本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演练。9.附则9.1 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城阳区林业局牵头制定,由城阳区林业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订相应的部门预案报区林业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订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报区林业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城阳区林业局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9.2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1)本预案是《城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林业疫情专项预案。-32-
(2)当发生较大以上疫情时,市政府将启动《青岛市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预案》。9.3责任追究对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9.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1年3月28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城阳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除治预案》(青城政办发〔2011〕30号)同时废止。附件(略)-32-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