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0 KB
  • 1页

孔夫村安全饮水工程村民饮用水管理办法

  • 1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孔夫村安全饮水工程村民饮用水管理办法为加强饮水工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保障供水安全、正常。经村委会及各受益户共同研究决定,拟定本管理办法。一、成立孔夫村饮水工程理事会,对已建饮水设施实行专人维护管理。二、实行用水收费制度,所收取的水费用于管理人员工资和设备维修。三、理事会有权调整水费收取标准和监督管理人员的权利。四、水费标准,按水表计量收取,每吨水费收取1.5元。(管理办法执行之前用水根据用水量的大小给予适当收取,20—30元)五、管理人员实行自负盈亏,收取的水费用于管理人员工资和管道设备维修。六、管理人员负责对蓄水池清洗,确保用水清洁,并负责对已建的设施维护管理、抄表和水费收取工作。七、新增户必须先向村委会提交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并交纳开户费200元后,方可进行安装,安装所需的材料及安装人员的费用由新增户自理。八、本已建的饮水工程设施是村集体和广大集资人员的共同财产,所有受益户都有监督管理的权利。九、如不是大旱或特殊情况造成的停水,停水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十、饮水工程主管道及联户管道部分,如有人为造成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及维修,到户分支管道、管件及水表等其财产归个人所有,所有的维修等实行有偿维修。十一、本制度自执行之日起,不执行和不交纳水费者,管理人员有权停止供水。十二、本制度自受益户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请所有的受益户本着节约用水积极配合执行本制度。孔夫村村民委员会二0一二年三月十二日孔夫村孔夫村饮水工程理事会成员名单会长:张一海理事:李日华、应根友、夏立新、王正新饮用水管理人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