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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寿镇百子村原村部钢结构厂房改造工程【小额工程】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zgc201805-424招标人:天长市万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8年5月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第三章评标办法10第四章合同条款1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8第六章图纸2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9
第一章招标公告工程登记编号czgc201805-424工程名称万寿镇百子村原村部钢结构厂房改造工程【小额工程】工程地点天长市万寿镇百子村建设单位天长市万寿镇人民政府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资质条件及其他要求1、本次投标人仅限于天长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库)的入库单位参与投标;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4、库内企业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5、投标单位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6、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重新挂网招标。工程规模投资估算约36.5万元。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发布时间2018年5月29日信息内容项目概况:建筑面积587.93m2;墙体1.2m以下为混凝土实心砖,1.2m以上压型钢墙板;地面水泥砂浆面层;钢质推拉门,单玻铝合金推拉窗,壁厚1.4mm,具体详见施工说明及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5月29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请于2018年6月1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招标人将以变更公告和澄清答疑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招标人:天长市万寿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殷开勤;电话:0550--7794098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天天玩商务楼1栋五楼联系人:查士平;电话:0550-730686913485758967公告发布媒体: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滁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1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A、投标须知前附表编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万寿镇百子村原村部钢结构厂房改造工程【小额工程】建设地点:天长市万寿镇百子村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3工期要求要求工期:不高于60个日历天。4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5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本次投标人仅限于天长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库)的入库单位参与投标;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4、库内企业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5、投标单位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6、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重新挂网招标。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7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请于2018年6月1日17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248a10d8-ded1-4342-9cae-f879cb19e914&CategoryNum=008)。8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及疑问的解答,将以变更公告和澄清答疑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9发包价本工程控制价为:364780.98元(其中暂估价0.0元,暂列金0.0元,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招标代理费5000.00元),下浮率为10%(暂估价、暂列金、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招标代理费不下浮)。发包价=364780.98×0.90+(0.00+0.00+5000.0)×0.10×1.11=328857.88元10投标保证金无11履约担保数额:中标价×10%收款单位:另行通知开户银行:另行通知银行帐号:另行通知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退还时间:在合同中约定12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6月7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长分中心开标二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二楼)1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10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14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15招标文件、图纸、控制价等由各投标人自行下载。16有关说明重要说明: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3、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5、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网站曝光;6、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7、投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特别说明: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2、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将合同送至代理公司完成网上备案,否则汇报主管部门将作为不良行为,取消其半年内的投标资格。17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及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0元,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2000.0元,专家评委费以实际支付费用为准,不提供发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18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提交投标文件(三份,一正二副)。19中标候选人数量:三名20所有中标候选人在开标后一个工作日内,均须向代理机构提供拟派出的建造师相关信息,代理机构根据此信息发出中标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信息不真实或建造师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取消该候选人中标资格,给予相应处罚,并顺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10
一、总则1.工程概况1.1本次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工程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建设单位: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本工程建设规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的内容。1.3现场条件:①施工场地:已具备;②施工用水、电:已通;③场内外道路:已通。2.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范围:具体见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3.承包方式3.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4.工期要求4.1要求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质量要求5.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6.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6.1、投标人资质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3、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0.计价方式10.1本工程招标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10.2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11.评标办法11.1本工程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10
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12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和《滁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评标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长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编制本招标文件。13.招标文件的组成13.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13.2除13.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14.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在规定的时间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248a10d8-ded1-4342-9cae-f879cb19e914&CategoryNum=008),逾期不予受理。14.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以变更公告和澄清答疑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予以公告。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4.3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15.1踏勘现场15.1.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15.2投标预备会15.2.1本工程不再召开预备会。10
16.招标文件的发出16.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16.2工程量清单应当加盖招标人公章后,方可发出。17.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17.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五章。18.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18.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相关工程定额依法编制。18.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3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19.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19.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19.1.1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工程定额、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19.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19.2.1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19.2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制19.2.1工程控制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19.2.2控制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19.3规范及定额:(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3)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4)2018版《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5)2018版《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6)2018版《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7)2018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8)2018版《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10
(9)2018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10)2018版《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1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2)省、市截止2018年4月的有关政策性文件。19.4材料价格:按《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4期)和招标答疑价计算。本工程混凝土(如有)使用商品混凝土。19.5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材料涨价等因素,本工程暂列金为(详见工程量清单)。20.工程量清单的作用和说明:20.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由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并经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后,随同招标文件一起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zggzy.gov.cn上公示给各投标人。20.3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有异议的,可在开标前3天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根据投标人的书面异议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进行复核,并在2天内将复核结果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公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提出异议的或投标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视为合理有效。21发包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因投标时不要求投标人组价,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及综合单价均按控制价同比例下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2.投标文件的组成22.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部分组成(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现场提交外,其余资料在投标时均不需要提供。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递交以下资料)。22.1.1资格文件部分(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建造师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建造师注册证书;(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0
(7)投标单位及建造师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个月内有效)(8)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证明。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1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证书。22.1.2商务标部分(1)投标函。(2)诚信投标承诺书。(3)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承诺书。23.投标有效期23.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4.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5.1投标文件的签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签章外,其余材料投标时不作要求)2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投标时不作要求)2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7.1投标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7.2迟到的处理27.2.1投标人在本须知第27.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不得迟到,否则将视为主动放弃抽取资格。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无五、开标和定标29.开标10
29.1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29.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29.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9.3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1宣布开标纪律;5.2.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签到的投标人名称;5.4.3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况,按照签到的先后顺序进行验证并登记;5.2.4对投标人的网上报名情况进行核实。以下几种情况将被认定没有投标资格:①非天长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内企业;②入库专业与本项目不符;③网上未报名;④未按29.1条规定参加开标会;5.2.5投标人按签到顺序摸取代表自身的球号;5.2.6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三个球(由招标人在现场第一次抽取球号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球号即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抽取球号即为第三中标候选人);5.2.7宣布中标候选人排序情况;5.2.8开标结束。30.招标代理公司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31.定标31.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按照29.3条确定31.2中标人的确定31.2.1公示期满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三名中标候选人均存在不能确定为中标人情形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31.3中标通知书31.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1.3.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10
31.4中标价31.4.1发包价即为中标价。31.4.2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及综合单价均按控制价同比例下浮。六、合同的授予32.合同授予标准32.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3.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3日内中标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视为弃标,将按相关规定处罚;合同签订后5日内施工企业必须进场施工,并将合同送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33.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3.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3.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第三章评标办法为进一步简化招标程序,提高小额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效率,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随机抽取)。10
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3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专用条款(格式)。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33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承包人自备国内现行适用的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另行约定;33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另行约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另行约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置。承包人违反城管、环卫等有关管理的规定,被处以罚款的,由承包人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数量的误差按实计量调整。2.发包人33
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审批权;工程变更、签证的确认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权;工程款的审查权和支付权;特殊及重要施工工艺和材料发包及指定分包权;建筑材料价格的确认权;合同的解释;等等。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另行约定。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另行约定。(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33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每月在工地工作时间不少于天,特殊情况下需离开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开。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每人每次1000元。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乙方在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项目经理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人次1万元人民币的罚款,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甲方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0.2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再次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拒不更换项目经理,甲方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时。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再次要求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承包人拒不更换主要管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需离开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乙方在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人次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甲方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每人每次500元。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33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银行转账,中标价(扣除暂估价及暂列金额)×10%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质量的监督权;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确认权;工程施工进度、安全的检查、监督权;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权;向承包人提出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建议权;发包人和承包人间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和注册建造师及有关人员的建议权;分包单位资质及能力的审查权;等等。。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本工程应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资料评定标准施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通知应包含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重新验收。乙方不服从质量管理的业主有权清退其出场,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33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无。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一周内提供标后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资料一周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经批准。。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资料一周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应提供修改,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和非承包人的责任停工的,工期顺延。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33
业主单位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1)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费用自理)。(2)对严重拖延工期,经业主多次督促,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业主单位报经监察局、公管局、审计局等相关管理部门联席会议批准后,可中止施工合同,并和施工单位进行清算。同时按原中标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原施工单位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向业主提出任何索赔要求。(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另行约定。(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双方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且需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3
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予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内的单价及有关费用的报价,不再调整,一次性包干。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见合同补充条款结算价=中标价±工程量变更造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审定签证综合单价)×33
(中标价/控制价)。(中标价和控制价均应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下同;因投标时不要求投标人组价,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及综合单价均按控制价同比例下浮)(1)材料价格:主要材料(半成品):参照《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和招标发布的工程控制价中相应的价格进行报价计算,定远部分没有的按滁州市本级的,滁州市本级没有的材料价格按照市场询价计入。以上产品要达到国标产品质量标准。使用前,承包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发包人确定使用材料的品牌,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上述品牌主材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短缺情况,承包人须报发包人另行确定使用其他品牌。若承包人申请使用信息价登载的同质量同价格的其他品牌材料,须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予计价。其他材料由投标人按市场合格产品价格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自行报价一次性包死,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这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2)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本工程施工机械费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3)人工费调整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性调整文件。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通用条款。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送发包方和监理,其余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无。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无。33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12.4.4进度款审核、支付及计量、质保期限(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无。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无。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80%,自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审计结束,付清余款(无息)。(3)承包方须配备常驻现场技术团队,能有效准确的核定已完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工程量、变更工程量)。(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执行以下标准: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不低于国家标准):2年。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3
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之日起一周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照最低保修期限标准相应条款执行。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10%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33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照最低保修期限标准相应条款执行。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自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起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若承包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复,发包人有权自行指定单位、自定价格,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详见补充条款。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33
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滁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天长市人民法院起诉。补充协议:1.合同以外价款调整方法:1.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的调整内容包括:工程量、综合单价、主要材料(半成品)价格、措施项目变更、合理工程索赔。具体方法如下:1.1.1工程量的调整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数量;1.1.1.1工程量清单数量的误差按实计量调整。1.1.1.2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增减;1.1.1.3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1.1.2综合单价的调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1.2.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增减,执行合同原有的综合单价。1.1.2.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1)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可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2)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参考“清单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审定后乘以中标价/控制价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价和控制价均应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3)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调整其综合单价。33
1.1.3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合同价的调整,执行招标文件规定。1.1.4措施项目变动引起合同价的调整1.1.4.1由于承包人改变施工技术措施,造成的价格变动,合同价不予调整。1.1.4.2因发包人要求或工程量的增减改变原来施工技术措施,造成的价格变动的,应扣减相应的原施工技术措施合同价后,按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合同价调整方式,进行合同价调整。1.1.5工程索赔引起合同价的调整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对方责任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行为。索赔方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索赔处理的原则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包括索赔事件、索赔理由、索赔费用及有效证据的索赔报告。被索赔方或其委托方应及时对索赔事件、费用、理由、证据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计算,核定索赔费用。凡索赔成立的,应按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的合同价调整方式,进行调整。2履约保证金2.1履约保证金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支付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若未按照规定时间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不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网上公告。2.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3.工程进度控制3.1发包人根据本项目总体施工计划对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目标确定之后,承包人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本合同内各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如果在工程实施某个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的实际进度滞后该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目标7天以上,并无法确保该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目标的完成或承包人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无法按交工期交工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3天后,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或剩余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完成,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3.2工程拖延施工工期的处理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的,业主单位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1)督促施工单位采用突击方法赶工期;(2)对严重拖延工期,经业主多次督促,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业主单位报经监察局、公管局、审计局等相关管理部门联席会议批准后,可中止施工合同,并和施工单位进行清算。同时按原中标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原施工单位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向业主提出任何索赔要求。4项目部人员考核监督管理制度4.1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对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人员考核:工程开工进场后,承包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发包人将组织对上述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对未按投标文件配备或经考核不合格要求更换人员的,承包人7日内必须整改调整到位。否则,对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按照1000元/人·33
天的违约金进行处罚,对于“项目部其他人员”按照500元/人·天的违约金进行处罚,处罚金额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8日内未整改调整到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提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和人员进行“黑名单”处罚。人员考勤: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考勤。项目部主要人员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2天。未按规定在岗履责的,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处罚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对项目部主要人员中其他人员处罚500元/人·天的违约金。处罚金额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必须向发包人项目组长履行请假手续。5、其他5.1、建设单位按照“一卡通”管理规定,根据监理单位核定的工程量(当月形象进度),按月比例专项拨付工资款,具体比例为:道路桥梁工程15%-20%、房屋建筑工程25%-30%、园林景观工程20%-25%。5.2、总承包企业必须与指定银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及时确认劳务分包企业按月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详细单。5.3、本工程承包方式为施工总承包。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等一切责任负责,如发生相关责任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5.4、审减率及结算审计规定:对审减率超过10%的,超过部分由施工单位支付审计费用,从工程待结价款中扣除。5.5、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发布第六章图纸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发布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1、其他现行的有关规范、行业标准。2、如国家对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按最新标准和规范为准。33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1、资格文件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建造师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建造师注册证书;(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投标单位及建造师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个月内有效)(8)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证明。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1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证书。2、商务标部分(1)投标函。(2)诚信投标承诺书。(3)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承诺书。33
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3
投标函致:(招标人)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元作为投标总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建造师为本工程负责人,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书后5日内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移交整个工程。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我方将严格遵守《天长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33
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十二、如我公司中标,保证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一卡通”手续。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3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承诺书致:(招标人)我司承诺完全响应(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中关于质量、工期、合同条款、发包价格等一切内容。我司承诺未发生《天长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清除出库的情形。特此承诺。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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