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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干部进村镇调研报告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情况调查通过深入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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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研活动共组织全省水利系统干部和管理、技术人员10151人(次)参与,实地走访行政村932个,召开座谈会432场,举办各类讲座、培训、咨询等500余场,察看农村水利工程1400多处。活动中,共发放《农村水利宣传手册》16340份,农村水利调查问卷12290份,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情况调查表3080份。通过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密切了与农民群众的感情,水利干部职工深受教育,促进了全系统作风的深入转变,树立了水利行业的良好形象。 从调研情况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安徽省农村水利工作总体上保持着健康稳步发展的势头,初步形成了防洪、除涝及灌溉工程体系,农业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在推进农村水利发展过程中,全省水利系统不断理清思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强化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总结出行之有效的做法,也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在调研中发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农村水利工作形势的变化,近年来全省不少地方农村水利工作存在着认识淡化、投入弱化、设施老化、功能退化、管理僵化、执法软化的现象,从而导致农村水利工程体系不完善、水利设施功能衰退、农村水利投入渠道不畅、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严重缺位、农业水费征收困难等突出问题。  通过此次调研,我们认为,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服务安徽崛起的要求出发,加强全省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指导地位。要以规划为依据,整合涉水项目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切实提高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建立完善农村水利建设投入新机制和新政策。要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水利发展的投入,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广泛吸纳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三是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要着力提升县(区)水利系统自身能力,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深入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加快水价改革,加强水费征收工作,大力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五是从政策层面重视和支持农村水利工作。我们将建议省政府出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明确排涝费由各级财政予以补贴,不再向农民征收。  特此报告。  二○一○年六月日  安徽省水利系统  “万名干部进镇村” 调研活动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水利建设和改革的意见》(皖发〔2008〕10号),大力弘扬沈浩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农村水利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结合我省水利工作实际,省水利厅于20xx年2月~5月份在全省水利系统组织开展了“万名干部进镇村”活动。在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至4月下旬调研活动全面结束。通过对整个调研活动成果的全面梳理和总结,现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调研活动开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2月21日,省水利厅印发了《开展全省水利系统“万名干部进镇村”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从全省水利系统选派干部和管理、技术人员10000人(次),组建17个工作组,分别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全省17个市、104个农业县(市、区)的乡镇村组和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广泛开展调研活动。根据各市所辖农业县(市、区)的数量分布,17个工作组共下设48个工作小组,每个工作小组进驻镇村工作时间不少于10天,到每个县(市、区)进驻乡镇不少于2个,到每个乡镇进驻行政村不少于2个。3月1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利系统“万名干部进镇村”活动视频动员大会,调研活动正式启动。为保证活动有序开展,省水利厅专门成立了全省水利系统“万名干部进镇村”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全省各市、县(市、区)水利部门也认真落实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调研活动。  (二)明确目的,突出重点。根据“万名干部进镇村”活动实施方案,此次调研活动的主要目的是:针对新形势下农村水利工作实际,以及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现状,开展调查研究,问需于群众、问计于群众、问政于群众,总结典型经验,提出农村水利工作建议与意见;开展水利技术指导与培训,帮助解决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开展水利政策法规和农村水利知识宣传、咨询与培训等。重点是调查了解7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农村水利规划编制和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情况;二是县级水利部门能力建设、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村镇基层水利人员队伍情况;三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情况;四是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运行管理情况;五是机电灌排工程建设、更新改造及运行管理情况;六是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水利建设“一事一议”以及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等成功经验;七是基层干部群众对农村水利工作的需求和意见、建议。  (三)深入基层,注重实效。调研组通过走访村组,召开包括乡镇、村有关领导、乡镇水利人员、行政村负责人、自然村有关村民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实地察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等形式,全方位深入基层,察民情,听民意。据不完全统计,本次活动共有水利系统干部和管理、技术人员10151人(次)参与,实地走访行政村932个,召开座谈会432场,  察看农村水利工程1400多处。活动中,共发放《农村水利宣传手册》16340份,农村水利调查问卷12290份,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情况调查表3080份,举办各类讲座、培训、咨询等500余场。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村组,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第一手情况,了解广大农民群众所思所盼,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省水利系统“万名干部进镇村”活动得到了省领导的关注,省委副书记王明方和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先后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就认真开展好活动提出期望和要求。根据省领导的批示精神,整个活动遵守群众路线,强化群众观念,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受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通过深入基层水利工作第一线,面对面与普通群众沟通交流,增强了各级水利部门与广大农民群众的联系,密切了与广大农民群众的感情。通过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使广大水利干部职工深受教育,促进了全系统工作作风的深入转变,进一步树立了水利行业的良好形象。  二、全省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省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各级水利部门的组织和引导下,广泛持久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省农村水利工作总体上保持着健康稳步发展的势头。  (一)全省农村水利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艰苦努力,我省农村水利建设成效显著。特别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农村水利发展逐步形成了政府组织引导、群众投工投劳、引入市场机制调节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模式,全省农村水利快速发展,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设施,初步形成了较完整的防洪、灌排工程体系。全省共兴建水库4837座,总库容196亿立方米;整治河道400多条,修筑堤防近2万公里;打机电井19万眼;整修塘坝近百万处;发展固定机电排灌设备装机160多万千瓦,开发利用小水电装机75万千瓦。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已近5180万亩;已除涝面积3370万亩,占易涝耕地面积的%;堤防保护耕地面积已达3536万亩;建成节水灌溉面积1100多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万平方公里;解决了980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  随着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农业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也逐步改善,特别是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新中国成立之初,我省的粮食总产量仅128亿斤。经过60余年的建设,到目前,全省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00亿斤左右,比19xx年翻了两番多。在耕地面积减少、人口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我省不仅解决了6700多万人吃饭问题,而且每年还向国家提供50多亿斤商品粮,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表明,大力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稳定和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进而达到旱涝保收,是提高单位面积粮食产量、提高现有耕地的产出率、保证粮食安全的关键。同时,由于农村水利的全面综合治理,防洪、除涝、灌溉、供水等保障不断增强,对促进全省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二)近年来发展农村水利的主要做法和经验。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特别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水利建设和改革的意见》要求,全省水利系统不断理清思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动农村水利建设健康发展,总结出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也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一是加强对农村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均成立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领导机构,并坚持每年组织召开动员会、现场会、开展督查活动等,努力推动全省农村水利建设。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每年都制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意见,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江淮杯”评比,推动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扎实、深入地开展。省水利厅通过制定《关于加快农村水利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开展农村水利建设。注重规划先行,组织各市、县(市、区)编制了农村饮水安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一批农村水利专项规划。大力推进《农  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99个县(市、区)完成规划编制任务,72个县(市、区)的规划已通过政府或人大的审批。通过规划引导,有效地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二是大力开展重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水利民生工程为抓手,积极推进重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2005~20xx年,全省累计投资亿元,解决了98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2007~20xx年,累计安排1328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稳步推进淠史杭、驷马山等7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1998~20xx年已累计投入亿元。2001~20xx年,累计安排了14个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全面完成33处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总投资亿元。  三是积极推进面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20xx年以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央补助专项资金规模逐年加大,中央和省级资金累计投入亿元。各地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群众筹资投劳为主体、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农村水利建设。据统计,2007~20xx年,市县乡合计投入分别约亿元、亿元、亿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后,全省有90%的县区、70%的乡镇、50%的村组开展了“一事一议”试点工作。郎溪县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488万元,其中安排到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达316万元,占全部奖补资金的65%。通过重点倾斜,有效地调动了农村干群对农田水利建设筹资酬劳的积极性。  四是积极探索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20xx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目前大部分地区已完成改革任务,初步建立了体制顺、机制活、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大力推广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积极推动农民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建立各类用水户协会215个。如:定远县成立独立事业法人单位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安排6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专门从事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广德县成立水库管理中心,将全县16座小(一)型水库全部收回县水务局管理。  三、当前我省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省农村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近年来很多地方农村水利存在着认识淡化、投入弱化、设施老化、功能退化、管理僵化、执法软化的现象,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是工程体系不完善,设施功能衰退。我省的灌排工程大多修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受当时的经济和技术条件的限制,一些灌排工程标准低、配套不全,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很多工程存在工程老化严重、效益衰减等问题,用水效率低。大型灌区工程配套率不足40%,且工程老化、年久失修、渠系不配套等问题十分突出;农田的旱涝保收水平总体不高,不少地区仍然是“靠天吃饭”;长江、淮河两大流域还有50多条一级支流、120多条二级支流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全省还有1500座病险水库急需除险加固;尚有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中等干旱年份全省缺水达60多亿立方米。  调研中,各地普遍反映,随着国家对大江大河治理的日益完善,大型骨干工程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面上的农村水利工程状况却每况愈下,处于“大马拉小车”、有劲使不出的境地,成了“国家照顾不到、群众解决不了”的瓶颈工程。如沿江圩区的中小圩堤堤防单薄,有的中小泵站机毁房塌,田间沟渠淤塞;淮北地区的大中小沟排水不畅,灌溉机电井淤积损毁过半,有旱不能灌;江淮丘陵区的支、斗、农渠及塘坝等田间小型工程年久失修,存在上游骨干工程有水不能放、田间需水水不来的现象。农村水利工程的现状已成为当地干部着急、农民要求迫切、水利部门又很无奈的棘手问题。  二是农村水利投入渠道不畅。全省农村水利目前形成的相对完善的排灌系统,主要是过去依靠农民的投工投劳建设起来的。农村税费改革前,全省每年投入的劳动积累工约为5亿个工  日,按每个工日10元折算,年投入相当于50亿元。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为群众集资兴建,加上当时乡村的“三提五统”中也有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这样基本能维持全省农田水利的简单运行和适量发展。20xx年,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取消“两工”后,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老的政策不管用、新 的“一事一议”政策又难执行,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机制很不健全。  一是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尽管国家和省自20xx年开始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但数量太少,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加之全省地方财政大都十分紧张,也难以拿出更多的建设资金。  二是投入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目前我省各部门用于农村水利建设的资金项目主要有农业综合开发、世行加灌、以工代赈、大型商品粮基地、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粮田、新农村建设等,投入资金总量不少,但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未能统一组织实施,难以形成推动农村水利发展的合力。  三是“一事一议”操作难度大。农村税费改革后组织群众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的主要途径是“一事一议”,但很难有效开展,主要原因:一是农产品的比较效益低,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农田水利工程涉及范围较大,很多都超过一个村,而“一事一议”的范围限定在一个村内,跨村工程难以实施;三是一项工程因各农户受益程度不同,意见很难达成一致;四是大部分农村劳力外出务工,村民会议很难召开;五是“一事一议”制度缺乏约束力,少数人不同意便难以开展。另外,“一事一议”关系到农民负担问题,敏感度高,不少镇村干部因担心容易出问题,缺乏组织议事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是民间金融资本参与度不高。近年来,一些地方积极挖掘农田水利工程的水土资源,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大力吸引民营资本和社会各界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大多数农田水利工程的社会公益性特点,难以大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三是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严重缺位。长期以来,我省在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方面,逐步建立了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大中型水利工程普遍设立了专管机构,分散在面上的众多小型工程由地方政府或集体管理,灌区多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灌区管理体制。随着乡镇、村行政体制与经济体制改革,这种老的管理体制机制被打破,新的体制机制没有及时建立起来。另外,税费改革前,我省每个乡镇都设有水利站,通过几轮农村改革,乡镇水利站大都撤消或合并,被严重弱化。农村水利工程普遍存在着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等严重问题,大多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即使部分有专人管理的工程,管理人员报酬低,维修养护经费基本无来源,加上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管理水平较低,难以支撑工程的正常运转。  19xx年,省政府出台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开始推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20xx年元月,省政府再次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截至目前,全省有30%左右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得到了不同形式的改革,落实了建设管理责任,应该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已改的工程大多是经济效益比较明显的工程,剩下的大多是公益性工程,具有广泛社会效益,不宜套用经营性工程和准经营性工程改革模式。 在调研过程中,所到之处,各地干部群众都强烈呼吁:近年来,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水库除除险加固等“民生水利”工程,要切实解决好建成后的运行管理问题,再也不能出现“有人建设、有人使用、无人管理,不能使用”的老问题。  四是农业水费征收困难。水费收缴一直是困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展的一个重大难题,也是严重影响水利工程发挥应有效益的重要因素。我省农业灌溉水费收缴体制改“两部制”为计量征收后,水费收缴更加困难。据统计估算,全省年应收农业供水费6亿元,实收农业水费不到2亿元,只占应收数的30%。究其原因:一是水利工程不配套,无法计量。二是水费收缴缺少相应的保证措施。目前我省大多数地方水费收缴主要是两种方法:一种是乡镇代收(存  在着乡镇截留的问题),另一种是水管单位自收,两种方法难度都很大。少数地方也在推广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方法,但还在探索完善阶段。三是风调雨顺年份不用水则无收费,灾年排涝农民受灾后又交不起。四是部分农民认为国家农业税都取消了还收水费,不愿意交水费,长期拖欠,而对拒不缴费的又无有效的约束措施。长此以往,使得水管单位正常运行难以为继,工程维修养护无资金保障,许多灌溉工程维持简单的运行都很困难。  目前,省直管和跨市的排涝泵站,排涝电费由省统一支付,不再向群众收取排涝费。而对于大量的面上排涝泵站,少数财政收入较好地方,已不再向群众收取排涝水费,如铜陵市、庐江县采取政府补贴的办法,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但大多数地方财政负担不起,向群众收取难度很大,排涝泵站难以维继。同时,保护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排涝费用也由农民承担,地处沿江沿淮的排涝重点区域不少都是区域外来水,却由低洼区农民承担排外水费用,明显不合理,也加重了农民负担。排涝费问题不解决好,会直接导致水利工程无钱维修养护、无法正常运行,最终受损失的还是农民群众。  在此次调研活动中,通过实地察看全省农村水利的现实情况,倾听基层干群的呼声,对基层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农村水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加强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农田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承担着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功能,对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保障,具有广泛的社会公益性特征。我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仍然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一此地方对农田水利建设这类基础性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农村水利工作口头上重视、行动上忽视,片面认为农村水利建设主要是农民受益,其建设与管理工作应以农民为主,忽视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组织、扶持和引导职责。基于这样的认识,一些地方农村水利投入渠道越来越窄,可用于建设管理的资金越来越少,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机构被一砍再砍,从而导致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主体不明、责任不清、投入不畅、管理缺失。  二是农村水利政策的连续性不够,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难度加大。取消“两工”前,各级政府依靠行政动员和宣传发动,组织农民群众参与水利建设与管理,在很多时候是行之有效的。“两工”取消以来,由于组织农民群众无偿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缺少法规与政策依据,基层的组织动员能力逐步削弱,而有效的应对措施仍在探索之中。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至今,尚没有有效措施来解决税费改革对农田水利建设的影响,投入缺口长期得不到有效弥补。这样,在无政策依据、财政投入不足、水费计收困难的情况下,开展农田水利工作难度明显加大。  三是农业收入已不再是农民收入的主体,农民群众筹资投劳的积极性降低。随着农村劳动力就业环境改善,收入渠道扩展,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人口比例下降,农业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降低,导致作为农田水利使用主体的农民群众缺乏积极性。改革开放前,农村劳动力就业选择空间小,绝大多数农民只能从事农业生产,依靠农业劳动获得收入,农业产出水平直接关系农民收入水平的高低,农民群众有自发大干农田水利、提高农业产量的原动力。改革开放后,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予农民自主经营权,工业和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扩大了农民的就业渠道,大量农民离开农村,进工厂、进城市从事二、三产业,农业人口中从事农业生产的比例大幅度下降,主要以妇女、儿童、老人为主。与此同时,农民的收入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农业收入占农村家庭收入的比重,由改革开放初期的50%以上,下降到目前的20%左右。据农业部门调查,种植业收入仅占农业收入的30%左右,农民自发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受到直接影响。  四是农村土地分散经营和农田水利的系统性、统一性矛盾突出,化解矛盾的对策缺失。农村土地以户经营,田亩分散,这种土地经营模式与农田水利工程集体受益的系统性、统一性形  成矛盾,村组集体无力履行水利建设与管理的职责,主体长期缺位。在农田水利设施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农田水利不具有排他性,“一家出钱修,十家跟着用”的搭便车现象很普遍也很难避免。同时,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且农业收入已不是农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从而导致组织农户投劳、出资兴修农田水利的阻力和困难不断加大。近年来,各地虽然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有效减缓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退化。但是,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生存与发展面临较大问题,亟需有关政策扶持。  五是乡镇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日渐消弱,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服务难以适应发展要求。多年来,乡镇水利站作为基层水利服务组织,主要承担着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水资源和水环境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发挥了巨大作用。20xx年,我省乡镇机构改革前,全省设有乡镇水利(水保)站1594个,人数达6309人,基层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得以较好开展。20xx年以来,我省乡镇机构改革中大量撤消水利(水保)站等基层站所,合并成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站),同时大幅度削减水利员,一般仅保留1名。改革之后,乡镇水利员比原定编数减少了55%,另外全省约有200个乡镇连1个水利员都没有,对乡镇基层水利工作影响很大。同时,各地在编在岗的水利员中,水利专业人员只占19%。当前,随着国家对农村水利投入的逐步加大,农村水利工作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而承担建设管理任务的基层乡镇水利站却在每次的农村改革中受到较大冲击,队伍越来越弱,与新时期农村水利发展的要求极不适应。临泉县20xx年前33个乡镇均有水利站,共有农水员171人,较好地承担了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放样和工程质量控制、建后管护等工作,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时,将水利站合并到农业综合服务站,只上岗水利员50人,还有3个乡镇没有水利员,因失去了基层水利专管机构,没有人从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加强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主要对策和建议  此次调研中,我们发现,对于同样的问题,在一些地方显得束手无策,但在有的地方却能很好地解决。另外,在调研活动中,针对当前我省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各单位以及广大农民群众也提出了很多极具建设性、可操作性的宝贵建议,对我们解决现实问题、加快农村水利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服务安徽崛起的要求出发,通过对调研中收集的各类建议进行归纳整理,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全省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一)强化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指导地位。根据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省委、省政府贯彻文件精神,省水利厅组织启动了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求各地在深入调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理清治水思路,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使农田水利设施的功能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目前各县(市、区)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基本编制完成,部分已经政府或人大审批。今后,县(市、区)政府要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整合有关部门的涉水项目资金,使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真正成为各部门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整合平台,实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切实提高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建立完善农村水利建设投入新机制、新政策。一是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明确政府是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主体。各级政府应切实承担起制定规划、协调各有关部门关系、筹措资金、检查监督、指导服务、制定配套政策法规等职责。二是是要真正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走城乡统筹的道路,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水利发展的投入,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基金,并逐步扩大资金规模。三是要依靠群众,实行民办公助,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大干水利的积极性,多干多补、不干不补。要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规范和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筹资投劳。此外,要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投资回报机制,调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继续鼓励和支持民营水利发展,通过拍卖、租赁、承包和收益权抵押等方式,广泛吸纳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投  入农田水利建设。  (三)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当前基层干部群众对农村水利技术服务的需求很迫切,特别是目前正在进行的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水库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为重点的大规模农村水利建设,正面临着一边建设、一边缺人管理的现状,急需乡镇村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各地应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县(区)水利局自身能力建设,包括领导班子建设、专业结构与学历要求、信息化建设等,要优化队伍结构,全面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使之真正能够承担起水利建设、管理和防汛抗旱任务。要认真落实基层水管人员的待遇,切实解决他们学习、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等具体问题,充分调动基层水利人员的积极性。此外,要做好村级水利专管员岗位设置、选聘及培训工作,财政给予必要的补贴。要围绕基层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的客观需求,积极探索组建服务实体,不断完善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当前要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通过明确性质,定岗定编,落实经费,竞争上岗,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深入推进水管体制改革;要按照《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要求,在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加快水价改革,实行基本水费加计量水费的“两部制”水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用水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加强水费征收,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转;要建立排涝水费财政补贴机制,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要大力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大胆引进市场经济机制,通过拍卖、租赁、承包和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的使用权、管理权、经营权,实现责、权、利的清晰划分和紧密结合,使农民群众成为工程的直接受益主体、经营主体和管理主体。  (五)从政策层面重视和支持农村水利工作。从此次调研的实际情况看,对当前农村水利工作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建议从政策层面上予以重视和解决。  一是建议省政府出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对农田水利的地位、作用、性质、投资机制、建设和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促进农田水利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使之逐步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明确加强乡镇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建立完善水利服务站,核定人员编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经费,履行好公益性服务职能。  二是建议省政府明确排涝费由各级财政予以补贴,不再向农民征收(有关调研报告另报省政府)。同时,本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从促进粮食增产计划顺利实施、保障全省粮食安全的需求出发,建立健全农业排涝工程良性运行机制。  20xx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