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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桥隔热铝合金窗安装工程施工方案开封安联朗润园一期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开封安联朗润园一期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等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及施工范围:1、工程名称: 开封安联朗润园一期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开封市复兴大道南、西环路北沿线 3、承包范围:开封安联朗润园一期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制作和安装工程,包括原材料(门窗型材、玻璃、五金配件、胶条、密封胶、发泡胶、纱窗等)的采购、门窗的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及成品保护等。第二条合同工期2.1进场日期:2011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11年 月 日各楼号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5天内完成窗框安装(含厂家订货、运输、加工、安装),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0天内完成窗扇安装(含厂家订货、运输、加工、安装、打胶等),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给予签证外,其余一律不予顺延。2.2本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免费对原门窗设计进行优化并设计制作图纸,同时依据总包单位施工总进度要求制订具体施工进度计划表,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第三条合同价款3.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暂定总价合同,工程结算:结算以实际施工数量为准(即按实际窗框外围据实结算,其中转角窗按中心线),最终结算价款=实际施工数量×合同综合单价。
3.2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工程量及价款约定如下:楼号窗型面积(㎡)综合单价(元/㎡)总价(元)型材五金 楼 合计 合同价款(人民币)总计大写: 小写: 3.2.1门窗综合单价为各类型门窗从制作、供货、安装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维保的人民币报价,综合单价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抢工措施、检验试验(包括抗风压性、保温性、气密性、水密性、隔音性检测等验收需要检测的项目)、材料二次搬运、施工水电,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成品保护、脚手架、垂直运输、利润、税金、总包服务费(2%,费用由招标人在第一次付款时直接扣除)、现场配合验收、确保本门窗工程通过政府及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备案的费用、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3.2.2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施工图设计、包运输、包包装、包装卸、包材料二次搬运、包制作安装、包保修、包验收前的系列产品清洁、包验收、包产品制作、门窗塞缝、门窗外立面二次打胶、避雷接地的安装、管理、配合、售后服务、包税收、包预埋件及纠偏漏埋处的处理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维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验收标准配料、加工、运输、安装,所有费用均已包含于综合单价中,综合单价一次包死;如因不能满足规范要求而导致验收不能通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承担;型材表面颜色须保证5年内无明显变色。3.2.3材料品牌及规格(1)详见第二章(2)安装要求:安装质量标准遵照国家规范要求,窗框出厂安装时为三面贴膜包装,便于成品保护,另要求玻璃安装时外侧先用整根胶条固定(胶条上口高度低于外框2-3MM),之后打黑色硅酮胶,内侧采用三元乙丙胶条密封,等压胶条,四角焊接;保证整根胶条进行密封.附框与窗框连接时采用密封胶进行密封处理,确保室内平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4.1本工程无预付款。4.2按进度款支付4.2.1按每个完成项支付工程款。1#、4#、7#楼为三个完成项(即每栋楼各为一个完成项,10#楼、11#、12#楼每11层为一个完成项。4.2.2每个完成项窗框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该完成项合同价的30%;4.2.3每个完成项窗扇(含固定玻璃)等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该完成项合同价的30%;4.2.4每个完成项现场安装完毕、并经监理、甲方及开封市住建局节能科、质监站审查、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该完成项合同价的20%;4.2.5办妥结算事宜后支付到结算造价的95%(并开具全额施工发票)。4.2.6余款即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2年)满无质量问题或中标人按规定履行了保修义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4.2.7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自转部分),该履约保证金在支付第二次工程款时支付。4.2.8 2%的总包服务费由招标人在第一次付款时直接扣除。4.3乙方在每次收款同时应向甲方开具等额且属甲方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结算完成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4.4现场施工用水电费、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向总包单位直接支付,乙方每次在要求甲方支付进度款时,必须出示当期水电费用交纳凭证,否则甲方有权延期向乙方支付该期工程进度款。4.5甲方负责协调总包单位及乙方现场施工各项配合工作,其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与总包单位协商解决。第五条双方权利及义务:5.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5.1.1甲方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并委托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与甲方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5.1.2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与乙方确认门窗加工生产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5.1.3协调总包单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和水电接驳点,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1.4协助乙方与总包单位协商半成品及施工工具堆放仓库。5.1.5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并对型材、五金配件、玻璃等材料进行取样抽查,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5.1.6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5.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5.2.1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5.2.2服从甲方、监理的统一领导和调度。5.2.3按甲方审定签认的门窗大样分格图、节点图及本合同约定的工期,验收标准组织加工及安装。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应无条件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5.2.4确保选材符合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进行抽检、核验,如出现与规定的标准不符时,应无条件退货,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5.2.5确保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安装现场做到场清料清。5.2.6施工期间,现场材料由乙方管理保护。如有损失,乙方自负。5.2.7保证现场的管理和技术力量,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及安装工期进度计划表,确保按工期计划组织施工;对于定标后的新增工程量或变更可以与甲方协商新工期。5.2.8自行协调与总包和相邻单位的合作和配合,并遵守总包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5.2.9如损坏总包单位已提供的合格洞口,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维修费用。5.2.10 型材、五金配件、玻璃及其他辅料的供货周期及产品质量由乙方负责。5.2.11 竣工成品需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质量要求并提供合格证等质检必备资料。5.2.12 不允许手工开孔,必须机器铣孔。5.2.13 密封胶条必须整体连接,拐角处连接时必须胶粘。5.2.14 在保证搭界量的同时,推拉窗的封盖上部开槽必须低于25㎜,下部开槽必须低于20㎜(保证型材连接合理)。5.2.15 压条不允许出现拼接或尺寸短的现象发生。5.2.16 扇、框在组角时,内部必须打组角专用胶。5.2.17 未尽事宜以门窗安装验收规范为验收依据。
5.2.18 制作前应到现场复核洞口尺寸。5.2.19 开工前送交样窗到现场,所有主、辅料均封样。5.2.20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对甲方的任何承诺都应真实合法有效。5.2.21 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对陆续完成的工程负有实施产品保护的责任,如对其它单位的工程或设施造成损坏的,经监理核实后双倍赔偿。5.2.22 双方签署竣工验收(五大责任主体验收合格)报告前,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属于乙方;乙方应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无事故发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5.2.23 乙方自行承担在工程现场储物仓库和办公室等场地使用费。乙方必须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环境卫生和污染等管理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6.1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和本合同要求,品牌、产地应与本合同的规定相符,若不相符,甲方、总包单位及委托的监理单位有权不予验收。由于材料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6.2门窗所用的五金配件应与门窗型号相匹配。所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材料、填缝材料、密封材料、连接件等必须符合甲方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嵌缝材料、密封胶的品种、型号应符合甲方样品要求。6.3甲方保留对型材、五金件、副框、玻璃、密封胶条等材料进行破坏试验检测的权利。甲方可以对施工单位成品窗户随即取样,现场破坏性检验。如不符合甲方及规范要求则有施工单位整体返工,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尝经济损失,并处于1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合格则甲方对所破坏的窗户进行赔付。第七条质量与验收7.1门窗在设计、制造、检查、验收、使用、包装、运输、安装等过程中应符合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乙方应使用训练有素的安装人员,持证上岗,按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施工。7.2门窗安装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并经甲方批准。7.3门窗加工大样图纸必须经过甲方、总包单位确认,并书面向总包单位提出配合要求,按甲方、总包单位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进行定位、尺寸大小选型及标高要求施工,所有材料必须经过甲方、总包单位双方再次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7.4甲方有权对进场的门窗进行现场随机抽检,包括锯开横截面检查,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若抽检结果不合格,则认定该批次门窗不合格,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7.5因总包单位管理和施工原因造成乙方产品的损坏,总包单位应予以赔偿,具体额度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和监理确定,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程进度及后期的配合。该款项应在总包单位当期进度款报批前予以支付,无支付凭证,甲方有权不进行总包单位当期工程进度款的审批程序、延期向总包单位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7.6乙方施工期间应注意对总包单位及第三方已完工产品的保护,如造成总包单位及第三方产品的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具体额度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和监理确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程进度及后期的配合。该款项应在乙方当期进度款报批前由乙方支付给受损方,无支付凭证,甲方有权不进行乙方当期工程进度款审批程序、不向乙方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7.7门窗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负责对全部外窗进行渗漏水实验,实验方法为横向淋水带,充实水柱,每樘门窗全面淋水时间不少于30分钟。7.8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验收: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自检合格,经总包单位复查认可,并在相关部门共同参加下完成了实体功能检测,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可向甲方申请工程验收。甲方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地方规定、工程验收程序组织验收并进行淋水实验,总包单位、乙方应予以协助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淋水实验所需的条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7.9政府质检部门需对乙方所加工安装门窗进行检测,乙方需积极配合,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7.10本工程要求外窗水密性达到3级、风压变形性能达到3级、气密性达到6级、保温性能达到7级、隔声性能达到4级。乙方需保证门窗可满足上述技术参数要求(原施工图纸对塑钢门窗的要求)并能通过政府及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备案,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第八条工程变更8.1工程设计变更8.1.1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因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8.1.2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书面的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应甲方要求的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8.2确定变更价款8.2.1若设计变更只涉及工程量的变动,则增减工程量对应的单价为合同中已有的价格。8.2.2设计变更涉及新增项目,原合同中无适用的价格,则乙方在收到相关变更《工程联系单》后3天内,向甲方提出确定新增项目单价的报告,若合同中有相似与新增项目的价格,则参照类似价格确定新增项目单价;若合同中无类似价格,则双方协商确定。工程量结算时按确定的变更价款进行调整。第九条竣工验收及结算9.1竣工验收9.1.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全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工程收尾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甲方有权安排他人完成此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9.1.2乙方向总包单位提交陆套完整的竣工资料(按归档要求整理成册)和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审核通过后约定初验时间,初验由甲方、总包单位、乙方及监理单位四方共同参加,初验通过后约定交工验收时间,办理工程移交手续。9.1.3交工验收:由甲方、总包单位、乙方及监理单位组成门窗工程竣工验收小组,对本项目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总包单位、乙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9.1.4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9.2竣工结算9.2.1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28天内,应将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9.2.2甲方收到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后进行审核,最终价款由甲方总公司审核确定。在竣工结算价款经甲方、乙方书面确认后15天,乙方提供已经收款明细表,会同甲方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剩余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帐并确认,保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后,付清剩余的工程结算价款。9.2.3如乙方上报的工程结算金额超过甲方审定金额的5%(含5%),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处罚,处罚金额为超出审定金额的5%部分的10%,则结算价款为本工程审定金额扣除处罚金额后的最终价款。第十条质量保修约定10.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10.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10.3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工程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工程进行维护或维修,并且只收取材料的成本费用,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10.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工程的保修工作,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并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质量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如乙方不能按时到场维修甲方可直接从质保金中双倍扣除并另行维修.10.5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10.6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两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第十一条争议与违约责任:11.1违约11.1.1工期:(1)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须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11.1.2产品质量:(1)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除应立即调换合格产品外,还应按不合格产品价款(以合同中规定的综合单价计算,下同)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还应按11.1.1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11.1.3工程质量:(1)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质量不合格(以甲方、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书面确认为准),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直至质量达到合格为止,同时还应按不合格产品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11.1.4付款:如甲方无故延迟支付工程款,经乙方合理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付款项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2合同解除11.2.1如甲方无故延迟支付工程款,经乙方合理书面催告后十五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11.2.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1) 超过合同中确定的或甲方要求开工日期达十天以上的;(2) 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3)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总包单位要求限期改正而未改正;(4) 乙方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消极怠工或不听从甲方、总包单位指示,屡教不改;(5) 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如未在限期内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妥善做好施工场地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乙方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程相关手续的办理。11.3争议11.3.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1.3.2对于不存在争议的部分,各方在诉讼期间仍应继续履行。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前乙方不得停工,且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章 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1、评标小组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前附表一中所述评标办法,公平、公正、择优确定中标单位。2、投标文件中须评标小组全体评委共同确认的事项,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小组的全体评委2/3以上人数表决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全体评委签名确认。3、开标之后至宣布授予合同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及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人员泄露。
4、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可能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5、招标规则为: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审法。评标委员会以综合评比法(价格、质量、参与投标的态度及信誉、业绩等)确定中标人。6、技术标评审: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和本企业情况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招标人的工期、质量、安全及质量保修等做出实质的响质,技术标满分20分。 项目满分值评定分评分方法企业资质2 具有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得1分,一级资质得2分。体系认证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企业信誉1 国家级诚信单位、省部级诚信单位投标人业绩1 近三年来类似项目情况,有近期在当地施工业绩工期5 满足生产能力要求2分,满足安装工期要求得2分,承诺在施工中按甲方要求可随时调整进度可得满分质量5 承诺合格得2分;材料加工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得当得3分。施工组织设计5 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人员配备、设备仪器等7、商务标的审查方式:通过技术标评审的供应商将取得商务标的审查资格。(1)商务标编制资料评审:供应商招标商务标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对于未按照要求编制商务标的供应商,将取消其继续评审的资格。(2)报价排名:通过两轮(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多轮)报价的方式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标报价进行统计排名,评委小组根据供应商报价的情况决定谈判对象,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
(3)商务标总分80分,计算方法为:投标人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报价)*商务标权重分。二、符合性确认1、开启标书前,经评标小组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有效授权文件的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2)投标保证金未能于规定期限之前递交至招标单位;(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或标志;(4)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招标人或中途撤回投标文件的。2、开启标书后,经评标小组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经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有效授权文件的受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或虚假的文件;(4)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5)投标文件前后矛盾;(6)不同投标文件之间内容或数据大量雷同具有明显的相互抄袭现象;(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3、经评标小组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4、评标小组应于开标之后首先就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确认,经评标小组确认具有有效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将有权重新组织招标。三、开标会议现场澄清1、开标之后,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现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的内容,按照此招标文件第6.4条进行评审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2、现场澄清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现场澄清的每一次要求与答复,均须当场以书面方式进行记录,并经评标小组的全体评委签名确认。
4、投标人现场澄清未能明确解释或解释前后矛盾时,评标小组对投标人做出的现场澄清将不予采纳。四、细微偏差修正1、细微偏差是指经评标小组确认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虽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及数据,并且修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及数据不会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经评标小组确认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小组可以于评标结果宣布之前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细微偏差进行修正,若投标人拒绝修正,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五、询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