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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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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铜加工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二标段3#、4#标准厂房)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职位:日期:审核:职位:日期:批准、执行:职位:日期:江西腾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月日-43-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3-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3-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6-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6-第六章安全检查-8-第七章职工伤亡事故处理-9-第八章附则-9-2、主要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9-(1)、砌筑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9-(2)、抹灰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0-(3)、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1-(4)、模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2-(5)、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4-(6)、搅拌机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5-(7)、自动压刨机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5-(8)、平刨车的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6-(9)、圆盘锯的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6-(10)、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7-(11)、管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7-(12)、电气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8-(13)、涂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8-(14)、钢管架搭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9-(15)、钢管架拆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9-(16)、焊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0-3、安全防护设施使用规定-21-一、防护栏杆-21-二、孔洞盘板-22-三、安全网-22-四、脚手架-23-五、梯子-26-4、手动工具安全使用规定-26-5、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30-1.“三宝”防护-30-2.“四口”防护-31-3.“临边”防护-31-6、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制度-32-一、安全帽-32-二、安全带-33-三、防护服-34-四、防护眼镜-34-五、防护鞋-35-六、防护手套-35-七、常用安全护具的检验方法-36--43- 7、施工现场火源安全管理规定-36-8、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7-第一章  总   则-37-第二章   施工现场围挡-37-第三章  建筑物围网-38-第四章   现场临时设施-38-第五章   场容场貌-39-第六章 奖  惩-40-9、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41-第一章 总 则-41-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42-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42--43-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合于江西腾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溪市铜加工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二标段3#、4#标准厂房)。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一)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处),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二)分公司也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三)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第四条、安全队伍建设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应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4000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第五条、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第六条、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第八条、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43-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第九条、公司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第十条、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第十一条、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指导、督促基层企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3- (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七)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科教室、物资供销部、设备动力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重要指标;(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六)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有关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七)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发挥其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第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二)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交工段长和安全员,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第十六条、施工员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二)负责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43- (三)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第十七条、职工安全生产守则(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四)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第十八条、总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第十九条、总公司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组织分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有关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年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第二十条、总公司要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对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由有关部门归档。第二十一条、总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备查。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第二十二条、现场综合安全管理(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43- (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六)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卸料平台架等设施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安全。并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搭设;(七)高处作业的施工设备和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人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防护用品;(八)做好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第二十三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二)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三)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制定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围大、危险程度高的要指派专人指挥和安全监护,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四)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第二十四条、现场运输道路管理(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二十五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设备,如卷扬机、塔吊、外用电梯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二)清洗、维修机具和设备时,要停车打掩,切断电源,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要设专人看管电闸;-43- (三)使用蛤蟆夯、震捣器及其它电动工具设备,必须有防触电措施或装置。操作人员配戴防护用品;(四)使用卷场机、提升机操作前要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锚是否牢固;(五)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臂杆回转半径内和吊钩下严禁站人;(六)圆盘锯、木工平刨等设备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一律不准使用;第二十六条、安全技术交底(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执行: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门意见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实施;(二)安全交底具体步骤: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和班组各执1份。班组长组织全体参与该项施工的职工接受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并履行交底的签认手续。专职安全员应现场监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做书面记录备查。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一)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三)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临时线路的架设要符合有关要求。配电箱要按集团规定要求设置,用电设备要采用一机一闸,电气开关、插头、插座应完好,加箱上锁,且有防雨、防漏电装置。熔断器按额定负荷装设;(四)高压输电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五)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的架设及使用的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线路跨越道路时,应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护;(六)移动式电动机具,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配置防漏电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漏电保护器,初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在有经验人员监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第六章安全检查第二十八条、企业坚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第二十九条、-43- 企业每年组织2次由总公司主要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分公司在建项目部。第三十条、分公司应每季度由分管生产副经理组织安全科人员对分公司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每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小组成员对工地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并要有检查记录。第三十二条、作业班组应每旬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员应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第三十三条、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基础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各种事故隐患等。第三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由检查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有关责任人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第七章职工伤亡事故处理第三十五条、职工在从事用人单位指派的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项目部、分公司、总公司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其他相关部门,按规定填报"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表",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第三十六条、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对事故责任人要进行处理,对隐患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第三十七条、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总公司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会、检察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三十八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规定与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行业规定为准。2、主要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⑴、砌筑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勾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第2条: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43- 第3条: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第4条:起吊砖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第5条:搬运砖块要拿稳放牢,用铁斗车装砖不要装得太满,防止升吊过程中滑落掉下伤人。第6条:往坑槽内运砖块,应用溜槽,且下方不得有人。第7条: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第8条: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第9条: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第10条:脚手架上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三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二人。第11条: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第12条:不准站在墙顶上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第13条: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容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小楞木作立人板。第14条: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第15条: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米,坡道上不小于10米。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第16条:冬季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第17条: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第18条: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⑵、抹灰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2人。-43- 第2条:不准在门窗、管道等器物上靠设脚手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板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第3条: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第4条: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第5条: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磁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第6条: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后正常,方可操作。第7条:高空作业时,应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特别是大风雨后作业。第8条:对脚手架不牢固之处和跷头板等及时处理,要铺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手推车运灰浆时的安全。第9条:在架子上工作,工具和材料要放置稳当,不准随便乱扔。第10条:严格控制脚手架的施工负载。第11条:不准随意拆除、斩断脚手架的软硬拉结,不准随意拆除脚手架上的安全设施,如妨碍施工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妨碍部位。第12条: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高度不大于2m,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斗、灰桶要放稳。第13条: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等是否牢固,如发现不安全地方立即作加固等处理,不准用50×100mm、40×60mm的楞木(2m以上跨度)、钢模板等作为立人板。第14条:抹灰作业时,尤其在抹顶棚时,应注意灰浆溅入眼内。第15条: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挤手。在推小车时不准倒退。⑶、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第2条: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第3条:浇灌混凝土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第4条: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第5条: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43- 第6条: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第7条: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第8条: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第9条: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第10条:铺设车道板时,两头需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在车道板下面每隔1.5m需加横楞、顶撑,2m以上的高空架道,必须装有防护栏杆。第11条:车道板上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行车受阻、人仰车翻。第12条: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第13条:车道板单车行走不小于1.4m宽,双车来回不小于2.8m宽。第14条: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的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第15条:到终点卸料时,双手应扶牢车把卸料,严禁双手脱把,防止翻车伤人。第16条:离地面2米以上浇灌过梁、雨篷、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第17条:使用振动机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第18条: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应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第19条: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可进入吊篮内工作。第20条:在楼板临边倾倒混凝土浆时应注意防止混凝土浆掉到外架中而弹伤人员。⑷、模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第2条: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第3条: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43- 第4条: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第5条: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第6条:拆除模板应先办理《拆模申请令》,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拆除。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第7条: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第8条: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扎脚和空中滑落。第9条: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第10条: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第11条: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第12条: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抛下,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加围栏,暂停人员过往。第13条: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第14条:支撑、牵杆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m高以上。第15条: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杆、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附落。第16条: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地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上的预留,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第17条: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板的模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拆除人员要站在门窗洞口外拉支撑,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下伤人。第18条:在组合钢模板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应用36伏低压电源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第19条: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不准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43- 第20条: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第21条:模板顶撑排列必须符合施工荷载要求,尤其遇地下室吊装,地下室顶模板、支撑还另需考虑大型机械行走因素,每平方支撑数,必须根据荷载要求。第22条:砼板上的预留孔,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就做好技术操作规程(预设钢筋网架),以免操作人员从孔中坠落。⑸、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操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第2条: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第3条:操作除锈机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第4条:操作调直机时,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电动伤人。第5条:利用弯曲机,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第6条:调头弯曲时,要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在停机后进行。第7条: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立即更换,禁止再使用。第8条: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第9条: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禁止用胸、肚接触推杆;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第10条: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牢。第11条: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第12条: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下且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第13条: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操作规程摆放钢筋支架(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第14条:焊机要有防护罩,并放置平稳牢固,电源通过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第15条:电焊前应先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停工时,确认无火源后,方准离开现场。-43- 第16条:钢筋切断机应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是15cm。电源通过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第17条: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断钢筋要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第18条:使用卷扬机拉直钢筋,地锚应牢固坚实,地面平整。钢丝绳最少需保留三圈,操作时,不准有人跨越。作业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第19条:电机外壳必须做好接地,一机一闸,严禁把闸刀放在地面上,应挂1.5m高的地方,并有防雨棚。第20条:起吊钢筋骨架,下方不得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面1m以内才准靠近。⑹、搅拌机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搅拌机应设置在平坦的位置,用方木垫起前后轮轴,使轮胎搁高架空,以免在开动时发生走动。第2条:搅拌机应实施二级漏电保护,上班前电源接通后,必须仔细检查,经空车试转认为合格,方可使用。第3条:试运转时应校验拌筒转速是否合适,一般情况下,空车速度比重车(装料后)稍快2-3转,如相差较多,应调整动轮与传动轮的比例。第4条:拌筒的旋转方向应符合箭头指示方向,如不符时,应更正电机接线。第5条:检查传动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无损坏,轨道滑轮是否良好,周围有无障碍及各部件的润滑情况等。第6条:开机后,经常注意搅拌机各部件的运转是否正常。停机时。经常检查搅拌机叶片是否打弯、螺丝有否打落或松动。第7条:当混凝土搅拌完毕或预计停歇1小时以上,除将余料出净外,应用石子和清水倒入拌筒内,开机转动,把粘在料筒上的砂浆冲洗干净后全部卸出。第8条:料筒内不得有积水,以免料筒和叶片生锈。同时还应清理搅拌筒外积灰,使机械保持清洁完好。第9条:下班后及停机不用时,将保险丝取下,以策安全。第10条:搅拌机在使用一定时间后,应进行常规保养和定期检修。⑺、自动压刨机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如木料不走时,应用其它材料推送,不能用手推送,如成批生产,应连续送料。第2条:不同厚度的木料,严禁同时刨削,以免木料弹出伤人。第3条:应严格按规定选用保险丝,严禁随意改用代用品。-43- 第4条:木工机械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第5条:操作前应详细检查各部件,如有毛病应先修理校正,并调整好床面与刨刃的距离,进行试刨,合格后才能进行操作。第6条:每次吃刀深度不宜超过3mm。第7条:操作时上下手应站在机械侧面,上手送料时,手要远离滚筒。第8条:刨长料时,料要平直推进,不得歪斜,如走横时,应立即搬拨压滚闸,将滚台降落。⑻、平刨车的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在刨旧木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杂物清除干净。第2条:两人同时操作时,须待料推过刨刃150mm以外,下手方可接拖。第3条:操作人员衣袖要扎紧,严禁戴手套操作。第4条:木工机械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第5条:手压刨必须有护手安全装置,并在操作前检查机械各部件及防护安全装置是否松动或失灵现象,并检查刨刃锋利程度及吃刀深度,经试车1-3m后,才能进行正式工作,如刨刃已钝,应及时调换。第6条:吃刀深度一般调为1-2mm。第7条:操作时左手压住木料,右手均匀推进,不要猛推猛拉,切勿将手指按于木料侧面。刨料时,先刨大面当作标准面,然后再刨小面。第8条:在刨较短、较薄的木料时,应用推板去推压木料。第9条:长度不足400mm,或薄且窄的小料不得上手压刨。⑼、圆盘锯的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操作前应检查机械是否完好,电器开关等是否良好,保险丝是否符合规格,并检查锯片是否有断和裂的现象,并装好防护罩,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第2条:操作时,操作者应站在锯片左的位置,不应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第3条:锯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第4条:木料卡在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后处理。第5条:如发现锯齿连续断齿达两个以上,应进行打磨减少第三齿的继续损坏。第6条:当锯片出现裂纹,长度不超过20mm,应在裂纹末端冲止裂孔。第7条: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cm处,安装弧形楔刀(松口刀)。第8条:送料不要用力过猛,木料拿平,不要摆动或抬高压低。第9条:料到尽头不要用手推按,以防锯片伤手指。如系两人操作下手应待木料出锯台150mm后,方可去接拉。-43- (10)、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第2条: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第3条: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第4条: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第5条:经常检查氧气瓶与减压阀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割炬嘴和炬身有无阴塞现象。第6条: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第7条: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第8条: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第9条: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第10条: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胶管连接处须用扎头固定。(11)、管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在高梯、脚手架上装接管道时,必须注意立足点牢固性。用管子钳装接管时,要一手按住钳头,一手撑住钳柄,缓缓板揿,不可用双手拿住钳柄,大力板揿,防止齿口打滑失控坠落。第2条:现场挖掘管沟或深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加设挡土板,防止倒塌;如土质不良,管坑深满1m时,均应采用支撑或斜坡,地沟或深坑须设置明显标志。在电缆附近挖土时,事先须与有关部门联系,采用安全措施后,才能施工。第3条: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的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暧、烧水、烹饪。第4条: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源均应架空,过道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辗物压。第5条: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设置。第6条:所有移动工具,都应具有二级漏电保护,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第7条:各类电动机械应勤加保养,及时清洗、注油,在使用时如遇中途停电或暂时离开,必须关闭电源并拨出插头。-43- 第8条:使用切割机时,首先检查防护罩是否完整,后部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中,切割机不得代替砂轮磨物,严禁用切割机切割麻丝和木块。第9条:煨弯管时,首先要检查煤炭中有无爆炸物,砂子要烘干,以防爆炸,灌砂台搭设牢固,以防倒塌伤人。(12)、电气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配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暧、烧水、烹饪。第2条: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第3条: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第4条: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第5条: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穿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辗物压。第6条: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第7条: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二级漏电保护开关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第8条:人力弯管时,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第9条:砖墙剔槽、打眼时,锤柄不得有松动,凿子应无卷边、裂纹。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楼板下面、墙后,不得有人靠近。第10条:管道烧焊接时,要持特种操作证工作,开具动火证,有监护人员和配备灭火器材。第11条: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第12条:所有扶梯都应有防护脚、防滑绳,使用角度为60-70度为宜,严禁使用缺档、断档扶梯。(13)、涂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和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处换换空气。如仍舒畅,应去医院治疗。第2条:配料或提起易燃品时严禁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油的棉纱、擦手布等不能随便乱丢。第3条:使用人字梯不准有断档,拉绳必须系牢并不得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要站在高梯上移位,在光滑地面操作时,梯子脚下要绑布和胶皮。第4条:不得在同一脚手板上交授工作面。第5条:油漆仓库明火不准入内,须配备灭火器。仓库内不得装碘钨灯。-43- 第6条: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装通风设备,方能施工。第7条:在用钢丝刷、板锉、气动、电动工具清除铁锈、铁鳞时为避免眼睛沾污和受伤,需戴上防护眼镜。第8条: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需戴上防护口罩,如对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闭式眼镜进行保护。第9条:在涂刷红丹防锈漆及含铅颜料的油漆时,应注意防止铅中毒,操作时要戴口罩。第10条:在喷涂硝基漆或其它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不准使用明火。第11条:高空作业需戴安全带。第12条:为了避免静电集聚引起事故,对罐体涂漆或喷涂应安装接地线装置。第13条:涂刷大面积场地时,(室内)照明和电气设备必须按防火等级规定进行安装。(14)、钢管架搭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用于高层建筑的,应严格按国家有关专门规范的要求进行。第2条:对于一般建筑工程,应严格按省厅相关的行业规程要求进行。第3条: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使用。第4条:严重锈蚀、变形、裂缝及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准使用。第5条: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第6条:高层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扫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第7条: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第8条:所有扣件的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第9条: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第10条: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的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第11条:高层建筑金属脚手架的拉杆,不宜采用铅丝攀拉,必须使用埋件形式的刚性材料。(15)、钢管架拆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第2条: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43- 第3条: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第4条: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二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第5条: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第6条: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时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专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切割工具。第7条: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第8条: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第9条:拆除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讯工具。第10条: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第11条: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第12条: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第13条:所的高处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拆除工艺及方案要求。第14条: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第15条: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16)、焊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气焊与气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在氧气瓶嘴上安装减压器之前,应进行短时间吹除,以防止瓶嘴堵塞。严禁使用未装减压器的气瓶。(2)氧、乙炔瓶嘴部和开瓶的扳手上不得有油污。(3)氧、乙炔瓶应距明火lOm以上,氧、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在5m以上。(4)氧、乙炔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不得靠近火源与其他热源。(5)焊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对新使用的焊炬和射吸式割炬还应检查其射吸能力。(6)焊割炬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嘴孔不得对着人。(7)焊炬、割炬的焊嘴因连续工作过热而发生爆鸣时,应用水冷却,如因堵塞而爆鸣,则应停用,剔通后方可继续使用。-43- (8)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9)气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作业时,气瓶应垫上绝缘物,以防止气瓶带电。二、手工电弧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由于手工电弧焊利用的能源是电,同时电弧在燃烧过程中产生高温和弧光,药皮在高温下产生一些有害气体和尘埃。所以,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触电、弧光和电热伤害、有毒有害气体侵蚀、火灾与爆炸等不安全因素。手工电弧焊操作安全要求:(1)在下雨、下雪时,不得进行露天施焊。(2)在高处作业时,不准将焊接电缆放在电焊机上,横跨道路的电焊线必须有防压措施。施焊前应先检查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品,并系好安全带。(3)二次线不宜过长,一般应根据工作时的具体情况而定。(4)在施焊过程中,当电焊机发生故障而需要检查时,须切断电源,禁止在通电情况下用手触及电焊机的任何部位,以免发生事故。(5)严禁将焊接电缆与气焊的胶管混在一起。(6)在容器内焊接时,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具,通风、照明应良好。(7)在焊接时,不可将工件拿在手中或用手扶着工件进行焊接。(8)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棚遮蔽。(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机,不得多台串连接地。(10)严禁将电缆管、电缆外皮或吊车轨道等作为电焊导线。电焊导线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或转动机械。3、安全防护设施使用规定在施工现场上,班组工人经常接触的或经常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有:防护栏杆、孔洞盖板、安全网和脚手架等。要求每个作业者都会使用,并会检查和维护,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或拆除。一、防护栏杆施工现场上的任何部位,当作业人员的作业边沿无围护设施,使人或物有各种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均属于临边作业。对于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以设置防护栏杆为主。(1)防护栏杆应符合以下要求:1)栏杆制作要统一标准,色标要醒目,安装必须牢固可靠。2)栏杆材料表面光滑,无破损,无毛刺,无变形。3)栏杆高度为1.O5m,设上、下道横杆,立杆间距不大于2m,并在下部设置18cm高的挡脚板。(2)楼板、平台、走台、屋面等临边部位必须设置防护栏杆。-43- (3)大的预留孔洞,大的吊装口,井口的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4)楼梯、电梯各层出人口处的通道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二、孔洞盘板由于工艺、设备和施工的需要,建筑物或机筑物上,常会出现各种预留洞口、通口、上料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作业人员在其附近工作,称为洞口作业。在深度为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某坑及管道孔洞边沿上的施工作业也是洞口作业。对于洞口作业的防护,一般以孔洞盖板为主。在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回填土的坑槽,人孔、天窗等处,应设置稳固的盖板。孔洞盖板应满足以下要求:(1)盖板的上表面要有醒目的红、白颜色标志(红白道);(2)盖板底下应有不少于四点的限位块(限位块与孔洞边距25~30mm);(3)盖板边缘应大于孔洞10mm;(4)因施工需要揭开孔洞盖板时,应在孔洞周边设置临时围栏和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红灯,工作结束时应立即按原样恢复。(5)钢盖板要有足够的厚度,以保证刚度,盖板上不应存放重物。三、安全网安全网同安全帽、安全带一起被人们称之为施工现场上的“三宝”。安全网是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最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之一。对避免和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也起到重要的作用。安全网是高处作业必不可少的防护用品。因不同施工项目的不同安全要求,其安全同的规格,架设方法也有所不同。安全网大多采用直径为9mm的尼龙绳(也有用绦纶绳)编结而成。其网眼为10~14cm,网片3m×6m及4m×8m等规格,承载要求不小于160kg/m2。由于安全网是为了保护高处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防止落物伤人,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1)高处作业部位的下方必须张挂安全网;当建筑物高度超过4m时,必须设置一道随墙体逐渐上升的安全网,以后每隔4m再设一道固定安全网;在外架、桥式架,上、下对孔处都必须设置安全网。(2)安全网的架设应里低外高,支出部分的高低差一般在5Ocm左右;支撑杆件无断裂、弯曲;网内缘与墙面间隙要小于15cm;网最低点与下方物体表面距离要大于3m。(3)使用前应检查安全网是否有腐蚀及损坏情况。(4)施工中要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支撑合理,受力均匀,网内不得有杂物。搭接要严密牢靠,不得有缝隙,搭设的安全网,不得在施工期间拆移、损坏,必须到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43- (5)安全网架设所用的支撑,木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cm,竹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cm,撑杆间距不得大于4m。(6)因施工需要暂拆除已架设的安全网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征求搭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拆除。施工结束必须立即按规定要求由施工单位恢复,并经搭设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7)要经常清理网内的杂物;在网的上方实施焊接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焊接火花落在网上的有效措施;网的周围不要长时间的有严重的酸碱烟雾。(8)安全网在使用时必须经常地检查,并有跟踪使用记录,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网应及时处理。(9)立网和平网必须严格地区分开,立网绝不允许当平网使用;架设立网时,底边的系绳必须系结牢固。(10)安全网在不使用时,必须妥善的存放、保管,防止受潮发霉。(11)新网在使用前必须查看产品的铭牌:①是平网还是立网;②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③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旧网在使用前应做试验,并有试验报告书,试验合格的旧网才可以使用。安全网的动负荷试验,以12Okg重物两块,相距1.5m,同时由4-5m高度自由降落冲击,安全网完好无损为合格。四、脚手架脚手架是施工现场上,应用最为广泛、使用最为频繁的一种临时设施。最常见的有木质脚手架、竹质脚手架和钢管脚手架;还有几种特殊用途的脚手架,如挑脚手架、移动式脚手架、悬吊式脚手架等。每一个作业人员都应对脚手架有一定的了解,并掌握一定的使用与维护知识。、  (一)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脚手架应由持有特种作业证的工人,按批准后的施工方案和措施搭设;经施工和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挂上标牌,方可使用。(2)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每隔6-7根立杆处应设置支杆和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3)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及无法设置支杆时,竖向每隔4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构筑物牢固连接;脚手架的外端与顶部应与建、构物多加几处牢固的连接点。(4)脚手架的外侧、斜道两侧、平台的周边应设置1.O5m高的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置立安全网;脚手架必须设置可供作业人员上下的垂直爬梯和斜道,斜道上应有防滑条。料口、平台、通道上部应设天棚。(5)脚手架严禁钢木、钢竹混搭;长期未用的脚手架,大风、暴雨后和解冻期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必须经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6)脚手架上架设的照明线必须有绝缘子或其他绝缘支撑;高度在20m以上的,且不在避雷保护范围内的脚手架必须设立单独的避雷针,避雷装置必须符合安全要求。-43- (7)脚手板的铺设应满足:满铺、平稳、牢固、无探头板;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横杆;拐角(弯)处应交错搭接;搭接的长度应大于2Ocm,与建、构筑物的立表面距离应小于20cm;脚手板铺设后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翘动或移位。(8)高度在30m以上的钢管脚手架和高度在15m以上的木、竹脚手架,应有专门的设计,才可以搭设。(二)木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木脚手架的材质应采用去皮的杉木或落叶松及其他坚韧的硬木;严禁使用易腐朽、易折裂、有枯节的木杆。(2)脚手架搭设时,如遇松土或无法挖基坑时应绑扫地杆;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设,立杆搭接长度应不少于15Ocm;立杆间距不大于15Oc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0c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00cm。(3)脚手架如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早行局部拆除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否则不得使用。(4)木质脚手板应使用5cm厚的杉木或红、白松板材;脚手板的两端8cm处应用8号镀锌铁线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凡腐朽、扭曲、破裂及多节疤的严禁使用。(三)钢管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钢管脚手架应用41~51mm,δ=3~3.5mm厚的钢管,长度为4~6.5m和2.1~2.6m,钢管弯曲、变形、有裂纹或严重锈蚀,不准使用。(2)扣管必须是有生产合格证厂家的产品,产品必须有出厂合格可,凡有裂纹、残缺或滑丝的扣件严禁使用。(3)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其间距应小于2m,底部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垫木,土质比较松散时,立杆底部应设置扫地杆。(4)大横杆间距应小于1.2m,小横杆间距应小于1.5m;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位置搭设;立杆、大横杆的搭接长度应大于5Ocm,承插式接头连接长度应大于8cm,水平承插式接头应使用销子并加扣件连接;任何部位均不得用铁线或绳子绑扎,必须使用扣件。(5)钢脚手板应用δ=2~3mm厚的A3钢板制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上应有防滑孔;焊缝开焊,板面上有裂纹和扭曲变形的钢脚手板严禁使用。(四)竹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严禁使用青嫩、枯黄、黑斑、虫蛀以及裂纹连续二节以上的竹杆搭设脚手架。(2)竹脚手板的厚度应大于5cm,板上的螺丝坚固牢靠,竹条无断裂。(3)立杆架设时如遇松散土质或无法挖基坑时,应绑扎扫地杆;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设,搭接长度应大于1.5m。(4)绑扎宜采用8号镀锌铁线,如用竹蔑或棕绳绑扎时,应保证其直径在10mm以上。(5)立杆间距应小于1.3m,大横杆间距应小于-43- 1.2m,小横杆间距小于0.75m。必需搭设双排架子。 (五)挑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挑脚手架的挑出宽度应小于1.2m,斜撑上端应用螺栓、扒钉或铁线与挑梁嵌槽固定连接,下端固定在立柱或建、构筑物上。(2)在门洞口处搭设的挑脚手架,其斜撑杆与墙面的夹角应小于30º,并支承在建、构筑物的牢固位置。(3)工作层外侧应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外侧应张挂安全网。(4)挑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不能满铺的挑脚手架应张挂兜底安全网;脚手板离墙面的距离应小于15cm。(六)移动式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移动式脚手架在使用前必须与建、构筑物牢固的连接或将脚手架自身牢固的稳定;应将下部的滚动部分牢固的固定。(2)脚手架在移动前,应将架上的物品(材料、物料、工器具等)和垃圾清除干净;并有可靠的防止脚手架倾倒的措施。(七)固定式悬吊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悬吊脚手架的挑梁应固定在建、构筑物的牢固部位上,悬吊脚手架本身也应与建、构筑物牢固的连接。(2)立杆的上下两端应加设一道保险扣件,立杆两端伸出的长度应大于2Ocm。(3)各种挂钩和吊钩均应加套环扣紧。架子周边应设1.O5m高的栏杆和18cm的挡脚板,也可以设防护立网,脚手板应满铺。(八)可升降式悬吊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卷扬机应用地锚固定牢,卷扬机应有双制动装置;滑轮、钢丝绳应通过计算选择和确定;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大于14倍。(2)脚手架应有双重保护,升降时应缓慢、平稳;脚手板应满铺。(3)各种挂钩、吊钩均应用套环扣紧;工作前应对脚手架结构、卷扬机、挂钩、吊钩、钢丝绳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4)使用中应有防止绳索与建、构筑物棱角磨擦的措施,应避免焊接的电弧损伤绳索。(九)拆除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拆除前应编制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参加交底人员均应签字。(2)拆除架子区域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由专职架子工拆除,并由专人统一指挥,严禁上下同时拆除。(3)拆除的顺序是自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一般先拆护身栏杆,后拆剪刀撑及上面各部分扣件,然后拆平台、斜道、小横杆、大横杆、立杆和底座。-43- 五、梯子梯子是一种可移动使用的轻质架子。是施工现场上做为攀登作业的重要登高用具。其种类很多,这里介绍几种常用的梯子。(一)移动式竹、木梯子的一般规定(1)木梯支柱(立柱)应使用优质杉木,竹梯支柱(立柱)应使用小头直径大于7cm的四年生毛竹;梯子横档应用榫头、嵌人支柱(立柱)间距应为30cm,不得有缺档,梯子底宽应大于50cm。(2)立柱(支柱)两端应用螺杆或铁线将两根立柱(支柱)连接紧固;梯长超过3m时,应在梯子中间加设一道紧固螺栓。(3)人字梯应有坚固、灵活的铰链,应有限制张开角度的拉链。(二)移动式轻金属折梯的一般规定(1)梯子制作应符合国家标准,应有产品合格证,应无歪斜、无扭曲变形和其他影响使用的缺陷;踏板应作防滑处理,梯脚应用合成橡胶作防滑处理。(2)设有平台的金属折梯,平台与梯子之间应有牢固的连接装置;最高安全站立位置处应涂刷明显的红色标志。(三)使用梯子的注意事项梯子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地方、必须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1)人员在上下梯子时必须面部朝支撑梯子的建、构物或支撑物体方向;严禁手持工具或物体上下梯子。(2)在梯子上工作应备工具袋,严禁两个人以上站在同一架梯子上同时作业,梯子的最高两档不得站人,人在梯子上作业时或人站在梯子上时严禁移动梯子。(3)梯子一般不宜接长使用,如必须接长使用时,应用铁卡子或铁线绑扎牢固,并加设支撑,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严禁将梯子放置在不稳固的物体上使用。(4)梯子使用时,如不能用绳索支撑固定稳时,应由专人在下面扶持,应做好防止落物打伤扶持人员的安全措施,在通道处使用梯子时,应设专人监护或设置临时围栏。(5)在门窗或转动机构附近使用梯子时,应采取必要隔离防护措施。4、手动工具安全使用规定(一)一般要求(1)使用工具人员,必须熟知工具的性能、特点、使用、保管和维修及保养方法。(2)各种施工工具必须是正式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43- 3)工作前必须对工具进行检查,严禁使用腐蚀、变形、松动、有故障、破损等不合格工具。(4)电动或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进行高速和修理。停止工作时,禁止把机件、工具放在机器或设备上。(5)带有牙口、刃口尖锐的工具及转动部分应有防护装置。(6)使用特殊工具时(如喷灯、冲头等),应有相应安全措施。(7)小型工器具放在工具袋中妥善保管。(二)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器。(1)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器。(2)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3)电源开关及电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4)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有必要的、合格的绝缘用品,在潮湿地带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有相应的绝缘措施,并有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开头应设在监护人便于观察,便于操作的地方。(5)在高处或横向使用磁力电钻时,应有防止因中途停电而造成电钻坠落的措施。(6)使用射钉枪时,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伤人。(7)使用电动扳手时,反力矩支点应牢靠,否则不许启动。(8)砂轮机使用前应检查砂轮有无外伤、裂纹,然后进行空转试验,无问题方可使用,由于砂轮机转数高且有一定重量,打磨时与物件接触点要求比较严格,所以稳定性较差。使用时,操作者精力要集中,需戴防护镜。磨削时应避免撞击,应用砂轮正面磨削,禁止使用砂轮侧面。防止砂轮破碎伤人,安装砂轮时,砂轮与两侧板之间应加柔软垫片,严禁猛击螺帽。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不得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砂轮片有效半径磨损达2/3时必须更换。2.千斤顶由于千斤顶具有顶升重物而不需要辅助设备,且顶升缓慢、均匀、稳定,又适用于样正设备安装偏差和物件变型等,因而被安装施工中广泛应用,但由于千斤顶与顶升重物接触点较小,又依赖底坐的平整,坚实而且又要求与重物接触良好,所以使用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因千斤顶种类较多,型号繁杂,使用前必须熟知其千斤顶的性能、特点及使用方法。(2)保持千斤顶的清洁,应放在干燥、无尘处。切不可在潮湿、污垢、露天处存放,便用前应将千斤顶清洗干净,并检查活塞升降以及各部件是否灵活可靠,油注入是否干净。(3)使用油压千斤顶时,禁止工作人员站在千斤顶安全栓的前面,安全栓有损坏者不得使用。(4)千斤顶应与顶物垂直且接触面要好。(5)千斤顶顶升重物不能长时间放置不管,更不能做寄存物件用。-43- (6)千斤顶使用时的放置处应平整、坚实,如在凹凸不平或土质松软地面,应铺设具有一定强度的垫板。为保持千斤顶与重物接触面稳固,其接触面间应垫以木板。(7)不得在千斤顶的摇把上套接管子,或用其他任何方法加长摇把的长度。(8)千斤顶顶升高度不得超过限位标志线,如无标志线者,不得超过螺丝杆扣或活塞高度的3/4。螺旋螺纹或齿条磨损达20%严禁使用。(9)要注意千斤顶升过程的安全操作。顶升重物时,应先将重物稍为顶升一些,然后检查其千斤顶底部是否稳固平整,稍有倾斜必须重新调整,直至千斤顶与重物垂直、平稳、牢固时,方可继续顶升。生产或到一定高度应在重物下面加垫,到位后将重物垫好。(10)千斤顶下降时应缓慢,不得猛开油门便其突然下降,齿条千斤顶也应如此,以防止突然下降造成摇把跳动而打伤人。(11)数台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重物时,应有专人指挥,以保持升降的同步进行,防止受力不均,物体倾斜而发生事故。3.链条葫芦链条葫芦(又称倒链)是一种不需要底部铺垫固定,且可将重物在空间中升在任何一个需要的位置上的一种小型起重工具,使用携带均很方便,它不仅可以用于中装,也可用作收紧缆绳及庞大设备运输时的固定,还可以用于对口、找正等。链条葫芦使用应注意:(1)使用的链条葫芦必须是正式厂家的合格产品。(2)对用过的、旧的链条葫芦,使用前应做详细检查,如吊钩、链条等是否完好,起重链根部销子是否合乎要求,传动部分是否灵活,起重链是否错扭,自锁是否有效,各部件是否有裂纹、变形,严重磨损等。(3)使用时如发生卡链,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检修。(4)链条葫芦在任何方向作用时,手拉链的方向应与链轮的方向一致,拉链条时用力要均匀,不得突然猛拉。(5)操作时,葫芦下方不得站人。(6)严禁超负荷使用。操作中应用根据葫芦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的人数,一般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许1人拉链,51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拉不动时要查明原因,以防物体卡阻或机件失灵发生事故。(7)吊物如需要高处停留一段时间,应将手瓣链牢固的拴在起重链上进行保险,并要有安全绳,以防自锁失灵。(8)链条葫芦不得用于高处寄存重物或设备。(9)链条磨损达15%以上严禁继续使用。(10)切勿将润滑油渗入磨擦片内,以防自锁失效。4.其他手动工具-43- (1)携带:1)手工具携带时应放在专用的套带里或工具袋、工具桶中,不要放在衣裤的口袋里,更不要插在腰带上。2)对暂时不用的工具,存放位置要得当,安放应平稳,便其不易脱落伤人,不要放在脚手架上,架空的管道及机械的动部件上。3)作业人员之间应手递手的传递工具,不要抛掷;传递带刃口锋利的工具时,要把柄部向着接受工具的人。4)对于撬棍之类须用肩扛的工具,在携带时要注意前后左右,使之不与其他物体和人员相碰,放下时要稳。5)携带有软线的轻便动力工具时,要注意保护好软线,使其远离尖锐物、热源、油或溶剂,以免损坏或软化绝缘。(2)手工具的柄部:1)受锤子击打的工具柄部,长期受击打易出现局部碎裂,碎块飞出难以防备,为此,应在如錾子、冲头、岩石钻等柄部端头安装金属箍(青铜环)。2)对于需装木柄的手工工具,其木柄应采用有韧性的硬木(如柞木、榆木、胡桃木、槐木、枫木等)制作。木柄应表面光滑,不应有节疤、裂口和其他疵病。3)木柄与锤头、斧头的连接必须牢靠、坚固,以防使用时木柄折断或锤头飞出,在使用中如发现有松动现象的手柄,必须立即楔紧;切不可只靠楔子紧固,木柄与装备孔配合好更重要。4)为防止木柄在手中打转打滑,木柄宜做成椭圆形。(3)金属切割工具:1)錾子:①錾子是錾削用的工具,通常是用碳素钢制作的,不可用高速钢作錾子。热处理后的硬度为HRC(48-52);錾顶不准淬火,不准有裂纹和毛刺。②一般錾削毛坯表面的毛刺,浇冒口和分割材料可用扁錾(阔錾);錾槽及分割曲线形板料可用尖錾(狭錾);錾削油槽使用油槽錾。③握錾方式和操作要正确。錾子要用左手中指、无名指和小指握着,大拇指和食指自然合拢,錾子头部伸出20mm左右;如减少錾击对手的震动,錾子不要握的太紧。④錾削时,应从工作侧面的尖角处轻轻起錾,錾开缺口后再全刃工作,否则,錾子容易弹开或打滑;切削距工件尽头lOmmn处时,应掉头錾削。⑤为防止锤子从錾子端头滑脱时打在手上,可在錾柄握手处上方套一个泡沫橡胶垫;为防止飞屑或碎块伤人,作业者应戴护目镜,工作台上应放置钢网护板。⑥錾尖应略带球面形,如有飞边卷刺应及时修整,以保证锤击力通过錾子中心线。2)挫刀:挫刀是用高碳钢T13或T12制成的,淬火后的硬度为HRC62-67。挫刀分为普通挫、特种挫和整形挫三类。普通挫又分为平挫、方挫、圆挫、半圆挫和三角挫等;特种挫分直挫和弯挫等;整形挫俗称组挫,由许多各种形状和断面的挫刀组成一套。还有粗挫刀、细挫、双细挫刀和油光挫刀。挫刀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①-43- 挫刀必须装柄后方可使用,否则挫刀的尾尖有可能扎伤手及手腕或身体的其他部位。②要正确的使用挫刀。一般用右手握紧挫柄,左手握住或扶住挫刀的前边,两只手均匀用力,推进挫刀;断面比较小的挫刀在使用时,施力不要过大,以免使挫刀折断;挫削速度不要过快,一般在每分钟20~60次为宜。③挫刀和挫柄上防止油脂污染,正在挫削的工件表面也不宜被油脂污染。防止挫刀打滑,造成事故。④挫削时不要用嘴吹切屑,以防切屑飞入眼内;也不要用手去清除切屑,以防切屑扎破手指和手掌,应该使用刷子清扫除掉。⑤挫刀用后,应妥善放置,不应重叠摆放,以免损坏挫齿;放在操作台上时,不要露出台面,以防掉下伤脚。⑥严禁将挫刀做其他工具使用,不能当扁铲、撬棍使用,以防折断伤人。3)手锯:手锯锯条多用碳素工具钢和合金工具钢制成,并经热处理淬硬。手锯在使用中,锯条折断是造成伤害的主要原因。所以在使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①应根据所加工材料的硬度和厚度去正确的选用锯条;锯条安装的松紧要适度,根据手感应随时调整。②被锯割的工件要夹紧,锯割中不能有位移和振动;锯割线离工件支承点要近。③锯割时要扶正锯弓,防止歪斜,起锯要平稳,起锯角不应超过15º,角度过大时,锯齿易被工件卡夹。④锯割时,向前推锯时双手要适当的加力;向后退锯时,应将手锯略微抬起,不要施加压力。用力的大小应根据被割工件的硬度而确定,硬度大的可加力大些,硬度小的可加小些。⑤安装或调换新锯条时,必须注意保证锯条的齿尖方向要朝前;锯割中途调换新条后,应调头锯割,不宜继续沿原锯口锯剖;当工件快被锯割下时,应用手扶住,以免下落伤脚。4)丝锥和扳牙:丝锥和扳牙是切削内外螺丝的工具。一般用工具钢或高速钢制作,并经热处理淬火硬化。丝锥分为手用丝锥和机用丝锥二种;扳牙有圆扳牙和圆柱管螺纹扳牙。攻丝和套丝应注意:①攻丝时端面孔口要倒角;丝锥要与工件的孔同轴;攻丝开始时应施加轴向压力,使丝锥切入,切入几圈之后就不再需要施加轴向力。②当丝锥校准部分进人螺孔后,每正转半圈到一圈就要退回1/4,1/2圈,使切屑碎断后再往下攻;攻下通孔时,要经常退出丝锥进行排屑。5、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1.“三宝”防护(1)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按标准佩戴好安全帽。(2)凡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及是高空作业,必须系挂好符合标准和作业要求的安全带。悬空高处作业一般包括:1)开放型结构施工,如高处搭设脚手架、钢屋架安装、大件吊装等作业;2)在独立框架上或立柱上的作业;3)建筑结构无防护的边缘,如安装阳台栏板等作业;4)受限制的高处(悬空)或不稳定的高处立足作业等。-43- (3)悬空高处作业时一般很少有系挂安全带的牢固挂点,这在施工前必须设置安全带的系挂点或安全栏杆等防护设施。(4)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挂安全网,凡无外脚手架做为防护的施工,必须在第一层或离地高度4m处设一道固定安全网,同时设一层随墙体或结构逐层升高的立网或斜网。(5)外脚手架、桥式脚手架等操作层外侧,必须设置小孔安全围网,防止人、物坠落而造成事故。2.“四口”防护“四口”是指建筑施工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通道口。这“四口”是高处坠落伤害、高处坠物打击伤害的危险点。所以,做好“四口”的安全防护,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1)楼梯口的防护:1)焊接临时楼梯栏杆;2)绑扎临时楼梯栏杆;3)在没有楼梯段的部位和形成较大孔洞的部位,应辅设大片安全网,将孔洞封严。(2)电梯口防护:1)电梯门口的防护用12mm的钢筋,根据电梯门口的尺寸焊接成单扇门或双扇门,高度为1.2m;2)电梯口的竖直方向防护应搭设隔离棚或张挂安全网、各层平台电梯口的周围还应设防护栏杆。(3)预留口的防护:预留口根据其尺寸的大小分为孔和洞,外形又不一样,所以要针对形状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1)-般lm见方或直径在lm以下的预留口,可用10mm的钢筋焊接成钢筋网固定在预留口上面,网目边长以8cm为宜,也可以在口的上面满铺木方或用有安全标志的盖板盖严;2)较大的预留口,应在口的边缘处设施护围栏,高度1.2m,并将预留口用大网封严;3)特殊型预留口,应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4)通道口的安全防护:1)主要通道必须搭设防护棚,根据通道口的宽度、长度、绑孔架子,上面满铺厚木板,必要时再铺设一层钢板;2)-般的通道口上方可架设安全网,安全网的上面铺盖隔离材料;3)不经常使用的通道口,应严格封闭,防止人员随意出入。3.“临边”防护-43- 在建、构筑物的施工过程中,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手架的屋面周边、框架结构的楼层周边、施工用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等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一般是采用设置围栏和搭设安全网。方法如下:(1)外脚手架、三角架等防护。这两种架子的防护,栏杆必须高出屋面1.0~1.2m,脚手架上的跳板要满铺,围网要封严。(2)挑杆防护的方法是将支杆以窗口向外挑出,靠紧檐板,高出屋面1.2m,如是坡顶两道平杆、并张挂围网。(3)屋面防护卡:这是一种自制的卡具,卡口卡在屋面槽板前缘,卡具间距为1.0~1.5m,安全网挂在卡具的立杆上。5.轻屋面的防坠落措施(1)在轻型屋面(石棉瓦、玻璃纤维等)上操作行走时,必须在上面搭上踏板,使重力传递于永久可靠的结构上,或者在下方满搭安全网以防上部作业者坠落。(2)在坡顶屋面上施工时,应按屋面坡度设计履带式踏板梯,梯子材质要符合要求,并且固定牢靠。6.正确的选择和使用梯子(1)梯子要坚固,并满足作业的高度要求;(2)踏步步距在30~40cm间,与地面的角度为60º~70º;(3)梯子至少应伸出平台上或人员可能站立的高踏步上1m;(4)梯子底脚要设有防滑装置,顶端绑孔牢固或设专人扶梯,人字梯应拴好下端的挂索;6、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制度一、安全帽建筑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43-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调换。(10)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11)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二、安全带建筑施工现场上,高处作业,重叠交叉作业非常多。为了防止作业者在某个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现的坠落,作业者在登高和高处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安全带的使用和维护有以下几点要求:(1)思想上必须重视安全带的作用。无数事例证明,安全带是"救命带"。可是有少数人觉得系安全带麻烦,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别是一些小活、临时活,认为“有扎安全带的时间活都干完了”。殊不知,事故发生就在一瞬间,所以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要求系好安全带。(2)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3)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采用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采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税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43- (4)高挂低用。将安全带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挂低用。这是一种比较安全合理的科学系挂方法。它可以使有坠落发生时的实际冲击距离减小。与之相反的是低挂高用。就是安全带拴挂在低处,而人在上面作业。这是一种很不安全的系挂方法,因为当坠落发生时,实际冲击的距离会加大,人和绳都要受到较大的冲击负荷。所以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杜绝低挂高用。(5)安全带要拴挂在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要防止摆动或碰撞,绳子不能打结使用,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6)安全带绳保护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绳被磨损。若发现保护套损坏或脱落,必须加上新套后再使用。(7)安全带严禁擅自接长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长绳时必须要加缓冲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8)安全带在使用前要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安全带在使用后,要注意维护和保管。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裂断和残损等。(9)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不要存放在潮湿的仓库中保管。(10)安全带在使用两年后应抽验一次,频繁使用应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更换。定期或抽样试验用过的安全带,不准再继续使用。三、防护服建筑施工现场上的作业人员应穿着工作服。焊工的工作服一般为白色,其他工种的工作服没有颜色的限制。防护服有以下几类:(1)全身防护型工作服;(2)防毒工作服;(3)耐酸工作服;(4)耐火工作服;(5)隔热工作服;(6)通气冷却工作服;(7)通水冷却工作服;(8)防射线工作服;(9)劳动防护雨衣;(10)普通工作服。建筑施工现场上对作业人员防护服的穿着要求是:(1)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着工作服;(2)操作转动机械时,袖口必须扎紧;⑶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特殊作业防护服;(4)焊工工作服应是白色帆布制作的。四、防护眼镜物质的颗粒和碎屑、火花和热流、耀眼的光线和烟雾都会对眼睛造成伤害。这样,在时就必须根据防护对象的不同选择和使用防护眼镜。-43- (1)防打击的护目眼镜有三种:①硬质玻璃片护目镜;②胶质粘合玻琉护目镜(受冲击、击打破碎时呈龟裂状,不飞溅);③钢丝网护目镜。它们能防止金属碎片或屑、砂尘、石屑、混凝土屑等飞溅物对眼部的打击。金属切削作业、混凝土凿毛作业、手提砂轮机作业等适合于佩戴这种平光护目镜。(2)防紫外线和强光用的防紫外线护目镜和防辐射面罩。焊接工作使用的防辐射线面罩应由不导电材料制作,观察窗、滤光片、保护片尺寸吻合,无缝隙。护目镜的颜色是混合色,以蓝、绿、灰色的为好。(3)防有害液体的护目镜简易主要用于防止酸、碱等液体及其他危险注入体与化学药品所引起对眼的伤害。一般镜片用普通玻璃制作,镜架用非金属耐腐蚀材料制成。(4)在镜片的玻璃中加入一定量的金属铅面制成的铅制玻璃片的护目镜,主要是为了防止X射线对眼部的伤害。(5)防灰尘、烟雾及各种有轻微毒性或刺激性较弱的有毒气体的防护镜必须密封、遮边无通风孔,与面部接触严密,镜架要耐酸、耐碱。五、防护鞋防护鞋的种类比较多,如皮安全鞋、防静电胶底鞋、胶面防砸安全鞋、绝缘皮鞋、低压绝缘胶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高温防护鞋、防刺穿鞋、焊接防护鞋等。应根据作业场所和内容的不同选择使用。建筑施工现场上常用的有绝缘靴(鞋)、焊接防护鞋、耐酸碱橡胶靴及皮安全鞋等。对绝缘鞋的要求有:(1)必须在规定的电压范围内使用;(2)绝缘鞋(靴)胶料部分无破损,且每半年作一次预防性试验;(3)在浸水、油、酸、碱等条件上不得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六、防护手套施工现场上人的一切作业,大部分都是由双手操作完成的。这就决定了手经常处在危险之中。对手的安全防护主要靠手套。使用防护手套时,必须对工件、设备及作业情况分析之后,选择适当材料制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护作用。但是对于需要精细调节的作业。戴用防护手套就不便于操作,尤其对于使用钻床、铣床和传送机旁及具有夹挤危险的部位操作人员,若使用手套,则有被机械缠住或夹住的危险。所以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严格禁止使用防护手套。建筑施工现场上常用的防护手套有下列几种:(1)劳动保护手套。具有保护手和手臂的功能,作业人员工作时一般都使用这类手套。(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要根据电压选择适当的手套,检查表面有无裂痕、发粘、发脆等缺陷,如有异常禁止使用。(3)耐酸、耐碱手套。主要用于接触酸和碱时戴的手套。-43- (4)橡胶耐油手套。主要用于接触矿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种溶济作业时戴的手套。(5)焊工手套。电、火焊工作业时戴的防护手套,应检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无僵硬、薄档、洞眼等残缺现象,如有缺陷,不准使用。手套要有足够的长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边。七、常用安全护具的检验方法常用的安全护具必须认真进行检查、试验。安全网是否有杂物,是否被坠物损坏或被吊装物撞坏。安全帽被物体击打后,是否有裂纹等。经常对安全护具的检查按要求进行(1)安全帽:3kg重的钢球,从5m高处垂直自由坠落冲击下不被破坏,试验时应用木头做一个半圆人头模型,将试验的安全帽内缓冲弹性带系好放在模型上。各种材料制成的安全帽试验都可用此方法。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2)安全带:国家规定,出厂试验是取荷重120kg的物体,从2~2.8m高架上冲击安全带,各部件无损伤即为合格。工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试验负荷重标准情况下,因地制宜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一些工地经常使用的方法是:采用麻袋,由装木屑刨花等作填充物,再加铁块,以达到试验负荷的重的标准。用专作实验的架子,进行动、静荷重试验。锦纶安全带配件极限拉力指标为:腰带1200~1500kg,背带700~1000kg,安全绳1500kg,挂钩圆环1200kg,固定卡子60kg,腿带700kg。安全带的负荷试验要求是:施工单位对安全带应定期进行静负荷试验。试验荷重为225kg,吊挂5min,检查是否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安全带的检验周期为:每次使用安全带之前,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对新安全带使用两年后进行抽查试验,旧安全带每隔6个月进行一次抽检。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做过试验的安全护具,不准再用。(3)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还必须注意:1)产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产品;2)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书”;3)产品是否满足该产品的有关质量要求;4)产品的规格及技术性能是否与作业的防护要求吻合。7、施工现场火源安全管理规定1.火源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的姓名贴在火源处。2.灶具、燃气开水炉、电热器只能在食堂(厨房)内使用,并要严格遵守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安装和移动。3.用火时,使用者不得离开外出,用完要及时息灭或关闭。-43- 4.每天下班前检查所有用火设备,做到断火、断电、断气。5.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灶具管路,电源线路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必要时请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检修。6.变配电室、仓库、材料堆场、宿舍、办公室和值班室等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交接班制度。7.各种机械电机、电闸箱禁止用水直接冲洗。8.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9.违反安全防火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8、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改善施工现场作业和生活条件,依据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从事本公司承包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等活动的项目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施行目标责任管理,并定期进行考核。第二章   施工现场围挡    第四条   临街建筑施工现场的围挡墙应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砌块浆砌,所用砂浆强度不得低于M5,内外应用白灰进行粉刷,设置高度为2.5米,厚度不小于190mm,并每3米砌筑墙垛,墙垛凸向工地内;围墙须有压顶,并应砌筑基座,基座应高出地面0.2米,宽度不小于0.24米,墙体设置应牢固稳定。    第五条   非临街建筑可使用砖砌围挡墙。砖砌围挡墙体高度为2.0米,厚度不小于190mm,每3米砌筑墙垛;围挡墙须压顶,内外须用混合砂浆打底粉刷,砌筑砂浆不低于M5;严禁砌筑空斗墙和使用纯粘土砂浆砌筑、抹面。    第六条   围挡墙1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土石方等物料,围挡墙外5米范围内保持清洁。严禁用围挡墙做挡土、挡水墙或做广告牌、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    第七条   临街围挡墙须采用彩绘、灯箱等形式进行美化,并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亮化。美化、亮化应反映企业文化特点。    第八条   施工现场须设置金属大门,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须使用电动门,门头处应设置企业标志。-43-     第九条   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施工标志牌、十项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各类标牌应设置牢固、美观,并进行亮化。    第十条   施工现场的标志牌、警示牌、操作规程牌等各种标识牌内容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大门口处应设门卫室,并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第三章  建筑物围网    第十二条   在建工程建筑物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安全立网进行封闭围挡,16层(含16层)以下的,必须全封闭围挡,16层以上的,应自最高作业层至下封闭不少于10层。    第十三条   密目安全立网应封闭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封闭高度应保持高出操作层1.5米;密目安全立网使用不得超出其合理使用期限,重复使用的应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四条   密目安全立网应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合格材料绑扎。    第十五条   脚手架杆件须涂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须涂红、白相间警戒色。第四章   现场临时设施    第十六条   在建工程,推广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钢结构、彩钢活动房,评选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的必须使用钢结构、彩钢活动房;临建设施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层(含三层),单层临建设施檐口高度不低于2.8米。    第十七条   临建设施应满足牢固、美观、保温、防火、通风、疏散等要求,墙体内外应抹灰、粉刷,室内地面应硬化,天棚吊顶,温暖季节安装纱门、纱窗;不得使用石棉瓦盖顶,严禁使用"菱苦土"活动板房。    第十八条   临建设施内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使用安全电压的灯具,距地高度应不低于2.4米。    第十九条   宿舍窗口应设置合理,宽度不小于0.9米、高度不小于1.2米,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单人单床,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严禁睡通铺。在建建筑物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办公。    第二十条   宿舍内应设置封闭式餐具柜,个人物品须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      第二十一条   食堂应距离厕所、垃圾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不小于30米。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炊事人员工作时应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帽外不露长发,不得穿拖鞋。-43-     第二十二条   灶间、售饭间、食品储藏室应分隔,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食品放置高度应距地面不小于0.2米。生、熟炊具器皿应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经常消毒,保持洁净。出售食品须用食品夹,售出前应加盖防蝇罩。严禁购买、出售变质食品。    第二十三条   食堂应设上、下水设施,排水口与排气洞口应采用金属网封闭,通风、排气良好;砌筑式灶台应使用面砖材料饰面。第二十四条   食堂内禁止安排人员住宿、洗澡、洗衣物及放置施工料具等;应使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禁止燃用散煤、型煤、焦碳、木料等污染性燃料。    第二十五条   食堂与食品储藏室门口处应设置"挡鼠板","挡鼠板"高度不小于0.6米。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水冲式厕所,人与蹲位比例不少于1:25,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1.2米;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米。    第二十七条   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无蚊蝇孳生。高层作业区应设置封闭式便桶。    第二十八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墙面须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喷头与人员比例不低于1:15,满足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设置挂衣架、橱柜等,并使用防水电器。    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职工学习娱乐活动室,配备报刊、杂志等学习娱乐活动用品。    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应进行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配备经考核合格急救人员,设置卫生室。卫生室须配备药箱、担架等急救器材,常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    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饮水室应设置密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保持清洁。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须设置宣传拦、读报栏、黑板报,及时更换宣传内容;设置应牢固、美观,防水防雨,并进行亮化。第五章   场容场貌    第三十三条   现场施工人员应佩戴带证明身份的胸卡,提倡统一着装。    第三十四条    施工现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划分生活区、作业区,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标牌,并稳定牢固,整齐有序。    第三十五条    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应进行硬化,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硬化方式。    第三十六条   -43- 施工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因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    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    第三十八条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第三十九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        第四十条    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未经审批,晚10:00至早6:00,中、高考期间,晚8:00至早6:00禁止施工。    第四十一条   温暖季节,现场须种植花草进行绿化,绿化面积应不小于生活区面积的5%。    第四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在边角等处每隔15米设"灭鼠屋",温暖季节设置"捕蝇笼",并设专人负责投放药品。              第四十三条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配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点,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木制作区等易燃易爆场所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燃用明火取暖。    第四十四条   施工现场应制定易然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对购领、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严格管理,并建立台帐。    第四十五条   高层建筑(30米以上)应每层设置临时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管),并留有消防水源接口,设加压泵,配足消防水管具。第六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企业定期通报全司文明施工达标情况,并作为项目经理信用评价、资质年检、晋级、参与投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工程达到优良等级的,优先评定县级、市级文明工地。评定为文明工地项目经理在投标时给予优先;工程达不合格等级的,视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黄牌警告、通报批评直接经济处罚。    第四十七条  施工管理人员和员工违反本标准,对应当履行的职责而未履行,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由公司或安全科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制裁。-43- 9、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工地具体情况制定。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工地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第三条 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由主要领导担任。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项目部和生产班组也要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第六条 各在建项目部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第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负责。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项目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地的防火安全措施。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项目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43-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第十三条 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省、市和公司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车间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岗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总公司防火安全领导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第十七条 工地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等,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应按规定由动火人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工地专职安全员(防火员)提出意见,经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项目部提出意见,经公司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安委会主管审批;三级动火由分公司安委会提出意见,经总公司安委会审核后,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公司接到火灾报警后,也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第二十二条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43-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视其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