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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农村饮水工程(消毒设备)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辉交采2017DTP027号(县区)2017TPDL_090号采购人:辉县市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第五章相关图纸第六章评审办法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重要提示:1、请各谈判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2、谈判供应商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对本谈判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谈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异议。
辉县市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农村饮水工程(消毒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辉县市水利局的委托,对辉县市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农村饮水工程(消毒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编号:辉交采2017DTP027号(县区)2017TPDL_090号二、项目名称:辉县市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农村饮水工程(消毒设备)三、项目预算:55.2万元四、交货(安装)期:15日历天五、项目内容:28套50g/h电解食盐法次氯酸钠发生器消毒设备;6套100g/h电解食盐法次氯酸钠发生器消毒设备;(项目具体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六、采购项目背景简介:辉县市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七、质量要求:合格八、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必须是所购主要设备(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卫生许可证。注: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供应商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将按废标处理九、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1、网上报名、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2、网上报名、谈判文件下载地址: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xggzy.cn/。30
3、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文件工本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谈判文件工本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资格。七、报名须知:1、本项目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现场不再受理项目报名。2、关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3、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先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步骤请参见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网上报名须知”。4、供应商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时,请在欲报名的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具体操作请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后,参见帮助中心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在开始谈判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不具备谈判资格。八、递交响应性文件截至时间及地点: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12月8日上午9:00,逾期提交或所提交响应性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2、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辉县市学院路北段)第一开标室。九、各相关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人:辉县市水利局联系人:王佳章 联系电话:0373-6226856地址:辉县市中心路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段金洲 联系电话:0373-3077776地址:新乡市新中大道与金穗大道交叉口互联网大厦2105室十、监督部门:辉县市财政局:0373-6256274 十一、发布媒体:本项目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发布。30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具体内容1.项目名称辉县市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农村饮水工程(消毒设备)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新中大道与金穗大道交叉口互联网大厦2105室项目负责人:段金洲联系电话:0373-30777764.采购人采购单位:辉县市水利局项目负责人:张建军联系电话:0373-6226856地址:辉县市中心路5.项目采购预算金额项目总额:人民币¥55.2万元(大写:伍拾伍万贰仟元整)6.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必须是所购主要设备(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卫生许可证。注: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供应商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将按废标处理7.谈判保证金金额:¥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缴纳方式:供应商须选用电汇、转帐支票、网上银行形式之一从供应商的基本帐户提交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款单位: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支行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以系统生成子账号为准)30
地址:辉县市东关十字东南角(共城大道与九山路交叉口东南角)谈判保证金缴纳:供应商必须以本单位名义缴纳谈判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供应商持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在缴纳截止时间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项目谈判保证金银行交款凭证复印件必须附入响应文件。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2.谈判文件发售9.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9.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9.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200.0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10.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12月8日上午9:00整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递交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12.响应文件数量及制作要求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U盘:1份特别注意: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3.现场勘察无14.投标样品无15.关于现场演示无16.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六十天17.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媒体发布。18.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19.采购代理服务费已中标人的中标价为基数按照国家计价(2002)1980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人支付。20.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毕相关资金支付手续后7日(日历日)内,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的90%,其余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设备正常运行365日(日历日)并办理完毕相关资金支付手续后7日内(日历日)支付。30
21.注意事项1、谈判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将不予退回。二总则1.适用范围1.l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谈判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机构,即“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谈判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竞争性谈判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2.4“响应文件”系指谈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2.5“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谈判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3.2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关于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3谈判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4.竞争性谈判费用: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6.谈判文件的约束力6.1谈判供应商通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获取了本谈判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6.2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30
三谈判文件7.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等。7.l谈判文件组成包括: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谈判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本项目谈判公告也是谈判文件组成部分)7.2谈判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3谈判供应商必须详阅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谈判供应商若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8.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若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当谈判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四响应文件的编写9.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0.1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0.2谈判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30
10.3除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0.4本谈判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质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第一次报价等内容(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2若谈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2.谈判报价12.1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报价的应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测试、验收以及其他有关的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谈判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谈判报价应包括上述各项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定后价格将不得变动。12.2供应商对谈判所提供货物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12.3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13.谈判的货币:本次谈判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4.谈判保证金: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谈判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的必要条件,谈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及方式向采购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4.2保证金交纳方式如下:14.2.1投标保证金应提交至下述银行账户:1.收款单位: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支行3.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以系统生成子账号为准)4.地址:辉县市东关十字东南角(共城大道与九山路交叉口东南角)14.2.2保证金账号(即系统生成子账号)获取方式:供应商用CA登陆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保证金账号获取,此时银行会分配一个保证金账号,投标单位需要向该保证金账户缴纳保证金。14.2.3缴纳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必须和供应商库中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果不一致会导致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缴纳情况,且如投报多个标段的必须按标段分别缴纳保证金。14.2.4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在电子化交易系统查看保证金页面中打印本项目《保证金支付回执单》,将支付《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14.2.5从交易系统中打印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样式如下:30
1.14.2.6每个标段的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账,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4.2.7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4.3确因电子交易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绑定或《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无法生成的,经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确认,可凭办理业务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该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具有同等效力。4.14.4保证金的退还方式:5.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或转账支票方式退还至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自然人、个体工商户退还至与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14.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本息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本息将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5.竞争性谈判有效期15.1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以第二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征得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谈判,同意这一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16.1响应文件应按本谈判文件第六章有关要求编制,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6.2响应文件正本中,除谈判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和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16.3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16.4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30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7.1谈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箱)中(正本、副本数量见第一章要求),并在密封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17.2密封袋(箱)上须注明:(1)采购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2)分包(标段)号(如有)(3)谈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17.3响应文件未按第16.l和16.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人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17.4若响应文件未密封,采购人将拒绝接受该响应文件。18.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8.l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18.2若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推迟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供应商受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迟交的响应文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l谈判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20.2谈判供应商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起至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否则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将建议财政部门对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六竞争性谈判及报价21.竞争性谈判及报价21.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第二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21.2谈判供应商应委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谈判及报价,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谈判时,谈判小组将核实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是否与供应商《法人授权书》中的代表相一致。未派授权委托人、或不能证明其授权委托人身份、或实际参加谈判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谈判小组有权取消该谈判供应商的谈判资格。30
22.谈判小组采购人从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与采购人代表共同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3人或以上单数)。该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谈判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谈判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谈判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谈判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谈判供应商都将被质询。24.2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谈判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24.3谈判供应商不按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5.特别注意事项:25.1谈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可取消其谈判资格(1)未按谈判文件或谈判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谈判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谈判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谈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25.2谈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1)交货(完工)期不确切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3)谈判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4)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30
(5)被谈判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交货(完工)期限、技术规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6.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6.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谈判供应商。26.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谈判文件第五章。26.3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7.谈判过程保密27.1谈判是竞争性谈判的重要环节,谈判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谈判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谈判供应商或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27.2谈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7.3在谈判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与谈判供应商进行联络,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代表私下交换意见。28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谈判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七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29.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29.1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谈判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确定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有关媒体进行公告。29.2谈判结束后,采购人保留必要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建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做出列入不良记录、停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30.成交通知30.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30.2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30
32.签订合同32.1成交供应商应按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辉县市财政局备案。32.2中标(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减,但追加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32.5采购人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处中标金额的5-10‰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32.6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以成交金额的5-10‰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有违法所得,建议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32.7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33.质疑程序及处理33.1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3)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4)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不予受理;(6)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30
(7)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8)提起质疑的日期。33.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3质疑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提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34.供应商投诉程序3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4.2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34.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具备以下法定必备条件:1、投诉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②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③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④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⑤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应齐全;②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应清晰;③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应齐全;④投诉事项应与质疑事项一致,应标注提起投诉的日期;⑤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⑥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34.4其他投诉注意事项①应按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②应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只有在代理投诉时需要提交);34.5投诉供应商的投诉要符合上述条件要求,否则应认定为无效投诉。35.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建议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或禁止参加政府采活动等处理:(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谈判过程中未经谈判小组同意擅自中途退场;(3)供应商恶意串通使谈判失去竞争性的;(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30
(5)供应商响应文件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的;(6)未在响应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7)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8)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30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编号:供方(成交供应商全称):需方(采购人全称):供方持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号],根据采购文件、供方的响应文件,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有关法规,与需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本合同名称:。二、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及分项价格如下(或见附件):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备注总价小写:¥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三、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所供货物必须首先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规定、国家(行业)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供方应提供全新未拆封产品(包括零部件、附件、备品备件),如确需拆封的,应在供货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不能交货。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负责可能的弥补缺陷。需方对货物规格、型号、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需安装调试成套设备的提出异议的期限为180日。四、售后服务要求:1、解决问题时间:2、售后服务机构地址:3、联系电话:4、其他服务承诺:五、合同履行地点及进度:合同生效后,供方应于年月日前(或日历日内),在需方指定的地点30
完成货物的交货、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运送的费用由供方负责。需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应提供相应的场地、电源等。六、供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需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合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否则按不能交货对待。七、人员培训:供方免费对需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到需方人员熟练操作或掌握为准。培训场地:;培训时间:;培训方式:;方式八、验收要求。1、供方履约完毕及时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2、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九、付款程序、方式及期限:1、供方开具以需方单位名称为抬头的发票。2、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毕相关资金支付手续后7日(日历日)内,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的90%,其余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设备正常运行365日(日历日)并办理完毕相关资金支付手续后7日内(日历日)支付。十、违约责任供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或者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或完成系统安装、调试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总值%的违约金,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供方如逾期完成的,每逾期一日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需方应向供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货物款总额%的违约金;需方如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付款一日的需方应向供方偿付所欠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十一、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采购文件要求,如有违反,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处理。十二、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新乡市法定的技术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十三、谈判购文件及其修改和澄清,谈判记录及供方在投标中的有关承诺及声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本合同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签订合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能违反采购文件及供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十六、知识产权:供方须保障需方在使用该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需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方应赔偿该损失。30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需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报辉县市财政局备案。3、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持三份。供方(公章):需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址:需方所在地30
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需求及具体要求采购货物清单以下参数为设备基本配置,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功能完善和具体情况进行适当深化或细化,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清单调整后中标价不作调整。技术要求序号采购货物(服务)名称基本配置或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计量单位采购数量备注150g/h电解食盐法次氯酸钠发生器消毒设备有效氯产量50g/h(台)套28发生器主机一体机2100g/h电解食盐法次氯酸钠发生器消毒设备有效氯产量100g/h(台)套6发生器主机一体机技术要求1、能做到因地制宜,持续运行,农村供水特点是规模小、分散乱、管理模式多样,管理人员整体水平较低,供水效益低。农村供水消毒设施要求消毒剂制取工艺简单方便,原料购置方便,运输、储存安全。消毒设备及运行成本要能接受,消毒剂投加量容易控制,消毒剂余量容易检测。2、适用现状,合理超前,消毒设施要具备好的消毒效果,更能适应一定的水质条件变化,并且有一定持续消毒能力。要考虑到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变及人口的变化,结合水源条件,要保证当前阶段及以后一段时期内发挥效益。3、投标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设计设备基础(或底座),其中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安装基础高度不少于10cm。安装时的联接管道需采取保温措施。4、本项目安装过程中招标人提供电源,电力安装费用、设备安装费用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5、售后服务要求:定期回访,响应时间:接用户报修电话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8时间内解决问题;超过8小时,需提供备机,以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在保修期内对整套系统进行免费指导维护保养。外配设备按相应保修规定执行,响应快捷、维修及时。响应单位可提报更优厚的售后服务。项目免费质保期1年;技术培训要求:免费培训技术操作人员32名;每(台)套设备配带100公斤电解食盐。30
6、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货物报价明细表》中详细列出所报货物的设备名称、数量、参数、品牌、价格等表中规定的内容。7、符合以下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及规定:《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等级标准》(SL252-2000);《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1993);《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687-2014);《城镇给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3-2008);《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JB/T2932-1999《次氯酸钠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GB28233-2011《次氯酸钠发生器》GB1910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HJ/T258-2006)《生活饮用水紫外线消毒器》(CJ/T204-2000)《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GB/T19857-2005)《管型荧光灯用交流电子整流器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15143-1994)。1)单个发生单元有效氯产量不大于50g/h时,应符合表1的规定。指标出处: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HJ/T258-2006表1单个发生单元产量不大于50g/h的发生器性能要求。项目指标电流效率,%≥60直流电耗,kW·h/kg≤6.5交流电耗,kW·h/kg≤10盐耗,kg/kg≤6.0有效氯浓度,g/L≥8.5设备噪声,dB(A)≤75阳极寿命强化试验时间,h≥10环境中氯气质量浓度,mg/m<1.02)单个发生单元有效氯产量大于50g/h时,应符合表2的规定。指标出处: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HJ/T258-2006表2 单个发生单元产量大于50g/h的发生器技术要求。30
项目指标电流效率,%≥50直流电耗,kW·h/kg≤7.0交流电耗,kW·h/kg≤10盐耗,kg/kg≤6.0有效氯浓度,g/L≥8.0设备噪声,dB(A)≤75阳极寿命强化试验时间,h≥10环境中氯气质量浓度,mg/m<1.03)发生器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产生的次氯酸和氯气不应泄漏到环境中引起对人体感官的刺激。4)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应为自动型,可与水泵、液位控制器及其他设备同步开停机,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必须具备可自动调节加氯装置,供水流量监测装置采用电磁流量计。30
第五章评审办法一、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二、谈判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三、资格性审查。谈判开始后,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谈判的资格。四、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保证金(若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是否提供银行交款凭证复印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五、技术评审。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在质量、数量和交货(完工)期限、技术规格要求、服务等方面是否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评审。六、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1)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2)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6)不满足谈判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七、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谈判的具体内容。八、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各供应商谈判顺序按签到顺序或抽签顺序进行谈判。九、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该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十、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公开唱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视同退出谈判。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十一、谈判小组从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且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出3名成交候选人,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组织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抽签决定排序。十二、谈判小组如一致认为所有供应商报价均无法接受(或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或一致认为存在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而可能影响评审结果公正性的,可宣布项目废标或暂停谈判活动并向监督部门报告。30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谈判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格式、内容、顺序编制响应文件。2、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3、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不再退还。4、谈判供应商签章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凡以谈判供应商名义进行的签章,必须是谈判供应商的单位公章,除有特别规定外,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2)凡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必须为该个人的亲笔签字,不得以个人印章代替。30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顺序及说明特别提示:本表中如涉及谈判现场需提供原件供谈判小组审核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与谈判现场提供的原件必须一致,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不能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检查。一、资格部分1投标人必须是所购主要设备(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携带原件(与响应文件中复印件相一致)2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卫生许可证携带原件(与响应文件中复印件相一致)3提供市级(含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对本产品的检验报告携带原件(与响应文件中复印件相一致)以上资料谈判供应商必须携带原件,在资格审查时向谈判小组一次性提交,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响应文件即为无效文件。二、商务部分1竞争性谈判声明函按谈判文件第六章附件要求格式提供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复印正、反两面)。按谈判文件第六章附件要求格式提供3谈判保证金提供保证金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采购项目承诺书按谈判文件第六章附件要求格式提供5反商业贿赂书6售后服务承诺书三、技术部分1货物详细技术配置及参数偏差表按谈判文件第六章附件要求格式提供四、报价部分1第一次报价表第一次仅供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注:1、表中以上资料凡要求谈判供应商法人代表或谈判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均应按规定签字或盖章,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表中以上资料不能缺项,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0
附件1:竞争性谈判声明函致(采购人):你们项目(项目编号为:)谈判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性谈判: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2.我们接受谈判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3.我们同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起计算的60天,在此期间,本谈判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谈判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竞争性谈判最低的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谈判的费用。谈判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印章):日期:年月日特别提示:以上内容不得改动,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0
附件2: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委托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任职部门及职务:身份证编号: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兹委托代表我单位参加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为:)的政府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有权在该谈判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谈判函和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与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进行澄清、解释、谈判,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授权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附:1、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委托单位(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特别提示:1、如谈判供应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活动的,也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委托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谈判供应商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委托人。30
附件3:采购项目承诺书致(采购人):本承诺书作为我方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方参加本次投标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已经过详细市场调查,本次所投报产品货源充足,保证不会出现无货、断货现象。2、我方将严格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约定的交货(完工)期保质、保量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或强制性规定,所供产品均为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符合谈判文件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规定,绝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需要我方可以提供相关出厂合格证明或测试报告;3、如无法按我方承诺期限如期供货,我方愿按合同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采购人验收时如发现我方所供产品与报价文件中所承诺的产品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要求不符的,我方将立即无条件更换。如因此造成交货期超出我方承诺期限的,我方愿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5、我方提供的产品如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6、如谈判小组确定我方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或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无正当理由(如自身报价失误、无法组织及时供货、资金不到位、帐户无法正常使用等)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或成交供应商资格,我方愿接受财政部门做出的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网上曝光、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的处理;7、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本谈判文件,保证可以完全响应谈判文件中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并理解你方或谈判小组对我方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我方存在有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8、保证不将我方的有关资格、资质证书转借他人投标,不与他人进行串标、围标,不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谈判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特别提示:以上承诺书内容不得随意改动,本承诺书应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30
附件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项目编号为:)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谈判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谈判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承诺书应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30
附件5: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谈判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0
附件6:投报货物配置及参数偏差表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偏差详细描述(存在正、负偏差的应进行描述)备注123…………注:谈判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本表,如投报货物与谈判文件中货物技术配置/参数/规格要求存在正或负偏离的,必须在本表中注明,不得隐瞒。如未提供本偏差表的、或发现实际存在有偏差但未在“偏差详细描述”栏中如实进行描述的,谈判小组将不予推荐为成交供应商。附设备照片和生产厂家宣传彩页等。谈判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0
附件7:第一次报价表项目编号: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投报货物名称规格及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免费质保期其他费用交货(完工)期报价总计总价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谈判供应商名称: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报价应包括谈判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费用。2、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但行数不够的可自行添加。3、报价总计=∑单价*数量+其他费用。4、最后报价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谈判授权委托人签字即可。30
附件8:最终报价表工程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总价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工期要求15(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采购内容详见技术参数及采购清单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本项目共进行两次报价,本表是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现场填写最终报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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