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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建筑施工扬尘冬春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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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建筑施工扬尘冬春季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执行《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272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积极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扭转当前空气污染的不利形势,促进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组织保障为了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市城乡建委成立2017年度建筑施工扬尘冬春季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城乡建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城乡建委建管处、市安全总站有关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城乡建委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总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冬春季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三、时间及范围(一)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4月15日,根据气象条件和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二)范围。主城各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等行政区域为“蓝天行动”百日攻坚的控制重点区域;其他行政区域为一般控制区域。四、主要工作措施8 本次百日攻坚行动以《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272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2014〕64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一)工地停下来。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一些停不了工的重点工程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二)裸土盖起来。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三)作业湿起来。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四)设施设备上起来。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五)预警动起来。当收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空的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各区县城乡建委、各有关单位要迅速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六)攻坚查起来。各区县城乡建委要落实专人对土石方作业、基础阶段施工的工程项目以及城市主次干道等重要区域和重要节点的建筑工地,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分片包干,进行夜巡查、周检查、月通报,并填写《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百日攻坚行动执法检查表》(附件1)8 。市城乡建委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开展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追责问责。(七)违规罚起来。各区县城乡建委务必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防治措施不力的工地,要立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从重从严查处。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五、工作要求(一)强化领导,周密部署。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责任体系,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策划,周密部署,把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务求实效。(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在本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在建工地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三)落实经费,强化保障。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落实百日攻坚行动专项经费,特别是执法检查用车和必要的专家费用保障,推动工作落实。(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做好百日攻坚行动执法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填写《建设施工扬尘控制百日攻坚行动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每月28日前报送市城乡建委8 (联系人:韦舒,联系电话:63675601,传真:63672073,电子邮箱:916473164@qq.com),4月15日前报送百日攻坚工作总结报告,市城乡建委汇总后报送市政府。附件:1﹒《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百日攻坚行动执法检查表》2﹒《建设施工扬尘控制百日攻坚行动信息汇总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1月5日8 附件1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百日攻坚行动执法检查表8 工程名称检查时间形象进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序号检查内容符合不符合备注1“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落实情况。   2工地停下来。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一些停不了工的重点工程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3裸土盖起来。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4作业湿起来。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5设施设备上起来。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6预警动起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迅速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7攻坚查起来。各区县城乡建委要落实专人对土石方作业、基础阶段施工的工程项目以及城市主次干道等重要区域和重要节点的建筑工地,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分片包干,进行夜巡查、周检查、月通报。市城乡建委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开展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追责问责。   8违规罚起来。各区县城乡建委务必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防治措施不力的工地,要立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从重从严查处。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结果统计符合项;不符合项。整改要求及处理意见请项目部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月日前报送。检查人员(签字):建设单位(签字):施工单位(签字):监理单位(签字):8 附件2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百日攻坚行动信息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检查时间:2017年月日至月日检查出动人(次)检查工程项目数(个)检查扬尘污染问题(起)整治扬尘污染问题(起)整治率(%)责令停工(起)处罚案件(起)处罚金额(元)备注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8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