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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工程标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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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手机乙方(被委托):企业名称上海怡家设计装饰公司济南分公司委托代理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家庭装饰管理办法》以及国家与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发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济责任,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居室规格室厅。2、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工艺做法及质量说明(详见附件一)3、委托方式(1)包工包料(2)部分包工包料(3)部分清工。4、工程期限为天,开工日期为竣工日期为。5、工程造价元,人民币大写元。(详见附件二:工程报价单)。二、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1、施工图纸、工艺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作为进行质量检查验收的依据。2、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检查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检查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甲方如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承担相应费用,且工期予以顺延,若复验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工期也不得顺延。三、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有特殊要求,或提出设计修改意见或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代表协商一致,签定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后方可通知施工人员进行变更。凡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赔偿。四、材料、设备的供应1、工程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三)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及时供应到施工现场。若由于供应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2、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单(详见附件二)中详细注明品牌、型号、规格,经甲方签字认可,并作为合同附件。如实际使用与报价单中所列不相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五、双方的工作(一)甲方的工作1、开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施工内容及工艺要求,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与乙方商定费用并签定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中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配合乙方办理工程签证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甲方代表: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房屋(室)的,甲方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与消防等项工作。(二)乙方工作1、组织施工图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报请甲方代表审定并签字认可。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名树古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配合甲方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进行保护。工程要求提前使用,应签定协议。6、乙方代表:乙方委托为乙方现场代表,负责与甲方磋商。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合同签定后甲方按下表分期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各次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第一次开工之前三日60%第二次基础工程验收35%第三次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余款5%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附件七)甲方三日内如无异议,即视为同意,予以签字确认,并付清全部工程余款。七、设计费A)根据工程需要,如双方约定收取设计费,则工程设计费(大写)元,甲方于支付。B)设计费含在工程总造价内。八、垃圾清运及费用承担由于装饰居室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甲方支付垃圾清运费(大写)元。九、赶工费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大写)元,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十、违约责任 A)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乙方可在约定支付时间2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3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应从应支付之日起加付应付款额2‰的违约金。B)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支付乙方误工费元/天,并且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2‰违约金。C)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工期也不得顺延。D)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或质量问题返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如拖延工期每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违约金。E)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应相应顺延。F)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或协商解决)。十一、安全施工及防火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消防规定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奠定《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3、乙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如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防火设计规范、乙方作为装饰专业人员有义务从专业技术规范等方面提出设计方案或设计修改意见,甲方应认真采纳。十二、争议或纠纷处理1、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市场有关部门进行调解。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三、工程保修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附件五)。工程款全部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填写工程保修单(附件六)。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工程验收或到期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在三日内结清余款。如甲方未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视为甲方放弃保修权利。2、工程保修期以保修单确定之日起为准。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4、。十四、其他约定1、因一方面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或不必要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2、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3、施工期间甲方须将分户门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提供新锁,并由乙方当场负责更换。4、乙方施工应严格按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三个文件进行,保证工程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工程竣工后甲方自行通过检测部门对所装修房间空气质量进行检测,若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责任。5、施工中,乙方应充分论证,不可野蛮施工,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楼体、管线发生问题,受到物业、房管或其它部门、住户追究,则由乙方承担责任。6、合同签定后,由乙方提出的工程量增加,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7、甲方委托乙方代购的材料,须经乙方同意,甲方确定品牌并先行付款,乙方可为其代购。8、工程预算书所列单项单价不变,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十五、附则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全部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1)施工图纸(含家具图)或工艺质量说明。(2)工程报价单。(3)甲方供应材料、设备表。 (4)工程约定主材名细。(5)工程验收/签证资料。(6)工程保修条款及工程保修单。(7)工程结算单。(8)上述附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签章联系电话:年月日乙方:上海怡家设计装饰公司济南分公司单位住址: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签章联系电话:年月日备注:合同补充条款甲方:乙方:上海怡家设计装饰公司济南分公司经甲、乙双方商定,下列条款作为上海怡家设计装饰公司济南分公司《室内装饰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签订文字协定,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量为准。三、1、电路施工:混凝土墙30元/米;砖墙25元/米;悬空布线18元/米。(长度计量若走线不足一米按一米计算,面板甲供。PVC管内电线堆面不超过管径的40%,强电与弱电之间必须保持30CM以上。)预算书中电路施工按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预收(以新房为准)。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米数结算。2、上水管PPR改造施工:明走管起价80元/米*3米=240元为基础,每增加1米增加80元米/工程,砼墙上水起价120元/M,砖墙起价100元/M,移动下排水80元/M。注:①、PPR管件、弯头,不含上水软管、节阀、龙头。②、工程验收后,若发生漏水情况,乙方只负责修理,不再承担其它损失赔偿。③、暖气拆改因涉及有关部门规定,没经过有关部门正式批准,不能施工拆改。3、灯具安装:一居室150元/户;两居室200元/户,三居室300元/户,复杂灯具另计。4、垃圾清运:一居室150元/户;两居室200元/户,三居室300元/户。注:①、此垃圾费用为将由楼上运到楼下物业指定垃圾推堆放处的费用(此费用只在小区内,如小区内物业无指定垃圾堆放处,乙方与甲方或物业协调。需乙方外运者,增加150元/车。②、拆除墙体工程或拆除水泥踢脚板长度超过30米时,另加垃圾清运费100元(外运费另计)。四、乙方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五、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主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主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客户服务部派出的施工监理。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施工监理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六、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须签署“施工前现场原状交换单”。签订之后,如发现丢失或破坏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机等设备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电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煤气灶具、热水器等设备;在使用甲方的卫生洁具后乙方负责施工竣工时将其清理干净,如有破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5%服务费及运输费。八、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实际进料如与材料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九、施工过程中凡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十、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石材、瓷砖、设备、灯具等,均须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5%服务费及运输费。十一、凡砂灰墙面料(包括混合砂浆、麻刀灰等墙面)、轻质隔墙及外墙内保温墙面均存在较严重的开裂因素,须加贴豆包布或薄的确良布处理,严重的部分还需加贴石膏板。以保证墙面不开裂。以上费有均由甲方承担。砂灰墙面不能直接贴砖,须打掉面层,重新抹灰打底后,方可贴砖。遇此情况,另行增加费用。十二、如在工程施工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只得自己承担。乙方严禁施工队与任何人私下交易,请甲方配合。十三、合同签订后,甲方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的部分,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施工现场,甲方须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搬运费、材料损耗及退货费用。十四、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管线。甲方若需改上述管线,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与乙方签订“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内的维修责任,不负责其它赔偿责任。十五、二环以内的工程地点,乙方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吃、住,住二环以外的偏远客户,乙方加收工程造价5%-15%的远程费。如装修房屋内有家具或住人,工程需分阶段进行,乙方加收工程造价3%的复杂施工费用。十六、由于各个物业小区收费的不统一性,乙方只承担应由装饰公司交纳的1000元以内物业押金、出入证工本费、施工许可证,不承担垃圾清运费、电梯费、物业管理费用其他费用。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物业退还乙方物业押金,物业押金不同时退给乙方,押金由甲方承担。 十七、工程日期过半(木工收口),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验收及中期预结算(根据工程变更、工程增减及水电工程量的核实)。甲方应在中期预结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交纳中期款(中期预结算总额的95%减去已交首期款),否则,乙方有权利将工程终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中期预结算,乙方有权自预结算发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误的工程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十八、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竣工验收及结算。如甲方接理通知后,未按时参加,每超过一天按其所欠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七日内未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相关权利。十九、合同签订后,当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予以赔偿对方。二十、如甲方对乙方工作有任何质疑时,请拨打投拆联系电话。(客户服务电话)。二十一、增项总额超过6000元的工程,需重签定增项部分的合同。二十二、凡乙方工程未验收甲方入住现场的,视为工程竣工验收,此后出现的问题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二十三、以上各条款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属《主合同》的补充约定,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工程保修条款一、保修条件按正常报价(包括折扣)与本公司签定的正式装修合同,如约缴纳工程结算款并取得本公司出具的“工程保修单”的施工工程。保修起始日期自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之日起计算。 三、保修期限防水工程、木做工程及其他工程均保修一年。四、保修范围和不保修范围细则(一)防水工程合同中规定公司施工的防水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漏水、渗水现象,公司给予保修。1、因人为因素使用不当破坏防水层造成的渗漏现象,公司不予保修。2、保修期内,公司只负责维修,不负责赔偿因漏水、渗水而造成的损失。(二)木做工程保修范围1、合同中规定施工的木制品(门及门套、窗及窗套、暖气罩、衣柜、书柜、木制吊顶、木地板、木制踢脚板等)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季节变化、气候原因造成的变形、翘曲、脱落现象。2、不保修范围(1)人为碰损、破坏、超负荷受力引起的碰伤,变形、脱落、断裂现象。(2)门及门套、踢脚板等与地面接触部位因受拖布磨擦或水泡受湿引起的变形,发霉、松动、翘曲现象。(三)其它工程保修范围1、合同中规定施工的墙面砖、地面砖施工成品在正常使用过程发现的空鼓、脱落、松动等问题。2、合同中规定施工的吊顶项目(石膏板吊顶、铝扣板吊顶、PVC吊顶、玻璃吊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严重变形、塌落问题。3、合同中规定施工的新加结构墙、轻体隔断墙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严重变形、影响使用的。4、经施工的油漆制品工程、乳胶漆饰面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起皮、掉粉、脱落现象的问题。5、合同中规定施工的墙纸、墙布裱糊工程正常情况下出现的翘边、空鼓等问题。五、不保修范围1、油漆制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自然变化,污染、台面大面积风化,漆面磨损现象。2、乳胶漆饰面出现人为的磨损碰伤、变色,以及因水浸泡引起的发霉、起皮、掉粉、脱落情况。 3、因土建结构原因造成的顶面、墙面、地面开裂现象。4、灯具、洁具及其他甲供物品经安装验收合格后,如出现问题不予保修。六、补充条款1、保修期内出现维修情况,公司只负责上门维修,不负责赔偿连带责任。2、非保修范围若需要维修,公司酌情收费。3、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外界影响、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公司不予保修。4、因土建结构原因造成的,公司不予保修。5、工程竣工验收后,若因甲方长期不入住,室内空气过于干燥原因造成的墙顶面大面积开裂、翘皮、木制品变形等现象,公司在维修过程要收取工本费。6、上门维修只负责对影响使用部位进行处理,不负责大面积整体维修和改变原设计方案;若因新旧及色差原因影响美观甲方要求整体处理的,公司需酌情收费。注:本保修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上海怡家设计装饰公司济南分公司所有。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